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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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课程免修免考的具体操作注意事项

办理课程免修免考的具体操作注意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只适用于会计学专业):中级可免补专课程的: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

初级可免补专课程的:中级财务会计。

课程免修免考:上海电视大学部分考证类课程免修免考科目对照表序号证书名称及颁证单位有效年限相应专业可以免修计划中相应课程名称备注1 ACCA国际财务与会计证书各专业管理会计财务管理财务报表解释企业分析2 用友软件公司会计电算化证书(EPR)会计会计电算化3 劳动局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物流物流学概论物流信息管理4 劳动局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物流物流学概论物流信息管理仓储与配送管理运输管理贸易实务与国际货代物流英语5 劳动局电工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城市轨道交通电工电子技术6 轨道运营公司行车值班员上岗证城市轨道交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通7 劳动局机械类、电子电工类中(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机电一体化除限选课程外的选修课学分4(8)、12分,不得重复申请,最高免修学分为12分8 计算机考核办公室办公自动化证书1998年后第二版各专业办公自动化9 计算机考核办公室信息技术应用基础证书各专业信息技术应用基础10 计算机考核办公室计算机辅助设计证书各专业计算机辅助设计11全国CAD 应用培训证书12 电子商务考核办公室电子商务基础证书各专业电子商务基础13 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书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证书2006年1月1日 前 各专业 大学英语(B ) 英语Ⅱ(1)、英语Ⅱ(2)英语I (1)、英语I(2)听说英语(1)、听说英语(2)14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 B 及以上证书各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本)15剑桥商务英语考试初级证书 1年有效英语 剑桥商务英语(初级)16剑桥商务英语考试中级证书 1年有效英语 剑桥商务英语(中级)17英语口译基础能力证书 1年有效 英语英语口译(初级)※ 学生入学前已取得专业教学计划中引进的非学历教育课程学分,若符合课程。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标题: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本科教育中免修课程的管理制度,保障学生权益,提高教学质量而制定的具体规定。

本文将从课程免修的条件、申请流程、审核标准、免修课程范围和后续管理等方面详细介绍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

一、课程免修的条件1.1 学生必须具备相关课程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能够通过考核证明自己的能力。

1.2 学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学习计划等,证明自己具备免修条件。

1.3 学生必须经过学院相关教师的面试或者考核,确认其能力和知识水平符合免修要求。

二、申请流程2.1 学生在学期开始前向学院提交免修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2 学院教务部门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确定是否符合免修条件。

2.3 学院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提交给教务处备案,并通知学生免修结果。

三、审核标准3.1 免修课程必须是学生已经修读过的课程,且成绩在一定范围内。

3.2 学生在相关课程中必须取得优秀成绩,证明自己已经掌握了课程内容。

3.3 学院教师将对学生进行面试或者考核,确认学生的能力和知识水平。

四、免修课程范围4.1 免修课程范围包括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4.2 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学习计划和个人情况选择免修课程。

4.3 学院将根据学生的申请和能力确定免修课程的范围和数量。

五、后续管理5.1 学生在免修课程后,需要参加相关考试或者考核,证明自己的能力。

5.2 学生在免修课程后,需要参加相关实习或者实践活动,提高自己的实际能力。

5.3 学院将定期对免修学生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其能力和知识水平得到提升。

结语:本文详细介绍了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希翼能够匡助学生了解免修管理制度,规范自己的学习行为,提高学习效率和能力。

同时,学院和教师也应该严格按照细则执行,确保免修制度的公平和公正。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文件网教院[2006]39号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合理使用教育资源,规范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四川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和我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学管理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1、课程免修1.1 课程免修定义指学生通过其他学习方式取得的课程成绩,符合网络教育学院现就读专业课程免修条件,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认定并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后,学生可以不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以其认定的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考核成绩。

免修课程学分按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免修课程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四川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1.2 免修条件1.2.1 获得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证书(自取得毕业证之日起至入学注册之日止五年之内有效)的学生,就读非英语专业时,可以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

1.2.2 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考试成绩达到当年总分的60%以上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的学生(自取得证书之日起至入学注册之日止五年之内有效),可以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

1.2.3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 或以上级别证书者(自取得证书之日起至入学注册之日止五年之内有效)可申请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文化基础》。

1.2.4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科毕业生在报读我院相同专业专升本时,可申请免修专业教学计划中标识出的课程。

1.2.5 持有其它相同层次课程成绩合格证明者,如该课程与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学时、学分相当,可申请免修相应的公共课程。

1.3 免修课程成绩记载办法1.3.1 原课程成绩以百分制记载的,按原课程成绩记载;1.3.2 原课程成绩以五级制记载的,则优、良、中、及格成绩相应记载为90分、80分、70分、60分;1.3.3 总分大于100分的课程成绩按照百分制标准折算后记载;1.3.4 获得符合免修条件的各类合格证书者,其课程成绩均记载为75分。

课程免修规定

课程免修规定

课程免修规定
一、免修条件:
(一)取得同类普通高等学校专本科以上毕业证书,原所学课程考核成绩达到75分以上者。

同学历同科次科目可办理免考。

(二)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该课程单科合格证。

(三)复学、转学学生应修课程原考核成绩75分以上者。

(四)学生在与学校签有互认协议的学校修读相应课程,其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的。

(五)最近五年内,通过国家外语四、六级考试,取得及格成绩的学生,可办理免修外语手续
免修课程成绩以该课程原考试成绩记载,在成绩单上注明“免修”字样。

二、课程免修办理手续
申请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和毕业学校的正式成绩单,或本人档案中的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课程免修申请表(学院网站上下载),在新生报道后两周内,交学院院长审批,学籍办留存,逾期不予办理。

三、本规定从2013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以往有和此发生冲突的,以此条例为准。

2013年7月1日修订。

四川大学自考网上学习班转免考须知

四川大学自考网上学习班转免考须知

四川大学自考网络助学班转免考考生须知1、学校只负责收取考生转免考材料然后上交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需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学生材料并办理,最终办理结果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结果为准。

转免考办理的最终结果公布时间为:上半年(12月省科目考时办理的)公布时间为5月下旬左右;下半年(6月省科目考时办理的)公布时间为11月下旬左右。

2、四类转免考(外省转入)的考生,外省的自考档案已成功邮寄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才能成功办理。

如果在成绩合档时,档案还未寄到,本次办理不成功,下次需重新办理。

上半年成绩合档时间为3月初;下半年成绩合档时间为9月初。

3、所有考生办理转免考的材料,自己必须自行复印并妥善保存,以备办理不成功时,需重新提交材料办理。

考生取得本科毕业证后,在申请学位时,要求再次出示办理转免考时所提交的材料。

4、考生对提交的转免考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全部责任。

如因考生提交材料有误或四类外省转入考生的成绩档案无法及时寄达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影响了本次办理,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

如果专科未毕业且同时在读本科的,自考专科通过的科目与本科相同,请不要转出该科目,只有在专科毕业后再转出该科目,否则影响专科毕业.5、如果需补交转免考材料,须在2017年6月30日前,联系班主任,补齐材料,否则本次不能办理。

办理准考证号:考生姓名:省考办理科目数量:科,科目代码分别: ;统考办理科目数量:科, 科目码分别: 。

办理时间:年月日考生本人已全部清楚了解以上说明,并承担相应责任,考生签字:联系电话:四川大学自考网络助学班转免考考生须知1、学校只负责收取考生转免考材料然后上交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需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学生材料并办理,最终办理结果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结果为准。

转免考办理的最终结果公布时间为:上半年(12月省科目考时办理的)公布时间为5月下旬左右;下半年(6月省科目考时办理的)公布时间为11月下旬左右。

2、四类转免考(外省转入)的考生,外省的自考档案已成功邮寄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才能成功办理。

免修免考管理规定(3篇)

免修免考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免修免考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免修免考是指学生因已掌握某门课程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或者已取得相关证书,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批准,可以免修该课程或免考该课程的考核。

第三条免修免考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免修免考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生。

第五条免修免考课程范围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第三章申请条件第六条学生申请免修免考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学生本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已掌握申请免修免考课程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三)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应与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证书相关;(四)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应未计入学生已修课程学分。

第七条学生申请免修免考的证明材料包括:(一)课程成绩证明:包括课程成绩单、课程考核合格证明等;(二)证书证明:包括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等级证书等;(三)其他证明材料:如课程实验报告、课程论文等。

第四章申请程序第八条学生申请免修免考,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免修免考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教务处;(三)教务处对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四)教务处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免修免考名单,并予以公示;(五)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处办理免修免考手续。

第五章审核与评审第九条学院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免修免考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一)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二)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免修免考条件;(三)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第十条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一)学生是否已掌握申请免修免考课程的相关知识和技能;(二)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是否与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证书相关;(三)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是否未计入学生已修课程学分。

免修免考管理办法(2010版)

免修免考管理办法(2010版)

免修、免考管理办法(2010年制订)对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部分必修课程,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学习经历,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

课程免修:是指对于学院教学计划中的某些课程,在入学前已经达到了我院对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即依据课程名称相同,教学内容一致的原则),可以在入学后申请免修。

免修只对新生适用,新生需在第一次选课之前提出申请,免修申请获得批准后,学生直接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不扣除该门课程的学分费用。

课程免考:是指学生选修我院教学计划中的部分课程,参加课程学习,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申请免去课程考试而取得学分的一种修课方式。

免考虽无需参加课程考试,但仍需按照教学要求完成相应的课程学习环节(根据教学安排进度学习课程、参与课程论坛及答疑等活动,在线作业达到及格以上),方可获得学分,并扣除该门课程相应的学分费用。

免修、免考的课程不记原考试分数,该门课程成绩栏内记“免修或免考”字样,课程成绩按“合格”记载。

本科学生的免修、免考课程成绩,申请学位时,不计入课程总平均成绩。

一、免修、免考申请条件(1)免修、免考课程,只限于该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公共基础课(现代远程教育入学指南除外)和专业必修课,对于选修课、实验、实习及论文等一律不准免修、免考。

(2)入学前已通过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合格以上成绩的课程,第一学期未选课操作之前,可以申请免修与我院在读层次相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一致、学分相当的课程,已经进行选课的课程可以申请免考;从第二学期开始只允许办理课程免考。

(3)专升本学生,符合国家网络统考免考资格的,选课后可以申请办理我院教学计划中本科层次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或《大学英语》相应课程的免考。

(关于统考的免考条件请详见本手册《考试管理办法及统考有关规定》中的统考部分)。

(4)高起专学生,在入学注册时年龄满35周岁的,选课后可以申请《大学英语》课程免考。

二、免修、免考相关规定(1)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应修总学分的30%,免修、免考课程的学分一律按照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免考免修和代修的有关规定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免考免修和代修的有关规定

西南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免考免修和代修的有关规定第一条定义免统考:指符合《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04]5号)文件中免统考条件的情况。

符合免统考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免去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的全国统一考试。

免修:学生入学前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可以申请免修已经学过且与我院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学时等相当的部分公共课课程。

凡免修的公共课课程可免缴该课程学分学费,并同时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代修:学生虽符合《大学英语》的免统考条件,不再参加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但学生并未取得本专业要求的《大学英语》课程的学分,也不能获得我院《大学英语B》课程的学分,必须通过选修我院本专业的其它选修课程来取得教学计划中《大学英语B》课程的学分。

这种修课形式称为代修。

第二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免统考并免修统考科目的课程1.入学前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免统考并免修全部统考科目的课程。

2.除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 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免统考并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3.除英语专业学生外,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级别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统考并免修《大学英语(B)》课程。

(根据网考委[2005]12号文件,2006年1月1日后,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将不再作为统考“大学英语”免考的条件。

)4.符合上述第2和第3项规定,且在入学前就已获得免统考的相关证书者,可办理我院相关课程的免修;在入学后才取得符合免统考的相关证书者,只能免统考而不能办理我院相关课程的免修。

第三条关于非统考课程的免修。

学生入学前,已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已经学过并且与我院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学时等相当的非统考公共课程。

5.专业课、教育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及实验课等其它实践性环节不能免修。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本科生免修是指根据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所具备的相关知识、技能和能力,以及学生的学习成果和学习经历,对其某些课程进行免修的政策。

为了规范本科生免修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本科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和非全日制本科生。

三、免修条件1. 学生在其他高等院校或同等学历教育机构已经修读并通过的课程,可以申请免修。

2. 学生在校内其他专业已经修读并通过的课程,可以申请免修。

3. 学生在校内其他学习项目中已经修读并通过的课程,可以申请免修。

4. 学生在校外获得的相关学习成果,可以申请免修。

四、申请流程1. 学生需在开课前向所在学院提出免修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

2. 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审该申请,评估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

3. 学院将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免修申请。

4. 学院将在开课前将免修名单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五、免修课程评估1. 学院应设立专门的免修课程评估小组,由相关专家组成。

2. 免修课程评估小组将对申请学生的学习成果和能力进行评估,包括面试、考试、作品展示等形式。

3. 免修课程评估小组将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学生是否满足免修条件。

六、免修课程学分认定1. 学院将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免修课程的学分认定。

2. 免修课程的学分认定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学校的教学大纲。

3. 免修课程的学分将计入学生的学分总数,但不计入学生成绩计算。

七、免修课程管理1. 学生在免修课程中,应按照教师要求参加课程学习和考核。

2. 免修课程的考核方式应与正常修读该课程的学生相同,包括考试、论文、实验等形式。

3. 学生在免修课程中如未通过考核,将不予补考或重修。

八、免修课程记录1. 学院应建立免修课程的档案记录,包括学生的申请材料、评估结果、学分认定等。

2. 免修课程的档案记录应保存至学生毕业离校后。

九、免修课程的效力1. 学生获得的免修课程学分,在学校内部转专业、转学、复学等情况下,仍然有效。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标题: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本文将详细介绍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包括免修条件、申请流程、审核标准、免修范围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以帮助广大本科生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免修工作顺利进行。

一、免修条件1.1 学分要求:本科生在申请免修时需确保已完成相关学分要求,通常要求学生在该门课程的考试成绩达到一定标准。

1.2 课程内容:申请免修的课程内容必须与已修课程内容高度重合,且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 学业表现:学生在该门课程的学业表现需达到一定水平,包括课堂参与、作业完成情况等。

二、申请流程2.1 填写申请表:学生需填写免修申请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

2.2 提供证明材料:学生需提供相关课程成绩单、课程大纲、教学计划等证明材料,以便学校审核。

2.3 审核流程:学校相关部门将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一般会安排专业教师进行评估。

三、审核标准3.1 学分满足:学生所申请免修的课程学分必须满足学校规定的要求,否则将不符合免修条件。

3.2 课程内容匹配:申请免修的课程内容必须与已修课程内容高度匹配,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

3.3 学业表现优异:学生在该门课程的学业表现需优异,包括考试成绩、课堂表现等。

四、免修范围4.1 专业课程:本科生在申请免修时通常是针对专业课程,如核心课程、选修课等。

4.2 通识课程:部分学校也允许学生在通识课程中申请免修,但条件和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4.3 实践课程:实践课程的免修范围通常较为灵活,学生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申请。

五、注意事项5.1 申请时间:学生在申请免修时需注意申请时间,避免错过申请截止日期。

5.2 提供材料完整:学生在申请时需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确保审核流程顺利进行。

5.3 遵守规定:学生在申请免修时需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影响免修结果。

结语:本文通过介绍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广大本科生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免修工作顺利进行,为学生的学业发展提供更多便利和支持。

四川大学网络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大学网络学院招生简章

一.四川大学院校介绍四川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由原四川大学、原成都科技大学、原华西医科大学三所全国重点大学于1994年4月和2000年9月两次"强强合并"组建而成。

是国家布局在中国西部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大学。

经教育部批准,四川大学被列入国家2000年正式启动的"现代远程教育"首批试点院校,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依托四川大学深厚的文化底蕴,集中组织校内各学科丰富的教学资源和强大的师资力量,对其进行整合,以适应远程教学的需要。

以科学、严谨的态度采用现代远程教学手段和教学模式,经过十年的建设,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教学体系和教学保障体系。

备注:1、汉语言文学为师范类专业;。

一、招生对象● 具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文凭者可报考高中起点专科(业余)层次相应的专业。

●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或大专以上毕业文凭者可报考专科起点本科(业余)层次相关专业。

● 报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报读时年龄需满21周岁;报读高中起点层次的学生,报读时年龄需满18周岁。

● 报考护理学专业者必须是具有护理学专业毕业证书及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

● 春季报读学生,其前置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当年2月28日● 秋季报读学生,其前置证书取得时间不得晚于当年8月31日二、报名办法全年组织报名,春秋两季注册学籍● 报名须知: 报名者(含申请免试入学)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A4纸),近一年2寸照片(免冠、正面、彩色、蓝底、同版)3张,到当地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报名。

学习中心按照规定的学历条件逐一审查合格后,学生填写《学生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

对报名的学生(含免试入学者),由学习中心同时完成其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扫描和电子照片采集工作,所有报名入学者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办理注册手续并接受审核。

三、入学方式● 免试入学及条件:符合下列条件,可免试入学(护理学专业除外):(1)高中起点专科(业余)①参加最近一次(两年以内)普通高考者,参照当地专科录取分数线标准,可免试入学(须提供准考证及成绩条原件);②参加最近一次(两年以内)全国成人高考成绩在当地省、市招办规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以上(须提供准考证及成绩条原件)。

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

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

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东北财经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代修办理规定免修、免考、代修是针对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在籍学生实施的一种优惠政策,非学历教育不享受任何免修、免考、代修政策。

第一条免修学生在入学前对教学计划中某些课程,已经达到了该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可以申请免修此门课程并直接取得相应的学分。

获准办理免修的课程可免交学费、无需订购教材。

其课程状态栏内记“免修”字样,课程成绩以“合格”记载;学生的免修成绩,在申请学位时,不计入专业总评成绩。

1.免修课程范围1) 参加学历教育专升本、高起本、高起专层次学习的学生,可免修课程范围:包括教学计划中的所有课程。

2.免修申请条件1) 取得国家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四级(CET)4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者、大学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大学俄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国际日语四级或以上合格证书者,雅思成绩以上或者托福成绩在460分以上者可以申请免修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的课程。

2) 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或以上级别证书者可申请统考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免修。

3) 取得高教自学考试单科结业证者可申请免修同等起点的教学计划中除英语外其它相应课程的免修。

4) 学生可用本科毕业证书直接申请教学计划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这门课 1 程的免修;学生在原校的英语平均成绩必须为75分以上或取得相关等级证书,才可以申请英语的免修;其他课程的成绩必须在原校学习期间经考核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方可办理免修。

5) 申请免修课程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20%。

3、免修相关规定申请免修课程的学分按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4.免修办理程序1) 学生向当地学习中心提出免修申请。

2) 携带申请免修课程的有效成绩证明到当地学习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如: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自考的单科成绩单原件和影印件、学生的原校成绩证明影印件并加盖原就读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随着高等教育的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本科生对免修政策提出了需求。

为了更好地满足本科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和素质,我校决定制定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免修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本科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和非全日制本科生。

三、免修条件1. 学生必须在校期间积极参与学习,按照学校规定完成学业要求。

2. 学生必须在该门课程的考试或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成绩达到本科生免修标准。

3. 学生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课程大纲等。

四、免修程序1. 学生在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后,可以向所在学院提出免修申请。

2. 学院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并进行综合评估。

3. 学院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给予学生免修资格。

若同意免修,学院将出具免修证明,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学生档案。

4. 学生获得免修资格后,可以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相应的免修课程,并不计入学分绩点。

五、免修课程范围1. 免修课程范围包括本科生所修学科的核心课程和专业方向课程。

2. 免修课程的具体范围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和教学计划确定,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六、其他事项1. 学生在申请免修前,应仔细阅读学院公布的免修课程范围和申请要求。

2. 学生在申请免修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学院有权对学生的免修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4. 学生在获得免修资格后,应自觉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不得滥用免修权益。

七、免修管理实施细则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并由学校学生事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以上为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请各位本科生遵守相关规定,并在学习中充分发挥个人潜力,提高学术水平。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咨询所在学院的相关负责人。

祝各位同学在学业上取得更大的成就!。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

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实施细则本科生免修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本文旨在规范本科生免修管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免修政策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免修是为了鼓励学生在学业上的突出表现,提供一种机制,使他们能够跳过已经掌握的知识和技能,更好地发展自己的专业能力。

二、适合范围本实施细则适合于所有本科生的免修申请和审批流程。

三、免修条件1. 学生必须在申请免修前已经修读并通过了与免修课程相关的课程。

2. 学生必须在申请免修前已经获得了相应的学分。

3. 学生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成绩单、课程大纲等。

四、免修申请流程1. 学生填写免修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生提交申请表格和证明材料至学院办公室。

3. 学院办公室审核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学院办公室将申请材料转交给相关教师或者专家进行评审。

5. 教师或者专家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相关标准进行评审,并提出建议。

6. 学院办公室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是否批准学生的免修申请。

7. 学院办公室将决定结果通知学生,并将相关信息记录在学生档案中。

五、免修标准1. 学生必须在申请免修的课程中取得优秀的成绩,通常为A或者A+。

2. 学生必须提供详细的课程大纲,证明其已经掌握了课程的全部内容。

3. 学生必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报告、实习证明等。

六、免修结果和措施1. 如果免修申请被批准,学生将不需要再修读该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2. 如果免修申请被拒绝,学生需要按照正常的课程安排继续修读该课程。

七、免修管理的监督和评估1. 学院办公室应建立免修管理的档案,并定期进行审核和评估。

2. 学院办公室应定期发布免修政策和实施细则,以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了解和遵守。

3. 学院办公室应与教师和学生保持沟通,及时解决免修管理中的问题和争议。

八、免修管理的优化和改进1. 学院办公室应定期评估免修管理的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优化和改进。

2. 学院办公室应与其他高校和相关机构进行经验交流,借鉴和吸收先进的免修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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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文件
网教院[2006]39号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试行)
为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合理使用教育资源,规范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及《四川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学生学籍管理条例》和我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学管理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1、课程免修
1.1 课程免修定义
指学生通过其他学习方式取得的课程成绩,符合网络教育学院现就读专业课程免修条件,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认定并且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后,学生可以不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以其认定的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考核成绩。

免修课程学分按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免修课程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四川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1.2 免修条件
1.2.1 获得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层次毕业证书(自取得毕业证之日起至入学注册之日止五年之内有效)的学生,就读非英语专业时,可以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

1.2.2 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考试合格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考试成绩达到当年总分的60%以上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的学生(自取得证书之日起至入学注册之日止五年之内有效),可以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

1.2.3 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 或以上级别证书者(自取得证书之日起至入学注册之日止五年之内有效)可申请免修《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文化基础》。

1.2.4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专科毕业生在报读我院相同专业专升本时,可申请免修专业教学计划中标识出的课程。

1.2.5 持有其它相同层次课程成绩合格证明者,如该课程与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学时、学分相当,可申请免修相应的公共课程。

1.3 免修课程成绩记载办法
1.3.1 原课程成绩以百分制记载的,按原课程成绩记载;
1.3.2 原课程成绩以五级制记载的,则优、良、中、及格成绩相应记载为90分、80分、70分、60分;
1.3.3 总分大于100分的课程成绩按照百分制标准折算后记载;
1.3.4 获得符合免修条件的各类合格证书者,其课程成绩均记载为75分。

2、课程免考
2.1 课程免考定义
指学生参加教学计划的课程学习,在达到规定条件时,可以申请免去课程考试而取得学分的一种修课方式。

免考课程学分一律按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计算。

免考课程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和四川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2.2 免考条件
2.2.1 入学注册时年龄满28周岁的专科学生和入学注册时年龄满40周岁的本科学生可申请免考大学英语;
2.2.2 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可申请免考大学英语。

(界定标准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2.2.3 对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学生,在自学考试与现就读专业的层次相同、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前提下,经审核确实达到现就读专业教学要求时,可申请免考教学计划中标识出的课程。

2.3 免考课程成绩记载办法
2.3.1 免考大学英语学生的课程成绩记载为“免考”。

2.3.2 对符合其他免考条件学生的课程成绩由其原合格成绩与形成性成绩按照比例合成后记载。

形成性成绩由网上作业、面授辅导、学习小组讨论、网上答疑等环节的成绩组成。

3、课程免修、免考办理程序
3.1 申请免修、免考的课程必须是本学期教学计划列出的课程。

3.2 申请免修、免考课程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教学计划规定应修学分的30%。

3.3 学生申请课程免修、免考须在每学期注册后四周内办理,逾期不予办
理;
3.4 免修、免考申请流程(详见附件)。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00六年十一月二日附件:
免修、免考申请流程。

主题词: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四川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二○○六年十一月二日印发打字:杨怡校对:刘智勇印数:80份
附件一
免修、免考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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