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性化阅读教学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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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性化阅读教学的理解
导读:一、个性化阅读教学的本质
新课标指出,“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的对话的过程”。这是现代阅读教学的核心理念。统一在这个核心理念下的个性化阅读教学,应是对话理念下的阅读教学。个性化阅读教学本质上是对话的过程,是渗透了个性化阅读理念的阅读教学,其终极目标是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涵育高尚的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审美情趣,提高语文素养。
在个性化阅读教学中,这个对话应该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生本对话,多元解读
阅读是个性化的行为。传统的阅读教学漠视学生的主体地位,剥夺了学生的阅读权,教师习惯了把答案从教参上“告诉给学生”,习惯了“传达经验”,习惯了“肢解课文,琐碎分析”,把学生当成接受知识的容器。现代教育建立了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强调意义的主动建构、能动生成而非被动接受。没有学生主体的自主参与,不论是文本还是他人的语言思想,都是外在于他的心灵的,都不会转化为他自己的语言思想。阅读是搜集处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只有当学生走进文本为墨韵书香所浸染,将其中丰富的思想、情感、知识内化为自己的东西,才能真正提高语文素养、培养能力、发展个性。可以说,没有生本对话,就没有个性化阅读,对内容进行多元性解读,是个性化阅读最重要的表现。
为此,在阅读教学中,首先要求教师把阅读教学的课堂还给学生,
还他们真正的“读者”地位,给他们阅读、思考的时间,为他们创设与作者、文本对话交流的机会,让他们走近读者、走进文本,实现自主阅读。其次,对于发展中的学生,在生本对话中教师还要起到组织引导作用,指路径,排障碍,适时“点拨”、“启发”、“引导”、“激励”,引导学生掌握阅读方法,帮助学生解决阅读中遇到的某些问题,搭建起学生通向作者、文本的桥梁。第三,在生本对话中允许学生运用多样化的阅读方法,可以摘录,做旁注,圈点勾划,可以边读边写比较随意的心得体会等,让学生在阅读活动中个性心理特质充分绽放,从而实现内容解读的多元性。
(二)师生(包括师生和生生)对话,交流提升
生本对话,多元解读,这只是个性化阅读教学的起点。个性化阅读教学是师生共同建构、共同创造的过程,没有生生、师生之间的对话,就没有思想认识的深化和升华。
巴赫金认为,人的存在更重要的是一种精神的存在。存在于人的头脑中的想法,只有在对话中才能成为真正的思想。思想是超主观的,它的生存领域不是个人意识而是不同意识之间的对话交际。也就是说,人的想法要成为真正的思想即思想观点,必须是在同他人另一个思想的积极交往之中。简言之,思想是在对话中产生的。这一点我们也可通过建构主义得到求证。建构主义认为,知识是学习者在一定的情境中即社会文化背景下,借助其他人(包括教师和学习伙伴)的帮助,利用必要的学习资料,通过意义建构的方式获得的。根据皮亚杰的“同化”与“顺应”的理论,学生在个体阅读活动中,一方面要进行“同
化”工作,即把外部环境(其他同学或教师)中的有关信息吸收进来,整合进自己已有的认知结构中,从而充实、强化自己对文本的感悟和理解;另一方面,如果其他同学或教师的看法与自己不同,该学生就会产生新的思考,进行“顺应”工作,对自己已有的认知结构进行重组和改造。因此,在个性化阅读过程中,每个学生对文本的感悟与理解,往往要吸收、融合他人的意见,或在排除他人的干扰下进行。如果缺乏与他人的思想火花的碰撞,很可能会造成个人理解的单薄、肤浅、片面甚至错误。只有在彼此尊重、平等真诚的师生对话中,不断汇聚、融合,才能不断完善和发展认识,甚至产生新的意义,实现创造性阅读。师生对话,是提升个性化阅读境界的重要途径。个性化阅读教学的课堂离不开师生对话,理应关注师生对话。
师生对话的课堂,应是由独立的具有内在自由性的以多种观念组成的“大合唱”,“每个声音的个性,每个人真正的个性,在这里都能得到完全的保留”[1]。师生之间在是完全平等的。这里的平等有两层含义:其一,即师生双方都拥有思考的权利、发表自己观点的权利以及与他人(包括学生与老师)展开观点、争鸣的权利;其二,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可以各抒己见,每一种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也许并不深刻、精彩)都理应得到尊重。在巴赫金的对话理论中,“对话”的前提就是对个体的尊重。对教师而言,尊重学生就是要丢掉传统的师道尊严的权威意识,不把自己的理解或教参的理解当作强势语体独霸课堂,应把自己设定在“倾听者”的地位上而不是“评判者”的地位上,努力感受和理解学生所要表达的体验、感受、
情感、思想,哪怕这种“声音”可能是稚嫩的、单薄的甚至是完全不同的。从与文本的关系上来看,教师也是读者,一个理应对文本有着更丰富的体验和更细致的感受的读者。尊重学生就是把自己看作是“众声合唱”的一员,能够对学生敞开自己的心灵世界,在相互接受和倾吐的过程中实现精神的相遇,相互启发,相互补充和相互完善(只要言之有理,还可以求同存异);在平等、深入的对话中超越各种成见,制造意义,寻求真知,与学生共同成长。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作为“众声合唱”中的一员,教师是对话的参与者,但又是一个特殊的发言人,有人形象地称之为“平等中的首席”。因为教师的身份决定了他还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引导者,学生意义建构的促进者,《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在语文教学过程中,学生参与对话往往需要一定的基础和条件,如果学生没有具备一定的知识储备与认知水平,对于问题的思考处于感性层次,对话就难以进行和深入下去,这就需要教师的帮助、引导,否则学生不可能积极参与。教学中教师要激发学生不同观点的交锋,鼓励学生质疑、讨论甚至辩论,这样做不仅是为了证实其中一方或某种观点的正确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把不同观点联系起来,在积极的相互探讨中不断修正,从而形成自己的认识,实现意义建构,让个体在在不断的展示自我中丰富自我、发展自我最终超越自我。另外,由于学生年龄、经历的关系,其个性化阅读得出的结论有时难免不成熟、不完善、甚至是错误的,也需要教师及时引导,对消极的、不合理的、脱离文本的、有悖于文本价值取向的体验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