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供电系统与井下供电安全培训课件ppt
煤矿电工培训课件矿井供电系统及井下供电安全
• 用电户分类 • 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不同,煤矿电力 用户分为以下三类: • (1)一类用户(一级负荷):凡因突然中 断供电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损坏重要 设备且难以修复,或给国家经济带来很大 损失者属于这一类。这一类用户有:矿井 主通风机、主要提升设备、主排水设备。 • (2)二类用户(二级负荷):凡因突然停 电造成大量减产者,属于这一类。例如造 成企业运输停顿、经济发生较大损失者。 • (3)三类用户(三级负荷):凡因突然停 电对生产没有直接影响者属于这一类。例
工作面配电点
• 为了便于操作工作面的动力设备,必须在 工作面附近巷道中设置控制开关和起动器。 由这些装置所组成的总体叫做工作面配电 点。工作面配电点是由采区变电所或移动 变电站供电,并通过控制开关及起动器把 电能送到工作面用电设备。
•
采区供电系统的拟定原则 采区供电系统是根据采区机械设备的配置
来拟制的,采区供电系统的拟制应符合安 全、经济、操作灵活、系统简单、保护完 善、便于维修等要求。其拟定原则如下:1. 在保证用电可靠的前提下,力求所用开关、 起动器及电缆等设备最省2.原则上一台起动 器只控制一台设备3.当采区变电所动力变压 器多于一台时,应合理分配变压器的负荷4. 变压器最好不并联运行,以减少触电的危 险性,以及当发生事故时减少停产的范围
煤矿井下供电的安全技术
触电的危险性及其预防方 法
• 井下中央变电所为井下供电的中心,它直 接由地面变电所供电,并向下列设备及地 点配电:1.采区变电所及高压电动机2.井底 车场及附近巷道的低压动力及照明3.井下电 机车需要的直流电。 • 井下中央变电所应特别注意防水、通风及 防火问题。 • 变电所硐室的主要设备有高压配电箱及低 压配电装置;低压动力及照明用的变压器。
精选煤矿供电安全管理PPT210页
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 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硐室内 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 器材。
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 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与井底车场或大 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2)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 必须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 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 支护。
采区变电所内要求通风良好,硐室围岩坚固, 无淋水,易维修。硐室的其他安全措施基本与中 央变电所相同。
三、《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供电的要求
(1)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一回路 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 部负荷。
(2)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 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 不得小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 回路应能负担全部负荷。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 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 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条 件受限制时,其中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 的配电装置。
触电对人身的危害是由许多因素决定的, 但流经人身电流的大小是起决定作用的主 要因素。
通过人身的电流5mA电流时,就有触电感觉, 交流在15~20mA以下,直流在50mA以下时,一 般对人体伤害较轻。如果长期通过人体工频交流 30~50mA就有生命危险。超过上述电流数值,则 对人的生命是绝对危险的。因此,我国规定 30mA·s为安全电流。
由于采掘工作面的电气设备随工作面 的推进而经常移动,并且它们的负荷大、 变化大、起动频繁,加之工作的自然环境 又差,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正常生产,并 适应电气设备经常移动和日常维修的需要, 一般每一个配电点都需设置一台电源进线 总开关。而且总开关必须与其他开关放置 在一起,以利于停、送电操作。
煤矿供电安全(企业内部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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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保护
保护接 防止人员触电伤亡,
地 防止放电火花引燃 保护接地系
爆炸性气体 。
统
过 电
过负荷 保护
1、设备出现连续的过 负荷时动作;
2、设备由于过负荷而 出现异常时动作;
1、过电流(过 负荷) 继电器
2、过热继电器
流 保
断相保护
电动机一相断线时动作 (电动机单相运行)
断相保护装置
护
短路保护
电气系统或设备出现短 路故障时,迅速动作。
密封圈和金属挡板。 d、外壳严重变形,有裂缝。 e、隔爆面有锈斑,有油漆。 f、密封圈不合格。 g、外壳上的机械闭锁装置失效。
二、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要求:
(1)电气设备的选用符合《规程》的要求。
(2)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 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瓦斯浓度。
(3)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前或搬迁前应制定安全措施。
(1) 产生
核能 水能
风能
海洋能
机
械热声 能能能
热能
机非械电能→发电机 →
电能
太阳能 化学能 生物能
电非气电设能备
光风其 能能他
(2) 输送 高压架空线、地下电缆、电磁波(手机无线充电)。
可编辑课件PPT
3
电能的传输与分配
水力发电厂
•
电
能
的
传 变电站
输
与
大型
分
工厂
配
输电线
小型电能用户
配电站
学校
住宅 乡村
0.5Hz ) , 电 压 偏 移 量 不 应 超 过 额 定 电 压 的 ±5%。 4、供电经济:保证供电、用电的经济、合理 (尽量减少基本建设投资、降低系统运行费 用、节约有色金属的消耗)。
煤矿电气安全培训课件(85页)
6、220V:地面或井下新鲜风流大巷的照明 电压。
7、127V:井下照明、信号、手持式电气设 备及电话的最高限额电压。
8、36V: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的控制电压。
9、直流250V、550V:井下直流架线电机车 常用的额定电压。
《煤矿安全规程》445条规定:
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
漏电闭锁电阻整定值可取供电系统检漏 继电器动作整定值的 2~3 倍。解锁电阻值 应不大于整定的漏电闭锁电阻值的 150 %。
❖
漏电保护装置是采用附加直流电源的工作
原理,电网对地绝缘电阻越小,附加检测电流越
大,当绝缘电阻下降到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阻
值时,漏电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由变压器供电的
全部设备电源。这种保护没有选择性,停电范围
风电瓦斯 电闭锁
的限度下方可向掘进 锁装置
电闭锁
工作面送电
二、过流保护
1、过流:过流是指电气设备发生短路、过载、
断线故障时,流过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的电流超 过它们的额定电流。
2、过流危害:过电流不及时得到控制,不仅
烧坏电气设备,还可能引起电气火灾及瓦斯、煤 尘爆炸事故。
3、过流保护的作用
当电气设备及电缆中电流超过规定额定电流时 (出现短路、过载时),保护装置能在规定时间 内快速切断故障处电源,防止事故扩大,避免造 成灾害。
❖ MYJVV22-8.7/10-3×120mm2,全长1200m,接 至采区变电所。
第二部分防爆基本 知识
一、煤矿常用的电气设备
1、分类:煤矿电气设备分为两大类: (1)煤矿一般型电气设备:标志KY 有防护功能,但不防爆,仅适用于煤矿地面及低 瓦斯矿井中的井底车场及总进风大巷。 (2)矿用防爆电气设备:
《煤矿电气安全》培训课件2024
煤矿供电与安全2024.8■主要内容第一部分:矿井供电系统第二部分:防爆电气设备第三部分:矿井供电保护第四部分:电缆使用管理第五部分:触电及其防治第六部分:安全用电规定第一部分:矿井供电系统一、煤矿企业对供电基本要求电力是煤矿的主要能源,为确保安全供电和生产,煤矿对供电有四个要求: 1、供电安全:(1)包括人身安全、矿井安全、设备安全三个方面(2)依据《规程》及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供电安全。
井下潮湿、空间侠窄、光照不足是构成用电不安全的客观条件;同时井下存在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电气设备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这些都对井下安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2、供电可靠:,(D供电可靠是指不间断供电。
—(2)根据负荷重要程度,煤矿电力负荷分为三类,各类负荷对供电的可靠性要求不同,采取的供电方式也不同。
煤矿井下中断供电会导致通风中断、瓦斯积聚,水泵停开可能会淹井等严重问题。
所以必须保证矿井供电可靠。
四、防爆性能要求:1、防爆外壳:♦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的(注:严重变形指变形长度超过50毫米,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毫米);♦使用未经国家质检部门发证的厂家所生产的防爆部件的(指受压传爆关键件);♦防爆壳的内、外有锈皮脱落的;♦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的;♦隔爆室(腔)观察窗(孔)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隔爆设备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防爆电机接线盒内无隔爆绝缘座的;♦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的。
2、隔爆接合面:防爆接合面应保持光洁、完整,须有防锈措施,如电镀、涂防锈油、磷化等,达不到下列要求之一者为失爆;(1)隔爆接合面(I类)间隙、最小有效长度(宽度)或直径差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类隔爆接合面结构参数mm表中:接合面形式L L1W L一静止隔爆接合面最小有效长度;L1一螺栓通孔边缘至隔爆接益"面边仑表的晶/]、右*方女长^房•外壳容积V(升)VW0.1V>0.1平面、止口6.0 6.00.30—w一静止隔爆接合面及操纵杆12.58.00.400.40与杆孔隔爆接合面最大间或圆筒结构25.09.00.500.50隙或直径差;转轴与轴孔40.015.0—0.60隔爆接合面最关直径差。
第5章 矿井供电系统及井下供电安全ppt课件
(2) 主排水泵房、提升机房等高压电动机。
(3) 井下中央变(配)电所通过动力变压器将 6 kV高压电降低到660 V或380 V后向井底车场及其 附近巷道的低压动力设备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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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的变流设备。
2.井下中央变(配)电所的设备组成
2.矿井供电系统电压等级的要求 煤矿井下常用的电压等级及用途如表5-1所示。 《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 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做出了如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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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矿井供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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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矿井供电系统
(1) 高压,不超过10000 V。
(2) 低压,不超过1140 V。
2.浅井供电系统 浅井供电系统采用矿井地面变电站、采区地面 变(配)电所和采区变(配)电所三级供电方式, 如图5-2所示。浅井供电系统为采区变(配)电所供 电的方式有以下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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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矿井供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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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矿井供电系统
(1) 将矿井地面变电站的6 kV高压电经架空线 输送到与采区配电所位置对应的采区地面变电所, 采区地面变电所将6 kV高压电降为660 V或380 V后, 经钻孔向井下采区配电所供电。其特点是采区配电 所内没有高压电源和高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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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矿井供电系统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 性点直接接地,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 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该规定的主要目的是 防止单相接地时接地点产生电弧引起瓦斯、煤尘爆 炸,同时还能减小人体触电的危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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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矿井供电系统
矿井供电安全课堂PPT
第三节 触电的方式
3.1 接触正常带电体 • 电源中性点接地的单相触电 这时人体处于相电压下,危险较大。
通过人体电流:
IbR0U PRP21m 9A 5 m 0 A
式中:
UP: 电源相电压 (220V)
Ro: 接地电阻 4 Rb: 人体电阻 1000
R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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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 保护接地 电气设备外壳未装保护接地时:
Ie
C'
Ib
R'
分布电容
对地绝缘电阻
当电气设备内部绝缘损坏发生一相碰壳时:由于外壳带电 , 当人触及外壳,接地电流 Ie 将经过人体入地后, 再经其它两 相对地绝缘电阻R 及分布电容C 回到电源。当R 值较低、 C 较大时,Ib 将达到或超过危险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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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接地:将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正常情况下是 不带电的)接地。 用于中性点不接地的低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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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电流对人体的危害
❖ 人体触电时,电流对人体会造成两种伤害:电击和电伤。 ❖ 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影响呼吸系统、心脏和神经系统,造
成人体内部组织的破坏乃至死亡。 ❖ 电伤是指在电弧作用下或熔断丝熔断时,对人体外部的伤害,
如烧伤、金属溅伤等。 ❖ 调查表明,绝大部分的触电事故都是由电击造成的。电击伤害
4
❖ 7.采掘工作面的电气设备移动频繁,且经常启动。生产中由 于受自然条件变化的影响,用电设备的负荷变化较大,有时会 产生短时过载。
❖ 8.由于井下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及雨季期间,井下有发生突水事 故的可能,其出水量往往为正常涌水量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一 旦突然出水,要求排水设备迅速开动,以保证矿井安全。此时 应有足够大的供电系统,以保证全部排水设备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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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供电与安全管理电钳工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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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矿井供电的一般规定
2.1 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 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2.2 年产60000t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 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 的要求。
2.3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正常 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 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以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2、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 器控制。
3、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 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 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 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 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2.2.2 设备及线路安装不正确。
2.2.3 线路导致的绝缘类型、安装方 式不适应环境条件。
2.2.4 接头处接触不良,严重过热, 绝缘损坏发生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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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何用电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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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归纳以下几点:
3.1 做好设备的日常检修、维护、保 养工作。
3.2 电气设备、线路完好,不得有失 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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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4.1条上述供电线路应来自各自 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 任何负荷。 4.4 4.1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 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 的备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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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 压器或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5、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 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5.1 高压,不超过10000V。 5.2 低压,不超过1140V。
《煤矿电工学》第二章 井下供电安全技术幻灯片PPT
第二章 井下供电平安技术
第一节 电火灾及其预防
第二章 井下供电安全技术
第一节 电火灾及其预防
• 一、井下引起电火灾的主要原因 • 二、电火灾的预防措施 • 三、井下电火灾的扑灭
第二章 井下供电安全技术
一、井下引起电火灾的主要原因
• ①电网过流。过流时电气设备的温度很高,特别 是短路电弧温度更高,从而点灾的扑灭
• 电气设备着火以后往往都带电,因此不能用普通的泡沫灭 火器或用水来灭火。
• 首先将着火的电气设备或电缆的电源切断,再用沙子和干 粉灭火器来灭火。必要时,在确知已经断开电源后,方可 用水、泡沫灭火器等普通灭火方法来扑灭火灾。
• 对大面积的火区可以采用砌筑密闭防火墙隔绝空气实现灭 火,还可向火区灌浆、注入惰性气体加快灭火。
第二章 井下供电安全技术
二.电火灾的预防措施
〔11〕采用保护接地、添加抗静电剂可以消除静电。保护接地可 以防止电荷积累,物体上的静电可以通过接地引线引入大地, 防止出现高电位,减小物体对地的电位差。在普通的材料中 掺人抗静电剂,例如抗静电风筒、抗静电胶带、托滚等,可 以减小静电电荷量。在选择这些材料时应选择具有“煤矿矿 用产品平安标志证书〞的产品,这些产品都具有阻燃、抗静 电性能。 〔12〕采用火灾自动报警装置。目前应用在电气防火的产品 主要有防漏电报警系统、防过载报警系统、电缆温度报警系 统等类型,其特点是能准确地探测到电缆线路的异常状态, 通过处理将信息提供给维护人员,这样可以将电气火灾的隐 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二章 井下供电安全技术
矿用防爆型
• 矿用防爆型设备除具有矿用一般型的功能外,还具有防爆 功能。
• 故用于井下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 其种类较多,但使用最多的是矿用隔爆型设备和本质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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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级负荷
如果中断供电,会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设备损坏 ,产生巨大经济损失。如主要通风机、主要排水设 备、主要提升机的供电等。均是双回路供电。
(2)二级负荷
如果中断供电,会严重减少产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应尽量保证供电安全。如压风设备、采区变电所等。
(3)三级负荷
中断供电对生产无直接影响,也不会造成特别大的经 济损失。
(2)从井下中央变电所用高压电缆将6KV电能送到采区变电 所,采区变电所用变压器将电压降到1140V、660V(或380V ),用低压电缆分别送到各个工作面附近的配电点,再分 别送给各动力设备。
2、浅井供电系统
(1)浅井供电系统是由地面变电所直接将6KV电能送到与 采区变电所位置相对应的地面变电亭,变电亭再将6KV降低 到660V(或380V)经钻孔向井下采区变电所供电。
煤矿特种作业类别:井下电钳工培训班
主讲:何英太 单位:大土河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内容提要
一、矿井供电系统,包括煤矿对供电的要求、供电电压等 级、深井与浅井供电系统、变压器的中性点运行方式;
二、采区供电系统,包括采区变电所、工作面配电点、移 动变电站;
三、井下供电安全,包括井下供电的规定及要求、用电安 全作业制度、触电的危害及预防措施、井下电气事故及 防治措施等;
煤矿井供电中断,不仅影响产量,而且会因为停 电而停止通风、停止排水,从而引起爆炸、水害等重大 事故的发生,危及生命财产安全,有时甚至毁掉整个矿 井。
(3)供电技术合理
技术合理也指保证供电质量好。即供电电 压、频率及谐波成分达到一定技术标准。电压波动 范围不超过额定值的±5%。
(4)供电经济
由于煤矿电气设备耗电量很大,输电功率大,如 果设计不合理,会造成许多电能浪费。
2、10KV电压直接向井下供电
目前,一些大型矿井甚至特大型矿井,由 安全生产的需要,已采用10KV电压直接向下井。
由于井下供电电压越高,电网对地电容电 流越大,接地电火花能量越大,人身触电伤亡的危 险性及瓦斯、煤尘爆炸的可能性也越大。因此,必 须采取以下供电安全措施及规定:
(1)采用10KV矿用电气设备,必须通过指定检验机构 的技术鉴定。
3、矿井供电安全措施
(1)《煤矿安全规程》第441条规定: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 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 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 矿井全部负荷。年产6万t以下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 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 的要求。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矿井电源 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2) 《煤矿安全规程》第442条规定:主要通风机、提 升机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应 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受 条件的限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 配装置。上述供电 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 ,线路上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二)矿井供电电压等级 1、煤矿井下常用的电压等级及其用途见下表1所示
(2)井底车场的低压供电,是由地面变电站引出的低压线 路经井筒入井的。
(3)由地面变电站到采区地面变电亭的供电,采用高压架 空线路(也可采用电缆线路),在架空线两端需装设避雷 装置。
图例:
1、矿井地面变电站 2、架空输电线 3、采区地面变电所 3´、采区地面高压配电所 4、采区配电所 4´、采区变电所
件,矿井供电系统分为深井供电系统和浅井供电系统 。煤层深度大于150m应采用深井供电系统;小于150m 应采用浅井供电系统。
1、深井供电系统
深井供电系统采用三级供电方式,即地面变电站、井 下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
(1)从地面变电站两段不同的6KV母线上引出两条高压输 电电缆,通过井筒入井送到井下中央变电所。在井下中 央变电所通过高压配电装置将电能分配给井底车场附近 的高压用电设备。如主排水泵、变流设备,并向各采区 变电所供电。同时在井下中央变电所还设置了动力变压 器将6KV电压降到660V,向井底车场附近巷道、硐室的 低压动力设备供电。此外,还设置了照明、信号综合保 护装置,将660V电压进一步降到127V,供井底车场及附 近硐室照明、信号专用。
(2)10KV系统投入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检 查、试验。
(3)10KV系统投入运行后,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各项 试验整定工作。
(4)必须装设10KV单相接地保护、保护接地,并按有 关规定进行各项试验。
(5)矿用监视屏蔽型橡套电缆间的连接及与设备的连 接,必须采用10KV专用的电缆终端。
(三)深井与浅井供电系统 根据矿井的井田范围、煤层深度、地质条
四、杂散电流的危害及防治措施;
五、“三专两闭锁(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 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的构成、作用及使用范围。
一、矿井供电系统
(一)煤矿对供电的要求及分类 1、煤矿对供电的要求 (1)供电安全
煤矿井下存在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五大 自然灾害,自然条件恶劣,生产环境复杂,容易发生触 电、爆炸等恶性事故。 (2)供电可靠
表1:煤矿井下常用的电压等级及其用途
种类 交流电
直流电
标准电压/V
36 127 380 660 1140
3300
6000
10000
用途
井下电气设备的控制回路 井下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
低压动力用电电压
井下综采工作面电气设备用电电压 部分采区电气设备用电电压 高压电动机及供电电压 部分矿井向井下供电电压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250
550
架线式电机车
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 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高压,不得超过10000V。 (2)低压,不得超过1140V。 (3)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 定电压, ,不得超过127V。 (4)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得超过36V。 (5)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 的安全措施。
图1:浅井供电系统图
1 5、工作面配电点
35KV
6、井底车场低压配 电所
7、井筒
8、钻孔
6KV 2
3´
通提
地 空风升
面 压机机
8
低机
压
4´
提通 升风 机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