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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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乘人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加强对架空乘人装置的检查和监督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架空乘人装置的强检工作。

第三条强检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科学、公正、客观的态度,确保强检工作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第四条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强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强检工作按规定进行。

第二章强检机构第五条强检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相应的检测设备和技术实力;(二)具备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三)具备独立、公正、客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四)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强检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通过合格评定后方可进行强检工作。

第七条强检机构应制定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操作规程,确保强检工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第八条强检机构应定期开展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三章强检程序第九条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强检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准备工作:对强检工作进行计划、组织和准备;(二)现场检查: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外观、结构、电气设备等的检查;(三)功能检测: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功能检测,确保其各项功能正常;(四)安全评估: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其安全风险;(五)记录检查结果:将检查结果记录下来,做好强检报告;(六)整改和复检:对存在问题的架空乘人装置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检;(七)发放强检合格证:对符合要求的架空乘人装置发放强检合格证。

第四章强检要求第十条强检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二)实行全过程监控,确保检查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三)应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检查的效率和准确性;(四)对检查结果进行及时反馈,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五)确保强检工作和强检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十一条强检工作应注重以下内容:(一)对架空乘人装置的外观、结构和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二)对架空乘人装置的功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各项功能正常;(三)对架空乘人装置所涉及的安全措施进行评估,评估其安全风险;(四)对架空乘人装置的操作规程进行审查,确保其合理性和合规性;(五)对强检工作的记录进行归档,做到溯源可查。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随着航空业的进展,乘客数量不断加添,安全问题也变得越来越紧要。

为了确保乘客的安全,航空公司和政府已经开始实施强制性的乘人装置检查规定。

以下是一份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目的是确保航空乘客的安全和健康。

一、检查时间和范畴1.1 全部航空公司的乘客装置都必需在每个航班前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并适合使用。

1.2 检查应当包括仪表、安全带、头枕和其他紧要部件,确保其正常工作和不显现明显的损坏。

1.3 包括可调整座位、脚凳、折叠托盘等装置,必需符合相关规定。

二、检查标准2.1 客舱将会由专业人员检查,以确保全部乘客装置与相关标准的要求一致。

2.2 乘客装置应符合以下标准:a. 安全性:最大负荷和最小强度等要求;b. 耐久性:材料和工艺保证乘客装置使用寿命;c. 舒适性:设计应即使长时间使用也不会影响乘客舒适度。

2.3 乘客装置应符合以下标准:a. 靠背:布局、高度、软硬度匹配;b. 座位安全带、肩带等:材料、寿命、强度符合标准,安全带长度应当充足,肩带的长度和位置调整合适;c. 调整功能:座椅、头枕等应当能够轻松调整;d. 标示:每个座位的标识必需清楚、明显,便利乘客和工作人员查看。

2.4 假如乘客装置不符合检查标准,航空公司应适时在检查后更换或维护和修理乘客装置,并确保乘客使用的装置达到了安全要求。

三、检查程序3.1 客舱内的设备必需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关的检查表格。

3.2 检查程序应包括:a. 认真检查全部乘客装置的外观;b. 将座椅移动到最前或最后的位置,检查座椅的外观,并确保座位能够轻松地调整;c. 认真检查座椅的安全带;d. 确保全部座位的标示清楚可见。

3.3 每次乘客装置检查完成后,检查人员应将检查表格留在乘客机上,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给航空公司相关部门。

四、检查记录和维护4.1 航空公司应记录每个飞机的乘客装置检查结果,并在其使用过程中保持维护记录。

4.2 维护记录应包括维护和修理日期、维护和修理人员的姓名、维护和修理部位等,以确保乘客装置在保养过程中维护得当。

架空乘人装置检修管理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检修管理规定

1-1架空乘人司机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架空乘人司机的操作。

二、上岗条件第1条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第2条上班前严禁喝酒,接班后严禁睡觉、看书、打闹、打手机。

坚守工作岗位,着装符合工作要求,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3条必须配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得少于2人(不包括实习期内的司机)。

实习司机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进行监护,方准进行操作。

三、安全规定第4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应进行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5条非紧急情况运行中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第6条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各项试验。

第7条司机操作时应精神集中,严禁与他人闲谈,司机不允许连班顶岗。

第8条操作间禁止吸烟,不得离开操作台及做其他与操作无关的事,操作台上不得放与操作无关的物品。

第9条司机应密切注视监控视频,发现问题及时停车,并通知巡查工和维护工处理。

第10条对监护司机的示警性喊话,禁止对答。

四、操作准备第11条司机接班后应作下列检查:1、启动“架空乘人远程监控系统”主程序。

2、检查远程急停等保护功能是否正常。

3、开车预警:在启动乘人装置之前,必须按此按钮进行开车预警,且在此按钮弹回的30秒内按启动按钮有效。

五、操作顺序启动主程序→开车预警→选择程控/脱机转换→选择连续/断续/检修转换→选择运行时间→停止。

六、正常操作第12条远程控制状态:1、开车预警:在启动乘人装置之前,必须按此按钮进行开车预警,且在此按钮弹回的30秒内按启动按钮有效。

2、程控/脱机转换开关的选择:此转换开关在远程监控显示器上无效。

3、连续/断续/检修转换开关的选择:左击转换开关,可以选择“连续运行”和“间断运行”,检修方式在远程监控显示器上无效。

4、时间选择转换开关:左击此转换开关,可以选择在连续运行方式下的连续运行时间。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范文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范文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保障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我司所有架空乘人装置设备。

第二条(定义)1.架空乘人装置:指用于高空运输人员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索道、电梯、高空吊篮等。

2.强检:指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检查,以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三条(强检周期)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我司将制定合理的架空乘人装置强检周期。

2.强检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周期根据装置的使用频率、运行环境和安全风险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第四条(强检责任)1.由企业职能部门统一组织架空乘人装置的强检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执行。

2.强检工作涉及的专业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并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条(强检内容)1.强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架空乘人装置的机械结构、控制系统、安全装置、紧急救援设备等的功能检查;关键部件的磨损和腐蚀检查;运行参数的测试和校准等。

2.强检项目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进行执行,具体检测方法和标准以最新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为准。

第六条(强检记录)1.强检过程中,应对每个装置的检测项目进行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置基本情况、检测结果、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等。

2.强检记录应保存至少两年,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以备查验。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七条(强检合格率)1.强检合格率是对强检工作执行效果的评估指标。

2.强检合格率计算公式:强检合格装置数/强检总数 × 100%。

3.强检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否则需要加强强检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第八条(整改率)1.整改率是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情况的评估指标。

2.整改率计算公式:及时整改数/存在问题总数 × 100%。

3.整改率应达到100%,即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第九条(考核奖惩)1.根据强检合格率和整改率情况,对相关部门或个人进行考核奖惩。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背景介绍架空乘人装置通常指的是城市轨道交通、索道、空中桥梁等基础设施上的垂直/水平运输设施。

由于它们直接与人员安全相关,一旦出现故障或事故,将对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因此,强化架空乘人装置的检测与维护必不可少。

强检要求1. 设备与材料架空乘人装置的设计、制造、维修及检验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工程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并能按照国家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生产、使用和维护设备。

材料方面应当符合使用规定国家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

设备应当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2. 设备检测架空乘人装置在日常运营前、日常维护中、大修、重大变更后或出现重大故障时,均应进行设备检测。

按照国家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下列检测:2.1 安全检查对架空乘人装置每个部分逐一进行外观检查、润滑部位检查、气密检查等,对问题逐一进行处理。

2.2 质量检测对架空乘人装置各自部件、构件进行材料、尺寸、强度等检测,检查与国家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是否相符。

2.3 试验检测架空乘人装置在行车道上运行前进行试验检测,主要包括:•静载分析:在标准荷载条件下进行载荷、挠度等检测;•动载分析:在实际运行情况下进行运行测试,包括临界速度、减速、紧急停车等检测;•安全系统测试:检查自动控制系统、故障保护装置、报警装置等是否正常工作。

3. 文件管理架空乘人装置检测报告应当署名、归档、建立检测档案,保存期限为整个安装使用寿命期间,方便后续对设备的跟踪和后期管理。

总结架空乘人装置强制检测旨在保障设备的安全性和保障设备的周全性,避免因此产生意外事故。

因此,架空乘人装置的检测与维护对于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至关重要的作用,应当得到充分的重视。

在执行检测规定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同时在制定规定时,也应公开透明,开发技术标准,确保相关检测能够得到统一行业管理。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作者:————————————————————————————————日期:ﻩ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 1038-2007)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以下简称“乘人装置”)的产品分类、检验要求、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和露天煤矿中使用的乘人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 安全标志(GB2894——1996,neq ISO 3864:1984)GB 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1——2000,eqvIEC 60079—0:1998)GB3836.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IEC 60079—1:1990)GB 3836.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3836.4——2000,eqv IEC60079—11:1999)GB/T 7679.3——2005 矿山机械术语第3部分提升设备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 标牌GB/T13306标牌GB/T14039——2002 液压传动油液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GB/T14039——2002,ISO4406:1999,MOD)GB/T15706.2 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GB/T 15706.2——1995,eqvISO /TR12100-2:1992)GB/T 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第1部分:设计通则(GB/T 16855.1——1997eqv PREN 954-1:1994)JB/T 1581汽轮机、汽轮发电机转子和主轴锻件超声波探伤方法MT/T154.8——1996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型号编制方法MT/T776 煤矿机械液压系统总成出厂检验规范煤矿安全规范化程2004年版3、术语和定义GB/T7679.3——2005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范本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范本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架空乘人装置的检查,确保乘客的人身安全和航空运输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航空运输领域使用的各类架空乘人装置的制造、安装、使用、维护等环节。

第三条架空乘人装置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和测试,取得相关检查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条本规定的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置的结构、材料、安全性能等方面,同时还应考虑到装置在各种气候和环境条件下的适应性。

第五条所有的架空乘人装置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及时记录检查情况和维护措施。

第六条架空乘人装置的制造和使用单位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七条架空乘人装置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装置进行检测,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检测报告。

第八条使用单位发现装置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乘客的安全,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第九条对于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责令停产、罚款、责令整改等措施将一并采取。

第二章检查要求第十条架空乘人装置的制造单位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详细的制造工艺和流程,并配备必要的质量检测设备和人员。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在使用架空乘人装置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确保装置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对于架空乘人装置的检查,应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检查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检查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十四条检查工作应注重现场实地检查,重视装置的使用情况和操作流程,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可信。

第十五条检查结果应及时向使用单位和相关部门反馈,必要时应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检查结果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报告,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模版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模版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架空乘人装置的强制检验工作,确保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促进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架空乘人装置强检是指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安全性能、技术状态和管理运行等方面进行全面检验的工作。

第三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架空乘人装置强检工作,并指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第四条架空乘人装置强检应当严格依法进行,不得干扰正常使用,确保安全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强检结果应当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个人,并收集反馈意见,加强强检工作的改进和落实。

第二章检验范围第六条架空乘人装置强检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乘人装置主体结构和零部件的安全性能检验;(二)乘人装置的运行参数和控制系统的安全性能检验;(三)乘人装置的防护措施和应急功能的检验;(四)乘人装置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保养的检验;(五)其他与乘人装置安全相关的检验内容。

第七条检验应当全面覆盖架空乘人装置的各个方面及重点部位,确保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强检检验项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要求等。

第三章检验机构第九条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并经主管部门认定合格后方可从事架空乘人装置强检工作。

第十条检验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对检测设备进行定期校准和维护,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检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验工作的规范、有效和可追溯。

第十二条检验机构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相关检验报告和检验记录,并保存相关材料和原始数据。

第四章强检程序第十三条强检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申请:乘人装置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主管部门提交强检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和文件。

(二)审核: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三)检验准备:检验机构在接到受理通知后,应当组织人员、设备、材料等进行检验准备工作。

(四)检验实施: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检验计划和要求,对乘人装置进行全面检验。

2023年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2023年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2023年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架空乘人装置成为未来交通的一种重要方式。

为了保障人们的安全和舒适,2023年架空乘人装置将推出新的强检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架空乘人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同时提供优质的乘坐体验。

以下是2023年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的内容。

第一条,安全措施的要求:1.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安装完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括避免碰撞的探测系统、紧急停止装置等。

2.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通过反复测试和验证,确保其结构牢固、功能正常。

3.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有主动监测系统,随时监测设备运行状况,确保及时发现故障并采取措施修复。

第二条,舒适性的要求:1.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配备高品质的座椅和乘坐空间,确保乘客在旅程中能够感受到舒适。

2.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使用优质的隔音材料,降低噪音,使乘客的乘坐过程更加安静舒适。

3.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备优秀的空调系统和空气净化系统,确保车厢内空气流通良好,保持舒适的温度和空气质量。

第三条,维护保养的要求:1.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建立完善的保养记录,包括维护过程、维护人员等信息,以备查验。

3. 架空乘人装置维护保养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范,确保维护人员的安全。

第四条,紧急情况处理要求:1.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设置紧急情况处理机制,包括逃生通道、安全通道等,以应对突发状况。

2.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安装紧急呼叫装置,以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呼叫救援。

3.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进行紧急情况演练,确保乘客和工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和有效地应对。

第五条,可持续发展的要求:1.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使用环保材料和设备,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优化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

3.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遵守相关的环境保护法规,确保在运营过程中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以上是2023年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的要求。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模板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模板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模板1. 引言本规定为了确保公司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规范相关人员的操作行为,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业务质量,订立了一系列强检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部使用或管理架空乘人装置的员工和相关人员。

2. 管理标准2.1 架空乘人装置日常运行管理2.1.1 全部架空乘人装置必需依照公司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准确、安全的操作。

2.1.2 架空乘人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检查和故障处理必需依照公司指定的程序和流程进行。

相关记录必需详实完整并及时上报。

2.1.3 架空乘人装置的使用过程中,必需经过特定资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员工操作,确保其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2.2 架空乘人装置安全管理2.2.1 架空乘人装置必需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2.2.2 全部架空乘人装置必需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工作正常且没有安全隐患。

2.2.3 假如发现架空乘人装置存在安全隐患或问题,必需立刻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修复,并记录整个事故处理过程。

3. 考核标准3.1 日常运行管理考核3.1.1 依照公司规定的操作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3.1.2 按计划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和故障处理,并保持相关记录的及时完整。

3.1.3 及时升级自身技能,参加公司规定的培训和技术沟通。

3.1.4 每季度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评估员工在架空乘人装置的日常运行管理中的表现。

3.2 安全管理考核3.2.1 了解并遵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

3.2.2 依照规定的时间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

3.2.3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本领。

3.2.4 每年进行一次安全管理考核,评估员工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管理方面的表现。

4. 纪律与奖惩4.1 严重违反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开除等。

架空乘人装置现场检查标准

架空乘人装置现场检查标准
5、固定吊椅防过摆装置
AQ 1038-2007《煤矿在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
6、机头、机尾下车点乘人越位保护
AQ 1038-2007《煤矿在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
7、重锤落地保护
AQ 1038-2007《煤矿在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
8
通用部分
1、螺纹连接件和锁紧件齐全、牢固可靠,螺纹应外露1-3个螺距。主要连接部件或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采取防松措施。螺栓不得弯曲。螺栓螺纹在连接件光孔内部分不少于2个螺距。键不松动。
《架空乘人装置检查标准》
2、有岗位责任制牌板
3、有操作规程牌板
记录
1、架空人车运行记录
《架空乘人装置检查标准》
2、钢丝绳检查记录
3、设备检修记录
4、干部上岗记录
5、检修人员巡回检查记录
技术档案
1、产品合格证
AQ 1038-2007《煤矿在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
2、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
5、各部连接螺栓紧固有效,焊接不开焊。
《架空乘人装置检查标准》
6
钢丝绳
1、断比和绳径变小不超过10%。
《煤矿安全规程》第407条
2、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最低值为6。
《煤矿安全规程》第400条
AQ 1038-2007《煤矿在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
3、钢丝绳的插接长度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煤矿安全规程》第409条
架空乘人装置现场检查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基本要求
依据
备注
1
驱动部件
1、电动机符合完好标准。
《架空乘人装置检查标准》
2、减速箱符合完好标准。
《架空乘人装置检查标准》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I. 引言乘人装置作为现代城市交通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乘人装置的正常运行,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被制定。

本文将对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进行详细阐述,以确保乘人装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得到有效保障。

II. 装置外观检查1. 检查装置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没有明显的裂痕或破损。

2. 检查装置外观颜色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并进行必要的喷漆修补。

3. 检查装置外观是否有杂物附着或堆积,必要时进行清理。

III. 电气系统检查1. 检查电气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包括电源供应、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等。

2. 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接地良好,消除潜在的电气故障隐患。

3.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其安全可靠性。

IV. 运行系统检查1. 检查装置的运行系统是否正常,包括轨道、传动系统和制动系统等。

2. 检查轨道是否平整无凹陷或凸起,确保乘人装置在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性。

3. 检查传动系统和制动系统的调试是否合理,以确保乘人装置在启动、运行和停止时的安全性。

V. 紧急救援系统检查1. 检查装置的紧急救援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包括安全门、报警装置和紧急制动系统等。

2. 检查安全门的闭合和打开是否灵活可靠,确保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上下乘人装置。

3. 检查报警装置和紧急制动系统的响应速度是否符合规定标准,确保乘人装置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停止运行。

VI. 火灾安全系统检查1. 检查装置的火灾安全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包括火灾报警装置、灭火系统和逃生通道等。

2. 检查火灾报警装置的敏感性和覆盖范围是否满足需求,确保及时探测到火灾隐患。

3. 检查灭火系统的可靠性和灭火效果,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扑灭。

VII. 其他检查事项1. 检查装置的噪音和振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避免对乘客的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2. 检查装置的地震安全性,确保在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保护乘客的生命安全。

架空乘人装置检查标准

架空乘人装置检查标准

架空乘人装置检查标准
一、基础资料:
1、悬挂操作规程、检修维护制度、安全保护实验制度、运行管理制度、设备技术特征表、斜巷技术特征表等管理牌板。

2、各种记录。

3、托绳轮支架要编号挂牌管理。

二、安全保护:
1、巷道每100米应有一台通讯装置,具有打点、通话和急停功能。

2、电气设备应具有过电流、欠电压、漏电流等保护功能。

3、乘人装置机头和机尾应安装防越位保护装置(零速度上下的除外),乘人越位时主电机能自动断电,保险闸制动;机头、机尾应设置下车语音提示信号和明显的警示标志。

4、架空乘人巷道沿途装设急停拉线开关。

5、架空乘人装置的变坡点、拐弯点,应设置掉绳脱槽保护,当钢丝绳脱落时,控制系统实现停车保护。

6、机尾滑移架后应设断绳保护,拉紧重锤下应设限位保护。

7、在一条巷道内,如果既有架空乘人装置,又有提升运输绞车,两套设备之间应设置电气闭锁,闭锁试验归入绞车保护试验项目;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时,斜巷上部平车场禁止调车作业,斜巷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的安全档必须处于常闭状态。

三、其它:
1、每天必须对整个装置检查1次,保护要灵敏可靠,急停拉线保护、越位保护,脱绳保护每天试验一次。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在本架空设定中,乘人装置(如电梯、升降机等)强检规定是指对乘人装置进行定期、有严格要求和标准的强制性检验。

1. 定期检验:乘人装置的强检应定期进行,以确保其安全性能和运行状态的合规性。

具体的检验周期根据乘人装置的性质、规模和使用频率等因素而定,通常为每年或每2年一次。

2. 严格要求和标准:乘人装置的强检必须符合严格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这些要求和标准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结构和机械性能:检验乘人装置结构是否牢固、各部件是否正常运行、机械传动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等。

- 电气系统:检验乘人装置电气系统的接地是否良好、防雷措施是否到位、电压、电流是否符合规定等。

- 安全设施:检验乘人装置的紧急停车装置、救援系统、紧急通信装置等是否正常可用。

- 内外观察:对乘人装置的内外观进行检验,包括门的开关是否顺畅、电梯轿厢内外是否干净整洁等。

3. 强制性检验:乘人装置的强检是强制性的,任何未通过检验或拒不接受检验的乘人装置将被暂停运行或撤销使用许可。

只有通过强检并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的乘人装置才能正常运行。

强检规定的目的是确保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保障乘坐者的生命安全。

这些规定主要由相关监管部门制定和实施,执法部门也会对违反规定的乘人装置进行处罚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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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乘人装置现场检查标准

架空乘人装置现场检查标准
山东省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2、轮缘、辐条无开焊、裂纹或变形,键不松动。
山东省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3、转动灵活,无异常舞动,无异响。
山东省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4、驱动轮轮衬与牵引钢丝绳之间的摩擦系数应不小于0.2
MT/T1117-2011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行业标准5.2.9
山东省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第二十五、二十六条
7、架空乘人装置每天检修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山东省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14
其它
1、对于斜巷轨道同时布置架空乘人装置的巷道,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架空乘人装置机头、机尾最低点与轨道所运送的最高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200mm。
(二)架空乘人装置的吊椅不得影响轨道运输。
9
吊椅
1、各部件齐全完整,螺栓紧固有效,无开焊、裂纹或变形。
山东省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2、锁紧装置齐全、有效、无变形。
山东省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3、摩擦衬垫固定可靠。
山东省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4、固定抱索器在钢丝绳上安装位置,应每年至少移动不小于一个抱索器距离(一般为400mm)的位置。
山东省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4、各种轮衬符合阻燃、抗静电要求
山东省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11
钢丝绳
1、钢丝绳检查、检验与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山东省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2、主运行钢丝绳应使用表面无油的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4、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巷道无失修现象并防滑,上无淋水,下无积水,巷道内应有充足的照明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正式版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正式版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年检1、架空乘人装置系统的维护保养和运行管理等工作,必须以架空乘人装置系统安全质量标准为依据。

2、架空乘人装置系统的机头、机尾和中间部位(人员上下地点),要根据系统运行速度设计安装上下人员平台,其长度和宽度必须满足吊椅存储及人员上下要求,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3、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安设全程急停保护,并确保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安全可靠。

4、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安设钢丝绳松脱及断绳保护装置,保护装置要能够自动检测和自动预防钢丝绳松脱或断绳事故的发生,及时锁定架空乘人装置,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

5、凡具有负力下滑可能的架空乘人装置,电动机驱动系统必须增加驱动轮安全制动系统,提高系统失效安全制动的可靠性,杜绝因减速机故障而造成驱动轮正反转飞车伤人事故发生。

6、架空乘人装置必须由专业人员维护保养及定期检修,尤其是坡度大于10°以上的架空乘人系统,必须加强日常检查和定期检修工作。

7、系统检修时,必须断开总电源开关,挂上“设备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

8、每次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

检修保养及定期检修后,必须将维修检修情况作详细记录,作为设备维修档案保存。

9、架空乘人装置检修周期要求,每天检修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每三个月小修一次,每一年中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

架空乘人装置巡回检查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巡回检查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巡回检查制度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每日必须对架空乘人装置检查一次。

二、司机接班后应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检查,并将巡查结果记录在架空乘人装置检查记录内。

发现危及安全运行情况,必须及时处理;对于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协同维修人员一同处理,严禁带病开车。

三、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巷道无失修现象并防滑,上无淋水,下无积水,巷道内有充足的照明。

四、巡回检查内容包括:(一)、驱动部分1、基础及钢架结构(1)、基础是否牢固可靠,有无开裂现象。

(2)、钢架结构有无扭曲变形,螺丝紧固是否有效。

2、驱动轮(1)、驱动轮轮衬磨损余厚是否超过原厚度三分之一。

(2)、轮缘、辐条有无裂纹、变形,紧固螺母有无松动。

(3)、驱动轮转动是否灵活、有无异常摆动和异常响声。

3、工作闸和安全闸(1)、工作闸和安全闸是否动作灵敏、可靠,是否松旷、缺油,闸轮表面有无油迹。

(2)、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是否大于2mm。

制动时,闸瓦接触面积是否小于设计的最小值。

(3)、闸带有无断裂现象,余厚是否大于3mm,闸轮表面沟痕深度是否大于1.5mm,沟宽总计是否超过闸轮有效面积10%。

(二)、尾轮及张紧装置部分1、尾轮(1)、轮衬磨损余厚是否超过原厚度的三分之一。

(2)、轮缘辐条有无裂纹、变形,紧固螺母有无松动。

(3)、运转有无异常声响。

2、张紧装置(1)、是否能够随时灵活调节运载钢丝绳在运行过程中的张力,活动部位移动是否灵活、不卡阻,转轴是否歪斜。

(2)、重锤上下是否活动灵活,有无卡、挤、碰支撑架现象,配重安全设施是否稳固可靠,重锤地坑内有无积水。

(3)、滑动尾轮架距滑动导轨的极限位置是否大于500mm。

(4)、收绳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三)、吊椅部分1、各部件是否齐全完整,有无开焊、裂纹或变形。

2、锁紧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有无变形。

3、摩擦衬垫固定是否可靠。

(四)、轮系部分1、托轮、压轮转动是否灵活,平稳、有无晃动。

2、轮衬贴合是否紧密、有无脱离,轮衬磨损余厚是否大于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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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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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5957-30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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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检
1、架空乘人装置系统的维护保养和运行管理等工作,必须以架空乘人装置系统安全质量标准为依据。

2、架空乘人装置系统的机头、机尾和中间部位(人员上下地点),要根据系统运行速度设计安装上下人员平台,其长度和宽度必须满足吊椅存储及人员上下要求,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3、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安设全程急停保护,并确保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安全可靠。

4、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安设钢丝绳松脱及断绳保护装置,保护装置要能够自动检测和自动预防钢丝绳松脱或断绳事故的发生,及时锁定架空乘人装置,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安全性。

5、凡具有负力下滑可能的架空乘人装置,电动机
驱动系统必须增加驱动轮安全制动系统,提高系统失效安全制动的可靠性,杜绝因减速机故障而造成驱动轮正反转飞车伤人事故发生。

6、架空乘人装置必须由专业人员维护保养及定期检修,尤其是坡度大于10°以上的架空乘人系统,必须加强日常检查和定期检修工作。

7、系统检修时,必须断开总电源开关,挂上“设备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

8、每次维修保养和定期检修,都必须符合质量标准。

检修保养及定期检修后,必须将维修检修情况作详细记录,作为设备维修档案保存。

9、架空乘人装置检修周期要求,每天检修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每三个月小修一次,每一年中修一次,每年大修一次。

10、检查驱动轮活衬瓦磨损情况及制动盘瓦磨损情况,清洗液压系统、润滑系统并换油。

托绳轮连续工作6个月需检查加润滑油1次,机件应保持正常配合,转动灵活,否则必须立即维修或更换。

二、月检
1、执行日检内容,并检查各部件的连接螺丝、铆钉、销钉和其它加固零件是否松动;检查制动闸盘及瓦间隙是否符合要求。

2、打开减速机盖检查孔,仔细检查齿轮啮合情况及喷油情况,检查轴承间隙和大轴窜动及震动情况。

3、检查联轴节情况如间隙、螺丝、弹簧及牙轮是否正常,检查整定制动系统和保护装置。

4、钢丝绳至少每周检查1次。

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同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时,必须立即停止运行,更换钢丝绳。

5、引钢丝绳的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且插接要紧密,不得有松股、散股现象。

6、彻底检查制动系统的运行情况,并调整闸瓦间隙紧固连接部件。

三、日检
1、检查润滑系统、液压系统油泵是否正常、油质、油量、油温等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漏油。

2、检查减速机各部的轴承、轴瓦温度、电机和各轴瓦温度是否正常,各种保护装置和仪表是否正常。

3、检查轴承是否震动、滚筒及轴是否窜动、各基座与基础螺丝是否松动。

4、检查托绳轮有无脱落、运转是否灵活、制动和张紧装置是否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检查保护装置情况,检查各部螺丝是否紧固及各条焊缝是否良好。

6、检查液压站油箱、减速机的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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