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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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工程监理实行细则
第一某些路基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辽宁省草市(辽吉界)至抚顺(南杂木)高速公路路面工程,项目桩号范畴为K0+000—K84+008.085,路线全长84.158千米。
辽宁省草市(辽吉界)至抚顺(南杂木)高速公路路基宽度为26.0米,路基原则横断面布置为:土路肩2×0.75米;硬路肩2×3.00米;行车道2×7.50米,路缘带2×0.75米;中央分隔带2.00米。路面横坡为2%,土路肩横坡均为4%。
二、路基设计
第二某些监理驻地办公室组织
一、监理驻地办公室质量目的
顾顾客客满满意意率率110000%%
监监理理项项目目合合格格率率110000%%
监监理理项项目目考考核核计计分分8855分分以以上上
员员工工培培训训率率达达到到110000%%
二、监理驻地办公室组织方案
1.人员构成及分工状况
依照驻地办监理项目详细状况确认分工
XX至XX高速公路第X驻地监理人员分工表
制表人:日期:
2.监理驻地办公室组织机构框图
第监理驻地办公室组织机构框图
三、监理驻地办公室及人员职责
1.监理驻地办公室职责
1.1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负责监理段监理业务管理工作,有权授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旁站监理人员分管相应监理工作,并详细领导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旁站监理人员开展监理业务工作;
1.2熟悉合同文献,理解施工现场;编制本施工合同段管辖范畴内监理筹划或细则;参加交桩和设计交底工作,审查承包人提交复测成果和施工图设计;
1.3审批承包人实行本工程施工方案及重要办法或工艺;审批承包人拟用于本工程原始材料、成套设备品质以及工艺实验和原则实验;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1.4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审核承包人人员、机械设备、测量实验仪器配备,对重要管理人员素质、数量和机械设备、测量实验仪器类型、性能数量有不适应工程需要,有权规定更换或增长;规定承包人按照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旁站、巡视、检测、实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
1.5审核承包人提交总体进度筹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行进度筹划,核批承包人修正筹划;发布停工令;
1.6审查分包合同和分包人资质,控制重要外购成品件或半成品件质量;
1.7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和专项工地会议;发出关于指令和批示;
1.8依照业主、承包人或由监理自己提出工程变更,办理变更审批手续上报,或下达业主或上级监理机构批准变更指令,并督促承包人实行;
1.9调查、解决工程质量缺陷和问题,浮现质量事故时,督促承包人按规定上报关于部门;编制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和年报及关于工程监理各种报告及请示报告;
1.10受理合同事宜,依照合同规定进行评估和解决;解决违约事件,协调争端,在仲裁过程中作证;
1.11督促、检查承包人按工程管理部门和业重规定编制竣工文献;编制监理方面竣工文献;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结证书;签发最后支付证书;配合业主竣工验收和工程移送工作;
1.12监督承包人认真执行缺陷责任期工作筹划,检查和验收剩余工程,对已交工工程中浮现缺陷、病害调查其因素并拟定相应责任;
1.13负责监理段施工安全、施工环保监理及监理廉政监督工作;
1.14执行总监(副总监)发出其他业务指令。
2.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办主任)职责
2.1在总监和总监办领导下,主持驻地办一切监理业务工作。驻地办主任对所负责合同包(标段)工程质量负全责;
2.2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等文献。纠正图纸中明显错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问题及时采用办法解决,需要时报总监办;
2.3在总监授权范畴内,订立或签发各种指令、证书和报告;
2.4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进度筹划;审核承包人实验室建立;
2.5审核承包人测量基准点、原地面线及施工放线成果;核算工程量清单,负责对已竣工程进行计量;
2.6审批用于工程原材料和普通混合料配比,承包人机械装备,施工方案;审批分项和分部工程开工申请,签发分项和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2.7受理分项和分部工程交工验收申请,组织验收和质量评估,审查解决承包人报告、报表和函件,需要时报总监办;
2.8主持或参加承包人工地会议,研究和解决施工中各种问题;
2.9检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在工作中实效性,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履约及分包条件;
2.10负责所辖合同段计量支付、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控制,编写监理月报;
2.11负责本合同段内安全、施工环保监理工作,并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指令;
2.12负责本部门廉政监督工作
2.13执行总监办发出一切监理业务批示。
3.旁站监理职责
3.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负责指定范畴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对所监理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负质量责任;
3.2熟悉关于合同条款、规范及设计文献,在施工过程中对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对施工中浮现普通性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意见,必要时上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明显违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有权规定施工人员暂停施工,等待解决;
3.3初审承包人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筹划,检查承包人人员、材料进场状
况和筹划执行状况;
3.4检查校核所用水准点、固定点等,对承包人测量成果进行检查和验收;检查承包人每道工序质量;监督检查承包人自检体系工作质量;检查承包人施工日记和原始记录;进行现场旁站,填写监理日记、旁站记录及其他记录、报表;
3.5按规定频数对分项工程和建筑材料进行抽样检测,汇总记录抽检数量;及时进行分项工程质量评估;
3.6绘制工程进度图表,做好中间计量,核算审查承包人提交工程计量单及支付证书;
3.7负责所辖工作须内安全、施工环保监理工作,并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及驻地监理工程师有关工作指令。
第三某些施工质量监理
第一节原路基解决(旧路加宽)
1.普通规定
对旧路路基解决按如下原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