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经济法实务》第03章在线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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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实务 郑大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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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乙、丙向甲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C、甲应向乙、丙说明自己的个人负债情况D、甲应当停止其已经从事的与该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活动BC3、合伙人甲、乙、丙以合伙企业名义向丁借款12万元。

甲、乙、丙约定该借款由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4万元。

下列关于这笔债务清偿的判断中,哪些是错误的?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2万元B、丁只能在乙、丙无力清偿的情况下要求甲偿还12万元C、甲有权依据已经约定的清偿份额,主张自己只承担4万元D、如果丁根据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请求甲偿还8万元,乙、丙各偿还2万元,法院应予支持AD4、合伙人甲因个人炒股,欠债15万元。

鉴于甲在合伙企业中以价值15万元的设备出资,所以甲的债权人提出如下几种解决方案。

其中哪些是合法的?A、订立偿债计划,以甲在合伙企业中应分得的收益,逐年还清这笔债务B、债权人直接取得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C、债权人直接将该设备变卖后偿清全部债务D、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债权ABCD5、合伙人可以用以下哪些财产或权利出资?A、货币B、知识产权C、劳务D、土地使用权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C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分期缴纳注册资本,且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

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出资额最低应当为:A、6000元B、30000元C、100000元D、150000A 2、以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A、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B、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C、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D、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D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资本制度方面有下列哪项特别限制:A、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B、一个法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C、所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均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D、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C4、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经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B、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C、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D、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C5、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必须有(),方可举行。

经济法实务模拟试卷3(含答案)

经济法实务模拟试卷3(含答案)

经济法实务试题(一)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2小题)1.下列关于我国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依法享有权利或承担相应义务者B.外国人不能成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C.国家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D.非法人团体可以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2.甲、乙两人在机械厂的同一车间工作,某日上班时,甲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乙右臂伤残。

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A.假设乙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由机械厂另行安排工作,则机械厂仍不得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B.乙所受损失应向甲要求赔偿C.机械厂工会对该厂解除与甲或乙的劳动合同无权提出意见D.机械厂在对乙作出相应经济赔偿的前提下可以解除与乙的劳动合同3.张某去一家企业应聘,称自己原是杂志社高级翻译,精通英、日两门外语。

该企业正急需张某这样的人才,准备以高薪委以重任,并签订了劳动合同。

然而张某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错误,给该企业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经了解张某从未当过翻译,英语水平差,日语更是一窍不通。

该企业决定与张某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如何认定此案?()A.张某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该企业无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B.张某给该企业造成较大损失,该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C.此劳动合同不应解除,应予变更D.该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无效4.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正确是的()。

A.无效 B.有效 C. 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撤销5.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

甲对乙的行为属于()。

A.附期限法律行为B.附条件法律行为C附义务法律行为 D.附权利法律行为6.下列关于经济法主体法律责任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并不是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简单相加B.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应当有自己独立的责任C.经济法主体不会受到刑事制裁D.经济法责任具有突出的经济性7.下列各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郑州大学经济法实务第03章在线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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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实务》第03章在线测试《经济法实务》第03章在线测试 剩余时间: 53:23答题须知:1、本卷满分20分。

2、答完题后,请一定要单击下面的“交卷”按钮交卷,否则无法记录本试卷的成绩。

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网页,否则你的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以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A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B 、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C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D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2、下列事项不属于必须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是:A 、修改公司章程B 、增减注册资本C 、发行公司债券D 、变更公司形式3、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经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B 、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C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D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列行为,法律不禁止的是:A 、挪用公司资金B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C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D 、擅自披露公司秘密5、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必须有( ),方可举行。

A 、全体发起人出席B 、全体认股人出席C 、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D 、发起人、认股人出席人数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1、下列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B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C、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三章练习题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三章练习题

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三章练习题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第三章练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某债务人在不转移其房产占有的情况下,将该房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该种担保方式在法律上称为()。

[1分]A 抵押B 质押C 保证D 留置2.下列关于抵押权设定的相关说法中,正确的有()。

[1分]A 抵押权是抵押物的标的物B 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C 用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物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抵押合同的内容为准D 抵押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可以用于抵押的财产是()。

[1分]A 土地所有权B 企业所有的机器C 学校的教育设施D 依法被扣押查封的财产4.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续期问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1分]A 自动续期B 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归国有,不得续期C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续期D 经不动产登记机构批准,可以续期5.物权是基于物而产生的权利,下列属于民法上物的是()。

[1分]A 冬天里的第一场雪B 镶在嘴里的金牙C 注册的商标D 佩戴的领带6.根据物的分类标准,下列物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1分]A 台灯与桌子B 沙发与柜子C 杯子与杯盖D 房屋与窗户7.甲将一台电脑无偿借给乙使用,期限为3个月。

在借用期内,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但未对电脑的交付问题进行约定。

下列有关该电脑交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1分]A 丙有权请求甲立即交付电脑B 丙有权随时请求甲交付电脑,但应当给甲必要的准备时间C 丙有权请求乙立即交付电脑D 丙有权随时请求乙交付电脑,但应当给乙必要的准备时间8.根据规定,当事人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的是()。

[1分]A 正在建造的学校教学楼B 正在建造的商品房C 正在建造的列车D 汽车9.2022年2月15日,A公司与B银行就借款事宜口头达成协议,3月23日签订一份借款合同。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要求及答案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要求及答案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要求说明:本课程考核形式为提交作业,完成后请保存为WORD 2003格式的文档,登陆学习平台提交,并检查和确认提交成功(能够下载,并且内容无误即为提交成功)。

一.作业要求1.独立完成作业,发现提交的作业有相互抄袭、或从网页复制答案的,一律以零分计入成绩。

2.提交作业前,请务必检查是否是本课程的作业,如果提交的是其他课程的作业,一律以零分计入成绩。

3.仔细审题,准确回答问题,思路清晰,分析透彻,论证充分,语言流畅。

二.作业内容1.论述题(共20分)试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答:一、出资人数不同1、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应该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

2、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二、出资方式不同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此外,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三、注册资金不同1、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没有对合伙企业作出注册资金的要求。

2、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四、责任形式不同1、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内部治理结构不同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不舍专门机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每个合伙人对企业事务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

2、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公司设有严密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分别执行不同的职权,公司股东一般不直接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

六、企业行为依据不同1、普通合伙企业:行为主要受《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约束。

经济法实务课后习题答案

经济法实务课后习题答案

经济法实务课后习题答案经济法实务课后习题答案一、选择题1. D2. B3. C4. A5. C6. B7. A8. D9. C 10. B二、判断题1. 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2. 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内容,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 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 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保证交付的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5. 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减少。

6. 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对合同的效力进行确认。

7. 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是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进行。

8. 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解除条件,但是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违反公序良俗。

9. 错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解释或者履行等事项约定仲裁条款。

10. 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争议解决方式,但是不得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

三、简答题1. 合同的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内容和合同形式。

合同当事人是指合同的订立主体,合同标的是指合同的对象,合同内容是指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形式是指合同的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2. 合同的成立条件包括合法、真实、完整、明确和自愿。

2022年注会《经济法》模拟试题及答案汇总(第三章)

2022年注会《经济法》模拟试题及答案汇总(第三章)

2022年注会《经济法》模拟试题及答案汇总(第三章)★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全部。

【例题多项选择题】依据物权法律制度的有关理论,以下选项中,属于民法意义上孳息的有( )。

A.母牛腹中的小牛B.苹果树上长着的苹果C.母鸡生的鸡蛋D.每月出租房屋获得的租金阿【答案】CD【解析】原物、孳息属于两个物,尚在母牛腹中的小牛属于母牛的组成局部,不属于孳息,尚未与苹果树相分别的苹果也不属于孳息。

多项选择题:★依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权力机构B.董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C.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才能召开D.合营企业资产抵押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全都通过【答案】AC【解析】(1)选项B: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的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2)选项D:“资产抵押事项”仅限于“合作企业”董事会。

单项选择题:★某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为350万美元,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万美元。

A.160B.200C.210D.245【答案】C【解析】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42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依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协议、合同和章程的表述中,不正确的选项是( )。

A.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B.合营企业必需订立合营企业协议C.合营企业协议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其修改时,也需经审批机构批准D.合营企业章程经审批机构批准后生效,其修改时,也需经审批机构批准【答案】B【解析】经合营各方同意,可以不订立合营企业协议而只订立合营企业合同、章程。

单项选择题:★依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以下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表述中,不正确的选项是( )。

经济法学 郑州大学网考资料及答案

经济法学  郑州大学网考资料及答案

国A公司与我国B公司签订了购买一批月饼的合同,交货期为当年中秋前一星期以便卖给在美国的华人过中秋节之用,但是由于我国当年中秋节月饼市场火爆,B公司货源紧张,中秋节已过了一个星期还未交货。

而美国的实际情况是由于中秋节已过月饼难以销售。

A公司于是通知B公司宣告合同无效。

问1、A公司宣告无效是否有法律依据。

A、B两公司约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哪一方败诉?2、如果败诉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应该怎样做?问1、A公司宣告无效是否有法律依据。

A、B两公司约定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哪一方败诉?2、如果败诉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应该怎样做?答:A公司宣告合同无效的依据是B公司的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B公司延迟交货,就是违约行为。

而且中秋月饼是在特定时间销售的物品,B公司延迟交货,A公司卖出月饼就很困难,由此会蒙受损失,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A公司根据合同所期待得到的利益,即B公司的延迟交货构成根本违反合同。

B公司根本违反合同,A公司应有权宣告合同无效,可向B公司主张损害赔偿。

由于B公司根本违反合同,B公司会败诉。

B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A公司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向中国法院申请执行。

简述信用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答:(1)开证申请人与信用证受益人的关系是根据契约而确立的买卖关系。

(2)开证申请人与开证银行的关系是以开证申请书所列条款的内容而确立的委托与承诺的关系。

(3)开证银行与通知银行的关系为委托、代理关系双方均受信用证的约束。

简述跨国公司及其特征?答:跨国公司指的是由分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实体组成的企业,而不论这些实体的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这种企业的业务是通过一个或多个决策中心,根据一定的决策体制经营的,因而具有一贯的政策和共同的战略,企业的各个实体由于所有权或别的因素的联系,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实体能对其他实体的活动施加重要影响,尤其是可以同其他实体分享知识、资源以及分担责任。

《经济法实务》提交作业(经济管理)

《经济法实务》提交作业(经济管理)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要求说明:本课程考核形式为提交作业,完成后请保存为WORD 2003格式的文档,登陆学习平台提交,并检查和确认提交成功(能够下载,并且内容无误即为提交成功)。

一.作业要求1.独立完成作业,发现提交的作业有相互抄袭、或从网页复制答案的,一律以零分计入成绩。

2.提交作业前,请务必检查是否是本课程的作业,如果提交的是其他课程的作业,一律以零分计入成绩。

3.仔细审题,准确回答所问问题,思路清晰,分析透彻,论证充分,语言流畅。

二.作业内容1. 论述题(共20分)试论述合同法对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定。

2.论述题(共20分)依据我国专利法和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比较专利许可与商标许可的异同及其原因。

3.案例分析题(共20分)甲公司是经营批发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的主要债务人是乙公司和丙企业。

乙公司是以零售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张某和刘某出资设立;丙企业是由金某、肖某和姜某共同出资设立的合伙企业。

甲公司一直向乙公司和丙企业催缴债务未成。

1月2日,金某退出合伙企业。

1月10日,甲公司再次向乙公司和丙企业要求还款。

乙公司和丙企业账上确实没有现金。

于是,甲公司向张某、刘某、肖某、姜某、金某追偿。

但张某、刘某认为自己只是股东,没有义务承担出资以外的债务;金某认为自己已经退出了合伙企业,不应当再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姜某和肖某认为,自己应当仅就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

请回答:(1)张某、刘某的说法是否正确? 姜某和肖某的说法是否正确? 金某的说法是否正确?(2)甲公司的债权如何实现?为什么?4.案例分析题(共20分)A公司由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不抵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受理,并且发出公告,公告中明确规定,债权人在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申报债权。

B银行曾向A公司贷款15万元,C金融公司为该笔贷款的连带保证人,在得知A公司破产后,B银行向管理人申报债权15万元,C金融公司也向管理人申报债权15万元。

郑大远程《经济法实务》在线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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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C D 、下列哪种说法错误A BC D 、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 BC D 、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 BC D 、根据规定,下列各项关于代理的表述,错误的是A、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法定代理B行为为双方代理C、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自己代理DB、专有性C、·地域性D、期限性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下列哪几项A、物权法定原则B、公示公信原则C、物权平等保护原则D、物权意定原则3、债发生的依据包括A、合同债B、不当得利债C、无因管理债D、侵权行为债E、缔约过错债F、单方行为债4、根据规定,下列各项关于代理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为法定代理B、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双方代理C、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为自己代理D、委托代理中的授权行为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5、依照民法的规定,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适用的民事法律关系有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正确错误、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包括权利人请求、义务人同意和提起仲裁或诉讼正确错误、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丧失胜诉权。

正确错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地理标志权、未公开信息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都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正确错误、连带债是指债的一方主体是多数人、并且该多数人彼此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

正确错误《经济法实务》第02章在线测试《经济法实务》第02章在线测试剩余时间:59:18答题须知:1、本卷满分20分。

2、答完题后,请一定要单击下面的“交卷”按钮交卷,否则无法记录本试卷的成绩。

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网页,否则你的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1、合伙企业成立的法律标志是什么?A、签发营业执照B、出资完成C、订立合伙协议D、验资完成2、甲、乙、丙三个自然人订立一份普通合伙协议。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要求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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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业要求1.独立完成作业,发现提交的作业有相互抄袭、或从网页复制答案的,一律以零分计入成绩。

2.提交作业前,请务必检查是否是本课程的作业,如果提交的是其他课程的作业,一律以零分计入成绩。

3.仔细审题,准确回答问题,思路清晰,分析透彻,论证充分,语言流畅。

二.作业内容1.论述题(共20分)试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答:一、出资人数不同1、对于普通合伙企业应该由2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

2、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二、出资方式不同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此外,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三、注册资金不同1、普通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法》没有对合伙企业作出注册资金的要求。

2、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四、责任形式不同1、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内部治理结构不同1、普通合伙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不舍专门机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每个合伙人对企业事务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

2、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离的,公司设有严密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分别执行不同的职权,公司股东一般不直接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

六、企业行为依据不同1、普通合伙企业:行为主要受《合伙企业法》和《合伙协议》约束。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答案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答案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1、如何理解破产宣告(受理)的法律效力?答:1、对债务人的效力: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这是一种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

因为在此时,债务人具有现实的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动机,故不应再让其处分和管理财产。

在这一点上,我国现行破产法的规定有所疏漏,在破产申请到破产宣告之间的长时间里,没有剥夺债务人对财产的管理和处分权,只有到破产宣告时才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接管债务人财产。

这势必造成了对债权人利益的不周全保护,笔者建议在新破产法起草过程中予以充分注意。

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因为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财产的概括执行程序,具有对全体债权人公平保护的旨意,如果允许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无疑会破坏破产法的这一制度价值,故不允许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2、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必须征得法院或专门机构同意对债务人人身的限制。

为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对债权人的保护,应对债务人的人身自由(这里主要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文秘人员)等进行必要的限制。

具体地讲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日起,债务人应承担以下义务:(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所有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印章和其他物品;(2)根据法院、管理人或破产清算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或监督人的询问;(4)未经法院许可,不得擅自离开住所地。

3、对债权人的效力,所有债权视为到期。

在一般的民事执行程序中,债权不到清偿期,债务人不负有清偿义务,但破产程序则不然,其具有加速债权到期的效力,即使在破产开始时尚未到期的债权之债权人也有权申报债权,只是在计算债权额时应扣除期限利息。

债权人所接受的债务人的清偿没有保持力。

破产程序一经开始,所有权人应服从破产程序而不得接受债务人的个别清偿,否则债权人接受的个别清偿没有保持力.我国现行《破产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

债权申报。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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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业要求1.独立完成作业,发现提交的作业有相互抄袭、或从网页复制答案的,一律以零分计入成绩。

2.提交作业前,请务必检查是否是本课程的作业,如果提交的是其他课程的作业,一律以零分计入成绩。

3.仔细审题,准确回答问题,思路清晰,分析透彻,论证充分,语言流畅。

二.作业内容1.论述题(共20分)试比较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2.论述题(共20分)试述破产申请受理的法律效力。

3.案例分析题(共20分)甲公司于2012年3月1日给乙公司发出电报称“现有当年产玉米50吨,每吨1000元,如贵方需购,望于接到电报之日起一周内回复为盼”。

(1)假设3月3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复电称:“接受贵方条件,但望以每吨800元成交”。

则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2)假设3月10日乙公司给甲公司复电称:“完全接受贵方条件”。

则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3)假设乙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电报后,于3月3日派人直接去付款提货时,甲公司已经将这50吨玉米高价卖给了丙公司。

则甲公司是否需要对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4.案例分析题(共20分)张某3月17日递交名为“除草剂”的发明申请,随后张某收到初步审查合格通知书。

但后经多次试验,发现该技术还存在重大缺陷,于是又递交了一份撤回申请书,专利局准予撤回。

10月21日,王某就同一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经审查授予王某专利权。

张某以曾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丧失新颖性为由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

试分析下列问题:(1)我国专利法规定的新颖性,其认定标准有哪些?(2)对张某的无效宣告请求,哪个机关有权受理?该机关会做出何种裁定?为什么?(3)如果张某对无效宣告请求的裁定不服,应采取什么救济方式?5.案例分析题(共20分)4月10日,哈尔滨市新华饮料厂“南极”商标许可亚美保健品饮料有限公司使用,未备案。

经济法实务-作业

经济法实务-作业

经济法实务-作业第一篇:经济法实务-作业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要求说明:本课程考核形式为提交作业,完成后请保存为WORD 2003格式的文档,登陆学习的平台提交,并检查和确认提交成功(能够下载,并且内容无误即为提交成功)。

一、作业要求:1、每题都做,独立完成;2、以word 2003形式提交学习的平台;二、作业内容:一、简答题:1、简述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0分)答:专利申请要获得授权需要满足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形式条件主要为专利申请文件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并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各种必要的手续。

文件或者手续如果不符合要求,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专利局指定的期限内补正,经过补正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专利局将予以驳回。

实质条件分两种,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实质条件为: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三性” 标准。

外观设计专利实质条件为:新颖性、明显区别性、不得与他人在先权相冲突。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不属于现有技术(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指同申请日以前公众已知的现有技术相比,对于发明专利,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应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明显区别性,是指授予专利权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不得与他人在先权相冲突,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常见的商标侵权形式有哪些?(10分)答:商标侵权形式包括使用侵权、销售侵权、标识侵权、反向假冒侵权和其他侵权五种情况。

一、使用侵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权: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标识侵权: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反向假冒侵权: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其他侵权:(一)企业名称侵权商标权: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二)抢注驰名商标: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三)域名侵犯商标权: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四)商品名称和装潢侵权: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五)为商标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经济法实务试题及答案解析

经济法实务试题及答案解析

经济法实务试题及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哪项不是合同的必备条款?A.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B. 合同的标的C. 合同的履行期限D. 合同的签订日期答案:D解析:根据《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签订日期并非合同的必备条款。

2. 下列哪项不是经济法调整的对象?A. 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B.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关系C.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D. 家庭成员之间的经济关系答案:D解析:经济法主要调整国家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家庭成员之间的经济关系不属于经济法调整的范畴。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哪种行为不属于垄断行为?A. 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B. 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C. 经营者集中D. 经营者之间的正常竞争答案:D解析:《反垄断法》规定,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等,而经营者之间的正常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不属于垄断行为。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的以下哪项权利?A. 知情权B. 选择权C. 安全权D. 所有以上权利答案:D解析: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等权利。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设立时,股东可以用以下哪种方式出资?A. 货币出资B. 实物出资C. 知识产权出资D. 所有以上方式答案:D解析: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哪种措施?A. 责令限期缴纳B. 追缴滞纳金C. 强制执行D. 所有以上措施答案:D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责令限期缴纳、追缴滞纳金,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郑大《经济法实务》课程作业

郑大《经济法实务》课程作业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作业一、简答题:1、简述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答: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2、常见的商标侵权形式有哪些?答: 一、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二、销售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的;四、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五、其他行式的商标侵权行为。

3、什么是担保合同,其效力如何?答:担保合同,就是指债权人(担保权人)与债务人或第三人(担保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担保法律关系而为的法律行为,是担保法律关系的表现形式,是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以担保债务履行为目的的民事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可能有效,也可能无效。

二、论述题:试述公司法对公司投资权和担保权的限制。

答:公司进行对外投资是公司一项正常的经营活动,但却是在实践中长期困扰公司以及公司股东们的一个问题,由于旧的《公司法》不但有对外投资的限制,而且对于注册资本的要求也相对较高。

通常为了使对外投资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只有增加母公司的注册资本,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投资和经济的发展,也变相地干扰了公司的经营自主权。

经济法实务

经济法实务
2、商标权无效的情形有
(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
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注册的标志。
2、以欺骗手段获得注册。这是指注册商标人申请商标注册时以虚构、隐瞒事实,或以伪造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欺骗手段获得注册,如伪造营业执照、伪造药品或烟草管理部门的批文、伪造产地证明等。
2.论述题(共20分)
试举例说明你是如何理解商标权无效的具体情形的?
3.案例分析题(共20分)
吴某向银行贷款20万元,银行提出以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吴某即交出房产证,房产证记载吴某为产权人。银行与吴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期满,吴某因无力还款,银行正准备拍卖该房产时,突然接到一纸诉状,吴某之弟在诉状中提出,抵押房屋系其父母购置,应归他们兄弟二人共有,现在吴某私自抵押,请求法院判决该抵押关系无效。经查,该房屋为吴某兄弟年幼时其父母为其兄弟二人所购置,但只以吴某姓名登记,其间并无其他记载。试分析:
(1)乙方铺设复合地板行为构成何种形态的违约?
(2)甲是否享有不安抗辩权?为什么?
(3)甲拒付房款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4)乙的合同解除权是否成立?为什么?
1、答:职务发明创造来说,专利权的主体是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所在单位。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和性质的内资企业和在中国境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从劳动关系上讲,既包括固定工作单位,也包括临时工作单位。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要求答案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要求答案

郑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经济法实务》课程考核要求答案1. 论述题(共20分)试论述合同法对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规定。

答:损害赔偿的责任是一种财产责任。

行为人对于他人人身侵害的赔偿,必须以因侵害人身而引起的财产损失来确定。

也就是说,对人身的侵害只有引起财产上的损失时,行为人才负赔偿责任。

如果对人身的侵害没有引起财产上的损失,行为人不负民事责任。

因此,在确定损害赔偿的责任范围时,要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到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处理。

(一)对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民事赔偿责任既然是一种财产责任,那么责任范围的大小一般来说应当以财产损失的多少为依据。

法律规定赔偿责任的根本目的,一方面在于制裁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在于补偿受害人财产上的损失。

只要行为人由于主观上的过错实施了违法行为,造成了受害人人身损害而使其遭受财产损失,又具备直接因果的,就应该全部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但是,在适用这一原则中必须注意赔偿的范围,一般只限于因被侵权直接造成的伤害而引起的医药费、误工费及因伤、病就医的住宿费和交通费等,不能随意扩大赔偿范围。

所谓全部赔偿只是指合理的损失,对于不合理的损失不予赔偿则是理所当然的。

(二)共同致人损害的责任范围两人以上共同致人损害,它的特征是几个行为人之间在主观上有共同致人损害的共同过错,同时各个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在客观上正是造成损害的不可分割的原因。

在确定共同致伤害的责任范围时,一是应按各个加害人的过错程度和行为轻重,分别按比例分担;二是各个加害人之间应负连带责任。

不能只考虑各个加害人的按份分担,而在某一加害人因经济困难无力赔偿时,使受害人的财产得不到全部补偿。

一个加害人无力偿还,其他加害人都应共同负起他对受害人所负的那一份责任。

(三)混合过错的责任范围损害的发生或扩大,不仅加害人有过错,受害人也有过错,即所谓混合过错。

确定混合过错的责任范围时,双方所负担的责任的大小应以各自的过错程度来确定。

这样确定,实际上就是把不是由加害人的过错所造成的损失,不让加害人负责,而是由受害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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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实务》第03章在线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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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网页,否则你的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以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有:
A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B 、选举和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C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D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2、下列事项不属于必须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是:
A 、修改公司章程
B 、增减注册资本
C 、发行公司债券
D 、变更公司形式
3、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经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B 、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C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D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下列行为,法律不禁止的是:
A 、挪用公司资金
B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经股东会、股东大会
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C 、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D 、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5、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必须有( ),方可举行。

A 、全体发起人出席
B 、全体认股人出席
C 、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
D 、发起人、认股人出席人数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下列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B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C、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D、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E、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2、下列关于监事会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B、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C、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D、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E、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哪些行为:
A、挪用公司资金;
B、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C、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
他人提供担保;
D、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E、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4、下列关于公司名称的说法哪些正确?
A、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B、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C、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D、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5、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B、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C、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D、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E、有公司住所。

第三题、判断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正确错误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正确错误
3、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正确错误
4、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上股东出资设立。

正确错误
5、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正确错误
交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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