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4.7.4.2
麻醉过程中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操作程序
麻醉过程中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操作程序在麻醉过程中,意外事件和并发症的发生是不可预测的。
因此,为了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提高麻醉操作的质量,我们需要建立一套规范和操作程序来处理这些意外和并发症。
1. 意外事件处理规范意外事件指非预期出现的麻醉操作中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以下是我们提出的处理规范:- 紧急通知:任何发现意外事件的医护人员都应立即通知主治医生和相关团队成员。
- 紧急措施:主治医生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手术操作、调整麻醉深度、给予氧气等,以控制意外情况的发展。
- 协同配合:团队成员应密切配合、互相协作,将重要信息传递给相关人员,确保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 报告记录:对每个意外事件的发生,应及时进行记录,包括事件的时间、具体情况以及后续处理的结果。
2. 并发症处理操作程序并发症是指与麻醉过程相关的不良反应或意外问题。
以下是我们提出的操作程序:- 识别并评估:监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呼吸情况,及时发现并评估出现的并发症。
- 采取措施:主治医生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特定药物、改变麻醉深度、调整通气参数等,以控制并发症的发展。
- 报告记录:对每个并发症的发生和处理过程,应进行详细的报告记录,包括并发症的表现、处理措施以及治疗效果。
3. 教育培训和质量改进为了提高整个麻醉团队的应对能力和麻醉操作的质量,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 组织培训:定期组织麻醉操作培训,包括急救技能培训、意外事件处理和并发症处理等。
- 案例讨论:定期组织麻醉团队的案例讨论会,分享经验、总结教训,以提高团队的处理能力。
- 审查改进:对意外事件和并发症的发生进行审查和分析,总结改进意见,及时调整和完善规范和操作程序。
以上是麻醉过程中意外与并发症处理的规范与操作程序。
通过严格遵守这些规范和程序,我们可以提高麻醉过程的安全性和操作的质量,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利益。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医疗机构的要求进行调整和制定。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的规范及流程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及流程一、引言麻醉是手术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够有效地减轻患者的痛苦,保障手术的顺利进行。
然而,麻醉过程中也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对患者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麻醉医生需要掌握,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突发情况。
二、麻醉意外与并发症的分类麻醉意外与并发症可分为以下几类:1. 呼吸系统并发症:包括气道梗阻、呼吸抑制、肺水肿、肺炎等。
2. 心血管系统并发症:包括低血压、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肌缺血等。
3. 神经系统并发症:包括头痛、癫痫发作、神经损伤等。
4. 消化系统并发症:包括恶心、呕吐、胃食管反流等。
5. 全身性并发症:包括过敏反应、感染、凝血功能障碍等。
三、麻醉意外与并发症的预防措施1. 详细询问病史,了解患者的过敏史、吸烟史、心肺功能等情况,为患者制定合适的麻醉方案。
2. 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评估患者的身体状况,确保患者能够耐受麻醉。
3. 严格遵守麻醉操作规程,确保麻醉药物和设备的正确使用。
4. 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包括血压、心率、呼吸频率、血氧饱和度等,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5. 做好术前准备,包括建立静脉通道、准备急救药品和设备等。
四、麻醉意外与并发症的处理规范及流程1. 气道梗阻:立即进行托下颌手法,清除口腔分泌物,必要时行气管内插管或放置喉罩。
2. 呼吸抑制:立即给予辅助或控制呼吸,增加吸氧流量,必要时给予呼吸兴奋剂。
3. 低血压:给予快速输液或使用血管活性药物,调整麻醉深度,避免过度降压。
4. 高血压:使用降压药物,调整麻醉深度,避免过度刺激。
5. 心律失常:根据心律失常的类型,给予相应的药物治疗,如抗心律失常药物。
6. 心肌缺血:立即停止手术,给予药物治疗,如硝酸甘油、β受体阻滞剂等。
7. 头痛:给予镇痛药物,如吗啡、非甾体抗炎药等。
8. 癫痫发作:立即停止手术,给予抗癫痫药物,如苯妥英钠、丙戊酸钠等。
9. 神经损伤:立即停止手术,评估神经损伤的程度,给予相应的药物治疗。
医院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一、麻醉意外的原因和预防麻醉意外指的是,在进行麻醉期间,因为麻醉操作和药物特殊的影响,还有手术的不良刺激和病患本身的病理、生理变化等因素的影响,造成了一些预料之外的严重病情的出现和发生,甚至导致死亡。
1、麻醉意外1)麻醉意外的原因①临床操作的失误:对病情的误判,选择的麻醉方式不当,操作技术出现错误。
如气管导管由于意外进入食道,或者气管导管失误进入一侧的支气管内,没有进行严密的观察,造成了病情出现大的变化,从而延误了最佳的抢救时机。
②组织工作的大意失误:例如,安排缺少严格训练的不适当的工作人员施行麻醉的话,势必出现问题,所以训练有素的麻醉医师是必要的。
③器械等硬件设备的失误:比如,在没有基本的麻醉设备的情况下进行麻醉的话,麻醉器械部件出现失灵,或者接头开关出现错误的话,或者在缺乏必须的监测设备的情况下都会出现异常状况。
④难于避免的原因:患者出现恶性高热,或者药物过敏,肝肾功能严重受损等。
2)麻醉意外的防范①麻醉前对病情要有充分的了解和评估:麻醉医师不能只依据医生写的相关病历和体检报告、检查结果来判断,对于一些比较复杂的手术,必须亲自检查和询问患者的相关情况。
②询问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患者从事的职业、婚孕史、手术史和麻醉史,有无过敏史、输血史和并发症等,有无心慌、气促等细节现象。
2、主要并发症的原因分析和预防应该进行术前讨论,确定麻醉方案,预测可能发生的意外和并发症,制定预防处理措施,以保证麻醉安全。
1)低血压①低血压的主要原因:强效的全身麻醉药均可抑制循环功能,椎管内麻醉阻滞平面过高、过广可造成循环掏,突出表现为低血压;患者在血容量不足或麻醉状态下改变体位,可使备耕血流动力学急剧改变。
②麻醉防治措施:术前访视病人,充分的术前准备,如有心脏病的,术前采用改善心功能措施以提高心脏代偿能力;纠正贫血,补充血容量,调整好水、电解质、酸碱平衡。
2)高血压①高血压的主要原因:麻醉过浅,镇痛不全;缺氧与二氧化碳蓄积;血容量急骤增加;升压药使用不当;患者本身因素:原发高血压、妊高征、肾或肾上腺的肿瘤。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
盐城新东仁医院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一、定义(一)麻醉意外的定义:麻醉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属麻醉意外。
1、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如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按规定作了检查、治疗仍发生的意外情况;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为阴性或按规定无需做药物过敏试验的药物所引起的药物过敏反应;按操作规程进行穿刺等所发生的意外情况;应用新技术、新疗法、新药物、按规定执行了请示报告制度和作了充分技术准备,并向家属说明情况,取得签字同意,仍发生意外的。
2、诊疗过程中,因非医疗单位原因造成的机械故障、停电等而发生意外的。
3、由于病员或家属不配合麻醉或隐瞒病史为主要原因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总而言之,在麻醉过程中,由于药物的异常作用,或病人对麻醉药或方法的特殊反应,原有病理改变在常规麻醉和手术刺激下恶化,以及机械本身的故障所造成的意想不到的后果,使病员残废,功能障碍甚至死亡者,称为麻醉意外,不应与麻醉事故、差错相混淆。
(二)麻醉并发症的定义:是指麻醉药物或方法本身产生的一些不良反应或病理变化,麻醉医师已尽职尽责,但确系难以防范,给病人带来不良后果。
1、气管内插管全麻并发症:口唇损伤、鼻腔出血、喉痛、声音嘶哑、颈部皮下气肿、牙松动或脱落、构状软骨脱位、高血压、高颅压、缺氧和二氧化碳蓄积、气道阻塞、喉头水肿、插管困难、呕吐和反流误吸、喉痉挛、咳嗽和呛咳、呃逆、体温升高或降低、恶性高热、张力性气胸、支气管痉挛、药物变态反应、急性心肌梗塞、术中心律失常、脑血管意外、肺部并发症(包括肺不张、肺栓塞、肺炎等)。
2、硬膜外阻滞并发症:穿破硬脊膜、穿刺针或导管误入血管、导管折断、局麻药毒性反应、严重低血压、异常广泛神经阻滞、神经根、脊髓损伤、硬膜外血肿—截瘫、硬膜外脓肿、呼吸麻痹、粘连性蛛网膜炎、脊髓前动脉综合症、全脊麻、腰背痛、空气栓塞。
3、蛛网膜下腔阻滞并发症:恶心呕吐、脊麻后头痛、尿潴留、脑脊膜炎(化脓性或无菌性)、脊痛包括脊椎关节炎和脊椎骨髓炎、脑神经麻痹(以第VI对脑神经易发生)、粘连性蛛网膜炎、高平面脊麻等。
麻醉过程中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4.7.4.2)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4.7.4.2)一、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流程1、医疗事故和纠纷报告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延误、隐瞒。
凡医疗事故需按规定逐级上报,并由科主任上报医务科。
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并与有关科室医师协商解决,处理有困难,将由科室主任出面协调。
2、成立麻醉科应急小组,负责指导麻醉过程中的意外及并发症。
承担麻醉工作的麻醉医师应始终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并服从应急小组的指挥,处理过程记录于病历/麻醉单中。
3、凡已有或预计有麻醉(包括疼痛治疗)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的功能受损、感觉障碍、瘫痪、昏迷和死亡时应立即向当日上级医生寻求帮助,同时将事件及地点向科主任汇报,并通知当时在科的应急小组成员参加抢救。
4、接到抢救通知的应急小组成员在确认自己管理的病人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快赶到现场参加抢救。
5、参加抢救的全体医护人员应在应急小组人员的领导下分工合作。
应急小组人员应指挥安排在场医师分工管理呼吸、循环、中枢神经及内环境等。
6、对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病例应立即通知医务科,报告意外事件、病人现状和可能的问题,并邀请医务科工作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7、在病情基本稳定后或初步决定放弃抢救后,由应急小组负责人召集在场的应急小组成员和麻醉科责任医师,与病人所在科室的主管医生和医务科商量继续治疗方案,指定负责对病人家属谈话的人员,和病人家属谈话的基调和主要内容,审核医疗记录等处理事宜。
8、对围术期发生的以下情况均应在当日填写“麻醉科不良事件报告表”:①麻醉意外和并发症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功能受损、感觉障碍、瘫痪、昏迷、甚至死亡。
②由于任何原因所致的危险状况如不及时处理可能产生上述后果的不良事件(含非麻醉原因)。
此表与麻醉前访视单和麻醉记录单复印件一并交专人收集管理,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定期组应急小组成员讨论,以提高临床麻醉质量,为防范风险提供重要依据。
麻醉并发症及意外的处理规范和流程
麻醉并发症及意外的处理规范和流程
1. 患者在麻醉中、麻醉后发生并发症或意外,应立即查找发生
原因,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达到有效治疗,密切观察疾病转归,并向科主任或上级医师汇报。
2. 发生医疗差错、事故,麻醉意外或严重并发症,立即向科主
任或上级医师报告除立即组织积极抢救处理外,应及时向医务处和
主管院长汇报。
3.及时组织全科讨论,明确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同时
加以整改,并将讨论处理意见记录在差错不良事故登记本上。
4.严重并发症和意外应及时向医务科和主管院长做书面报告,
必要时全院组织会诊讨论。
5.必须加强围术期麻醉质量管理,使麻醉精准化、制度化,使
质量达到最佳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病人痛苦,减少麻醉失误和麻
醉意外,保证麻醉病人生命安全。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与流程一、定义(一)麻醉意外的定义:麻醉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属麻醉意外。
1、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的不良后果的。
如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按规定作了检查、治疗仍发生的意外情况;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为阴性或按规定无需做药物过敏试验的药物所引起的药物过敏反应;按操作规程进行穿刺等所发生的意外情况;应用新技术、新疗法、新药物、按规定执行了请示报告制度和作了充分技术准备,并向家属说明情况,取得签字同意,仍发生意外的。
2、诊疗过程中,因非医疗单位原因造成的机械故障、停电等而发生意外的。
3、由于病员或家属不配合麻醉或隐瞒病史为主要原因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总而言之,在麻醉过程中,由于药物的异常作用,或病人对麻醉药或方法的特殊反应,原有病理改变在常规麻醉和手术刺激下恶化,以及机械本身的故障所造成的意想不到的后果,使病员残废,功能障碍甚至死亡者,称为麻醉意外,不应与麻醉事故、差错相混淆。
(二)麻醉并发症的定义:是指麻醉药物或方法本身产生的一些不良反应或病理变化,麻醉医师已尽职尽责,但确系难以防,给病人带来不良后果。
1、气管插管全麻并发症:口唇损伤、鼻腔出血、喉痛、声音嘶哑、颈部皮下气肿、牙松动或脱落、构状软骨脱位、高血压、高颅压、缺氧和二氧化碳蓄积、气道阻塞、喉头水肿、插管困难、呕吐和反流误吸、喉痉挛、咳嗽和呛咳、呃逆、体温升高或降低、恶性高热、力性气胸、支气管痉挛、药物变态反应、急性心肌梗塞、术中心律失常、脑血管意外、肺部并发症(包括肺不、肺栓塞、肺炎等)。
2、硬膜外阻滞并发症:穿破硬脊膜、穿刺针或导管误入血管、导管折断、局麻药毒性反应、严重低血压、异常广泛神经阻滞、神经根、脊髓损伤、硬膜外血肿—截瘫、硬膜外脓肿、呼吸麻痹、粘连性蛛网膜炎、脊髓前动脉综合症、全脊麻、腰背痛、空气栓塞。
3、蛛网膜下腔阻滞并发症:恶心呕吐、脊麻后头痛、尿潴留、脑脊膜炎(化脓性或无菌性)、脊痛包括脊椎关节炎和脊椎骨髓炎、脑神经麻痹(以第VI对脑神经易发生)、粘连性蛛网膜炎、高平面脊麻等。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
文件编号
MZ-QT-2021-016-02
适用范围
麻醉科
制定部门/科室
麻醉科
拟稿人
审核人
1 目的
规范麻醉过程中意外与并发症处理流程,提高麻醉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减少麻醉医疗纠纷。
2 参考文献
临床麻醉管理与技术规范(第二.1麻醉意外与并发症定义:在临床麻醉工作中,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患者体质或特殊病情).导致患者出现难以预料与防范的不良后果(包括死亡、残疾,器官功能频等) 。在麻醉过程中,虽客观上发生了患者死亡、残疾、组织器官损伤等事件,但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不是因为麻醉医生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直接造成的。
4.3.9.3对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病例,主治医应立即通知医务科主管领导,休息日和晚上报告医院总值班,报告意外事件、患者现状和可能的问题,并邀请到现场指导工作
4.3.9.4在病情基本稳定后或初步决定放弃抢救后,由科主任或专家组负责人召集在场的专家小组成员和麻醉科责任医师,与患者所在科室的主管医师和医务部同志商量处理事宜,主要包括:继续治疗方案;指定负责患者家属谈话的专家,和患者家属谈话的基调和主要内容,审核医疗记录等.
4.3.10发生意外或并发症时,当事人要实事求是,保护现场,不弄虚作假,不更改记录。不隐瞒差错,不推卸责任、不嫁祸于人,如实反映全过程,全过程必须详细记录于麻醉记录单和抢救记录上。
4.3.11在事件处理过后,主治医生应在星海系统中进行不良事件上报,科室应及时安排讨论,在科务会上,每不良事件进行汇总讨论,并给出改进意见讨论内容记录完整。
4.3.6使用易燃易爆麻醉药品时,严防起火爆炸,室内各种气瓶有醒目标记,用后空瓶应移出手术间并挂牌表明,按接触患者的电器设备应严防漏电。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英德市人民医院麻醉科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4.7.4.2一、定义(一)麻醉意外的定义(二)麻醉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属麻醉意外:(三)1、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如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按规定作了检查、治疗仍发生的意外情况,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为阴性或按规定无需做药物过敏试验的药物所引起的药物过敏反应。
按操作规程进行穿刺等所发生的意外情况,应用新技术,新疗法,新药物,按规定执行了请示报告制度和作了充分技术准备,并向家属说明情况,取得签字同意,仍发生意外的,(四)2、诊疗过程中,因非医疗单位原因造成的机械故障、停电等而发生意外的。
(五)3、由于病员或家属不配合麻醉或隐瞒病史为主要原因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六)总而言之,在麻醉过程中,由于药物的异常作用,或病人对麻醉药或方法的特殊反应,原有病理改变在常规麻醉和手术刺激下恶化,以及机械本身的故障所造成的意想不到的后果,使病员残废,功能障碍甚至死亡者,称为麻醉意外,不应与麻醉事故、差错相混淆。
(七)(二)麻醉并发症的定义(八)是指麻醉药物或方法本身产生的一些不良反应或病理变化,麻醉医师已尽职尽责,但确系难以防范,给病人带来不良后果。
(九)1、气管内插管全麻并发症(十)口唇损伤、鼻腔出血、喉痛、声音嘶哑、颈部皮下气肿、牙松动或脱落、构状软骨脱位、高血压、高颅压、缺氧和二氧化碳蓄积、气道阻塞、喉头水肿、插管困难、呕吐和反流误吸、喉痉挛、咳嗽和呛咳、呃逆、体温升高或降低、恶性高热、张力性气胸、支气管痉挛、药物变态反应、急性心肌梗塞、术中心律失常、脑血管意外、肺部并发症(包括肺不张、肺栓塞、肺炎等)。
(十一)2、硬膜外阻滞并发症(十二)穿破硬脊膜、穿刺针或导管误入血管、导管折断、局麻药毒性反应、严重低血压、异常广泛神经阻滞、神经根、脊髓损伤、硬膜外血肿——截瘫、硬膜外脓肿、呼吸麻痹、粘连性蛛网膜炎、脊髓前动脉综合症、全脊麻、腰背痛、空气栓塞。
整理版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一、引言麻醉是手术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但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麻醉意外和并发症可能会对患者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因此,麻醉医生必须具备应对麻醉过程中意外与并发症的能力,确保患者的安全。
本文将介绍,以帮助麻醉医生提高应对能力。
二、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1. 术前评估术前评估是预防麻醉意外与并发症的关键环节。
麻醉医生应详细询问患者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评估患者的生命体征,了解患者的药物过敏史和药物使用情况。
对于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的患者,应特别注意评估其心肺功能和耐受麻醉的能力。
2. 选择合适的麻醉方法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麻醉方法。
对于不同的手术类型和患者特点,可以选择全麻、硬膜外麻醉、局部麻醉等不同的麻醉方法。
在选择麻醉方法时,应充分考虑患者的年龄、体重、身高、手术类型以及是否有基础疾病等因素。
3. 规范操作流程麻醉医生应严格遵守麻醉操作规范,规范进行麻醉诱导、维持和苏醒过程。
在麻醉诱导过程中,应缓慢给药,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化,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在麻醉维持过程中,应根据患者的生命体征和手术需要调整麻醉药物的剂量,确保患者处于适当的麻醉深度。
在麻醉苏醒过程中,应逐步减少麻醉药物的剂量,密切观察患者的苏醒情况,确保患者安全苏醒。
4. 监测患者生命体征麻醉过程中,应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包括血压、心率、呼吸、血氧饱和度等。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对于有心脏病、高血压等基础疾病的患者,应特别注意监测其生命体征,确保患者的安全。
5. 预防和处理呼吸系统并发症麻醉过程中,呼吸系统并发症是最常见的并发症之一。
麻醉医生应采取措施预防和处理呼吸系统并发症。
在麻醉诱导过程中,应保持呼吸道通畅,避免患者发生窒息。
在麻醉维持过程中,应确保患者呼吸顺畅,避免出现呼吸抑制或呼吸困难。
在麻醉苏醒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呼吸情况,及时处理呼吸抑制或呼吸困难等并发症。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总结
盐城新东仁医院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一、定义(一)麻醉意外的定义:麻醉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属麻醉意外。
1、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如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按规定作了检查、治疗仍发生的意外情况;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为阴性或按规定无需做药物过敏试验的药物所引起的药物过敏反应;按操作规程进行穿刺等所发生的意外情况;应用新技术、新疗法、新药物、按规定执行了请示报告制度和作了充分技术准备,并向家属说明情况,取得签字同意,仍发生意外的。
2、诊疗过程中,因非医疗单位原因造成的机械故障、停电等而发生意外的。
3、由于病员或家属不配合麻醉或隐瞒病史为主要原因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总而言之,在麻醉过程中,由于药物的异常作用,或病人对麻醉药或方法的特殊反应,原有病理改变在常规麻醉和手术刺激下恶化,以及机械本身的故障所造成的意想不到的后果,使病员残废,功能障碍甚至死亡者,称为麻醉意外,不应与麻醉事故、差错相混淆。
(二)麻醉并发症的定义:是指麻醉药物或方法本身产生的一些不良反应或病理变化,麻醉医师已尽职尽责,但确系难以防范,给病人带来不良后果。
1、气管内插管全麻并发症:口唇损伤、鼻腔出血、喉痛、声音嘶哑、颈部皮下气肿、牙松动或脱落、构状软骨脱位、高血压、高颅压、缺氧和二氧化碳蓄积、气道阻塞、喉头水肿、插管困难、呕吐和反流误吸、喉痉挛、咳嗽和呛咳、呃逆、体温升高或降低、恶性高热、张力性气胸、支气管痉挛、药物变态反应、急性心肌梗塞、术中心律失常、脑血管意外、肺部并发症(包括肺不张、肺栓塞、肺炎等)。
2、硬膜外阻滞并发症:穿破硬脊膜、穿刺针或导管误入血管、导管折断、局麻药毒性反应、严重低血压、异常广泛神经阻滞、神经根、脊髓损伤、硬膜外血肿一截瘫、硬膜外脓肿、呼吸麻痹、粘连性蛛网膜炎、脊髓前动脉综合症、全脊麻、腰背痛、空气栓塞。
3、蛛网膜下腔阻滞并发症:恶心呕吐、脊麻后头痛、尿潴留、脑脊膜炎(化脓性或无菌性)、脊痛包括脊椎关节炎和脊椎骨髓炎、脑神经麻痹(以第VI对脑神经易发生)、粘连性蛛网膜炎、高平面脊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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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
一、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流程
1、医疗事故和纠纷报告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延误、隐瞒。
凡医疗事故需按规定逐级上报并由科主任上报医务处。
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并与有关科室医师协商解决,处理有困难,将由科室领导出面协调。
2、成立麻醉科应急专家小组,并将其工作职责规定如下:
应急专家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各位教授和副教授组成。
每次能到现场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病人的抢救和处理全权负责。
专家组负责人由能到场参加抢救的上述顺序中排列在最前位的专家担任。
承担麻醉工作的麻醉医师应始终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并服从专家小组的指挥,处理过程记录于病历/麻醉单中。
事件后果由上级医师负主要责任,住院医师负次要责任。
3、凡已有或预计有麻醉(包括疼痛治疗)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的功能受损、感觉障碍、瘫痪、昏迷和死亡时应立即向当日值班专家组成员寻求帮助,同时将事件及地点向科主任汇报,并通知当时在科的应急专家小组成员参加抢救。
4、接到抢救通知的应急专家小组成员在确认自己管理的病人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快赶到现场参加抢救。
麻醉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
麻醉过程中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一、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流程1、医疗事故和纠纷报告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延误、隐瞒。
凡医疗事故需按规定逐级上报,并由科主任上报医务科。
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并与有关科室医师协商解决,处理有困难,将由科室领导出面协调。
2、凡已有或预计有麻醉(包括疼痛治疗)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的功能受损、感觉障碍、瘫痪、昏迷和死亡时应立即向当日在科的上级医师寻求帮助,同时将事件及地点向科主任汇报,并通知当时在科的工作人员(有资质,以下同)参加抢救。
3、接到抢救通知的工作人员在确认自己管理的病人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快赶到现场参加抢救。
4、参加抢救的全体医护人员应在在场的最高年资的麻醉医师的主持和主麻的协同下分工合作。
抢救小组的主持人应指挥安排在场医师分工管理呼吸、循环、中枢神经及内环境等。
5、对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病例应立即通知医务科及主管领导,报告意外事件、病人现状和可能的问题,并邀请他(她)到现场指导工作。
6、在病情基本稳定后或初步决定放弃抢救后,由抢救小组负责人召集在场的抢救小组成员和麻醉科责任医师,与病人所在科室的主管医生和医务科及主管领导商量继续治疗方案,指定负责对病人家属谈话的专家,和病人家属谈话的基调和主要内容,审核医疗记录等处理事宜。
7、对围术期发生的以下情况均应在当日填写相关登记表:①麻醉意外和并发症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功能受损、感觉障碍、瘫痪、昏迷、甚至死亡。
②由于任何原因所致的危险状况如不及时处理可能产生上述后果的不良事件(含非麻醉原因),并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定期组织全科人员讨论,以提高临床麻醉质量,为防范风险提供重要依据。
8、对发生的医疗事故要进行调查,对确定的医疗事故应在规定时间内认真讨论,严肃处理,总结教训,改进工作,并上报医院。
9、严禁麻醉科和相关科室任何人员擅自给病人家属及相关人员介绍事件经过和交代病情,严禁在病人家属前谈论事件责任问题。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一、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流程(一)医疗事故和纠纷报告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延误、隐瞒。
凡医疗事故需按规定逐级上报并由科主任上报医务处。
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并与有关科室医师协商解决,处理有困难,将由科室领导出面协调。
(二)成立麻醉科应急专家小组,并将其工作职责规定如下:应急专家小组由麻醉科主任、副主任、各位副主任医师担任。
每次能到现场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患者的抢救和处理全权负责。
专家组负责人由能到场参加抢救的上述顺序中排列在最前位的专家担任。
承担麻醉工作的麻醉医师应始终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并服从专家小组的指挥,处理过程记录于病历/麻醉单中。
事件后果由上级医师负主要责任,住院医师负次要责任。
(三)凡已有或预计有麻醉(包括疼痛治疗)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的功能受损、感觉障碍、瘫痪、昏迷和死亡时应立即向当日值班专家组成员寻求帮助,同时将事件及地点向科主任汇报,并通知当时在科的应急专家小组成员参加抢救。
(四)接到抢救通知的应急专家小组成员在确认自己管理的患者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快赶到现场参加抢救。
(五)参加抢救的全体医护人员应在专家组负责人的领导下分工合作。
应急小组的专家应指挥安排在场医师分工管理呼吸、循环、中枢神经及内环境等。
(六)对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病例应立即通知医务处及主管领导,报告意外事件、患者现状和可能的问题,并邀请他(她)到现场指导工作。
(七)在病情基本稳定后或初步决定放弃抢救后,由专家组负责人召集在场的专家小组成员和麻醉科责任医师与患者所在科室的主管医生和医务处及主管领导商量继续治疗方案指定负责对患者家属谈话的专家和患者家属谈话的基调和主要内容,审核医疗记录等处理事宜。
(八)对围术期发生的以下情况均应在当日填写“麻醉科不良事件报告表”。
①麻醉意外和并发症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功能受损、感觉障碍、瘫痪、昏迷、甚至死亡。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
镶黄旗蒙医医院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与流程一、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流程1、医疗事故和纠纷报告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及时逐级上报,不得延误、隐瞒。
凡医疗事故需按规定逐级上报并由科主任上报医务处。
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医护人员应立即报告科室领导并与有关科室医师协商解决,处理有困难,将由科室领导出面协调。
2、成立麻醉科应急专家小组,并将其工作职责规定如下:应急专家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各位教授和副教授组成。
每次能到现场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病人的抢救和处理全权负责。
专家组负责人由能到场参加抢救的上述顺序中排列在最前位的专家担任。
承担麻醉工作的麻醉医师应始终参加应急处理工作并服从专家小组的指挥,处理过程记录于病历/麻醉单中。
事件后果由上级医师负主要责任,住院医师负次要责任。
3、凡已有或预计有麻醉(包括疼痛治疗)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的功能受损、感觉障碍、瘫痪、昏迷和死亡时应立即向当日值班专家组成员寻求帮助,同时将事件及地点向科主任汇报,并通知当时在科的应急专家小组成员参加抢救。
4、接到抢救通知的应急专家小组成员在确认自己管理的病人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快赶到现场参加抢救。
5、参加抢救的全体医护人员应在专家组负责人的领导下分工合作。
应急小组的专家应指挥安排在场医师分工管理呼吸、循环、中枢神经及内环境等。
6、对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病例应立即通知医务处及主管领导,报告意外事件、病人现状和可能的问题,并邀请他(她)到现场指导工作。
7、在病情基本稳定后或初步决定放弃抢救后,由专家组负责人召集在场的专家小组成员和麻醉科责任医师与病人所在科室的主管医生和医务处及主管领导商量继续治疗方案指定负责对病人家属谈话的专家和病人家属谈话的基调和主要内容,审核医疗记录等处理事宜。
8、对围术期发生的以下情况均应在当日填写“麻醉科不良事件报告表”①麻醉意外和并发症导致重要脏器和系统功能受损、感觉障碍、瘫痪、昏迷、甚至死亡。
麻醉意外及并发症处理规范及流程
全麻诱导麻醉相关意外及并发症处置规范一、一般并发症的处理:全程密切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变化。
当血氧监测低于90%时应及时给予橡皮球囊持续正压通气,一般都能恢复正常。
因为丙泊酚的半衰期较短只有2-4分钟。
如果发生严重的呼吸和心脏抑制大多数是由于麻醉药物过量、病人的特殊体质引起的。
要立即给予橡皮球囊持续正压通气,必要时给予可拉明0.375毫克、洛贝林0.3毫克静脉推注。
心血管抑制时要把病人的头部放低,如果抑制严重,应该使用扩容药和升压药,肾上腺素1毫克静脉推注,706代血浆静滴。
如病人病情急剧恶化,应及时行气管插管,并请相关科室及时会诊。
二、相关并发症的处理:1、气管插管操作有关的各种损伤(1)有些损伤不需处理如口唇损伤、粘膜损伤出血,如出血不止则可局部压迫止血,必要时用含肾上腺素的棉球或小纱布压迫。
(2)如操作中牙齿脱落,应立即取出,应防止滑入气管或食道。
(3)如声带损伤和声门水肿,可用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等。
2.呼吸暂停(1)立即经面罩人工呼吸,有上呼吸道梗阻者可置入中咽通气道。
(2)如无效,可插入喉罩,施行人工呼吸。
(3)必要时可在肌松药辅助下插入气管导管人工呼吸。
3.上呼吸道梗阻(1)托起下颌,头偏向一侧,适用于舌下坠而引起上呼吸道梗阻。
(2)置口咽或鼻咽通气道。
(3)如无效插入合适的喉罩,必要时气管内插管,人工呼吸。
(4)如因喉痉挛引起上呼吸道梗阻,或反流物引起,应立即用肌肉松弛药,气管插管,人工呼吸。
4.误吸综合征综合(1)立即将患者头偏向一侧,充分吸引中咽部胃液和食物残渣等。
(2)气管插管后立即气管内吸引,在纤支镜下吸引和冲洗。
(3)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应用。
(4)大剂量抗生素应用。
(5)呼吸支持。
5.气管导管插入食道或插入一侧支气管(1)导管过深插入一侧支气管,将导管退至总气管,并听诊确定。
(2)导管插入胃,则应退出,面罩吸氧,人工呼吸后,再次插管并确定。
(3)吸出胃内气体。
6.过敏反应(1)麻醉中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该药物的使用,给予吸氧,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给予人工通气。
麻醉意外与并发症的处理规范
麻醉意外和并发症处理规范一、麻醉意外和并发症预防(一)加强科室管理及质量监控(1)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行政法规。
(2)严格实施《麻醉科工作常规》。
(3)麻醉药品、麻醉机、监护仪及麻醉统计单由专员管理。
(4)加强对进修医师管理,定时业务及操作技能指导,在日常医疗工作中遵照本院医师负责制。
(5)建立科室奖罚制度。
对于违反工作常规造成隐患者,给公开批评及经济处罚;反之,对于立即发觉并纠正隐患者,给表彰及奖励。
(6)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必需遵照当事人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向医务处汇报逐层上报制度。
(二)加强科室人员业务培训(1)制订新职员阶段性培训计划,并由专员负责对其进行操作技能阶段性考评。
(2)定时进行全科业务学习及新知识介绍。
(3)不定时地进行新技术、新设备操作演示。
(4)激励科室人员参与中国外业务学习班、进修班,提升本身职业素质及职业技能。
(三)多种麻醉操作预防方法(1)加强术前随访,制订适宜麻醉方案,麻醉医师根据每日手术麻醉排班表,进行术前随访工作。
随访时医师依据病人病史、手术方法,估量手术难易程度和病人耐受情况,并结合自己对多种麻醉方法掌握和熟练程度,必需时咨询上级医师意见,制订适宜麻醉方案。
(2)要求:术前随访认真负责,具体了解病人现病史、既往史、生化检验和影像学检验汇报,如有疑问,立即和病房手术医师联络,包含手术方法及其术中可能对病人生理造成影响。
访视病人时深入口头复习病史,告之病人围麻醉期注意事项,解除病人对麻醉顾虑,为麻醉方案最终决定提供依据。
随即,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或麻醉前家眷谈话统计。
假如在访视过程中对麻醉方案制订有困难,随访医师回麻醉科向上级医师汇报,共同处理。
二、麻醉过程中意外和并发症处理步骤(一)医疗事故和纠纷汇报要求,发生医疗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立即逐层上报,不得延误、隐瞒。
凡医疗事故需按要求逐层上报并由科主任上报医务处。
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医护人员应立即汇报科室领导并和相关科室医师协商处理,处理有困难,将由科室领导出面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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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人民医院麻醉科
麻醉过程中的意外与并发症处理规范
4.7.4.2
一、定义
(一)麻醉意外的定义麻醉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属麻醉意外:
1、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如在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按规定作了检查、治疗仍发生的意外情况,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为阴性或按规定无需做药物过敏试验的药物所引起的药物过敏反应。
按操作规程进行穿刺等所发生的意外情况,应用新技术,新疗法,新药物,按规定执行了请示报告制度和作了充分技术准备,并向家属说明情况,取得签字同意,仍发生意外的,
2、诊疗过程中,因非医疗单位原因造成的机械故障、停电等而发生意外的。
3、由于病员或家属不配合麻醉或隐瞒病史为主要原因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总而言之,在麻醉过程中,由于药物的异常作用,或病人对麻醉药或方法的特殊反应,原有病理改变在常规麻醉和手术刺激下恶化,以及机械本身的故障所造成的意想不到的后果,使病员残废,功能障碍甚至死亡者,称为麻醉意外,不应与麻醉事故、差错相混淆。
(二)麻醉并发症的定义是指麻醉药物或方法本身产生的一些不良反应或病理变化,麻醉医师已尽职尽责,但确系难以防范,给病人带来不良后果。
1、气管内插管全麻并发症
口唇损伤、鼻腔出血、喉痛、声音嘶哑、颈部皮下气肿、牙松动或脱落、构状软骨脱位、高血压、高颅压、缺氧和二氧化碳蓄积、气道
阻塞、喉头水肿、插管困难、呕吐和反流误吸、喉痉挛、咳嗽和呛咳、呃逆、体温升高或降低、恶性高热、张力性气胸、支气管痉挛、药物变态反应、急性心肌梗塞、术中心律失常、脑血管意外、肺部并发症(包括肺不张、肺栓塞、肺炎等)。
2、硬膜外阻滞并发症
穿破硬脊膜、穿刺针或导管误入血管、导管折断、局麻药毒性反应、严重低血压、异常广泛神经阻滞、神经根、脊髓损伤、硬膜外血肿——截瘫、硬膜外脓肿、呼吸麻痹、粘连性蛛网膜炎、脊髓前动脉综合症、全脊麻、腰背痛、空气栓塞。
3、蛛网膜下腔阻滞并发症
恶心呕吐、脊麻后头痛、尿潴留、脑脊膜炎(化脓性或无菌性)、脊痛包括脊椎关节炎和脊椎骨髓炎、脑神经麻痹(以第VI 对脑神经易发生)、粘连性蛛网膜炎、高平面脊麻等。
4、神经阻滞并发症
局麻药毒性反应、局部血肿、误注蛛网膜下腔、误注硬膜外间隙、霍纳氏综合症、膈神经阻滞、喉返神经阻滞、椎动脉刺伤出血。
二、麻醉意外与并发症的预防
(一)加强科室管理及质量监控
(1) 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卫生行政法规。
(2) 严格执行《麻醉科工作常规》。
(3) 麻醉药品、麻醉机、监护仪及麻醉记录单由专人管理。
(4) 加强对进修医师的管理,定期业务及操作技能指导,在日常医疗工作
中遵循本院医师负责制。
(5) 建立科室奖罚制度。
对于违反工作常规造成隐患者,给予公开批评及经济处罚;反之,对于及时发现并纠正隐患者,给予表扬及奖励。
(6)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或事故,必须遵循当事人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向医务处汇报的逐级上报制度。
(二)加强科室人员的业务培训
(1) 制定新职工阶段性培训计划,并由专人负责对其进行操作技能的阶段性考核。
(2) 定期进行全科业务学习及新知识介绍。
(3) 不定期地进行新技术、新设备操作演示。
(4) 鼓励科室人员参加国内外业务学习班、进修班,提高自身的
职业素质及职业技能
(三)各种麻醉操作的预防措施
(1)加强术前随访,制定适宜的麻醉方案,麻醉医师按照每日的手术麻醉排班表,进行术前随访工作。
随访时医师根据病人的病史、手术方式,估计手术的难易程度和病人的耐受情况,并结合自己对各种麻醉方法的掌握和熟练程度,必要时征询上级医师的意见,制定适宜的麻醉方案。
(2)要求:术前随访认真负责,详细了解病人的现病史、既往史、生化检查和影像学检查报告,如有疑问,及时与病房手术医师联系,包括手术方式及其术中可能对病人生理造成的影响。
访视病人时进一步口头复习病史,告之病人围麻醉期注意事项,解除病人对麻醉的顾虑,为麻醉方案的最终决定
提供依据。
随后,签署麻醉知情同意书或麻醉前家属谈话记录。
如果在访视过程中对麻醉方案的制定有困难,随访医师回麻醉科向上级医师汇报,共同解决。
三、发生麻醉意外与并发症的处理
(一)与全身麻醉有关的意外与并发症
1. 与气管插管操作有关的各种损伤
(1)有些损伤不需处理如口唇损伤、粘膜损伤出血,如出血不上则可局部压迫止血,必要时用含肾上腺素的棉球或小纱布压迫。
(2)如操作中牙齿脱落,应立即取出,应防止滑入气管或食道。
(3)如声带损伤和声门水肿,可用糖皮质激素、雾化吸入等。
2. 呼吸暂停
1)立即经面罩人工呼吸,有上呼吸道梗阻者可置入中咽通气
道。
(2)如无效,可插入喉罩,施行人工呼吸。
(3)必要时可在肌松药辅助下插入气管导管人工呼吸。
3. 上呼吸道梗阻
(1)托起下颌,头偏向一侧,适用于舌下坠而引起上呼吸道梗阻。
(2)置口咽或鼻咽通气道。
(3)如无效插入合适的喉罩,必要时气管内插管,人工呼吸。
4. 如因喉痉挛引起上呼吸道梗阻,或反流物引起,应立即用肌肉松弛药,气管插管,人工呼吸。
(1)误吸综合征综合
1)立即将患者头偏向一侧,充分吸引中咽部胃液和食物残渣等
2)气管插管后立即气管内吸引,在纤支镜下吸引和冲洗。
3)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应用。
4)大剂量抗生素应用。
5)呼吸支持。
(2)气管导管插入食道或插入一侧支气管
1)导管过深插入一侧支气管,将导管退至总气管,并听诊确定。
2)导管插入胃,则应退出,面罩吸氧,人工呼吸后,再次插管并确定。
3)吸出胃内气体。
(3) 心跳停止
按心肺脑复苏进行处理。
(二)与椎管内麻醉有关的意外与并发症
1.脊麻后头痛
(1) 去枕平卧
(2) 对症治疗:口服止痛药(如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
(3) 静脉输注0.45%低渗盐水1L/d ,鼓励病人多饮水或含咖啡因成份的饮料。
(4) 静脉用苯甲酸钠咖啡因250~500mg。
(5) 严重者或用上述效果不明显,可用硬膜外腔填塞法,即硬膜外腔注射生理盐水或自体血。
2.硬膜间隙血肿和截瘫尽早行硬膜外腔穿刺抽出血液,必要时行椎板切
开血肿清除。
3.蛛网膜下腔或硬膜外腔感染或脓肿
(1) 全身抗感染治疗
(2) 对症治疗:如发热而需降温,头痛用止痛药等
(三)与神经阻滞有关的意外与并发症
1.局麻药毒性反应
(1)停止应用局麻药。
(2)面罩吸氧,必要时气管插管控制呼吸,以保证
氧供。
(3) 用苯二氮卓类等药物如安定、咪唑安定等,甚或硫喷妥钠及
肌肉松弛药以控制惊厥
(4) 应用升压药、抗心律失常药等支持循环功能
(5) 如呼吸、心跳停止,则按心、肺、脑复苏处理。
2.高平面蛛网膜下
腔或硬膜外阻滞及全脊麻(1)停止应用局麻药(2)面罩吸氧,必要时行气管插管控制呼吸。
(3) 快速补充血容量。
(4) 应用升压药等维持血压、心率和心律的稳定。
(5) 如呼吸心跳停止,则按心、肺、脑复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