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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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的特征简洁范本

知识产权的特征简洁范本

知识产权的特征简洁范本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运用智力创造的作品或发明创造的结果所拥有的权利。

它是一种以知识为基础的财产权利,具有以下特征:
1.非物质性:知识产权是无形的、非物质性的权利。

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权是基于思想、创造等智力劳动的成果,无法触摸、看见或感知。

2.独占性:知识产权是独占性的,即权利人可以享有对其知识产权的
专有权利,其他人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侵犯或使用。

3.可转让性:知识产权具有可转让性,权利人可以将其知识产权转让
给他人,以获取相应的经济利益。

4.保护期限:知识产权享有一定的保护期限,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保
护期限各不相同,如专利权的有效期一般为20年,商标权的有效期可以
无限期延续。

6.经济价值:知识产权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可以成为企业创新和发
展的核心竞争力,也可以成为个人创造和劳动的经济回报。

7.法律保护:知识产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侵犯知识产权将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禁止侵权行为等。

总之,知识产权是一种非物质的、基于智力劳动的权利,具有独占性、可转让性和保护期限等特征。

它对于促进创新和保护创造者的权益起着重
要的作用,是现代社会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

People who have never failed may not have succeeded either.(页眉可删)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都有哪些?导读:(一)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有效期限一旦届满,权利就自行终止或消灭,相关智力成果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

(二)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

地域性指依据一国法律所取得知识产权仅在该国范围内有效,在其他国家不发生效力。

就此而言,知识产权有别于有别于财产权。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一)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有效期限一旦届满,权利就自行终止或消灭,相关智力成果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

(二)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

地域性指依据一国法律所取得知识产权仅在该国范围内有效,在其他国家不发生效力。

就此而言,知识产权有别于有别于财产权。

(三)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

智力成果可以同时为多个主体所使用,因此大多数的知识产权具有法律授予的独占权,它的排他性使对同一项智力成果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人。

(四)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

知识产权没有形体,不占有空间,难以实际控制。

因此,虽然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并不意味着每个公民对自己头脑中的知识和聪明才智享有民事权利。

法律仅承认该种民事权利的客体是智力成果,而非智力本身。

因而,知识产权的承认与保护通常需要法律上的直接具体的规定。

(五)知识产权的客体属无形财产。

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客体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

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和特征,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相区别的最根本的标志。

与所有权的区别: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

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概念和起源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简称IP,指的是人们在创造中产生的智力成果所带来的法律保护。

它涵盖了各种创造性的成果,如发明、文学、艺术作品、商标、专利、版权等。

知识产权的保护旨在鼓励和保护人们的创造性思维,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的概念并非现代社会才出现,它可以追溯到古代文明起源。

在古代,人们已经开始理解和尊重智力创造,有关知识和技术的传承也始终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

随着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兴起,知识产权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国家和国际社会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保护知识产权。

法律特征1. 独占性:知识产权给予持有者在一定期限内对其成果享有独占的权利。

例如,专利权持有者可以防止他人在专利保护范围内制造、使用、销售他们的发明,版权持有者可以控制对其作品的复制和传播。

2. 有限期限: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一旦过期,知识产权将成为公共资源,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这是为了平衡知识产权保护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关系。

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期限不同,以适应不同的创造性需求和创新速度。

3. 可转让性和分割性:知识产权是可以转让和分割的。

持有人可以将其知识产权出售或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经济利益。

这种转让和分割使得市场流通更加灵活,促进了知识产权的价值实现。

4. 国际保护:知识产权不仅在国内得到保护,也在国际上得到了广泛的保护。

通过国际组织和协定,各国之间建立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机制,以促进知识的跨国交流与合作。

5. 利益平衡:尽管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创新和创造至关重要,但它也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和制约。

法律对知识产权的滥用进行了限制,以保护公众利益和竞争的原则。

例如,反垄断法、反垄断管制和合理使用原则的确立,以确保知识产权的合理和公平应用。

总结知识产权作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其概念和法律特征有着深远的影响。

知识产权的保护鼓励和激励了人们的创新和创造力,推动了科技进步和经济繁荣。

知识产权法重点整理

知识产权法重点整理

知识产权法重点整理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支配特定的蕴涵人的创造力并具有一定价值的信息,享受其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其他科技成果权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以特定的信息为保护对象2.知识产权具有法定性知识产权的种类、内容、取得和变动方式等都须依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3.知识产权是对世权、支配权知识产权的义务主体是除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人(对世权)知识产权人可根据自己的意志,无须他人行为的介入即可完成对权利的保护对象的支配(支配权)4.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同一信息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同时在不同的国家分别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1)需经批准授权的知识产权,只在批准授权的国家和地区受保护(2)不需经批准授权的知识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只能按该国法律受到保护同一项知识产权可以在受保护的地域范围内分别行使5.知识产权的权项可分别授予多人行使包括不同的权项和相同的权项第四章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第一节侵害知识产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1.停止侵害的构成要件行为人违反法律实施了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而且该侵权仍在继续(唯一条件)该责任形式可以和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并用2.赔偿损失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侵害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2)权利人由财产损失包括既得利益(现有财产)的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3)侵权行为和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生活准则所要求的注意义务3.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责任的构成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侵权行为(2)行为人有过错第二节损害赔偿额的计算1.赔偿原则补偿性赔偿原则2.赔偿额的计算(1)权利人因侵权所受损失(首先考虑)(2)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方才考虑)(3)参照许可使用费确定赔偿额(在专利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方才考虑)(4)法定赔偿额(在专利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在著作权人、商标权人的实际损失和侵权人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方才考虑)对于(1)、(2)的适用次序,商标权人可自由选择第三节临时措施(浏览)1.概念——司法机关在对案件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终局决定之前,因情况紧急而为权利人采取的临时性的救济措施2.特征——情况紧急;临时救济;立即执行3.临时措施的分类(1)以内容为标准a.临时禁令(责令停止有关行为)——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法院依其申请作出的要求该他人不为特定行为的临时性命令b.财产保全——法院依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必要时依职权,对特定财产采取冻结、查封或者扣押等保护措施,从而使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免受难以弥补的损害的临时措施c.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依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临时措施(2)以时间为标准a.诉前临时措施——法院在起诉前即依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而采取的临时措施,包括诉前临时禁令、诉前财产保全和诉前证据保全b.诉中临时措施——法院在诉讼进行中依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而采取的临时措施,包括诉中临时禁令,诉讼财产保全,诉讼证据保全4.诉前临时禁令(1)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侵权行为,可裁定行为人停止正在实施的侵权行为(2)有证据证明他人即将实施侵权行为,可裁定禁止实施侵权行为5.诉前证据保全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法院自接受申请48小时内作出裁定,可责令提供担保,裁定采取的,应立即执行,采取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第四节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期间(1)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2)侵犯著作权或商标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二年2.诉讼时效的起算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时候开始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起诉时侵权行为仍在继续,在权利保护期内,法院应当判决停止侵权行为,损害赔偿额自权利人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3.诉讼时效的效力(1)赔偿损失请求权尽管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届满,但是,只要权利人在知识产权的权利保护期内提起诉讼,有关的损害赔偿额就从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2)停止侵害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不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消灭第六章著作权的保护对象第一节作品的概念(重点掌握独创性)1.概念——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之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2.作品的要件(1)作品必须表达了一定的思想(2)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3)具备独创性也称原创性、初创性,要求作品由作者自己创作,是一种个性的表达其是判断作品是否构成抄袭的重要要件,也是司法实践中认定作品是否受著作权保护的重要依据之一要件在于:①要求作品必须是由作者独立创作而成②要求作品必须体现作者的个性(4)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第二节作品的种类(选择题)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民间文学艺术作品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第三节著作权法不予保护的对象1.政府文件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他方正式译文不受著作权法保护2.时事新闻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的单纯的事实消息。

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和运用知识时所享有的一系列权益,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在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促进创新、鼓励创造力并维护创作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为知识产权提供了一系列的保护和支持,本文将讨论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一、可保护性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之一是可保护性。

知识产权法律确立了权利人在其创造物上享有的权益,并规定了他人未经授权不得侵犯这些权益的禁止行为。

例如,专利法规定了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使得发明人能够享有其发明的独占权。

著作权法保护作者的作品,使得作者能够对其作品享有版权,并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这些法律规定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权利人的权益,确保创作和创新得到公平合理的回报。

二、独占性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其又一个重要特征。

知识产权法律授予权利人对其创造物的独占使用权,确保权利人能够独自享有其知识产权,并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

例如,专利权的授予使得专利持有人能够以其专利技术进行独占经营,从而获得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商标权的独占性则使得品牌所有者能够单独使用和保护其商标,建立品牌形象并保护其商业利益。

独占性使得知识产权具有稳定性和可商业化的特征。

三、国际保护性知识产权法律具有国际保护性,这是其又一个重要特征。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不再局限于国家边界,而是涉及国际合作和国际协定。

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为世界各国提供了一个共同的框架,以确保知识产权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保护,并促进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的自由流动。

该协议规定了各成员国应当采取的最低保护标准,同时也为纠纷解决提供了国际仲裁和监督机制。

国际保护性使得知识产权法律更具权威和有效性。

四、平衡性知识产权法律的平衡性是其又一个重要特征。

知识产权法律旨在保护创造和创新,但同时也要考虑公众利益,如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竞争和知识的自由流通等。

因此,知识产权法律需要在保护权利人权益的同时,平衡各方的利益。

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是什么?知识产权也叫作知识所属权,是指权利人对对自己所创造出来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

一般人们大概知道有知识产权产权的这种说法,但是不知道它的主要的特征是什么?下面,就由律伴小编为大家来带的关于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仅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主要特点⑴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

⑵知识产权具备专有性的特点。

⑶知识产权具备时间性的特点。

⑷知识产权具备地域性的特点。

⑸大部分知识产权的获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标权的获得需要经过登记注册。

专有性即独占性或垄断性;除权利人同意或法律规定外,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享有或使用该项权利。

这表明权利人独占或垄断的专有权利受严格保护,不受他人侵犯。

只有通过“强制许可”,“征用”等法律程序,才能变更权利人的专有权。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人的智力成果,既不是人身或人格,也不是外界的有体物或无体物,所以既不能属于人格权也不属于财产权。

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是一个完整的权利,只是作为权利内容的利益兼具经济性与非经济性,因此也不能把知识产权说成是两类权利的结合。

例如说著作权是著作人身权(或著作人格权、或精神权利)与著作财产权的结合,是不对的。

知识产权是一种内容较为复杂(多种权能),具经济的和非经济的两方面性质的权利。

因而,知识产权应该与人格权、财产权并立而自成一类。

地域性即只在所确认和保护的地域内有效;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经一国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知识产权既具有地域性,在一定条件下又具有国际性。

时间性即只在规定期限保护。

即法律对各项权利的保护,都规定有一定的有效期,各国法律对保护期限的长短可能一致,也可能不完全相同,只有参加国际协定或进行国际申请时,才对某项权利有统一的保护期限。

属于绝对权在某些方面类似于物权中的所有权,例如是对客体为直接支配的权利,可以使用、收益、处分以及为他种支配(但不发生占有问题);具有排他性;具有移转性(包括继承)等。

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1、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答: (1)知识产权的法律确认性;(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3)知识产权的地域性;(4)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2、简述《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答:《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应当包括:(l)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类在一切领域内的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享有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商号及其他商业标记的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其他--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

3、简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界定的知识产权范围。

答: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所划出的范围是:(1)版权与邻接权;(2)商标权;(3)地理标志权;(4)工业品外观设计权;(5)专利权;(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7)未公开的信息专有权。

4、简述中国己经参加的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

答:(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3)《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4)《关于集成电路知识产权保护条约》(5)《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6)《世界版权公约》(7)《保护录音制品制作者防止未经许可复制日内瓦公约》(8)《专利合作条约》(9)《为商标注册目的而使用的商品与服务的国际分类协定》(10)《专利国际分类协定》(1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5、简述中国己经制定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4)《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7)《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8)《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9)《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0)《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1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6、简述知识产权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的4个基本特征

知识产权的4个基本特征

知识产权的4个基本特征知识产权的4个基本特征1. 引言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创造作品或者发明新技术的过程中所获得的法律保护。

它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创新、保护创意、鼓励投资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知识产权的四个基本特征,并对每个特征进行细化阐述。

2. 可保护性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个基本特征是“可保护性”。

这意味着者或发明家可以通过一些法律措施来保护他们的作品或发明。

常见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版权、商标和工业设计等。

这些法律措施确保者和发明家能够享有他们创造的作品或发明的专有权,并有权利阻止他人未经许可进行使用或复制。

2.1 专利保护专利是指对新发明、新设计或新的商业方法的一种法律保护。

它授予发明者独享权利,在一定时间内阻止他人使用、制造、销售或借鉴该发明。

专利保护促使发明者投资风险和时间,鼓励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

2.2 版权保护版权保护的对象涵盖文学、音乐、艺术作品等各种。

版权授予者对其作品的独家使用权,包括复制、分发、展示和修改等权利。

版权保护鼓励艺术家和者新作品,并确保他们能够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2.3 商标保护商标是用于区分一种产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

商标保护确保商家能够独占地使用其商标,防止他人使用相似或相同的商标进行混淆。

商标保护企业建立品牌形象,传递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价值。

2.4 工业设计保护工业设计是指产品或物品的外观形状、图案及其组合等方面的创新设计。

工业设计保护确保设计师对其的外观设计享有独家权利,防止他人未经许可对设计进行复制或模仿。

工业设计保护鼓励创新设计,推动产品的外观美观和功能性的改进。

3. 不可剥夺性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二个基本特征是“不可剥夺性”。

这意味着一旦知识产权被授予,它们不能够被剥夺或侵犯。

知识产权的持有人有权采取法律行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通过起诉盗版或侵权行为来追究责任并获得赔偿。

3.1 盗版和侵权盗版是指未经版权拥有者许可而制作、复制、销售或分发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行为。

知识产权的特征主要有什么

知识产权的特征主要有什么

知识产权的特征主要有什么知识产权是指对创造性的智力成果的法律保护,它是现代社会对知识创造者的激励与保护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创新和发展的基石。

知识产权的特征主要包括独立性、有限性、保护性和可变性。

首先,知识产权的独立性是指各种知识产权之间具有自主性和相互独立性。

比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各种知识产权是独立存在的,它们分别保护不同的创造性智力成果,有各自独立的法律规定与保护范围。

其次,知识产权的有限性表现在时间上的限制。

一般来说,各种知识产权都有一定的保护期限,比如专利权一般保护20年,著作权保护期则根据国家不同而有所差异。

这种有限性的设定,既能保护知识创造者的利益,也能促使更多的人积极创新。

第三,知识产权的保护性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创造性智力成果的特定权利进行保护。

比如,发明者可以对其发明申请专利,拥有独占使用权,其他人未经授权不得侵犯;作者可以享有著作权,有权对其作品进行使用、复制、发表等。

这种保护性的特征,保障了知识创造者的权益,激励了更多人积极创新和创作。

最后,知识产权的可变性指的是由于科技发展和社会变迁的影响,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和保护范围会随之发生变化。

例如,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数字版权成为一个新的热点问题,如何保护数字作品的著作权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讨论议题。

随着科技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可变性将伴随着人类的创新活动而持续变化。

总之,知识产权的特征主要包括独立性、有限性、保护性和可变性。

这些特征旨在激励和保护知识创造者,促进创新和发展。

在知识经济时代,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不仅能够鼓励创新,还能够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因此,各国政府需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使知识创造者受到公平、合理的回报,推动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汇总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汇总

一.知识产权法的特征1.专有性,知识产权法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

2.地域性。

效力限于本国境内。

3.时间性。

知识产权仅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有效期限,这个权利自行消灭,相关的知识产品就变成全社会的财富,归全人类共同使用。

知识产品的概念和基本特点知识产品是指依靠知识而产生出的成果,例如商标、专利、版权等等。

具有文学艺术创作,发明创造,以及经营标志等多种形式。

创造性。

即商标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2.非物质性。

知识产品是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虽具有内在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

3.公开性。

知识产品必须向社会公开公布,让公众知悉。

是知识产品所有人取得知识产权的前提。

4.社会性。

从产生来说,一项知识产品,是人类智力劳动的结晶。

并且可以同时为若干主体所占有利用。

从归属看,知识产品既是创造个人的精神财富,也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

著作人身权内容和保护期限内容:1.发表权。

是指作者决定将作品公之于众的权利。

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没有明确表示不发表的,在作者死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受馈赠的,由作品原件所有人行使。

署名权。

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修改权。

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力。

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使作品不收歪曲,篡改的权利。

保护期限:1.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限: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发表权的保护期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是作者死后50年的12月1日。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合作作品的著作财产权人的保护期,截止于最后死亡作者第50年的12月31日。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馈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对软件享有著作权的,保护期为自然人的终生至其死亡后50年的12月31日。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50年,从作品首次发表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一旦确定,适用著作权法的一般规定保护。

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的特征知识产权是指由人的智力创造的具有独创性、实用性和新颖性的成果所享有的法律权利。

它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支撑,具有以下特征:1. 独占性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指知识产权持有人对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享有排他的使用权,其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得使用或复制该知识产权。

这种独占性使得知识产权持有人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创造,为自己带来经济利益。

独占性也促进了创新和发明的产生,因为创作者能够获得回报,有更大的动力进行创造和创新。

2. 被法律保护知识产权被法律所保护,确保知识产权持有人能够依法行使其权利,并对侵权行为进行追究和维权。

各国家和地区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对各类知识产权进行维护和保护。

知识产权被视为一种私有财产,知识产权持有人享有与其他财产相同的权利,包括出售、转让、授权和许可等权益。

3. 非物质性与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权是一种非物质性的财产。

它是由人的智力创造出的成果,不具有直接的物质形态。

知识产权可以是发明、创作、商标、专利、版权等,这些都是对知识的抽象和概念的界定,而不是具体的实物。

这使得知识产权的价值更加抽象和难以衡量,但也使得知识产权难以被窃取和破坏。

4. 可分割性知识产权具有一定的可分割性,即知识产权可以分割为不同的权利进行授权和许可。

例如,专利权可以分割为制造、销售、使用等不同的权利进行授予,版权可以分割为复制、发行、表演、放映等不同的权利进行分配。

这种可分割性使得知识产权的利益能够更加灵活地进行管理和运用。

5. 有时限性知识产权的保护通常是有时限的,不同的知识产权享受的保护期限有所不同。

例如,专利权的保护期限通常为20年,版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70年。

这种有时限性的保护可以保证知识产权持有人在一定期间内享有独家权利,也鼓励其他人在保护期满后进行创造和创新。

,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性、被法律保护、非物质性、可分割性和有时限性等特征。

这些特征使得知识产权在创新和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于推动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知识产权的基本定义和特征

知识产权的基本定义和特征

知识产权的基本定义和特征一、概念定义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IP)是指对人类智力活动创造的、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及工业可应用性的作品所享有的法律权利。

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它授予持有者对知识产权所保护的作品享有排他性的使用和支配权利。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1. 非物质性:知识产权所保护的作品不是有形的物品,而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例如专利、商标等。

2. 独享性:知识产权是一种独占性质的权利,一旦获得知识产权,就可以独自享有知识产权所保护的作品的使用权、转让权、许可权等,其他人未经授权不能侵犯持有人的权利。

3. 时限性:知识产权并非永久享有。

根据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其保护期限也不同,例如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

4. 地域性: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具有地域性,即在某个国家或者地区取得的知识产权,其保护仅限于该国或者地区。

5. 可让与性:知识产权是一种可以转让的权利,持有人可以将其知识产权转让给其他人。

三、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1. 知识产权:指对人类智力活动创造的、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及工业可应用性的作品所享有的法律权利。

2. 作品:指各种具有表现形式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图形、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

3. 独享性:知识产权是一种独占性质的权利,获得知识产权后可独自享有其权利。

4. 地域性: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具有地域性,即在某个国家或者地区取得的知识产权,其保护仅限于该国或者地区。

5. 可让与性:知识产权是一种可以转让的权利,持有人可以将其知识产权转让给其他人。

6. 商标:指用于商品上的特定标志,代表商品的商誉和品质。

7. 专利:指对于发明创造而授予的排他性权利。

8. 著作权:指对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中创造的作品所享有的权利。

9. 保护期限: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期限不同,例如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

四、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制定于1990年,旨在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具有的特征

知识产权具有的特征

知识产权具有的特征知识产权具有的特征知识产权是指个人或者组织在科学、文学、艺术、工业或者商业活动中所创造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具有以下特征:一、独占性知识产权的独占性是指知识产权拥有者对其所享有的权利具有排他性,其他人无权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创造、出版、销售兴许可他人使用该知识产权。

这种独占性能够鼓励创新与创造,保护创新者的利益,推动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二、权利的持续性知识产权的权利持续存在一定的时限,可以根据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时间期限不同。

例如,专利权保护期普通为20年,商标权的保护期可以无限期延续。

三、可转让性知识产权具有可转让性,即知识产权拥有者可以将其拥有的权利出售、许可或者转让给其他人。

转让知识产权可以通过合同、许可协议或者转让文件来实现,转让方通过许可或者转让获取经济利益,同时可以促进知识的交流、分享与创新。

四、地域性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普通只在特定的国家或者地区有效。

当知识产权在一个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保护后,持有者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需要申请保护。

国际间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通过国际公约和协议进行,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专利合作条约(PCT)和马德里协定。

五、法律保护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国家通过法律、法规和条约来规定知识产权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的法律责任。

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商业秘密法等。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可以通过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护权利。

六、促进经济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促进创新与技术进步,推动经济的发展。

知识产权制度通过激励个人或者组织投入更多的创造性劳动来产生知识产权,并保护他们对其创造的成果享有经济利益。

知识产权不仅可以保护创新者的权益,还可以促进技术的流转、引导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和提升国际竞争力。

以上是对知识产权具有的特征的详细介绍。

了解这些特征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知识产权保护。

附件列表:1.《专利申请书范本》2.《商标注册指南》3.《著作权登记申请表》4.《商业秘密保护协议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专利权:指专利拥有者在特定领域内享有的排他性权利,使其可以防止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创造、使用或者销售该项发明。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1) 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第一,独占性,即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

第二,排他性,即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2)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3)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狭义的知识产权制度,即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法,包括著作权(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分为两个类别:文学产权和工业产权。

广义的知识产权制度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知识产权制度体系由下列权利构成:(1) 文学产权。

在立法文件中文学产权指称著作权以及邻接权,广义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

(2)工业产权。

根据《巴黎公约》及其相关公约的规定,工业产权范畴主要指专利权(含外观设计权)、商标权、商号权、地理标志权、反不正当竞争权。

(3)知识财产专有权。

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植物新品种权;二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三是商业秘密权。

以上权利即是创造性成果权与经营性标记权。

(4) 商誉权。

(5) 信用权。

(6) 商品化(形象)权。

以上即是经营性资信权。

定义: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英国于1709年颁布的《安娜女王法令》首开世界著作权成文法之先河。

(一)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1. 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而所有权的客体是有形物体。

2. 著作权对象利用的特殊性。

所有权只能对有形物体进行物质上的利用,而作品则具有上演、广播、发行等特殊利用方式。

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是什么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法律概念,它涉及到个人和企业的创新成果,并保护这些成果免受他人的非法利用。

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体现了对知识的保护和利用,下面将从不同的角度来论述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性质1. 专有性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即一旦某项创作或发明被授予知识产权保护,就有权利的拥有者对其拥有独有的权益和权力。

这意味着其他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能使用或复制该创作或发明,保护创新者的利益。

2. 可转让性知识产权具有可转让性,即知识产权可以通过转让、许可、出售等方式从一个权利人转移到另一个权利人。

这使得创新者可以将自己的创造用于商业目的,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

3. 有限性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有限的,即在一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才受到法律的保护。

这是为了保护公众利益和鼓励创新,防止知识产权的滥用和垄断。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1. 多样性知识产权的范围很广,包括专利、商标、版权、软件、音乐、文学作品等各种形式的创新成果。

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具有不同的保护标准和要求,以适应不同领域的创新。

2. 国际性知识产权的保护涉及到国际性的法律规定和协议。

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设立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等国际协议的签署,为知识产权的跨国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

3. 创新驱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是为了鼓励创新。

创新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动力,而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为创新者提供必要的奖励和回报,激励他们继续进行创新活动。

4. 利益平衡知识产权不仅保护创新者的利益,还考虑到公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福祉。

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中,需要平衡创新者的权益和公众的合理利益,以推动社会的持续发展。

5. 法律保护知识产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侵犯知识产权将承担法律责任。

通过法律手段的保护,可以有效维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性和权益的完整性。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的性质和特征是多样的、有限的,具有专有性和可转让性。

它是创新驱动的,涉及到国际性的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独占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他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

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既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时间性: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超过有效期限,这一权利自行消失,成为社会共同财富。

2、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知识产品)的非物质性:知识产品与物质产品的不同,他是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虽具有内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

非物质性是知识产品区别与有形财产所有权客体的主要特征。

所谓非物质性,即使只是产品的存在不具有一定的形态(固态、液态、气态等),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控制,而是表现为认识和利用。

3、著作权侵权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侵犯著作权或相关权的行为;即未经著作权人或者相关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其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法律有规定的除外。

特征:(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侵犯了著作人的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著作权有关权利。

(2)行为的违法性(3)行为的作为性(4)行为的多样性:发表权、改编权、获得报酬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分类:(1)直接侵权:行为人针对版权作品所实施的行为直接侵犯了被实施对象的著作权。

(2)间接侵权:行为人的行为本身并不一定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但却可能促成了第三人所为侵权行为的发生,或者使第三人所为的侵权行为得以继续完成。

4、著作署名权侵权(姓名权、署名权、身份权)5、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1、取得方式不同:著作权一般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无须登记注册。

专利权需要申请审查是否具有可专利性。

2、保护期限不同:著作人身权里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都不受限制,而人身权里的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相同,即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50年。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分别为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知识产权具有几种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具有几种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具有几种法律特征知识产权是指个人或者团体通过创造性劳动获得的智力成果的法律保护。

它可以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并具有多种法律特征,包括:专有性、地域性、时间限制性和可转让性。

在本中,我们将详细介绍知识产权的各种法律特征,并提供相关的附件、法律名词及其注释,以提供参考和引导。

一、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特征知识产权是特定个体或者团体创造的智力成果,因此具有专有性特征。

这意味着知识产权的持有人拥有对其作品的独占使用权和经济权益,其他个体或者团体则需要获得持有人的许可或者授权才干使用这些作品。

专有性特征保护了知识产权持有人的成果,鼓励创新并推动社会进步。

1.版权的专有性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用于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原创性。

版权持有人拥有将作品复制、发行、展示、表演、放映、广播、信息传输等权益,其他人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这些作品。

2.专利的专有性专利是知识产权的另一种形式,用于保护发明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专利持有人拥有独家的权利,在专利权有效期内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创造、使用、销售、进口该专利所涉及的产品或者方法。

3.商标的专有性商标是用于标识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标志,具有特定的识别和区分作用。

商标持有人拥有该标志的独占使用权,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以避免造成混淆和误导消费者。

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通常与地理区域有关,具有地域性特征。

普通来说,每一个国家或者地区都有独立的知识产权法律和制度,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受限于相应的国际协定和国内法规。

1.版权的地域性版权保护在国际上通常依据国籍原则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公约进行。

根据国籍原则,通常将作者的国籍作为适合法律的依据。

而WIPO则制定了《版权法》等公约,以促进版权的国际保护和合作。

2.专利的地域性专利的保护范围通常限于专利申请所在的国家或者地区。

虽然国际上有一些协定和组织,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欧洲专利组织,用于简化和统一专利的申请和保护程序,但专利权的保护仍然是地域性的。

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及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及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及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及法律特征
1.概述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包括了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法律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创造性
的智力产权,以鼓励创新和促进经济发展。

2.版权
版权是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独占权,包括文字、音乐、电影、软件等等。

版权法律的特征包括保护创作者的原创性、表达
形式和经济利益,并限制他人对作品的复制和传播。

3.商标权
商标是指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志。

商标权保护商标的独占
使用权,以防止他人误用或盗用商标并导致混淆。

商标法律的特征
包括商标的可注册性、专有性和权益的保护。

4.专利权
专利是指对发明的独占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
观设计专利。

专利法律的特征包括对发明的新颖性、非显性和实用
性的要求,以及专利权的独占性和保护期限。

5.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指对商业信息的保密,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泄漏。

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包括商业信息的保密性、商业价值和非公开性,并限制他人获取和使用商业秘密。

6.本文涉及附件:________
●附件1:________知识产权法律相关案例分析
●附件2:________知识产权保护手册
7.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
●版权:________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独占权。

●商标权:________指对商标的独占使用权。

●专利权:________指对发明的独占权。

●商业秘密:________指对商业信息的保密。

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Just because I wanted to survive, I started to learn and understand to let go.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是什么1、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2、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一、知识产权的主要特征是什么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具有三种最明显的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即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力、多边协定外,依一国法律取得的权利只能在该国境内有效,受该国法律保护。

2、知识产权的独占性,即只有权利人才能享有,他人不经权利人许可不得行使其权利。

3、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各国法律对知识产权分别规定了一定期限,期满后则权利自动终止。

二、知识产权包括哪些1、著作权和邻接权。

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相关主体依法对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邻接权在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专利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3、商标权,即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

4、商业秘密权,即民事主体对属于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5、植物新品种权,即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的专有权。

7、商号权,即商事主体对商号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依法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对于科技成果奖励权、地理标志权、域名权、反不正当竞争权、数据库特别权利、商品化权等能否成为独立的知识产权,在理论界存在较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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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独占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他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

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既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时间性: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超过有效期限,这一权利自行消失,成为社会共同财富。

2、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知识产品)的非物质性:知识产品与物质产品的不同,他是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虽具有内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

非物质性是知识产品区别与有形财产所有权客体的主要特征。

所谓非物质性,即使只是产品的存在不具有一定的形态(固态、液态、气态等),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控制,而是表现为认识和利用。

3、著作权侵权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侵犯著作权或相关权的行为;即未经著作权人或者相关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其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法律有规定的除外。

特征:(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侵犯了著作人的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著作权有关权利。

(2)行为的违法性(3)行为的作为性(4)行为的多样性:发表权、改编权、获得报酬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分类:(1)直接侵权:行为人针对版权作品所实施的行为直接侵犯了被实施对象的著作权。

(2)间接侵权:行为人的行为本身并不一定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但却可能促成了第三人所为侵权行为的发生,或者使第三人所为的侵权行为得以继续完成。

4、著作署名权侵权(姓名权、署名权、身份权)5、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1、取得方式不同:著作权一般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无须登记注册。

专利权需要申请审查是否具有可专利性。

2、保护期限不同:著作人身权里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都不受限制,而人身权里的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相同,即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50年。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分别为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3、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方面。

专利权包括实施权、许可他人实施权、转让权等财产权,不包括人身权。

4、保护的对象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

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比如电视机的发明、灯泡的制造方法、可口可乐瓶子独特的外观设计等。

5、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

由保护对象所决定,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两部主题内容相同的作品,只要这些作品具有独创性;但专利权不会保护主题内容相同的两个发明创造,例如,甲发明了电视机,并申请了专利,乙就不能再申请这一专利。

6、著作权的内容:(具体权项写三四个即可)1、著作人身权:是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非财产性权利。

特征:无期限性、不可分离性、不可剥夺性。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2、著作财产权: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利用或者许可他人利用其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其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3、著作权保护期(1)著作人身权保护期:著作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终生享有。

(2)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死亡后五十年的12月31;合作作品则是最后生存者死后五十年;7、著作权的合理使用1、定义: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2、合理使用成立的条件:(1)使用的目的是非营利性的。

(2)版权作品的性质:被合理使用的作品,应当是已发表作品。

另外,由于发表权是作者人格权,只有作者有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合理使用这样的,就有可能侵犯发表权。

(3)使用者所使用的部分占版权作品的数量和实质性:(适当理解)某些情况下,使用者可以对版权作品的整体进行复制,如小说创作者在其创作的长篇小说中全部引用了一首五言律诗。

在另一些情况下,使用者只能引用版权作品的小部分,并不得引用版权作品的实质部分,如音乐作品创作者在创作音乐作品时,引用他人受保护的音乐作品时,不能引用太多的音节,更不得引用其中的实质部分。

(4)使用权的效果不得影响版权作品的潜在市场和价值。

8、职务发明创造、非职务发明创造概念: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又称“雇员发明”,即申请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所在单位而不属于发明人的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创造:是在本职工作或者单位交付工作的工作之外,完全依靠自己的物质技术条件作出的发明创造。

区别: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其余都为非职务发明。

另外,职务发明创造的作品专利权属于公司,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作品专利权属于个人。

(除非合同规定权利归属为发明人)9、专利权无效宣告1、定义: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无效宣告请求人的资格没有限制,请求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但一般一份请求中只能有一个请求人。

2、程序:请求人提出专利无效请求(填写无效请求书、缴纳无效宣告请求费)——无效审理过程——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无效决定3、效力: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审理决定的效力: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对在宣告专利权无效前:(1)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的判决、裁定(2)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专利侵权处理决定(3)已履行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一般情况下不返还费用。

(但是,对有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情形,应返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

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补偿。

)10、专利优先使用权所谓专利权的在先使用权,是指行为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其行为按照专利法规定不视为侵权。

行为人援用在先使用权抗辩应当符合如下条件:(1)行为人必须由实施或准备相同专利技术的行为,即已经开始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使用与专利方法相同的方法,或者为上述制造或使用而做好了必要的准备。

(2)上述制造、使用行为或为制造使用行为所做的准备工作必须是在该专利的申请日之前已经进行,并且应当一直延续到申请日后。

如果在申请日前虽然已经制造、使用或为制造使用进行准备,但在申请日前已经停止上述行为的,仍不能以此作为在先使用抗辩理由;(3)实施应当仅限于原来的规模。

在先使用人在原来的规模范围内继续制造或使用专利所保护的产品或方法,不视为侵权。

超出原来范围实施专利的,超出的部分视为侵权。

11、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新颖性1、新颖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不丧失新颖性的例外:(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发明创造,在展出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专利的,不丧失新颖性。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发明创造,在发表后6个月内申请专利的,不丧失新颖性。

(3)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发明创造内容的,申请人于泄露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专利仍可认为不丧失新颖性。

12、专利保护的排除客体(适当拓展)1、“公共秩序”问题: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因为这些发明创造对社会没有进步作用,违背专利法的宗旨,有些甚至属于犯罪工具,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构成重大威胁。

)2、不属于发明创造的项目:有些科研成果,不是技术方案,不属于专利法所说的发明创造,它们一般不具备创造性或实用性。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3、某些特定技术领域的发明:(1)食品、饮料和调味品的发明。

(2)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

(3)动植物品种。

(4)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13、注册商标转让1、定义:商标权的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有。

2、限制:(1)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2)联合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3)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

(4)受让人有保证注册商标商品质量的义务。

14、商标获得显著性,及商标申请、复审商标获得显著性或称“第二含义”,意指一个缺乏固有显著性的标志通过长期连续使用而产生新的含义,具备辨识商品的能力时,该商标即被视为具有了显著特征。

商标申请:申请在先原则;申请补正(申请文件中非实质性问题);申请退回(未按规定填写或手续不齐备,申请日期不予以保留);复审:商标申请在公告异议程序时被提出异议,商标局对此作出裁定,对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30日内向商标评级委员会申请复审。

还不服,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册商标的注销:15、注册商标的注销定义:因法定事由的发生,注册商标所有人丧失其对注册商标的权利。

注册商标因注销、撤销、无效程序而终止。

(1)因注销而终止:指注销指商标局对注册商标所有人自愿放弃或因故不能使用注册商标的事实予以确认。

包括以下三种情况:未申请续展申请、自动放弃、主体消亡。

(2)因撤销而终止:指因商标注册人违反注册商标使用的规定而导致其商标权消灭。

包括以下三种情况:违法使用注册商标、连续不使用、商品质量低劣(3)因无效而终止:指商标本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的,通过无效程序使商标权归于消灭。

包括以下四种原因:注册商标含有禁止使用的标志、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与在先权利冲突、损害驰名商标。

16、注册商标权无效1、定义:指商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的,依法定程序使其商标权恢复到未产生的状态。

2、效力(商标权无效的后果):被依法撤销的不当注册商标,其商标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自商标注册之日起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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