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知识讲解(ppt 88页)
企业所得税制改革背景
1983年-1990年:1984年发布《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暂行)和 《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1985年发 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 条例》;1988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私 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1991年-2006年:1991年发布《中华人民 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1993年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 条例》
微利企业优惠税率:20% 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15% 非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税率:20
%,优惠税率,协定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释义
四、应纳税所得额(第五条-第二十一条)
(一)一般规定(第五条):企业每一纳 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 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 度亏损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非货币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货币形式以 外的收入。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股权投资、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释义
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基本一致,便 于国际比较。
(三)以法人为纳税人解释的几个问题 分公司纳税人地位问题 合伙企业纳税人地位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纳税人地位问题 个体工商户纳税人地位问题 一人有限公司纳税人地位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释义
(四)“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是指:
企业所得税制改革背景
四、统一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内容
将内外资两套税法合并为一,建立新的企 业所得税法,并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实行 法人纳税制度。
适当降低税率,统一内外资企业政策待遇 水平。
统一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对企业发 生的真实合理的成本费用支出予以税前据 实扣除。
企业所得税制改革背景
中国企业所得税制的沿革概述
OECD成员国公司所得税税率一览表(2005/2006)
日本 美国 德国 加拿大 西班牙 法国 比利时 意大利 新西兰 卢森堡 澳大利亚 土耳其 英国
39.5 39.3 38.9 36.1 35 34.4 34 33 33 30.4 30 30 30
希腊 墨西哥 挪威 瑞典 韩国 葡萄牙 芬兰 奥地利 捷克 瑞士 波兰 斯洛伐克 冰岛
➢ 加强宏观调控的力度; ➢ 保持利益格局不做大的调整 ➢ 与周边国家税率保持基本平衡
34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涉及的主要问题
(应纳税所得额的定义)
现行税法: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成本费 用和损失
(收入总额实际等于应 税收入额)
新法: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 收入(减计收入)-扣除额-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 织后新形势的需要;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贯彻“五个统筹”,促 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
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完善我国企业所得税
制度的需要--立法级次;实际税收负担;税收优惠
;条款内容;吸引外资的需要;经济全球化的要求;
11
企业所得税改革方案的选择
24
第一章 总则中涉及的主要问题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划分
税法采用了较为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概念
税收管辖权
属地原则:一国有权对来源于本国境内的一切所得征税 ,而不论取得这笔所得的是本国企业还是外国企业;
属人原则:一国有权对本国企业的一切所得征税,而不 论这笔所得来源于本国还是外国。
28
韩国 尼泊尔 中国台湾 俄罗斯 阿富汗 柬埔寨 中国香港 中国澳门
浅析所得税法与所得税会计发展历程
经 历 了如 下 的发 展 进 程 : 《 营 企 业 所 得 税 》 《 体 企 业 所 得 税 》 将 国 、集 和
《 营企业所得税 》 并为原《 私 合 企业 所 得 税 法 》; 《 外 合 资 经 营 企 业 将 中 所 得 税 法 》 《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 并 为 《 商 投 资 企 业 和 外 国 企 业 和 外 合 外 所 得 税 法 》将 原 《 ; 企业 所 得 税 法 》 《 商 投 资 企 业 和 外 国企 业 所 得 税 和 外
额 进 行 调 整 , 转 回 时 间 性 差 异 的所 得 税 影 响 金 额 时 , 当 按 照 现 行 在 应
从 所 得 税 法 和 所 得 税 会 计 的 发 展 历 程 可 以发 现 : 国 的 所 得 税 会 我
计 和 所 得 税 法是 紧 密 联 系在 一 起 的 , 当所 得税 法 发 生 变 化 时 , 得 税 所 会计 会 随之 改 革 ; 之 , 反 当所 得 税 会 计 发 生 变化 时 , 得 税 法 也 会 随之 所
这 种 因时 间 造 成 的 差 额 数 额 在 暂 行 规 定 中称 为 时 间性 差 异 . 税 法 中 原 规 定 的 : 弥 补 的 5年 亏 损 、 回 租 回时 确 认 的 递 延 收 益 、 账 准 备 的 可 售 坏 扣 除 等 等 在 会 计 核 算 中都 属 于 时 间性 差 异 。 暂 行 规 定 中 按 企 业 是 否 确 认 时 间 性 差 异 将 所 得 税 的会 计 核 算 方 法 分 为 二 种 方 法 。第 一 种 方 法 : 业 不 确 认 时 间性 差 异对 所 得 税 的影 企 响金 额 为 应 付 税 款 法 . 这 种 方 法 下 , 期 计 人 损 益 的所 得 税 费 用 等 在 当 于 当期 应 交 的所 得 税 . 会 计 分 录 为 借 : 得 税 ; : 交 税 金 一 所 得 即 所 贷 应 税 。第 二 种 方 法 : 业 确 认 时 间 性 差 异 对 所 得 税 的影 响金 额 为纳 税 影 企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改革历程与影响研究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改革历程与影响研究作者:宋丽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3年第17期摘要:自建国以来,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经进行了多次改革,尤其是改革开放之后,所得税法的科学性与适应性也是越来越强,但不可否认的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当前所得税法进一步加以完善。
本文首先系统回顾了我国所得税法改革历程,进而以美国为例,探讨了中外所得税制比较及改革原则。
关键词:所得税法;改革历程;比较;影响;原则中图分类号:D9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9-0-01一、我国所得税法改革历程(一)第一次税改(1958~1981年)从1958年到1973年,中国进行了2次重大的税制改革,其主要目的在于简化自1950年中国政务院(现中国国务院的前身)颁布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范多达14种的税收制度。
自中国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后,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订为30%,另按纳税所得额附征10%的地方所得税。
1981年第五届中国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外国企业实施5级超额累进税率(20%至40%),另按应纳税额的所得额附征10%的地方所得税。
(二)第二次税改(1983~1985年)直到1983年中国国务院决定针对国企5试行“利改税”,将过去由国营企业向国家上缴利润的制度,改为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制度。
针对国企“利改税”政策的实施,代表政府对于公共财产的提供,必须由以往社会主义所坚持的“所有制资本”,回归由企业纳税义务,来维持政府公共政策的财源收入的基本税务法则,将改革开放后国企所应负担的上缴义务与私营企业所应负担的纳税义务进行切割。
在中国改革开放后,私营企业大量成长的情况下,国营企业与私营企业在税务上的切割,成为当时中国税务改革的重点。
1984年9月18日中国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及“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进行第二次“利改税”的税务改革。
浅谈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注意事项
浅谈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注意事项企业所得税会计是企业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多、范围广、工作层次相对复杂。
鉴于新的税法、新的商业模式和税务专业人士得到的收入之间仍然存在许多差异。
基于新税制背景下更完善更成功的商业模式,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开展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业务。
一、所得税会计制度国内发展历程随着我国不断地发展,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建立企业所得税制度。
1958年实行营业税制改革时,所得税与营业税分开,定名为工商所得税。
企业税是分别进行了综合统一的,内外企业税法并存。
改革开放后,我国国家所得税制度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总的来说,它主要经历了四个非常重要的时期。
第一阶段:1978年至1982年企业所得税制度,主要由中国投资者的收入以及外国合资企业和外国公司的增加。
第二阶段:1983年至1990年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主要对国有企业、集团和私营企业征收所得税。
第三阶段:1991年至2007年企业所得税制度,主要是对境内外企业所得税进行整合统一,内外企业所得税两法并存。
第四阶段:2007年至今,企业税制与内外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实施。
二、新准则下企业所得税会计(一)新准则下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1.企业所得税的确认和计量公司收入的确认和计量,包括当期税金和收入所得。
当前税收必须等于当前收入和适用的税率,递延所得税等于负债本期增加(-减少)的递延所得税-税率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期增加(+减少)的比率收入。
2.企业所得税计算新标准新的企业所得税制度来自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清偿债务的公司。
在资产负债表日,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标准之间的差异在每个项目中进行确认,并对此类差额的后续税务影响进行分类可以扣除的税收税或临时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预计根据税法的规定,预计将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
如果适用税率发生变化,则重新计算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然而,由直接计入所有者自有资金的交易或事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负债除外;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所得税负债进行重估,其影响是当期所得税费用。
中国所得税制度的起源-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
中国所得税制度的起源-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所得税制度1799年始于英国,其目的是筹集战争经费。
起初时征时停,1842年以后成为固定税种。
继英国之后,其他国家也陆续开征所得税,多与战争有关。
中国所得税制度的创建受欧美国家和日本建立所得税制度的影响,始议于20世纪之初。
中华民国成立以后,开征所得税的问题日益受到重视,但是立法和开征的过程十分曲折。
一、清末起草《所得税章程》
1908年(光绪34年)8月27日,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其中规定:臣民按照法律所定,有纳税、当兵之义务。
1910年(宣统2年)10月清政府成立资政院以后,度支部曾经起草《所得税章程》并提交资政院审议,该章程是迄今中国最早的所得税文献。
章程中关于纳税人的规定是:凡有住所和1年以上的居所于各行省(当时中国设有22个行省)内应有纳税义务者,都必须照章缴纳所得税。
凡无住所居于各行省内,如果在各行省内开有分行、支店,购置产业,有职业者,也可以就其所得范围以内征收所得税。
章程将征税项目和税率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公司的所得,国家债票和公司债票的利息,适用税率为2.0%。
第二类是俸廉公费、各局所薪水、各学堂薪水、从事于行政衙门者的收入、从事于公共机关者的收入,实行8级全额累进税率。
收入500元以上者适用税率为1.0%,收入2000元以上者适用税率为1.5%收入5万元以上者适用税率为6.0%。
第三类是其他所得,税率同第二类。
各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公司的所得,以全年收入扣除营业费用和上年余存金以后的余额为纳税所得额。
国家债票、公司债票利息。
中国税法历史
中国税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夏、商、周等早期王朝,当时已经有了税收的雏形,主要是以土地和人口为基础征收的贡品和赋税。
在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政治制度的变革,税收制度也发生了变化,出现了按土地面积征收的“初税亩”等新税制。
秦汉时期,中国税法逐渐完善,形成了以田赋、人头税和徭役为主的税收体系。
在唐朝时期,中国税法达到了巅峰,税收制度更加规范和完善,同时税收的征收和管理也更加严格。
宋朝时期,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财政危机的出现,税收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如实行“方田均税法”、“经界法”等。
明清时期,税收制度基本沿袭前朝,但也有一些新的变化,如明朝实行的“一条鞭法”和清朝的“地丁银制度”等。
在近代以前,中国税法以传统农业税为主体,但随着现代经济的不断发展,这种税收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国家财政的需要。
于是,清政府在19世纪末开始进行税制改革,逐步引入现代税收制度。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颁布了《中华民国国税条例》,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现代税收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税法经历了多次变革和发展。
1958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该条例于2006年1月1日废止。
此后,中国逐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现代税收体系,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
同时,中国也加强了税收征管和监管,提高了税收的征收率和透明
度。
总之,中国税法的历史经历了从传统到现代的演变过程,税收制度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中。
税收政策演变历史
税收政策演变历史
中国的税收制度经历了多个发展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的改革开放,建立了新中国的税收制度,并不断简化税制。
第二个阶段是从1979年到1993年,为适应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开始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实施国营企业“利改税”及工商税制的全面改革。
第三个阶段是从1994年到2003年,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对税制进行了全面改革。
第四个阶段是从2003年到2012年,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税制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和完善,税制不断趋向规范化。
第五个阶段从2013年至今,在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下,我国税制改革力度加大,税制结构日益完善和统一,税收立法级次明显提升。
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实现了所得税制、货物劳务税制和财产税制的全面统一。
2006年取消了农业税、牧业税和屠宰税,城乡税制实现统一。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可以阅读税收政策相关书籍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历史沿革及现状
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历史沿革及现状————————————————————————————————作者:————————————————————————————————日期:一、新中国成立前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中国的所得税制度的创建受欧美和日本等国影响,始议于20世纪初。
清末宣统年间(约1910年),政府有关部门曾草拟出《所得税章程》,包括对企业所得和个人所得征税的内容,但因社会动荡等原因未能公布施行。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以前述章程为基础制定了《所得税条例》,并于1914年初公布,但因社会动乱,企业生产经营不稳定,以及税收征管条件差等原因,在此后二十多年间未能真正施行。
1936年,国民政府公布《所得税暂行条例》,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质性的开征所得税。
1943年,国民政府公布了《所得税法》,进一步提高了所得税的法律地位,并成为政府组织财政收入重要方式之一。
二、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在1949年首届全国税务会议上,通过了统一全国税收政策的基本方案,其中包括对企业所得和个人所得征税的办法。
1950年,政务院发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全国设置14种税收,其中涉及对所得征税的有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存款利息所得税和薪给报酬所得税等3种税收。
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自1950年开征以后,主要征税对象是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应税所得。
国营企业因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参与经营和管理,其财务核算制度也与一般企业差异较大,所以国营企业实行利润上缴制度,而不缴纳所得税。
这种制度的设计适应了当时中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需要。
1958年和1973年我国进行了两次重大的税制改革,其核心是简化税制,其中的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主要还是对集体企业征收,国营企业只征一道工商税,不征所得税。
在这个阶段,各项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有所提高,占50%左右,但国营企业上缴的利润仍是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税种的发展历史
改革开放以来税种的发展历史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税种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
1978年,中国开始实施了改革开放政策,当时的税收体系主要由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消费税等几个税种构成。
这些税种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动下逐渐得到了完善和调整。
1980年代初期,中国开始逐步引入了增值税制度,这一税种在后来的发展中成为了中国最重要的税种之一。
此外,中国还逐步推出了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新的税种,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1994年,中国实施了企业所得税改革,将企业所得税从原来的两级税制调整为统一的25%税率。
此后,中国还陆续对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等税种进行了改革和调整,以促进税收制度的公平和效率。
2000年代以后,中国进一步加大了对税收制度的改革力度。
2008年,中国实施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扩大了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并调整了税率结构。
此外,中国还逐步开展了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以及对资源税、环境税等税种的改革和调整。
2018年,中国实施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完善了个人所得税制度,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并调整了税率结构。
同时,中国还开始试点推进社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征收,以促进税收制度的协调和统一。
总体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税种的发展历程经历了从少数几个税种到多元化的发展过程。
税收制度的改革和调整不断推进,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并追求税收制度的公平、效率和可持续发展。
前言企业所得税的沿革
--“两个过渡”
1.对新税法公布前已经批准设立、享受企 业所得税低税率和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老 企业实行过渡; 2.对法律设置的发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 技术交流的特定地区内,以及国务院已 规定执行上述地区特殊政策的地区内新 设立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 业,给予过渡性税收优惠;
3.统一并规范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
对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作出统一的扣除规定, 执行统一的扣除标准和办法;
4.统一并规范税收优惠
解决政策目标不明确、优惠方式单一、区域优 惠过多等问题
5.统一并规范税收征管要求
统一了适用于内、外资企业的全面反避税措施; 统一了总分机构企业实行汇总纳税的办法; 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共同适用的纳税申报表; 统一规定预缴申报、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等征 管工作;
水平
6.便于征管原则-规范征管行为,方便纳税人,降
低征纳成本
六、新税法的主要内容 1.“五个统一” 1. 2.“两个过渡”
--“五个统一”
1.统一税法并适用于所有内、外资企业
内外税制“合二为一”; 统一了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法人税制);
2.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税率统一降低至25%; 取消地区性优惠税率,简化税率结构;
前言中国企业所得税制的沿革
一、企业所得税的起源
清朝末年,实行所得税的倡议 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提出所得税原则和 所得税暂行草案,1937年正式实施
1937年1月1日,中国所得税诞生之日
二、新中国所得税制的建立
1950年,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 -所得税体系的初步建立 1958年,工商所得税 -所得税作为一个独立的税种的标志 1958年-1985年,集体企业、未纳入国家 预算的国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和外资企 业 -工商所得税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1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一、历史原因造成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分设中国所得税制度的创建受欧美国家和日本的影响,清末宣统年间(大约为1910年),曾经起草过枟所得税章程枠,但是未能公布施行。
1936年7月21日,国民政府公布枟所得税暂行条例枠,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开征了所得税。
1943年,国民政府公布枟所得税法枠,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所得税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新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枟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枠,其中规定全国共设置14种税收。
在这些税种中,涉及对所得征税的有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存款利息所得税和薪给报酬所得税等3种税收。
由于当时中国的政治体制、所有制结构、计划经济和财政分配机制等原因,1958年和1973年,我国又进行了两次重大的税制改革,其核心是简化税制,其中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主要还是对集体企业征收,国营企业只征一道工商税,不征所得税。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改革开放。
由于改革开放初期,对外资进入我国市场存在一些准入限制,为了鼓励吸引外资,初步建立涉外所得税法律制度并给予了较多的优惠政策,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措施先行出台。
80年代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通过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枠、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枠,它标志着中国所得税制度改革的起步。
20世纪80年代中期,税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税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分解适用指南收收入逐步成为政府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同时税收成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是作为中国继农村改革成功以后的城市改革、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出台,它标志着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全面展开。
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枠和枟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枠,同时,完善了集体企业所得税制度,建立了私营企业所得税制度。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历程与评价
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历程与评价史玲谢芬芳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改革适应了中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大趋势,从20 世纪80 年代初期建立涉外企业所得税制度开始,到2008 年两税合一,企业所得税经历了一个逐步规范、统一的渐进式的改革历程,从形式到实质实现了税制的创新和完善,也适应了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化的挑战,同时为其他财税立法改革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模式。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企业所得税制还要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它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两税合并税制改革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历程(一) 20 世纪80 年代初期:建立涉外企业所得税制度20 世纪70 年代末至80 年代初,为了适应中国对外开放、利用外资的需要,财税部门提出了对外资企业征收所得税的建议,1980 年9 月10 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同日公布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制定的第一部企业所得税法。
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设在中国境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征税对象为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30 % ,另按应纳所得税税额附征10 %的地方所得税。
1981 年12 月13 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并自1982 年1月1 日起施行。
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外国企业,征税对象为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实行20 %至40 %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另按应纳税所得额征收10 %的地方所得税。
至此我国初步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涉外税收制度,适应了中国对外开放初期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人才,开展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需要,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20 世纪80 年代中期至80 年代后期:建立内资企业所得税制度新中国成立以来,在较长一段时期内,国家对国有企业并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是采取利润上交的形式。
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发展史
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发展史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中国开始改革开放,税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税收收入逐步成为政府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同时税收成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
在这二十多年间,中国的所得税制度有了很大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初期。
在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中,建立涉外所得税制度(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外国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措施先行出台的,它标志着中国所得税制度改革的起步。
第二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至80年代后期。
在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中,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是作为中国继农村改革成功以后的城市改革、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出台的,它标志着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全面展开。
同时,完善了集体企业所得税制度,建立了私营企业所得税制度。
为了适应个体经济的发展和调节个人收入,开征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三个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至今。
在这一时期的税制改革中,所得税制度的改革适应了中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大趋势,体现了统一税法,简化税制,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
在具体实施步骤上,企业所得税的改革分为三步走,先后完成了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并即将完成外资企业所得税与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个人所得征税制度的统一则于1994年一步到位。
这标志着中国的所得税制度改革向着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的方向迈出了重要的步伐。
一、起源中国所得税制度的创建受欧美国家和日本的影响,始议于20世纪初。
清末宣统年间(大约为1910年),曾经起草过《所得税章程》,其中既包括对企业所得征税的内容,也包括对个人所得征税的内容,但是未能公布施行。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中华民国成立后,曾经以上述章程为基础制定过《所得税条例》,并于1914年初公布,但是在此后的二十多年间未能真正实行。
1936年7月21日,国民政府公布《所得税暂行条例》,按照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从同年10月1日和次年1月1日起开征。
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历史沿革及现状[001]
一、新中国成立前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中国的所得税制度的创建受欧美和日本等国影响,始议于20世纪初。
清末宣统年间(约1910年),政府有关部门曾草拟出《所得税章程》,包括对企业所得和个人所得征税的内容,但因社会动荡等原因未能公布施行。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以前述章程为基础制定了《所得税条例》,并于1914年初公布,但因社会动乱,企业生产经营不稳定,以及税收征管条件差等原因,在此后二十多年间未能真正施行。
1936年,国民政府公布《所得税暂行条例》,自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质性的开征所得税。
1943年,国民政府公布了《所得税法》,进一步提高了所得税的法律地位,并成为政府组织财政收入重要方式之一。
二、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在1949年首届全国税务会议上,通过了统一全国税收政策的基本方案,其中包括对企业所得和个人所得征税的办法。
1950年,政务院发布了《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全国设置14种税收,其中涉及对所得征税的有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存款利息所得税和薪给报酬所得税等3种税收。
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自1950年开征以后,主要征税对象是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应税所得。
国营企业因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参与经营和管理,其财务核算制度也与一般企业差异较大,所以国营企业实行利润上缴制度,而不缴纳所得税。
这种制度的设计适应了当时中国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的需要。
1958年和1973年我国进行了两次重大的税制改革,其核心是简化税制,其中的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主要还是对集体企业征收,国营企业只征一道工商税,不征所得税。
在这个阶段,各项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有所提高,占50%左右,但国营企业上缴的利润仍是国家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之一。
在税收收入中,国内销售环节征收的货物税和劳务税是主体收入,占税收总额的比例在70%以上,工商企业上缴的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额的比重较小。
三、改革开放后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税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税收收入逐步成为政府财政收入主要的来源,同时税收成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1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一、历史原因造成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分设中国所得税制度的创建受欧美国家和日本的影响,清末宣统年间( 大约为1910年),曾经起草过枟所得税章程枠,但是未能公布施行。
1936年7月21日,国民政府公布枟所得税暂行条例枠 ,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开征了所得税. 1943年,国民政府公布枟所得税法枠 ,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所得税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1月30日,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新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枟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枠 ,其中规定全国共设置14种税收。
在这些税种中,涉及对所得征税的有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存款利息所得税和薪给报酬所得税等3种税收. 由于当时中国的政治体制、所有制结构、计划经济和财政分配机制等原因, 1958年和1973年,我国又进行了两次重大的税制改革,其核心是简化税制,其中工商业税( 所得税部分)主要还是对集体企业征收,国营企业只征一道工商税,不征所得税。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改革开放。
由于改革开放初期,对外资进入我国市场存在一些准入限制,为了鼓励吸引外资, 初步建立涉外所得税法律制度并给予了较多的优惠政策,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措施先行出台。
80年代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通过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枠、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枠,它标志着中国所得税制度改革的起步。
20世纪80年代中期,税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税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分解适用指南收收入逐步成为政府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同时税收成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 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是作为中国继农村改革成功以后的城市改革、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出台,它标志着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全面展开。
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枠和枟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枠,同时, 完善了集体企业所得税制度, 建立了私营企业所得税制度。
企业所得税法的沿革与差异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经于2007年3月16日上午10时,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了表决,以高票通过(赞成2826票,反对37票,弃权22票),本法将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前言如何看待税收公平,误区一:税收法律公平等同于税收事实公平政府招商引资,财政返还误区二:名义税负公平等同于实际税负公平税率都是25%,而忘了所得税的本质,所得=收入-支出-免税误区三:税务机关能营造税负公平税务机关是征收机关,不能左右经济事实,只能在事件处理上公平,不能对个体企业税收公平,如计税工资问题处理正确的认识:1.个体之前只存在差异,不存在公平2.迟来的公平不公平3.上天不会掉馅饼正确的做法:学法,用法,积极适用: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上一、企业所得税法的沿革1.改革背景【起源】(20世纪70年代末)内外有别的税收政策【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全国人大,199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国务院,1993)【重要作用】改革开放,吸引外资,促进经济发展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批准外资企业59.4万户,实际使用外资6919美元。
2006年外资企业缴纳各类税款7950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量的21.12%2.改革的必要性(1)内外资企业税负差异巨大,以致消弱内资企业竞争力,危及内资企业生存。
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33%,同时对一些特殊区域的外资企业实行24%,15%的优惠税率,对内资微利企业分别实行27%,18%的二档照顾税率等,税率档次多,使不同类型企业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差距较大。
(2)税收优惠存在漏洞,以致扭曲企业经营行为,造成财政收入减少。
如两免三减半,返程投资“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50%以上的,享受即征即退或全部退税照顾宁波市福利企业一年的税收优惠7。
7亿元。
每位残疾人每月500元,150万人一年(3)普惠制税收优惠政策影响我国利用外资结构的优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劳动密集型,技术含量低的投资项目污染重、能耗高的产业转移我国(4)税负水平高,企业负担重美国财经双周刊《福布斯》发布报告称,在全球52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香港是仅次于阿联酋,全球第二税负最轻的地方,中国内地则是全球税负第二重的地方。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1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一、历史原因造成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分设中国所得税制度的创建受欧美国家和日本的影响,清末宣统年间(大约为1910年),曾经起草过枟所得税章程枠,但是未能公布施行。
1936年7月21日,国民政府公布枟所得税暂行条例枠,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开征了所得税。
1943年,国民政府公布枟所得税法枠,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所得税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0年1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新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枟全国税政实施要则枠,其中规定全国共设置14种税收。
在这些税种中,涉及对所得征税的有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存款利息所得税和薪给报酬所得税等3种税收。
由于当时中国的政治体制、所有制结构、计划经济和财政分配机制等原因,1958年和1973年,我国又进行了两次重大的税制改革,其核心是简化税制,其中工商业税(所得税部分)主要还是对集体企业征收,国营企业只征一道工商税,不征所得税。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开始改革开放。
由于改革开放初期,对外资进入我国市场存在一些准入限制,为了鼓励吸引外资,初步建立涉外所得税法律制度并给予了较多的优惠政策,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措施先行出台。
80年代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通过枟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枠、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枠,它标志着中国所得税制度改革的起步。
20世纪80年代中期,税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税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分解适用指南收收入逐步成为政府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同时税收成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开征国营企业所得税是作为中国继农村改革成功以后的城市改革、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出台,它标志着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全面展开。
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了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枠和枟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枠,同时,完善了集体企业所得税制度,建立了私营企业所得税制度。
为了适应个体经济的发展和调节个人收入,开征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
20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的大趋势,所得税制度的改革也体现了统一税法,简化税制,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与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制定了枟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枠,完成了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将国营企业所得税、国营企业调节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合并,制定了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枠,完成了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
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是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吸引外资、发展经济的需要。
实践证明这样做是必要的,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批准外资企业59畅4万户,实际使用外资6919亿美元。
2006年外资企业缴纳各类税款7950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量的21畅12%。
二、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是时代要求①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①本文第二部分、第三部分观点引用了财政部部长金人庆2007年3月8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关于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枠的说明。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3制初步建立。
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内市场对外资进一步开放,内资企业也逐渐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之中,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继续采取内资、外资企业不同的税收政策,必将使内资企业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影响统一、规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的建立。
现行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在执行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已经不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一是现行内资税法、外资税法差异较大,造成企业之间税负不平、苦乐不均。
现行税法在税收优惠、税前扣除等政策上,存在对外资企业偏松、内资企业偏紧的问题,根据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资料测算,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5%左右,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5%左右,内资企业高出外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企业要求统一税收待遇、公平竞争的呼声较高。
二是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存在较大漏洞,扭曲了企业经营行为,造成国家税款的流失。
比如,一些内资企业采取将资金转到境外再投资境内的“返程投资”方式,享受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等。
特别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入,不同性质企业之间相互参股、控股情况十分普遍,企业组织形式向多元混合方向发展,继续实行按内资、外资性质分设的两套税法,已难以适应新的情况。
三是现行内资税法、外资税法实施1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针对新情况及时完善和修订。
现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级次不同,外资税法为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而内资税法是国务院制定的条例;大量税收优惠政策的存在使企业平均实际税负远低于法定名义税率,削弱了法定税率的意义;优惠政策目标过多且存在相互交叉,影响了政策效力的发挥;条款内容过于原则,大量政策以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存在,削弱了企业所得税法的严肃性和刚性。
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发布的许多重要税收政策,也需要及时补充到法律中。
近年来,国际税制改革也十分频繁,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许多新的税收政策内容也亟需补充到税法当中去。
形势的变化,需要对税制进行相应的调整。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分解适用指南为有效解决企业所得税制度存在的上述问题,有必要尽快统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有利于为各类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税收法制环境,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一项制度创新,是体现“五个统筹”、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配套措施,是中国经济制度走向成熟、规范的标志性工作之一,也是社会各界的普遍共识和呼声。
目前,我国经济处于高速增长时期,企业的整体效益近年来有较大提高,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好的增长势头。
借鉴国际税制改革经验,在这样的形势下进行企业所得税改革,国家财政和企业的承受能力都比较强,是改革的有利时机。
三、本次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根据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税制改革原则,借鉴国际经验,建立各类企业统一适用的科学、规范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企业所得税改革遵循了以下原则:1畅贯彻公平税负原则,解决目前内资、外资企业税收待遇不同,税负差异较大的问题。
2畅落实科学发展观原则,统筹经济社会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环境保护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畅发挥调控作用原则,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优化国民经济结构。
4畅参照国际惯例原则,借鉴世界各国税制改革最新经验,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企业所得税制度,尽可能体现税法的科学性、完备性和前瞻性。
5畅理顺分配关系原则,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纳税人负担水平,有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发展历程5效地组织财政收入。
6畅有利于征收管理原则,规范征管行为,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征纳成本。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参照国际通行做法,新法体现了“四个统一”:内资、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办法和标准;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枠(以下称新税法)后,国务院将根据新税法制定实施条例,对有关规定做进一步细化,并与新税法同时实施。
新税法有利于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和客观要求。
新税法将使各类企业在同一税收制度平台上开展公平竞争,促进企业转变生产方式和提高经济运行能力,着力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创新和研发以及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新税法有利于提高我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在国内资金比较充足、外贸出口稳步增长的情况下,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调整优惠政策,可以积极引导外资投资方向,在更高层次上促进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新税法有利于推动我国税制的现代化建设。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上展开了以“降低税率、扩大税基、税收中性、严格征管”为主要特征的税制改革。
进入新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国纷纷推出了新的减税计划,从而形成了新一轮的世界性税制改革。
此次企业所得税制度的改革,不仅顺应时代潮流,而且将进一步增强我国税法的透明度和稳定性。
新税法还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实现“五个统筹”与科学发展。
在区域优惠转为产业优惠的大原则下,新法将更好地促进产业升级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引导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转变,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分解适用指南四、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过程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了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枠,明确提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其后的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枠、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枠、枟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枠都一再提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
从2004年3月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以后,共有541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16项议案,要求将内资企业所得税与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起来。
2004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共同起草了企业所得税法(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预算工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后,分别召开了有关部门、企业、专家参加的座谈会,直接听取了意见。
2006年,又再次征求了32个中央单位的意见。
企业所得税法的立法过程中协调了不同的甚至相互对立的价值追求和利益主张,使各方利益的代表充分表达和展示了权利主张,从而实现了各方利益的平衡与协调。
在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础上,2006年8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枠,并于9月28日,将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将草案提请2007年3月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国务院提请会议审议的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草案)枠得到了与会各界代表的普遍高度评价和热烈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