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规范要求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是为了保障卫生计生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而建立的一项制度。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职责、任务及工作流程,确保卫生计生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有效地维护公民的健康权益,促进全民健康。
一、职责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负责卫生计生监督的日常工作,认真观察、把握、研究卫生计生行业的相关情况,建立、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卫生计生工作的有序进行。
2.负责对卫生计生事务的监督和检查,对卫生计生医疗单位的医疗设备、卫生条件、医生医德、卫生行为、医疗费用等进行监督,防止误诊、误治、误用药、疑难病、严重病等现象的发生。
3.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卫生计生医疗单位进行严厉处理,确保卫生计生行业的规范发展。
4.负责应急卫生计生工作的组织和指挥,对突发事件进行快速反应、紧急处置,并按照应急计划和工作流程,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和领导。
二、任务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主要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卫生计生行业的监督,监督实施卫生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开展对卫生计生医疗单位的检查,建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协调医院、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相关机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3.协调有关部门,健全与其他部门的联络工作,使各类资源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
4.开展卫生计生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工作,提高卫生计生服务的水平。
三、工作流程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工作计划。
依照工作重点和工作任务,在年度内制定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汇报和总结。
2.开展卫生计生行业监察。
对卫生计生行业的各类活动、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卫生器材、卫生药品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卫生违法行为。
3.强化对卫生计生质量的监督。
针对卫生计生行业中出现的疑难病、高危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各方资源,做好医疗应急工作。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6.17•【文号】国卫办监督函〔2019〕567号•【施行日期】2019.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与放射卫生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5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中心: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要求,筑牢基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网底,做好基层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决定将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项目。
现将《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中承担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任务的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专职安全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可按当地政策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19年6月17日职业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技术规范一、职责任务职业卫生监督协管员主要职责任务是巡查辖区内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隐患,协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
二、工作内容和方式(一)巡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开展辖区内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巡查,辖区内没有上述行业领域的可根据辖区情况自定行业领域开展巡查。
巡查主要内容如下: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2.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完成情况;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情况;4.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情况;5.工作场所异常情况(粉尘、噪声等);6.群众投诉举报情况。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一)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三)学校卫生服务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四)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协助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报告。
(五)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协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三、服务流程四、服务要求(一)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要采用在乡镇、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实行零报告制度。
(四)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提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五、工作指标(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
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
卫生监督协管规章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管理,维护人民健康,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卫生监督协管是指卫生行政部门聘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卫生监督人员,对卫生行政管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第三条卫生监督协管的任务是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卫生监督,确保卫生行政管理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人民健康。
第四条卫生监督协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监督管理制度,维护公正、公平、公开的监督检查行为。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卫生监督协管的组织机构包括协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检查组和专业技术组。
第六条协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协管工作的实施,协调协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办公室负责卫生监督协管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行政支持和技术支持。
第八条监督检查组负责对卫生行政管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定检查报告和整改方案。
第九条专业技术组负责对卫生行政管理单位的相关技术支持和指导,提供专业意见和技术建议。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条卫生监督协管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职责:(一)监督检查卫生行政管理单位的卫生工作情况;(二)指导和协助卫生行政管理单位改进卫生工作;(三)提出相关问题和建议,促进卫生行政管理单位健康发展;(四)参与处理卫生行政管理单位的重大卫生事件;(五)开展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意识。
第十一条卫生监督协管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规范、有效进行。
第十二条卫生监督协管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和数据统计系统,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分析和报送相关信息。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协管有权依法对卫生行政管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其提供相关资料和配合工作。
第十四条卫生监督协管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单位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监督其整改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卫生监督协管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相关信息和数据,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要点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要点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是指卫生计生监督部门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开展监督管理工作,以提升卫生计生工作质量和水平。
以下是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要点。
一、建立协作机制卫生计生监督部门与相关部门应建立协作机制,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应主导协管工作,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并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
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二、加强信息共享卫生计生监督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应加强信息共享,确保及时传递相关信息。
相关部门应向卫生计生监督部门提供有关卫生计生工作的数据、报告和情况,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则应向相关部门提供监督结果和建议,促进信息流动和共享。
三、开展联合执法卫生计生监督部门与相关部门可以联合执法,共同查处卫生计生违法行为。
相关部门应积极参与执法行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确保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应加强执法能力培训,提高协管服务的效果。
四、加强协作培训卫生计生监督部门与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水平。
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可以组织培训班或研讨会,邀请相关部门的专家和学者进行讲座和交流。
相关部门也可以邀请卫生计生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参加自己的培训活动,互相学习和借鉴。
五、推动政策协调卫生计生监督部门与相关部门应加强政策协调,推动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可以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过程,提出建议和意见。
相关部门也应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卫生计生监督的需要和要求,确保政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六、加强卫生计生宣传卫生计生监督部门与相关部门应加强卫生计生宣传,增强公众的卫生计生意识和健康素养。
卫生计生监督部门可以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开展宣传活动,如组织健康讲座、举办宣传展览等。
相关部门可以利用自身的渠道和资源,广泛传播卫生计生知识,提高公众的卫生计生意识。
七、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需要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对协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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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摸底; 2.巡查; 3.信息报告; 4.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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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工作任务
目的: 1.充分利用和发挥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计生监督相对薄 弱的问题,加快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市 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 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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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要求
2、摸底
4.《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信息登记表》(表 15); 5.《公共场所基本情况登记表》(表9)。
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机 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 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 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 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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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要求 1、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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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要求 1、总体要求
5. 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定 期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协 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寻访,发现相 关信息及时报告。
6.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 行巡查,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 证,发现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以及发现或怀疑公共场 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县(区)卫生及时 监督机构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为建立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制度,规范本辖区日常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如下:(一)加强对基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分片包干,组织落实辖区内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公共卫生和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加强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组织辖区内联合检查、巡查或对口检查。
(三)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室(办),落实卫生监督协管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全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四)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每半年向市卫生监督所报告卫生监督协管情况。
(五)卫生监督协管员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日常巡查和指导,做好巡查和指导记录。
在开展巡查和指导时,应出示相应证件以表明自己的合法身份。
(六)建立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考核机制,完善考核方式与方法。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卫生监督协管员在规定范围内,协助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控、医疗机构等单位的摸底调查工作,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及时发现并报告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疫情等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协助调查部门做好事故的处置工作。
(三)开展对本辖区被监督单位的巡查和指导,并制作检查记录和指导意见书;及时发现并报告被监督单位的违法行为,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做好查处工作;配合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定期的监督、监测工作。
(四)协助辖区内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
接受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委托,代为办理许可等相关手续。
(五)负责对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与上报。
(六)负责辖区内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对群众举报的查处工作。
(七)参加专项执法检查和会议。
(八)完成当地政府、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部署的其他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管理规定模版
卫生监督协管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第三条卫生监督协管是指依法开展卫生监督、卫生管理、卫生执法等工作的职能部门派出或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通过与协管单位的协作,进行综合监管的一种方式。
第四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发挥协管单位作用,形成多方参与、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应当依法行政,公正、公开、透明,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六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应当加强与协管单位的沟通与协作,形成政府、社会力量、群众、市场主体等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监管合作,实现监管优势互补。
第二章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机构和组织人员第七条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协管部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第八条卫生监督协管部门的设置应当符合实际需要,根据协管单位的规模、情况,合理确定协管人员配备数量。
第九条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具有相关的卫生监督、卫生管理、卫生执法等专业背景,同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守纪律,忠诚履行职责。
第十条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十一条卫生监督协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协管人员的轮岗制度,定期进行交流、学习和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内容第十二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协助协管单位制定卫生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指导协管单位开展卫生管理工作;(二)开展卫生监督检查、执法行政处罚、卫生事故调查等工作,对协管单位的卫生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三)组织和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专项监督和协管工作;(四)协助协管单位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五)协同协管单位,加强与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协助执法机关进行卫生执法工作;(六)协管单位委托的其他与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相关的任务。
卫生监督协管管理规定范本
卫生监督协管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促进医疗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卫生监督协管是指卫生监督部门与相关单位(机构)之间建立有效的卫生安全合作机制,通过共同承担卫生安全管理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推动卫生安全工作的科学有效开展。
第三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监督协管工作,保障公众的卫生安全权益;(二)科学合理:基于科学数据和实践经验,制定监督协管行为准则,注重风险评估和预防控制;(三)公平公正: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监督协管工作,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各方利益平衡;(四)分工协作:监督部门、相关单位(机构)各负其责,形成协同合作机制,共同推进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五)责任追究:明确各方责任,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追究责任,确保卫生安全工作的有效推进。
第四条监督部门应加强人员培训和专业知识更新,提升执法能力和监督水平,保证监督协管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五条相关单位(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卫生安全职责,为监督部门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第六条卫生监督协管的具体工作内容,由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特点进行细化,形成相应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第二章卫生安全责任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卫生安全责任。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制定和执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活动的卫生安全。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建立规范的医疗废物处置流程,保证医疗废物不对环境和公众造成危害。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食品的原材料、加工流程、储存和销售环节进行全程监控,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范本(3篇)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加强对卫生安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素质,保障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人员。
三、工作职责1. 坚守职责,认真执行上级交办的任务,确保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2. 监督检查卫生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改进建议。
3. 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卫生安全检查、监督整改工作。
4. 负责处理投诉举报,依法进行核实处理。
5. 做好卫生安全相关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6. 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素质。
四、工作纪律1. 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2. 工作中,不得接受单位或个人的礼品、款待和其他财物。
3. 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与工作相关的信息。
4. 在工作中,不得参与与工作职责无关的私人事务。
5. 工作中必须佩戴工作证件,任何人不得冒用、伪造或转借工作证件。
6. 在处理投诉举报过程中,要保持中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7. 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工作待遇1. 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相应的工资待遇。
2. 奖励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先进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3. 职业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保险待遇。
4. 假期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休假待遇。
六、违纪处分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处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对于工作中的特殊情况,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范本(2)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和卫生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是指卫生监督部门与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卫生监督工作的一种工作模式。
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员廉洁自律一、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各项职责。
二、在开展卫生监督巡查时,必须按规定着装。
做到仪表端正、举止文明、程序合法。
三、坚持办事程序公开、执法人员姓名公开、监督结果公开、举报电话公开。
四、严禁弄虚作假、玩忽职守、褒赎职务、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五、严禁擅越位行使职权,知法犯法、违规、违章程序办事。
六、严禁工作时间内或可能影响工作的时间内饮酒。
七、严禁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接受被监督对象钱物和宴请。
八、严禁工作推诿扯皮、态度冷硬。
九、严禁向被监督对象推销产品或建立经济关系。
十、严禁借故刁难报复管理对象。
卫生监督协管科工作职责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食品卫生,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市场卫生、职业卫生等的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本辖区内相关单位的医疗卫生和涉公共卫生服务场所的日常监督巡查。
三、对在卫生监督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律宣传并及时制止违法行为。
四、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及时如实报告,做好前期现场控制以防止事态进一步蔓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情况调查。
负责本辖区内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负责接受本辖区群众举报,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对群众举报的调查。
七、协助市卫生局及卫生监督所进行本辖区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八、为辖区范围内村级卫生机构提供卫生行政审批咨询,方便群众办事。
九、完成市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制度1、认真履行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各项职责,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2、按时参加卫生监督所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能力。
3、按时上报本辖区卫生监督信息。
4、按规定着装,做到仪表端正、举止文明。
5、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
6、坚持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流程在开展工作,不越权执法。
7、保护举报人的监督隐私。
8、及时整理各项报表,资料规范化、档案化。
卫生监督协管投诉举报接待制度一、受理范围1、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等方面的卫生安全问题。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健康需求日益增长,对卫生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国各级政府纷纷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制度,依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卫生监督工作。
二、工作原则(一)统一规划,整合资源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县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通过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加强基层卫生监督网络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效能。
(二)依法行政,规范管理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确保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依法进行。
(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各级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内容(一)掌握协管范围内基本情况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二)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协助指导辖区行政相对人遵守卫生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卫生意识。
(三)实施日常性卫生监督检查实施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市卫生监督所,并配合调查取证。
(四)上报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在工作中对卫生监督信息员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五)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六)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包括参与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送达等。
[医学]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第三版
三、服务流程
四、服 务 要 求
(一)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 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县(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要采用在乡镇 、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基 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 并参与考核评估。
一、服 务 对 象
服务对象:辖区内的居民
工作涉及:各类学校 市政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 农村、学校自建集中式供水设施 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 非法计划生育服务提供者 *公共场所经营单位
二、服务内容
(一)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
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 报告。 (二)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二、今年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二)项目实施不规范。
一、信息报送不规范(及时性、准确性)。一是信 息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发现违法问题未及时上 报,甚至出现迟报、漏报现象;二是协管员接到信 息员、群众投诉举报事件或线索后,未核实未经调 查处理直接上报卫监所。
二、巡查次数未达到规范要求。一是个别镇卫生院 对个别专业巡查未达到规定巡查次数;二是工作资 料存在不真实和不规范现象,现场巡查资料和信息 报告资料不能相互对应,村卫生室、镇卫生院和卫 生监督所报送数据对应不上。普遍存在工作资料填 写不完整、不规范,出现缺项、漏项和逻辑性错误 。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职责制度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职责制度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职责制度是指在卫生计生监督领域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划分和合作机制。
其目的是为了提高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育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职责制度的内容。
一、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职责1.制定卫生计生监督规章制度,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和权限。
2.组织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活动,包括监督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药品和器械的管理,以及计划生育服务的落实情况等。
3.开展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4.建立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平台,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数据,及时掌握卫生计生工作的动态和问题。
5.组织培训和提升监督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确保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的专业化和科学化。
二、各级政府的职责1.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
2.加强机构建设,确保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完善工作制度和内部管理。
3.加强合作协调,建立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与其他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4.加强督导检查,对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确保其履职尽责。
5.及时处理和解决卫生计生领域的突发事件和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权益。
三、相关部门的职责1.医疗卫生部门应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2.药品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药品和器械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假药和劣药流入市场。
3.计划生育部门应加强对计划生育服务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执行。
4.公安、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处罚。
5.教育、宣传部门应加强卫生计生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法律意识。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职责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将有效整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资源和力量,形成合力,提升卫生计生监督工作的效果。
同时,也能够增加监督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育权益。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细则
信息来源:通过定期巡访等信息收集途径,收集非法行医非
法采供血违法行为等信息
日常巡查
举报投诉
收集信息
重点巡查
入村、社区 随访
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报告服务流程 图:
谢谢 !
目的:通过日常巡查(访)、信息收集报告、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接受
群众举报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卫生监 督覆盖面。采取多种方式将卫生监督末梢延伸到乡镇(社区)和广大农村 地区,建立县(区)—乡镇(社区)—村(街道)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联动 工作机制,从而有效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监督网络前哨作用,促 进监督执法工作重心下移,使卫生监督服务更加贴近百姓,贴近广大农民 和流动人口,真正做到惠及全体居民,实现人人享有卫生监督服务。
三、定期巡查主要内容: (1)学校教学及生活环境卫生状况 (2)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 (3)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 (4)学校内医务室执业活动情况;保健室的卫生情况 (5)学校公共场所的卫生状况 (6)配合相关部门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掌握开展学校卫生服务的方式方法 一、信息收集工作
11
医疗机构卫生服务协管主要做到:
一、掌握本底: 掌握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实施动态管理。
二、定期巡查: 协管员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巡查(每季度至少一次)。
三、定期巡查主要内容: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变更情况 (2)医疗卫生机构执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4)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管理、消毒隔离实施情况 (5)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6)其他
一、协助开展巡查
巡查对象: (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二)公共场所卫生 (三)学校卫生 (四)生活饮用水卫生 巡查内容 (一)掌握协查对象本底资料,实行动态管理; (二)日常巡查和重点巡查相结合; 重点巡查单位指两年内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单位、无 证无照单位等。
卫生监督协管管理规定范本
卫生监督协管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管理,规范卫生监督协管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食品药品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卫生监督协管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赋予卫生监督协管人员一定的行政权力,从事卫生监督工作的公民或者非公民组织。
第三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加强监督,提高卫生安全水平,保障公众健康和食品药品安全。
第四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原则是依法、公正、公开、高效、科学。
第五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任务,维护公共利益,依法行使职权。
第六条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应当发挥政府、社区、居民等不同主体的积极性和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卫生监督事业发展。
第二章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基本要求第七条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忠诚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
(二)具有较强的卫生监督业务知识和技能,熟悉卫生监督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具有较高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良好地与社区居民、企事业单位等进行沟通与合作。
(四)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
第八条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定期接受职业技术培训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更新知识。
第十条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健康体检,确保身体健康。
第三章卫生监督协管的职责和权力第十一条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开展食品药品卫生监督,监督食品药品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合规行为。
(二)开展卫生环境监督,监督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的卫生状况,防止卫生安全问题。
(三)督促食品药品生产企业、销售单位等主体履行法定义务,维护食品药品安全。
(四)接受公众举报和投诉,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五)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卫生监督协管的专业支持。
第十二条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权力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要求食品药品经营者和使用者配合监督检查,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
卫生计生协管规章制度
卫生计生协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计生工作,规范协管工作,依法管理卫生计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相关单位。
第三条卫生计生协管工作是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机结合,共同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内容。
第四条卫生计生协管工作的目标是促进人口健康,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良性循环。
第五条卫生计生协管工作的原则是依法管理,科学规划,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第六条卫生计生协管工作的职责是加强卫生计生政策宣传,推动卫生计生服务工作,维护人口和家庭权益。
第七条卫生计生协管工作的机制是建立卫生计生协管机构,加强协调合作,形成优势互补。
第八条卫生计生协管工作的监督是实施科学评估,加强过程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卫生计生协管机构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卫生计生协管机构,依法行使卫生计生管理职能。
第十条卫生计生协管机构的组成包括领导班子,部门机构和派出机构。
第十一条卫生计生协管机构的领导班子由主任和副主任组成,负责卫生计生协管工作的决策和执行。
第十二条卫生计生协管机构的部门机构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计划生育部门,卫生部门,公共卫生部门等。
第十三条卫生计生协管机构的派出机构包括派出所,服务站,妇幼保健院等。
第十四条卫生计生协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工作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卫生计生协管机构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干部队伍,提高工作质量。
第三章卫生计生协管工作第十六条加强卫生计生政策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
第十七条推动卫生计生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第十八条维护人口和家庭权益,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发展。
第十九条依法处理卫生计生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十条加强卫生计生科研工作,推动卫生技术创新,提高卫生计生工作水平。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定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规定卫生监督协管是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要举措,也是关系民生、服务大众的重要手段。
以下是店铺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一)负责本乡镇、社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等摸底调查,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开展本乡镇、社区卫生许可现场初步审查,并出具初步现场审查意见。
(四)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管理相对人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五)按照县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负责本乡镇、社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
(六)负责本乡镇、社区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和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七)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乡镇、社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八)参与县卫生监督机构在本乡镇、社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九)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协管的服务内容①定期进行卫生巡查,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健康事件;发现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异常情况,以及可疑传染病患者和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液等相关信息,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协助调查。
②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对其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咨询、指导。
③开展食品安全、饮水安全、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与卫生知识宣传,协助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卫生监督协管对居民的好处通过卫生监督协管,可以解决目前基层卫生监督存在的问题。
①及早发现各种卫生安全问题与可疑传染病、职业病患者,及早处理隐患,及早救治病人,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②通过卫生宣传,提高城乡居民对卫生法律法规与卫生知识知晓率,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疾病防控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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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档案建立
镇卫生院
4、宣传培训: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 动的计划、总结、宣传资料、工作记录及图 片影像资料;卫生监督协管员参加县卫生监 督所组织的培训活动课件、学习笔记;卫生 计生监督协管对卫生监督信息员开展培训活 动的培训计划、通知、课件、签到册、试卷 及图片资料等。表3 5、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登记册。
频次:每季度1次,每年度不少于4次。 要求:根据巡查内容填表14,对巡 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作《卫生计 生监督协管指导意见书》 表18;涉 嫌违法重大问题填报表4 。汇总巡 查工作填表2。信息报告登记每月填 报。
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要求
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要求 5、信息报告
1、巡查中发现饮用水、学校、非法行医、计划生育、公共 场所涉嫌违法行为应填写表4立即报辖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并 且填写表2、表1。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 ---------….鸥
2019年2月28日
一、新旧版《指导手册区别》 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概念 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工作任务 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的工作要求 五、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用表 六、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档案建立 七、几点工作要求 八、工作建议
2. 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城 乡基层群众健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 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城乡 居民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要求
1.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发现或怀疑有 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
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 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 关信息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要求
5. 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定 期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协 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寻访,发现相 关信息及时报告。
食源性疾病巡查工作。 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承担食源性疾病监测的医 疗卫生机构的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开展 巡查。
一、新旧版《指导手册》区别
新增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概念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是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重要组 成部分,将卫生监督服务工作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是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措施,是对公 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进一步完善。
协管单位---《陕西省2011年卫生监督协管服 务项目指导方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以下简称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是承担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 主体”。
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工作任务
按照服务内容分类: 1.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 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3.学校卫生服务; 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5.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6.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五、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用表
《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登记表》在日常工作中 完成。
五、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用表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 表》( 表1) (发现 问题) 每月上 报。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表2 )(记 录工作 )不需 要上报 。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统计 表》( 统计工 作)每 月5日 前上报 。
的水源,各项目单位可根据脱贫攻坚工作要求自行 确定是否建档 2.《学校基本信息登记表》(表7); 3.《医疗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表8);
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要求
4.《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信息登记表》(表 15); 5.《公共场所基本情况登记表》(表9)。
工作要求:每年3月以前(一季度)在辖 区内开展协管对象调查,从新确认服务对象, 更新完善当年度本底资料一并录入公共卫生 信息系统。
六、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档案建立
镇卫生院
6、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登记册。 7、饮用水卫生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 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计划生育相关 信息报告巡查、巡访。(表2、11、12、15) 8、行政相对人监督档案:建立并更新监督 单位本底资料(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单位名册, 表6、7、8、9单独成册)。按照学校、集中 式供水单位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等类别进 行划分,并做到一户一档。
6.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 行巡查,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 证,发现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以及发现或怀疑公共场 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县(区)卫生及时 监督机构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要求
1.《供水单位(设施)基本情况登记表》;(表6) 受益人口不足200人或日供水能力在20吨以下
六、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档案建立
镇卫生院
省领导在***镇卫生院检查现场
附图1--2 封面
饮
用
水 卫
XX县XX镇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生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①
安
全
巡
查
①
六、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档案建立
镇卫生院
1、综合管理 (1)上级文件: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下 发的文件(工作计划、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实施方案、检查 安排等)。 (2)计划总结: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情况汇报、检查安排、其他专项工作小结及图片资料。 (3)会议记录:卫生院召开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会议及召 开的村级信息员会议记录。 (4)相关制度:人员管理、资金管理、资金拨付、培训制 度、信息报告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卫生监督协管人 员守则。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调整。
《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记录表》《学校卫生服 务巡查记录表》取消了水质现场监测项目。发现 水质监测不合格,接到水质异常、水污染事件, 24小时内发现3例以上有共同饮水史的疑似病例 立即信息报告。
一、新旧版《指导手册》区别
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工作调整。 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协管巡查不进持有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现巡查不仅对 游医、散医及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单位进行巡 查,而且对辖区内合法医疗机构进行巡查。
七、几点工作要求
5、巡查工作。学校必须在开学第一个月 完成,其他项目按照规范要求完成。各业 务巡查记录表与巡查登记表(表2)时间保 持一致。卫生院如将巡查任务分解到村卫 生室,必须复印留存巡查记录以备省上检 查(国家、省上对项目考核理论上只到镇, 镇卫生院没有拿出一年2次或4次的巡查记 录,视为工作开展不规范)。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是对巡查工作的日常纪录。
巡查 五、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用表
饮用水、学校、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每一条巡 查纪录,对应相对专业的检查表、意见书。
巡查 五、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用表
饮用水、学校、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医疗机构、公共场所每一条巡查纪录,对 应相对专业的检查表、意见书。
七、几点工作要求
1、第一季度召开协管培训会。宣传、规范新 版指导手册,2019起必须按照新版手册开展卫 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
2、对新接手的协管员或信息员进行应有的培 训,及时办理协管证件。
3、档案建立。行政文件档案、本底档案、信 息报告档案、巡查记录档案、宣传档案、考核档 案。
七、几点工作要求
4、摸底调查。在第一季度内对辖区供水单 位、学校、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 摸底调查,学校摸底表应由校方填写并加盖公 章,协管员进行核对。供水单位(表6)、医 疗机构(表8)为汇总表;学校(表7)、计 划生育服务机构(表15)为一户一表(可自 行设置汇总表)。
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作《卫生计生监督协 管指导意见书》表18;涉嫌违法重大问题 填报表4。 汇总巡查工作填表2。信息报告 登记每月填表1。
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要求
学校卫生: 频次:半年1次(3月、9月各一次)。 要求:根据巡查内容填表12,对巡查
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制作《卫生计生监督协 管指导意见书》表18;涉嫌违法重大问题 填报表4 。 汇总巡查工作填表2。信息报告 登记每月填表1。
2、食品安全中,接到接诊医生报告后,填写表19,初步核 实后,立即填写表4报辖区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并且填写表1。
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要求
摸底五、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用表
饮用水、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医 疗机构 、计划 生育服 务机构 基本情 况登记 表在每 年的第 一季度 完成。
巡查五、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用表
报告五、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用表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是当月在各类卫生工 作方面现问题(隐患)的地点、内容等有关情况进行汇总报送。 如发现有违法问题,每条信息对应必须有表4。
宣传五、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用表
《卫生监督协管宣 传活动记录表》是对 每次宣传活的纪录。
宣传活动,要有
计划、小结、宣传资 料、活动记录及图片 影像等资料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是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授权 (委托)的协管单位对周边社区或一定范围内的公共 卫生管理相对人实施监督巡查或卫生咨询、指导及服 务工作的总称。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同其他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样, 同样有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要求、考核指标及服 务记录表等具体定。
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概念
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工作任务
按照服务形式分类:
1.摸底; 2.巡查; 3.信息报告; 4.宣传。
三、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工作任务
目的: 1.充分利用和发挥三级公共卫生网络和基层医疗
卫生机构的前哨作用,解决基层卫生计生监督相对薄 弱的问题,加快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市 城乡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及时发现违反卫生法律法 规的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公共卫生安全。
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的工作要求
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 频次:每季度1次,每年度不少于4次。 要求:根据巡查内容填表10,对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