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罗普: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的公告

合集下载

指数基金投资关联方的公告

指数基金投资关联方的公告

指数基金投资关联方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更好地服务投资者,满足市场需求,我公司决定推出指数基金投资关联方的公告。

以下是关于此项公告的详细信息:
一、公告背景
鉴于当前市场环境下,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开始关注指数基金的投资机会。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我公司决定推出指数基金投资关联方的公告,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和多元化的投资选择。

二、公告内容
1.投资标的:本公告所涉及的指数基金将主要投资于国内主流指数,如沪深300指数、中证500指数等。

同时,我们也将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适时调整投资标的。

2.投资策略:我们将采取被动式投资策略,即以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为主要目的,力求实现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收益率和风险特征。

3.风险提示:虽然指数基金具有较低的风险和相对稳定的收益,但投资者仍需注意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等因素对投资收益的影响。

在投资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了解基金的具体情况。

三、服务与咨询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指数基金投资关联方的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共同探讨投资机会,实现财富增长。

特此公告!
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关联交易法规与案例全面解析

关联交易法规与案例全面解析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弘盛咨询
5/64
1.3 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法人
(四)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本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 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持有对上市公司具有重 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等。
该“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与董事会审议权限标准不同。
弘盛咨询
20/64
3.3 股东大会审议
审批权限
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 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以上的关 联交易,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并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法》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弘盛咨询
10/64
1.4 关联关系-不视为关联关系情形
与企业仅发生日常往来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 门、政府部门和机构;
4/64
1.3 关联方的定义-关联法人
目前,实践中主要依据《股票上市规则》认定关联方,上交所《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2011.5.1)在该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的认定, 主要如下: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补充关联交易的议案

补充关联交易的议案

补充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背景关联交易在公司经营活动中是不可避免的一部分,但是由于关联交易可能导致公司利益的不公平转移,所以监管部门和投资者对于关联交易的监管和审查非常严格。

因此,公司需要补充关联交易的议案,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并保护投资者利益。

二、关联交易概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资金拆借等。

关联交易可以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但是一些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可能导致公司利益的不公平转移,损害投资者利益。

三、补充关联交易的原因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市场的变化,公司需要补充关联交易的议案,以适应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

具体原因如下:1. 扩大市场份额:通过与关联方合作,公司可以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竞争力。

2. 降低成本:通过与关联方合作,公司可以降低采购成本、物流成本等,提高盈利能力。

3. 提高运营效率:通过与关联方合作,公司可以提高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4. 增强技术实力:通过与关联方合作,公司可以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

四、补充关联交易的方案为了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平性,公司需要制定补充关联交易的方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关联方的确定:公司需要明确关联方的范围和认定标准,确保关联方的合规性。

2. 关联交易的种类和规模:公司需要明确关联交易的种类和规模,制定合理的交易限额。

3. 定价机制:公司需要制定合理的定价机制,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4. 风险控制: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确保关联交易的风险可控。

5. 信息披露:公司需要按照监管要求及时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提高透明度。

五、结论补充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补充关联交易,公司可以适应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提高市场份额、降低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增强技术实力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同时,公司需要制定合理的方案,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利益。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出售 普通决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出售 普通决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出售普通决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出售普通决议近年来,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出售的普通决议越来越受到关注。

这项议题不仅涉及到上市公司的股东利益,还关乎公司治理和市场秩序的良性发展。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这一议题展开深入探讨。

1. 关联交易的概念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

这样的交易往往存在利益输送的风险,可能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需要受到严格监管。

针对关联交易的普通决议,就是为了规范此类交易的进行,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 普通决议的定义和意义普通决议是指上市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审议和通过,即采取一票否决制。

这种决议模式的设置,有利于增加关联交易的透明度和合法性,充分行使股东监督权,并减少潜在的利益冲突和不当得利。

3. 评估普通决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在进行关联交易出售时,上市公司需要充分评估决议的影响。

普通决议能有效约束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行为,减少利益输送和违规操作的可能性;股东大会的审议和通过,能提高关联交易的决策效率和合规性,降低法律风险;普通决议有利于提升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形象,增强股东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4. 从实际案例看普通决议的实施通过对某上市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出售案例的分析,可以更清晰地看到普通决议的实施对公司和股东的影响。

在该案例中,公司出售资产给其控股股东旗下的子公司,经过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审议和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行为更加公开透明,公司治理结构变得更加健全,股东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总结回顾:通过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出售的普通决议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这一决议对公司治理和市场秩序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着深远的影响。

在今后的实践中,我们应当进一步完善普通决议的规定,确保其能够更好地发挥股东监督作用,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600876洛阳玻璃与中建材玻璃公司之关联交易公告

600876洛阳玻璃与中建材玻璃公司之关联交易公告

证券代码:600876 证券简称:洛阳玻璃编号:临2013—017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建材玻璃公司之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交易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属关联交易范畴,而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4A章规定属财务资助,根据第14A.65(4)条获豁免有关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累计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与中建材玻璃公司已发生同类或类似交易五次,累计交易额为人民币11,000万元。

详见本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2012年11月23日、2012年12月20日、2013年3月14日及2013年5月21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中建材玻璃公司银行信用等级优良,金融机构给予中建材玻璃公司有一定的贷款额度。

本公司与中建材玻璃公司签订《资金代付框架协议》,拟通过中建材玻璃公司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供应商结算,以缓解资金压力。

中建材玻璃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股东,故此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3年6月7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上述《资金代付框架协议》进行了审议,参会董事10名,关联董事马立云、张冲、张宸宫、郭义民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6名,全部同意上述协议,上述协议获得通过,并授权一名执行董事签署该协议。

此项交易无需获得临时股东大会和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中建材玻璃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股东。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法定代表人:彭寿注册资本:人民币33,436,000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100000000018284经营范围:玻璃及原材料、成套设备制造;玻璃深加工相关技术服务、咨询;非金属矿资源及制品的加工销售;矿山设备及建筑、陶瓷材料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玻璃、矿山设计及工程建设总承包;玻璃生产加工、矿业技术及选矿药剂的引进、研发、转让、咨询、培训;进出口业务;耐火、保温、装饰、包装、五金、水暖材料及制品的生产、销售。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尊敬的股东、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公司将以此公告的形式,向全体股东和社会公众披露公司的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情况,以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一、公司对外投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在国内外共进行了多项对外投资,涉及行业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房地产、科技等。

公司在投资过程中,坚持依法合规、风险可控、效益优先的原则,加强投资风险管理和内控监督,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持续关注各类投资机会,积极推进对外投资布局,为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二、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存在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提供产品或服务、关联方共同参与项目合作等。

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严格遵守市场化、自愿性、公平交易原则,充分披露交易相关信息,确保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同时,公司设立了专门的关联交易管理机构,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三、公司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公司将结合自身的经营实际和市场环境,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对外投资和关联交易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化解。

公司将采用多种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控制、审计监督、财务信息披露等,加强对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的监管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对外投资及关联交易的未来规划公司将继续优化对外投资布局,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探索更多的合作机会,努力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同时,公司将不断提升对关联交易的管理水平,完善关联交易制度和规范,规范和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促进公司与关联方的健康互动和经济合作。

未来,公司将继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稳健发展。

五、其他事项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在公司网站及指定媒体上发布。

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第43号—— 上市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格式

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 第43号—— 上市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格式

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43号——上市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格式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43号—— 上市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格式时间:YYYY年MM月DD日公司名称:[上市公司名称]证券代码:[证券代码]一、事件背景[背景介绍和基本情况,可包括以下内容]1. 公司的行业背景和业务范围;2. 公司的发展情况和战略规划;3. 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合作)协议的背景和目的。

二、事件内容[具体描述公司签订的战略框架(合作)协议,包括以下内容]1. 协议的签署对象及背景介绍;2. 协议主要内容和具体条款;3. 协议的期限和履行方式;4. 协议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及预计效果。

三、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描述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可包括以下内容]1. 协议签署后的具体实施进展;2. 合作方履行协议的情况;3. 相关合作的市场动态和潜在风险。

四、风险提示[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提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合作风险:合作方履行协议的风险和不确定性;2.市场风险:行业竞争、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带来的风险;3.法律风险:法律法规变化等因素带来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签订本协议的主要考虑因素和利益相关方的意见;2.本次协议履行可能产生的财务影响;3.本次协议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六、附件[列出附件列表,如协议全文、主要股东意见等]1. 协议全文;2. 主要股东意见。

注意:本公告可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修改,在修改时请务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并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备案,确保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特此公告。

公司名称:[上市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日期:YYYY年MM月DD日。

上市公司 重整投资人 关联关系 问询函

上市公司 重整投资人 关联关系 问询函

上市公司重整投资人关联关系问询函
尊敬的投资人: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以上市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关联关系,我们收到了问询函。

在此,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我们需要明确重整投资人的定义。

重整投资人是指在公司重整过程中,为公司提供资金以帮助其渡过困境的投资者。

这些投资人通常会为公司提供资本,以帮助其偿还债务、重组资产或者进行其他重整措施。

在关联关系方面,重整投资人与上市公司间可能存在多种关系。

一种常见的关联关系是,重整投资人可能是上市公司的股东。

这意味着他们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并且在公司的决策过程中发挥一定的影响力。

除此之外,重整投资人还可能与上市公司存在债权关系,即他们提供了贷款或债券,作为公司资金的来源。

对于重整投资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监管机构通常会进行问询,以确保相关交易和协议的公平性和合规性。

问询函是监管机构向相关方发出的一种询问函件,通常包含了对关联关系的具体问题和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据的要求。

上市公司需要回复问询函,并提供满足监管要求的答案和材料。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回复问询函时,上市公司应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同时,上市公司应避免
提供歧义或误导的信息,以防给投资人和监管机构带来不必要的误解和困惑。

总结起来,关于以上市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关联关系的问询函,上市公司需要认真回复,并提供准确无误的信息和证据。

这是一项严肃的任务,需要公司全力配合,并确保回复内容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进一步的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此致,。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常经营重大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11年8月9日)为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信息披露,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备忘录,请遵照执行。

一、上市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销售产品或者商品、提供劳务、承包工程等重大合同,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报告本所并披露:(一)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50恕上,且绝对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二)本所认为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盈利前景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

二、上市公司在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临时公告中,应当充分披露以下事项:(一)合同签署时间;(二)交易对方情况,包括交易对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主营业务、成立时间、最近一年乂一期公司与交易对方发生类似交易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交易对方为境外法律主体的,还应当以中外文对照披露交易对方的名称和注册地址等信息;(三)合同主要条款;(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合同履行风险提示等内容,具体格式和要求详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7 号:上市公司重大合同公告格式》。

(五)本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三、上市公司参加工程施工、工程承包、商品采购等项目的投标,合同金额或者合同履行预计产生的收入达到本备忘录第一条所述标准的,在获悉已被确定为中标单位并已进入公示期、但尚未取得《中标通知书》或者相关证明文件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发布提示性公告,披露中标公示的有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示媒体名称、招标人、项目概况、项目金额、项目执行期限、中标单位、公示起止时间、中标金额、中标事项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关于获得中标通知书存在不确定性和项目执行过程中面临的困难等事项的风险提示。

关于确认上半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确认上半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确认上半年关联交易的议案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大型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逐渐增多。

关联交易是指在相互存在控制或共同受控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

这些交易对于企业的发展和运营具有重要意义,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为了保护企业及其股东的利益,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和合规性,有必要对上半年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确认。

关联交易的范围需要明确。

关联交易的范围包括直接关联交易和间接关联交易。

直接关联交易是指企业直接与其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活动,例如同一控股公司下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间接关联交易是指企业通过中间环节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活动,例如企业与关联方的共同控股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确认上半年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应对这些不同类型的关联交易进行全面审议。

关联交易的公平性需要得到保证。

关联交易往往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以及关联方可能对企业施加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因此,在确认上半年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应对关联交易的价格和条件进行审议。

关联交易的价格应以公允市场价为基准,避免出现偏低或偏高的情况。

同时,关联交易的条件也应符合市场规范,避免对企业造成不利影响。

第三,关联交易的合规性需要得到保障。

在确认上半年关联交易的议案中,需要对关联交易的合规性进行审议。

合规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合规性审查,即关联交易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是合规性披露,即企业是否充分披露了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

在审议过程中,应对企业的合规性程序和披露情况进行仔细审查,确保企业在关联交易中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

关联交易的风险需要得到评估和控制。

关联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道德风险等。

在确认上半年关联交易的议案中,应对这些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

例如,可以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关联交易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应对潜在的风险。

确认上半年关联交易的议案是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确保交易公平性和合规性的重要环节。

ST罗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ST罗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一、重要提示1、本次会议否决提案的情况:《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未获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3、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7日下午14:00-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7日- 2020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公司三楼会议室5、会议通知:公司于2020年4月11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4,863,471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70.6050%。

其中: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52,39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1133%。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471,4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917%。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417,47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810%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明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深交所认定财务造假 海联讯致歉引退市担忧

深交所认定财务造假 海联讯致歉引退市担忧

深交所认定财务造假海联讯致歉引退市担忧现价:15.16 涨跌:-1.31 涨幅:-7.95% 总手:30853 金额(万):4751 换手率:6.98%查询该股行情实时资金流向深度数据揭秘进入海联讯吧海联讯资金流相关股票天富能源(9.05 2.26%)长江电力(7.94 0.76%)华能国际(6.13 0.33%)国投电力(6.59 -0.15%)新能泰山(4.61 -0.43%)粤电力A(4.95 -1.00%)据最新公告,尽管证监会自去年3月开始对海联讯 (300277.SZ)进行的立案调查尚没有公布最终结果,但深交所已经认定公司存在财务造假行为。

深交所决定对相关人员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10月23日,海联讯发布致歉公告称,2019年10月21日,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公告》,宣布对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董事长章锋,董事孔飙,董事兼总经理邢文飚,时任董事兼副总经理苏红宇,时任董事罗力,时任独立董事郭志忠、肖逸、王德保,时任监事会主席胡婉蓉,时任监事林夏、周建中,副总经理刘宝峰、廖晓光,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杨德广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深交所表示,韩长风和霍永涛作为海联讯的保荐代表人,在上市保荐书和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中,均未提及公司在虚假记载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深交所决定对韩长风和霍永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此外,海联讯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签字会计师李洪和刘涛在公司上市材料中均表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海联讯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公司及合并现金流量。

对此,深交所亦表示李洪、刘涛两人给予公开谴责。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发布的致歉公告也引来了投资者对于公司是否会因退市新规而被强制退市的担忧。

当天,公司股票早盘开盘即大幅跳空低开之后便一路走低最终报收15.16元,大挫7.95%。

上市公司 重整投资人 关联关系 问询函

上市公司 重整投资人 关联关系 问询函

上市公司重整投资人关联关系问询函尊敬的投资人:我是来自某上市公司的重整投资人,今天写信向您咨询一个关于我们公司的问题。

近期,我们公司收到了一份问询函,涉及到我们与投资者之间的关联关系。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深感重要,希望能够向您详细解释并获得您的理解和支持。

我想强调的是,我们公司非常重视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始终遵守着诚信和公平的原则。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始终坚持保持透明度和公开度,在内外部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我们的投资者来自各个领域,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相关方。

我们一直致力于提供准确无误的信息,以确保投资者能够做出明智的决策。

关于关联关系的问题,我们公司的确存在一些与投资者相关的关联关系。

这些关联关系是多年来建立起来的,主要是基于共同的利益和合作机会。

我们重整投资人与我们公司的关联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我们的重整投资人是我们公司的重要股东之一。

他们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具有深入的了解和参与。

这种关联关系使得我们能够更好地协调各方资源,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

我们的重整投资人在公司的战略决策和业务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他们通过参与公司的决策制定和业务运营,为公司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建议。

这种密切的合作关系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提高业务效率。

我们的重整投资人还为公司提供了重要的资金支持。

在公司发展的关键时期,他们愿意投入资金来支持我们的业务扩张和创新发展。

这种关联关系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尽管存在这些关联关系,我们公司始终遵守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的投资者一视同仁。

我们始终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不向任何特定投资者提供优惠或特权。

我们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都是基于诚信和合作的基础上进行的,绝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

我想强调的是,我们公司对于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非常重要。

我们将继续致力于与投资者建立更紧密的合作关系,保持高度透明度和诚信度。

我们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的稳健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

002333ST罗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7

002333ST罗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7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一、重要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3、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6日下午14:00-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太东路2777号公司三楼会议室5、会议通知: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52,462,002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70.1272%。

其中: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52,39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1133%。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0,0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3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0,0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39%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明福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600209 _ 罗顿发展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600209 _ 罗顿发展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罗顿发展证券代码:600209 编号:临2013-018号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3年6月2日以传真、邮件及书面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13年6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

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一、同意《关于追认本公司与北京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2年度,本公司与北京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沙河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本公司控股公司——海南金海岸罗顿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向北京沙河公司提供酒店消费,金额为47.6万元;本公司控股公司的子公司——海南罗顿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园林景观公司”)向北京沙河公司提供园林绿化工程,金额为251.4万元;本公司上海网络设备制造分公司向北京沙河公司提供网管劳务项目,金额为48.3万,合计金额为347.3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在2012年年报中披露,因合计金额已超过300万元且超过本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5%,因此,本次董事会会议对上述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予以追认。

因酒店公司、园林景观公司和上海网络设备制造分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公司和分公司,且高松董事长系北京沙河公司董事、李维董事系北京沙河公司董事长、王飞董事系园林景观公司董事长。

因此,上述交易属本公司与北京沙河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上述三位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予以了回避。

独立董事关新红、王长军和臧小涵对上述议案签署了事前认可文件认为上述关联合约的追认,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出售 普通决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出售 普通决议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出售普通决议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出售的概述
2.普通决议的定义和作用
3.关联交易出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4.普通决议在关联交易出售中的作用
5.结论
正文
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出售的概述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出售是指上市公司在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中,以出售资产、股权等方式实现的交易。

这类交易往往涉及到利益输送、资产重组等问题,因此需要严格遵循公司法规定,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普通决议的定义和作用
普通决议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公司日常经营事项所作的决议,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经营计划、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

普通决议在公司决策中起到重要作用,是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实现股东权益的重要手段。

三、关联交易出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关联交易出售可能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如果交易价格不公允,可能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利益受损。

因此,关联交易出售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规,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四、普通决议在关联交易出售中的作用
在关联交易出售中,普通决议起到了重要的决策作用。

股东大会需要对关联交易出售进行表决,通过普通决议来决定是否进行交易。

普通决议的表决结果,可以确保关联交易出售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防止利益输送等不良行为的发生。

五、结论
总的来说,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出售是一种重要的公司决策行为,而普通决议则是这种决策行为的重要表决方式。

688619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2021-02-25

688619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2021-02-25

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公告编号:2021-001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公关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同意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83 万股,发行价格为19.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0,428.73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不含税费用共计人民币8,550.0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878.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2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23号)。

公司依照规定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供应商版)

主要资质:
一、业绩表现
1.1 总体指标
近 1 年(2022-02~2023-02):
中标项目数(个)
26
同比增长:0.0%
中标率
96.3%
同比增长:0.0%
中标总金额(万元)
(不含费率与未公示金额)
¥26190.3
同比增长:2.4%
平均下浮率
5.5%
同比增长:816.7%
注:平均下浮率是指,项目下浮金额与预算金额的比值的平均值。(下浮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中标金额)
本报告于 2023 年 02 月 08 日 生成
3 / 17
10 个、3 个、3 个,占比企业近 1 年项目总数的 62%。从中标金额来看,安徽、福建、河北的中标总 金额较高,表现出较高的地区集中度。
分地区主要项目
(1)福建(10)
序号
项目名称
招标单位
1
集美大学理学院半导体及功能材料 器件研究平台结果公告(包 2)
公告时间 2022-04-08 2022-06-14 2022-05-16 2022-12-23 2022-06-30 2022-12-31 2023-02-01 2022-11-10 2022-11-30
1.4 地区分布
近 1 年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项目主要分布于福建、重庆、安徽等省份,项目数量分布为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成 安县分局
1749.2
TOP4
集美大学理学院半导体及功能材料 器件研究平台结果公告(包 2)
集美大学
889.0
TOP5 TOP6 TOP7 TOP8 TOP9
成安县公安局智慧安防社区建设项 目
成安县公安局
集美大学理学院半导体及功能材料 器件研究平台结果公告(合同包 [350200]XMZS[GK]2022104-1) 建信发展-公开招标 -JXFZ2023-XM0003-区级交通综合 治理协同管理平台-招标结果公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的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拟与中亿丰(苏州)绿色建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亿丰绿建”)签署《铝型材采购合同》(2020年度协议),中亿丰绿建拟向公司采购铝型材相关产品。

本次签订的协议无具体合同金额。

(二)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中亿丰绿建为苏州中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中恒”)所控制的公司,苏州中恒已与公司控股股东罗普斯金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并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中恒将成为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20年5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本次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合同事项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中亿丰绿建主要财务数据为:截止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总资产14,367.18万元,净资产3,338.01万元。

2019年度经审计的销售总收入
20,931.37万元,净利润209.12万元。

(二)公司以前年度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度以前公司与中亿丰绿建未发生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对方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性现金流正常,具备良好的日常经营性交易履约能力。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中亿丰(苏州)绿色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价格情况
合同最终金额按型材相关产品的约定价格乘以实际采购量计算。

3、付款方式:
1)电汇,当月25日进行出货对账开票,并于次月15日之前支付70%货款,另外30%货款于当年12月20日之前结清。

2)当月25日进行出货对账开票,并于次月15日之前支付70%货款(电汇),另外30%货款为180天银行承兑。

4、供货时间
乙方应分期分批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运至工程现场,供货时间为按项目要求(期间)。

上款规定之进场时间为拟定供货时间,乙方同意甲方在施工期间根据施工实际进展及现场情况提出“进场计划”确定准确进场时间。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合同内产品单价定价参照市场定价、经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总金额以双方实际采购量结算。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1、本次公司与中亿丰绿建签订的铝型材采购合同所涉产品,主要用于其承接的工程项目,该事项有利于发挥双方各自的技术和市场优势,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实现协同效应,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该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双方日常业务往来,且按一般商业条款签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
本次公司签署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属于双方正常性的业务往来,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合同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依据公允、合理;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2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