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实施细则(组织协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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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德南京云计算创意基地一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组织协调管理)
控制要点:
监理内部组织协调
监理活动中的协调管理
项目监理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江苏省建设厅监制
组织协调监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监理单位在组织协调工作中的主要任务是,沟通、联结、调和、联合与监理工程项目建设直接有关各方的关系,使建设各方及其建设活动协调一致,以实现工程项目在实施阶段进度、质量、造价的预定目标。
1.2 监理单位在组织协调中遵循的原则是:
(1)以合同为依据,本着监督、服务的宗旨,通过充分协商使建设各方协调一致,以实现合同规定目标。
(2)监理单位必须坚持总体协调的原则。在监理工程项目内,组织协调一方合同项目的工作中,避免影响另一方合同项目的施工。
(3)监理单位在组织协调工作中,应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采取“平等、诚恳、冷静”的态度,区分“主次矛盾、轻重缓急”,科学地、果断地处理问题。必要时采取经济手段,以求各施工单位能较好的接受监理单位的协调意见,促进工程有序施工。
(4)在组织协调工作中,超出监理权限以外的,必须及时报请业主单位进行组织协调,监理单位协助或参与协调工作。
1.3 监理单位组织协调工作中的重点是运用业主授予的权限,负责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内的组织协调。内容包括对监理工程项目内的各合同项目(即标段)间,各施工承包单位间的总体组织协调;施工承包单位与业主单位间的协调;施工承包单位与设计单位之间的协调。监理工程项目外部关系及工程建设总体的组织协调工作由业主单位负责。
1.4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宝德南京云计算创意基地一期工程项目范围内的组织协调工作,其他监理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2 编制依据
本细则编制的主要依据如下文件:
宝德南京市云计算创意基地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宝德南京市云计算创意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合同书
宝德南京市云计算创意基地一期工程工程建设监理统一管理办法(试行)。
3 组织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
3.1 宝德南京市云计算创意基地一期工程工程的基坑支护、防水、主体结构之重要。其工程特点主要有:面积大、工程量大、结构布置复杂、施工程序要求严,监理组织协调任务重等特点。
3.2 组织协调工作的主要内容
(1)各合同项目间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工作的协调,做到目标统一、标准统一、行为统一。
(2)监理组织协调工作的重点是现场施工的组织协调工作,包括开挖安全、立体交叉作业、标段间界面、工作面交接以及交通道路、施工场地、供电排水等。
(3)工程实施阶段建设各方之间的组织协调。
4 各合同项目间的组织协调
3个主要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做好各合同项目间的组织协调。
4.1 施工进度的组织协调工作
(1)根据工程总体进度网络的要求,协调好各施工承包单位(包括分包单位以下同)间的年、季、月实施计划的安排。严格控制关键路线上的关键工序,保证关键项目施工进度目标的实现,使各合同项目间的工期有序衔接。
(2)建立施工进度计划协调工作制度。监理单位每月在审批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月计划之前,应会同业主项目部对各施工承包单位月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协调解决进度控制中的问题,并通过批复月计划的方式加以落实。
(3)督促和协调各施工承包单位做好原材料、施工机械和设备等物资供应工作和劳动力的组织调配工作。
4.2 施工总布置的组织协调
(1)根据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总布置,组织协调好各合同项目的施工场地、生产设施、施工道路、弃碴堆场、备料堆场、火工材料仓库、风、水电管线敷设等施工布置。减少施工过程的相互干扰。
(2)在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好各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使用,施工用风水电的供应和分配,以及弃碴场、备料堆场的占用等。组织协调好原材料及设备供应,协调好共用的混凝土拌和系统的混凝土供应等。
(3)宝德南京云计算产业园一期工程的施工环境复杂,各合同项目相邻距离较近,相互干扰大、不安全因素多。监理单位对各合同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和施工方法,应认真研究相互间的影响,不允许任何合同项目的施工,对其他合同项目的施工构成不安全因素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4.3 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4.3.1 监理单位对各合同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的协调,要坚持五个统一。
(1)统一施工质量标准;
(2)统一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
(3)统一检查验收程序、签证制度和表格格式;
(4)统一检测试验的手段和方法;
(5)统一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4.3.2 监理单位组织进行各合同单位间的工作面或工序间检查签证(签收)交接。并明确下列几个问题:
(1)确认工作面或工序检查签证(或验收)的结果;
(2)确认存在的质量缺陷,及其处理措施和技术要求;
(3)确认涉及工作面或工序的原始资料或成果,已交接清楚;
(4)检查签证中提出的其他质量问题。
4.4 合同管理的组织协调
(1)监理单位对各施工承包单位工程价款结算支付的表报格式,审批程序及报送时间应统一;
(2)监理单位对各施工承包单位工程索赔及经济补偿的处理原则,计算标准、申报程序应统一;
(3)监理单位对各施工承包单位的经济问题的处理应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
5 现场施工中几个重点、热点问题的协调
5.1 开挖施工安全的组织协调
(1)制定爆破安全统一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爆破时间统一,爆破信号统一,爆破管理统一,并执行“谁放炮、谁警戒”的原则。
(2)审查施工单位的爆破设计,控制爆破参数,并对装药联网实行旁站监理,现场检查签证,防止爆破飞石伤人毁物。
(3)在特殊情况下,当某一合同项目施工对其他项目造成安全事故时,监理单位应及时到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分清事故责任,协调各方关系,公正、合理的处理好安全事故。对伤亡事故,应请地方政府安全监督部门参与协调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