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供电系统与井下供电安全培训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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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线式电机车
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 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压,不得超过10000V。 (2)低压,不得超过1140V。 (3)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 定电压, ,不得超过127V。 (4)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得超过36V。 (5)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 的安全措施。
2、电力负荷分类
(1)一级负荷
如果中断供电,会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设备损坏 ,产生巨大经济损失。如主要通风机、主要排水设 备、主要提升机的供电等。均是双回路供电。
(2)二级负荷
如果中断供电,会严重减少产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应尽量保证供电安全。如压风设备、采区变电所等。
(3)三级负荷
中断供电对生产无直接影响,也不会造成特别大的经 济损失。
煤矿井供电中断,不仅影响产量,而且会因为停 电而停止通风、停止排水,从而引起爆炸、水害等重大 事故的发生,危及生命财产安全,有时甚至毁掉整个矿 井。
(3)供电技术合理
技术合理也指保证供电质量好。即供电电 压、频率及谐波成分达到一定技术标准。电压波动 范围不超过额定值的±5%。
(4)供电经济
由于煤矿电气设备耗电量很大,输电功率大,如 果设计不合理,会造成许多电能浪费。
(2)井底车场的低压供电,是由地面变电站引出的低压线 路经井筒入井的。
(3)由地面变电站到采区地面变电亭的供电,采用高压架 空线路(也可采用电缆线路),在架空线两端需装设避雷 装置。
图例:
1、矿井地面变电站 2、架空输电线 3、采区地面变电所 3´、采区地面高压配电所 4、采区配电所 4´、采区变电所
煤矿特种作业类别:井下电钳工培训班
主讲:何英太 单位:大土河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内容提要
一、矿井供电系统,包括煤矿对供电的要求、供电电压等 级、深井与浅井供电系统、变压器的中性点运行方式;
二、采区供电系统,包括采区变电所、工作面配电点、移 动变电站;
三、井下供电安全,包括井下供电的规定及要求、用电安 全作业制度、触电的危害及预防措施、井下电气事故及 防治措施等;
(2)10KV系统投入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检 查、试验。
(3)10KV系统投入运行后,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各项 试验整定工作。
(4)必须装设10KV单相接地保护、保护接地,并按有 关规定进行各项试验。
(5)矿用监视屏蔽型橡套电缆间的连接及与设备的连 接,必须采用10KV专用的电缆终端。
(三)深井与浅井供电系统 根据矿井的井田范围、煤层深度、地质条
件,矿井供电系统分为深井供电系统和浅井供电系统 。煤层深度大于150m应采用深井供电系统;小于150m 应采用浅井供电系统。
1、深井供电系统
深井供电系统采用三级供电方式,即地面变电站、井 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
(1)从地面变电站两段不同的6KV母线上引出两条高压输 电电缆,通过井筒入井送到井下中央变电所。在井下中 央变电所通过高压配电装置将电能分配给井底车场附近 的高压用电设备。如主排水泵、变流设备,并向各采区 变电所供电。同时在井下中央变电所还设置了动力变压 器将6KV电压降到660V,向井底车场附近巷道、硐室的 低压动力设备供电。此外,还设置了照明、信号综合保 护装置,将660V电压进一步降到127V,供井底车场及附 近硐室照明、信号专用。
3、矿井供电安全措施
(1)《煤矿安全规程》第441条规定: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 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 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 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万t以下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 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 的要求。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矿井电源 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表1:煤矿井下常用的电压等级及其用途
种类 交流电
直流电
标准电压/V
36 127 380 660 1140
3300
6000
10000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用途
井下电气设备的控制回路 井下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
低压动力用电电压
井下综采工作面电气设备用电电压 部分采区电气设备用电电压 高压电动机及供电电压 部分矿井向井下供电电压
图1:浅井供电系统图
1 5、工作面配电点
35KV
6、井底车场低压配 电所
7、井筒
8、钻孔
6KV 2
3´
通提
地 空风升
面 压机机
8
低机
压
4´
提通 升风 机机
四、杂散电流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五、“三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 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的构成、作用及使用范围。
一、矿井供电系统
(一)煤矿对供电的要求及分类 1、煤矿对供电的要求 (1)供电安全
煤矿井下存在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 自然灾害,自然条件恶劣,生产环境复杂,容易发生触 电、爆炸等恶性事故。 (2)供电可靠
2、10KV电压直接向井下供电
目前,一些大型矿井甚至特大型矿井,由 安全生产的需要,已采用10KV电压直接向下井。
由于井下供电电压越高,电网对地电容电 流越大,接地电火花能量越大,人身触电伤亡的危 险性及瓦斯、煤尘爆炸的可能性也越大。因此,必 须采取以下供电安全措施及规定:
(1)采用10KV矿用电气设备,必须通过指定检验机构 的技术鉴定。
(2)从井下中央变电所用高压电缆将6KV电能送到采区变电 所,采区变电所用变压器将电压降到1140V、660V(或380V ),用低压电缆分别送到各个工作面附近的配电点,再分 别送给各动力设备。
2、浅井供电系统
(1)浅井供电系统是由地面变电所直接将6KV电能送到与 采区变电所位置相对应的地面变电亭,变电亭再将6KV降低 到660V(或380V)经钻孔向井下采区变电所供电。
(2) 《煤矿安全规程》第442条规定:主要通风机、提 升机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 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 条件的限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 配装置。上述供电 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 ,线路上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二)矿井供电电压等级 1、煤矿井下常用的电压等级及其用途见下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