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8级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实验班遴选办法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报考指南(2019可参考)
2018年中国政法大学自主招生报考指南(2019可参考)一、招生专业“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主要选拔学科特长突出,有创新意识、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不限应届、往届),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2018年自主招生总录取计划不超过100人,入选人数控制在200人以内,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自主选拔计划”分为两个测试选拔项目:“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应用型卓越项目”)与“涉外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选拔项目”(以下简称“涉外型卓越项目”)。
两个测试选拔项目的录取计划和专业见下表:(一)报名条件考生报名均采取自荐申请报名的形式,我校不向中学分配推荐名额。
考生在与法学专业等相关的学科有突出特长、取得突出成绩、展示出较大潜力且品学兼优的,可以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
考生在申请材料中要提供能够反映学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写实性自荐材料,包括自荐信(包括个人经历及体会、曾获奖项、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需要考生亲笔书写)、考生所在中学提供的《中学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社会公益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其他能够证明考生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材料。
考生可以提供中学、社会团体和专家个人的实名推荐意见作为考生个人自荐的补充材料(非必须提供)。
推荐人(单位)应对所提供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推荐信形式、内容自定。
考生在报名材料中提供的专利、发明和论文等材料,要求由考生本人原创,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考生本人在材料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同弄虚作假处理。
对上述材料我校将在资格审查中进行原创性检查与质量评估,并在测试环节组织提供专利、发明和论文的考生进行深度考核,考核成绩不计入测试成绩。
未通过考核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测试资格;发现材料造假的,取消其测试资格;已经取得测试成绩的,取消其测试成绩。
(二)报名分组考生在“应用型卓越项目”“涉外型卓越项目”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报名,两个项目不得兼报,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组别。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一个致力于培养优秀法律人才的教育计划,它包括了学术教育、职业培训和实践经验三个方面,旨在为培养高水平专业人才提供支持和机会。
本文将从计划的背景、目标、实施方式以及评价标准几个方面全面介绍该计划,并探讨其对法律人才培养的意义和影响。
一、计划背景随着中国的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快速发展,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长,对法律人才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然而,当前法律人才的质量和数量都难以满足社会的需要,尤其是在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
因此,为了提高我国法律人才的质量和数量,满足社会发展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应运而生。
二、计划目标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提高其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使其具备律师、法官、检察官等职业的能力和素养。
2. 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跨文化交际能力的法律人才,使其在国际交流与合作中更具竞争力。
3. 引导法学研究方向向国际化、前沿性和实践性方向转变,提高法学研究的水平和贡献度。
三、计划实施方式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术教育。
该计划将为法律专业学生和研究生提供多元化、综合性和实践性的教育,包括专业基础课程、学术研究生活、出国交流等。
教育的方式和手段将更加创新和多元化,例如利用网络教育、线上学习、MOOC等方式,提高教育效益。
2. 职业培训。
该计划将为律师、法官、检察官等职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包括法律实务、职业素养等多个方面,助力他们全面提高职业素质和能力。
3. 实践经验。
该计划将为学生和职业人员提供实践经验,包括实习、实地考察等,使他们真正地了解和感受法律工作的实践性和复杂性,提高法律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评价标准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学质量。
该计划将重视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将包括教学设施、教学资源、教学质量和学生评价等方面。
南京大学法学院2018推免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南京大学法学院2018年推免遴选工作实施细则一、推免生遴选工作指导思想为确保我院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以学生为本,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工作思路,根据《南京大学遴选推荐2018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相关规定,经法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细则。
二、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叶金强副组长:王太高、林仕尧、方小敏、彭岳成员:张菊影、熊静波、田芳、杨辉忠、岳卫、秦宗文、周长征、张春海、朱颂本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院系推免生工作细则、审核本院系被推荐者的资格和条件,协助学生做好向外院系、外校推荐工作。
三、推免对象及条件本院系推免学生基本条件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者应为我院2018年应届优秀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生”),并符合以下推荐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受处分记录;(3)专业核心课程学分修满,成绩优良;除学分及毕业论文要求外,已具备获得学士学位的各项条件(含英语要求)(注:如学生当前尚有课程不及格,则不得申请)。
(4)刻苦钻研,勤于思考,具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5)身心健康,体育达标;(6)专业排名前70%。
四、推免学分绩(一)纳入学分绩计算范围的课程及课程学分认定规则1.根据学校推免工作规定,结合我院有关推免学分绩计算方法调整计划(即在保持政策延续性前提下逐步缩减学分绩计算课程范围),本年度我院推免学分绩计算办法为:按照外语类、专业平台课与专业核心课计算学分绩;其中外语类课程按25%计算。
纳入计算范围的课程包括:2.学分绩统一以学生首次参加课程考试的成绩计算(如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按不及格原始成绩计算学分绩),返校未满一年的交换生如有课程受到影响,以现有课程成绩计算。
新编整理【大学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管理办法】
【大学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管理办法】大学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管理办法(XX年修订)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学校卓越工程师、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规范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简称“卓越班”)教学管理,提高卓越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卓越班以“强化基础、加强实践”为办学理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为依托,努力形成与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相适应的卓越人才教育培养模式。
第三条卓越班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工程类专业培养能站在国际技术发展前沿、了解我国国情,掌握关键技术并能结合企业实际提出和解决问题,国际认可的研究型工程师或工程领域领军人才;法律类专业培养具有复合型、应用型知识结构与国际视野的精英法律人才。
第四条卓越班学生在第六学期末进行筛选分流,一部分学生以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形式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本硕卓越班),未获得推免资格的卓越班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获得学士学位(本科卓越班)。
本科卓越班:本科卓越班培养模式以“3+1”为基本框架,3年为本科阶段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1年为本科阶段的实践能力训练。
本硕卓越班:本硕卓越班培养模式以“3+1+X(“X”工程类卓越班为3年,法律类卓越班为2年)”为基本框架,3年为本科阶段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学习,1年为实践能力训练和硕士公共基础课程学习,X年为硕士专业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环节以及学位论文阶段。
第五条学院应依据“卓越计划”通用标准和行业专业标准,制订本专业人才培养标准(简称“学校标准”)。
学校标准应高于通用标准和行业专业标准,体现专业办学定位、优势与特色,体现行业背景和服务面向。
学校标准应细化到可实施、可检查的程度,并落实到培养方案和教学内容。
第六条学院应制定科学、先进的培养方案和企业学习阶段培养方案,要体现“三个并重”: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并重、理论学习与实践训练并重、强化基础与注重个性并重。
卓越班学生在本科期间实现“三个一”,即至少一次出国(境)学习经历、参加一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一年(不少于32周)企业(法律实务部门)学习经历。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报考的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报考的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一、培养目标及意义。
法律人才在现代社会中担当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他们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能力,更需要具备优秀的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推荐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模板】
***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推荐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为了做好推荐2018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优保研”)工作,按照以人为本、科学选拔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照《**大学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首经贸政发〔2017〕33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法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组织管理1、学院成立“推优保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本院“推优保研”具体工作方案。
“推优保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法学院领导班子和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构成。
领导小组下设由学院党总支领导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推优保研”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2、学院“推优保研”工作按照学校教务处规定的时间,由学院“推优保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基本要求和规则1、申请“推优保研”的学生必须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推荐条件,并由学院进行审核。
对于经审核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根据《实施办法》规定的“综合考评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参加面试答辩人选。
2、“推优保研”人选依据最终成绩确定。
最终成绩由“综合考评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
其中“综合考评成绩”占60%(综合考评成绩必修课程平均成绩×90% + 思想品德成绩×10% +附加分),面试成绩占40%。
按最终成绩排序确定推荐人选。
第三条面试规则1、面试小组成员由法学院领导班子、学术委员会主席以及相关硕士生导师组成。
2、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课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40分,其中专业课面试占20分,综合素质面试占20分。
24分为及格。
3、专业课面试主要是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能力等。
综合素质面试,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状况的考察、社会实践情况、身心健康和其他情况的了解等。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2018年校内优秀生源选拔方案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年校内优秀生源选拔方案为了进一步改善我院研究生生源结构、提升生源质量,加深我校优秀本科生对法学院法学一级学科以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认识和了解,结合校内推免工作,制定此方案。
一、校内优秀生源选拔专题宣讲会法学院将于年月底召开校内优秀生源选拔政策宣讲会,由法学院主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以及学科责任教授等面向校内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学专业重点针对法学院优秀本科生;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重点针对理学院、经管学院、语言学院等优秀本科生)介绍我院人才培养、学科特色、就业等相关情况及年创新能力认定的相关政策。
同时,通过学院网站、微信平台等多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并采取集中宣讲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形式,积极动员鼓励我院优秀本科生和我校相关学院优秀本科生参加我院组织的夏令营活动并申请推免或报考我院法学硕士以及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
二、夏令营申请条件(面向校内生源).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本科三年级在校生(届毕业生);.申请法学一级学科专业,本科所学专业须为法学,申请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本科专业不限;学习成绩优秀,本科阶段前五个学期的学习总成绩排名在位于专业前;.对所报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富有创新意识;.英语水平达到六级()。
三、申请材料.“年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申请表份(登陆系统填写).本科阶段成绩单(由教务部门盖章)份,前五个学期学习总成绩排名证明(由教务部门盖章)。
.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获奖证书复印件份。
.六级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
.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寸)。
四、申请程序.网上申报: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信息系统——硕士创新能力认定,登陆填写相关信息,入选营员在夏令营报到时需提交纸制文件以供审核。
.网上申报日期为年月日—月日。
.申请人可以申请法学院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一个专业,拟招生专业如下:法学一级学科:(包含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五个方向)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全日制)五、资格审核夏令营资格审核工作由夏令营组委会负责,根据报名表汇总情况,分批审核,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入选者本人。
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实验班报名公告
四川警察学院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实验班报名公告为了落实教育厅、四川省政法委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进一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强化法律人才培养特色,拓展我院法律人才培养的社会影响力,学院决定培养“西部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
为确保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教学质量,实现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遵循“自愿申请,公开选拔”的原则,特制定卓越法律人才学生遴选办法,根据遴选办法,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条件2013级全日制法学专业本科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
1、学生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操行学期为优;2、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和计算机基础;3、有较好的学习习惯和自学能力,勤奋努力、进取心强;4、有意参加并通过司法考试;5、有较强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
二、遴选办法西部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30人,采用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法遴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一)考试方式、科目、范围及时间1、考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方式。
2、考试科目及范围:1)英语:考察学生英语运用能力。
2)能力测试考试:考察学生的法律基础(法理学、宪法学)和逻辑思维能力。
3)法律写作:主要是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评析,考察学生观察能力、分析能力、逻辑思维和文字表达能力。
3、考试时间: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二)面试方式及时间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学生。
面试主要测试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技巧、逻辑思维能力。
面试在笔试成绩公布以后一周以内进行。
三、报名办法和时间考生在从即日起起在各区队学习委员处报名,各区队学习委员于4月25日前上报法学系办公室。
四川警察学院西部民族地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办公室 2014年4月16日附件: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实验班报名表。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机关(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1.12.23•【文号】教高[2011]10号•【施行日期】2011.12.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政法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政法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近年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快速发展,体系不断完善,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要贡献。
但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
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成为我国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发展最核心最紧迫的任务。
为了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清华大学百年校庆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决定联合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主动适应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充分发挥法学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形成科学先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教育理念,形成开放多样、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人才培养体制,培养造就一批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大学卓越人才实验班实施办法(试行)
大学卓越人才实验班实施办法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培育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质量人才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结合我校在学科和专业方面所具有的优势和特色,学校决定从2022年启动“卓越人才实验班”计划,并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围绕“四新”建设、"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 0等重要教育改革战略,在我校优势和特色专业中组建卓越人才实验班。
整合学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配备校内外优秀教学团队,采用多元化教学模式和更加灵活的管理模式,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自主学习空间和社会实践平台,培养具有较强实践创新能力和跨行业整合能力的卓越人才。
二、培养目标卓越人才实验班在“育人为本,理论为基,应用为重,创新为魂”的教育教学理念指导下,本着“宽口径、厚基础、重能力、多选择”的人才培养原则,通过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本科学生个性化、层次化培养,采用小班化、跨学科教学,实现学科交叉融合与渗透,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具有国际视野、具备较强实践能力的未来高素质人才。
三、培养模式(一)专业内选拔培养模式从本专业内选拔若干优秀学生,组建卓越人才实验班(学生脱离原班级),独立编制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不再参与原班级学习), 制订更高要求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此模式主要适用于卓越教师实验班、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等。
卓越教师实验班旨在培养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教学、善于综合育人和具有终身学习发展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为提升基础教育水平奠定基础。
卓越法治人才实验班旨在培养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法治进程的推动者、法治文明的传承者, 为全面依法治国培养卓越法治人才。
(二)跨专业选拔培养模式面向全校所有专业选拔若干优秀学生,组建卓越人才实验班(学生不脱离原专业班级),另行编制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同时参与原专业和实验班的学习),确立培养跨专业领域卓越人才的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
法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
法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法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是为了培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法学人才而设立的一项计划。
该计划旨在通过系统的学习和实践,培养学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创新思维能力,使其能够胜任法学领域的研究、教学和实践工作。
法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学理论基础。
在法学领域,理论基础是非常重要的,它是学生进一步研究和实践的基础。
因此,该计划将注重培养学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使其能够准确把握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则,具备理论研究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法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因此,该计划将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通过实践教学、模拟法庭、实习等方式,使学生能够熟悉法律实践的流程和方法,具备实际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法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
法学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创新的学科,需要有创新思维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因此,该计划将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通过开设创新课程、组织学术研讨会等方式,培养学生对法学问题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使其能够在法学领域中有所建树。
法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还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法学人才需要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因此,该计划将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开设人文课程、语言培训、团队活动等方式,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使他们能够胜任法学领域的工作。
法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将注重学生的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
该计划将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和指导,帮助学生明确自己的兴趣和优势,制定个人发展和职业规划,为他们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法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是为了培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法学人才而设立的一项计划。
通过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学理论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综合素质,该计划旨在培养学生成为能够胜任法学领域的研究、教学和实践工作的卓越人才。
卓越法律人才计划涉外实验班申请理由
卓越法律人才计划涉外实验班申请理由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乙方申请加入卓越法律人才计划涉外实验班,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协议目的与背景1.1. 乙方申请加入卓越法律人才计划涉外实验班,以提升法律专业素养和涉外法律事务处理能力。
1.2. 本协议旨在明确申请的条件、程序、双方责任及相关事项。
申请条件与要求2.1. 申请条件2.1.1. 乙方应符合卓越法律人才计划涉外实验班的申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学术成绩、法律专业背景等。
2.1.2. 乙方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学业成绩单及相关法律资格证明文件。
2.2. 申请材料2.2.1. 乙方需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申请书、推荐信及其他要求文件。
2.2.2. 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反映乙方的实际情况和能力。
申请程序3.1. 提交申请3.1.1. 乙方应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3.2. 材料审核3.2.1. 甲方将对乙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乙方审核结果。
3.3. 面试安排3.3.1. 乙方如通过初步审核,甲方将安排面试或进一步评估环节。
3.3.2.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按时参加面试。
权利与义务4.1. 甲方权利和义务4.1.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接受乙方加入实验班。
4.1.2. 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提供申请结果通知,并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4.2. 乙方权利和义务4.2.1. 乙方有权在申请过程中获得甲方的公平对待和合理评估。
卓越法律人才实施方案
卓越法律人才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对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需求日益增长。
然而,当前我国法律人才培养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脱节、教育教学理念滞后、实践能力不足等。
因此,制定并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实施方案,对于提升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
1. 建立符合社会需求的法律人才培养目标体系,确保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法律人才;2. 推进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法学教育教学质量;3. 培养法律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三、实施方案。
1. 完善法学教育教学体系,突出实践能力培养。
加强法学基础理论教育的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开设模拟法庭、法律实务等课程,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建立健全教师培训机制,鼓励教师参与实践活动,提升实践经验和能力,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3. 拓宽学生的实践渠道,加强校企合作。
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实习实践,加强与律师事务所、法院等法律实务单位的合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际操作经验。
4. 强化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提高法律人才的综合能力。
除了法学专业知识外,还要注重学生的人文素养、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保障措施。
1. 加大对法学教育的投入,提高教育教学设施和条件,确保教学质量。
2. 建立健全评价机制,对法学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全面评估,对教学成果进行激励和奖励。
3. 加强与用人单位的沟通,及时了解社会需求,调整培养目标和方向,保证培养出的法律人才符合社会需求。
4. 建立学生档案和跟踪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就业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为进一步完善法学教育教学提供数据支持。
五、总结。
卓越法律人才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法学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推动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法学教育教学体系,努力培养出更多的卓越法律人才,为我国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华东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招生情况介绍
华东政法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招生情况介绍中国大学网讯根据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0号)精神,结合上海市和我校卓越法学教育的实际情况,我校于2012年9月起,设置法学专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本硕6年制贯通式培养)。
该班的日常教学和管理由我校办学历史悠久、名师荟萃的法律学院负责。
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一、基本概况(一)名称:法学专业(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
(二)学制:本科四年与硕士两年贯通式,其中至少一个学期在海外学习。
(三)学历及学位:修学期满,符合要求的,获得华东政法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四)收费标准:本科阶段——学费每生每学年6500元人民币;研究生阶段——根据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执行;学生参加海外学习费用原则上自行承担,优秀学生由学校按照规定给予资助。
二、招生政策及要求(一)招生政策:专业录取时,对第一志愿报考本专业未予录取的考生,以其第二志愿作为第一志愿,第三志愿作为第二志愿(其余顺序志愿以此类推),进行专业录取;(二)招生要求:英语口语成绩达到C及C以上,如生源所在地区外语口试测试只有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则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达到合格。
具体内容以《华东政法大学2012年全日制本科生招生章程》为准。
三、培养特点(一)“4+2”六年贯通制四年本科、两年研究生学习,学业合格者获本科、研究生学历及学士、硕士学位。
(二)“高校—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机制高校与实务部门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
(三)“国内—海外合作培养”机制学生有至少一个学期的海外学习经历,学校承认其海外学习学分。
赴海外学习前,学生的英文水平和各科成绩绩点达到外方合作院校要求。
鼓励学生学习第二外语。
(四)分流机制学生应当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学业,不能满足实验班培养要求的,按照分流方式进行动态调整。
法学院2018级法学(法务会计)实验班遴选办法
法学院2018级法学(法务会计)实验班遴选办法
(即专业分流细则)
为实现创新实验班人才培养的目标,推进我院培养应用型、复合型财经法律人才的改革,根据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报字【2019】8号文件请示,经学校批准,拟在2018级法学本科生中遴选45名学生,成立法学(法务会计)实验班,为此,特制定本遴选办法。
一、遴选原则
为确保法务会计实验班遴选工作的顺利实施,实现我院培养应用性、复合型财经法律人才的目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产生。
二、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杨德敏
副组长:贺三宝喻玲
成员:毛细荣李临彧刘小春花明阙刘汇敏
三、遴选范围与计划数
2018级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报名参加转专业大类分流及卓越班选拔的同学除外)均可报名,此次遴选拟录取人数为45人。
四、遴选办法
遴选办法具体如下:
综合分数的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数=高考加权分×40%+第一学期已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60%
高考加权分的计算公式为:
高考加权分=(学生高考成绩—该省同批次最低录取分)/(该省同批次最高录取分—该省同批次最低录取分)×100×50%+50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5月20日至5月31日。
学生自愿报名,并填写法学院2018级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报名表。
2、学院组织审查,核定成绩,拟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9年5月20日。
本硕一贯制(4+2)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2014年补录遴选工作的通知
本硕一贯制(4+2)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2014年补录遴选工作的通知根据《本硕一贯制(4+2)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工作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法律学院本硕一贯制(4+2)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下称“实验班”)第二次补录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补录对象1、补录范围:2013级法学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包括民商法、刑事法律、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金融法律方向)2、补录名额:2人(年级为2013级)二、补录条件1、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学业成绩绩点在3.8以上(含3.8),其中所修必修课程总评成绩全部及格,无重修或补考记录;2、已通过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考试成绩均不低于90分(包括听说和阅读);3、未受到学校违纪等处分。
三、申请材料1、自愿填妥《本硕一贯制(4+2)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补录遴选报名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和《承诺书》、《告知书》(见附件);2、第一学期的成绩单(学生自行打印,需盖教务处公章);3、英语水平(如四级成绩单,雅思、托福考试成绩等)及有关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于2014年2月28日(周五)15:00前将上述材料交至崇法楼216室朱老师处。
逾期一律不再接受学生申请。
四、申请与遴选程序1、2月28日前,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递交申请材料;2、3月5日,经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发布面试名单;3、3月6日-3月14日,法律学院组织学生面试,在面试的基础之上确定拟录取名单;4、3月15日-3月21日,拟录取名单在教务处网站公示;5、3月28日前,教务处将经公示后的拟录取名单报请学校审核批准,获得批准后在教务处网站发布正式的录取名单。
特此通知附件:《本硕一贯制(4+2)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实验班补录遴选报名表》法律学院教务处2014年2月20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学院2018级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实验班
遴选办法
(即专业分流细则)
为实现创新实验班人才培养的目标,推进我院培养应用型、复合型财经法律人才的改革,根据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报字【2019】9号文件请示,经学校批准,拟在2019级法学本科生中遴选30名学生,成立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为此,特制定本遴选办法。
一、遴选原则
为确保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遴选工作的顺利实施,实现我院培养应用性、复合型财经法律人才的目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产生。
二、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杨德敏
副组长:贺三宝喻玲
成员:毛细荣李临彧刘小春花明阙刘汇敏
三、遴选范围与计划数
2018级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报名参加转专业大类分流及法务会计班选拔的同学除外)均可报名,此次遴选拟录取人数为30人左右。
四、遴选办法
1. 遴选办法由三个板块组成,分别是第一学期已修课程加权平均成绩、高考加权分和专家面试。
三个板块的权重分别是30%、30%和40%。
2. 高考加权分的计算公式为:
高考加权分=(学生高考成绩—该省同批次最低录取分)/(该省同批次最高录取分—该省同批次最低录取分)×100×50%+50
3. 专家面试由学院组织。
五、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5月20日至5月31日。
学生自愿报名,并填写法学院2018级法学(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报名表。
2、学院组织审查,核定成绩,拟定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2019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