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税法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二节税法基本理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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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定价状况下的价格是表面而非真实的价格,税 务机关根据实质课税原则,有权调整其计税依据, 而不是按照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计税。
(二)税法适用原则
❖ 法律优位原则 ❖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特征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原则 ❖ 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
税法税法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二节税法 基本理论1
第二节 税法的基本理论
一、税法的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一、税法的基本原则
❖ 税法的原则是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 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 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 税收法定原则 ❖ 税收公平原则 ❖ 税收效率原则 ❖ 实质课税原则
3、税收效率原则
❖ 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经济效率和 行政效率。
❖ 【例题】税法基本原则中,要求税法的制定
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 运行原则是( )。
❖ A、税收法定原则 ❖ C、税收效率原则
B、税收公平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 【解析】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 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前者要求有
❖ 例如,从2009年5月起,我国开始对卷烟在批发环 节征收消费税,税额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的5%。 假定2010年,某卷烟批发企业被查出其2008年隐瞒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00万元,如果该企业被追征 了5万元的消费税,这样处理,违背了税法适用原 则中的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 原则,2009年5月以前发生的销售额按照原法规定 是不征消费税的,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 适用新法,只能沿用旧法。
5、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原则
❖ 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 【实体法从旧】例如,2008年5月税务机关对A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 A企业对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没有代扣个人所得税。依据税法规定, 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额是每人每月1600元,2008 年3月1日后工资薪金扣除额调整为每人每月2000元。按照实体法从旧原 则,在追缴少扣税款时,对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按照每人每月1600 元扣除生计费,对2008年3月1日以后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扣除生计费。 因此,实体法从旧的原则实际体现的是:新法只从新规定开始的时段实 施,不溯及以往,以往还按照旧的规定执行。
❖ 【程序法从新】例如2001年5月起实施的税收征管规定,企业在银行开 设的全部帐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按照程序法从新原则,不论是2001 年5月以后设立的新企业还是以前设立的老企业继续经营的,不论是企 业2001年5月以后开设的银行帐号还是以前开设沿用下来的,现存的经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营用的银行帐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程序 从新原则,即程序法在一定情况下具备溯及力,新法实施前后的同种情 况都要按照新的规定执行,体现了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原则。
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 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
3、实质课税原则
❖ 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 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 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 例如,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 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 纳税人避税与逃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 中的实质课税原则。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 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例如,2008年 我国实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来自境内居民纳税 人的股息红利不再补税,而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 视不同的情况予以补税。企业在对2008年以后的 股息红利业务进行涉税处理时,适用新法的规定, 而不再使用旧法,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新法 优于旧法原则,即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 时,新法效力优于旧法。
❖ 法律优位原则也称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 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
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 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 【例题】以下不符合税法法律优位原则的说法是
(
)。
❖ 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 B、我国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效力具有同等效力
1、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主义
❖ 税收法定原则,是指税收主体的权利义务必 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 必须且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税收法定主 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 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2、税收公平原则
❖ 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 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 税负不同。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 原则。例如,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劳务报酬所 得畸高的实施加征的规定,对所得高的提高 税负,量能课征,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税收公平原则。
❖ C、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 D、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 法即是无效的。
❖ 【解析】法律优位原则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
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即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 沿用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 对同一事项两部分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 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 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 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
❖ 例如,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于公益性捐赠限额只有12% 的标准,没有全额扣除的标准,但再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做出了对按照规定渠道向汶川地震灾 区的捐赠可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部扣除的规定。企业在 实际执行中,对符合条件的汶川地震灾区的捐赠在所得税前 全额扣除,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即对同一事项两部分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 规定的效力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二)税法适用原则
❖ 法律优位原则 ❖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特征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原则 ❖ 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
税法税法第一章税法概论第二节税法 基本理论1
第二节 税法的基本理论
一、税法的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三、税法的构成要素
一、税法的基本原则
❖ 税法的原则是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 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 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 税收法定原则 ❖ 税收公平原则 ❖ 税收效率原则 ❖ 实质课税原则
3、税收效率原则
❖ 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经济效率和 行政效率。
❖ 【例题】税法基本原则中,要求税法的制定
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 运行原则是( )。
❖ A、税收法定原则 ❖ C、税收效率原则
B、税收公平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 【解析】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 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前者要求有
❖ 例如,从2009年5月起,我国开始对卷烟在批发环 节征收消费税,税额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的5%。 假定2010年,某卷烟批发企业被查出其2008年隐瞒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00万元,如果该企业被追征 了5万元的消费税,这样处理,违背了税法适用原 则中的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 原则,2009年5月以前发生的销售额按照原法规定 是不征消费税的,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 适用新法,只能沿用旧法。
5、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原则
❖ 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 【实体法从旧】例如,2008年5月税务机关对A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 A企业对2007年4月至2008年4月没有代扣个人所得税。依据税法规定, 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额是每人每月1600元,2008 年3月1日后工资薪金扣除额调整为每人每月2000元。按照实体法从旧原 则,在追缴少扣税款时,对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按照每人每月1600 元扣除生计费,对2008年3月1日以后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扣除生计费。 因此,实体法从旧的原则实际体现的是:新法只从新规定开始的时段实 施,不溯及以往,以往还按照旧的规定执行。
❖ 【程序法从新】例如2001年5月起实施的税收征管规定,企业在银行开 设的全部帐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按照程序法从新原则,不论是2001 年5月以后设立的新企业还是以前设立的老企业继续经营的,不论是企 业2001年5月以后开设的银行帐号还是以前开设沿用下来的,现存的经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营用的银行帐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程序 从新原则,即程序法在一定情况下具备溯及力,新法实施前后的同种情 况都要按照新的规定执行,体现了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原则。
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 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
3、实质课税原则
❖ 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 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 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 例如,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 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 纳税人避税与逃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 中的实质课税原则。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 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例如,2008年 我国实行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来自境内居民纳税 人的股息红利不再补税,而原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 视不同的情况予以补税。企业在对2008年以后的 股息红利业务进行涉税处理时,适用新法的规定, 而不再使用旧法,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新法 优于旧法原则,即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 时,新法效力优于旧法。
❖ 法律优位原则也称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 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
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 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 【例题】以下不符合税法法律优位原则的说法是
(
)。
❖ A、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 B、我国税收法律与行政法规的效力具有同等效力
1、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主义
❖ 税收法定原则,是指税收主体的权利义务必 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 必须且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税收法定主 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 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2、税收公平原则
❖ 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 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 税负不同。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 原则。例如,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劳务报酬所 得畸高的实施加征的规定,对所得高的提高 税负,量能课征,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税收公平原则。
❖ C、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 D、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 法即是无效的。
❖ 【解析】法律优位原则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
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即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 沿用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 对同一事项两部分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 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 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 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
❖ 例如,我国新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于公益性捐赠限额只有12% 的标准,没有全额扣除的标准,但再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做出了对按照规定渠道向汶川地震灾 区的捐赠可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部扣除的规定。企业在 实际执行中,对符合条件的汶川地震灾区的捐赠在所得税前 全额扣除,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即对同一事项两部分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 规定的效力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