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1: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目录.doc
1.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_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资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已经2005年12月2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李毅中二○○六年一月十七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指导监督本行业安全培训工作,并按照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1、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有哪些?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有《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令第296号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02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44号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大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第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安全管理资料目录(最全)
安全管理资料目录(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含八大危险作业);(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7)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可做成一个通用制度,下含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构)物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消防及应急设施及器材装备管理制度、监视和测量装置管制度);(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10)事故管理制度(包括事故报告制度);(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14)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6)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17)消防管理制度;(18)禁火、禁烟管理制度(可纳入防火防爆管理制度);(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其他制度:1、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领导小组)章程;2、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应规定考核职责、频次、方法、标准、奖惩办法等);(纳入安标绩效考核制度中)3、风险评价程序或指导书;4、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5、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制度;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7、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8、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9、生产设施安全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纳入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10、承包商管理制度;11、供应商管理制度;(我公司命名为供方管理程序)12、变更管理制度;13、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14、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1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16、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二)安全工作台帐1、生产设施台帐(设备设施一览表、重要设备台帐、特种设备台帐、建构筑物台帐、安全设施台帐、监视和测量设备校验台帐);其中:(1)设备设施一览表(栏目设置应包括设备名称、工艺位号、规格型号、材质、重量、生产厂家、容积、出厂日期、安装日期、投产日期、图号、价格等内容)(2)重要设备台帐(栏目设置应包括设备位号、设备名称、按涉及的需求重点进行管理的相关因素(剧毒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特种设备规范、对关联系统安全环保重要连带影较大范围影响)、生产管理及技术要求、实施情况等内容);(3)特种设备台帐(栏目设置应包括设备名称、工艺位号、制造单位、出厂编号、使用证编号、设备注册代号、定检日期、检验结果、复查日期等内容);(4)建构筑物台帐(栏目设置应包括种名称、位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竣工日期、设计使用年限、占地面积、结构形式、防火等级等内容);(5)安全设施台帐(栏目设置应包括种类、名称、位置、数量、责任人等内容);(6)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台帐(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防雷防静电等监视测量设备和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设置栏目应包括分类、名称、安装位置、规格型号、测量范围、精度等级、编号、制造单位、检定周期、检定结果、复检日期等内容);2、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台帐(主要包括防尘、防毒、防暑降温等设施,如冲淋器、洗眼器等;栏目设置应包括:种类、名称、位置、校验、维护日期、更新情况、责任人等内容);3、防护急救器具台帐(如空气呼吸器等,栏目设置应包括器材名称、使用单位、存放位置、数量、保管负责人、领取时间、使用维护情况等内容);4、个体防护用品发放台帐(记录发放和更换等情况);5、安全警示标识台帐(包括标识类别、标识名称、单位、设置地点、设置时间、数量、维护责任人等内容);6、灭火器材台帐(栏目设置同上);7、事故台帐(内容包括事故时间、事故类别、伤亡人数、损失大小、事故经过、救援过程、事故教训、“四不放过"处理等内容);8、隐患整改台帐(应含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措施、计划完成日期、整改负责人、整改确认人、确认日期等项目内容);9、安全检查台帐(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形式、检查对象、参加人员、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内容);10、各类作业证审批台帐(按作业类别分别设立台帐);11、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台帐(安全费用包括: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安全检查与评价,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监控,安全技能培训,应急演练发生的费用等);12、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台帐(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人厂时间、车间或部门、工种、培训学时(厂级、车间、班组)、考试绩[厂级、车间、班组]);13、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包括单位、工种、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专业工龄、培训单位、考核成绩含理论和实作、取证时间、复审时间、发证编号等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概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为了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止事故和伤害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和法规。
它们旨在规范企业和个人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行为,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2.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义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1 预防事故和伤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旨在预防工作场所的事故和伤害发生。
通过规范和监管企业和个人的行为,可以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和伤害的发生。
2.2 维护员工权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了员工的权益和利益。
它要求雇主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防护设备。
员工有权要求雇主提供一个安全的工作场所。
2.3 促进经济发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有助于促进经济发展。
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减少生产中断和资源浪费,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3.1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
它还规定了企业安全责任的界定和分工。
3.2 生产设备和设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企业购买符合安全要求的生产设备和设施,并确保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它还规定了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的要求,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3.3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控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
它规定了安全风险评估的程序和要求,要求企业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和控制安全风险。
3.4 事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制定和实施事故应急管理预案,并组织事故应急演练。
它还规定了事故报告和调查的程序和要求,以及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的规定。
3.5 员工安全培训和教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企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安全生产标准化全套资料汇编(541页)
XXX公司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汇编(依GB/T 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要求编制)文件编号: RKSW-AQ-2018实施日期: 2018-9-1版本: 01受控状态:总目录一、目标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三、安全生产投入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五、教育培训六、生产设备设施七、作业安全八、隐患排查和治理九、重大危险源监控十、职业健康十一、应急救援十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十三、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一、目标目录(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通知(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三)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的发布文件(四)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五)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表(六)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计划表)(七)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八)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情况检查表(九)安全生产目标实施效果评估表(半年度一次)(十)关于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调整的文件(附调整计划表)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通知XXX安字【2018】1号各部门、班组: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各项目标,现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并下发给你们。
希望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XXX公司有限公司二〇一八年九月一日1 目的为推动公司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各单位的安全工作有目标、行为有规范、考核有标准、奖惩有依据,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修改、实施。
3 引用文件《安全生产指标考核办法》4 职责(1)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总体目标的制定和下发。
(2)各部门负责制定各自目标和目标考核办法。
(3)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目标的修改、审批和考核。
5 内容与要求5.1 目标的制定(1)公司每年初根据上年安全目标完成情况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出公司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形成文件下发各单位,确保个部门负责人知悉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法包括哪些内容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包括哪些内容1、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包含哪七个方面!!一、第一章总则。
该章共有15条,规定了5个方面的问题(1)《安全生产法》立法的目的(第1条);(2)《安全生产法》的调整范围(第2条);(3)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第3条);(4)按照“三方原则”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第4条、第5条、第10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及工会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第6条、第7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并确立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一款,第11条);(5)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鼓励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第14条),通过中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9第12条),加大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科技含量;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力度(第13条);奖励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第15条)。
二、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该章共有28条,规定了7个方面的问题:(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否则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16条);(2)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第17条、第18条、第36条、第37条、第39条、第40条、第41条、第42条、第43条);(3)在生产经营单位内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职责的规定(第19条、第38条);(4)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内有关人员的资质、教育、培训、考核的规定(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5)对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中安全生产问题的规定(第24条、第25条、第26条、第27条);(6)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和生产工艺、设备管理的规定(第28条、第29条、第31条、第34条第2款);(7)对危险设备(设施)、危险物品、危险作业及重大危险源加强管理的规定(第30条、第32条、第33条、第34条第一款、第35条)。
三、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200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2013年7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14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8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目录安全生产
28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目录1、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关于安抄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很多种类型,具体如下:《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袭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水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节约能源法》《危险百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度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1)28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目录扩展资料:安全生问产法律法规为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的法制化管理,指导和推动安答全生产工作的发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同时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保证企业效益的实现和国家经济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
2、安全生产八大行业求分类求说明一、冶金有下述七个环节之一的即为冶金企业:1.球团:粉矿造块的重要方法之一。
先将粉矿加适量的水分和粘结剂制成粘度均匀、具有足够强度的生球(和做元宵一样的滚成小球),经干燥、预热后在氧化气氛中焙烧,使生球结团,制成球团矿。
2.烧结:将各种粉状含铁原料,配入适量的燃料和熔剂,加入适量的水,经混合和造球后在烧结设备上使物料发生一系列物理化学变化,将矿粉颗粒黏结成块的过程。
3.炼铁:指用高炉法、直接还原法、熔融还原法等,将铁从矿石等含铁化合物中还原出来的生产过程。
可分为高炉炼铁和非高炉炼铁。
4.炼钢:指利用不同来源的氧(如空气、氧气)来氧化炉料(主要是生铁)所含杂质的金属提纯过程,称为炼钢活动。
炼钢主要有转炉、电炉和平炉炼钢。
5.钢压延加工:指通过热轧、冷加工、锻压和挤压等塑性加工使连铸坯、钢锭产生塑性变形,制成具有一定形状尺寸的钢材产品的生产活动。
6.铁合金冶炼:指铁与其他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金属或非金属元素组成的合金生产活动。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24年修订版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24年修订版《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由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3月28日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7年1月12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24年3月28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安全生产一般规定第三章安全生产特别规定第四章从业人员权利义务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属地管理,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规划。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严格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分工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编写、修订及发布制度
3.安全生产督导与评价制度
4.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与实施制度
5.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6.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7.安全生产事故及隐患报告、调查与处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区域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5.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2.生产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3.高处作业操作规程
4.水下作业操作规程
5.化学品使用与储存操作规程
6.危险废物处理操作规程
7.灭火与逃生应急操作规程
四、安全防护制度
1.劳动防护用品购置与使用制度
2.个人防护装备配备与使用制度
3.安全标志标牌设置与管理制度
4.作业区域封闭与警示制度
五、辅助管理制度
1.安全设施设备维护与检修制度
2.归档与文件管理制度
3.外包施工管理制度
4.临时性施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5篇)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1、安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3、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并适时将安全生产档案上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四、内容1、文件资料的收集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住建指示材料等;(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6)供应商、承包商、施工单位相关材料等;(7)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记录等;(8)食品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等;2、立卷归档(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立案时间分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3)、安保部在每年____月份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标定卷内文件资料目录;(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3、档案保管(1)、档案应入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4、档案借阅(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5、档案销毁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五、相关记录《文件档案清单》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并负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
安全安全生产法1、安全生产法21条《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1)安全安全生产法扩展资料:《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管理职责第二条安全生产目标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体系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节安全生产组织第一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二条安全生产部门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二节安全生产培训第四条安全培训计划第五条安全教育内容第六条安全培训考核第三节安全生产信息第七条安全生产信息采集第八条安全生产信息汇总第九条安全生产信息发布第三章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第一节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制第十条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程序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标准第十二条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第二节安全生产风险控制第十三条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第十四条安全生产风险控制落实第十五条安全生产风险控制监督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置第一节应急预案编制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编制程序第十七条应急预案内容第十八条应急预案演练第二节事故应急处置第十九条事故应急响应第二十条事故应急处置流程第二十一条事故应急报告第五章安全生产考核第一节安全生产考核制度第二十二条安全生产考核频次第二十三条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考核评价第二节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第二十五条安全生产考核奖励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考核惩罚第六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一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检查频次第二十八条安全生产检查内容第二十九条安全生产检查处罚第七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第一节安全生产宣传第三十条安全生产宣传主题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宣传方式第三十二条安全生产宣传效果第二节安全生产教育第三十三条安全生产教育目标第三十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内容第三十五条安全生产教育方式第八章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一节安全设备管理第三十六条安全设备购置第三十七条安全设备维护第三十八条安全设备更新第二节安全生产工艺管理第三十九条安全生产工艺检测第四十条安全生产工艺改进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工艺风险评估第九章安全生产环境管理第一节安全生产环境检测第四十二条安全生产环境监测标准第四十三条安全生产环境监测频次第四十四条安全生产环境监测报告第二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环境治理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措施第四十七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第十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一节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第四十八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程序第四十九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第五十条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结果第二节安全生产事故赔偿第五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赔偿标准第五十二条安全生产事故赔偿程序第五十三条安全生产事故赔偿执行第十一章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第一节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第五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部门第五十五条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职责第五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处罚第二节安全生产监督风险防控第五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风险评估第五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风险治理第五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风险监督第十二章附则第一节法律法规依据第六十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据第六十一条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第六十二条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解释第二节本规章制度宣布第六十三条本规章制度宣布时间第六十四条本规章制度宣布途径第六十五条本规章制度宣布执行编制单位:XXX 公司批准日期:XXXX 年 X 月 X 日以上是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目录,具体内容请查阅各个章节。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1、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制度2、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生产奖惩制度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8、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0、应急管理制度11、危险源管理制度12、考勤制度13、请销假制度14、全员培训制度15、交接班制度16、安全约束机制和长效机制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制度一、以下五条应直接确定为重大危险源:1、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直接判断确定为重大危险源。
2、风险评价为重大危险源,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
3、相关方有合理抱怨和要求的。
4、曾经发生过事故,但未采取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的。
5、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二、公司领导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监督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三、公司领导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四、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时处理并汇总上报分公司安全部门。
重大危险源所在项目要及时准确报送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五、对本单位区域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做好监督控制管理工作,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要对执行情况定期监督检查与考核。
六、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监控管理。
七、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八、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
二、公司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1.在分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协助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决定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制度、规定。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1.23•【字号】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1号•【施行日期】2018.05.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12月12日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18年1月23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四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以属地监管为主,实行属地监管与分级监管相结合,并遵循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投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明确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并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装备,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检查法律依据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检查法律依据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哪个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主要包括制度管理责任、人员管理责任、现场管理责任、事故报告责任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二)安全生产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五)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六)操作规程及岗位标准化管理制度;(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八)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九)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十)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十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三同时”制度;(十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十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档案管理制度;(十四)其他符合本行业、本单位生产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生产经营单位要教育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档案,依法进行重大危险源申报、评估和定期检测检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5.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根据安全生产的重点环节,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暂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每次安全检查的内容、结果、整改情况要记入台帐,并由检查人员、复查人员签字。
6.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区、生活区、储存区之间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和仓库周边的安全防护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标志明显、符合紧急疏散要求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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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目录
一、国家法律
1.《安全生产法》(2019年12月1日)
2.《职业病防治法》(2019年12月1日)
3.《消防法》(2019年5月1日)
4.《特种设备安全法》(2019年1月1日)
5.《道路交通安全法》(2019年5月1日)
6.《**天然**管道保护法》(2019年10月1日)
7.《突发事件应对法》(2019年11月1日)
8.《防震减灾法》(2019年5月1日)
9.《防洪法》(2019年8月27日)
二、国家法规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9年12月4日)
2.《工伤保险条例》(2019年1月1日)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19年6月1日)
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19年1月20日)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9年7月29日)
6.《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19年2月6日)
7.《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2019年10月1日)
三、地方法规
1.《**省安全生产条例》(2019年3月1日)
2.《**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2019年7月31日)
四、部门规章
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2019年5月29日)
2.《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1号,2019年8月29日)
3.《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安监总局令第13号,2019年4月2日)
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2019年2月1日)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0号,2019年5月29日)
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0号,2019年12月1日)
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1号,2019年3月6日)
8.《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3号,2019年5月27日)
9.《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4号,2019年5月29日)
1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5号,2019年5月27日)
11.《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号,2019年6月1日)
1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8号,2019年6月1日)
13.《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2019年6月1日)
14.《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3号,2019年8月1日)
1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5号,2019年5月27日)
16.《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57号,2019年3月6日)
17.《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88号,2019年7月1日)
18.《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90号,2019年5月1日)
19.《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2002年5月1日)
20.《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公安部令第109号,2019年6月1日)
21.《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2019年11月1日)
22.《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1号,2019年11月1日)
五、政府部门重要文件
1.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
(2019年11月21日)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9年12月9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2019年11月29日)
4.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9年6月21日)
5.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9年6月12日)
6.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9年2月5日)
7.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9年1月15日)
8.危险化学品名录(2019版)
9.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2019年版)
六、**公司规章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办法》
3.《**公司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4.《**公司安全科技管理办法》
5.《**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
6.《**公司安全生产保证基金自然灾害及事故损失赔偿细则》
7.《**公司安全监督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8.《**公司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办法》
9.《**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
10.《**公司安全台账管理办法》
11.《**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2.《**公司承包租赁安全管理办法》
13.《**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14.《**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5.《**公司反违章禁令》
16.《**公司关于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管理办法》
17.《**公司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办法》
18.《**公司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
19.《**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20.《**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1.《**公司企业领导人员定点联系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管理办法》
22.《**公司燃**业务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3.《**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
24.《**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
25.《**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特别奖励办法》
26.《**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27.《**公司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工作管理规定》
28.《**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29.《**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暂行办法》
七、炼**与化工分公司规章制度
1. 炼**与化工分公司HSE观察与沟通管理规定
2. 炼**与化工分公司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 炼**与化工分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 炼**与化工分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5. 炼**与化工分公司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规定
6. 炼**与化工分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7. 炼**与化工分公司工作循环分析管理规定
8. 炼**与化工分公司管线设备打开安全管理规定
9. 炼**与化工分公司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0. 炼**与化工分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1. 炼**与化工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2. 炼**与化工分公司能量隔离管理规定(试行)
13. 炼**与化工分公司培训管理规定
14. 炼**与化工分公司投用前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15. 炼**与化工分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6. 炼**与化工分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八、公司管理制度
《抚顺**公司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第19篇(新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