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间土开挖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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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间土开挖技术交底

一、准备工作:

1.技术准备:

1)熟悉施工图纸,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组织测量人员进行桩位交接验收及复测工作,测设土方开挖控制点。

2.主要机具:

履带式反铲挖掘机(容量0.3m3)、机动翻斗车、钻子、铁锤、轮胎式起重机、铁锹、手锤、梯子、撬棍、龙门板、小白线、钢卷尺等。

3.作业条件:

1)根据给定的控制坐标和水准点,按建筑物总平面要求,引测到现场。在工程区域内

设置测量控制网,包括控制基线、轴线和水平基准点;做好轴线控制测量的校核。

2)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排开

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3)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经过检查,必要时要做好加

固或加宽等准备工作。

4)在机械无法作业的部位,修整边坡坡度以及清理槽底等均应配备人工进行。

5)做好施工场地防洪排水工作,全面规划场地,平整各部分的标高,保证施工场地排

水通畅不积水,场地周围设置必要的截水沟、排水沟。

6)基坑边缘堆置土方或建筑材料或沿挖方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一般应距基坑上

部边缘不少于2m,弃土堆置高度不应超过1.5m。重物距边坡距离:汽车不小于3m,

起重机不小于5m。

二、施工工艺:

1.工艺流程:

测量放线→确定开挖顺序和坡度→分段、分层均匀开挖→人工截桩头并清运走→修坡和清底→坡底收尾

2.操作工艺:

1)开挖边坡的确定:基坑开挖,应先进行测量定位,抄平放线,定出开挖宽度,按放

线分段分层挖土。基坑的开挖深度约为1.3m,所以暂不考虑放坡;当超过1.5m时,应当重新考虑放坡要求。

2)在工程施工区域设置测量控制网,包括控制基线、轴线和水平基准点;做好轴线控

制测量的校核。基坑开挖时,上部应有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冲刷边坡,造成塌方和破坏基土。

3)开挖基坑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路线及开挖深度。然后分段分层均匀开挖。

4)在进行桩间土开挖时,应注意采用机械和人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施工。机械采用履

带式反铲挖掘机(容量0.3M3)挖土。当使用机械把离桩头较远的土方挖去后,而

离桩头较近的土方则采用人工进行清理。桩头使用人工截取后并及时清运走。桩头

截取的顶标高为-2.1m、-3.1m、-6.3m等。

5)采用反铲挖掘机开挖土方时,宜用端头挖土法:挖土机从坑(槽)的端头,以倒退

行驶的方法进行开挖,机动翻斗车配置在挖土机的两侧装运土。

6)机械开挖基坑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底超挖,一般可在设计标高以上暂留300mm一

层土不挖,以便经抄平后由人工清底挖出。

7)机械挖不到的土方,应配以人工跟随挖掘,并用手推车将土运到机械能挖到的地方,

以便及进挖走。

8)修帮和清底。在距坑、槽底四角实际标高300mm处,抄出水平线,钉上水平桩,然

后用人工将暂留土层挖走。同时由两端轴线(中心线)引桩拉通线,检查距坑、槽

边尺寸,确定坑、槽宽标准。以此修整槽边,最后清理槽底土方。坑、槽底修理铲

平后进行质量检查验收。

9)开挖基坑的土方,应全部采有机动翻斗车运至施工单位生活区的西侧。

三、质量标准:

1.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施工过程中应

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

2.土方开挖工程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如下规定:桩基基坑项目允许偏差或允许值:主控

项目:标高-50;长度、宽度(由设计中心线向两边量)+20,-50;一般项目:表面平整度20。

四、成品保护:

1.挖运土方时应注意保护定位标准桩、轴线引桩、标准水准点,并定期复测检查定位桩和

水平准基点是否完好。

2.挖土时,请注意不要触碰桩身或间接过度挤压桩身周围的土方,以免造成桩身断裂。

五、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防止基底超挖:开挖基坑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

计单位同意,不得私自处理。

2.基底保护:基坑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

3.控制开挖尺寸,防止边坡过陡:基坑的开挖宽度或坡度,除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应

按照设计要求每边宽出基础边为300㎜。

4.在雨期开挖基坑,应距坑边1m远处挖截水沟或筑挡水堤,防止雨水灌入淹泡基坑或冲

刷边坡,造成边坡失稳塌方。

5.雨期施工时,基坑底应预留0.3m土层,在铺设级配砂石褥垫层前再挖至设计标高。

六、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环境管理措施:

1)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定期清理。

2)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避免人为的大声喧哗,

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扰民的自觉意识。

3)在施工中,如发现不明物体,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弄清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后,才可

继续施工。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措施:

1)基坑开挖时,两人操作间距应大于3m,不得对头挖土。

2)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在边沿设置两道护身栏杆,夜间加设红色标志。

3)基坑开挖时,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或不断掉土块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操作地点,

并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4)在雨期开挖基坑,应距坑边1m远处挖截水沟或筑挡水堤,防止雨水灌入淹泡基坑

或冲刷边坡,造成边坡失稳塌方。

5)挖掘土方应从上而下进行,不可掏空底脚,以免塌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

6)在基槽中挖掘时,使用镐、锹的人相互间应保持一定距离,防止相互致伤。

7)向机动翻斗车上卸土应在车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翻斗车驾驶室上越过。

8)挖掘机工作前,应检查油路和传动系统是否完好,操纵杆应置于空档位置;工作时

应处于水平位置,并将行走机构制动,工作范围内不得有人行走。挖掘机回转及行

走时,应待铲斗离开地面,并使用慢速运转。往汽车上装土时,应待汽车停稳,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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