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验收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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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大工程验收告知单(1)

危大工程验收告知单(1)
危大工程验收告知单
工程名称:苏州博物馆西馆土建及安装总承包项目 事由
编号:B.5. —
致: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监理机构)
我方已完成 安全防护棚搭设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定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 15 时 分组织验收,请派人参加。
□ 基坑工程 □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脚手架工程 □ 暗挖工程 安全防护棚搭设
第六版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项目监理机构签 收人姓名及时间 确认意见:
施工项目经理部(章):
项目经理(签字):
施工项目经理部签 收人姓名及时间
年月日
项目监理机构(章):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代表(签字):
年月日
注:1、本表用于施工单位就 B 类表中其它用表所未能包括的事项向监理申报。
2、本表一式二份,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源告知清单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源告知清单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项方案告知清单
1、本清单根据建质【2009】87号文件及江苏省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制定,凡符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告知。

2、资料清单: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资料(2011版)》第五册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中:
①表5.1.3-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签到表;
②表5.1.3-5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报告;
③表5.1.3-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
④经专家论证并修改的超过一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

⑤属于深基坑(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除以上四项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参建各方验收的《深基坑工程土方开挖节点验收记录》(详见苏建质安监【2014】4号文的附件)。

⑥其他需要告知的文件或资料。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告知书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告知书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他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打“√”表示有该项内容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告知书
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如下表所示: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打“√”表示有该项内容
一、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清单(住建部2018第31号文)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清单(住建部2018第31号文)

一、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部位及规模计划开工和结施工单位束时间一、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 3m(含 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 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 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 15kN/m 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 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 道、洞室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 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 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 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 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预计开始和结 项工程范围 部位及规模施工单位束时间一、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 5m (含 5m )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确认表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确认表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确认表工程名称:
验收节点:
施工单位:
序号分部分项
监理单位:
是否
工程范围
含有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 槽) 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1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不超过 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
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 槽) 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模板工程及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 8m及以上;搭设跨度 18m及以上,
2施工总载荷 15KN/㎡及以上,集中线载荷 20KN/m及以上
支撑体系
承重支撑系统: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
荷载 700kg 以上
搭设高度 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3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架
体高度 20m及以上悬挑脚手架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其他危险性
较大的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
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专家(签名):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
安全监督站监督组验收程序确认(签名):
年月日注:含有的打上“√ ”,没有的打“ ×”,由总包单位填写,有关单位确认。

关于开展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各直属单位、直管项目经理部:现阶段,集团公司承建的“高、大、精、深、尖、特”工程不断增多。

据统计,截止目前,集团公司共有专家论证方案工程56项,目前正在实施的工程有25项,这些工程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危险程度高,施工过程中极易发生群死群伤安全事故,为进一步加强此类工程施工管理,集团公司决定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集团所有在建工程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二、检查内容1、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按照程序进行审批;2、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是否经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意见是否有效实施;3、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的实施的检查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存在问题是否已经按照要求进行整改;4、承揽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单位是否具备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施工任务的情况;5、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三级教育、安全培训与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持证上岗等;6、施工项目部是否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过程落实监管人员与各项措施,并实施动态管理。

三、检查步骤检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1、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10月24日-11月1日为直属单位、项目部自查阶段。

各单位、项目部要严格对照上述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请各直属单位、直管项目部于11月2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其中表2-表3报工程技术部;表4-表7报生产安全部)。

2、督查阶段2012年11月5日-11月15日为集团公司督查阶段。

集团公司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二级单位、施工项目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单位、项目部将予通报批评。

9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工程验收告知单

9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工程验收告知单

9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工程验收告知单1. 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工程进行验收是重要的法定程序。

验收告知单是对相关各方发布通知,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重要文件。

2. 验收通知根据我公司承接的危险工程项目,现将验收通知如下:- 验收时间:(填写验收的具体时间,日期和时段)- 验收地点:(填写验收的具体地点)- 验收要求:(填写验收方对工程的具体要求和标准)3. 验收对象危险工程验收涉及以下各方:1. 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单位名称)2. 工程施工单位:(填写工程施工单位名称)3. 监理单位:(填写监理单位名称)4. 验收单位:(填写验收单位名称)5. 其他相关人员:(填写其他相关人员名称,如政府相关部门、专家等)4. 验收内容危险工程验收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质量验收:对工程施工质量、完工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2. 安全设施验收:对危险工程中的安全设施,如消防、通风、防爆等进行检查和验证;3. 相关文件验收:对危险工程的施工图纸、规范文件、技术文件等进行审核和检查。

5. 验收结果验收结束后,将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危险工程的验收结果。

验收结果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合格:工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验收标准的要求;- 不合格:工程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验收标准要求的问题,需要整改;- 验收暂停:验收中发现严重问题,需要停止验收并进行整改;- 重新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

6. 补充说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危险工程验收告知单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隐瞒或提供错误信息。

请各方根据本验收告知单的要求,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与危险工程的验收工作,并保证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联系验收单位。

谢谢合作!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件。

苏建质安〔2019〕378号-江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苏建质安〔2019〕378号-江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危大工程范围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

—1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对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安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六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安全管理系统”)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进行动态监管。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建(构)筑物、地下(上)管线、人员密集场所等施工可能影响到的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有深基坑分部分项工程的,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周边环境资料范围自基坑底部边线向外不得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两倍。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危大工程范围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

—1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对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安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六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安全管理系统”)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进行动态监管。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建(构)筑物、地下(上)管线、人员密集场所等施工可能影响到的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有深基坑分部分项工程的,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周边环境资料范围自基坑底部边线向外不得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两倍。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告知书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告知书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或搭设总高度200m及以上,或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或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他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七、其他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验收告知单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验收告知单
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施工项目经理部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确认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月日
注:1、本表一式二份,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
附件9-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验收表
工程名称: 时间:
分部分项工程:
验收部位:
1.验收内容:
2.方案审批程序(人员资格、签字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各项控制指标是否在方案所明确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检查验收结论:
□通过 □不通过
验收签字:
项目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其他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此表格和各类专项验收表格一并使用。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验收告知单
工程名称:
事由
致:(项目监理机构)
我方已完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
工程的施工,定于年月日时分组织验收,请派人参加。
□ 基坑工程
□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脚手架工程
□ 暗挖工程
□ 拆除工程
□ 其它:
施工项目经理部(章):
项目经理(签字

危险性较大工程书面告知及要害部位生产管理

危险性较大工程书面告知及要害部位生产管理

抚顺旺清门(吉辽界)至南杂木高速公路交通工程第一合同段(K61+280-YK90+665)危险性较大工程书面告知及要害部位生产管理沈阳天久信息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二0一一年五月九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9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验收通知书

9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验收通知书

9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验收通知书
尊敬的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相关法规的规定,我方已完成 {危大工程名称} 的施工和相关测试工作,现准备进行验收。

特此通知。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危大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
3. 设备规模:{设备规模}
4.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名称}
5.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名称}
6. 报告编制单位:{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二、施工和测试情况
1. 施工进度:工程已顺利完成,符合设计要求。

2. 相关测试:经过相应的测试,危大工程的各项指标均符合安全要求。

3. 安全措施:在施工期间,我方严格执行安全措施,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三、验收准备
1. 验收时间:请于 {验收时间} 安排人员进行验收。

2. 验收人员:请有关部门派遣人员参与本次验收。

3. 验收内容: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工程完整性、设备性能、防火防爆措施、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请有关部门按照法规要求,组织验收人员及时到达工程现场,对本工程进行验收工作。

如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和标准的情况,请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以便我方及时整改。

特此通知。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日期}。

苏建质安〔2019〕378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苏建质安〔2019〕378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危大工程范围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

—1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对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安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六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安全管理系统”)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进行动态监管。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建(构)筑物、地下(上)管线、人员密集场所等施工可能影响到的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有深基坑分部分项工程的,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周边环境资料范围自基坑底部边线向外不得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两倍。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确认表优质文档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确认表优质文档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验收确认表优质文档(优质文档,可直接使用,可编辑,欢迎下载)工程名称:验收节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专家验收确认(签名):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验收确认(签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验收程序确认(签名):年月日注:含有的打“√”,没有的打“×”,由总包单位填写,有关单位确认。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 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及网架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装工程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 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安装高度超过60m以上的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与拆卸工程.(三)起重量超过200KN的单机起重吊装工程,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械的抬吊安装工程。

四、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害有毒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安全或影响交通、电力、通讯设施安全或影响周边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四)文化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超过24m以上的落脚式钢脚手架工程。

(二)架体(每段高度)在15m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三)提升高度60m以上的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四)其它用于60m及以上建(物)筑物的各类脚手架工程。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危大工程范围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

—1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对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安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六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安全管理系统”)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进行动态监管。

第二章前期保障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建(构)筑物、地下(上)管线、人员密集场所等施工可能影响到的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有深基坑分部分项工程的,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周边环境资料范围自基坑底部边线向外不得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两倍。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告知书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告知书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他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七、其他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分段架体搭设高度20m及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一)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二)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告知书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告知书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设计值)15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高处作业吊篮。
(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六)异型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拆除工程。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七、其他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水下作业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打“√”表示有该项内容
一、深基坑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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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9-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验收告知单
工程名称:公共卫生服务中心
事由
致:江苏嘉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机构)
我方已完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定于年月日时分组织验收,请派人参加。
□ 基坑工程
□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 脚手架工程
□ 暗挖工程
□ 拆除工程
□ 其它:
施工项目经理部(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姓名时间
施工项目经理部签收人姓名及时间
确认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二份,项目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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