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疾病鉴定标准及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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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廊坊市门诊特殊疾病鉴定标准

2023年廊坊市门诊特殊疾病鉴定标准

2023年廊坊市门诊特殊疾病鉴定标准一、前言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门诊特殊疾病的鉴定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作为病人或家属,了解并熟悉这些鉴定标准,对于选择合适的医疗方案和获得相应的医疗补助都至关重要。

我们有必要对2023年廊坊市门诊特殊疾病鉴定标准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

二、2023年廊坊市门诊特殊疾病鉴定标准概述根据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最新标准,门诊特殊疾病的鉴定范围将涵盖急性重症胰腺炎、肝功能衰竭、急性肾功能衰竭等特殊疾病,对于这些疾病的鉴定将更加具体和细化。

标准还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疾病诊断和治疗流程,提高门诊特殊疾病鉴定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三、深度探讨2023年廊坊市门诊特殊疾病鉴定标准1. 针对急性重症胰腺炎的鉴定标准急性重症胰腺炎是一种常见但危害极大的疾病,对其鉴定标准的明确和完善对于病人的救治至关重要。

根据新标准,对急性重症胰腺炎的鉴定将更加严格,不仅要求病人符合一定的临床表现,还需要进行临床检查和相应的实验室检测,以获取更加全面和客观的诊断信息。

2. 肝功能衰竭的鉴定标准更新肝功能衰竭是一种常见但危害极大的肝脏疾病,对其准确的鉴定标准可以有效指导医生进行治疗和病人获取医疗补助。

新标准对肝功能衰竭的鉴定将更加关注肝功能指标、影像学检查等内容,并且对疾病的确诊时间、病程等方面也有更为详细的规定。

3. 急性肾功能衰竭鉴定标准的细化急性肾功能衰竭是一种临床常见的肾脏疾病,其鉴定标准的更新将有助于提高病人的诊疗效率和获得医疗补助的公平性。

新标准对急性肾功能衰竭的鉴定将更加注重临床症状、尿液检查、肾功能指标等内容,对疾病的分类、分期等方面也有详细的规定。

四、总结与展望通过对2023年廊坊市门诊特殊疾病鉴定标准的深度探讨,我们可以看到,在医疗技术不断进步的背景下,门诊特殊疾病鉴定标准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这对于病人的诊疗和获取医疗补助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展望未来,我们希望这些鉴定标准能够更加人性化、科学化,为更多患者带来福音。

咸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鉴定审核标准

咸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鉴定审核标准

咸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鉴定审核标准1.原发性高血压2级以上(含2级)收缩压≥160mmHg,舒张压≥100mmHg,并具备下列四项中之一者:(1)脑血管意外(不包括腔隙性脑梗死未遗留肢体、语言障碍者)或高血压脑病:有脑出血、脑血栓形成等住院病史资料、CT/MRI 证实的缺血性或出血性脑血管病;(2)左心衰竭(BNP大于1000或心超EF小于40%);(3)肾功能不全:①24小时尿蛋白﹥0.5克;②血清肌酐Scr ﹥177umol/L;③内尿素氮﹥14.3mmol/L,符合三项之一者;(4)严重视网膜病变(出血、渗出或视乳头水肿)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①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史资料;②眼底检查的客观原始资料(照片或荧光素造影原始资料)。

2.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1)曾经在二级及其以上医院确诊为CHD,临床上有心绞痛、心力衰竭(BNP大于1000或心超EF小于40%)、心律失常(动态心电图/心电图提示房速、房颤、频发室早)、曾有心肌梗塞和猝死,经住院治疗症状缓解,有近半年内心功能Ⅲ级住院病史资料,连续门诊治疗者。

(2)心电图提示:心肌梗死表现或心肌酶谱≥2倍。

(3)曾经行冠脉造影提示:主血管或直径大于2.5mm的分支血管狭窄≥50%。

符合上述三项之一者。

3.脑血管病恢复期既往有脑出血、脑梗死、脑栓塞、蛛网膜下腔出血病史,经头颅CT/MRI检查阳性结果,并出具报告单。

在二级及其以上医院住院治疗后,症状缓解,并能提供相关资料。

临床表现有如下症状,符合以下五项之一者:(1)肢体功能明显障碍,肌力Ⅲ级以下(含Ⅲ级);(2)失语;(3)血管性痴呆;(4)球麻痹(构音障碍、声音嘶哑、饮水呛咳、吞咽困难);(5)血管性帕金森病综合症。

4.慢性肾小球肾炎和肾病综合症慢性肾小球肾炎:(1)有蛋白尿、血尿、高血压等肾炎综合征临床表现。

(2)检测尿蛋白≥1.0g/24h及尿蛋白≥++两次以上;持续血尿:尿红细胞≥5个或红细胞计数≥10000个/ml。

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诊断标准

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诊断标准

省直医保门诊特殊疾病诊断标准重症冠心病诊断范围界定在以下四型:1、心绞痛型冠心病2、心肌梗死型冠心病3、缺血性心肌病型冠心病4猝死型冠心病。

心绞痛型冠心病1、有典型症状和体征。

(心绞痛严重程度分级3.4级,但仅供参考)2、典型心电图或(排除其他因素的)心肌酶学改变。

3、冠脉造影:单支狭窄程度≥70%(左主干≥50%);或两支以上狭窄均50%。

4、多层螺旋CT提示有明确冠状动脉狭窄。

具备1+2基本条件再加3或4任何一项符合诊断标准。

陈旧心肌梗死(见后单列)缺血性心肌病型冠心病1、心脏扩大(排除其他疾病所致的心脏扩大,对有高血压、心绞痛病史者应重点考虑)。

2、心力衰竭3、4级。

3、心律失常(比较明显的心律失常,如出现短阵室速,24小时室早≥5000个)。

1+2+3符合诊断标准。

猝死型心脏病有发病的确切证据,经抢救存活者。

二、陈旧性心肌梗死1、具有典型急性心梗病史(心电图、酶学改变等)。

2、急性心梗后8周内仍见陈旧心梗心电图。

3、放射核素检查显示梗死后斑痕。

4、冠脉造影,见三支冠脉中任何一支完全阻塞。

(具备1+2基本条件,再加3或4任何一项符合诊断标准。

)风心病1、心脏彩超诊断。

2、典型临床症状体征,心功能3级。

(联合瓣膜病或单个瓣口中等程度的狭窄及关闭不全)。

1+2符合诊断标准。

四、高血压合并症原则界定在按原发性高血压危险度的分层,属极高危险组。

(1)血压水平(持续)3级(收缩压≥180mmhg/,舒张压≥110mmhg/。

(2)高血压的1~2级伴靶器官损害。

要求:靶器官损害:心脏疾病(左心室肥大,心绞痛、心肌梗死,即往接受冠状动脉旁路手术、心力衰竭);脑血管疾病(脑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梗塞的头部CT检查结果);肾脏疾病(蛋白尿或血肌酶升高);周围动脉疾病;高血压视网膜病变(≥3级)。

具备上述任何一条均符合诊断标准。

五、肺原性心脏病原则界定在肺、心功能代偿期(包括缓解期)。

1、即往有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或肺结核病史。

特殊疾病鉴定标准及报销范围

特殊疾病鉴定标准及报销范围

特殊疾病鉴定标准及报销范围特殊疾病病种范围⼀、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病种:(⼀)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的透析治疗;(三)肾脏、⼼脏瓣膜、造⾎⼲细胞、肝脏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四)糖尿病;(五)统性红斑狼疮;(六)⾼⾎压;(七)冠⼼病;(⼋)风湿性⼼瓣膜病;(九)脑⾎管意外后遗症;(⼗)⽀⽓管哮喘;慢性⽀⽓管炎伴阻塞性肺⽓肿、慢性肺源性⼼脏病;(⼗⼀)肝硬化(失代偿期);(⼗⼆)再⽣障碍性贫⾎;(⼗三)精神分裂症;⼼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四)结核病;(⼗五)重度前列腺增⽣;(⼗六)⾎友病;(⼗七)类风湿关节炎;(⼗⼋)帕⾦森病;(⼗九)肌萎缩侧索硬化症;(⼆⼗)⾻髓增殖性疾病;(⼆⼗⼀)丙型肝炎⼆、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病种重⼤疾病病种:(⼀)⾎友病;(⼆)再⽣障碍性贫⾎;(三)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四)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五)肾脏、肝脏、⼼脏瓣膜、造⾎⼲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六)严重多器官衰竭(⼼、肝、肺、脑、肾);(七)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唇腭裂;(九)⼉童先天性⼼脏病;(⼗)⼉童⽩⾎病。

慢性疾病病种:(⼀)⾼⾎压病(1级⾼⾎压中⾼危和很⾼危、2级⾼⾎压、3级⾼⾎压);(⼆)糖尿病1型、2型;(三)冠⼼病;(四)精神分裂症、⼼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五)肝硬化(失代偿期);(六)系统性红斑狼疮;(七)脑⾎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蛛⽹膜下腔出⾎后遗症);(⼋)结核病;(九)风湿性⼼瓣膜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肺源性⼼脏病;(⼗⼆)慢性⽀⽓管炎伴阻塞性肺⽓肿;(⼗三)甲亢。

疾病准⼊(鉴定)标准⼀、恶性肿瘤:(⼀)组织学检查:穿刺、钳取、切取或切除后,制成病理切⽚的组织病理学诊断,包括⾎液病的⾻髓穿刺检查等;(⼆)细胞学诊断:根据各项脱落细胞学检查和(或)穿刺细胞学检查⽽作出的诊断,包括⽩⾎病的外周⾎⽚检查;(三)影像学检查:在临床符合肿瘤诊断的基础上,结合具有⼀定特异性的物理、化学检查的阳性结果⽽作出的诊断。

特殊慢性病鉴定病种诊断标准

特殊慢性病鉴定病种诊断标准

特殊慢性病鉴定病种诊断标准一、高血压病合并症(一)诊断标准高血压3级以上病史(收缩压≥180mmhg或舒张压≥110mmhg),并有下列并发症之一:1、心脏疾病。

既往心绞痛、心肌梗死病史,并伴有心脏扩大及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2、脑血管疾病。

既往脑梗死或脑出血病史,并伴有肢瘫(肌力3级及以下),头部CT或磁共振示责任病灶≥2.0cm(脑干、内囊处可<2.0cm)。

3、肾脏疾病。

血肌酐≥177μmol/L或2.0mg/dl。

4、主动脉夹层。

须有既往磁共振或CTA证据。

5、重度高血压性视网膜病变(出血或渗出),或伴有视神经乳头水肿。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1、心电图。

2、超声心动图。

3、尿分析。

4、肾功(尿素氮、肌酐)。

5、眼底检查。

6、头部CT或既往头核磁共振。

二、糖尿病合并症(一)诊断标准有明确的糖尿病诊断,并有下列并发症之一:1、四肢动脉病变。

超声多普勒或动脉造影示动脉狭窄程度≥50%,或局部足、趾坏疽(干性、湿性、溃疡)、截趾、截肢。

2、肾病Ⅳ期以上(含Ⅳ期)。

血肌酐≥177μmol/L或2.0mg/dl 或肾小球滤过率<60ml/min,或伴有尿蛋白定性阳性(两次以上超过300mg/L或0.5g/24h)、高血压、浮肿、低蛋白血症、贫血、管型尿等。

3、视网膜病变。

糖尿病眼底视网膜病变3期(含3期)以上。

4、心功能不全。

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1、血糖。

2、尿分析。

3、肾功(尿素氮、肌酐)。

4、眼底检查。

5、周围动脉血管彩超。

6、超声心动图。

7、既往肾小球滤过率检查。

三、脑血管意外(外伤性脑出血除外)(一)诊断标准既往有脑梗死或脑出血病史,并同时符合以下二项:1、肢瘫(肌力3级及以下)。

2、头部CT或磁共振示责任病灶(梗死灶或出血灶),梗死病灶应≥2.0cm(脑干、内囊处可<2.0cm)。

(二)相关检查检验项目头部CT或既往头核磁共振。

四、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一)诊断标准既往有冠心病病史,并伴有心绞痛或心肌梗死发作病史。

特殊慢性病纳入的条件和标准

特殊慢性病纳入的条件和标准

特殊慢性病纳入的条件和标准一、恶性肿瘤病人放、化疗基本条件:X线,内窥镜,B超、CT、MRI检查及经化验、病检确诊为恶性肿瘤。

标准:1、有关的X线、B超、CT、MRI检查提示有占位性病变者;2、有关活体组织检查。

病理检查报告;3、有关手术,放疗、化疗证明;4、肿瘤患者或手术后需放、化疗者;5、急、慢性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多发性骨髓瘤骨纤维化;恶性组织细胞瘤,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判断:具有以上任何一项者。

费用支付范围:放、化疗药品,促进骨髓造血药品及治疗性血液制品。

二、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条件:终未期尿毒症难以纠正的高血容量、水肿、心衰或高钾血症和严重代谢性酸中毒。

标准:1、贫血、高血压、尿化验异常(蛋白、管型、红细胞)。

2、BUN(尿素氮)≥20mmoI/L,cr(肌酣)≥442UmI/L。

3、以往肾透析资料。

4、B超检查肾脏有形态改变。

费用支付范围:透析费用。

三、脑血管意外后遗症指征:全瘫卧床不起或半身不遂,言语不利,生活不能自理。

标准:1、有脑血管意外病史,有CT、MRI影像学证实。

2、肢体功能明显障碍,单侧肢体肌力Ⅲ级,肌张力亢进,肢体协调功能障碍。

3、语言功能障碍,吐字不清,单字发音不清或智力障碍。

判断:符合以上二条以上者。

费用支付范围:抗凝、降压、降脂类药品。

四、再生障碍性贫血指征: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百分数≤0.01,淋巴细胞比例升高,骨髓检查多部位增生减低。

标准:由原始血象及髓象,且符合再障论断标准(排除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其它疾病)。

费用支付范围:促进骨髓造血药品及治疗性血液制品。

五、高血压(Ⅲ级)标准:1、有原发性高血压或继发性高血压病病史,并有客观检查诊疗依据资料。

2、脑出血或脑梗塞。

3、肾功能出现明显异常。

4、眼底出血或渗出,视神经乳头水肿。

判断:符合标准1和2、3、4一项。

费用支付范围:抗高血压类药物。

六、慢性心力衰竭指征:左心增大、左心衰竭:肺瘀血、呼吸困难、咳嗽、咯血;右心衰竭:颈静脉怒张、肝肿大、下肢(踝上)凹指性水肿+ + ,心衰Ⅱ级以上。

衢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报条件和治疗范围

衢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报条件和治疗范围

衢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报条件和治疗范围衢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报条件和治疗范围参保人员因患符合下列申报条件的疾病,可以申报特殊病种门诊。

特殊病种门诊对象因诊治特殊病种需要,发生的诊疗费(编号为1102开头的),各种注射费(编号为1204开头的),一般检查治疗类材料费(编号为CL12010008-CL121600040),调节水电解质平衡药(编号为999-1012、1017--1019)均可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同时,根据不同病种设置相应的支付范围:1、恶性肿瘤的治疗。

申报条件:临床诊断明确并有下列辅助依据之一的恶性肿瘤。

(1)组织学诊断(2)细胞学诊断(3)影像学诊断治疗范围:(1)抗肿瘤药及生物反应调节药(编号为414-514);(2)抗肿瘤治疗的中成药(编号为835-871),西黄丸;(3)中草药:限于本病;(4)肿瘤骨转移的治疗药物(编号为392--401);(5)肿瘤镇痛药物(编号为224—245);(6)抗贫血药和升白细胞药(编号为971-988);(7)激素及调节内分泌功能药物(编号为319-357),甲状腺激素及抗甲状腺药物(编号为385-391);(8)止吐药物(编号为749-753);(9)造影剂(编号为1189-1212);(10)其他:甲地孕酮(口服常释剂型)、盐酸埃克替尼;放化疗辅助用药按《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规定执行。

(11)相关检查或治疗:甲状腺功能常规检查(含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血清甲状腺素(T4)测定、血清三碘甲状原氨酸(T3)测定、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3)测定),免疫五项检查(IgG、IgM、IgA、C3、C4),抗甲状腺球蛋白抗体测定,膀胱注射、膀胱灌洗、膀胱持续灌洗、膀胱穿刺、膀胱灌注、膀胱冲洗、膀胱持续冲洗(限膀胱恶性肿瘤患者),血常规、血沉、CRP、生化筛查常规检查、肿瘤相关抗原测定、尿常规,相应部位的医学影像学、超声、核医学检查,相应部位内窥镜检查、穿刺活检,化疗泵、抗肿瘤化学药物配置、肿瘤化疗药物敏感试验,骨髓癌(白血病)骨髓穿刺术、活检针,换药,腹腔灌洗,动静脉置管护理、PICC置管护理。

特殊门诊

特殊门诊

一、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的范围根据长劳社发[2002]50号、长劳社发[2006]169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患下列疾病,且病情达到确认标准的,可申请办理特殊病种门诊医疗:⑴肺结核(活动期);⑵慢性活动性肺炎;⑶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⑷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⑸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⑹恶性肿瘤门诊康复治疗;⑺风湿性心脏病;⑻肺心病;⑼帕金森氏综合症;⑽精神分裂症;⑾冠心病;⑿高血压Ⅲ期;⒀糖尿病(有心、脑、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⒁中风;⒂肾病综合征;⒃肝硬化;⒄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脑、肾、血液系统并发症之一者);⒅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及化疗;⒆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病;(20)重症肌无力;(21)垂体瘤;(22)肝豆状核变性;(23)系统性硬化症;(24)克隆病;(25)癫痫;(26)肾移植术后抗排异;(27)尿毒症透析治疗二、特殊病种初审鉴定医院及鉴定时间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初审鉴定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市一医院、市三医院、市四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中心医院分院、省财贸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脑科医院。

“肺结核”限在市中心医院鉴定;“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精神分裂症”限在湘雅二医院、省脑科医院鉴定;市本级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申报特殊病种门诊医疗限在湘雅二医院鉴定。

患者申报时间:每月1-10日三、申报办理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程序患有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持本人医疗保险手册、公民身份证、1寸免冠照片2张、需申报病种的既往相关病史资料,包括原始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首页、疾病诊断证明及出院记录(可用复印件,但必须由提供医院的病案室或医保科、医务科盖章确认),近期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初审鉴定的医院医保科交验有关资料,审查合格后填报《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审批表》,并进行初审鉴定。

初审鉴定合格的,所有材料交该医院医保科登记,由初审鉴定医院统一报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医保处)审定,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每月下旬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集中评审。

基层单位如何做好门诊特殊病的申请、鉴定和报销工作

基层单位如何做好门诊特殊病的申请、鉴定和报销工作

基层单位如何做好门诊特殊病的申请、鉴定和报销工作作者:刘嫣来源:《人力资源管理》2014年第10期摘要:文章以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为例,先后阐述门诊特殊病的概念、门诊特殊病的病种、城镇居民和职工门诊特殊病如何申请、鉴定和报销。

就如何做好门诊特殊病的申请、鉴定和报销发表看法。

关键词:咸阳市秦都区门诊特殊病病申请鉴定报销一、什么是门诊特殊病门诊特殊病是指特定的一些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而不需住院治疗的慢性疾病。

参保人员患门诊特殊病就医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计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二、2014年咸阳市秦都区纳入的门诊特殊病的病种退休、退养的异地安置人员纳入的门诊特殊病病种,主要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恶性肿瘤晚期、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疾病患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支架植入术后一年内用药患者除外。

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纳入的门诊特殊病病种共17种,分别为:原发性高血压2级以上(含2级)、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病恢复期、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糖尿病及糖尿病伴并发症、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精神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恶性肿瘤晚期、多耐药结核病、慢性活动性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

三、咸阳市秦都区居民、单位职工慢性病患者如何申请门诊特殊病秦都区人社局一般在每年的4月中旬,下发关于做好该年度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和报销工作的文件。

居民所在社区和城镇职工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会及时将文件复印件张贴在辖区内各个小区、单位的宣传栏上。

需要申请的城镇居民或职工带上本人医保卡和彩色1寸照片可前去社区或单位咨询,申请时由社区或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咸阳市城镇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表》一份,粘贴本人彩色1寸照片一张。

拟选定点的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药店也只能选一个)由申请人员在咸阳医保网查询或在鉴定医院现场查询填写。

特殊病种报销流程

特殊病种报销流程

特殊病种报销流程特殊病种报销是指符合规定的罕见病、艾滋病、肿瘤等特殊病种的患者,在医疗保险范围内享受的特殊报销政策。

以下是特殊病种报销的具体流程:1. 确认病种。

患者首先需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由专业医生出具特殊病种诊断证明。

诊断证明需要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病种鉴定等内容,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报销资格审核。

患者拿到诊断证明后,需前往当地的医保管理部门进行报销资格审核。

医保部门将对患者的病情和诊断证明进行审核,确认其是否符合特殊病种报销的条件。

审核通过后,患者将获得特殊病种报销资格。

3. 医疗费用报销。

患者在就诊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药品费、检查费、治疗费等,可以在特殊病种报销政策范围内进行报销。

患者需将相关的医疗费用发票、处方等资料提交给医保部门,经审核后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销款项。

4. 定期复诊和报销。

特殊病种患者需要定期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诊和治疗。

在每次就诊后,患者需将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申请,经审核后获得相应的报销款项。

患者需及时将医疗费用发票、处方等资料提交给医保部门,确保能够及时获得报销款项。

5. 注意事项。

特殊病种患者在享受报销政策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保持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和处方等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同时,患者还需要遵守医保政策的相关规定,如定期复诊、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等。

特殊病种报销流程的建立,为特殊病种患者提供了更多的医疗保障,帮助他们减轻了经济负担,更好地享受到了医疗保健服务。

希望特殊病种患者能够充分了解特殊病种报销政策,依法享受相关的医疗保障,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健康权益。

门诊特殊病鉴定标准

门诊特殊病鉴定标准

门诊特殊病鉴定标准一、高血压病符合高血压诊断标准,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住院确诊,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一)合并有心(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脑出血、脑梗死)、肾(血肌酐>177μmol/L、肾移植术后、肾透析)并发症之一;(二)视网膜病变(出血或渗出或视乳头水肿);(三)持续两年以上门诊降压治疗记录;(四)两年以上2型糖尿病用药记录。

二、冠心病经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确诊,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一)通过心电图、24小时动态心电图或心脏负荷试验检查,发现心肌缺血,经心内科专家确诊符合心绞痛特征的;(二)典型临床表现,结合心电图、心肌酶谱或肌钙蛋白检查(阳性),符合急性心肌梗死特征;三维立体心电图或冠脉CT检查显示证实;(三)冠状动脉造影显示冠状动脉存在狭窄大于75%;冠状动脉内存在不稳定斑块、血栓者。

三、心功能不全(一)有器质性心脏病/心肌病病史,经三级甲等医院住院确诊为心功能Ⅲ-Ⅳ级;(二)三级甲等医院心脏超声检查证实左室舒张末期内径(LVDd)>55 mm和/或室射血分数(LVEF)<45%。

四、脑出血(脑梗死)(一)经住院诊断为脑出血及脑梗死,住院治疗后仍有意识障碍、中枢性面瘫、吞咽困难、构音障碍、尿潴留或尿失禁等神经症状,经确诊为脑卒中后遗症,仍需继续治疗;(二)颅脑CT、CTA、MRI、MRA、DSA等检查发现相应的病灶,有脑血管狭窄或闭塞相关证据。

五、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含肺源性心脏病)有相关临床表现,经三级住院确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一)右心导管检查:静息状态下,平均肺动脉压≥25mmHg,肺毛细血管楔压≤15mmHg;(二)超声心动图检查:肺动脉收缩压≥40 mmHg;(三)胸片检查显示肺动脉高压症。

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一)有相关临床表现,经二级甲等及以上住院诊确诊;(二)肺功能检查: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FEV1/FVC<0.70;(三)有胸部X线检查和胸部CT检查相关证据。

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

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标准

【附件 6】省级事业单位员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别慢性病判定标准一、原发性高血压病1.原发性高血压病A:血压达到确诊水平,并有以下病症之一者;(1)心电图示左室高电压,或X 线、超声心动图检查证明左心室肥厚;(2)眼底检查有眼底动脉广泛或局部变窄和动静脉压迹。

2.原发性高血压 B:血压达到确诊水平,供给住院病历,并有以下病症之一者:(1)近期半年内居心衰并心功能为三级;(2)近期有眼底出血或渗血,视乳头水肿;(3)有脑中风并发症;(4)有肾功能不全并发症。

二、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1.有典型的突发性胸骨后痛苦的心绞痛临床表现;2.经过临床心电图、心电图负荷试验、超声心动图、动向心电图、放射性核素检查、冠状动脉造影检查,切合冠芥蒂诊疗者。

三、动脉硬化性脑堵塞后遗症:供给住院病历,并切合以下条件者:1.动脉硬化性脑堵塞后遗症A:(1)起病迟缓,数小时或 1-2 天后出现半身瘫痪及意识阻碍;(2)颅脑 CT、MRI 等检查确立诊疗;(3)经过门诊、住院治疗后仍存在肢体功能阻碍者。

2.动脉硬化性脑堵塞后遗症 B:切合 A 类条件,并有必定程序的意识阻碍,语言阻碍等神经症状者。

四、脑栓塞后遗症:供给住院病历,并切合以下条件者:1.脑栓塞后遗症 A(1)起病忽然,常出现偏瘫,肢体感觉阻碍,偏盲,失语等典型的临床表现及体征,有不一样程序的意识阻碍;(2)颅脑 CT、MRI 检查可显示异样与临床体征相切合;(3)临床辅助检查发现原发病变;(4)经过门诊、住院治疗后仍遗留肢体功能阻碍者。

2.脑栓塞后遗症 B:切合 A 类条件,并有必定程序的意识阻碍、语言阻碍等神经症状者能够确立。

五、脑出血后遗症:供给住院病历,并切合以下条件者:1.脑出血后遗症 A(1)有高血压病史、突发头痛、发热、呕吐、意识阻碍、肢体瘫痪、失语、大小便失禁等临床体征和症状;(2)辅助检查:眼底或脑脊液检查化验出现异样。

CT、MRI 检查有基底节、内囊、脑桥出血等表现;(3)经过门诊、住院治疗后仍遗留肢体功能阻碍者。

特种重病 标准

特种重病 标准

特种重病标准
特种重病,也称为特殊病,是一类具有特殊的病理生物学特征的疾病,需要复杂的诊疗技术和特殊的治疗方案。

这类疾病包括癌症、艾滋病、糖尿病、心脏病、脑瘫、肝硬化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特种病诊断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包括病历、检查报告单及其他相关证件等。

自动化提供方可以按照《特种病标准》,使用国家行政医疗机构公布的特种病诊断标准筛查申请者是否符合特种病诊断条件。

具体的,其标准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临床标准,即根据病史、体征检查、诊断或治疗结果,经临床医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诊断患者患有特殊病;另一个是实验室标准,即根据化验、病理、X线检查及其他检查结果,经医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诊断患者患有特殊病。

除此之外,不同的特种病也有不同的治疗方法和社会支持政策,比如艾滋病患者可以申请免费的艾滋病治疗药物包,对于恶性肿瘤患者,有经济补助等政策。

除此之外,还有关于特种病康复服务以及职业培训等政策,目的是帮助患者重新恢复健康,改善生活质量。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信息,建议查阅相关网站或咨询专业人士。

《特殊慢性病评审标准》

《特殊慢性病评审标准》

特殊慢性病的评审标准一、心肌病(一)肥厚性心肌病1、呼吸困难,胸痛和晕厥。

2、阵发性心房颤动,室性心动过速,收缩期喷射性杂音。

3、心电图有左心室肥大表现。

4、超声心动图有非对称性心室间隔肥厚,左心室顺应性降低致舒张功能障碍,有动力性梗阻征。

注:同时具备以上4条则符合条件。

(二)扩张性心肌病1、伴有心力衰竭病状和体征,心脏扩大,心室收缩功能减低,心室颤动等心律失常。

2、心电图QRS波均呈低电压,非特异性复极异常和室内传导阻滞。

3、X线检查显示心脏增大,心胸比>50%。

4、超声心电图检查显示左室扩张、室壁变薄和心脏弥漫性波动减弱。

5、必须排除其他特异性(继发性)心肌病和地方性心肌病。

注:同时具备以上4条则符合条件。

二、糖尿病1、合并四肢动脉病变。

超声多普勒或动脉造影示动脉狭窄程度502、%或局部足、趾坏疽(干性、湿性、溃疡)、截趾、截肢。

3、合并肾病IV期以上(含IV期),血肌肝≥177umoI/L或2.0mg/dI,或伴有尿蛋白定性阳性(两次以上超过300mg/L或0.5g/24小时)、高血压、浮肿、低蛋白血症、贫血、管型尿等。

4、合并视网膜病变III期(含III期)以上糖尿病眼底表现。

(注:具备1、2、3任一项均符合条件。

)三、高血压1、血压水平(病历记载),非药物状态下,当日至少2次以上测定所得平均值收缩压≥160mmHg,舒张压≥100mmHg.2、心电图、X线、超声心动图等客观检查有左室肥厚扩大。

3、靶器管损害:包括脑中风、血管性痴呆、一过性缺血发作、心绞痛、心肌梗塞、心力衰竭、肾脏病变、视网膜病变。

注:具备1加2或加3任何两项均符全条件。

四、肝硬化肝功能异常且对于各种原因引起肝脏肿大经腹部B超、腹腔镜或肝活组织检查其中之一确诊者则符合条件。

五、冠心病(有心肌梗塞病史或合并心功能不全III级以上)1、心脏扩大(排除其他疾病所致的心脏扩大,对有高血压、心绞痛病史者变重点考虑),心脏超声提示心室扩大。

2023年廊坊市门诊特殊疾病鉴定标准

2023年廊坊市门诊特殊疾病鉴定标准

2023年廊坊市门诊特殊疾病鉴定标准【概述】2023年,廊坊市门诊特殊疾病鉴定标准将发生重大变化。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这一新标准的内容及影响,并探讨其背后的动因和其在医疗领域中的重要性。

【引言】健康是人们最为重视的财富之一,而门诊特殊疾病的鉴定标准对患者的医疗保障和福利待遇具有重要意义。

廊坊市作为中国发展最快速的地区之一,在2023年将实施更新的门诊特殊疾病鉴定标准,以提供更全面、深入的医疗保险服务。

本文将全面介绍这一标准的具体内容及其在医疗行业中的意义。

【正文】1. 新标准的内容新标准将对门诊特殊疾病的鉴定进行更全面、准确的诊断,对符合条件的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保障。

在2023年起,廊坊市门诊特殊疾病的鉴定将以疾病的临床表现、检查结果、病程及治疗情况为主要依据。

2. 对患者的影响新标准的实施将极大地改善患者的医疗保障和福利待遇。

患者将更容易被鉴定为门诊特殊疾病的患者,从而享受到更多的医疗保险报销。

新标准将强调对病情严重的患者给予更为优惠的报销政策,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新标准将提高医疗保障的延伸性,使得患者可以在家庭医生的指导下,得到更连续、系统的医疗服务。

3. 动因与重要性新标准的制定离不开社会、经济和医疗保障需求的变化。

廊坊市人口结构的变化和老龄化的加剧,使得对门诊特殊疾病的鉴定需求日益增加。

随着医疗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对医疗质量和服务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实施新标准,既是对医疗资源的更合理配置,也是适应医疗发展需求的必然选择。

4. 个人观点与理解作为一项重要的医疗改革措施,新标准的实施对于改善患者的医疗保障和福利待遇具有重要意义。

新标准注重疾病临床表现和医疗治疗过程的综合评估,将更准确地识别符合条件的患者,帮助他们更好地享受到医疗保险的福利。

新标准的推行也需要医疗机构和医生的积极配合,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结论】2023年廊坊市门诊特殊疾病鉴定标准的更新将给患者带来更为全面、深入的医疗保障和福利待遇。

重庆特病医保怎么报销

重庆特病医保怎么报销

重庆特病医保怎么报销医保分为很多种类,其中对于患有特殊疾病的病⼈,在医保报销中可以按照特殊疾病的标准来报销。

那么你知道在重庆,特殊疾病的医保该如何报销吗?针对这个问题,以下由店铺⼩编从报销流程以及报销⽐例来为您解答,⼀起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特殊疾病报销流程1、申报⼈提供⼆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含检查原始资料)、申报⼈⾝份证复印件1张、近期1⼨照⽚2张到县社保局2楼⼤厅13号、14号窗⼝填写《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可现场办理《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2、若⽆⼆级及以上医院住院病历,则需填写《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申请参加集中体检。

集中体检合格后,⽅能办理《重庆市医疗保险特殊疾病资格证》。

⼆、特殊疾病报销标准1、特殊疾病中的重⼤疾病门诊医药费报销实⾏与住院相同的报销⽐例和起付线,其起付线⼀年计算1次(⼀年内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以最⾼等级计算),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直⾄当年的成年⼈报销封顶线;⼉童重⼤疾病住院和门诊的累加封顶线⼀档10万元,⼆档15万元。

2、特殊疾病中的慢性疾病门诊医药费不设报销起付线,实⾏按⽐例、限额的办法。

每次报销⽐例为⼀级医疗机构80%、⼆级60%、三级40%,年报销限额为1000元/年、⼈,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三、城镇职⼯特殊疾病报销流程1、参加职⼯医疗保险⼈员在⼆级以上医院确诊患门诊特殊疾病的病种后,需申报办理特殊疾病者,将本⼈⾝份证复印件⼀份,⼀⼨彩⾊免冠照⽚1张,在县社保局职⼯医保待遇科领取、填写《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申报表》⼀份,于每⽉1-12⽇交县社保局职⼯医保待遇科申报。

2、门诊特殊疾病申报⼈员交表时告知其体检鉴定时间,体检鉴定时带上近两年的⼆级以上医院的住院病历、相应疾病的检查结果或检查报告、社保卡、⾝份证、鉴定费到县社保局指定的体检鉴定医院参加体检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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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病种范围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病种:(一)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镇痛治疗;(二)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三)肾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肝脏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四)糖尿病;(五)统性红斑狼疮;(六)高血压;(七)冠心病;(八)风湿性心瓣膜病;(九)脑血管意外后遗症;(十)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十一)肝硬化(失代偿期);(十二)再生障碍性贫血;(十三)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十四)结核病;(十五)重度前列腺增生;(十六)血友病;(十七)类风湿关节炎;(十八)帕金森病;(十九)肌萎缩侧索硬化症;(二十)骨髓增殖性疾病;(二十一)丙型肝炎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病种重大疾病病种:(一)血友病;(二)再生障碍性贫血;(三)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和晚期的镇痛治疗;(四)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五)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六)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七)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八)唇腭裂;(九)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十)儿童白血病。

慢性疾病病种:(一)高血压病(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二)糖尿病1型、2型;(三)冠心病;(四)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五)肝硬化(失代偿期);(六)系统性红斑狼疮;(七)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八)结核病;(九)风湿性心瓣膜病;(十)类风湿性关节炎;(十一)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十二)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十三)甲亢。

疾病准入(鉴定)标准一、恶性肿瘤:(一)组织学检查:穿刺、钳取、切取或切除后,制成病理切片的组织病理学诊断,包括血液病的骨髓穿刺检查等;(二)细胞学诊断:根据各项脱落细胞学检查和(或)穿刺细胞学检查而作出的诊断,包括白血病的外周血片检查;(三)影像学检查:在临床符合肿瘤诊断的基础上,结合具有一定特异性的物理、化学检查的阳性结果而作出的诊断。

如单凭影像学诊断,须经三级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含副主任医师)的医师做出,并在诊断证明书注明“影像学诊断”。

(四)恶性肿瘤病人经治疗生存五年以上需继续进行放化疗和镇痛治疗者,应重新复查上述指标。

二、高血压病:1999年WHO/ISH总结的高血压临床诊断标准。

(一)具有二级医院两年以上相关病史记载、血压测量和治疗记录(二)1级高血压中高危和很高危、2级高血压、3级高血压患者。

低危组:高血压水平1级,年龄男性<55岁,女性<65岁,无任何其它危险因素。

中危组:高血压水平2级或1-2级并有1-2个危险因素。

高危组:高血压水平1级或2级,兼有3种或更多的危险因素,兼患靶器官损伤或糖尿病者,或高血压水平3级但无其他危险因素。

很高危组:高血压水平3级同时有1种以上危险因素或靶器官损害、糖尿病,或高血压水平1-3级兼有临床相关病变。

三、糖尿病1型、糖尿病2型:有糖尿病症状+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者:(一)一日中任何时候血糖≥11.1mmoL/L者(二)空腹血糖≥7.0mmoL/L者(三)空腹血糖<7.0MML/L,但OGTT口服75g葡萄糖耐量试验2小时血糖≥11.1MMOL/L 者四、冠心病:具有心绞痛的临床表现,有静息性缺血性心电图改变或动态心电图改变有缺血,或运动试验阳性,有多种危险因素存在。

且必须具备以下四条之一者。

(一)以往冠状动脉造(显)影阳性,狭窄≥50%;(二)有明确急性心肌梗塞病史;(三)超声心动图有典型节段性改变或核素扫描证实有相关出血;(四)有心脏增大,心力衰竭和心律失常,且冠状动脉造影阳性,狭窄≥50%。

五、风湿性心瓣膜病:必须具备超声心动图(彩多)的标准:有风心病特异性瓣膜改变。

可见二尖瓣病变或二尖瓣病变合并主动脉瓣病变;由于瓣膜交界处融合、粘连,瓣膜增厚、变硬、钙化,使瓣膜狭窄、关闭不全,或狭窄伴关闭不全;可见心房或心室肥大。

六、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急性起病或亚急性起病,经CT、MRI或CSF检查确诊的脑梗死、脑出血及蛛网膜下腔出血,临床表现为局灶性神经功能缺失(如肢体瘫痪、感觉障碍、颅神经障碍、失语等),或全脑弥漫性神经功能障碍(如昏迷)。

经临床治疗一月后仍遗留以下症状和体征:(一)意识障碍GLASGOW(GCS)昏迷量表评定<8分。

(二)运动障碍中枢性肢瘫①肌力:Ⅲ级肌力及其以下。

②肌张力:ASHORTH痉挛量表评定>1级;③平衡功能:fugl-meyery平衡量表评定<14分或berg平衡量表评定<44分;④体感诱发电位和运动诱发电位异常。

(三)语言障碍及吞咽障碍①北京医科大学汉语失语成套测验(ABC)和北京医院汉语失语症检查法评分<总分的85%;②洼田饮水试验评定<4级;③脑干诱发电位异常。

包括失读,失写,失听和构音及吞咽障碍等症状。

(四)认知障碍①简易精神状态检查MMSE<24分;②长谷川痴呆量表评分<20分;韦氏记忆量表评分<总分的85%;③包括失用和失认等症状。

七、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源性心脏病(一)支气管哮喘:1.症状:反复发作性喘息、咳嗽、呼吸困难、胸闷。

2.体征:缓解期查体可无阳性体征,发作时两肺闻及哮鸣音,肺部感染者可闻及湿性罗音,持续严重发作者可有紫绀,甚至呼吸循环衰竭。

3.症状不典型(如无明显喘息或体征)应至少具备以下一项试验阳性。

A.支气管激发试验或运动试验阳性。

B.支气管扩张试验阳性(一秒钟有力呼气容积(FVE1)增加15%以上,且FVE1增加绝对值>200ML)。

C.最大呼气流量(PEF)日内变异率或昼夜波动率≥20%。

(二)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须同时符合慢性支气管炎和阻塞性肺气肿的诊断标准。

1.慢性支气管炎诊断标准:①咳嗽、咳痰或伴喘息反复发作,每年发病持续时间至少3个月,并连续2年以上。

②查体:肺部可正常或呼吸音粗糙,喘息型可闻及哮鸣音,细菌感染时,可出现湿罗音。

2.阻塞性肺气肿诊断标准:必须具备第⑤条。

①有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病史;②发病缓慢,反复咳嗽、咳痰等。

早期在劳动时有气短,随病情进展而加重,并伴有疲乏、体重减轻、紫绀及劳动力丧失;③查体:典型者有桶状胸,胸廓呼吸运动减弱,语音震颤减弱,叩诊呈过度清音,心混浊音界缩小或消失,肝浊音界下移,听诊呼吸音减弱;④胸部X线检查:肺野透光度增强,周围血管影象减少、变细,膈肌下降、变平,活动度减弱,肋骨走行变平,肋间隙增宽,心影垂直、狭长,或有肺大泡;⑤肺功能检查:残气容积/肺总量(RV/TLC)>35%,第一秒用力呼气量/用力肺活量(FEV1/FVC)<60%,最大通气量(MVV)占预计值百分比<80%。

(三)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有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及其它肺胸疾病或肺血管疾病史。

2.有咳嗽、咳痰、气喘症状及肺气肿、右心功能不全体征。

3.肺动脉高压、右心室增大的诊断依据:(1)胸部X线表现:①右肺下动脉干扩张,横径≥15mm,右肺下动脉横径下气管横径比值≥1.07,动态观察较原右肺下动脉干增宽2mm以上。

②右心室增大(结合不同体位判断)。

(2)心电图诊断标准①额面平均电轴≥90°②V1R/S≥1 ③重度顺钟向转位V5R/S≤1④RV1+SV5>10.5mv ⑤A VR R/S或R/Q≥1⑥V1-3呈QS、QR、qr(需除外心肌梗死)⑦肺型P波:电压≥0.22mv,或电压≥0.22mv,呈尖峰型,结合p电轴>+80°,或当低电压时P电压>1/2R,呈尖峰型,结合电轴>+80°。

八、肝硬化(失代偿期):1+2+3。

(一)慢性肝病病史(二)肝功能减退表现:任意2条①转氨酶升高,AST/ALT>1.2②凝血酶原时间延长③白蛋白降低,血球蛋白比例倒置④总胆红素>17.1umol/L(三)门脉高压表现:任意2条①腹水②门静脉主干>1.3cm,脾静脉>0.8cm③食管胃底静脉曲张(四)病理学依据(可无)九、再生障碍性贫血:(一)全血细胞减少,网织红细胞绝对值减少;(二)一般无肝脾肿大;(三)骨髓至少1个部位增生减低或重度减低(如增生活跃,须有巨核细胞明显减少),骨髓小粒非造血细胞增多(有条件者作骨髓活检等检查,显示造血组织减少,脂肪组织增加等);(四)能除外其它引起全血细胞减少的疾病。

如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中的难治性贫血、急性造血功能停滞、骨髓纤维化、急性白血病、恶性组织细胞病等;(五)一般抗贫血药物治疗无效。

十、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见《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

(一)精神分裂症:1.症状标准:①联想障碍;②妄想;③情感障碍;④幻听;⑤行为障碍;⑥意志减退;2.病程标准:精神障碍的病期至少持续3月;3.排除标准:以上症状非由脑器质性精神障碍、躯体疾病所致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和非依赖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二)偏执型精神障碍、妄想型精神障碍:1.症状标准:以系统妄想为主要症状,内容较固定,并有一定的现实性,不经了解,难辨真伪。

主要表现为被害、嫉妒、夸大、疑病或钟情等内容;2.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至少已持续3个月;3.排除标准: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分裂症或情感性精神障碍。

(三)心境障碍躁狂抑郁症:躁狂发作、双相障碍、抑郁发作1.躁狂发作: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程度标准至少持续1周;2.双相障碍:目前发作符合某一型躁狂或抑郁标准,以前有相反的临床相或混合性发作,如在躁狂发作后又有抑郁发作或混合性发作;3.抑郁发作: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程度标准至少已持续2周;4.排除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和非成瘾物质所致躁狂或抑郁。

十一、结核病(肺结核、肺外结核)(一)肺结核的确诊标准:1.结核主要临床表现;2.痰菌检查结果阳性;3.胸片检查:渗出型和渗出增生型病灶、干酪性肺炎、干酪灶和空洞(除净化空洞外)为活动性的特征性主要征象;未达到完全性增生或纤维钙化时仍属活动性征象。

增生型病灶、纤维包裹紧密的干酪硬结灶和纤维钙化灶属非活动性病变。

(二)肺外结核病的诊断必须根据病情和相关检查(如结肠镜、腹腔镜检查、泌尿系统造影、脑脊液等检查)做出。

十二、类风湿性关节炎(一)2009年ACR/EULAR类风湿关节炎诊断标准:1.必要条件:(1)至少一个关节肿痛,并有滑膜炎的证据(临床、超声或磁共振成像);(2)排除其他疾病引起的关节炎症状和体征。

2.分类评分系统:分为四个板块,在每个板块内,取患者符合条件的最高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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