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处相关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依照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医疗废物处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医疗废物处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行政第一把手为责任区域的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医疗废物的监督管理1、严格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
2、医疗废物运送,坚持服务流程,严防遗撒。
3、收集医疗废物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4、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管理达标。
5、医疗废物交接手续齐备。
6、院感办对全院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7、医疗废物暂存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三、医疗废物管理措施1、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医疗废物桶必须有盖。
2、各临床科室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要求分类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
对于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输液瓶、输液软袋、各种抗生素的废弃瓶、小药瓶及塑料外包装;非传染性疾病病人的尿不湿、卫生巾、一次性尿垫等物品,不属于感染性废物,可作为生活废物放入黑色垃圾袋。
感染性疾病病人所产生废物均按医疗废物处置。
3、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及时更换。
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负责废物袋的封扎和标识。
医疗废物袋标识清楚、包装袋上须注明科室、日期、重量,封口符合要求,医疗废物要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密闭运输。
4、产生医疗废物的临床科室必须由护士与运送收集医疗废物的人员每天进行交接登记,填写《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册》并双人签字,资料保存至少3年。
5、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防护措施,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指定路线运送到医院的暂存场所。
对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清洁和消毒。
6、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防潮、防湿、防四害、防渗漏。
7、禁止任何科室、个人转让和买卖医疗废物。
8、各类人员在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医疗废物的过程中,必须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旦发生刺伤、擦伤等意外事故时,按暴露后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范文医疗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化学性、毒性、放射性等特性的废弃物。
为了保护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份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暂存和合理处理。
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
二、管理要求1.医疗废物暂存间应设在相对独立的区域,与其他区域有明确的隔离措施,以防止交叉感染和污染扩散。
2.医疗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废物的性质和处理方式进行划分,设置相应的标识,并做好防止误放的措施。
3.医疗废物暂存间应设置稳定的环境控制设备,包括温湿度控制、通风换气和消毒设施,以确保废物不会产生污染和变质。
4.医疗废物暂存间应配置足够的废物容器,并根据废物产生量进行及时更换和清理,防止废物溢出和滋生细菌。
5.医疗废物暂存间应设有封存区,对已满的废物容器进行密封和标识,并做好记录,以便后续处理和追溯。
6.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加强巡查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废物泄漏、异味和其他异常情况,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
三、操作规范1.进入医疗废物暂存间的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和防护服等,并进行必要的消毒。
2.进入不同类型废物暂存间的人员要进行分类指导,确保废物正确投放,防止交叉污染。
3.废物容器应随时保持封闭状态,废物投放完毕后必须紧闭容器盖,以免废物外泄和臭气传播。
4.废物暂存间内不得随意堆放其他物品,保持清洁整齐,防止废物混杂和滋生细菌。
5.发生废物泄漏等急需处置的情况,应立即向相关人员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清理,以防止进一步扩散。
四、安全管理1.医疗废物暂存间应设置监控设备,进行24小时监控,及时发现任何异常情况。
2.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制定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明确相关责任人和处置流程,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废物。
3.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消毒,记录检查结果和消毒记录,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暂时储存地点、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工作制度1、各科室在放置医疗废物收集桶的地点应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使用有盖容器,并按分类贴有标识。
2、医疗废物应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黄色垃圾袋上注明。
3、病房由护士长负责,门诊、辅助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并制定本部门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或流程。
4、损伤性废物应直接放入利器收集盒;其它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
5、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6、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黄色垃圾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7、运出科室的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密封不严、容器破损等情况应立即重新封装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
8、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
黄色垃圾袋、利器盒外表面应有标识,标识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9、医疗废物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严禁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0、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
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11、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12、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工作人员衣帽整洁,接触血液、体液和被污染的医疗废物前后均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擦手。
13、医疗废物的收集桶应每日清扫,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齐。
14、医疗废物由专人每日2次到各科室统一收集。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工作制度1、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护目镜等)后方可进入工作场地,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类收集,和接收产生地的医疗废物交接时要过秤,按科室逐类登记,并分类封扎,挂放警示标识。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4篇)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暂存与管理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以下是一个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的草案,供参考: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医疗废物的暂存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员工和环境的安全,实现对医疗废物的有效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涉及医疗废物暂存的部门和人员。
三、责任部门1. 医疗机构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制定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2. 各科室负责将医疗废物暂存至指定暂存区域,并按规定分类存放;3. 医疗机构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的监督检查;4. 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
四、暂存操作要求1. 所有医疗废物暂存区域应设有醒目的标识牌,明确标注医疗废物的种类和存放要求;2. 医疗废物暂存区域应清洁整齐,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排水条件;3. 医疗废物应按照类别进行分类暂存,禁止混放不同类别的废物;4. 医疗废物应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进行暂存,容器应具备耐腐蚀性、密封性和易清洗的特点;5. 医疗废物暂存容器应定期清理和更换,同时保持废物容器的完好无损;6. 医疗废物暂存区域应定期消毒,确保无病原微生物滋生。
五、员工培训与监督1. 各科室应对负责医疗废物暂存的员工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医疗废物的分类、暂存和处置要求;2. 监督人员应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记录相关情况;3. 对于违反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的员工,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应急处理1. 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或其他意外情况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置;2. 各科室应配备相应的急救设施和器材,以确保员工和患者的人身安全。
七、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疗机构环境保护部门所有。
凡违反本制度者,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此为草案,具体制度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工作制度(2)是针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暂时性存放和管理的规定,旨在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医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
一、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储存设施、设备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车辆出入。
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医疗废物暂存点,严禁非工作人员接触到医疗废物;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
三、暂存点应张贴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及禁止吸烟、饮食等标识。
四、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存周转箱内,避免阳光直射周转箱,严禁露天或随地存放医疗废物。
五、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六、特殊医疗废物暂存管理
1.感染性和病理性废物装在黄色的防渗漏的专用塑料袋中,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2.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就地进行消毒处理。
七、医疗废物暂时储存设施、设备应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
0.2%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八、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和口罩以及防护手套上岗,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消毒制度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消毒制度
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2、医疗废物及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
3、远离医疗区、人员活动区、生产垃圾存放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出入。
4、设置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5、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职人员管理,防止非管理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6、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防阳光暴晒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配备有暂时贮存废物的周转箱。
7、地面、墙壁应防渗漏和雨水冲刷,便于冲洗消毒,并有上下水系统及紫外线灯管,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存地点、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
8、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垃圾,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的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四篇)
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一、总则医疗废物暂存处是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保证医疗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置,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职责1. 负责医疗废物暂存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2. 监督医疗废物的接收、存放和转运工作,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3. 确保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和修理故障。
4. 负责医疗废物的登记、统计和报告工作。
5. 监督医疗废物的分类、分包、标识等工作。
6. 其他与医疗废物管理相关的工作。
三、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医疗废物暂存处由以下组成部分:1. 负责人:负责整个医疗废物暂存处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其他人员的工作。
2.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接收、存放、分类和转运等工作。
3. 设备维护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维修工作。
四、工作制度1. 接收和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接收和存放医疗废物。
接收时应查验废物包装和标识符合规定,并及时登记记录。
2. 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分包: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将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并进行分包处理。
3. 医疗废物的标识和标注: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将医疗废物的容器进行正确标识和标注,包括废物的名称、类别、数量、来源、存储时间等信息。
4. 定期清理和消毒:医疗废物暂存处应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保持干净整洁,消除污染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5. 设备和设施的维护:设备维护人员应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处的设备和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6. 工作记录和报告: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医疗废物的接收、暂存、转运等情况,并定期向上级报告。
7. 技术培训和演练: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和演练,提升专业水平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五、工作安全1.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工作安全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2. 对于有化学、辐射、细菌等特殊性质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医疗垃圾暂存处管理制度
医疗垃圾暂存处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于每天下午五点前对所产生的医疗垃圾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后由专人负责用专用污桶运送至我院医疗垃圾暂存处,分类存放。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袋进行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实、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遗撒。
三、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存放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放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发现不按规定处理医疗垃圾者对科室及当事人分别处以30—200元的罚款。
四、医疗废物日产日清,各科室在与统一收集运送人员交接医疗废物时必须填写“医疗机构内部医疗废物处置运送交接单”,此单一式两联,科室留存一联以被查验。
供应室护士负责移交医院垃圾处理站的回收车统一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登记转移单,所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五、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自身防护,运送工具每日清洗、消毒。
医疗废物移交出去后,应当对暂存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聊城市手足外科医院
2012年1月15号。
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5篇)
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废物暂存站的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废物暂存站是指用于临时存放医疗废物的设施,主要包括固体废物暂存区、液体废物暂存区和其他特殊废物暂存区。
第三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存放、运输等环节的安全可控。
第四条医疗废物暂存站的管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医疗废物管理资质,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具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包括固体废物暂存区的货架、围栏、消防设施等,液体废物暂存区的集装桶、密闭容器等。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包装第六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和处理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和包装。
第七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设置相应的标识和标牌,包括“医疗废物暂存站”、“禁止投放非医疗废物”、“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
第八条应急救援设施必须与医疗废物的暂存区域相对应,设置灭火器、应急照明设备等。
第九条医疗废物应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分类和包装,包括医疗器械残余、注射器、药品包装袋、废纸、废塑料等。
第十条医疗废物的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使用密闭容器、符合承载能力、不易破裂等。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暂存和存放第十一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有专门的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的暂存和存放工作,每批次的医疗废物应统一编号并填写登记。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暂存区应保持干燥、通风,并定期消毒清洁,消除异味和细菌。
第十三条固体废物暂存区的货架应按照货物的重量和体积合理摆放,确保安全稳定。
第十四条液体废物暂存区的集装桶应定期检查,发现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更换。
第十五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和检测,包括空气质量、水质污染等。
第十六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建立消防通道,并与周边的消防设施、通道保持畅通。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运输第十七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委托具备医疗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工作。
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管理制度与工作要求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与工作要求一、分类各科室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医疗废物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和药物性废物共五类进行分类。
二、收集各科室应将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分别收集。
生活垃圾收集于内置黑色塑料袋的密闭垃圾桶内;医疗废物按类别分别收集于内置黄色塑料袋的密闭污物桶内;二者不可混合收集。
各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包装物或者容器外应有醒目的标记;(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四)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七)检验科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科室内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一切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均视为感染性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三、运送各科室负责收集医疗废物的人员应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分类包装,并存在固定位置。
医院派出专人每日二次到科室统一收集运送至医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一、引言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有毒性、化学性或其他危害性的废弃物。
其正确管理对于保障医疗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至关重要。
医疗废物暂存间是医疗机构中专门用于暂存医疗废物的场所,其管理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是促使医疗机构实现医疗废物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
二、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定位和职能1. 定位医疗废物暂存间是医疗机构内的一个特殊区域,用于临时存放医疗废物的中转站点。
2. 职能(1)收集和暂存医疗废物,确保废物不会对医疗活动和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划分、分类医疗废物,以便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置。
(3)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运输和处理,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
三、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的要点1. 设立和设置(1)医疗机构应根据生化垃圾产生量和种类,合理规划医疗废物暂存间的设置数量和规模。
(2)医疗废物暂存间应位于医疗机构内疾病传播潜在危险区域以外,不与其他区域直接相通。
(3)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具备必要的防尘、防水、防腐蚀和密闭隔离条件。
2. 设备和器具(1)医疗废物暂存间应配备专用的储存容器、垃圾桶和袋子。
(2)医疗废物暂存间应配备专用的清洗设备,以确保容器、垃圾桶和袋子的清洁和重复使用。
(3)医疗废物暂存间应配备通风设备,以保持空气流通和减少异味。
3. 医疗废物暂存间的操作规程(1)应有专人负责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和操作,确保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
(2)应制定严格的医疗废物暂存间进出管理制度,限制非相关人员的进入,并要求相关人员进入前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医疗废物暂存间中的医疗废物暂存容器和垃圾桶应按规定进行标识和分类,以便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置。
(4)应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其环境卫生和安全。
4. 医疗废物暂存间的检测监控(1)应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环境监测和检测,如气体、液体、微生物等的监测。
(2)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纠正和改进。
医疗废物暂存点管理制度制度牌
医疗废物暂存点管理制度1、医疗废物暂存点为医疗废物专门设立,不得放入生活垃圾或其他废物。
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医疗废物暂存点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4、医疗废物暂存点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5、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医疗废物应分别存放在容具,不得混装,存放设施工具上应有明确的标示。
6、对科室(单位)交来的医疗废物应进行分类称量并登记。
交接双签字,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7、定期检查暂存点医疗废物存放容具,对破损的应及时更换。
8、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暂存点、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试),并作好登记。
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工作职责1、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专职人员应按照工作流程对全院进行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登记工作。
2、在进行以上的处置过程中应做好相应的个人安全防护。
3、医疗废物的专职管理人员应每日从医疗废物的产生地,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流程运送至医院部指定的医疗废物点进行分类贮存。
4、专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点。
5、专职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6、运送医疗废物应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7、每日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8、负责与医院移交医疗废物,完备手续。
9、医院感染科负责指导并检查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制度1、本机构负责人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禁止转让、买卖,流失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指定地点堆放、倾倒医疗废物或;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
医疗废物暂存间规章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间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了保障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和环境卫生,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
第三条医疗废物暂存间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四条医疗废物暂存间应设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正确分类、暂存和处置。
第五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严禁随意倾倒、销毁或私自处理医疗废物。
第二章医疗废物暂存间的设施第六条医疗废物暂存间应设有专用的收集器具和容器,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暂存和输送。
第七条医疗废物暂存间应设有专用的台账和记录簿,详细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数量和处理过程。
第八条医疗废物暂存间应设有专用的消毒设备和防护设施,确保医疗废物的消毒和处理安全。
第三章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第九条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实行“放、存、运、控、处”五个环节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医疗废物的暂存和处理过程。
第十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医疗废物处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人员应每年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操作规范和安全。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医疗废物分类和打包的监督,确保医疗废物的正确处理。
第四章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监督第十三条医疗废物暂存间应接受卫生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暂存间的处理过程应定期进行抽查和复核,确保医疗废物的合规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发现医疗废物暂存间存在违规行为的,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罚则第十六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将依法面对相应的处罚和经济制裁。
第十七条对于因违规行为导致医疗废物暂存间发生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切实加强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和环境卫生。
第二十条对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按规定进行整改。
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模版(二篇)
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提高废物管理效率,维护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安全及卫生环境,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二条医疗废物暂存处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以及协助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废物的运输工作。
第三条医疗废物暂存处负责制定和实施医疗废物的暂存管理制度,监督医疗废物的分类、采集、暂存、标识及处置工作。
第四条医疗废物暂存处负责废物暂存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医疗废物暂存处负责对从各个单位收集来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包装、标识和暂存,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暂存。
第六条医疗废物暂存处负责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的处置操作规程,安全进行废物的暂存工作。
第七条医疗废物暂存处负责相关废物的记录和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数据。
第八条医疗废物暂存处负责定期检查相关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流程如下:1. 接收医疗废物:接收来自各个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检查废物的分类情况,并在废物包装上标识分类信息。
2. 分类包装:根据医疗废物的种类和性质,进行分类包装,确保废物不会互相污染。
3. 暂存管理:将分类包装好的医疗废物暂存到指定位置,并进行合理摆放,确保废物的安全暂存。
4. 废物运输:根据废物的不同种类和性质,按照相关规定将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
5. 记录与报告:对每批次的废物进行记录和统计,并及时上报相关数据。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条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落实相关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暂存。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暂存处应确保暂存场所的通风和卫生条件良好,保持场所的整洁和无异味。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确保废物暂存场所的安全。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暂存处应确保废物暂存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维修和更换设备。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暂存处应加强废物暂存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好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工作,确保设备的卫生状况。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5篇)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一、我院建立的暂时储存点位于单位的后门人流减少处。
二、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储存室内的带盖桶内,不得露天存放。
三、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四、储存室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工人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五、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六、暂存点内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避免阳光直射。
七、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八、室内要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____%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2)是指针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物进行暂时储存和管理的规定和程序。
由于医疗废物涉及一定的危险性和传染性,储存过程需要严格的控制和管理,以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防止对人类和环境造成危害。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1. 废物分类:医疗废物根据特性和危险程度进行分类,常见的分类包括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2. 储存容器:医疗废物必须放入特定的储存容器中,以防止泄露和传播。
储存容器应符合相关标准,如具备防漏、防污染、耐腐蚀等特性。
3. 储存设施:医疗机构应配备专门的储存设施,如储存室、中间搬运站等,以确保废物的安全储存和暂时保存。
4. 标识标记:医疗废物容器应明确的标识和标记,包括废物的分类、处理方式、危险性等信息。
这有助于减少误操作和确保正确的废物处理。
5. 时间限制:医疗废物的储存时间有一定限制,一般不应超过规定的时间。
超过限定时间的废物应尽快进行处理,以避免积存和滋生细菌等问题。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医疗废物的管理水平,减少污染和传染病的风险,保护医护人员和环境的健康。
同时,也有助于合理使用资源和推动废物的回收利用。
因此,医疗机构应积极落实该制度,加强废物管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3)是指医疗机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规范的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暂存,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范文(4篇)
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范文医疗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其中包括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药物废物以及其他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的正确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对于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至关重要。
下面是一个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管理制度的范本,以供参考:一、总则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明确医疗废物收集、转运、暂存的管理要求和责任,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高效处置。
2.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所有生产、使用医疗废物的相关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卫生技术人员等。
3.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是属于本机构管理层的首要责任,同时也要求所有参与医疗废物管理的人员共同遵守。
二、医疗废物分类及收集1.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按照国家标准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包括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药物废物和其他医疗废物。
2.医疗废物收集点要与不同类别的废物分开设置,确保废物的正确分类和收集。
3.设立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容器应标明废物类别、收集点名称和收集日期,并定期对容器进行清洗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转运1.医疗废物转运必须由专业的医疗废物转运单位进行,确保废物的安全运输。
2.转运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进行操作。
3.转运单位必须对转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和卫生条件。
四、医疗废物暂存1.医疗废物暂存点必须位于医疗机构内,远离人员流动区域和生活区域。
2.暂存点必须配备密封的分类储存容器,容器必须密封、防漏、防腐蚀,并标明废物类别和收集日期。
3.暂存点必须定期清理和消毒,确保废物不会引发传染病和环境污染。
五、医疗废物安全处置1.医疗机构必须制定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方案,包括废物的焚烧、埋藏或其他合法的处置方式。
2.医疗机构必须签订与合法医疗废物处理单位的协议,确保废物能够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安全处置。
六、医疗废物管理责任1.医疗机构管理层负有最终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必须确保本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暂存站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卫生,并保护环境、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制定医疗废物暂存站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废物暂存站的运营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废物暂存站是指专门收集、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场所。
第四条医疗废物暂存站的管理应遵循医学伦理、环境保护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
第五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设立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暂存等工作。
第二章医疗废物暂存站的设施与设备第六条医疗废物暂存站的场地应选在通风良好、阳光充足的地方,并与医疗机构有一定的距离。
第七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设立完善的隔离措施,避免医疗废物与正常垃圾混合。
第八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设有卫生间、消毒间、充足的储存空间等基本设施,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
第九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如专用储存容器、防护用具、紧急救护设备等,以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医疗废物的安全暂存。
第三章医疗废物暂存站的管理要求第十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制定详细的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和操作流程。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配备有资质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暂存站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技术培训,掌握正确的处理和暂存方法。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定期进行场地和设备设施的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封装和标识工作,确保其能够准确安全地被运输。
第十五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相关的记录和报表。
第四章医疗废物暂存站的安全与卫生管理第十六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设立专门的卫生保洁岗位,负责场地的卫生和清洁。
第十七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加强医疗废物的消毒处理工作,防止传染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
第十八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制定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药品。
第十九条医疗废物暂存站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确保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5篇)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1、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2、要有严格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做到防鼠、防蚊蝇、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4、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禁止转让和买卖医疗废物。
5、医疗废物分类管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6、专职人员必须按制定时间、路线,并使用专用密闭运输工具,收集、运输医疗废物。
7、从各医疗废物产生点收集回的医疗废物要分类放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8、认真执行登记制度,收集医疗废物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并保存登记资料至少三年。
9、收集的医疗废物不能外流、泄漏、扩散,只能交给指定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焚烧处理。
10、将医疗废物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时,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11、每次收集完毕,在暂存点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先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刷洗,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12、当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及时对贮存点、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先用高压水冲洗,再用1000-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
13、专职人员在收集或运送医疗废物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帽子、一次性手套、穿胶鞋。
接触医疗废物后,脱去手套要按照六步洗手法认真的洗净双手。
14、在工作中要防止被锐器刺伤,一旦发生刺伤要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15、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即可向医疗废物管理办公室及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
16、因管理失误,发生医疗废物丢失、泄漏、扩散,要承担相应责任,并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处理。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范文(二篇)
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范文一、背景和目的医疗废物是指由医疗机构和个体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和危险性的废弃物。
在医疗废物处理中,暂时储存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能够有效控制和减少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暂时储存的管理,保证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制定并执行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制度是必要的。
二、制度内容1.暂时储存场所(1)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暂时储存场所,用于存放医疗废物。
暂时储存场所应位于医疗机构内部,单独设立,与患者活动区域隔离开来。
(2)暂时储存场所的布局应符合卫生要求,设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场所内部应设置适量的存放容器,以便存放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
2.暂时储存容器(1)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和数量,提供相应的暂时储存容器。
暂时储存容器应具备防漏、防溅、防火等功能。
(2)暂时储存容器应有明显的标志和警示语,以便识别和提醒工作人员。
容器的底部应有防滑措施,以防止滑倒和破损。
(3)暂时储存容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废弃的暂时储存容器应按照相应的废物处理要求进行分类和处理。
3.暂时储存时间(1)医疗机构应根据不同的医疗废物,制定相应的暂时储存时间。
一般来说,具有传染性的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应超过48小时,其他类型的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应超过72小时。
(2)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记录系统,记录医疗废物的产生时间和暂时储存时间。
并且定期进行检查,对超过暂时储存时间的医疗废物进行安全处理。
4.暂时储存操作(1)医疗机构应制定暂时储存操作规程,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工作人员在进行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应穿戴相应的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等。
(2)医疗废物暂时储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要注意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和标识。
医疗废物的分类应根据废物的性质和处理方式进行。
(3)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暂时储存操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操作意识和技能,确保暂时储存的安全和稳定。
5.与医疗废物运输的衔接(1)医疗机构应与专业的医疗废物运输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确保医疗废物从暂时储存场所到运输车辆的安全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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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院建立的暂时储存点位于单位的后门人流减少处。
二、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储存室内的带盖桶内,不得露天存放。
三、医疗废物暂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四、储存室要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工人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五、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六、暂存点内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避免阳光直射。
七、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八、室内要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 0 . 2 %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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