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采购的自查报告3篇
政府采购的自查报告3篇由于篇幅较长,以下是三篇关于政府采购自查报告的内容摘要,每篇报告的字数均在1000字左右,供您参考。
自查报告一:一、自查工作概述根据我国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开展了政府采购自查工作。
自查范围包括2019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自查内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文件、采购合同、采购执行等方面。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采购程序不规范:部分采购项目在招标、投标、评标、定标等环节存在程序瑕疵,如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足、评标专家抽取不规范等。
2.采购文件编制不严谨:部分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存在遗漏、错误等问题,如技术参数不明确、评分标准不合理等。
3.采购合同管理不到位:部分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后,未按照规定进行合同备案,合同履行过程中也存在变更、解除合同等情况,但未严格按照程序办理。
4.采购执行不力:部分采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进度滞后、质量不达标等问题,影响采购效益。
三、整改措施及建议1.加强采购程序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确保采购程序规范合法。
2.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加强采购文件编制人员的培训,提高文件编制质量,避免遗漏、错误等问题。
3.强化采购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合同管理规范。
4.加大采购执行力度:加强对采购项目的跟踪管理,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四、总结通过本次自查,我们深刻认识到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自查报告二:一、自查工作概述根据我国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对2019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自查。
自查范围包括政府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结果等方面。
二、自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采购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进行,如未给予中小企业优先权等。
2.采购程序存在瑕疵:部分采购项目在招标、投标、评标等环节存在不规范现象,如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足、评标专家组成不合理等。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拒签合同的3大原因。一是供应商在投标时恶意压低价 格,中标后企图采取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等不正当手段弥补 损失,其行为被采购人拒绝,导致合同不能签订。二是因市 场行情发生变化或供应商自己失误导致投标报价出现失误, 导致合同不能签订。三是采购人寻找各种理由,不愿意与不 是自己中意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拖延合同签订时间的3大原因。一是等待市场出现下跌 行情时再下定单,达到降低进货成本的目的。二是想将较小 订单拼成较大订单,形成规模获取更多优惠。三是供应商不 能按时交货,故意拖延。
随意变动合同内容。有的供应商谎称招标文件所列的某 型号产品已停产或已过时,他们所提供的为最新的替代产品, 以图谋利;有的供应商利用采购人对产品不够了解之机,随 意减少、降低或更改设备标准配置及配件,缩短设备的质保 期限等;有的供应商按照采购人不合理的要求将合同中部分 产品换成非采购合同中的产品。笔者认为,出现上述现象有2个原因:一是供应商诚信体系不够健全。二是采购人验收 意识淡薄。
二、对策和建议
加强法规宣传,提高合同履约意识。对采购人进行法律 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依法采购的意识,建议采购人 内部建立相关监督机构,并参加本单位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监 督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细化技术参数,优化评标办法。在制作招标文件时,招 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描述详细,制定评分标准应统筹兼顾、 合理设置得分点。例如一个“自动语音装订器”采购合同履 约验收时,采购人提出中标产品在装订全过程中不是全部自 动语音提示,而是在装订的开始和结束时有自动语音提示。 验收专家依据采购合同和招标文件进行履约验收时认为,中 标产品具有自动语音提示功能,因为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都 没有要求中标产品应在装订全过程中全部是自动语音提示, 所以不能说中标产品不合格。这个案例充分说明细化技术参 数、优化评标办法的重要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政府采购的过程大致包括两个阶段,即采购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
在采购阶段,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亦即合同的订立阶段,依合同法的一般原理为要约与承诺行为。
合同订立后,采购人和供应商依约履行合同的义务。
由于《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
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所以,有人对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监管等基本问题产生错误的认识。
那么,如何明确政府采购合同的基本问题,加强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已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当务之急。
目前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关于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存在的问题。
合同当事人是指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即参加合同关系,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
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法律明确了政府采购合同的当事人为采购人和供应商。
由于《政府采购法》第十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所以,采购代理机构特别是集中采购机构是否也应当成为合同的当事人,这在实务中对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的确定存在不同的认识和做法。
比较典型的做法是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形成所谓的双甲方;也有的采购代理机构作为见证方;也有采购代理机构代表采购人以采购代理机构的名义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在双甲方合同中,如何确定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值得考虑,采购代理机构单独作为合同一方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其权利和义务是难以落实的,特别是在因履约发生争议时,如何确定诉讼主体也成问题。
见证是由独立的第三方证明某一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常见的是律师见证。
采购代理机构作为采购的当事人是否适合作为合同的见证方,退而言之,作为见证方承担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尚难界定。
高校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经济管理高校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刘玉成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摘要:高校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环节。
将高校纳入政府采购管理,是高校自身发展的需要,更是我国政府采购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是由于高校政府采购在采购过程中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思想认识,导致了在高校政府采购过程滋生一些腐败问题。
本文将针对高校政府采购存在的常见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提高高校政府采购的资金使用效益和风险防控能力,为高校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开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关键词:高校;政府采购;对策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8)034-0057-02一、前言高校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科研项目、社会捐赠等,从理论上讲,高校的所有采购活动必须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的预算范围。
从实际情况看,目前高校的教学仪器设备、基建工程和各类货物采购按照政府采购要求,以限额标准纳入政府采购范围,但由于高校实施政府采购起步较晚,高校的政府采购制度还有待完善,导致高校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腐败问题,影响了高校的资金使用效益,因此,研究高校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相应对策具有必要性和现实意义,能够为高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高校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目前,高校执行的政府采购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各省市出台的政府采购法规,这些法规对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都有着程序上的规定,但是高校在政府采购的过程中仍会以“专家”、“专业”、“专一”等因素对政府采购相关内容作出偏离实际的判定,导致高校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在执行过程流于形式,从而出现违规操作、滋生腐败等问题。
1.政府采购项目立项存在的问题政府采购项目立项是高校政府采购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政府采购项目立项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直接影响着高校正常的教学、科研活动开展和资金使用的效益。
如何进一步规范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如何进一步规范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前言政府采购对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但在实践中,我们也不难发现政府采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招标程序不规范、中标资格审核不严格、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
本文将就我国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政府采购中的问题招标程序不规范在政府采购中,招标是决定采购合同归属的关键环节,直接决定供应商的胜负,因此招标程序的规范性至关重要。
但在实际中,招标程序存在许多不规范的现象,例如:招标文件不透明、评标标准难以理解、招标时间过短、没有公平竞争等。
中标资格审核不严格政府采购需要中标资格审核,但中标资格审核不良会对采购程序产生不良影响。
政府采购中,中标资格审核存在以下问题:中标文件质量低、审核标准不够严格、不符合采购方的需求等。
信息公开不及时对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主要依靠政府及时发布采购消息,提高信息的透明度。
而在实际中,信息公开存在一些问题:信息发布不及时、信息不准确、信息不完整等。
解决方案优化招标程序为了优化招标程序,政府应对政府采购中的招标程序进行修订,确保全程公开、公平、公正。
具体方案如下:1.精简文件:政府公开采购招标文件应精简,保证最低限度的信息完整,方便供应商的理解与申报,减少摸底难度。
2.制定严格参评标准:参评标准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类型、性质、规模等合理设定,确保公平竞争。
3.公布招标结果:政府应及时公布招标结果,在公示期间还应设置留言板或举办专场问答会,为供应商解决疑问。
4.完善招投标投诉机制:政府应加强对招投标投诉处理,确保监管机构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严格中标资格审核为了严格中标资格审核,政府应在资格审核之前就要对各供应商情况全面了解,并有专业人员进行评估。
具体方案如下:1.完善评标文件:评标文件应更加规范,评分细化,评审规则要明确,确保评选公平、公正。
2.建立中选供应商日常监管机制:政府应建立中选供应商日常监管机制,全面管理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履约情况、财务状况等,防止合同履约不诚信,加强监管。
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作者:项丽明来源:《现代营销·营销学苑》2011年第06期摘要:如何发挥政府采购的宏观调控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很有必要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并制定出相应的对策,促进我国的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政府采购问题对策一、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1.思想认识不足,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政府采购将分散采购变成了集中采购,使过去习惯了部门自行采购、随意花钱办事的人从思想上难于接受。
加之政府采购程序性强、不如自行采购方式灵活、时间短、节奏快,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对实行政府采购产生了抵触情绪,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正常开展。
2.规模太小,政府采购优势不明显政府采购的最终目标是采购到质优价廉的商品,但在实际操作中,一方面由于受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数量和各单位财力等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设备配备、物品采购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各单位对物品采购数量的多少、品值的高低随意性很大,造成同类物品数量较少而所需物品种类繁多,尤其是一次采购的数量与金额更小,难以形成大的招标氛围。
3.变动较大,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不强政府采购预算,设置了“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实行统一支付统一结算,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一定程度上部门采购的随意性仍继续存在,导致采购管理部门无法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各部门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从而难以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政府采购招投标工作。
4.力量不足,政府采购队伍素质和专业水平还不适应目前从事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大多没有经过任何专业学习和训练,他们对政府采购所必须掌握的招投标、合同、商业谈判、市场调查及商品、工程和服务等方面的有关知识和技能知之甚少。
知识的短缺和专业人才不足,使政府采购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组织力量,工作上形不成合力,导致规模上不去,也难以做到规范。
5.监督不力,采购合同的履行严肃性不够采购合同签订后,主要由供应商和使用单位(即甲方、乙方)负责实施。
四项措施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两篇)
在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方面,政府部门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采购合同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本文将继续介绍四项措施,以帮助政府部门更好地管理政府采购合同。
第一项措施是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
政府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合同的履行程序和责任分工。
合同管理制度应包括合同备案、合同履约、变更管理、验收结算等内容,以确保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合同备案制度,对所有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备案,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二项措施是加强合同履约和监督。
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履约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履约的要求和管理程序。
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和服务。
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加强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的监测和防范,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合同的有效履约。
第三项措施是加强合同变更管理。
政府部门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可能需要对合同进行变更。
合同变更是正常的行为,但需要注意变更范围和变更程序的合规性。
政府部门应建立严格的合同变更管理制度,明确变更的程序和权限,确保变更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加强对合同变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的监测和防范,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因合同变更引发的纠纷和损失。
最后一项措施是加强合同验收和结算。
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合同验收和结算制度,明确验收和结算的标准和程序。
在合同验收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
在合同结算过程中,政府部门应及时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核实,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加强对合同验收和结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的监测和防范,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避免因验收和结算引发的纠纷和损失。
通过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合同履约和监督,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加强合同验收和结算,政府部门能够更好地规范和管理政府采购合同,提高合同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政府采购标后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论文
政府采购标后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政府采购法》实施十年来,政府采购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政府采购制度不断完善,采购程序日益规范,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日益彰显。
但是,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货物验收、履约执行等环节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货物出现了“偷梁换柱”、“以次充好”等现象,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声誉与形象。
因此,解决好标后管理问题是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关键词】采购政府采购一、存在的问题(1)随意更改合同。
主要表现形式有拒签采购合同、拖延签订时间、变更采购项目内容等。
如:供应商为谋取中标,在投标时恶意压价,中标后企图采取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等手段牟取额外利润,其行为被采购单位拒绝,导致合同不能签订;供应商谎称某型号产品已停产或已过时,他们所提供的为最新的替代产品,用较低价格产品替代较高价格产品。
(2)损害对方权益。
供应商违反合同,不诚信履约。
如:采用低价中标后抽条缩水、非法换装产品配置、以相似品牌冒充知名品牌、改变材质牟取暴利。
采购单位违反合同,不诚信履约。
如:不按期结算货款,违约延期付款。
(3)使用不法手段,骗取中标资格。
报名时,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来骗取投标资格;在项目的资格审查或实地考察中,供应商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材料,逃避相关部门对资格资质的审查;在确定中标资格时,中标候选供应商之间非法恶意串通,私下达成一致,让报价高者的第二候选中标人中标,差价均分;在合同实施中,供应商“以假乱真”,虚假承诺,欺骗采购单位。
(4)谋取不法利益。
供应商以贿赂、回扣、佣金、出国旅游、虚设“奖项”等商业贿赂形式向采购单位进行非法交易,与其私下串通,不执行采购合同,谋取不法利益。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成因(1)不能诚信履约。
供应商的不诚信经营:其主要原因有①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是企业诚信缺失的一个主要社会因素;②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是使企业诚信缺失的主观原因;③法制不健全,失信成本低是一个客观原因。
采购单位不诚信,政府部门胡乱作为。
浅谈我国政府采购中现存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我国政府采购中现存的问题及对策一、题目:我国政府采购中的现存问题及对策探析二、问题一: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挑战近年来,我国政府采购市场规模越来越大,但政府采购制度也存在一些挑战,如采购程序不够透明,程序不规范,公示不及时等。
首先,政府采购的过程需要具备透明度,但是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部分中介机构或个人可以从中获利,导致透明度降低。
其次,当前政府采购过程中程序方面仍有堵点,如流标、废标、重标等状况频繁发生,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原则。
同时,政府采购过程中的公示不及时,也导致有关方面难以及时获知招标项目信息及相关情况。
为应对这些挑战,政府需逐步优化政府采购的流程与规则,建设透明化政府采购平台,并健全相应的执法机制,保证政府采购审核评估工作的公开公正。
三、问题二:政府采购案件发生频繁政府采购案件发生频繁,给政府采购市场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并且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影响。
政府采购案件涉及到的范围比较广泛,如质量问题、清查问题、报批问题等等。
一些问题的出现,加剧了整个政府采购项目的复杂性,降低了采购效能。
为了防止政府采购案件的发生,应对问题进行有效监管,在招标前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和信用评估,建立供应商黑名单制度。
加强政府采购意识和公共事务意识教育,强化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有效降低政府采购案件事发的几率。
四、问题三:政府采购信息公示不完整政府采购项目的信息公示十分重要,但当前政府采购项目的信息公示工作仍存在缺失和不规范的情况,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信息公开程度较低,难以评估政府采购项目的效果、可行性和社会效益,阻碍了政府采购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提高开放式公开采购项目信息的规范和完整性,制定有效的政府采购公示制度,并建立政府采购信息公示平台,以充分保障政府采购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五、问题四:政府采购中的廉洁问题政府采购中的廉洁问题一直存在。
这是由于政府采购市场存在诸如商业贿赂、暗箱操作等黑暗交易现象。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刘雁江中国共产党太原市委员会党校 山西太原 030012摘 要: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是单位预算重要的组成部分。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有利于推进政府预算支出的依法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进社会公共利益,将采购各个环节置于公开透明监督之下,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本文就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改善和加强的建议,以便更好地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政府采购概述1.1政府采购的含义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也包括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等各个环节,是对公共采购管理进行规范操作的一种制度,其目的是为了单位正常开展业务或者提供、购买社会服务的需要。
1.2政府采购的意义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采购,目的在于节约财政采购资金,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有效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可以在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上预防腐败,促进廉政建设。
同时,政府采购既是一个形象工程,又是一个亲民工程,应该让政府采购规范化、透明化,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3政府采购的流程随着财政体制改革的深入,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也越来越规范,根据财政相关要求,按照编报采购预算计划、实行多种方式招标、履行采购合同等一系列流程进行。
首先,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按照单位实际需要通盘考虑政府采购预算,并报送财政有关部门审核、批复。
其次,在执行采购的过程中,单位依据批复的采购预算,将此次采购计划报送财政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财政相关部门确定的采购方式和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之后,单位持批复的采购计划与代理机构签订采购合同,在货物到达后,组织验收小组,按照采购计划对所购物品进行验收并办理入库。
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和具体要求 ,集中采购机构就可 采 购代理 机构任 意扩 大代 理权
以直 接组 织 采购 ;对 于集 中采购 限, 不依 法操 作 , 作人 员 缺乏 职 工
一
、
签 订 委托 代 理 协 议 的
机构 来说 ,认 为 采购 人交 来 的采 业道德 , 侵害采购人和供应商的 购 项 目是 经 财 政 部 门审 核 通 过 合 法权 利 的现 象时 有发 生 。笔 者
和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
议。 在这 种情 况下 , 由其 主 管部 可
二是委托代理的权 限,即采 有权根据项 目具体情况提出供应
购 人 赋 予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哪 些 权 商 的资格 条 件 的特殊 要 求 ,并 参
门代签协议 ,或者 由其主管部 门 授权其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代理
限。
与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五是
三是委托代理的范 围。一般 有权参加所委托项 目的采购实施
协议 。 还有一些采购代理机构, 在 来说 ,这些权限应包括赋予采购 活动 , 如项 目审查论证 、 招标 ( 或
成立 时被 定 位 于一 些机 关 的下 属 代理 机构 的权 限是 审查 论证 采购 谈 判 、 价 ) 动 ; 是 有 权 派 代 询 活 六
签 订 政府 采 购 委狂代理 协 议应注意硇几个问题
口 文 /李平
《 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条规 到集 中采 购 项 目的 实施 。在 一般 程 序依 法 实施 的采 购结 果 ,究 其
定 :采 购人 依法 委 托采 购代 理 机 采购 活 动 中 ,采 购人 和代 购代 理 原 因 ,主要 是 当初 没有 签订 委 托 构 办理 采购 事 宜 的 ,应 当 由采 购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和履约验收阶段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拒签合同、拖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部分内容被随意更改和履约时采取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等情况。
合同签订履约中存在的这些违规现象不仅造成采购合同不能按时签订和合同履约验收不合格,更重要的是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声誉。
一、问题和原因拒签合同的3大原因。
一是供应商在投标时恶意压低价格,中标后企图采取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等不正当手段弥补损失,其行为被采购人拒绝,导致合同不能签订。
二是因市场行情发生变化或供应商自己失误导致投标报价出现失误,导致合同不能签订。
三是采购人寻找各种理由,不愿意与不是自己中意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拖延合同签订时间的3大原因。
一是等待市场出现下跌行情时再下定单,达到降低进货成本的目的。
二是想将较小订单拼成较大订单,形成规模获取更多优惠。
三是供应商不能按时交货,故意拖延。
随意变动合同内容。
有的供应商谎称招标文件所列的某型号产品已停产或已过时,他们所提供的为最新的替代产品,以图谋利;有的供应商利用采购人对产品不够了解之机,随意减少、降低或更改设备标准配置及配件,缩短设备的质保期限等;有的供应商按照采购人不合理的要求将合同中部分产品换成非采购合同中的产品。
笔者认为,出现上述现象有2个原因:一是供应商诚信体系不够健全。
二是采购人验收意识淡薄。
二、对策和建议加强法规宣传,提高合同履约意识。
对采购人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依法采购的意识,建议采购人内部建立相关监督机构,并参加本单位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监督工作。
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细化技术参数,优化评标办法。
在制作招标文件时,招标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描述详细,制定评分标准应统筹兼顾、合理设置得分点。
例如一个“自动语音装订器”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时,采购人提出中标产品在装订全过程中不是全部自动语音提示,而是在装订的开始和结束时有自动语音提示。
验收专家依据采购合同和招标文件进行履约验收时认为,中标产品具有自动语音提示功能,因为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都没有要求中标产品应在装订全过程中全部是自动语音提示,所以不能说中标产品不合格。
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所谓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及其下属部门、机构在进行正常的政府活动和服务于广大的人民群众时,通过严格的法定方式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购买行为。
早在十八世纪,西方自有资本主义国家中,政府采购制度就基本形成,它的历史已经超过了两百年。
政府采购对政府的日常经济活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等具有深远的意义。
一、政府采购制度的运行机制分析1、政府采购制度的适用范围政府采购制度的使用是有一定范围的,它可以界定为以政府的公共资金作为财源来实施公共设施建设的行政事业单位。
具体可以包含: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等。
2、政府采购制度的运行机制第一,政府采购争议的机构和仲裁选择。
在我国,政府在采购过程中,如果发生经济合同纠纷,那么发生纠纷的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对此纠纷进行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再移交到当地法院进行判决,不涉及合同纠纷的经济纠纷可以由各级司法机构协调和判决。
第二,政府采购机构的选择。
可以将政府采购委员机构设立在政府财政部门里面,可以称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这个机构的职能是制定政府采购支出的政策、做出政府采购计划、进行政府预算的核对和审查、批准和拨付政府采购资金、协调相关部门的关系。
第三,设立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中心的性质是属于非营利性事业机构,隶属于各级政府,在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各级政府上交的工程、服务等采购事务。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政府采购中心的关系可以表述为同一级委托代理关系。
3、政府采购的方式根据政府采购的对象和资金数额的不同标准,可以将政府采购的方式分为以下几种:第一,选择性招标采购。
这种方式就是政府采购机构根据自身的需要,有选择性的接纳招标商,并从中选择合格的招标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
第二,单一来源采购。
在众多的招标商或服务商中,政府采购不可能全部与之合作,只能选择最优质的招标商。
第三,两阶段招标采购。
这种方式会把政府采购的过程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政府对采购的事项作全体意见的征求,然后选择招标商,并与之协商,达成一致,最终确定购买的物品价格、数量等。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是一项重要的行政活动,但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
采购过程不透明,缺乏公开透明的程序和标准。
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导致资源浪费和不公平竞争。
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容易造成滥用权力和违规行为。
采购成本过高,造成财政浪费和资源不当利用。
缺乏竞争性,导致供应商选择有限,形成垄断局面。
为解决这些问题,应建立完善的采购制度和规范,加强监督和管理,提高公开透明度,促进竞争,降低采购成本,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执行。
通过这些对策,可以有效解决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合理高效的采购管理。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问题、对策、透明、腐败、监督、成本、竞争性、结论。
1. 引言1.1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是政府为了进行日常运作和服务所需而进行的采购活动。
在这个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采购过程不透明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很多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具体流程和标准并不清晰,容易导致不公开、不公平的情况发生。
存在腐败现象也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一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政府采购的漏洞进行非法谋利活动,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缺乏监督机制也是导致问题的原因之一。
政府采购的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导致一些违规行为难以监督和制止。
采购成本过高和缺乏竞争性也是问题之一。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成本过高不利于节约财政开支,缺乏竞争性也不利于促进市场活力。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严格打击腐败行为。
需要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增加竞争性,降低采购成本。
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开和高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2. 正文2.1 问题一:采购过程不透明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在采购过程中存在的不透明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采购文件的编制和公开透明度不高。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政府采购的过程大致包括两个阶段,即采购阶段和合同履行阶段。
在采购阶段,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亦即合同的订立阶段,依合同法的一般原理为要约与承诺行为。
合同订立后,采购人和供应商依约履行合同的义务。
由于《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
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所以,有人对政府采购合同的性质、监管等基本问题产生错误的认识。
那么,如何明确政府采购合同的基本问题,加强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已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当务之急。
目前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关于确定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存在的问题。
合同当事人是指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即参加合同关系,享受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
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
法律明确了政府采购合同的当事人为采购人和供应商。
由于《政府采购法》第十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所以,采购代理机构特别是集中采购机构是否也应当成为合同的当事人,这在实务中对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的确定存在不同的认识和做法。
比较典型的做法是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形成所谓的双甲方;也有的采购代理机构作为见证方;也有采购代理机构代表采购人以采购代理机构的名义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在双甲方合同中,如何确定采购代理机构的权利和义务值得考虑,采购代理机构单独作为合同一方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其权利和义务是难以落实的,特别是在因履约发生争议时,如何确定诉讼主体也成问题。
见证是由独立的第三方证明某一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常见的是律师见证。
采购代理机构作为采购的当事人是否适合作为合同的见证方,退而言之,作为见证方承担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尚难界定。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错误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错误合同范本错误可能导致合同条款的不清晰或不准确。
这可能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发争议和纠纷,因为各方对于合同的理解可能存在差异。
例如,错误的条款定义、模糊的义务描述或遗漏重要的条款等,都可能导致合同履行的困难。
错误的合同范本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政府采购是为了确保公平竞争和资源的合理分配,而合同范本的准确性对于保障这一目标至关重要。
错误的范本可能给某些供应商提供不公平的优势,或者导致采购程序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从而损害公共利益。
一是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在合同签订前或签订过程中,相关人员应仔细审查合同范本,确保没有错误。
如果发现错误,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更正,以避免后续的问题。
二是建立完善的合同审查机制。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应设立专门的审查部门或人员,对合同范本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把关。
审查人员应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合同管理经验,能够发现和纠正潜在的错误。
三是加强培训和教育。
提高政府采购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能力,使其能够准确理解和应用合同范本。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合同法律法规、合同条款的解读和审查技巧等。
四是借鉴经验和参考范本。
可以参考其他地区或机构的成功经验,借鉴优秀的合同范本和审查流程。
同时,也可以根据自身的采购需求和特点,制定适合自己的合同范本,并不断进行优化和完善。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错误是一个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通过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建立完善的审查机制,加强培训和借鉴经验等措施,可以提高政府采购合同的质量和法律效力,保障政府采购的公正、公平和顺利进行。
这样不仅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也有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整改报告范文
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整改报告范文尊敬的[相关部门名称]:您好!我们公司在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经过认真反思和积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向您汇报如下。
一、问题发现。
之前在进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就像一个马大哈在做事情。
我们发现主要存在这么几个“小怪兽”:1. 备案材料不齐全。
合同附件部分,像一些技术规格说明书、售后服务承诺这些,有的时候就像捉迷藏的小朋友,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没有完整地出现在备案材料里。
还有一些必要的审批文件,就像出门忘带钥匙一样,被遗漏在提交的材料之外。
2. 备案时间延迟。
就像起床晚了赶不上公交车一样,我们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去完成合同备案。
有时候是内部流程走得慢腾腾的,各个部门之间就像接力赛时掉棒了,导致整个备案时间往后拖。
二、整改措施。
# (一)针对备案材料不齐全。
1. 建立材料清单核对制度。
我们专门制作了一份超级详细的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材料清单,就像购物清单一样清楚明白。
每次准备备案材料之前,工作人员都要像小管家一样,拿着这个清单一项一项地核对,确保没有任何东西被遗漏。
比如说,清单上写着“技术规格说明书有”,那工作人员就得找到这个文件,并且确认它是完整准确的。
2. 加强部门沟通协作。
各个部门之间现在就像紧密咬合的齿轮一样。
采购部门在完成合同签订后,会像广播员一样及时通知其他相关部门,比如技术部门要提供技术规格文档,法务部门要审核相关条款等。
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大家还会互相监督提醒,就像小伙伴之间互相检查作业一样,确保每个部门提供的材料都能准确无误地汇集到备案材料当中。
# (二)针对备案时间延迟。
1. 优化内部流程。
我们重新梳理了整个合同备案的内部流程,就像给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重新规划一样。
以前有些环节是多余的,或者是顺序不合理的,现在都进行了调整。
比如说,以前可能要经过三个领导的签字,而且是一个签完另一个才能签,现在变成了可以同时提交给三个领导审阅,只要他们都同意了就可以快速进入下一个环节。
政府采购合同偏离合同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偏离合同范本政府采购合同偏离合同范本:风险与应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合同的签订是确保双方权益、规范交易行为的重要环节。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会出现政府采购合同偏离合同范本的情况。
这种偏离可能是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但其带来的影响却不容忽视。
合同范本通常是经过精心制定和反复推敲的,旨在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统一、规范和公平的框架。
它包含了一系列重要的条款和条件,涵盖了项目的范围、质量标准、交付时间、价格、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方面。
遵循合同范本有助于保证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公正性和效率,减少潜在的纠纷和风险。
然而,当政府采购合同偏离合同范本时,可能会引发一系列问题。
偏离可能导致合同条款的不清晰和不确定性,增加双方在理解和执行合同过程中的难度。
例如,如果对服务的质量标准进行了模糊或不同于范本的规定,可能会在验收环节产生争议,影响项目的顺利推进。
偏离可能破坏采购的公平性原则。
如果某些供应商能够通过偏离合同范本获得更有利的条件,而其他供应商则没有这样的机会,就可能造成不公平竞争,损害政府采购的公信力。
再者,偏离合同范本还可能带来法律风险。
政府采购通常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如果合同偏离范本的情况违反了相关规定,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引发法律诉讼,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政府采购合同偏离合同范本的情况呢?一方面,可能是由于采购项目的特殊性和复杂性,确实需要对范本中的某些条款进行调整以适应实际需求。
但在这种情况下,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批和论证程序,确保偏离是合理且必要的。
另一方面,也可能是由于人为因素,如采购人员的疏忽、对法律法规的不熟悉,或者存在不正当的利益输送等。
为了应对政府采购合同偏离合同范本的情况,需要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使其能够准确理解和运用合同范本,避免不必要的偏离。
建立健全的合同审核和审批机制,对于任何偏离合同范本的情况,都要进行充分的论证和审查,确保其合理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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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政府采购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法定操作方式和程序确定了中标供应商后即进入采购合同签订阶段。
一般情况,在规定的时限内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都能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订合同,明确供需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为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证。
但集中采购机构在对合同审核时经常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合同不能如期签订,合同内容被随意改变,滥用合同追加条款等。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存在的这些违规现象不仅造成采购项目不能按序实施,也削弱了《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正性,直接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声誉,造成不良后果。
现将列举合同签订中常见的问题,剖析其原因,提出预防或减少问题出现的方案。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拒签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确定后,供需双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但有时这一过程却不能顺利实现,采购合同迟迟不能签订,采购项目也随之被搁置。
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供应商为谋取中标,在投标时恶意压低价格,中标后企图采取降低配置、以次充好等不正当手段弥补损失,其行为被采购单位拒绝,导致合同不能签订。
二是由于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业务人员的水平限制或工作的失误等因素,使投标报价出现失误,造成不能履约的后果,导致合同不能签订。
三是采购单位因中标供应商,不是其事先挂钩的供应商,就以各种理由,设置种种障碍,提出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不合理要求,迫使中标供应商不能于之签订合同,最终放弃中标。
拖延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后,不按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或合同签订后不及时供货,借故拖延时间,致使采购单位不能及时获得货物或服务,影响采购单位正常工作。
供应商拖延时间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等待时机,当市场出现下跌行情时再下定单,达到降低进货成本的目的。
二是将较小订单拼成较大订单,形成规模获取更多优惠。
变动采购项目内容供应商中标后本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对采购项目的设备配置、质量要求、售后服务、付款方式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履行投标文件做出的报价、质量、服务等各项承诺,不得擅自更改有关内容,但有些供应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他们要么与采购单位经办人串通一气,要么采取欺骗的手段更改、变通项目要求。
例如:有的供应商谎称招标文件所列的某型号产品已停产或已过时,他们所提供的为最新的替代产品,用较低价格产品替代较高价格产品;有的供应商利用采购单位对产品不够了解或信息掌握不全面之机,随意减少、降低或更改设备的标准配置及配件,缩短设备的质保期限,降低设备的质保方式;有的供应商为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想方设法更改付款方式,改分期付款为一次性付款等等。
滥用合同追加条款《政府采购法》规定了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有些供应商在投标前即与采购单位经办人达成约定,商定中标后给予合同追加,供应商即可以较低的投标报价中标,达到双方谋取私利的目的;有些供应商为获取中标的机会,在投标报价时压低价格,中标后为弥补损失,采取各种手段在合同签订时滥用上述合同追加条款,肆意抬高招标文件中未列的设备或服务的价格,增加合同金额,达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上述各种现象是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此外还存在其他方面的问题,在此不一一列举。
这些问题的出现给政府采购工作带来很多危害,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阻碍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健康发展。
防止问题发生的对策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对违约的供应商,按规定和程序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拒签或缓签合同的按违约责任进行经济赔偿或处罚。
如存在商业贿赂等恶性行为的除必要的经济处罚外,还需对其进行行政或法律处罚,直至取消其政府采购资格。
对采购单位同样也要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依法办事的意识,对存有谋取私利的经办人员进行严肃查处,以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的秩序。
完善各项制度完善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规定或办法,使政府采购合同的审核更加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
另外,合同审核经办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不仅要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熟悉招标文件内容,还要掌握相关产品的专业知识,了解市场行情,审核过程须认真严谨,对采购项目的设备配置、质量要求、售后服务、付款方式、合同金额对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逐一审核,发现问题,责令当事人及时纠正,重签合同,并向监管部门报告,追究其法律责任。
采购合同管理需要各方配合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集中采购机构合同审核见证部门应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对合同各条款逐一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合同见证手续;采购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合同签订及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合同签订中发生的违纪违法事件和人员,有效制止商业贿赂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发生。
总之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审核中,只要各方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采购合同签订中出现的问题是可以有效预防的。
行政法相对于民法和刑法的适用,行政法的适用具有许多特殊性。
对于很多人而言,行政法似乎有点陌生。
行政法的适用主体包括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且大量的是行政执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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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存在的问题/w/xz/190429.html)精彩推荐:2017年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年检工作方案/w/xz/298848.html阻碍执行职务会受到什么处罚/w/xz/298847.html印发《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药物不良事件抢救治疗的指导方案》的通知/w/xz/298843.html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w/xz/298842.html印发《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组织工作细则》的通知/w/xz/298841.html发布火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条件的公告/w/xz/298840.html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w/xz/298838.html印发《青岛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7/w/xz/298837.html关于实行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工作衔接的思考/w/xz/298836.html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意见/w/xz/298832.html建立防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w/xz/298831.html加强救灾防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w/xz/298830.html 征求《三级中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细则》修改意见的函/w/xz/298829.html印发宁波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w/xz/298827.html苏州市地下文物保护办法/w/xz/298826.html治安管理处罚决定面临司法审查/w/xz/298825.html印发《深圳市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w/xz/298821.html废止《土壤中铀的测定三烷基氧膦萃取/w/xz/298820.html印发《保亭县经济适用房销售及租赁实施细则》的通知/w/xz/298819.html 开展2017年度工程系列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w/xz/298818.html科技支撑计划‘城市火灾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重点项目课题牵头承担/w/xz/298816.html对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达不到资质标准(2017最新)/w/xz/298815.html行政拘留/w/xz/298814.html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的通知/w/xz/298810.html印发乌鲁木齐市穆斯林公墓墓地管理规定的通知/w/xz/298809.html做好2017年各运动项目市级体育竞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w/xz/298808.html 印发《北京市房屋拆迁前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w/xz/298807.html沈阳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2017最新)/w/xz/298805.html组织开展解决部分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w/xz/298804.html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哪些情形应当回避/w/xz/298803.html 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w/xz/298799.html同意调整花蒋路道路工程建设计划的批复/w/xz/298798.html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w/xz/298797.html杭州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w/xz/298796.html 印发《深圳市对国家/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w/xz/298794.html同意建立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w/xz/298793.html法律援助/w/xz/298792.html印发《湖南省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综合评价考核细则》的通知/w/xz/298788.html印发《毕节地区社会消防工作规则》的通知/w/xz/298787.html印发传染病及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w/xz/298786.html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名的批复/w/xz/298785.html印发《深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w/xz/298783.html印发《2017年全国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综合评估方案》的通知/w/xz/298782.html山泉派出所及时处理治安案件/w/xz/298781.html印发《巴中市光彩事业捐赠款管理办法(2017最新)/w/xz/298777.html印发济南市发展环境投诉受理办法的通知/w/xz/298776.html印发《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实施细则》的通知/w/xz/298775.html 做好2017年度工资基金年审工作的通知/w/xz/298774.html修改《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的决定/w/xz/298772.html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w/xz/298771.html贵港公安局开拓治安调解新局面/w/xz/298770.html印发《南京市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w/xz/298766.html印发兰州市第五届黄河风情文化周暨第二届中国·兰州水车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w/xz/298765.html实施《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7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w/xz/298764.html 吉林省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7最新)/w/xz/298763.html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w/xz/298761.html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的批复/w/xz/298760.html关于规范我省行政拘留人员伙食费标准(2017年最新版)/w/xz/298759.html 南昌海关公告2017年第8号/w/xz/298755.html印发《中卫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w/xz/298754.html 印发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装备指导目录的通知/w/xz/298753.html组织科技代表团赴西安参加浙陕科技合作交流大会的通知/w/xz/298752.html 中北影城改扩建‘中港演艺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w/xz/298750.html印发《二连浩特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通知/w/xz/298749.html一次次踹掉护栏踹BRT护栏者被处治安处罚/w/xz/298748.html印发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w/xz/298744.html报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通知/w/xz/298743.html印发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w/xz/298742.html 设立重庆广播电视大学九龙坡分校的批复/w/xz/298741.html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实施意见/w/xz/298739.html进一步落实增资政策做好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w/xz/298738.html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w/xz/298737.html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w/xz/298733.html建立寄生虫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通知/w/xz/298732.html印发《鹤壁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2017最新)/w/xz/298731.html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w/xz/298730.html发放第十批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和收回部分单位许可证的通知/w/xz/298728.html加强全省民族风情旅游点管理意见的通知/w/xz/298727.html《治安管理处罚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w/xz/298726.html限期停止有偿机采血小板的通知/w/xz/298722.html印发上海市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和房地产登记试行规定的通知/w/xz/298721.html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w/xz/298720.html公布营养指导师等八个职业培训项目的通知/w/xz/298719.html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w/xz/298717.html印发《深圳市非共识技术创新项目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w/xz/298716.html被罚人在当地无固定住所人民警察可当场收缴罚款/w/xz/298715.html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意见》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w/xz/298711.html 开展以西瓜摊整治为重点的夏季乱设摊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w/xz/298710.html认真贯彻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和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w/xz/298709.html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w/xz/298708.html印发《中医药标准(2017最新)/w/xz/298706.html明确平江县安定镇为市级重点镇的通知/w/xz/298705.html违规吸烟,当场处罚/w/xz/298704.html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意见》的通知/w/xz/298700.html印发《宜昌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w/xz/298699.html开展火电机组脱硫情况调查的通知/w/xz/298698.html征集中德生产技术领域合作项目的通知/w/xz/298697.html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w/xz/298695.html 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w/xz/2986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