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的法治思想
总结韩非子的法治思想
总结韩非子的法治思想韩非子是中国战国时期的一位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他对法治思想的贡献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主要体现在他对法律的重视、法制建设的主张以及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等方面。
首先,韩非子强调了法律的重要性。
他认为,法律是一种约束力强大的社会规范,能够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的权益。
他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不可侵犯性,认为法律制定的过程应当公正透明,法律的实施和执行要严格公正,不能为权贵所操纵。
他还提出了“刑不上大夫”的原则,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身份地位高低都要受到法律的制约和惩罚。
其次,韩非子主张建立科学的法制体系。
他提出了以法治国的观点,并强调了法律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他主张制定全面的法典,通过法律的规范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
他还提出应当设立合适的法庭和相关机构,负责审判和执行法律,保障司法公正和权威。
他主张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
此外,韩非子强调了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他认为法律应当具有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分贵贱、强弱。
他反对以德治国,主张以法治国,强调法律的客观性和公正性,通过法律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而不是凭借个人的善恶价值来决定。
他主张依法治国,遵守法律、遵守契约是一种道德义务,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相互依存。
最后,韩非子还对法律实施的方法和手段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
他主张通过重罚来惩罚罪犯,强调了法律的威慑作用。
他认为要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并对法律违反者进行严肃的制裁,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他还提出了“reward and punishment”(奖励和惩罚)的方式,通过奖励行为良好的人来激励其他人遵守法律,通过惩罚犯罪行为来警示他人。
总之,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他强调了法律的权威性和重要性,主张建立科学的法制体系,推行法治国家,并注重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浅谈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基于《韩非子》的分析一、韩非子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一)治国要崇尚法治韩非子的这一思想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鲜明提出治国要崇尚“法治”在《韩非子》一书中,韩非子鲜明地提出治国要崇尚法律,以法治国。
他的这一思想主要包含以下几点内容:(1)最高明的治国原则在于依靠法术而不依靠个人:“治法之至明者,任数不任人”。
(《制分》P763)[1]可见,韩非子强调治国要崇尚“法治”而反对“人治”;(2)治国要崇尚法度而不依靠贤人:“上法而不上贤”(《忠孝》P741)[2];(3)要把法治作为统治民众的根本:“治民无常,以法为本”(P759《心度》)[3];(4)君主就应该依靠严守法治原则来建立功业:“人主者,守法责成以立功者也”(P516外储说右下)[4];(5)要以法律作为处理政事的唯一准则:“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也;法者,事最适者也。
言无二贵,法无二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P612问辩)[5];(6)按法令办事,是君主治理国家的原则:“据法直言,循绳墨,诛杀奸人,所以为上治也”(P649诡使)[6]2.详细分析治国要崇尚“法治”的原因在《韩非子》一书中,韩非子还详细分析了治国要崇尚“法治”的原因,主要由以下几点:(1)对于治国而言,法治对多数人有效,而德治只对少数人有效:“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显学》P735)(2)法律是统治天下百姓的根本:“法者,王之本也”(P758)(3)依法办事能使国家强大,反之会使它衰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P41《有度》)“治强生于法,若孪生于阿”(P504外储说右下)(4)实行“法治”能有效地管理大臣:“彼明法,则忠臣劝;罚必,则邪臣止”(P175《饰邪》)(二)、“法治”之立法1.原则:(1)遵循自然顺天道韩非子提出,立法要遵循自然的法则:“不逆天道”、“因自然”(P313《大体》)这就是说,立法要顺应天道,遵循自然的法则。
读《韩非子》——韩非的法治思想
读《韩非子》——韩非的法治思想传统将《韩非子》先秦法家学说的集大成之作,因为它集中宣扬了先秦法家所主张的法、术、势兼治的君主专制论。
但韩非的法治思想并不仅仅是集先秦法家于一体,更是汇集了先秦诸子百家,使得韩非在论述法治思想时左右逢源,更具合理性,并在实践中产生了极好的效果。
《难三》篇说:“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
法者,编著之图集,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
”《定法》篇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此臣之所师也。
”由此可见,韩非的“法”是一种“编著之图集”的法律条令,是一种“设之于官府”的统治工具,是一种“布之于百姓”的行为规范,其基本内容在于赏罚。
表面上,他是君臣万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但实际上,不过是君主治国的工具。
“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历来都只是当权者安抚民心,骗取人心的一套华而不实的说辞。
在《韩非子》中,韩非并没有系统的罗列具体的法律条文,而只是务虚的论述立法执法等方面应该贯彻的一些基本准则。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在立法方面,韩非认为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立法应该考虑其功利性。
《八说》说:“法所以治事,事所以名功也。
法有立而有难,权其难而事成,则立之;事成而有害,权其害而功多,则为之。
无难之法,无害之功,天下无有也。
”制定法令,必然会有利弊之分,所以立法时必须考虑其利弊得失,利大于弊,才可立。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法无完法”,韩非在立法前先权衡利弊,是颁布的法律符合实际而非理想,实际上是追求法律的最大合理性。
第二,立法是必须因时制宜,适应时势的需要。
《心度》说:“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故民朴,而禁之以名,则治;世知,维之以刑,则从。
时移而治不易者乱,能治众而禁不变者削,故圣人之治民也,法与时移而禁与能变。
”立法的因时制宜原则实际上是功利原则的延伸,法律的制定因时因地而变,符合了一切从实际出发,追求法律的最大功效,这反映了韩非的变法论精神。
浅析韩非子的法治思想
浅析韩非子的法治思想韩非子作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继承和整合、发展了法家前人的思想,还开创了自己思想的时代。
他提出的“法、术、势”的结合,为我国封建统治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他的独创性的法治思想,不单单为古代君王提供了治国之法,也成为后世宝贵的精神财富,为后世治理提供了借鉴。
标签:韩非子;法治;当代价值一、产生背景首先韩非子的思想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社会秩序混乱不堪,处于相当不稳定的时候,但是这种情况下也会恰好的为各家思想提供产生的土壤。
正是因为社会动荡混乱,因此对于思想方面的管制无暇顾及,才会产生诸子百家。
而且社会环境比较差,就激发了知识分子的救国热情,在这个礼崩乐坏,割据混乱的时期,各家纷纷提出了治理国家的方法,因此就比较容易形成了一些大家学派,比如:儒家,道家,法家等等。
根据马克思主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来说,也同样的,因为春秋戰国时期的生产力比较低下,社会又混沌,因此思想界比较活跃,从而就产生了各种思想学派,而法家的集大成者就是韩非子,他的法治思想为统治阶级提供了除“礼治”之外的其他方法,那就是“法治”。
二、内容我们都知道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在吸收了法家其他学者的精华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独特的方法,那就是“法、术、势”三者相结合。
1、法。
韩非子关于“法”的思想还是比较全面的。
首先是法的制定方面:韩非子曰:“法者,编著之图籍,设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也。
1也就是说,他认为应该把由官府制定的法律编成书,然后发给百姓,这样让百姓都能够知道。
其次,法的执行方面,韩非子认为:“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
2也就是说赏罚要分明,有功劳的时候,如果确实是实情,那就应该给予奖赏,如果虚假上报功劳的话就应该惩罚他。
这也就是赏罚比较分明,当赏则赏,当罚则罚,是非分明。
当然了他还认为“刑胜而民静,赏繁而奸生”。
3也就是说他同时还认为还是刑罚比奖赏重要,多的刑罚可以保持社会的稳定平静,但是如果奖赏太多的话就会生出很多奸佞之臣,会导致不好的现象出现。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
浅谈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基于《韩非子》的分析一、韩非子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一)治国要崇尚法治韩非子的这一思想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鲜明提出治国要崇尚“法治”在《韩非子》一书中,韩非子鲜明地提出治国要崇尚法律,以法治国。
他的这一思想主要包含以下几点内容:(1)最高明的治国原则在于依靠法术而不依靠个人:“治法之至明者,任数不任人”。
(《制分》P763)[1]可见,韩非子强调治国要崇尚“法治”而反对“人治”;(2)治国要崇尚法度而不依靠贤人:“上法而不上贤”(《忠孝》P741)[2];(3)要把法治作为统治民众的根本:“治民无常,以法为本”(P759《心度》)[3];(4)君主就应该依靠严守法治原则来建立功业:“人主者,守法责成以立功者也”(P516外储说右下)[4];(5)要以法律作为处理政事的唯一准则:“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也;法者,事最适者也。
言无二贵,法无二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P612问辩)[5];(6)按法令办事,是君主治理国家的原则:“据法直言,循绳墨,诛杀奸人,所以为上治也”(P649诡使)[6]2.详细分析治国要崇尚“法治”的原因在《韩非子》一书中,韩非子还详细分析了治国要崇尚“法治”的原因,主要由以下几点:(1)对于治国而言,法治对多数人有效,而德治只对少数人有效:“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显学》P735)(2)法律是统治天下百姓的根本:“法者,王之本也”(P758)(3)依法办事能使国家强大,反之会使它衰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P41《有度》)“治强生于法,若孪生于阿”(P504外储说右下)(4)实行“法治”能有效地管理大臣:“彼明法,则忠臣劝;罚必,则邪臣止”(P175《饰邪》)(二)、“法治”之立法1.原则:(1)遵循自然顺天道韩非子提出,立法要遵循自然的法则:“不逆天道”、“因自然”(P313《大体》)这就是说,立法要顺应天道,遵循自然的法则。
韩非子的法家治国思想
韩非子的法家治国思想韩非子是中国战国时期的一位重要法家思想家,他有着独特而深刻的治国思想。
他的法家思想主要强调法律的重要性,认为法律可以成为治国的根本依据,通过严明的法律制度和有效的治理方式,实现国家的稳定与发展。
本文将就韩非子的法家治国思想进行探讨。
一、法治为基础韩非子的法家思想认为,法治是一个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核心。
在他看来,人的行为很容易受到欲望的驱使而变得混乱无序,唯有通过制定明确的法律,规范人们的行为才能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行。
他主张采取严厉的法律手段来制止那些违法乱纪的人,以恢复秩序和稳定。
二、法律的权威性韩非子认为,法律应具备绝对的权威性,所有人都必须遵守,包括国家元首在内。
他主张法律不分高低贵贱,人人平等面对法律的制约。
这样的主张有力地约束了国家元首的权力,使其不能滥用职权。
三、严格的刑罚体系韩非子强调刑罚的重要性,他认为只有对违法行为实施严厉的刑罚,才能让人民敬畏法律、遵守法律。
他提倡“重罚则治”、“重赏则亡”的原则,通过悬崖勒马的手段来震慑犯罪者,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四、重视法律教育韩非子主张加强法律教育,使人们明白法律的重要性和作用,培养他们守法的意识和法治观念。
他认为只有通过教育才能使人们自觉遵守法律,建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五、合理的赏罚制度韩非子强调合理的赏罚制度对于治国十分重要。
他认为只有在公正、明确的赏罚制度下,社会秩序才能得以维护。
他主张根据行为的正义与否给予适当的赏罚,使每个人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下获得应有的回报。
六、重视官员的选拔与考核韩非子认为官员的选拔与考核非常重要,他主张通过严格的选拔制度选派有才干、有德行的人担任重要职位。
他主张通过明察秋毫、锻炼无遗的考核制度来确保官员能够恪尽职守、勤政为民。
总结起来,韩非子的法家治国思想以法治为基础,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刑罚的严厉性,注重法律教育和赏罚制度的合理性,以及官员的选拔与考核。
他的思想为后世政治制度和国家治理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和启示。
韩非子说法
韩非子说法
韩非子主张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并强调君主集权和以法治国。
韩非子(约前280年-前233年),战国时期韩国都城新郑人,是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和集大成者。
他的思想主要体现在其著作《韩非子》中,该书宣扬了法家的法治理论,并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
韩非子的主要观点包括中央集权、法治、术治和势治的结合,以及对于君主和臣下的一系列治理原则。
具体如下:
1.中央集权:韩非子提出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
天下。
2.法治:韩非子认为法律是治国的基础,君主应该使用法律来规范臣民的行为,明君要单独
掌握刑赏两权,用好“赏”和“罚”这两个工具,实行法制,驾驭臣民。
3.术治:韩非子强调君主应该运用各种手段和策略来管理和控制臣下,包括清除世袭贵族,
选拔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
4.势治:韩非子认为君主应当利用自己的权势来维护统治,使得四方来效。
5.去五蠹防八奸:韩非子提出对于臣下,要去“五蠹”,防“八奸”,即去除社会上的不良分子和
防止官员的欺诈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韩非子的思想对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后世的统治者提供了治国的理论根据。
他的一些观点,如保守机密、慎言慎行等,至今仍有教育意义。
论韩非子的法治思想资料
论韩非子的法治思想资料
韩非子(约公元前280年-前233年)是中国战国时期重要的
政治家、军事家和哲学家,他的法治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以下是关于韩非子的法治思想的一些资料:
1. 法治的根本思想:韩非子认为,国家的统治应该依法行政,而不是个人恣意妄为。
他主张制定明确的法律,并强调法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2. 法律的目的:韩非子认为,法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民的利益。
他认为,只有通过法律的约束和制约,才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3. 法治的原则:韩非子提出了一些法治的基本原则,如“法者民之所以生存也”,他认为法律的制定应该以人民的需求和利益为出发点;又如“法之所以为法也者,民之所共欲也”,他强调法律应该得到人民的支持和认同。
4. 刑罚的目的和原则: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也涉及刑罚问题。
他认为,刑罚的目的不仅仅是惩罚犯罪行为,更重要的是起到威慑作用,维护社会的秩序和安宁。
他主张刑罚应该公正、严明,并且要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情节进行适当的惩罚。
5. 法治与君权: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对传统的君权思想提出了挑战。
他认为君主应该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凭借个人的意志来决定一切。
他主张否定人治,推崇依法治国,使法律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威。
6. 法制建设:韩非子提倡建立健全的法制体系,强调法律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他主张制定明确的法律条文,规范国家和个人的行为,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法律条文和法律程序的改革建议。
以上是关于韩非子的法治思想的一些资料,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并对后世的法律思想和制度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韩非子》中的法家思想与国家治理
《韩非子》中的法家思想与国家治理1. 引言1.1 概述《韩非子》是中国战国时期一部重要的法家经典著作,也是韩非子作为法家学派代表人物的代表性著作。
本文将探讨《韩非子》中所呈现的法家思想对国家治理的影响和意义。
通过分析韩非子的生平、学术背景以及他所提出的核心理念,我们将更深入地理解法家思想在古代中国国家治理中的实际应用,并进一步思考这些思想在当代社会中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1.2 文章结构本文分为五个部分。
首先,在引言部分,我们将概述研究目的,明确撰写文章的结构框架。
接着,第二部分将回顾韩非子的生平与思想背景,包括他的学术背景以及当时战国时期中国社会的背景。
第三部分重点讨论法家思想核心理念,包括爱民思想、法治思想和功利主义思想。
第四部分将着眼于法家思想在国家治理中的应用实践,包括君主集权、司法制度和行政管理体系以及军功爵禄制度等方面。
最后,在结论部分,我们将总结法家思想对国家治理的影响和意义,并探讨其在当代社会中的实际应用价值以及启示和借鉴意义。
1.3 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对《韩非子》中法家思想与国家治理的深入研究,探寻古代中国法家思想的精髓,并揭示其在当代社会中的应用意义。
通过这种方式,我们希望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古代智慧,为现实社会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促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升。
以上是“1. 引言”部分内容的撰写,请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调整来适应您撰写长文所需。
2. 韩非子的生平与思想背景2.1 生平简介韩非子(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是中国战国时期的著名法家思想家,也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农民家庭,但凭借其聪明才智和对学问的热爱,得以进入齐国任职。
后来,韩非子因为继母的陷害而被流放到赵国,在那里他开始了自己对政治和权力的深刻思考,并且发展了自己独特的法家思想。
2.2 战国时期的社会背景韩非子生活在战国时期,这是一个充满战乱、混乱无序、统治割据并存在着无数城邦争斗的时代。
韩非子思想
韩非子思想
韩非子的思想主张:
1、主张法治,加强中央集权,实行君主专制。
韩非子反对政治治理的原则建构在私人情感联系与当代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上,主张将人的自利本性作为社会秩序建立的前提,强调君主统制视为一切事物的决策核心,君是神圣不可侵犯,君主应当运用苛刑峻法重赏来御臣治民,以建立一个君主集的封建国家。
秦始皇就是采用他的学说,统一了中国,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
2、韩非子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韩非子著作总结了前期法家的经验,形成了以法为中心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体系。
改革图治,变法图强,是韩非思想中的一大重要内容。
他继承了商鞅“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思想传统,提出了“不期修古,不法常可”的观点,主张“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
韩非子的主要思想
(一) 法——国家制订、百姓遵守之规范
“法者, 编著之图籍, 设立于官府, 而布之于百 姓也”。韩非子认为法是由国家来编订, 让官府来 具体设施,并让老百姓周知和遵守的规范。他在其 法治理论中最强调法的地位,“以法为本” (《韩非 子·饰邪》) , “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 。他 竭力倡导把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付诸实践, 掌握“刑”、“赏”二柄, 用严刑重罚使国安而暴 乱不起, 厉行赏罚, 奖励耕战。他还继承周以来法 家的平等思想, 反对儒家“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 人”的法制观,提出了“刑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 夫”。
2020/3/17
(二) 术——君主统治的手段和策略
韩非子概括为: “术者, 因任而授官, 循名 而责实,操杀生之柄, 课群臣之能者也”(《韩 非子·定法》) 。内容包括任免、考核、赏罚 各级官员的手段, 即所谓的“刑名之术”“察 奸之术”等。韩非之所以强调“术”,是希 望统治者以真正的“王者”姿态从具体的统 治事物中独立出来。“术”是随时可以运用 到立法、行政、司法过程的灵丹妙药。虽然 韩非强调功利实效,但是他由于受老子“无 为而治”思想的影响,因而并不主张统治者 处2处020/3过/17 问,事必躬亲,他认为“圣人,明主
(三) 势———国君的地位和权力
韩非子发展了慎到的观点, 认为“有材而无势, 虽贤不能制不肖” (《韩非子·功名》) 。并进 一步指出“势者,胜众之资也”。“君执柄以 处势, 故令行禁止”(《韩非子·八经》) 。他 强调对于法令的畅通非常重要, 国君要懂得依 靠自己的权力推行法律, 让势和法结合, “抱 法处势则
韩非子
一、生平简介
韩非子,又称韩非,战 国末期韩国人。是韩王室宗 族,韩王歇的儿子。师从荀 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政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
韩非子的法家思想韩非子,战国时期著名的法家思想家,他的思想对中国历史及政治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
韩非子主张通过法治来实现社会秩序和国家治理,他的思想与儒家的仁义道德观念形成了鲜明的对立。
本文将对韩非子的法家思想进行深入探讨。
一、法家思想的基本观点韩非子的法家思想主要有以下几个基本观点:1. 法治至上:韩非子强调法律的重要性,认为只有以法律为准绳,才能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的稳定。
他主张制定明确的法律规定,并以严明的法律制度来约束社会行为。
2. 重视威严与惩罚:韩非子认为,为了维护法律的威严,必须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对违法犯罪行为给予严肃打击,并通过公开示众等方式来起到警示作用。
3. 强调统一权力:韩非子主张集权式的统治,认为权力应该集中在一个人或一小群人手中,以保证国家政权的稳定和效能。
4. 重视法制建设:韩非子提出了“三德并行”和“三才”理论,强调政府官员应同时具备品德高尚、才智出众和丰富的经验,以确保政府的公正性和效能。
5. 推崇实用主义:韩非子注重实际问题的解决,他主张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法律,以适应社会和国家的发展需求。
二、法家思想的理论支撑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得到了一定理论支撑,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性本恶论:韩非子认为人性本恶,主张通过法律来制约人的邪恶行为,以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
2. 刑不上大夫论:韩非子认为任何人犯罪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即使是国君或贵族也不能置身于法律之外。
3. 政治利益原则:韩非子主张政治行为应以实现国家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强调政府应根据实际需要来制定政策和法律。
4. 功利主义思想: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强调功利主义,即追求行为的效果和结果,而不是纠结于行为本身是否符合道德标准。
5. 技术统治观念:韩非子主张政府应充分运用科技和技术手段来提高治理效能,强调技术在治理中的重要性。
三、法家思想的现实应用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对中国历史及政治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为中国古代政权的建立和治理提供了理论基础,也对后世的社会政治理论产生了积极作用。
简评韩非“法治”思想(中法史)
简评韩非“法治”思想[摘要]韩非作为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之集大成者,提出了“以法为核心,法、术、势相结合”的思想主张,该思想在秦王朝的实践对秦统一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试从历史和现实角度对韩非的思想进行简要评述,以此找寻现代中国法治建设可资借鉴之处。
[关键词]韩非法治一、韩非法治思想的基本内容(一)法治的形式特征。
最基本的以法为本,强调法、术、势结合并用。
1、在立法上,强调要制定颁布和公开成文法,做到有法可依。
“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布之于百姓”、“境内卑贱莫不闻知”。
2、在执法上,要做到有法必依。
“明主不游意于法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信赏必罚”。
3、在司法上,要做到“严刑重罚”、“重刑止奸”、“重刑爱民”。
4、法治的功能和目的上,“禁奸”、“正行”,强调用法律劝科农桑,奖励耕战,增强国家经济实力;用法律统一人们的思想认识,整合人们的精神和物质力量。
(二)法治的实质作为君主专制的狂热鼓吹者,韩非的法治理念中,君主是第一位,是权力的核心,也是权力的当然享有者和享受者;作为臣民只能以义务为本位,时时处处尊崇以君主意志制定的各项法规法条。
所谓“法治”只不过君主专制政体下实行“人治”的工具,是“术”而不是“本”。
二、韩非法治与古代西方法治由于古希腊和古雅典商品经济的发达,思想控制相对于古代中国的极权主义要宽松得多,言论自由氛围较好。
从而产生了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西塞罗等一大批哲学家和思想家。
而亚里士多德又是其中的佼佼者。
他在《政治学》一文中已率先提出法治的理念。
他在设问:“由最好的一人或最好的法律统治哪一方面较为有利?”,结论是“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
他说“凡是不凭感情因素治事的统治者总比感情用事的人们较为优良。
法律恰正是全没有感情的;人类的本性(灵魂)便谁都难免有感情。
”而比亚里士多德晚出生100年的韩非的思想相比于亚氏的法治观点,虽然两者在法律关于法律权威性、稳定性、平等性(韩非的平等为形式的平等)等方面有近似的论断,但其实质却大相径庭。
韩非子中的法家思想
韩非子中的法家思想韩非子,生活在中国战国时期的思想家、政治家,也是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
他的著作《韩非子》被誉为法家经典之一,对中国古代政治学、伦理学等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以韩非子中的法家思想为主线,探讨其核心理念和对当代社会的启示。
一、法治为国家根本在韩非子的思想中,法治被视为国家治理的根本之道。
他认为,国家的权力应当依靠法律来行使,而非个人意志的随意决定。
法律的制定和执行应该完全公正,不能受到个人的私利和偏见的干扰。
只有以法律为准绳,才能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韩非子主张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和严密的刑法制度,以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执行的公正性。
他强调法律的刚性和权威性,对违法者要给予严厉的惩罚,以起到威慑的作用。
同时,他还提出了以奖励鼓励善行,激励人们向善向上的措施。
在韩非子看来,只有通过法律的明确规定和有力执行,才能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
二、重视统一的权力机构韩非子认为,一个强大而稳定的国家需要建立统一而高效的权力机构。
他主张建立严密的中央集权制度,由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统一决策并监督各级官员的行为。
韩非子坚信,只有通过君主权力的集中,才能确保国家政治的稳定和统一。
在权力机构的管理上,韩非子提出了严格的职守和责任制度。
他主张官员应当按照法律和规定来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滥用权力和任性妄为。
同时,他还强调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以确保官员的廉洁和政绩。
三、侧重实用主义法家学派的主要特点之一就是实用主义思想,韩非子在这方面的观点尤为突出。
他认为,国家的一切政策和措施都应该以实际效果为准绳,而不是根据某种理论或者道德原则来决策。
韩非子主张,国家应该依据形势的变化和实际的需要来灵活调整政策,以达到对国家和人民最有利的效果。
他反对墨守成规和抱残守缺的思维方式,主张在面对问题时要有创新思维,勇于改革和适应新的情况。
四、思想对当代社会的启示韩非子的法家思想对当代社会仍然具有重大的启示意义。
一方面,法治的理念仍然是保障社会公正和稳定的基石。
法家代表韩非子的思想主张
法家代表韩非子的思想主张韩非(韩非子)是战国末期著名的政论家、思想家,那么韩非子的思想主张是什么?下面是店铺为你搜集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希望对你有帮助!韩非子的思想主张法家的代表人韩非子主张的思想就是“依法治国”,这也成为了秦始皇统一六国,独霸中原的一个关键点,自秦国开始,就已经实行了唯一的君王制,后来逐渐演变成了现如今的民主社会体系,建立了中央集权制。
他认为推广仁义都是在空谈,他的“法治思想”反对着“儒家思想”,君主应该采用手段统一自己的权利,将所有的权利统一起来,治理国家应该制定法律,无规矩不成方圆,但是也因为他的轻罪重罚思想,导致了后来因为滥用权利的暴政,秦始皇在政时非常的重视并且重用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并且推广实施韩非子的政治政策,不幸的是,韩非子在收到重用后,也遭到了同门师兄弟李斯的嫉妒羡慕,李斯与韩非子出师同门,因此密谋毒死了韩非子。
但是也不得不说韩非子的“法治”也成就了现在我们的中国,法家思想成为了法律的起源点,它在一定程度上治理了国家政权,人口,环境之间的关系,但同时他也认为在追求利益的社会中是没有道德可言的,两千年的法治社会也和我们现在追求的法治有着很大的区别,在刚建立起的法律下还不是很成熟,很难做到人人平等,虽然说法治的思想跟本是“公平公正”。
因此,韩非子的思想主张有利也有弊!法律成为了当时统治国家的一种重要工具,不过秦国虽然因统一六国而强大,也因为了他的暴政走向了改朝换代。
韩非的政治主张首先,说一下他最主要的政治主张,即法治。
他提出了“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项政策,虽然严苛,但同时,他也主张“法不阿贵”,即君子于庶民同罪。
韩非还喜欢研究历史,他对于历史的态度是“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也就是说在制定一些政策时应该因时制宜,不能循规蹈矩。
对于君主,他主张君主必须握有绝对的权利才能统治好国家,并主张清除封建奴隶主的势力,取而代之的是选拔一些封建官吏。
对于臣下,他认为要去“五蠹”,防“八奸”,五蠹分别指的是学者、纵横家、游侠、依附贵族并逃脱兵役的人、商工之民。
《韩非子》的政治理论分析
法治思想的影响: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视为中国法律文化的瑰宝之 一。
君主专制:强调君主的绝对权力,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法治思想:主张以法律为工具,约束臣民的行为,维护君主的统治 官僚制度:建立官僚制度,选拔有才能的人担任官职,提高行政效率 统一思想:强调思想的统一,通过教育、文化等手段,使人民服从君主的统治
著作:《韩非子》是韩非子的重要著作之一,其中包含了丰富的政治理论、哲学思想、人性论 等方面的内容
法治思想:《韩非子》 主张以法治国,建立 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 为核心的法治思想。
集权思想:《韩非子》 认为君主应该拥有绝 对的权力,实行集权 统治,以保证国家的 稳定和发展。
功利主义:《韩非子》 强调功利主义,认为国 家的繁荣和人民的幸福 是建立在功利的基础上 的。
推崇君主专制:韩非子主张君主专制,认为君主应该拥有绝对的权力。这对现代民主建设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即 民主制度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核心。
重视功利主义:韩非子认为政治应该以功利为目的,这对现代民主建设也有启示意义,即政治决策应该以人民的 利益为出发点。
强调中央集权:韩非子主张中央集权,这对现代民主建设也有启示意义,即民主制度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 府来维护国家稳定和发展。
缺乏民主意识:缺乏对民主制度、公民权利等现代政治理念的认知
思想保守:过于保守,缺乏对新兴社会力量和思想的接纳和包容
难以适应现代社会:与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和需求存在较大差距,难以适应现代社会 的政治需求
强调法治的重要 性:《韩非子》 认为法治是治理 国家最有效的方 式,对现代法治 建设具有启示作
用。
强调法治的重要性:《韩非子》认为法治是政治的核心,现代政治制度建设也应该注重法治,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韩非子的主要思想
对君主制定的法律的一体遵从,进而忠于皇权。 而义务本位主义在封建时代延续稳固地发展,使 权力至高无上,权利攀附权力的理念深入人心。 3.韩非法治观坚持严刑峻罚,强调对不服从管理 的臣民进行重罚,其表现出强烈的威吓主义与惩 罚主义,使人们对法敬而远之,耻于谈法,触法, 而使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法律的封建社会中得 到较好的遵从和执行。虽然以现代法治理念看, 韩非法治观在诸多方面均不足取,但这种治国手 段在封建社会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确保了封建法 制的统一性、稳固性,对于保持中国古代封建社 会的长期稳定仍起到了一定作用。
论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后世称“韩 子”或“韩非子”,中国古代著名法家思 想的代表人物。
二、韩非子的主要思想
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在批
判吸收先秦诸子百家思想的基础上,将法家 的治国思想融会成了以“法、术、势”为基 本核心的系统思想体系。韩非子的法治理论, 集前期法家“法” (商鞅) “术”(申不害) “势” (慎到) 三派之长, 强调国君必须行法、 执术、恃势, 以法为本, 使法、术、势三者密 切结合, 提出“抱法处势则治”的思想, 为当 时封建统治阶级建立自己的政治统治提供了 有力的思想武器。
韩非法治观坚持严刑峻罚强调对不服从管理的臣民进行重罚其表现出强烈的威吓主义与惩罚主义使人们对法敬而远之耻于谈法触法而使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法律的封建社会中得到较好的遵从和执行
韩非子
一、生平简介
韩非子,又称韩非,战 国末期韩国人。是韩王室宗 族,韩王歇的儿子。师从荀 子,是中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政
2020/3/17
(一) 法——国家制订、百姓遵守之规范
“法者, 编著之图籍, 设立于官府, 而布之于百 姓也”。韩非子认为法是由国家来编订, 让官府来 具体设施,并让老百姓周知和遵守的规范。他在其 法治理论中最强调法的地位,“以法为本” (《韩非 子·饰邪》) , “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 。他 竭力倡导把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付诸实践, 掌握“刑”、“赏”二柄, 用严刑重罚使国安而暴 乱不起, 厉行赏罚, 奖励耕战。他还继承周以来法 家的平等思想, 反对儒家“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 人”的法制观,提出了“刑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 夫”。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韩非子的法治思想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的重要分支,也是中国法治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一个专注于政治学和法律思想的古代思想家,韩非子主张以法制为核心推动社会进步,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深远意义的法律思想。
一、韩非子法治思想的内涵韩非子是公元前三世纪末至公元前二世纪初的一位政治理论家和法律思想家,他的法治思想以《韩非子》为代表。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内涵丰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治有利于社会稳定和进步韩非子认为,法治可以使社会稳定,保证各阶层的和平共处,有助于实现国家和人民的长治久安。
他认为,法律可以清晰明确地规范人们的行为,保证每个人都能遵守规则,自觉遵纪守法,并在此基础上相互协作,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2、王法至上韩非子认为,王法是最高的法律,所有人都要遵循王法,否则就违反了国家的法律制度,必须受到惩罚。
他强调,国君要时刻牢记自己是法律的最高代表和执行者,必须保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维护社会秩序。
3、法律的严格执行是保障法治的重要手段韩非子认为,法律的实施必须是严格的,不管是谁,只要违反了法律规定,必须受到相应的惩罚。
他主张从严惩治罪犯,以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从而防止罪行显著增加。
他认为,不严格执行法律很容易让一些人得寸进尺,挑战国家的法律制度,破坏社会秩序。
4、尊重法的平等和公正韩非子认为,法律的平等和公正是法治的必要条件。
在法律的面前,所有人都应是平等的,不论是贵族还是平民,都要遵守法律的规定。
所有的判决都应该是公正和合理的,不能偏袒一方,而损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二、韩非子法治思想的意义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对中国思想史和法治现代化进程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法治思想的形成在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中,真正完整的法律体系首先得到了系统性的阐述。
韩非子提出了法治是社会进步的根本保证,形成了区别于古代其他学派法律思想的独立体系。
2、法制化现代化进程的启示韩非子的法治思想为现代法制化进程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启示和参考。
浅谈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及意义
浅析韩非子的“法”作者:马娟时间:2012--06--05论文关键词:法治原因内容意义现代法制建设论文摘要:韩非子是战国时期法家的集大成者,他把法家的理论推向了高峰,其思想包括法、术、势三个部分。
韩非子以主张“法治”著称。
在韩非子看来,造就人为之势必须依靠法治,因为法律是统一人民思想行动的最好工具,“一民之轨,莫如法”.[1] 本文主要讨论的是韩非子的“法”的思想。
本文首先阐述了韩非子法治思想的形成原因和主要内容,继而论述其法治思想的历史及现实意义。
一、韩非子法治思想的形成原因。
韩非子的法治思想的形成有着极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哲学思想基础。
1.历史背景。
韩非子出生于韩国,韩国在当时战国七雄中是最弱小的国家,韩非子作为韩国的公子,目睹韩国日趋衰弱,多次向韩王上书进谏,希望韩王能够变法图强、壮大国力,但始终未被韩王采纳。
这使他非常悲愤和失望。
他从“观往者得失之变”之中探索变弱为强的道路,写了《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余万言的著作,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法治思想,抒发了忧愤孤直而不容于时的愤懑。
同时,春秋战国时期是社会大动荡、大变革的时代。
韩非子生活于战国末期,铁器的使用,牛耕的推广,标志着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己经有了很大发展,产生了新兴的地主阶级。
新兴地主阶级为保证自己的政治、经济利益,不断地运用自己的实力和权利,改革传统的社会制度、社会观念、经济制度,使封建生产关系日益巩固和发展。
政治上,周王室东迁以后,势力一落千丈,诸侯不再听从天子的命令,各诸候国为取得更多的土地和人民,相互之间展开激烈的兼并战争,大国兼并小国,大国之间争霸。
“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己被“礼乐征伐自诸侯出”所取代。
礼制己不能治理天下,法治观念逐渐兴起,并被各诸侯国所实行。
随着封建大一统局面的逐步形成,社会矛盾错综复杂,最尖锐而集中的则是建立、巩固封建制同维护与复辟奴隶制的矛盾。
在这种急需加强君主集权,巩固封建制度的社会客观历史条件的呼唤下,韩非的法治思想也就应运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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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韩非子的法治思想——基于《韩非子》的分析一、韩非子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一)治国要崇尚法治韩非子的这一思想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1.鲜明提出治国要崇尚“法治”在《韩非子》一书中,韩非子鲜明地提出治国要崇尚法律,以法治国。
他的这一思想主要包含以下几点内容:(1)最高明的治国原则在于依靠法术而不依靠个人:“治法之至明者,任数不任人”。
(《制分》P763)[1]可见,韩非子强调治国要崇尚“法治”而反对“人治”;(2)治国要崇尚法度而不依靠贤人:“上法而不上贤”(《忠孝》P741)[2];(3)要把法治作为统治民众的根本:“治民无常,以法为本”(P759《心度》)[3];(4)君主就应该依靠严守法治原则来建立功业:“人主者,守法责成以立功者也”(P516外储说右下)[4];(5)要以法律作为处理政事的唯一准则:“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也;法者,事最适者也。
言无二贵,法无二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P612问辩)[5];(6)按法令办事,是君主治理国家的原则:“据法直言,循绳墨,诛杀奸人,所以为上治也”(P649诡使)[6]2.详细分析治国要崇尚“法治”的原因在《韩非子》一书中,韩非子还详细分析了治国要崇尚“法治”的原因,主要由以下几点:(1)对于治国而言,法治对多数人有效,而德治只对少数人有效:“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显学》P735)(2)法律是统治天下百姓的根本:“法者,王之本也”(P758)(3)依法办事能使国家强大,反之会使它衰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P41《有度》)“治强生于法,若孪生于阿”(P504外储说右下)(4)实行“法治”能有效地管理大臣:“彼明法,则忠臣劝;罚必,则邪臣止”(P175《饰邪》)(二)、“法治”之立法1.原则:(1)遵循自然顺天道韩非子提出,立法要遵循自然的法则:“不逆天道”、“因自然”(P313《大体》)这就是说,立法要顺应天道,遵循自然的法则。
“因道全法,君子乐而止大奸”(P314《大体》)这就是说,立法遵循自然的法则就能除暴安良。
(1)因时制宜应时势韩非子认为,立法也要因时制宜:“论世之事,因为之备”。
(P698《五蠹》)这就是说,治国要研究当代的实际情况,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
“事因于世,而备适于事”。
(P700《五蠹》)这就是说,政事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而措施必须适应变化了的政事。
“古今易俗,新故异备”。
(P704《五蠹》)这就是说,古今的社会情况不同,因此新旧时代的政治措施也不一样。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P759《心度》)这就是说,法律能随着时代而变化,国家就会治理好;治国措施能适应社会情况,就会有功效。
(2)权衡利弊讲实效韩非子强调,立法也要权衡利弊讲实效:“法有立而有难,权其难而事成,则立之;事成而有害,权其害而功多,则为之”。
(P673《八说》)这就是说,法制的设立若有困难,估计它虽有困难但事情能办成,那么就设立它;事情的成功弱爆含有害的一面,估计它虽有害处但功绩很大,那么就去做。
“变与不变,圣人不听,正治而已。
然则古之无变,常之毋易,在[1] P763[2] P741[3] P759[4] P516[5][6]常古之可与不可”。
(P169《南面》)这就是说,是否对古法常规加以改变,在于它们是否可行,在于运用它们能否治理好国家。
“圣王之为法,其赏足以劝善,其威足以胜暴,其备足以必完法”。
(P295《守道》)这就是说,圣明的君主制定法律,要使足以鼓励人们做好事,威刑足以制服暴乱,措施足以保证法制完善。
也就是说,立法要讲实际的功效。
(1)符合人情合民心韩非子主张,立法还应符合人情合民心:“不伤情性”。
(P313《大体》)这就是说,立法要不伤害人的本性。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
(P681《八经》)这就是说,要治理好天下,必须依据人情。
“察士然后能知之,不可以为令,夫民不尽察。
贤者然后能行之,不可以为法,夫民不尽贤”(P670《八说》)。
这就是说,不能以明察之士才能知晓的事物和贤能的人才能做到的事情作为制定法律和法令的依据,因为民众不一定都是能够明察和知晓的。
也就是说,要符合民众的本性。
“明主之道忠法,其法忠心”(P293《安危》)。
这就是说,圣明君主的治国原则是适合于法,这个法又适合民心。
“明主立可为之赏,设可避之罚。
”(P303《用人》)这就是说,英明君主设立臣民通过女里可以得到的奖赏,设立民众可以避免的刑罚。
“明主之表易见,故约立;其教易知,故言用;其法易为,故令行”。
(P303《用人》)这就是说,英明的君主制定法律要让民众容易看见、理解和做到。
“利所禁,禁所利,虽神不行;誉所罪,毁所赏,虽尧不治”(P449外储说左下)这就是说,制定法律要顺应民众趋利避害的本性。
要保护对百姓有利的,禁止对百姓不利的,并且赏罚要公正。
2.要求:(1)专属于君:“赏罚者,利器也,君操之以制臣,臣得之以拥主;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P359《内除说下六微》)这就是说,赏罚是锐利的武器,国君掌握它用来控制臣下,臣下获得它用来蒙蔽君主;国家锐利的武器,不可以显示给人看。
也就是说,赏罚要专属于君主,而赏罚主要是由法律规定的,也就是说立法要专属于君主。
威不贰错,制不共门(P49《有度》)这就是说,威势不能君臣同时树立,权力不能君臣共同拥有。
也就是说,立法要专属于君主。
“赏罚共则禁令不行”(P499外储说右下)这就是说,君主和臣下共同掌握赏罚大权,法令就不能推行。
也就是说,赏罚大权以及作为其基础的立法还是要专属于君主,才能保证法令的推行。
(2)公开透明:法莫如显(P587《难三》。
这就是说,法律越公开越好。
(3)简明而详尽:简令谨诛P65《杨权》)。
这就是说,法令要简明,惩罚要谨慎;“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P298守道)这就是说,法令要明确清晰,这样才能有效地约束和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明主之法必详尽事”(P677《八说》)。
这就是说,英明君主制定的法律一定要详尽规定所要裁决的事情。
(4)统一而稳定:“法莫如一而固”。
(P707)这就是说,法律不妨统一而固定。
“有道之君贵静,不重变法”(P202《解老》)这就是说,懂得治国之道的君主推崇安静,不重视经常变动法律。
也就是说,要保持立法的相对稳定性。
二、法治之执法1.讲究正义,赏罚分明韩非子强调在执法过程中,要讲究正义,赏罚分明:“是以赏罚扰乱,邦道差误,刑赏之不白也”(P764)这就说,赏罚不明会使治国之道发生错误。
“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P620)这就是说,守法的就赏,违法的就罚。
“古之善用人这,必循天顺人而明赏罚”。
(P301)这就是说,古代善于任用官吏的君主,一定是赏罚分明的。
“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P50)这就是说,惩罚罪过不避开大臣,奖赏好事不漏掉普通百姓。
“治乱之理,宜务分刑赏之急”。
(P761)这就是说,决定国家是治还是乱的道理,应该把致力于区分刑、赏的界限作为最迫切的任务。
“用赏过者失民,用刑过者民不畏”(P178饰邪)这就是说,使用奖赏错误就会失去群众,使用刑罚太滥民众就不再害怕。
也就是,赏罚要分明、恰当。
“当魏之方明《立辟》,从宪令之时,有功者必赏,有罪者必诛,强匡天下,威形四邻;及法慢,妄予,而国日削矣”。
(P180饰邪)也就说,赏罚分明能使一个国家明赏以劝之,严刑以威之。
赏刑明,则民尽死;民尽死,则兵强主尊。
(P184饰邪)由此可见,赏罚分明,能够赢得民心,富国强兵,成就霸业。
“赏罚随是非”。
(P288《安危》)这就是说,赏罚要根据是非而定。
“善赏罚者,百官不敢侵职,群臣不敢失礼”。
(P536难一)这就是说,善于运用赏罚的君主,能使百官不敢超越自己的职权而侵犯他人的职守,也能使群臣不敢违背君臣的礼节。
也就是说,赏罚分明能够使君主很好地驾驭大臣。
“赏罚不信于所见,而求所不见之外,不可得也”。
(P586难三)这就是说,对于君主亲自察见的事,赏罚一定要兑现。
1.讲究严厉,违法必究,轻罪重罚不必得也,则虽辜磔,窃金不止;知必死,则有天下不为也(P333《内储说上七术》)这就是说,因为不一定被抓住,即使被抓住后会被砍头分尸,所以偷采黄金的行为也不停止;知道一定会死,就算是据有天下也不愿意接受。
可见,只有严厉执法,违法必究才能有效制止犯罪行为。
“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P755)这就是说,执行刑罚,对轻罪用重刑,这样轻罪就不敢犯,重罪更不敢犯,这就叫做用刑罚去掉刑罚。
“以其所重禁其所轻,以其所难止其所易,故君子与小人俱正”(P296守道)这就是说,用重刑禁止轻罪,佣人们所难以违犯的法令制止人们容易犯的罪行,所以君子、小人都安分守己。
1.讲究平等,法不阿贵法不阿贵,绳不挠曲(P50)这就是说,法令不偏袒权贵,绳墨不迁就曲木。
也就是说,执法要讲究平等。
1.讲究独立,权不压法“且法术之士与当涂之臣,不相容也”(P751)这就是说,主张法治的大臣和掌握实权的大臣是水火不相容的。
由此从侧面可以看出,最好保持执法的独立性,避免行政权力的干预。
5.讲究实效,注重参验“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P132《奸劫弑臣》)”这就是说,在执法时,要注重实效6.讲究预防,防微杜渐故治民者,禁奸于未萌。
禁先其本者治。
圣人之治民也,先治者强。
(P757心度)故曰:图难于其易也,为大于其细也。
夫事之祸福亦有腠理之地,故圣人蚤而从事焉。
(P229喻老)善持势者,蚤绝奸之萌(P467外储说右上)7.讲究信用,落实法令赏罚不信则禁令不行。
(P428外储说左上)庆赏信而刑罚必,故君举功于臣而奸不用于上(P533难一)夫令必行,禁必止,人主之公义也(《P184》)8,讲究效率,及时执行行法曲断,以五里断者王,以九里断者强,宿治者弱。
(P754饬令)这就是说,三、“法治”之普法1.要加强法律教育和宣传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P714五蠹)2.要加强民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
(P627说疑)这就是说,三、“法治”之“法术势”三位一体1.法术势的含义和内容:法——宪令著于官府,刑法必于民心。
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法者,编著之图集,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这也。
(P587)术——因人而授官,循名而责实。
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
(《定法》)(势——君执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
势者,胜众之资也。
(P681)势重者,人主之渊也;臣者,势重之鱼也。
鱼失于渊而不可复得也,人主失其势重于臣而不可复收也(P359)得势位,则不推进而名成(P309)权势不可以借人(P358)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权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