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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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京卫组人字[2017]48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6.19
【实施日期】2017.06.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
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卫组人字[2017]48号)
市医院管理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委各直属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才办发〔2017〕4号,简称《实施办法》),我委制定了《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按照《实施办法》和《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申报工作。各单位要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认真的审核把关。《申
报表》一式四份,纸质版请于6月21日前报送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电子版同时报送邮箱:bjwszzc1314@。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方案
为做好“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简称“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遴选支持工作,根据《<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项目实施办法》,结合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择优选拔
“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依托市卫生系统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简称“215工程”)和市属医院“登峰计划”,按照入选条件相当,培养目标递进的原则,从已完成“215工程”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培养计划及“登峰计划”培养项目的人员中遴选优秀人才,作为“高创计划”卫生领军人才人选。
(二)分步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