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驻村工作组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驻村工作组的管理,做好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现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帮扶单位和下罗村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人员和时间安排
1、帮扶单位各自成立驻村工作组,工作组原则上由三人组成,包括组长1人,驻村干部1人,联络员1人。驻村干部从优秀股级干部中选派。
2、帮扶单位分别指派1名干部驻村开展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可以定二年或一年一轮换。
二、工作职责
1、按照考评要求,贯彻本单位的帮扶措施,推动帮扶项目落实。
2、协助村两委推动各项帮扶政策的贯彻落实,密切联系单位干部挂扶的贫困户,及时掌握贫困户的思想动态,做好贫困户思想工作,指导、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
3、争取扶持政策、筹措扶贫资金、监管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确保扶贫资金不挤占、不挪用。
4、帮助排查和协助村两委解决驻村点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及时向挂扶联系领导和当地党委反映、汇报请示有关工作的进展。
6、做好在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统筹城乡基层党建工作。
7、驻村干部负责上报季度报表、年度报表及年度工作或阶段工作总结,负责填写帮扶记录卡、电脑录入管理和撰写驻村工作日志。
8、联络员负责与合作帮扶单位、长沙镇、区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三、工作纪律
具体要做到“五带头”、“五不准”。
五带头:
1、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文化科技知识;
3、带头遵守村规民约;
4、带头做艰苦朴素、勤奋工作的表率;
5、带头尊重当地干部和群众。
五不准:
1、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2、不准参与赌博活动;
3、不准收受当地老百姓土特产;
4、不准收受红包;
5、不准在驻点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所有开支。
四、内部管理
1、驻村干部必须住在村里,与村干部同学习、同工作。
2、驻村干部要坚守岗位,除公休假外,其余时间不得无故离岗。因特殊情况必须离村的,须经单位分管领导和村支书同意批准。
3、干部驻村期间,其原单位的工作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等保持不变。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