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合集下载

市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市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吴江市人民政府文件吴政发〔2009〕50号市政府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吴江经济开发区、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市政府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通知如下:温祥华同志主持市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市财政、审计、人事、编制和外事方面的工作。

吴炜同志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经贸、中小企业、工业资产、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技、税务、监察、统计、行政服务中心、政府法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落实政策方面的工作;协助分管市财政、人事、审计方面的工作。

沈金明同志分管服务业、旅游、国土管理、土地储备、农林、—1 —水利、水产、粮食、供销、绿化、气象、食品药品监督和商业资产方面的工作。

汤卫明同志分管环境保护、民政、残疾人、物价、工商联、老龄、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烟草、盐业、侨务、民族宗教和南北挂钩合作方面的工作。

徐晓枫同志分管开放型经济、招商、出入境检验检疫、海关、金融、公安、司法、信访、民兵、兵役、对台事务、驻外办事机构,协助分管外事工作。

倪福明同志分管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城市投资、东太湖综合开发、交通、供电、人防、地震、通信、邮政和城区创建方面的工作。

周志芳同志分管教育、卫生、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广播电视、机关行政事务、地方志、地方病防治和农村创建方面的工作。

张志成同志负责公安工作,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主题词:行政事务领导分工通知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人民团体,市工商联,存档。

吴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三月三十日印发打印:张育英校对:孙小平共印:6份—2 —。

市政府办公厅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规程

市政府办公厅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规程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规程为了进一步做好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规则》,特对省部级以上领导和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批示件办理工作作以下规定。

一、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件的办理(一)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件由市府办秘书处负责接收、登记,送相关市政府领导阅示,并复送市政府督查室。

(二)市政府领导明确办理意见后,由市府办相关处室负责,按市政府领导批示件办理程序转达有关领导和部门,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

同时做好督办工作。

(三)上报反馈材料由市府办相关处室负责整理,并送市政府原批办领导审定。

涉及多位领导批示的,为主的处室应牵头会同相关处室将反馈材料送市政府督查室进行综合后送审。

(四)上报材料经市政府领导审签后,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向上报送。

并复市府办秘书处备案。

(五)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进行反馈。

(六)上报材料应主送原上级交办单位,并报上级原批示领导。

(七)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件一般应从收件之日起15天内办结,并向上级反馈。

(八)市政府督查室应定期对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每件批示的按期办结。

二、市长批示件的办理(一)市长作出批示后,由市政府办公厅综合一处即时交市政府督查室办理。

市政府督查室对市长批示件应及时登记编号,拟定办理方案,以《市政府领导批示办理单》形式下达相关单位办理,并负责督办和反馈。

(二)市长批给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办理的事项,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秘书)应及时了解办理情况,并向市政府督查室进行反馈。

(三)市政府督查室应及时跟踪掌握市长批示件的办理情况,并将办理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以《领导批示督查专报》形式专报市长。

同时定期将市长批示办理情况汇总后呈报市长。

(四)市长批示件交办后,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市长作出反馈。

三、副市长、市长助理批示件的办理(一)副市长、市长助理作出批示后,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秘书)应负责对批示逐一进行登记编号,拟定办理方案,以《市政府领导批示办理单》形式下达相关单位办理,并负责督办和反馈。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咨询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咨询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咨询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邢政办函[2014]1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咨询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邢政办函〔2014〕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调整和工作需要,现将市长、副市长、市政府咨询、市长助理工作分工通知如下:XXX伟市长: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分管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分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

李凤刚常务副市长: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

负责发展改革、项目建设、财税、环保、编制、应急管理、档案、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环境保护局、市物价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政府研究室、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统计局邢台调查队、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档案局、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仲裁委员会、邢台宾馆。

协助负责监察、审计方面的工作。

负责与市人大、市政协、民主党派、驻军、人武、市残联、市共青团、市文明办等方面的工作联系。

路洪昌副市长:负责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土地资源及储备、人防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建设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资源及储备工作)、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北顺德投资集团、市煤气热力总公司、七里河新区、龙岗片区(西北新区)、高铁片区、上东片区(塌陷区片区)。

史书娥副市长:负责科技、教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食品安全)、文化广播电视、人口和计划生育、旅游、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旅游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5〕22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5〕22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正文:----------------------------------------------------------------------------------------------------------------------------------------------------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发〔2015〕22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的时效性、准确性、实用性、服务性和互动性,提高政府网站质量,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5〕9号),现将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立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平台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市直各单位要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在政府网站发布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等政府信息。

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内容更新情况进行监测,提高发布时效和质量。

二、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具体要求(一)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内容保障要求1. 全面清理整合网站信息资源。

各县(区、市)、晋中开发区、市直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对因机构改革而撤销或合并的单位,政府网站也应做相应的撤销或合并。

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网站栏目进行合理设置,并对已设置的网站栏目进行自查,对长期不更新和内容保障不到位的栏目进行必要的关停合并。

2.提高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质量。

做好信息资源的梳理,各职能部门要准确把握本部门的职能范围,按照“职能-业务-信息-保障-公开”的工作路径,全面梳理与业务工作相关的信息资源,并在网站上按要求及时公开。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

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发文字号】市政发[2012]23号【发布部门】晋中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4.20【实施日期】2012.04.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发〔2012〕23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晋中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晋中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当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导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时有反复的主要因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和省政府有关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据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各类事故,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非法违法行为得到遏制,防范较大以上事故能力进一步增强;违规违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政府和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得到强化,各行业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完善。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和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和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和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18•【字号】卫政办发〔2019〕7号•【施行日期】2019.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长副市长市长助理和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对市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李晓波同志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主管审计工作。

分管市审计局。

联系市人大常委会、政协。

崔昆同志负责市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财政、金融、工业与企业改革、应急管理(地震)、统计、行政审批、机关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分管审计、科技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金融工作局、接待办(机关事务局)。

联系市监察委员会,海兴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协调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税务总局中卫市税务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中卫供电公司、人民银行中卫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卫监管分局、农业发展银行中卫支行、工商银行中卫支行、农业银行中卫分行、中国银行中卫分行、建设银行中卫分行、邮政储蓄银行中卫分行、宁夏银行中卫分行、中卫农村商业银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卫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卫分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中卫营销服务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中卫营业部、太平洋财产保险公司中卫营业部、国家统计局中卫调查队。

孙文德同志(挂职)负责科技、军民融合产业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科技创新工作。

协助分管应急管理、云计算工作。

分管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市科协。

位亮同志(挂职)负责卫生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

协助分管医疗保障工作。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2.13•【字号】朔政办发[2014]6号•【施行日期】2014.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朔政办发〔2014〕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经2014年2月12日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如下:李海渊代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监察、审计、财政、人事、机构编制、规划及统计工作。

雷健坤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协助市长分管发展改革、财税金融、人力资源、招商引资、商务、统计、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开发区和园区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发改委(含物价局、综改办、重点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工作、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粮食局、市统计局、市机关事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金融办、市政府采购中心、朔州经济开发区(含红旗牧场)、市资产管理公司。

联系: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国家统计局朔州调查队、朔州海关、市银监局、人民银行等金融、保险、证券机构、石油公司、烟草公司。

刘英魁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协助市长分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文广新局(文物局)、市广播电视台。

侯新生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农业和农村、水利、林业、公安、民政、司法、民族宗教、人防和人民武装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公安局(含交警支队)、市民政局(含市老龄办)、市司法局、市农委(含畜牧局、农机服务中心、扶贫开发服务中心)、市水务局(含桑干河水利管理局、镇子梁水库管理局、西山引黄灌溉局)、市林业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人防办、市供销社、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金沙滩农牧场、市残联。

联系:市信访局、朔州军分区、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气象局、市国安局、朔州盐务局、山阴农牧场、省引黄管理局朔州分局、朔州武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项目提质增效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5〕19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项目提质增效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5〕19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项目提质增效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项目提质增效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5〕19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全市“项目提质增效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3月17日全市“项目提质增效年”工作方案2015年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项目提质增效年”,为确保全市重点工程“六位一体”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项目提质增效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5〕12号)精神,制定我市“项目提质增效年”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体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四化”率先发展区建设总体目标,抢抓108廊带区域一体化、太原晋中同城化、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等战略机遇,积极适应新常态下“调整存量、做优增量”的要求,紧扣“项目提质增效年”主题,创新项目推进机制和责任落实与考核机制,加大五大类、十大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投资力度,充分发挥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关键作用,为提升我市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促进转型跨越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年度目标(一)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全市固定资产完成投资1283亿元,增长16%。

(二)重点工程“六位一体”目标任务1、储备项目总投资额动态保持14025亿元。

2、签约项目投资总额达到2020亿元。

3、落地项目投资总额达到1040亿元。

4、开工项目投资总额达到1044亿元。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14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14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14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晋中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31日晋中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9〕9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改革思维和创新举措,按照“一朵云、一张网、一平台、一系统、一城墙”总体框架,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技术手段,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努力建设决策高效、管理高效、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1.坚持目标导向。

以“政府管理一网统筹”“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为目标,统筹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2.坚持需求导向。

以市场主体和群众需求为导向,从精细化、精准化服务入手,革新理念,创新方式,积极推进,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

3.坚持市场导向。

构建“政府主导、政企合作、管运分离”的数字政府建设模式,引进社会力量,合作开展数字政府建设。

4.坚持共享导向。

加强统筹规划、统一标准、集约建设,促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鼓励和引导政务数据资源社会化开发利用。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市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等有关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市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等有关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市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等有关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9.04.07•【字号】定政办发[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市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等有关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定政办发[2009]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省驻定各单位:为了便于联系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对市政府市长助理、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等有关工作分工进行了相应调整,现通知如下:胡富斌市长助理:协助XXX常务副市长工作。

金钟秘书长:协助许尔锋市长工作,协助XXX常务副市长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市地方志办公室、市接待办、市政府各驻外办事机构及保密、信访工作。

岳余之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协助陈尊峰副市长工作,联系财政、金融、公安、司法口的工作。

主持市政府研究室工作。

陈自平副秘书长、督查室主任:协助成柏恒副市长工作,联系农业和农村经济口的工作。

主持市政府督查室工作,分管办公室农村经济科。

王伟副秘书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政务公开方面的工作,主持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顾兴泉副秘书长:协助王明寿副市长工作,联系工交口的工作。

与徐景义副秘书长共同分管办公室城市经济科(侧重于工交方面)。

徐景义副秘书长:协助XXX常务副市长工作,联系城建综合口的工作。

分管办公室城市经济科。

乔延军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协助王向机副市长工作,联系科教文卫口的工作。

负责办公室后勤事务方面的工作,分管机关事务管理处、办公室科教文卫科、行政科、信息中心、供暖站。

张振亚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许尔锋市长的材料组织起草工作和办公室政务工作,分管办公室秘书科、文档科。

包世权办公室副主任:协助黄爱菊副市长工作,联系民政商旅口的工作。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顺延 ) 缴人省 地税局代 收费账户 。
( ) 三 未列人本 《 通知 》 代征 范围的其他 水资源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 上 缴 中央分 成部 分及应 返 还市 、 - 应 县分 费的征 收 , 仍执行 现行有关 规定 。
成部分 。由省财政厅 国库部 门按现行分成 比例计 算足额上 缴和返还 。 四、 代征 手续费的 支付 地税 机关代征 采矿排水水 资源费 的手续费按
司 、太平 洋寿险 太原分公 司 、平安 财险太原 分公 厅 、 省人 口计 生委 、 工商局 、 质监局 、 省 省 省食 品药 司、 平安 寿 险太 原分公 司 、 永安 财 险太 原分 公 司 、 品监管局 、 省公 安厅交管 局 ( 公安交警 总 队 )省 省 、 新华人 寿太原分 公 司及其他保 险机构 。 高 建 民副 省长 : 助 省长 负责 建设 、 务 、 协 商 外 事、 旅游 等方面 的工作 。
缴 费单 位或个人 在规定期 限 内将 资金划人各
级地税机关代收费账户 。县级地税 局于月终3 日内
( 节假 日 顺延 ) 将资金 划人 市级地税 局代收费 账户 ; 等部 门要健 全部 门配合 机制 。及 时解决工作 中出
市级地税局于月终5 日内( 节假 日顺延 ) 将资金缴 人 现 的问题 。
夏银 行太原 分行 、 上海浦 发银行太 原分行 、 兴业 银 联 系: 省气象 局 。
行 太原分行 、 商银行太 原分行 、 招 中信 银行太原 分
张建 欣 副省 长 : 协助 省 长负 责公 安 、 司法 、 市
行 及其他 金融 机构, 民保 险公 司 山西 省分 公 司 、 场监 管 、 人 卫生 、 计生等方 面 的工 作 。 人 寿保 险公 司山西省公 司 、太平洋 财险太原 分公 分管: 省公安厅 、 安全厅 、 司法厅 、 省 省 省卫 生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并政办发[2012]99号)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并政办发[2012]99号
【发布部门】太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1.28
【实施日期】2012.1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2〕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办,各直属事业机构,各有关单位:
因人事调整和工作变动,现将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廉毅敏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任在刚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负责城市建设、城市管理、重点工程、监察、财税、金融、审计、国土、规划、园林、人防、防震减灾、城乡清洁、政务环境、信访稳定、应急管理和人民武装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审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局、市园林局、市政府应急办、市人防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防震减灾局、市市容环卫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市高速铁路投资公司(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市龙城投资公司、市海信资产管理公司。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19•【字号】晋市政办[2011]78号•【施行日期】2011.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晋市政办〔2011〕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市各单位:因政府换届和领导分工变动,现将市长、副市长、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王清宪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监察、财政、人事、审计工作。

冯征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金融、国土、重点工程、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和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物价局,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市重点工程管理办公室,市供销社,晋城银行,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市物资产业集团公司。

联系:晋城军分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信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烟草专卖局,中国石化山西晋城石油分公司,中国石油山西销售晋城分公司,省盐业公司晋城分公司,晋城盐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晋城银监分局,工商银行晋城市分行,农业银行晋城市分行,建设银行晋城市分行,中国银行晋城市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晋城市分行,交通银行晋城分行,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晋城办事处,邮政储蓄银行晋城市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支行,兴业银行晋城支行,泽州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晋城支行。

王树新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工业经济、国有资产、安全生产、矿产资源、信息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煤炭工业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山西兰花煤炭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太行无烟煤发展集团公司,山西梅花丝麻集团公司,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88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88号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88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现将《晋中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5日晋中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7〕62号),积极稳妥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原则(一)重要意义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包括装配式混凝土建筑、钢结构建筑、现代木结构建筑等。

装配式建筑的特点是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是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推动建造方式创新,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措施。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适应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作用,形成有利的体制机制和市场环境,促进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协同配合,有序发展装配式建筑。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现将《晋中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1412印发的《晋中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1〕28号)同时废止。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7月18日晋中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健全晋中市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晋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晋中市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核与辐射安全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应急工作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优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1.5事件分级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四级。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晋市政办函〔2020〕25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晋市政办函〔2020〕25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晋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晋市政办函〔2020〕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政府关于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抢抓机遇统筹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晋城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研究拟订新基建重大规划布局、重要政策措施;统筹推进新基建项目的谋划储备、落地建设、竣工投运;统筹协调保障新基建的相关要素资源和服务;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落实新基建工作部署和任务,强化纵横协同配合;协调推动解决新基建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协调争取国家、省新基建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

二、组成人员组长:王震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张利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武健鹏副市长田志军市政府秘书长成员:张俊威市政府副秘书长邹树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泽市科学技术局局长马树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崔国炜市财政局局长刘闯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鲍瑞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海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张国文市水务局局长王丽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司国奇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局长席学武市能源局局长聂永平市大数据应用局局长芦嘉晋城市云祥大数据科技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段俊梅中国移动晋城分公司总经理李芳中国联通晋城市分公司总经理关丽国中国电信晋城分公司总经理张军中国铁塔晋城分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邹树琦(兼)。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2012)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2012)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2012)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8•【字号】并政办发[2012]99号•【施行日期】2012.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并政办发〔2012〕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办,各直属事业机构,各有关单位:因人事调整和工作变动,现将市长、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长助理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廉毅敏市长:领导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任在刚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

负责城市建设、城市管理、重点工程、监察、财税、金融、审计、国土、规划、园林、人防、防震减灾、城乡清洁、政务环境、信访稳定、应急管理和人民武装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审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房产局、市园林局、市政府应急办、市人防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市防震减灾局、市市容环卫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市高速铁路投资公司(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市龙城投资公司、市海信资产管理公司。

联系:市人大、市政协、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信访局、团市委、太原警备区、省地质勘查局、省煤田地质局、晋商银行及其他金融保险机构。

张金旺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工业经济、招商引资、商务、国有资产、外事侨务、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分管: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外侨办、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市物产集团、市饮食服务总公司。

联系:经济开发区、市台办、市侨联、市贸促会、太原供电分公司、市邮政局、太原铁路局、民航、中国移动太原分公司、中国联通太原分公司、中国电信太原分公司、太原海关。

王建生副市长:协助市长负责发展改革、交通运输、环保、统计、粮食、物价等方面工作。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分工调整情况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分工调整情况的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分工调整情况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朔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21•【字号】朔政办发[2012]39号•【施行日期】2012.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分工调整情况的通知(朔政办发〔2012〕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驻朔各单位:因人事变动,同时考虑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市长助理的分工进行了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分工情况通知如下:李正印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全面工作,主管监察、审计、财政、机构编制、规划及统计方面的工作。

韩忠荣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监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工业、安全生产、矿产资源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国资委)、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工作部分、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市物价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市重点办、市综改办、市重大项目稽查办、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市人事考试中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市矿山救护大队、市煤炭安全纠查支队、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朔州技工学校、市工业公司、市物集团公司、市物资总公司、市机关生活服务公司、富华燃气公司、汇诚电冶公司等。

协调联系:市总工会、朔州供电分公司、朔州地电公司、朔州煤矿安监分局、省无委办朔州市管理处、国家统计局朔州调查队、市邮政局、中煤平朔煤业公司、神头发电公司、神头电力检修公司、神头电力实业公司、神头二电厂、大唐神头发电公司、省电建二公司、晋能朔州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联通公司、电信朔州公司、大同长途线务局朔州分局、山西煤销集团朔州分公司、省煤炭进出口集团朔州公司、省焦炭集团朔州分公司、同煤集团朔州煤电公司、同煤集团运销总公司朔州公司、同煤集团朔州矿业公司以及铁路运输等方面工作。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中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03•【字号】市政办发[2008]18号•【施行日期】2008.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市政办发〔2008〕18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晋中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市长助理分工如下:张璞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工作,分管财政、人事、机构编制、监察、审计工作。

杨随亭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协管人事、监察;分管发展改革、国土、环保、纠风、人民武装、机关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应急办、市政务大厅、市信息中心、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接待办、市重点工程办、108办、晋中饭店、晋中宾馆。

协调联系: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涉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市测绘局、市天然气公司。

马彦平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国有资产、工业经济、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市经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煤炭工业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市国资公司。

协调联系:市国土资源局、市总工会、晋中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晋中供电分公司、晋中公路分局、晋中路桥公司、市邮政局、晋中移动分公司、晋中联通分公司、晋中网通分公司、电信晋中分公司、长途线务局、市质监局、晋中无线电管理处、太原铁路局、市药材公司、晋中交通征费稽查分局、晋中煤运分公司。

程锡景副市长:协助市长分管水利、农业和农村、民政、双拥、扶贫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分管: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扶贫办、市畜牧兽医局、市农机局、市红军荣军休养院、市老促会。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0.21•【字号】晋政办发[2008]87号•【施行日期】2008.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的通知(晋政办发[2008]8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现将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分工通知如下:王清宪秘书长:协助省长处理省人民政府日常工作,主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厅综合处、秘书一处、会议处、督查处、人事处、行政处、省人民政府各驻外办事处的工作。

李建功副秘书长: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办理财税、金融、人事、民政、国土和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二处的相关业务。

(对应申联彬常务副省长分工)郭慧民副秘书长: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办理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省人民政府信访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五处的相关业务,分管办公厅机关党委、保卫处工作。

(对应张平副省长分工)巨宪华副秘书长: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办理公安、司法、农业和农村、水利、林业、卫生、计生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协调省红十字会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三处、秘书五处相关工作。

(对应胡苏平副省长分工)韩和平副秘书长: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办理建设、商务、市场监管、外事、旅游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三处相关工作。

(对应李小鹏副省长分工)崔国红副秘书长: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办理发展改革、交通、环保、资本市场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协调联系省人大、省政协方面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四处相关工作。

(对应牛仁亮副省长分工)王成副秘书长:协助省人民政府领导办理工业经济运行、安全生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监管、国防科技工业等方面的工作;协助秘书长分管办公厅秘书四处相关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市长助理工
作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办发[2012]101号
【发布部门】晋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1.09
【实施日期】2012.11.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市长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2〕101号)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及市长助理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吴清海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工作,分管财政、人事、机构编制、监察、审计工作。

刘志宏常务副市长:协助市长主持市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分管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保、教育、科技、物价、社会保障、纠风、人民武装、文化、体育、旅游、外事、文物、档案、史志、机关等方面的工作;协管人事、监察。

具体分管: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委市政府1 / 2
信息化中心、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市体育局、市文物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市物价局、市档案局、市史志研究院、市纠风办、市投资促进局、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市重点工程办、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榆次一中、晋中艺校、市108国道经济走廊规划管理办公室、晋中新宇广电传媒集团公司、晋中饭店、晋中宾馆。

协调联系:晋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北部新城管理委员会、晋中学院。

2 / 2。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