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第六版)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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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
02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性质
是一种具有工业产权属性的知识产权,权利人享有独占使用和转让等权
利。
03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法律保护
主要通过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手段进行保护。
植物新品种权法律制度
植物新品种的概念
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 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 品种。
包括秘密性、价值性和保密措施三个 要件。
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
主要通过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 刑法等法律手段进行保护。
商业秘密权的性质
是一种具有财产权属性的知识产权, 权利人享有独占使用和转让等权利。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法律制度
01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概念
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
专利权的授权
初步审查、实质审查、授 权决定、授权公告。
专利权的保护
专利权保护范围、侵权行 为的认定、侵权救济措施 (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等)。
04 商标权法律制度
商标权的客体与主体
商标权的客体
商标权的客体是注册商标,包括商品 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 标。
商标权的主体
商标权的主体是商标注册人,包括自 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商标注册人 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商标权的注册、续展与保护
商标权的注册
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权的法定程序。申请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并按照规定 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商标局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 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
知识产权法教程(第六版)教学课件第1章
知识产权法序:学习的误区与方法2知识产权法课件作者:王迁词曲作者 歌星 唱片公司创 作 歌曲 演唱会CD演 唱 录 制3知识产权法课件作者:王迁序:学习的误区与方法4知识产权法课件作者:王迁序:学习的误区与方法5知识产权法课件作者:王迁 序:学习的误区与方法6知识产权法课件作者:王迁本课件著作权由作者王迁享有,仅供在“人大芸窗”平台在线讲授和学习知识产权法课程的教师和学生使用第一章 总论一、知识(智力成果)与产权什么是法律上的财产?7 知识产权法课件作者:王迁 第一节 知识与财产8知识产权法课件作者:王迁第一节 知识与财产(第1页)什么是 法律上的 财产?•因稀缺具有价值•排他性/专有性•可转让性9知识产权法课件作者:王迁智力成果天然 不是法律上的财产智力成果披露后天然无法被控制:information wants to be free智力成果如何 成为法律上的财产?法律强制性地 使智力成果具备 排他性和可转让性第一节 知识与财产(第2-3页)10知识产权法课件作者:王迁智力成果财产权范围取决于法律的界定——无法律、无权利基于公共政策的考虑(第3页)为什么法律要制造垄断?11知识产权法课件作者:王迁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12知识产权法课件作者:王迁本课件著作权由作者王迁享有,仅供在“人大芸窗”平台在线讲授和学习知识产权法课程的教师和学生使用人们依法对特定智力成果(作品、发明等)、其他特定成果和商业信誉享有的专有权利(排他权利) 客体不限于智力创造成果 仅针对特定知识形态 和其他成果等 是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特定行为的权利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第3-4页)13知识产权法课件作者:王迁传统知识产权著作权工业产权专利权商标权二、知识产权的范围(第4页)14知识产权法课件作者:王迁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特征与性质15知识产权法课件作者:王迁•知识产权的客体:物质载体上承载的智力成果等信息客体非物质性 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特征与性质一、知识产权的特征(一)客体的非物质性(第4-6页)16知识产权法课件作者:王迁第5-6页承载知识 产权人知识产权 智力 成果 享有 客体 物质载体客体物权 享有物权人 17知识产权法课件作者:王迁承载小说 作者 著作权 作品(小说)享有 客体书本(纸张)客体 物权 享有 购书人 小说书纸张(物质载体) 文字组合(文字作品)18知识产权法课件作者:王迁本课件著作权由作者王迁享有,仅供在“人大芸窗”平台在线讲授和学习知识产权法课程的教师和学生使用拥有一边的权利≠拥有另一边的权利 转让一边的权利≠转让另一边的权利 侵犯一边的权利≠侵犯另一边的权利第6-7页19 知识产权法课件作者:王迁 关东升诉道琼斯公司(北京一中院2003年)•道琼斯公司虽然受赠获得该作品的原件,并未获得该作品的著作权。
知识产权法课件(完整)
03 04
法国1791《表演权法》,1793《作者 权法》,使著作权法离开了“印刷”, “出版”的基点,成为名副其实的保护
作者权的法律
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首部 著作权法:《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 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 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法》,即 《安娜法》
05
第一章 著作权法
1910年清政府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 是我国历部著作权法。
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
一
力创造成果。单纯的思想或情感本身不能成为著作权客体。 保护条件为独
创性+有形形式复制;
类别: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
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和以类似制作电影的方法创
二
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
目录
第一章 著作权 第二章 专利权 第三章 商标权 第四章 其他知识产权 第五章 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第一章 著作权
第一章 著作权——课程框架(体系、思维导图)
1、原始主体 2、继受主体 3、特术作品 3、计算机软件
客体
1、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性; 2、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 广播权等 3、著作权保护期限
美术作品
指作者隐去姓名,其中包括不具名或不写明其真实姓名的作品(作者身份不明)。 该类作品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 后,由作者或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如匿名作品是公民所作,作者死亡后,其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权保护其署名权、修改权和维护作品完整权。
匿名作品
第一章 著作权
知识产权法教程(第六版)教学课件第5章
第五章 著作权主体和著作权的归属第一节 著作权人概述152-153页以作者身份作者为著作权人非作者为著作权人(受让财产权、 法人作品等)以取得方式原始取得(创作、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继受取得 (受让、继承等)以国籍国内著作权人国外著作权人外国人在何种情况下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是《伯尔尼公约》或其他条约成员国的国民在《伯尔尼公约》或其他条约成员国有惯常居所在《伯尔尼公约》成员国或其他条约成员国首先出版,或在非成员国和该成员国国同时出版153-154页第二节 作者及著作权的自动取得一、自然人作者 《著作权法》第11条2款: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通常原始取得著作权登记?发表?行为能力?参与创作155页《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由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意志创作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二、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56-157页三、著作权的自动取得•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作者《著作权法》第11条4款 (署名推定作者身份)作品创作完成自动受保护160页本课件著作权由作者王迁享有,仅供在“人大芸窗”平台在线讲授和学习知识产权法课程的教师和学生使用第三节 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一、职务作品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须存在劳动聘用关系 须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创作《司法解释》:“工作任务”是指雇员在该法人或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160-161页特殊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 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单位享有主要是利用单位的 物质技术条件创作, 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 地图、计算机软件等“物质技术条件”是指该 单位为公民完成创作专门 提供的资金、设备或者资料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特殊职务作品 合同约定著作权由 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162页高某诉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小学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虽然原告创作涉案的教案职务作品利用了被告一定的物质技术条件(如空白教案本等),但并不是主要地利用了被告的物质技术条件,而且涉案的教案职务 作品也不是由被告承担著作权法律责任。
知识产权法(第六版)教学课件1
人身权利和财产权 思想内容与表达形
利的统一
式两分法
权利对象的可复 制性
第一节 著作权和著作权法的概念
二、著作权法概述 著作权法是指以著作权法律关系为调整对 象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著 作权法是以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 系为调整对象的民事法律中专门以著作权法律 关系为调整对象的特别法。
对人的效 力范围
空间效力 范围
第一节 著作权和著作权法的概念
3.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 保护著作权人合 1
法权益原则
2 保护作者权益和保护 社会公共利益相结合 原则
合法实施著作权 3 原则
4 国内立法保护和尊重 与适用国际条约和国 际惯例相结合的原则
第一节 著作权和著作权法的概念
二、著作权法同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1 著作权法与民法的关系 2 著作权法与工业产权法的关系
➢ 建筑作品 ➢ 摄影作品 ➢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影
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 图形作品 ➢ 模型作品 ➢ 计算机软件 ➢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第三节 不受保护的对象
著作权对象范围的大小,取决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政策的需要,不 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家关于作品的保护范围的规定是不尽相同的。
下列作品部分或全部不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
本章引例评析
引例中尽管哥哥为弟弟提出一些养殖技术上的建议,但这些建议不能达到可以满 足著作权法规定的能够获得法律保护的作品的高度,不能成为作品,即特定思想感情 的表现形式。由于哥哥未直接参与作为作品的《螃蟹网箱养殖法》的创作,因此不能 作为该书作者。
《螃蟹网箱养殖法》的读者依照本书传授的方法,养殖螃蟹,是根据作者的经验, 重复作者的劳动自行进行相关的生产活动。这正是作者写作此书的目的所在,也是作 者要表达的思想内容。而著作权法仅保护作品的思想内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作品内 在思想,故他人按书中内容养殖螃蟹并不侵犯作者就该作品享有的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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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知识产权侵权救济的程序保障
一、临时措施
(一)临时措施概述
TRIPs协定第50条也规定:司法机关有权责令采取迅速和有 效的临时措施以便防止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入商业渠道, 以及保存关于被指控侵权的有关证据。
我国《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在2001年进行修订 时,以TRIPs协定第50条为依据,同时借鉴了英美法系“临 时禁令”制度,规定了诉前责令停止侵权、诉前证据保全和 诉前财产保全三类临时措施。同时,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 不仅规定了利害关系人在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前可以申请临 时措施(诉前保全措施),还规定了在起诉之后,判决、裁 定或仲裁生效之前,当事人可以申请保全措施(诉中保全措 施)。
因此,并非所有的“知识”都能够成为法律意义上 的财产, 产生“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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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人们依法对自己的特定智力成果、商誉和其 他特定相关客体等享有的权利。
注意点:
首先,知识产权的客体不是有形的物质,而是智力成果或商 誉等非物质性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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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知识产权的特征和性质
一、知识产权的特征
(四)时间性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是指有多数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的,一旦 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保护了。
对公开的智力创造成果而言,其知识产权的保护期是受到限制的。 对于商业标记、商业秘密等非智力创造成果或非公开性信息而言,
者即将受到侵害;
(5)时效性较强的热播节目正在或者即将受到侵害; (6)其他需要立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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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程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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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知识产权的特征和性质
一、知识产权的特征
(三)地域性
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是指:除非有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协定的特 别规定,否则,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因此,并非所有的“知识”都能够成为法律意义上 的财产, 产生“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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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概念与范围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人们依法对自己的特定智力成果、商誉和其 他特定相关客体等享有的权利。
注意点:
首先,知识产权的客体不是有形的物质,而是智力成果或商 誉等非物质性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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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知识产权的特征和性质
一、知识产权的特征
(一)客体具有非物质性
典型案例饭店拆毁壁画案 因此,饭店拆毁作为自己的财产的美术作品原件,是对自己
合法拥有的财产行使处分权,该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 为。 本案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具有非物质性的典型案例。作品原件 所有权转移后,所有权人并没有获得著作权(除了可展览美 术作品原件),著作权人也失去了原件所有权,不能干涉所 有权人行使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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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知识产权的特征和性质
一、知识产权的特征
(一)客体具有非物质性
典型案例饭店拆毁壁画案 需要指出的是,有些对著作权保护水平较高的国家对于特定艺
术品的所有权人拆毁艺术作品作出了特别规定,如《美国版权 法》将出于故意或极大过失毁损具有较高水准艺术品的行为定 性为侵犯保护作品完整权的行为See17USC 106A(a)(3) (B);并规定,对于被纳入建筑物的艺术品,在对建筑物进行 改造和维修时,如果需要移除艺术品,则应向作者发出通知或 尽力联系,如无法联系作者或作者在收到通知后90天内未自行 移除,则所有权人可予以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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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按照商标法的规定,通过申请注 册获得商标权;继受取得则是通过商标权的转让或许可使用等方式获得。
商标权内容、限制及保护范围
01 02
商标权内容
商标权包括使用权和禁止权两方面内容。使用权是指商标 权人有权在其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其注 册商标;禁止权是指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同 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 商标。
虚假宣传行为
对商品质量、性能、用途等作 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商业贿赂行为
经营者为谋取交易机会,暗中 给予对方财物或其他利益。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以盗窃、利诱等手段获取他人 商业秘密并披露、使用或允许
他人使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机制与措施
实施机制
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司 法保障等多方面协同作用。
商标权限制
商标权的行使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合理使用、先用权等。 这些限制旨在平衡商标权人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防止 商标权的滥用。
03
商标权保护范围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 服务为限。同时,商标法还规定了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制 度,对驰名商标给予更广泛的保护。
商标注册、审查与续展程序
商标注册程序
商标注册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异议和注册等阶段。申请人需要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并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
商标审查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是对申请文件的格式、内 容等进行审查;实质审查则是对商标的显著性、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等进行审查。
知识产权法教材教学课件(全)
者和传播者的权利,尊重他们在收集、整理和传播 过程中所付出的创造性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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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一、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方式 二、计算机软件的概念和保护条件
第二章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
第一节 著作权的概念及演变 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 我国近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与变革 第四节 著作权的性质 第五节 著作权与相关民事权利的区别
第一节 著作权的概念及演变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 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 有权利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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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著作权客体
第一节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第二节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法律保护 第三节 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一、作品的概念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
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 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 二、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条件
作品的独创性,是法律保护作品表达方式的 客观依据,是此作品区别于彼作品的重要标志, 也是作品取得著作权的最主要条件。 我国《著作权法》在规定独创性的同时,还要求 作品能以有形形式复制,即作品能通过印刷、绘 画、录制等手段予以复制。
有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法是一种综合性的法律制度。但笔 者认为,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系平等主体因创造或使用 智力成果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调整手段和适 用规则主要是民法的手段和原则,至于行政法和刑法性质 的规范在知识产权法中占有的比例较小,不足以影响该法 的性质。
也有学者主张,知识产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但笔 者认为,知识产权法并没有独特的、仅属于它所有的调整 对象和调整手段,因而不具有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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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篇 知识产权法基本理论
• 第一章 知识产权 • 第二章 知识产权法 • 第三章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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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一章 知识产权
•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 归纳有以下几种: • 1)知识产权是一种智力活动的成果。是指人们因
智力活动和其他活动而完成的智力型成果。 • 2)知识产权是一种权利。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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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四、知识产权法律渊源
• (一)国内法律规范 • 1.宪法 • 2.知识产权法律 • (1)有关知识产权的专门法律 • 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 • (2)基本法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内容 • 民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 • (3)其他法律中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 • 3.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法规和部门规定 • 4.地方知识产权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专利权的取得专利权的取得发明实用新型取得专利权的条件外观设计取得专利权的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专利局对申请的审查和授权申请人依法递交申请文件单一性原则适用性美感性申请人的异议和诉讼五专利权的内容专利权制造权许诺销售权进口权标记权销售权使用权专利权人的义务全面公开专利技术依法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专利侵权行为的确定请求地方专利管理机关调解或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40第四篇商标法主要内容商标法律制度商标的构成要素商标侵权及其法律责任商标权的客体商标权的主体商标的类型商标的取得商标一商标商标的构成要素商标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于商品或者服务上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及各要素组合用于与他人的同一或类似商品或服务相区别的具有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视性标志
• 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和知识产权的客 体是重合的,两者都指称同样的事物。
• 知识产权客体的范围与知识产权的范围一 致。P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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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著作权法
第二章 著作权法概述
本章引例
立德和立言是两兄弟。高中毕业后两兄弟返回家乡务农,合伙承包上百亩 水面从事网箱养殖螃蟹。哥哥立德精于算计,头脑灵活,负责产品营销,空闲时 也在养殖场帮忙做一些养殖工作。弟弟立言在从事螃蟹养殖的过程中刻苦钻 研,勤于思考,多方请教专家,总结多年的螃蟹养殖经验,写成《螃蟹网箱养殖法》 一书。在该书写作过程中,弟弟有时会和哥哥就一些养殖技术问题进行讨论, 哥哥便会提出一些建议,弟弟有时会采纳。
1998年,王蒙、张抗抗、刘震云等六位作家发现一网站上全文上载了他 们各自创作的小说若干。该网站并未在事前征得各位作者同意,也未向权利 人支付任何报酬,于是六位作家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了侵犯著作权之诉。由 于当时我国著作权法中并未专门规定针对互联网上使用作品的网络传播权, 因此在经过细致的研究、征求了各方的意见后,法院最后根据法律的基本原 则和立法宗旨判定这种行为侵犯了著作权,并判决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此 案的判决反映了知识产权制度和技术进步间的关系。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和 发展原本就与技术进步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比如,没有印刷术的发明,也就 不可能有著作权制度。
1 导论 2 著作权法
目录
CONTENTS
3 专利法 4 商标法
5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编 导论
第一章 知识产权概述
本章引例
出版社甲出版了《中国图书发行商名录》一书。在编写该书的过程中,编者曾直接 从书商乙处获取了大量分布于全国各地的图书发行商的名称或姓名以及地址、电话 号码等资料。这些资料是乙在其日常业务往来中逐渐积累起来的。该书中有很大一 部分内容直接照录了从乙处获得的资料。该书出版发行后,书中没有提及乙的姓名,编 者和出版者也没有向乙支付任何报酬。乙对此愤愤不平,便向法院起诉要求维护其著 作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
……
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概述
二、知识产权法的起源 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在知识产权法的产生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第一,以保护技术发明为直接目标的知识产权法不可能在理论上 超越科学技术而独立发展。 第二,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程度和范围是知识产权法产生的社会 基础。
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概述
二、知识产权法的发展趋势 尽管知识产权法从产生到现在已有三个世纪,但从理论上看,现代知识产
第三节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国际条约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协调
全球经济一体化使得国际贸易在世界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近年来,知识产 权贸易在国际贸易额中所占比重逐渐增加,以致所有正在制定或刚刚达成的国际贸易协 定中都有相当篇幅的知识产权条款。比如,在美国退出后继而由日本主导的“全面与进 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即将完成最后谈判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 定”(RCEP)中,都有大量关于知识产权贸易和保护的内容。这种现象同样也反映在我国与 若干国家间的双边自贸区协定之中。抛开狭隘的国家或民族利益以及大国强权思想的 影响,国际条约在知识产权法律协调方面的作用是绝对不可忽视的。正因为如此,知识产 权法的国际通用性较之其他法律是最强的。
思考:乙对其向该书编者提供的资料拥有什么权利?这种权利是否属于知识产权,是否属于著作权? 更进一步,该书是否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
造性智力成果和区别性商业标志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创造 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第三节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国际条约
《巴黎公约》
《TRIPS协议》
《伯尔尼公约》
其他国际 条约
本章引例评析
本引例中,收集有关图书发行商信息的行为,在客观上或许要付出很大的辛劳。 然而在这种收集行为中,行为人并没有独立的创造,其收集的仅仅是客观信息或事实。 对这类信息的记录不允许有任何改变或臆造,否则便不是真实的信息。据此很难将诉 称的标的作为传统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更具体地讲,作为著作权保护对象的作品 依法必须具备独创性,而关于图书发行商有关信息的简单排列难以具备独创性,故不 宜作为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若给予其著作权则对后人的表达自由构成限制,故乙很 难依照著作权法获得保护。但是乙毕竟为收集有关数据付出了劳动,法律对此还是予 以肯定的。如果乙不坚持以著作权作为赔偿依据,乙对其劳动成果是有权要求获得报 酬的。
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概述
一、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和种类
知识产权是指关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区别性商业标志的专有权利。 由此可以推知,知识产权法是指调整有关创造性智力成果专有权和区别 性商业标志专有权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概述
一、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和种类
知识产权法
著作权法
工业产权法
专利法 商标法
权法在理论上尚不成体系,作为一个学科还有许多方面有待完善。同其他法律 学科相比还很不成熟。其原因至少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从现有的各个部门法的发展历史看,两三百年的时间不可能造就一 整套完备的知识产权法理论体系,故而现阶段就诸多问题存在争论是完全正常 的情况。
第二,从近一百多年来知识产权法的发展历史看,其发展过程并非都是完 全理性化的。
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专有权和 工商业标记专有权的统称。
比较各种界定
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和 工商业标记的所有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的统称。
知识产权是一种人们就其创造的 非物质财产——智力成果和工商 信誉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
二、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是一种受限制的对世权。这里所称的限制是一种狭义的限制,不同于行 使任何权利都不得侵犯他人权利之类的广义的限制。在法律规范上,这两种限制的表 现不尽相同。狭义的限制往往表现为对法律明确的授权范围内部的限制。而广义的 限制则往往表现为权利行使的一般原则,严格地讲在法律的授权规范中根本就没有将 其作为权利规定。
因此,知识产权的权利范围之内存在若干公共空间,即狭义的限制,如,为个 人学习目的可未经许可复制他人作品,且不用付费。这可被视作知识产权有别于其 他民事权利的特征。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
三、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
《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知识产权包括有关下列各项的权利: (1)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 (3)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 (4)科学发现 (5)工业品外观设计 (6)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 (7)制止不正当竞争 (8)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