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报免退税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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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抵退税原理及帐务处理

免抵退税原理及帐务处理

免抵退税原理及帐务处理免抵退税是指在缴清进口货物关税、增值税等税费后,由政府给予退还一定比例的进口税款的政策。

它的实行可以增加这些货物的出口量,提高出口企业的竞争力,吸引更多外资流入等,对于全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原理免抵退税的原理是对出口企业减轻不必要的进口商品税件,以鼓励企业增加出口,通过出口货物的赚回来满足内部市场的需求。

以此,可以改善中国的国际贸易收支状况,提高商品质量水平,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

该政策降低了出口商品的税费,提升了国家竞争力,吸引了更多外资的流入,增加了土地的价值,促进了就业机会的增长。

通过进口企业的免抵退税政策,可以扩大这个市场,降低成本,刺激经济增长。

帐务处理免抵退税政策的实施,对于企业财务账目的处理,有着一定影响。

首先,企业需要注意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保证自身合法合规。

其次,企业在进行会计记账的时候,对于免抵退税政策,应当分别对应出口产品和进口原材料。

出口产品的应税规模应当与免抵退税政策相符合,确保有关税款能够退还。

进口原材料的税款则需要按照实际的税额进行核定,保证其拥有合法的进口凭证。

此外,企业在执行免抵退税政策的时候,还需要合理运用财务手段,使得公司的盈利能够得到提高。

例如,可以根据政策要求,合理安排生产流程,减少送料过程的浪费,提高企业的效益,增加商品的出口量。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正确的财务管理和帐务处理,不仅能保证企业的合法行为,还可以在政策实施中提高利润。

相信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免抵退税政策的推进也会得到不断完善与优化,为中国经济的长远发展添砖加瓦。

企业‘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例子)

企业‘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例子)

企业“免、抵、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

税法上,对“免、抵、退”税办法有三步处理公式:一是,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售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留抵税额;二是,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三是,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会计上,实行“免、抵、退”政策的账务处理也相应有三种处理办法。

一是,应纳税额为正数,即免抵后仍应缴纳增值税,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

此时,账务处理如下:A:本期应纳增值税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B: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平衡作用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免抵退税额)备注:平衡作用。

二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时,可全部退税,免抵税额为0。

此时,账务处理如下:留底税额大于免抵退税额,按小的金额执行退税借:应收补贴款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三是,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留抵税额,对于未抵顶完的进项税额,不做会计分录;当留抵税额小于“免、抵、退”税额时,可退税额为留抵税额,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留抵税额。

此时,账务处理如下:借:应收补贴款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差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免抵退税额)通过以上三种情况的分析与处理可看出,如果不计算出“免抵税额”,会计处理上将无法平衡。

下面,举例说明。

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

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不含税),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生产企业自营出口货物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会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 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最后希望同 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 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 识。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 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 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用, 对于已经舍弃的东西需要我们学习新的知识来替换它,这就是专业能力 的保持。因此,那些只把会计当门砖的人,到最后是很难在岗位上立足 的。话又说回来,会计实操经验也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学到的,坚持一天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1.2005年 1 月 (1)购进货物的处理: 借:原材料 10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局 1700000 贷:应付账款 11700000 借:原材料——进口某材料 4000000 贷:应付外汇账款 4000000 (2)内销货物的处理: 借:应收账款 234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内销 20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00 (3)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销售的处理: 借:应收外汇账款 6000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进料加工贸易出口 6000000 (4)按出口销售额乘以征退税率之差计算“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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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600*15%—60=30万元。 因 3 月免抵退税额 30万元>2005年 3 月末留抵税额 29.61万元 (550*17%—123.11=29.11) 当期应退税额=29.61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0.39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 296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批准的免抵税额) 39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00000 (2)内销货物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6435000 贷:产品销售收入 55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35000 (3)本月应纳税额的计算: 本月应纳税额=550*17%—(0—29.61)—123.11=0万元。

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及举例

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及举例

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及举例大道甚夷收藏于2012-05-30阅读数:1被转藏:32公众公开原文来源修改如何标记批注?“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及举例(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在购进国内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时,应按(93)财会字第83号《关于印发企业执行新税收条例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即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注明的价款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帐款”等科目。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和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应根据财会字[1995]21号《财政部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后有关会计处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作如下会计处理:借: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产品销售成本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税会计处理举例<例1>某生产企业2002年1—3月发生下列业务(该企业出口货物征税率17%,退税率13%)。

一月份发生下列业务:1、本月购入A材料90万元(增值税税率17%),B材料(增值税税率13%)40万元,已验收入库,作如下会计分录:(1)借:原材料—A 9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3,000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 1,053,000(2)借:原材料—B 4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2,000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等) 452,0002、本月发生内销收入80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帐款 936,000贷:产品销售收入—内销 8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6,0003、本月发生出口销售收入(离岸价格)计80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外汇帐款800,000贷:产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 800,0004、上年结转本年留抵进项税额5万元。

“免、抵、退”税计算及相关会计处理

“免、抵、退”税计算及相关会计处理
人 。 Nhomakorabea 、
2 记 账 汇 率 的 选 择 : 业 在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发 生 的 外 币 、 企 业 务 , 当将 有关 外 币金 额折 合 为人 民 币金额 。 另有 规定 应 除 外 , 账汇 率 可 以采用 固定 汇率 或 变动 汇率 。 用 固定汇 率 , 记 采 应 以 当月 1日市 场 汇率记 账 ( 则 为市 场 汇率 中间价 )采用 原 ; 变 动 汇 率 的 , 以 出 1货 币 发 出 当 日的 汇 率 ( 间 价 ) 账 。 应 2 I 中 记 记 账 汇 率 一 经 确 认 , 主 管 退 税 机 关 备 案 ,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报 在 内不得 任 意 改变 。 因 情 况特 殊 需要 改 变 折合 汇 率 的 , 如 必须 经过 主 管退税 机关 批准 。 3 与 销 售 额 构 成 有 关 费 用 的 处 理 : 1 国外 运 费 、 外 保 、 () 国 险 费 的 处 理 : 业 可 根 据 国 外 运 费 、 外 保 险 费 的 有 关 单 据 企 国 和 银行 付 汇 回单 注 明外 币金 额折 合 人 民币金额 后 , 以实 际数 据 从 外 收 人 中 扣 除 , 红 字 登 记 出 口销 售 收 入 。 业 通 过 以 企 货 运 代 理 公 司 代 办 业 务 的 , 根 据 货 运 代 理 业 务 专 用 发 票 注 可 明实 际 支 付 金 额 冲 减 外销 收 入 ; 业 与保 险 公 司直 接 结算 企 的, 以保费 收 据列 明 的实 际支付 金 额 冲减外 销 收入 。 2 佣金 () 的处理 : 金 有 明佣 、 佣 、 积佣 金三 种 , 佣 暗 累 其支 付 方式不 同 , 账务 处理 也不 同 。 ( ) “ 、 、 ” 额 的计 算 - 、免 抵 退 税 1 一 般 出 口企业 : 、 当期 不 予抵 扣或 退税 的税 额 :当期 出 口货物 离岸 价 ×外 汇人 民 币牌 价 ×( 征税率 一退 税率 ) 当期 ; 应 纳 税 额 =当期 内销 货 物 的 销 项 税 额 一( 期 全 部 进 项 税 额 当 当 期 不 予 抵 扣 或 退 税 的 税 额 )一上 期 留抵 税 额 ; : 如 当期 应 纳 税 额 ≥0 则 应 退 税 额 =0 如 : , ; 当期 应 纳 税 额 如 且 当 期 应 纳 税 额 的绝对 值< 当期 出 口货 物 离岸 价 ×外汇 人 民币牌 价 ×退 税率, 则应 退 税额 =当期应 纳税 额 的绝 对值 , : 如 当期 应纳税 额 如 且 当 期 应 纳 税 额 的 绝 对 值 ≥ 当 期 出 口货 物 离 岸 价 ×外 汇 人 民币牌 价 ×退税 率 , 应 退税 额 =当期 出 口货物 离岸价 则 ×外汇 人 民币 牌价 ×退 税率 ; 结转 下期 抵扣 税 额 =当期应 纳 税 额 的 绝 对 值 一当 期 应 退 税 额 ; 期 免 抵 税 额 =当 期 出 口货 当 物 离 岸 价 ×外 汇 人 民 币 牌 价 × 税 率 一当 期 应 退 税 额 。 退 2 对 以 “ 料 加 工 ” 易 方 式 进 口 料 件 加 工 复 出 口货 物 、 进 贸 的生 产 企业 : 按 下列 公 式计 算 “ 、 、 ” 额 : 须 免 抵 退 税 当期 不予 抵 扣 或 退税 的税 额 =当 期 出 口货 物 离 岸 价 ×外 汇人 民币牌 价 ×( 征税 率 一退税 率 ) 一当期 免 税 进 口料 件 组 成计 税 价格 ×( 征税 率 一退税 率 ) 当期应 纳 税额 =当期 内销货 物 的销项 ; 税 额 一( 当期 全 部进 项 税 额 一当期 不 予抵 扣 或 退税 的税 额 ) 上期 留抵税 额 , : 如 当期 应纳 税 额 ≥0, 应退 税额 =0 如 : 则 ; 当期 应 纳 税 额 < , 当期 应 纳 税 额 的 绝 对 值 < 当 期 出 口货 币 0且 ( 离 岸 价 ×外 汇 人 民 币 牌 价 ×退 税 率 一当 期 免 税 进 口料 件 组

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核算方法

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核算方法

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核算方法
一、减免抵退税的定义
减免抵退税,是一种特殊的税务优惠,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对企业的税收减免或退还行为。

减免抵退税是政府在税收征收制度中为推动市场经济发展提供的税收优惠政策,直接影响企业的利润及现金流。

1、减免抵退税额的确定
企业可以根据本企业纳税情况,按照国家制定的减税减免政策,在正式纳税之前预先确定减免抵退税金额,并预先记录在税收申报表中。

2、减免抵退税额的计提
企业应按月均摊减税减免政策,建立减免税额的计提准备金,以备税务机关的正式审核通过后,申请抵扣,并在税收申报表中进一步记录。

3、减免抵退税的抵扣处理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出示减税减免申请书及相关凭证,税务机关会核准给予减免税额抵扣;抵扣后,税务机关及时出具抵扣凭证,明确抵扣的金额及抵扣前后的应纳税额,作为企业报税的依据。

4、减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
(1)现金流量表的会计处理:抵扣当期应税款时,“现金流量表”中的“税金支出”(税金由税务机关扣除)下降。

会计实务: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

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例如,某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主要生产厨房用品,产品销往欧美国家,属于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生产企业。

2013年5月10日,公司与国外客户JOHNSON公司签订了一份出口销售合同,合同总价为FOB价10万美元。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产品生产线出现问题,出货延期导致船期拖延,公司自营报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显示的成交方式是FOB,报关金额为10万美元。

对于延迟船期的损失,在与国外客户反复协商后决定,这批货物的海运费由国内公司承担,不再向国外客户收取。

对于此笔业务,报关单上注明FOB价10万美元,公司又支付海运费1万美元,该公司是按10万美元申报免抵退税,还是按冲减海运费后的9万美元申报免抵退税(假设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对于这一问题,存在两种观点:有的认为应当按照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货物离岸价10万美元申报计算免抵退税额;有的认为应当按照冲减1万美元海运费后的余额9万美元申报计算免抵退税额。

 根据财税〔2012〕39号文件的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作为计算依据。

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若申报数与实际支付数有差额的,在下次申报退税时调整(或年终清算时一并调整)。

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因此,出口报关单或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并不完全等同于免抵退税额计算的依据。

 结合上述案例来看,公司出口合同和出口报关单都是FOB价格,按照FOB价格术语,公司就不应当再支付海运费。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处理实行“免、抵、退〞税方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应予免征或退还所耗用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抵扣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因应抵扣的税额而未抵扣完时,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对未抵扣完的税额予以退税。

一、应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当期应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当期应免抵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1.如当期应纳税额≥0时,那么:当期应退税额=0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时,那么: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 3.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扣减额)时,那么: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应纳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有关指标确定。

“免、抵、退〞税方法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出口货物退税率、出口货物离岸价,计算“免、抵、退〞税额。

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销售发票的离岸价为准。

二、免抵退税抵减额的计算(一)计算公式当期免抵退税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是指购进的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那么中列名的且不能按免税金额计算进项税额的免税货物。

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的账务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退(免)税的账务处理

格 为组成计税价格 。
进 料 加 工 免 税 进 口料 件 的 组 成 计 税 价 格 =货 物 到
岸价格 +海关实征 关税 + 海关实征消 费税 ( ) 三 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 的计算 1当期期末 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 时, . 当期应 退税额 =当期期末 留抵税额
当期 免抵税 额=当期免 抵退 税额 一 当期应 退税 额
的依据 ) :
借: 应收账款 ( 或银行存款 ) 贷: 主营业务收入 ( 或其他业务收入)
2 月末根据 《 .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汇 总 申报 表》中 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做账 务处理:
借 : 交税 费— —应交 增值 税 ( 口抵减 内销 产 应 出
品应纳税额 )
贷: 应交税费——应 交增值税 ( 口退税 ) 出
出口货物离岸价 (O )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 FB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 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
加工免税进 口料件 ,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 口料件的价
准( 委托代 理 出口的 , 出口发票可 以是委托 方开具 的 或受托方开具的 ) 若 以其他 价格条件成交 的, 扣除 , 应
按会计准 则规定允许冲减出 口销售 收入的运 费、保 险
2当期期末 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 . 当期应
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 ) 四 步 调 整 : 整 利 润 分 配 的 金 额 — — 盈 余 四 第 调
公 积
i .会计政策 变更和会 计差错更 正调整报表项 目 相 同, 调整业务发生 当期的资产 负债 表 的年初数 、 即: 调 整利润 表的上年 数、 调整所有 者权益变 动表 的第一
税额 , 当期免抵税额等于当期免抵退 税额 : 未抵顶完 的

“免、抵、退”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

“免、抵、退”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

出口 货物退税率) 。
公式一 比较容易理解 ,其 中括号里 面两项相减的是实质 含义就是 当期准予从 内销货物销项税额 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以 及本应 出口退税 的进项税额 。理论上说 ,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只能是 当期进项税 中属于生产 内销 产品所消耗的材料物资对
应 的部分 , 但是因为时间等原因造成 的差异 , 致使无法 明确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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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 及会计处 理
粱继 先
一Hale Waihona Puke 、“ 、 、 ” 的 计算 方法 免 抵 退 税
和抵扣税 额 , 因此要予 以剔 除 ; 第二 , 因为 出 口货物实 际消耗
的材料物资对应 的进项税额无法 准确确定 ,因此计算免抵退 税额时采用人为设定其进项税额是按 照销售额的一定 比例计 算, 这个 比例就是公式 中的退税率 ; 三 , 于第二条 同样的 第 基 理由, 因为无 法直接计算应 退税额 , 以变通 的办 法 , 所 先来 计
动力等 所含应予退还 的进项税额抵 顶 内销 货物 的应 纳税额 ;
“ 税是指生产企业 出口的 自 退” 产货物在 当月 内应抵顶 的进项
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 , 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 以退税 。 ( “ 、 、 税 的计算步骤及解释 二)免 抵 退” 第一步 , 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 : 式一 : 公 当期 应纳税 额 =当
期 内销货物 的销项税 额 一( 当期进项 税额 一当期免抵 退税不
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一上期 留抵税额。其 中: 公式二 : 当期免抵 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出 口货物 的离 岸价格 ×外汇人 民 币牌价 X( 口货物 征税 税率 一出 口货物退税率 ) 出 一免抵退税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公式三 :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

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与调整

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与调整

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与调整1. 引言退税是指国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或个人按照一定比例退还其在一定范围内已纳税款项的一种政策。

免抵退税是一种特殊的退税方式,即企业在实际支付进口货物的关税、增值税等税款时,无需进行抵扣,而是直接免除。

对于企业而言,免抵退税可以降低其进口成本,增加竞争力,但同时也对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本文将介绍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与调整的相关内容,包括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会计凭证的编制以及相关财务报表的调整等。

2. 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免抵退税方式下,企业在支付进口货物的关税、增值税等税款时无需进行抵扣,因此在会计处理上需要进行特殊的核算。

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如下:2.1 计提应纳税金根据免抵退税政策规定,企业需要按照一定比例计提应纳税金。

计提应纳税金的会计处理方案通常为:借记“应纳税金”科目,贷记“预付款项”科目。

2.2 入库成本的核算免抵退税方式下,企业无需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因此在入库成本的核算上需要进行调整。

通常会计处理方案为:将进口货物价款、关税、增值税等税费费用全部归入成本,借记“存货”科目,贷记“应付款项”科目。

2.3 应收账款的核算免抵退税政策对应收账款的核算也有一定的要求。

通常会计处理方案为:按照免抵退税政策规定的比例,将应收账款进行调整。

借记“应纳税金”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3.会计凭证的编制在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中,需要编制相应的会计凭证来记录相关的会计处理。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会计凭证编制示例:3.1 计提应纳税金的凭证日期凭证号摘要借方科目贷方科目金额2022.1.1 1 计提应纳税金应纳税金预付款项Xxx元3.2 入库成本的核算凭证日期凭证号摘要借方科目贷方科目金额2022.1.1 2 入库成本核算存货应付款项Xxx元3.3 应收账款的核算凭证日期凭证号摘要借方科目贷方科目金额2022.1.1 3 应收账款调整应纳税金应收账款Xxx元以上仅为示例,具体的会计凭证编制需根据企业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免抵退税账务处理

免抵退税账务处理

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主要涉及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和"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等科目。

其会计处理如下:(1)货物出口并确认收入实现时,根据出口销售额(FOB价)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等)(2)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退税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应退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月末根据《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中计算出的"免抵税额"做如下会计处理: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做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对于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扣除的运费、保险费和佣金,在实际结算时与原预估入帐金额有差额的,可以在结算月份进行调整。

对于企业已经申报的数据发现错误的,不能够直接调整原申报数据,而应在以后月份通过红蓝字调整法进行调整。

对于出口退税申报与增值税纳税申报不一致,产生差额的,须在下期进行帐务调整,相应的应同时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由于以上原因需进行帐务调整的,其会计处理为:(一)对本年度出口销售收入的调整(1)对于前期多报或少报出口,或用错汇率,导致出口销售收入错误的,在本期发现时,须在本期进行如下会计处理:根据销售收入调整额: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前期少报收入的为蓝字,前期多报收入的为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前期少报收入的为蓝字,前期多报收入的为红字)(2)对于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扣除的运费、保险费和佣金,与原预估入帐金额有差额的,须在本期进行如下会计处理:根据销售收入调整额:借: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蓝字或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蓝字或红字)当上期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第2c栏"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不等于0时,须在本期进行如下会计处理:根据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科目)(差额大于0时为蓝字,小于0时为红字)贷:主营业务收入(差额大于0时为蓝字,小于0时为红字)注意事项:① 出现上述情况进行帐务调整的同时,应在"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进行调整,调整的方法为在出口明细表中录入一条调整记录(正数或负数)。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处理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生产企业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和复杂的税务政策。

其中,免抵退税政策对于生产企业的经营和财务决策具有重要影响。

理解和正确处理免抵退税不仅能够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还能确保企业在税务方面合规运营。

接下来,让我们详细探讨一下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及会计处理。

一、免抵退税的基本概念免抵退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二、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一)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若出口发票不能如实反映离岸价,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二)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三)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四)当期免抵退税额的确定当“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0三、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一)购进货物时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二)销售货物时内销:借:银行存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外销: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三)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时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四)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五)申报出口退税时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六)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四、实例分析假设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3%,出口货物退税率为 10%。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计算与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计算与会计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计算与会计处理【摘要】审计实务中,发现不少人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计算和会计处理一知半解,导致会计处理不正确,本文针对此进行了分析阐述。

【关键词】免抵退税计算免抵退税会计处理审计实务中发现很多会计人员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的含义、计算及其会计处理的理解一知半解,导致会计处理不正确,出现少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情况。

下文就免抵退税的含义、计算和会计处理进行解析。

一、免抵退税的含义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并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税收措施。

我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照税法规定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或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按照现行规定,出口货物退(免)税的方式主要有免、退税,免、抵、退税,免税三种。

免、退税方式主要适用于外贸出口企业;免、抵、退税方式适用于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出口货物。

免、抵、退税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和视同自产货物,免征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的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对未抵顶完的税额予以退税。

二、免、抵、退税的计算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2.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注意事项:出口货物离岸价格为截至当期已收齐单证销售额,包括本期销售本期收齐单证销售额和前期销售本期收齐单证销售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3.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0注意事项:“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自营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自营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

自营出口企业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主要涉与:应纳增值税额计算、免抵退税货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计算、出口货物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的核算以与账户的设置、报表的填列。

根据“免、抵、退〞税政策规定,按纳税申报计算出生产企业当月的应免抵税额、应退税额以与留抵税额的几种情况的账务处理。

一、当期免抵退税额大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例1:某具有自营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当期购入原材料180万元,进项税额30 .6万元,材料验收入库。

当期发生销收入95万元,出口货物销售折算人民币收入135万元〔单证收齐〕。

〔增值税率17%,退税率15%〕那么:当期不予抵扣的税额=135×〔17%-15%〕=2. 7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额=95×17%-〔30 .6-2 .7〕=-11 .75万元即期末留抵税额=11 .75万元根据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0栏计算出本月留抵税额11. 75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135×15%=20 .25万元当期应退税额=11. 75万元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20 .25-11 .75=8. 5万元会计分录如下:〔单位:万元〕②货物验收入库时的记账凭证:借:原材料 18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6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210. 6③销货物时的记账凭证: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111. 15贷:主营业务收入-销 95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15④自营出口货物时免税的记账凭证:借:应收帐款-外汇账款———××客户135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 135⑤收到外汇款时的记账凭证:借:银行存款135贷:应收帐款-外汇账款———××客户135⑥当期不予免征抵扣的税额转出时的记账凭证:借:主营业务本钱2. 7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7⑦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的记账凭证: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销税额〕8.5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8.5⑧申报出口退税时的记账凭证:借:应收补贴款11.75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1.75二、当期免抵退税额小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例1资料:假假设上期留抵税额20万元,增值税申报表20栏本月留抵税额为31.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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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通过网上认证系统由企业自行认证,并经过比对相符后实现抵扣进项税额的,外贸企业取得用于申报出口免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增值税进项税额非抵扣凭证,而许多企业在实操中采用先行抵扣进项税额不做转出申报退税,或者对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只做部分转出再申报退税,以及先抵扣进项税额全额再转出申报退税等行为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

对此,本文以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免退税的会计核算为例,根据会计准则及税法相关规定,对其重点阐述以供外贸企业参考。

一、申报免退税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九条第(三)项规定,“外贸企业应单独设账核算出口货物的购进金额和进项税额,若购进货物时不能确定是用于出口的,先记入出口库存账,用于其他用途时应从出口库存账户中转出。

”这里应包括出口劳务及零税率应税服务。

在具体的外贸企业会计核算中,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一)采购业务的会计处理1.采购成本核算。

在购入货物时,应借记“在途物资”、“库存商品”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为了便于外贸企业划分用于内销或出口货物的核算,建议在“库存商品”明细账下设置“库存商品——出口商品”和“库存商品——内销商品”。

2.进项税额核算。

对于购进货物进项税额用于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项下进行核算。

采购货物时,借记“库存商品——内销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

但对用于申报出口免退税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笔者建议应划分为两种情况进行核算。

一是购入货物确定当期用于出口的,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直接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的成本。

借记“在途物资”、“库存商品”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而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核算。

同时,为厘清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企业应登记备查,并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待抵扣进项税额”各栏相匹配。

申报免退税时再将在“库存商品”中核算的进项税额转入有关科目,通过“库存商品”科目转入“生产成本”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二是购入货物当期不能确认用于出口的,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先将进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只做会计处理不抵扣),在明确用于出口申报免退税时,再将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并已支付的增值税转入有关科目,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入“生产成本”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从税收管理与出口免退税的角度考虑,为防止“一票两用”带来的涉税风险,笔者建议外贸企业购进货物无法明确用于出口或内销的,对进项税额应单独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货物进项税额)”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并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中“待抵扣进项税额”各栏相匹配,以明确该进项税只用于会计记账而不进行抵扣,有别于内销货物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借记“库存商品——出口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货物进项税额或待抵扣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

同时,如果在当期能明确用于出口的,也可参照进项税额单独列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货物进项税额或待抵扣进项税额)”进行核算,这样在申报免退税结转进项税额时,比从库存商品转至出口退税的会计处理要清晰明了。

(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1.内销货物时,凭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2.外销货物时,以FOB价换算为人民币价格入账,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科目。

(三)结转成本的会计处理1.销售成本核算。

外贸企业在确定外销收入后,结转商品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贷记“库存商品——出口商品”。

2. 结转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额成本核算。

如果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不含零税率应税服务)有征退税率之差时,其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计税依据与征、退税率之差的积结转差额成本,不能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进项税转出额”各项下,只分两种情况进行会计核算。

一是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未单独列支而在成本中核算的,应通过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贷记“库存商品——出口商品”科目核算,并做好税额登记备查,无需通过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核算。

二是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单独以只计账不抵扣进行核算的,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四)出口免退税的会计核算1. 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未单独列支而在成本中核算的,在申请出口退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贷记“库存商品——出口商品”,以此明晰退税额由此科目结转而来。

同时,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当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需注意,免退税额不能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第23栏“其他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

2. 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单独以只计账不抵扣进行核算的,在申请出口退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计提出口退税时,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当收到出口退税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

二、案例分析某外贸公司A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服装内外销业务,属于非出口收汇重点监管企业,正式申报免退税时不需提供出口收汇凭证,但必须在免退税申报期截止日之前收汇。

已知服装的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6%。

在2014年2至3月,发生如下业务(假设2月份上期期末留抵为0),应做如下会计处理(单位:元,下同)(一)2月份发生业务1.当月从C企业购入服装145000元(不含税)用于国内销售,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其进项税额为24650元,货款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借:库存商品——内销商品(服装)145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4650贷:银行存款169650进项税额24650元应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2栏“进项税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1栏“认证相符的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

2.当月购入D企业服装360000元(不含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其进项税额为61200元,货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假设在本月确定报关出口的借:库存商品——出口商品(服装)(360000+61200)421200贷:银行存款421200(2)假设在本月购进但未确定报关出口时间或已确定报关出口但进项税额单设核算不参与抵扣的借:库存商品——出口商品(服装)36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货物进项税额)61200贷:银行存款421200出口货物所对应的进项税额61200元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8栏“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

3.将从C企业购进的服装在国内销售150000元(不含税),已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结转成本,货款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1)国内作价销售时借:银行存款175500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15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0一是当期内销收入150000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栏“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第2栏“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17%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含税(免税)销售额”项下。

二是销项税额25500元,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11栏“销项税额”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行“17%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销项(应纳)税额”项下。

(2)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内销商品145000贷:库存商品——内销商品1450004.将从D企业购入的服装以FOB价格报关出口,出口额换算人民币为365940元,并在月底确认外销收入。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客户)365940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服装)365940当期外销收入365940元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8栏“免税销售额”、第9栏“免税货物销售额”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18行“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相应“开具其他发票”项下。

同时结转当月出口服装外销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360000贷:库存商品——出口商品(服装)3600005.结转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额成本。

结转成本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360000×(17%-16%)=3600(元),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未单独列支而在成本中核算的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服装)3600贷:库存商品——出口商品3600(2)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单独以只计账不抵扣进行核算的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商品(服装)36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600结转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额成本3600元,不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进项税转出额”栏下,也不参与应纳税额计算,仅作会计处理。

6.计算应退税额。

增值税应退税额=增值税退(免)税计税依据×出口货物退税率=360000×16%=57600(元),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处理:(1)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未单独列支而在成本中核算的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7600贷:库存商品——出口商品(服装)57600同时计提出口退税额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576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7600(2)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单独以只计账不抵扣进行核算的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76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7600同时计提出口退税税额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5760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576007.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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