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资本市场的改革与发展-创业板IPO及再融资改革解读【深交所上市推广部】(2020-05)
创业板发展历程
创业板发展历程创业板是中国创新创业与资本市场改革的一个关键领域,它在引导和支持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以下是创业板的发展历程:2009年6月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行了创业板,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创业板的设立是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一步,并为新兴产业和创新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
2009年7月3日,创业板正式开机,并在首日收盘价上涨了80%。
此外,创业板上市公司最初的上市标准也得到了很大改善:上市门槛相对较低、资本市场监管相对宽松、并购重组监管松绑等措施都为创业公司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环境。
2010年11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了《创业板首批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引领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发行及承销管理规范化,并让创业板更好地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2013年3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新版规则正式公布,规定了关于公司权属、管理与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使创业板更加规范化,向更多严谨的企业和投资者打开了大门。
2014年4月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创业板公司上市审查规则修订稿》。
新规明确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应履行的基本要求、适用的类别等方面,为创业公司提供了更多的上市机会,同时提升了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质量和水平。
2016年9月23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简化了创业板新股发行上市申报流程、增加了并购重组标准、加大了违规处罚力度,进一步推动创业板的规范化和健康发展。
2019年3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创业板40指数》。
创业板40指数是反映创业板精选品种优势的指数,有助于更全面地显示创业板企业的综合优势。
2020年10月2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创业板IPO基金将投资额度最高从5亿元提高到10亿元,为更多优秀创业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和更好的发展机会。
总体而言,自从发行以来,创业板已为中国新兴产业和科技企业提供了关键的支持和发展环境。
随着时间的推移,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投资者也不断增加,预计创业板未来会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中更加重要的一个板块,为中国创投和创新创业提供更多机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深证上〔2024〕344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4〕344号各市场参与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强化创业板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成长性要求,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在本通知发布之前尚未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适用修订后的规则;已经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适用修订前的规则。
本所于2022年12月30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19号)同时废止。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2.《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修订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4月30日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第一条为了引导、规范创业板发行人申报和保荐人推荐工作,促进创业板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创业板定位于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
第三条保荐人应当顺应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创业板定位,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推荐能够通过创新、创造、创意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一)能够依靠创新、创造、创意促进企业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和生产力发展路径,促进科技成果高水平应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新动能发展壮大的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二)能够通过创新、创造、创意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自动化、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推动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企业。
科创板与其他板块上市条件核心差异点分析
科创板与其他板块上市条件核心差异点分析张扬郑可欣近期,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应声面世,掀起我国资本市场新的篇章。
3月1日,中国证监会出台《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1号——科创板公司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
紧接着,3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台《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文件。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配套规则文件的完整出台,意味着审核体系基本搭建完毕,其审核理念在字里行间也可窥知一二。
科创板规则相较A 股其他板块的革新程度系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之事项,特别在申请科创板上市的门槛与条件方面,受到众多企业家、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等资本市场参与者的高度关注。
鉴于此,在查阅当前已出台的科创板配套规则文件之后,按照“急用先行”原则,根据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相关文件规定及实践经验,作者总结出科创板与其他板块在A股IPO发行上市条件的一些核心差异点,并进行分析如下:行业限制的不同与其他板块相比,科创板的定位面向科技创新行业。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对于申报上市的企业原则上无行业限制,但根据实践经验,农业、餐饮业、类金融、互联网等行业受到谨慎审核。
另外,创业板要求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科创板定位于面向科技创新行业,保荐机构推荐企业在科创板上市的,应当遵循如下推荐要求:1. 推荐原则:(1)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2)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3)处理好科技创新企业当前现实和科创板建设目标的关系;(4)处理好优先推荐科创板重点支持的企业与兼顾科创板包容的企业之间的关系。
2. 优先推荐:(1)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2)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创新企业;(3)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企业;(4)保荐机构在优先推荐上述企业的同时,可以按照推荐指引的要求,推荐其他具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的企业。
IPO、再融资和并购重组讲解v2
出具反馈意见,将反馈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保荐人,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30日内补充完善申请文件;证监会 进一步审核(一般涉及数次反馈和沟通),并召开部 务会,形成初审报告,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文件提交发 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发审委会议召开前5日,通知发审委委员,并公告审 核通过,第二天公告,落实发审委审核意见后,拿发 行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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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条件--管理办法及暂行办法的规定--独立性(1/2) 发行人的人员独立 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 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 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一 套班子两块牌子 发行人的财务独立 发行人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 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 理制度;发行人不得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共用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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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条件--管理办法及暂行办法的规定--规范运行(2/2) 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 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盘点、对账、 审批等等 某上市公司票据不盘点导致被出纳挪用一千多万
最近36个月内不得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擅自公开发行股票、违反 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报送的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创业板对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守法也有36 个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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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条件--管理办法及暂行办法的规定--独立性(2/2)
发行人的机构独立 发行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 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 有机构混同的情形---合署办公
创业板建设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基于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与主板关系的协整分析对比
6 6
《 西部金融)o o年 第 1 ) l 2 期
估 计 方程 :LX :∥ + L Z + , 到 ,= Z 。 P * S 对 其 回归 残 差做 平稳 性 检 验 , Z 。 P* S s 得 f L X 一 一 L Z; 同样 用 A F D 检验法 。如 果是 平稳 序列 , 则通 过检 验 , 可认 为两 个序 列存 在协 整性 ; 如不 通 过则 两个 序列 不存 在 长期稳
2 Gagr 、 r e 因果关 系检验 。通过单位根检验可知 L X和 n Z
LZ S 对数指数序列都是一阶差分平稳过程 , 都是其次非平稳时 间序列 。可 以对各 对数指 数序列 建立 A I (, ,)也就是相 应 的收益率 序列 A  ̄ (,) 型 。为考 察对 RMAp 1q, n Apq模
一
、
中小企业 板指数 与深圳主 板市 场之 间的协整关 系
从 20 年 l 月 1日 , 05 2 起 我国专门为中小企业板设立了一个指数, 称为中小板指数。本部分要研究的就 是 中小 企业板 与深证 主板市 场指数之 间 的协 整关 系。
数 据采 用 20 08年 4月 9日到 20 09年 7月 1E的 中小板 指 (X ) t Z B和深 证综 合 指数 (Z ) 日收盘 数据 , SZ的
从表 1中可 以看 出 ,Z L X和 L Z的 AD S F绝对值 小 于 5 临 %1
界值 , 以都是非平 稳 的。而 D Z 所 L X和 D S LZ的 A F绝对值 均 D 大于 5 %的临界值 , 以都是 平稳 的 。 所 因此可 以得 出结论 :Z LZ都 是 一阶单 整的 。 L x、S
关 键词 : 本 市 场 ; 业 板 ; 整 分析 资 创 协 中 图分 类号 : 8 03 F3. 文 献 标 识 码 : B 文章 编 号 :6 4 0 1 — 0 ()0 6 — 2 1 7 — 0 2 1 1一 0 6 0 7 0
浅析我国创业板市场
20 0 9年 3月 3 1日证 监 会 发 布 《 次 首 公开发行 股票 并在创 业板上 市管理 暂行 办 法》 办法 自 5月 1日起 实 。7月 2 , 6日 ,
19 9 9年 1 深 交 所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正 月
式呈送 《 深圳 证券 交易所关于进行成 长板 市场 的方案研究 的立项报 告》 ,并附送 实
施 方 案 。3月 , 国 证 监 会 第 一 次 明确 提 中
( ‘优 良的 上 市 公 司 资源 ) 经过 3 2年 的 改 革 开 放 ,我 国经 济 的 总体 水 平 有 了很 大 提 高 , 济 结 构 也 发 生 经
创 新 方面 , 管 我 国与 科 技 发 达 国 家 还 存 尽 在 着 一 定 的 差 距 , 由于 科 教 兴 国 战 略 的 但 实 施 , 新 环 境 得 到 了较 大 改 善 , 新 体 创 创
系有 了较快发展 , 高新技术 园区建设也取 得 了丰硕成果 , 一大批 高新技 术企业 已经 脱颖而出。由于体制原因和上 市“ 门槛” 的 限制 , 当部分 有着 良好 发展前景的高科 相
普 遍 采 用 , 而 对  ̄ > 板 市 场 的规 模 提 出 从 dk l 了要 求 : 宵 达 剑 J一 定 的规 模 , 业 板 只 , 创
浅 析 我 国 创 业 板 市 场
口 张 燕
( 山东省地勘局第三地质大 队, 山东 烟台 240) 60 0
场 能 保 证 有 足 够 多 的 公 司 可 供 投 资 者 选 择 。 国 上 市 资 源 极 为 丰 富 , 票 发 我 股 行 上 市 的 效 率 很 高 ,规 模 问 题 将 小 会 成 为 限 制 我 国 创 业 板 市 场 发 展 的 障 碍 凶 素 。 根 据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市 场 推 广部 的调查 ,我 国的创业板 拟上 市公 司 资 源 及 其 丰 富 ,有 意 到 创 业 板 上 市 集 资 的 公司多达 20 00余 家 。 厚 的 上 市 资源 雄 不 仅 能 保 证 我 国创 业 板 市 场 在 短 期 内 即
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
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9.24•【文号】•【施行日期】2024.09.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会内各司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新“国九条”要求,完善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进一步强化并购重组资源配置功能,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主渠道作用,适应新质生产力的需要和特点,支持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升投资价值,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上市公司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布局,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
支持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增强“硬科技”“三创四新”属性。
支持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等需求开展符合商业逻辑的跨行业并购,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
支持上市公司结合自身产业发展需要,在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并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安排的基础上,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优质未盈利资产。
对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期限与重组取得股份的锁定期限实施“反向挂钩”,促进“募投管退”良性循环。
二、加大产业整合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头部上市公司立足主业,加大对产业链上市公司的整合。
完善股份锁定期等政策规定,支持非同一控制下上市公司之间的同行业、上下游吸收合并,以及同一控制下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
支持传统行业上市公司并购同行业或上下游资产,加大资源整合,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
支持私募投资基金以促进产业整合为目的依法收购上市公司。
支持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公司开展多层面合作,助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三、提升监管包容度充分发挥市场在价格发现和竞争磋商中的作用,支持交易双方以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等多元化的评估方法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作价。
注册制改革和直接融资发展趋势
注册制改革和直接融资发展趋势◎ 田利辉据德勤统计,2020年,在全球股权融资市场中我国上交所IPO数量独占鳌头,排名全球第一,深交所IPO数量也高居全球第三;在IPO融资规模方面,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排名全球第三和第五位,其中上交所融资规模与排名第一的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旗鼓相当。
2020年年初我国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经济发展一度陷入停滞,为何我国股权融资市场还能取得如此亮眼成绩?这主要得益于我国疫情防控的阶段性胜利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等资本市场改革带来的新变化。
一、我国2020年股权融资情况回顾我国资本市场自建立30年以来,股权融资规模累计超过16万亿元,沪深A股上市公司总数高达4140家。
资本市场能取得如此显著的成绩,与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密不可分。
伴随着创业板注册制的落地实施,2020年我国股权融资市场迎来爆发式发展。
(一)我国股权融资整体规模表现强劲随着我国近两年资本市场改革的稳步推进,2020年股权融资市场表现十分强劲,注册、批文发放加速,再融资不断提速。
Wind数据显示,我国2020年A股市场股权融资规模达17,113亿元,相比2019年提高了11%,在近十年股权融资规模中高居第三位,仅次于2016年的20,817亿元和2017年的17,204亿元;而股权融资家数为1048家,相比2019年提高了65%,这反映了我国资本市场大发展的趋势。
股权融资规模的增加显著提升了我国企业直接融资的水平,健全了我国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稳定了企业杠杆率,有助于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
从行业视角来看,2020年股权融资市场中融资规模超过1000亿元的行业分别是资本货物、材料、多元金融、技术硬件与设备、半导体行业和生物医药行业。
其中,除了资本货物和多元金融外,其余四大行业均为国家战略性新兴行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正在推动着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
此外,我们也应该清醒地意识到股权融资市场出现的行业分化风险,对于其他行业优质企业的融资需求也应当予以一定程度的满足,从而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合理健康发展。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4.30•【文号】深证上〔2024〕340号•【施行日期】2024.04.30•【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4〕340号各市场参与人: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原规则)进行了修订,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规则)。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2020年12月31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0〕1292号)、2023年8月4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证上〔2023〕702号)同时废止,相关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如下:一、新规则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自新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
尚未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拟上市公司,适用新规则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已经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拟上市公司,适用原规则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新规则第10.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规定的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以2024年度为首个适用的会计年度。
上市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继续按照原规则第十章第三节实施、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实施终止上市。
其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在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按照新规则第十章第三节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或者实施终止上市。
三、上市公司在新规则施行时仍存在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或者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在新规则施行后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适用新规则资金占用退市的规定。
我国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IPO抑价现象比较研究[文献综述]
毕业论文文献综述题目:我国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IPO抑价现象比较研究一、引言部分2009年10 月30日,28家创业板企业首次在深证交易所内上市,揭开了中国创业板市场的篇章。
这意味着酝酿达10年之久的中国创业板终于诞生。
至此,创业板市场开始与主板市场共同组成我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但由于服务对象不同,两个市场在发行标准与条件、制度设计、风险特征、估值水平等都有所区别。
两个市场上的新股发行条件、对企业盈利能力等的要求也不相同。
主板主要面向经营相对稳定、盈利能力较强的大型成熟企业;创业板主要面向尚处于成长期的创业企业,重点支持自主创新企业,尤其是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为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提供融资平台,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添砖加瓦。
首次公开发行(Initial Public Offering,以下简称IPO)是指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而上市公司IPO 抑价则是指上市公司的新股在首次公开发行时定价存在低估问题,表现为新股发行价明显低于新股上市首目收盘价,投资者认购新股能够获得超额报酬率的一种现象,这是有悖于有效市场假说的,也被称之为“IPO之谜”。
新股发行抑价现象在世界各国的证券市场板块均普遍存在,但抑价程度却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成熟市场抑价率相对较低,而新兴市场抑价率则相对高出许多,中国的IPO抑价幅度就更尤为明显。
以我国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例,一大批国民经济支柱企业、重点企业、基础行业企业和高新科技企业通过上市,既筹集了发展资金,又转换了经营机制。
截止2010年7月,我国创业板市场拥有99只上市股票,平均发行价与首日收盘价之差达到15.55元.,抑价率达到54.5%。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自2009年10月23日创业板上市以来,截止2010年7月期间共发行162只新股,平均发行价与首日收盘价之差达到11.77元,抑价率达到46.86%。
由于我国创业板的发展时间并不长,其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之中,与主板相比,创业板的IPO抑价问题更为严峻。
中国资本市场新形势下的机遇和挑战
中国资本市场新形势下的机遇和挑战作者:燕雪梅来源:《经济视野》2015年第01期【摘要】自1990年和1991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设立以来,中国资本市场在探索中前进,在改革中创新,在实践中完善。
本文从中国资本市场几次“变革”的视角梳理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程,把握了资本市场新形势,分析了新形势下的机遇和挑战。
【关键词】资本市场上市变革机遇挑战经过20余年由探索到逐步推广、由起步到快速发展、由不成熟到逐步完善的发展过程,中国资本市场已拥有A股、B股、中小企业板、创业板、“新三板”、期货、黄金、外汇等多个交易市场,拥有股票、债券、期货等多个交易品种,在资源配置功能、融资功能和风险管理功能上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一、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历程中国资本市场从萌生到发展至今,经历了三次重要的“变革”。
(一)制度“蛮荒”时代引发的对机构投资者的“变革”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启动,中国资本市场开始萌生。
从1990年到2000年的十年里,中国资本市场基本上属于“蛮荒”时代。
证券交易所1990年建立,国务院证券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监会1992年相继成立,1993年中国第一部《公司法》通过,1999年第一部《证券法》正式实施。
由于制度的不健全及缺乏法规约束,以基金和券商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的各种不规范运作层出不穷。
一场针对以基金和券商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的“变革”随即展开。
管理层出台了一系列变革措施,先后颁布实施《证券公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规定,规范机构投资者。
(二)股权分置改革带来的规范发展第二次“革命”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国九条”),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国九条”的推出,是中国资本市场规范发展的第二次革命。
2005年,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 2006年,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修订后《公司法》与《证券法》的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走向法制化;2010年,融资融券试点启动、股指期货开市,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进入新时期。
创业板融资市场的特点与发展趋势
创业板融资市场的特点与发展趋势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创业板融资市场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本市场渠道,具有一些独特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本文将对创业板融资市场的特点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探讨。
一、创业板融资市场的特点1. 风险投资导向:创业板融资市场以风险投资为主要导向。
在这个市场中,更多的是初创企业或成长型企业,它们的发展前景不确定,但也存在较大的风险。
因此,创业板市场的融资投资相对较高,股票价格也较为波动。
2. 注重创新:创业板融资市场注重创新能力的评估和培育。
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更加关注企业的核心技术、研发投入和创新潜力。
这使得创业板市场成为了创新型企业的重要融资平台。
3. 资本市场多元化:创业板融资市场为企业提供了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不同于传统的银行贷款或债券融资,创业板市场提供了股权融资的机会,使得企业的融资方式更加灵活多样。
4. 监管政策灵活性:相较于主板市场,创业板融资市场的监管政策更加灵活。
为了鼓励创新创业和投融资活动,在监管方面,创业板市场更加注重市场的自我约束和监管机制的创新。
二、创业板融资市场的发展趋势1. 鼓励金融科技发展:近年来,中国金融科技行业快速发展,为创业板融资市场带来了更多的机遇。
未来,金融科技将在创业板市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和支持。
2. 更加注重企业治理:如今,创业板融资市场中出现了一些企业治理不规范的情况,这给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因此,未来创业板市场将更加注重企业治理,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 引导资本流向实体经济:随着一些独角兽企业逐渐走向成熟和盈利,未来创业板市场将更加注重引导资本流向实体经济。
通过提高创新企业上市的门槛和质量要求,将更多的资本引导到高科技、高成长、高附加值的实体经济领域。
4. 深化市场改革:创业板融资市场将继续深化市场改革,完善制度建设。
这包括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优化交易机制、加强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改革措施,以提高市场的规范性和健康发展。
再融资新政解读2020
新规落地,再融资市场化改革如期而至——再融资政策解读二〇二〇年二月第一章再融资最新政策及变化第一节再融资最新政策及变化2017年2月2017年5月2018年11月2019年2月2019年7月2019年11月2020年2月再融资政策演变☐2017年,证监会修订再融资政策并发布减持规定,在融资规模、时间间隔、定价方式、募集资金投向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方面进行严格要求。
2018年11月以来,证监会不断放松再融资相关要求,陆续放宽了再融资时间间隔及补流限制、将股份回购与再融资挂钩、进一步明确再融资审核标准等☐2019年11月,证监会就再融资政策修订征求意见,此次征求意见拟放宽发行条件、发行价格、发行对象数量、锁定期、批文有效期等方面限制。
2020年2月,证监会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再融资相关规则并对《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进行修订(以下合称“再融资新政”),再融资得到松绑,显著降低上市公司再融资尤其是非公开发行股票门槛和发行难度、提升投资人认购积极性正式发布实施的再融资新政采用了征求意见稿的绝大多数修订,再融资新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关键要素的影响如下:☐再融资新政施行后,尚未完成发行的再融资项目均适用新的政策,具体如下:☐2017年2月,证监会就并购重组定价事项答记者问,配套融资的定价和规模要参照新规执行,明确配套融资定价遵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鉴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已修订,配套融资遵守再融资新规☐对于存量定增项目的锁定期,按照新老划断原则,遵守原来的规定和锁定承诺主板(中小板)再融资条件新旧对比☐主板(中小板)再融资新政主要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进行了调整,还将再融资批文有效期由6个月延长至12个月。
具体调整如下:主板(中小板)再融资条件新旧对比(续)创业板再融资条件新旧对比创业板再融资新政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要求做了较大调整,包括盈利能力、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定价基准日、锁定期和减持等,此外还调整了对于资产负债率、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批文有效期等的规定,具体如下:创业板再融资条件新旧对比(续)主板(中小板)再融资产品比较创业板再融资产品比较第二章再融资新规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展望第一节政策放松释放利好,再融资市场有望回暖严监管导致再融资市场收缩,市场改革呼声高涨☐2017年以来受再融资政策尤其是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收紧影响,再融资规模整体快速下降,从2016年的12,846亿元下降至2019年6,617亿元☐2019年再融资规模为6,617亿元,较2018年5,632亿元增长17.49%,融资规模呈现一定回升但增幅较低,再融资品种构成发生较大变化:✓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规模及家数持续下滑:2019年融资规模770亿元,较2018年2,844亿元下降72.92%,较2016年下降90.04%;2019年发行家数67家,较2018年90家下降25.56%,较2016年下降82.04%。
深交所创业板
深交所创业板创业板是中国证券市场中的一种板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立并管理。
创业板的主要功能是为部分新兴、成长性企业提供融资的机会,并通过资本市场吸引更多的投资者,促进经济的发展。
深交所创业板成立于2009年,并在之后几年内成为中国证券市场上最活跃的板块之一。
深交所创业板的特点与A股和B股相比,深交所创业板有以下一些特点:1. 创新企业数量多。
深交所创业板为创新型企业提供了直接融资的平台,符合创业型企业特点的公司往往能够获得更加优惠的融资待遇。
2. 公司规模较小。
创业板的企业规模往往较小,但经常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和价值增长潜力。
3. 股权融资占比较高。
深交所创业板企业的融资方式以股权融资为主,而债权融资的比例相对较低。
4. 监管比较严格。
深交所创业板的企业上市前需要经过严格的监管和审核,包括财务审计、信息披露等等。
深交所创业板的发展历程2009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创业板,并发布了《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发行与交易规则》等文件,为创业板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010年,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企业数量接近200家,已经成为中国证券市场上的重要板块之一。
2016年,为了提高市场效率和公平性,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了“创业板双层盘”机制,即对个股进行前后两个独立交易日成交额进行统计,并进行打包交易。
2020年,深交所创业板的市值已经超过了3万亿元,成为中国证券市场上成长性板块中的佼佼者,并在新兴产业的领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深交所创业板的发展趋势未来,深交所创业板的发展方向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创业板的主要宗旨是为实体经济服务,未来将更多地关注于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并且提供更好的融资机会和更加优惠的政策。
2. 强化市场监管。
深交所创业板的管理团队将会增加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并通过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交易行为监管等方式,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3. 增加境外投资者投资热情。
创业板改革新规解读_中航证券
情形:财务类、规范类、重大违法类退市(不含交易 类、主动退市类)。
撤销:同时存在其他*ST或者ST情形的,继续实施相 应的*ST或者ST 。
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交易类:自连续触及相应指标的第11个交易日(成交 量指标为第91个交易日)起,每日披露一次
要 求
适当性匹配 对其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并对个人投资者是 否符合条件进行核查。评估结果及适当性匹配意见应当
告知投资者。
签署 风险揭示书
第七条 普通投资者首次参与创业板交易的,证券公司应 当要求其签署《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 《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可以以纸面或电子方式签署。
2.2 投资者适当性 — 新老划断
涨跌幅限制
• 与科创板一致
单笔申报 数量限制
• 限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30万股 • 市价申报:单笔数量不超过15万股 • 单笔最低为100股,且必须是100的倍数
•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增发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 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 比例为20%
2.1 交易制度 — 涨跌幅限制
创业板股票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 相关基金涨跌幅限制放宽至20%
创业板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比例从 10%放宽至20%
创业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限制 为20%
创业板退市整理期股票涨跌幅限 制为20%(存在跨期情况的,退 市整理期涨跌幅维持10%不变)
放开涨跌幅的基金范围包括: (一)跟踪指数成份股仅为创业板股票
风险提示 公告 交易类退市无*ST和退市整理期!
主动退市
股东大会决议主动退市、主 动解散,吸收或新设合并, 为退市实施回购或股东要约 收购……
注册制对投行的影响
注册制对投行的影响三、注册制改革对我国投资银行业的影响(一)转型——大投行和精品投行并存格局对注册制改革后国内投行的发展趋势,目前最大的共识是:未来将形成大投行和精品投行并存的格局。
(二)投行不仅限于通道角色,而将会变身为全面“金融产品”提供服务商——正确认识投行创新,从内部和外部着手梳理组织架构和产品业务投行将不再以企业在主板、中小板或创业板上市作为其唯一的目标,而应拓展以下职能:为企业提供适当市场上市或者挂牌的建议,为企业搭建多渠道的融资平台;根据企业财务的实际状况和市场环境提供多样化的产品服务,如并购和并购基金、新三板、股权质押融资、多样化债务融资、资产管理计划等等。
投行将由财务、税务和合规顾问角色向全方位金融服务商的角色发生转变。
进一步而言,投行的价值发现功能将会得到更大的发展,而不是仅限于通道提供者的角色。
从未来投资银行业务发展趋势看,国内证券公司应该以国际投资银行为标杆,以金融创新为特点,开展多元化业务。
作为投行业务未来发展的整体战略,还应考虑部门间协同创造价值,投行整体的集约化发展等要素。
国内的投资银行业需要通过产品多元化发展,降低对单一产品的依赖性,提高公司整体的抗风险能力,强化投资银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通过集约化发展,降低对团队的业务依赖性,提高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
最后,通过内部、外部等多方位的协作发展,开发业务、拓展思路,积极创新发展,以投行为基础带动证券公司其他各项业务的整体发展。
1.路径选择一:产品多元化(1)发展多元化股权市场产品目前沪深主板上市公司约有2400多家,中小板上市公司约有700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约有350多家,而新三板挂牌的公司约有300多家,四板市场则刚刚起步,整个股权融资市场呈倒金字塔结构。
无论从相对数量上还是绝对数量上,非上市股权融资均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企业从初创期至成熟期存在必然的发展过程,融资活动也伴随企业成长的每一阶段,所以在完全有效的资本市场条件下,各阶段的定位应呈现正金字塔状。
创业板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审核关注要点
6
如是,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
披露:本次发行各募投项目的具体
保荐人应当结合各募投项目的实
投资构成明细;各明细项目所需资
际情况,说明各项投资测算的合
金的测算假设及主要计算过程,测
关注募集资金是否有明确的使
理性、必要性,是否符合《创业
5
算的合理性;募集资金的预计使用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用规划
板再融资审核问答》问题 13 的相
进度,是否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
关规定,并在《发行保荐工作报
金。
告》中发表明确意见。
如否,请审慎论证本次发行的必要
☐是 ☐否
性。
如是,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
披露:
(1)结合公司现有货币资金、资产
保荐人应当对上述事项进行核
负债结构、现金流状况、经营规模
查,说明是否符合《创业板再融
及变动趋势、未来流动资金需求等,
或拟发布的行业政策等对生产经营
的影响、行业竞争格局、未来发展 保荐人应当督促发行人以投资者
趋势、同行业其他公司情况、上下 决策需求为导向,披露对投资者
游行业发展情况等;
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
(2)发行人主营业务、生产、采购 的信息,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
及销售模式、业务经营资质、核心 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
披露:
督促发行人对历次募集资金的使
(1)历次募投项目的进展是否符合 用或变更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和信
预期,募集资金投入使用进度与项 息披露义务,特别是对于发行人
目建设进度是否匹配,募投项目的 前后两次发行时间间隔短于 18 个
实施环境是否发生了重大不利变 月的,要充分关注前次募集资金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审核问答1.发行条件规定“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拟申请首发上市,应当如何计算持续经营起算时间等时限?答: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如有限公司以经评估的净资产折股设立股份公司,视同新设股份公司,业绩不可连续计算。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最近1年”以12个月计,“最近2年”以24个月计,“最近3年”以36个月计。
2.发行条件规定“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出资瑕疵或者改制瑕疵的,中介机构核查应当重点关注哪些方面?答: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应关注发行人是否存在股东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出资方式等存在瑕疵,或者发行人历史上涉及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存在瑕疵的情形。
(一)历史上存在出资瑕疵历史上存在出资瑕疵的,应当在申报前依法采取补救措施。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应当对出资瑕疵事项的影响及发行人或相关股东是否因出资瑕疵受到过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发行人应当充分披露存在的出资瑕疵事项、采取的补救措施,以及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二)历史上存在改制瑕疵对于发行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而来的或历史上存在挂靠集体组织经营的企业,若改制过程中法律依据不明确、相关程序存在瑕疵或与有关法律法规存在明显冲突,原则上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有权部门关于改制程序的合法性、是否造成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的意见。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不存在上述情况的,保荐人、发行人律师应结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等,分析说明有关改制行为是否经有权机关批准、法律依据是否充分、履行的程序是否合法以及对发行人的影响等。
发行人应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相关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
创业板上市公司注册制下再融资规则讲解
创业板上市公司注册制下再融资规则讲解1改革背景及意义2再融资改革要点3再融资审核规则目录4再融资审核关注要点1改革背景及要点010203 01 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习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讲话: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02 双区(湾区、先行示范区)建设要求研究完善创业板发行上市、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制度,创造条件推动注册制改革03 要素市场化配置意见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背景及意义探索全面推广注册制改革经验 ☐创业板设立10年后的改革再出发☐以试点注册制为主线,探索存量市场改革,为全市场推广注册制积累经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实体经济 ☐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资本市场功能☐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高效市场机制 ☐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疫后经济尽快恢复和持续发展2014年创业板再融资制度实施至2020年6月,共241家创业板公司完成再融资,募集资金2,192亿元。
创业板再融资制度有力激发了资本活力,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凸显。
本次改革在推进再融资注册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发行条件、发行定价机制等制度安排,更好适应市场发展需要。
改革思路1. 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以问询促披露。
2. 注重审核机制公开透明,确保两个可预期。
3. 建立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
4. 兼顾存量,提高制度包容性。
5.加大违法违规行为追责力度,强化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等。
2再融资改革要点上市公司再融资发行统计从统计数据来看,再融资募集资金金额大于IPO非公开发行股票是2012年以来A 股市场的主要再融资工具,随着2017年再融资规则修改,非公开发行规模大幅下降,可转债的发行数量增幅较大,交易活跃。
2020年以来随着再融资政策改革,非公开发行数量大幅上升,2020年前个10月A 股已披露669单方案A 股市场股权类再融资规模统计(亿元)A 股市场IPO 规模统计(亿元)6661576 14962301137825323952124 219227436105 201321100200300400500010002000300040005000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募集资金金额(亿元)公司家数33095995 7596 511929608123112321 98213946789 2690 190213941 299 203 189168479490 6 0100020003000400050006000700080009000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公开增发 配股 可转债 非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再融资工具简介发行时间间隔不受限制,同时,产品本身的发行风险较小、发行规模不受总股本的限制,适合需要较频繁进行股权融资,且负债水平较低的发行人可转债发行风险较小定增和转债成为主流品种配股需要关注外部融资效应非公开发行产品具有比较优势 公开增发难度较大优先股适用性有限门槛低、审核与信息披露条件相对宽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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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增速(%) 3月当月增速(%)1-3月累计增速(%)
-9.9
-26.1
-14.3
-11.2
-33.9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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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1.7
-2.1
0.1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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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10
-32.3
-16.4
-6.9
-41.6
-12.8
14.8
创业板设立于2009年,使命是落实自主创新国家战略,服务中国经济转型升级,定位于服务创新型、成 长型企业。十年来,创业板市场稳步发展,运行总体平稳,为经济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
创业板市场共有807家上市公司,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21%;
总市值为6.89万亿元,占A股总市值的11%;
创业板公司累计通过IPO融资4,236亿元,再融资(含重组配套融 资)3,709亿元,股权融资累计达7,945亿元,实施完成432单资产 重组,涉及交易金额3,980亿元;
作为纽带和核心,形成了一个包括上市公 司、创投、银行、高校和科研院所、高新 区、投资者等支持创新的生态圈。
(四)为资本市场积累制度建设经验 自启动之初,就施行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制度; 首推“小额快速”定向增发机制,其后
“小额快速”并购机制; 针对新经济企业的特征,首推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并形成体系。
(以上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数据来源:深交所)
创业板十年蓄力—板块总体贡献
(一)成为服务创新创业企业的重要平台
2009年A股上市公司中金融、地产、能源 及其他传统制造业占主导地位,深市战 略新兴产业公司数量占比不足26%;
截至目前,创业板战略新兴产业公司占 比已提高至70%,前三大市值行业分别为 医药生物、电子、计算机。
投资者结构优化
• 4500万存量投资者。 • 机构投资者占比稳步提升。
创业板 32%
创业板 18%
2009 创业板机构投资者 占比3.56%
2019 创业板机构投资者 占比38.44%
创业板投资者获得良好回报
十年间创业板公司累计分红超过千亿元,占累计实现净利润的26%,近九成公司复权后股价高于发行价,六成公司复权 后股价较发行价涨幅超过100%,积极回馈投资者。
数据来源:海通证券
数据来源:海通证券
时代背景
新问题:直接融资占比低
中国证券化率总体呈上升态势,资本市场在经济体系中愈发重要。近两年股债市场短 期调整,证券化率略有下降。但仍稳定在70%左右。这表明资本市场总体态势良好, 在经济运行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增强。
和发达国家、部分发展中国家相比,中国的证券化率提升仍有空间。
影子银行的遏制
45
40
地方政府举债的管制
35
房地产企业融资的抑制 30
25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20
15
过剩、无效的高收益资金需求减少10
5
0
正常经济活动资金需求扩张
降息、减税、输血
M1:同比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WIND
M2:同比
广义货币(M2)增速 下降至8%左右
中国经济面临的新挑战
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
今年一季度极不寻常,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 国家统计局公布:经初步核算,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20650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下降 6.8%。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最低的季度增长,也是唯一的负增长。
一季度,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同比分别为-16.4%和0.1%。
分行业看,一季度,住宿餐饮、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税收分别下降33.2%、 27.0%、19.6%。
-33.2%
-27.0%
-19.6%
中国经济面临的新挑战
疫情下中国财政税收下滑
主要项目 全国财政收入 中央财政收入 地方财政收入 税收收入 非税收入 国内增值税 消费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2017年净增4495亿元,同比少2.55万亿元,降低
85%。
2017年,直接融资占比从24%降至7%
25%
减少17个百分点
20%
15%
10%
5%
0%
直接融资占比 其中:股权融资占比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wind
其中:企业债券融资占比
无论是高收入国家,还是中等收入国家,直接融资比 重在过去20多年间整体均呈上升趋势,目前大致处在 65-75%的区间内。 中国的直接融资比重在15%左右,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一 些发展中国家。
投融资交易的枢纽
经济信息传导的枢纽
风险定价管理的枢纽
引导预期稳定的枢纽
目录 CONTENTS
1 资本市场新形势新任务 2 创业板十年发展回顾 3 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概况
目录 CONTENTS
2 创业板十年发展回顾 2.1 创业板十年蓄力 2.2 创业板改革历程 2.3 创业板逆风扬帆
创业板十年蓄力—板块发展概况
研发强度情况比较(%)
6%
4.77
%
4%
2.78
%
2%
0% 中小板
创业板
创业板十年蓄力—二级市场情况
市场交投活跃
• 2019 年 , 日 均 换 手 率 为 2.76% , 创 业 板 成 交 金 额 为 231,604亿元,在深市占比32%,在A股占比18%。
创业板成交额在深市占比 创业板成交额在A股占比
25 营业收入变化情况 19.5
20
15
10 5 2.87
0 2009年 2019年
板块公司平均收 入 由 2009 年 的 2.87 亿 元 上 升 至 2019 年 的 19.50 亿元。
2009年至2016年平均收入年复合增长率为23%,销售 毛利率保持在30%左右。2017至2018年,受制于国内 外因素影响,板块整体业绩承压,公司分化明显。
160 140 120 100 80 60 40 20 0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 美国
印度
中国
与美国相比 差距超过80个百分 点并低于印度
中国经济面临的新挑战
货币扩张模式进入尾声
2019年创业板年度业绩回升,490家公司业绩同比增 长,194家公司净利润增幅超50%。
(以上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数据来源:深交所)
截至4月30日,创业板有5家公司市值超过千亿元,29 家公司市值超过300亿元,聚集迈瑞医疗、爱尔眼科、 宁德时代、乐普医疗、智飞生物、东方财富、温氏股 份等一批影响力大、创新力强的企业。
创业板市 场的贡献
(三)对创新创业示范引导作用巨大
139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曾就职于 高校或科研院所,并聚集了一批国内 外的学科带头人;
162家公司在上市前实施了股权激励方 案。
(以上数据截至2019年10月30日,数据来源:深交所)
(二)建立资本与创新良性循环生态
为风险资本提供了重要的退出渠道,并持续 引导资本流向创新领域,形成了创新与资本 的正向循环;
创业板为创投机构提供了重要的退出渠道,引导撬动了大量社会 资金流向双创企业。据统计,近500家创业板公司在上市前获得 过风险资本的支持,累计获得投资约400亿元。
(以上数据截至2020年4月30日,数据来源:深交所)
创业板十年蓄力--板块整体业绩
2009年-2019年创业板公司平均营业收入变化情况
创业板改革历程--持续完善
2019.10
证监会修订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取消重组上市认定中的“净利 润”指标,允许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 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 重组上市。
2020.2
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再融资规则,放宽了对主板 (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对 认购者限售期、定向发行对象人数、最高发 行折价、定价基准日认定等方面的要求。
美国 M2 100万亿元 GDP 141万亿元 1元拉动1.5元
房地产行业沉淀大量新增资金
35 30 25 20 15 10
5.28 5 0
32.2
商业性房地产贷款余额(万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wind
时代背景
新问题:直接融资占比低
股权融资
在社会融资规模中占比较小,不超过8%。
企业债券融资
国内生产总值增速%(季度同比)
8
6
6.4
4
2
0 -2 2019年1季度
-4
-6
-8
6.2 2季度
6 3季度
4季度 -6.8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局
中国经济面临的新挑战
疫情下中国财政税收影响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一季度财政收入逐月下滑,主要受疫情影响及减税降费, 交通运输、餐饮、住宿等影响大。
1-3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分别下降3.9%、21.4%、26.1%,疫情对财政收入的 影响逐月扩大,新冠肺炎疫情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从2月开始显现。
GDP超13万亿美元,占比 关,实现新的跨越。
16%,对全球增长贡献超
中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达70% 1/3
中国成为全球第一 制造业生产国
大货物出口国
人均GDP748美元
仅高于莫桑比克与埃塞
俄比亚
时代背景
新问题:企业杠杆率高
易纲:
中国目前的确存在杠杆率高、债务水平高的问题。从审慎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角度出发,我们认为首要的任 务是要保持债务水平的稳定,第二个任务是让债务结构更加优化,平衡好政府债务、企业债务及个人债务,第三 个任务是让总杠杆率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