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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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分析及对策
计划:一、莒县银行银兑汇票业务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二、对在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防范进行调研。
三、针对调研中遇到的问题,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一、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业务定义
票据营业部和银行各受理网点代理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申请人将其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向承兑人进行查询的一项业务。
二、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业务适用对象
财务公司、境内外资银行等自行查询不便的中小金融机构。
三、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业务特点和优势
(一)查询网络发达;
(二)专人办理;
(三)查询速度快、效率高。
四、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业务操作步骤
(一)委托方提出业务申请;
(二)票据营业部和银行各受理网点受理,并与委托方签订《代理查询协议书》;
(三)委托方提交汇票复印件、查询票据清单及其他所需资料;
(四)票据营业部和银行各受理网点接到查询资料后,填写查询书,发出查询;
(五)票据营业部和银行各受理网点收到查复后,及时向委托方提交查复结果。
五、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业务所需资料
(一)《代理查询协议书》;
(二)银行承兑汇票正、反面复印件;
(三)盖有委托方结算专用章或公章及经办人名单的汇票清单;
(四)票据营业部和银行各受理网点需要的其他资料
银行承兑汇票
再来看看银行承兑汇票的细节,因为我正好负责系统中的这块部分。
假设A公司向B公司购货,为支付货款,A公司向B公司出具一张商业汇票,即承诺在未来某一天向B公司付一定金额的款项。假设A公司持这张汇票向银行申请承兑,银行也同意承兑该张汇票并在其上进行了承兑,则这张汇票就成了银行承兑汇票。
在实际操作中,这张汇票是由银行直接打印盖章签发发的。
银行办理该项业务是为A公司提供信用支持,假设B公司对A公司的信用不认可,则经过银行承兑的汇票由于银行提供了信用保证,B公司到期收款就有了银行信用的支持,B公司就不用担心到期A公司不付款,该笔生意就会顺利完成交易。
银行办理该项业务,第一可以取手续费,第二还可以争取到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存款。
A公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的时候必须出具A、B公司之间的交易合同和交易涉及到的发票。正因为银行为客户提供了保证,并且得依赖客户的信用才能为其承兑,所以有些银行也把这个业务当作是信用贷款的一部分,利息计算按照垫款日利率来计算,并且银行承兑汇票可能
要求提供保证金或者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等等
银行承兑汇票可以为他行代签,同样他行也可以为本行代签
银行承兑汇票出错的原因
(一)背书不规范。1、名称与印鉴不一致。例如,A企业转让给B企业,而在后手签章处却盖了C的企业印鉴;背书的前手与后手签章缺字或多字。常见的是背书的前后手签章缺字或多字。例如,A企业转让给B企业,B企业全称为“XX有限公司”,印鉴部分却变成了“XX股份有限公司”,或者B企业为“XX有限公司”,印鉴部分却多了“股份”两字。2、印鉴不清,汇票连续性无法辨认。3、背书骑缝章盖得不规范或不盖骑缝章。
(二)委托收款错误。1、多处委托收款。表现为银行承兑汇票的多手背书中,有两处以上的背书都注有“委托收款”字样。2、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例如,委托收款行为A银行,而结算凭证上却盖着B银行的结算章。3、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具体表现为付款人名称填写不正确,收款人与开户行填写不规范。
(三)背书转让给个人。《支付结算办法》第二章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解决办法
(一)背书不连续。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三条:“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以背书的连续,证明其票据权利。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票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票据权利。”由此可见,当名称与印鉴完全不符时,可通过法律形式证明其合法性,以此来保证其连续性。如前文述及的背书不致的问题,事实是A企业背书给了B企业,B企业又转让给C企业,但B企业背书转让给C企业时,在原本属于自己企业盖章的地方没有盖章,C企业经办人员对承兑汇票的背书也不了解,故出现了以上错误。处理时可以通过三家企业的书面材料进行依法举证,证明C企业的票据权利,而承兑行应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给予解付。如果不能满足以上证明,可依法行使追索权,要求更换承兑汇票或退票。对印章不清等问题,可以加强与企业财务人员的交流沟通,让其了解银行业务运作流程,避免一些影响承兑汇票解付的主观因素。
(二)委托收款错误。属于如委托收款行与结算凭证的委托收款行不符和委托收款凭证填写不正确等结算凭证错误,可说明情况,重新填写正确凭证,承兑行应该给予解付。但属于因不懂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填写而造成多处委托收款背书时,则逐个要求其合法取得承兑汇票背书的前手证明背书的连续性,以此依法举证,承兑银行也应给予解付。
(三)背书转让给个人。由于银行承兑汇票不允许背书转让给个人,当银行承兑汇票出现一处背书为个人时,解决办法有二:一是持票人可行使追索权,退还给前手。依次类推,直至追索到出票人,要求其更换票据或退票;二是个人的前手与个人后手达成协议,通过书面证明的形式证明背书无效,然后,由个人前手的单位委托银行收款
本文来自: 中国贷款网() 详细出处参考:/zhishi/news_detail.asp?id=16741
地处鲁西北欠发达地区的农行山东滨州市分行在发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积极探索承兑汇票风险防范的新路子,大力拓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到2003年4月末,银行承兑汇票余额达56541万元,较年初增加28652万元,同比多增21221元,累计签发银行承兑汇票1021笔、42318万元,累计兑付821笔、13666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率达100%。自1998年至今,该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无一垫付。对此,笔者进行了专门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