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金融法规课件12存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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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会计-3-1(存款2012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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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交税费”账户:该账户核算企 业(银行)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 各种税费。在本章主要核算银行代扣代 缴的利息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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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存款业务 (一)活期储蓄存款的核算
活期储蓄存款的特点是:一元起存,多存不限, 随时存取,不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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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活期储蓄存款的开户 借:库存现金
贷:吸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户 2 活期储蓄存款的续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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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贷款业务的种类 (一)存款业务的种类 1、按产生的来源不同可分为:
原始存款 派生存款 派生存款:也称转账存款或间接存款,是 指银行以贷款方式自己创造的存款。
3一般存款业务 居民个人储蓄存款
3、按存款期限长短划分 活期存款业务 定期存款业务
4、按存款对象不同划分 对公存款业务 个人存款业务
款项能够及时对外支付。保证核算质量。 • 2、应维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 个人或单位的存款是金融企业的负债,
所以除国家法律和有关制度另有规定外, 银行不得代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冻结、 扣划存款人账户内的存款,同时要正确、 及时地计付得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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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应遵循银行不付垫款项的原则 • 办理现金收款业务时,要先收款后记账;
律程序后,本息仍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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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按贷款对象不同划分 个人贷款 公司贷款
6、按贷款收益是否计入当期损益划分 应计贷款 非应计贷款
三﹑存贷款基准利率
存贷款基准利率由人民银行根据国家经济宏 观需要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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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存款业务的核算 • 一、存款业务核算的要求 • 1、应正确、及时地办理存款业务 • 主要表现为:存款资金能够及时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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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 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账户。

东北财经大学-中级财务会计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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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率及其标价

当日汇率
• ◆外币业务的折算

当月1日汇率

企业可自 选
◆汇兑损益
• 概念
• 由于记账时间和汇率的不同而发生 • 的折合记账本位币的差额。
计算方法
企业在月末时,应将月末各外币账户结余 的外币金额按期末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以此作为各外币账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 调整后的各外币账户的人民币余额与外币 账户原账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 损益。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系列教材
中级财务会计
刘永泽 陈立军主编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教学内容
第1章 总论 第2章 货币资金 第3章 应收和预付款项 第4章 存货 第5章 投资 第6章 固定资产 第7章 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
第8章 负债
第9章 所有者权益 第10章 费用 第11章 收入和利润 第12章 财务报告 第13章 会计调整
第一章 总论
财务会计的理论体系: ★财务会计目的 ★财务会计要素 ★财务会计前提 ★财务会计原则
第一节 财务会计及其特点
一、财务会计的特征—— 对外报告
投资人→投资决策
债权人→信贷决策
客户→ 商业决策
供应商→商业决策
报给谁
二、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
◆可理解性→清晰易懂
预测价值 ◆相关性 反馈价值
③除上述情况外,汇兑损益均计入 当期财务费用。
[例]2003年8月5日,企业因进口商品需要而购买
4000美元,美元当月1日汇率为1:8.25,当天银
行美元卖出价1:8.26,企业实付人民币33040元。
借:银行存款——美元户
(US$4000×8.25)33000
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存款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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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牵涉多家银行金融机构,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的票据要 到银行贴现,有些票据是可以直接贴现的,有些票据是到其他银行 转贴现的,大量的票据反复转贴现就成为银行和银行之间的问题了
在目前银行“高息揽储”恶性竞争下,勾结银行人员伪造金 融票证诈骗案并不鲜见。“如果每一张凭证都要重复验证的话,这 将大大增加银行的人力成本。”而原本偏居地方一隅的城商行,一 夜间四处开花,扩张迅速。当风控能力提升节奏跟不上规模扩张速 度时,城商行必然会遭遇各种各样的扩张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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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居民储蓄存款增长较快,在为商业银行带 来大量资金的同时,也影响着商业银行经营活动。 这种影响有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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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款工具创新
(一)存款工具创新的原则 1、规范性原则。 2、坚持效益性原则。 3、坚持不断开发、连续创新的原则。 4、 坚持社会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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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有代表性的存款创新工具简介 1 、活期存款工具创新 ➢(1)可转让支付凭证账户:是一种对个人和 非盈利机构开立的、计算利息的支票账户, 以支付命令书取代了支票,存户可随时开出 支付命令书,或直接提现,或直接向第三者 支付,对其存款余额可取得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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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款稳定性的衡量指标:
活期存款稳 活 活 定期 期 率存 存款 款平 最均 低 10余 余 % 0 额 额
活期存款平活 均期 占 活存 用 期款 天 存 计 平 数 款算 均 支期 余 付天 额
2、提高存款稳定性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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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款成本管理
(一)存款成本构成
1、利息成本
2、营业成本
3、资金成本:指为吸收存款而支付的一切费用 即利息成本和经营成本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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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货币市场存款:其性质介于储蓄存款和活期存款之间。 ➢要有2500美元的最低限额;

东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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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通股票发行的规定与条件
•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一 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 当相同。任何单位或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 股应支付相同的价款。同时,发行股票还 应接受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
①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例不低 于30%,无形资产在净资产中所占比例不高于 20%,但是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近三年连续盈利。
• 国有企业改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 国家拥有的股份在公司拟发行的股本总额中所占 的比例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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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资发行的有关规定
普通股股票的帐面价值是指公司帐面上普通股股票的价值总额即每股股票对应的公司净资产清算价值是指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每股股份所代表的被清理资产的实际价值即公 股票及其估价
•普通股特征 •普通股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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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普通股及其特征
• 普通股反映所有权关系,形成所有者权益。 • 无期限 • 无预定的票面利率。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来年连续盈利;属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在《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 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有股份有限公司,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 发行的股份达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数超过人民币4亿元 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公司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 增资发行是指股份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或改善资 本结构,筹措新的资本而发行股票。增资发行又 分为有偿增资和无偿增资两类。

基础会计学(东北财经大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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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动负债:将在一年(含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 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
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 预提费用等。 (2)长期负债:偿还期在一年(不含一年)或者超过 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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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及 预收款项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预提费用 应交税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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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造业会计对象 (资金的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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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流通业会计的对象(资金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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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与事业单位的资金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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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会计要素
一、会计要素的含义
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是会计对象的 具体化,是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的基本单位。
■ 资产
■ 负债
财务状况要素
■ 所有者权益
■ 利润
者兼而有之 ■ 将会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 收入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而不包括为第
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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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入的分类
广义的收入还包括投资收益、补贴收入和营业外 收入。狭义收入一般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 收入。(营业收入) (1)主营业务收入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 资产使用权等正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2)其他业务收入: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 出租等。
(2)资本公积:是资本在投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 包括资本(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本折算差 额等。又称准资本。
(3)盈余公积: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中提取的积累 资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法定 公益金。
(4)未分配利润:企业未作分配的净利润。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合称留存收益,前者

金融法学 第八章 存款与贷款管理法

金融法学   第八章 存款与贷款管理法
5、金融机构办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按 照《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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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存款管理法
三、单位存款法律制度 (四)单位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的规则 1、活期存款规则 金融机构对单位活期存款实行账户管理。金融机构
和开立活期存款账户的单位必须遵守《银行账 户管理办法》。单位活期存款按结息日挂牌公 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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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存款管理法
一、存款管理法概述 (二)存款的分类 存款根据不同标准可作多种分类: 1、按存款主体不同,可分为单位存款和个人存款。 2、按存期的不同,可分为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 3、按存款币种的不同,分为人民币存款(本币存款)和外币
存款。 3、按支取存款的方式不同,分为支票存款、存(折) 单存款、
三、单位存款法律制度 (五)单位存款的变更、挂失及查询规则 1、变更规则。 2、挂失规则 存款单位的密码失密或印鉴遗失、损毁,必须持单
位公函,向存款所在金融机构申请挂失。金融 机构受理挂失后,挂失生效。如存款在挂失生 效前已被人按规定手续支取,金融机构不负赔 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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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询规定 金融机构应对存款单位的存款保密,有权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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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性质 贷款作为资产业务,反映的是贷款人(金融
机构)与借款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贷 款之债是合同之债,贷款人是债权人,借 款人是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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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贷款管理法
一、贷款管理法概述
(二)贷款管理法
贷款管理法是调整贷款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规 定贷款双方的主体资格和条件,贷款种类、期限和利 率,贷款程序,贷款债权的保全与清偿,贷款管理制 度,借款合同管理及其担保等方面的内容。
管理课件管理课件11第四篇金融业务管理法第七章货币政策货币发行与现金管理法第八章存款与贷款管理法第九章支付结算法第十章票据法第十四章保险法管理课件管理课件22第八章第八章存款与贷款管理法存款与贷款管理法关键术语关键术语存款管理法储蓄存款单位存款贷款管理法贷款自营贷款委托贷款特定贷款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票据贴现贷款人借款人管理课件管理课件33管理课件管理课件44一存款管理法概述一存款与存款合同二存款的分类三存款管理法及其基本原则二储蓄存款法律制度一储蓄的概念及其基本法规二储蓄原则三储蓄机构的设立及业务范围四储蓄业务基本规则五违反储蓄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管理课件管理课件55三单位存款法律制度一单位存款的概念及其分类二单位存款管理法及其基本原则三单位定期存款规则四单位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的规则五单位存款的变更挂失及查询规则六法律责任规定管理课件管理课件66一存款管理法概述一存款与存款合同存款是商业银行等具有存款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接受客户存入资金并在存款人支取存款时支付存款本息的一种信用业务

东北财经大学 货币银行学课件第十二章 货币政策

东北财经大学 货币银行学课件第十二章 货币政策

12货币政策工具 12.2.2 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 12.2.3 直接信用控制工具 12.2.4 间接信用控制工具
几类货币政策工具的区别
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总量性、全局性政策,三 大法宝(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再贴现政策和公 开市场业务) 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结构性、局部性政策,针 对某一个或几个部门实施“定点”调控 直接信用控制工具:直接控制商业银行经营行为, 具有强制的约束力 间接信用控制工具:通过利益引导商业银行配合 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作意图,不具有强制的约束 力
9.2007年4月5日宣布,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 年4月16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 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0.2007年4月29日宣布,为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 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合理增长,中国人民银行决定 从2007年5月1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 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1.2007年5月18日宣布,为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 管理,引导货币信贷和投资合理增长,保持物价水 平基本稳定,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07年6月5日 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 百分点。至此,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到11.5%。
3.2004年4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经国务院批 准,从2004年4月25日起,提高存款准备金率0.5%, 即存款准备金率由现行的7%提高到7.5%。 4.2006年6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宣 布,从7月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 率0.5个百分点,执行8%存款准备金率,农村信用社 (含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暂不上调,继续执行 现行存款准备金率。 5.2006年7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 定从2006年8月1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准备 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存 款准备金率暂不上调,继续执行现行存款准备金率。

第2章 存款及理财业务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精讲》PPT课件

第2章 存款及理财业务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精讲》PPT课件
应付利息——定期存款利息 贷:库存现金 客户也可通过自助设备或网银办理支取(清户)操作。 (2)过期支取。客户过期支取,其处理手续与到期支取相同,但利息计算应包括到期利息和过期利息。 (3)提前支取。存款尚未到期,客户如急需用款,可以凭本人身份证件到柜台办理全部提前支取或部分提前 支取,也可通过自助设备或网银办理提前支取。
第三节 个人储蓄存款业务的核算
全部提前支取时,银行按提前支取规定计付利息。其余手续与到期支取相同。 部分提前支取时,除对支取部分按提前支取办法支付本息外,对未取部分(续存本金)应按新开立定期存款 账户办理。会计分录为: 借:吸收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户(全部本金)
应付利息——定期储蓄利息(提前支取部分利息) 贷:库存现金(提前支取部分应给客户的本息)
4.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 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该账户用于 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 金收付。
第一节 存款业务概述
(二)存款账户的管理
1 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
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申请人开立基本存 款账户时,应向开户银行出具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 本,有关部门的证明、批文等证明文件。
借:库存现金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户
第二节 单位存款的核算
(二)支取现金的核算
支票户向银行支取现金时,应签发现金支票,并在支票上加盖预留印鉴,由收款人背书后提交银行柜员。柜
员接到现金支票后,应重点审查:支票是否真实;记载事项是否齐全;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是否超过提示付款
期限(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从出票日起10天);其签章与预留印鉴是否相符;出票人账户是否有足够支付的存款;

第六章 存款法

第六章  存款法

案例3:存款被盗纠纷 2009年9月15日,小宋准备在萧山的一台ATM机上往银行卡里 存钱。发现卡里少了6万元,余额只有1万多元。小宋马上赶 到杭州市区开户行查询余额,证实余额确实只有1万多元。 小宋随后将剩下的钱取出,并向公安部门报案。根据银行查 询结果,2009年9月12日到16日期间,有人陆续在南通、嘉 兴和余杭的不同银行将小宋账户里的钱提走。小宋认为自己 没有去这些地方取过钱,而且卡一直在身边,肯定是银行方 面出了问题。银行认为,取款人有可能是小宋本人。小宋将 银行起诉到西湖区法院,认为:存款多次被盗取,银行没有 任何短信提示。根据银行的监控录像,取款人也不是本人。 取款人拿的取款卡是一张白色的仿造的复制卡。由于银行对 银行卡的真伪审核不严,导致自己的钱被盗取,银行的交易 安全系统存在重大缺陷,未能辨别假卡,应承担责任。自己 一直随身携带银行卡,在正常的存取款过程中没有过失和违 规行为,对存款被盗没有责任。
案例1:钱款在银行大厅被抢纠纷 2006年12月24日16时40分左右,崔女士让其侄女— 21岁的小红到中国农业银行石家庄石门支行正东路 分理处取钱。小红从两张存单上分别取了47190元和 17250元,共计64440元。小红刚从工作人员手里接 过6万多元钱正往书包里装,还没离开柜台,突然从 身后冒出一名男子抢了钱撒腿就跑,男子抢走了6万 元,其余4440元散落到地上。案发后,公安机关一 直未破案,崔女士与银行方交涉补救办法,双方很 难达成一致。07年7月5日,该案在石家庄新华区法 院立案。崔女士作为原告要求银行应承担民事赔偿 责任,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3、依法确定并公告存款利率(2012年7月6日起执行以下基准 利率) 一、城乡居民及单位存款 (一)活期 0.35 (二)定期 1.整存整取: 三个月 2.60 半年 2.80 一年 3.00 二年 3.75 三年 4.25 五年 4.75 2.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一年2.85,三年2.90,五 年3.00) 二、协定存款(对公存款) 1.15 三、通知存款 一天(0.80) 七天(1.35) 备注:自04年10月29日起,人民银行允许各商业银行存款利率 下浮。2012年6月7日,央行宣布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 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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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支付时,可开支票或电话通知,但每月使用不能超过6次。
②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的分类 • 根据存款人主体的不同,可将存款分为单位存款和储蓄存款: 单位存款是指各级财政金库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部 队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在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由 于我国在一定范围内实行货币管制,如现金管理、外汇管理 等,因而单位存款的最大特点是具有强制性。 储蓄存款是居民个人将自已尚未使用或消费节余及其他 合法持有的货币资金为积蓄和取得利息存入储蓄机构而形成 的存款。在我国,储蓄存款的最主要特征是自愿性和有偿性。
大陆法系认为,存款属于消费寄 托,也即金融机构为受寄人,以 存款人为寄托人,以金钱为标的 物的寄托,准用有关消费借款的 规定。英美法系认为。存款与银 行贷款并没有本质区别。只不过 存款的出借人是存款人。
同。
(4)存款业务基本规则 ① 存款业务经营特许制 ② 存款机构依法交存存款准备金 ③ 存款机构依法留足备付金 ④ 依法确定并公告存款利率 ⑤ 财政性存款专营 ⑥ 以合法正当的方式吸收存款 ⑦ 保护存款人利益
• 存款合同即存款人与金融机构之间达成的存款协议。例如单
位存款业务中协定存款的存款合同。
② 存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 • • • 无名性 消费寄托性 附合性 实践性
• 无名合同是指《合同法》分则明文规定的十五类合同之外的
合同。即合同法明确规定的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
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之外的其他合
布)第56条规定,任何机构不得占用财政性存款,各受托银
行应全额划转人民银行。 ⑥ 以合法正当的方式吸收存款 商业银行应依法开展存款业务,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吸 收存款。
⑦ 保护存款人利益 保护存款人利益是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法律规
定存款人保护规则主要有:
• 存款机构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 款本息。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存款机构不得代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 • 存款机构破产时,先于国家税款清偿个人储蓄的存款债务。
② 存款机构依法交存存款准备金 凡从事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必须依法向中国 人民银行交存存款准备金。目的是保障存款机构支付款的能 力,防范因个别银行挤兑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③ 存款机构依法留足备付金 备付金又称支付准备金,它是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为保证存款支付和资金清算的清偿资金,主要表现为商业银
• 存款支取规则。 有一般支取规则、提前支取规则和大额现金支付规则。 • 挂失规则 所谓挂失,是指存款人丧失存款凭证后请求存款机构暂 停支付,金融机构经审查属实并符合条件时予以办理的业务 活动。就其法律性质而言,挂失是存款机构的存款合同的附
随义务。
• 协助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规则 协助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的法律依据:《商 业银行法》第四条规定,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 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外。据此,只有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以法定程序才能向储蓄 机构要求协助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可见,协助 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是金融机构的一项法定义务。
创新品种。以美国为例,主要有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CD存 单)、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NOW账户)、自动特殊服务账 户、货币市场存款账户等。
• CD存单不记名,可自由转让,利率高于同期的定期存款。 • NOW账户是指存款人可以随时开出支付命令向第三者付款或 提现,并对存款支付利息的存款。 • 自动特殊服务账户是指客户在银行开立储蓄存款账户和活期 存款账户两个账户,客户开出支票后,银行会将需要数额从 储蓄存款账户转到活期存款账户。该账户结合了储蓄存款或 活期存款的优点。客户既可以获取利息,又可以在需要时享 受支票付款的服务。 • 货币市场存款账户是一种创新的储蓄存款账户,该账户没有 存款利率上限,但须得保持2500美元的最低存款余额。用该
金融机构协助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的具体规 则:2002年1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金融机构协助查询、 冻结、扣划工作管理规定》。该规章依据《商业银行法》的 规定,具体规定了协助查询、冻结、扣划的工作规则。主要 内容有:协助查询、冻结、扣划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有关法律 或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有权机关的要求,协助有权机关查询、 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行为。
• 根据存款的期限和提取方式的不同,可将存款划分为活期、
定期存款和定活两便存款:
活期存款是指存款人可以随时存取的存款。活期存款主 要由单位在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结算账户上的存款以及储 蓄存款组成。活期存款是商业银行重要的资金来源,也是商
业银行创造信用的重要条件。其中最典型的是支票存款。
定期存款是指银行与存款人对存款的期限和提取方式事 先约定的存款。定期存款是否可以提前支取,在不同的存款 种类中有不同的约定。 定活两便存款是指不确定固定的存款期限,可以随时续 存和提取的存款,其流动性介乎于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之间, 其利率随存期的长短而活动升降。
• 储蓄存款利率、计息、结息规则 我国实行法定储蓄存款及利率制度。储蓄存款利率由中 国人民银行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或者由国务院授权 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公布。储蓄机构必须挂牌公告储蓄存款 利率。
பைடு நூலகம்
• 储蓄存款利息税收规则 1999年11月1日起,国务院《对于储蓄存款利息征收个人 所得税的实施办法》施行。对储蓄存款利息按20%的比例税 率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教育储蓄和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专项储 蓄存款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2. 储蓄存款法律制度 (1)储蓄存款及其立法 (2)储蓄原则 (3)储蓄业务基本规则
(1)储蓄存款及其立法 储蓄是指个人将其所有或合法持有的人民币或外币,自 愿存入中国境内储蓄机构形成的存款。储蓄是居民个人与银 行之间发生的一种信用关系。
储蓄法是调整储蓄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内容包括
储蓄原则、储蓄机构、储蓄种类、提前支取、挂失等规定。 目前我国储蓄法律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民法通则》、《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1999
(2)存款的分类 ① 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存款的分类 ② 我国商业银行存款的分类
① 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存款的分类 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存款传统上主要有活期存款、定期 存款和储蓄存款三种。其中,活期存款一般不计利息,英国 的商业银行甚至要对活期存款收取一定的手续费。
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存款出现了很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
定,中国人民银行是,负责制定、调整各种利率。中国银监 会是利率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各存款机构利 率政策执行情况,并对违反利率管理规定的机构实施行政处 罚。
⑤ 财政性存款专营 财政性存款和存款准备金是中国人民银行的信贷资金来 源。《信贷资金管理办法》(1994年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
(3)存款合同
① 存款合同及其表现形式 ② 存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① 存款合同及其表现形式 存款合同是存款人与存款机构就存款权利义务关系达成 一致的协议。 金融业务实践中,存款合同表现为存单、进账单、对账 单及存款合同等。
• 存单是指由银行出具给存款人的存款凭证。存单分为记名式 存单和无记名式存单。 • 进账单是指在转账存款中,银行在代理存款人办理转账存款 之后,出具给存款人的进账凭据。 • 对账单是指银行对款项进出账户情况发给存款人的报告单, 它反映出存款人账户上的存款情况,具有存款合同的性质。
(2)储蓄原则 《商业银行法》第29条、《储蓄管理条例》第5条规定了储 蓄机构办理个人储蓄业务的基本原则是“存款自愿、取款自 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
•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则 所谓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是指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个 人存款账户及在该账户存取资金时,应当依法使用其真实姓 名和身份号码的一种信用制度。实行个人存款实名制有利干 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并推进个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同 时,有利于完善国家税收体系;有利于金融机构反洗钱的监 测控制,促进杜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② 存款的法律性质
存款是商业银行的负债业务,因之形成商业银行与存款
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这就是存款的法律性质。在存款人 与商业银行之间的法律关系中,就其主体而言,存款人是债 权人,商业银行是债务人。客体就是存款,即一定数量的货
币。就其内容而言,存款人对商业银行享有债权,即依法取
得存款资金及利息的请求权;银行对存款人负有债务,即依 法按期向存款人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 存款之债是合同之债,即存款人与银行作为平等主体之 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以合同来确定的。
• 存款人死亡后存款的过户或支取规则 • 储蓄业务禁止规则 a.不得公款私存。 b.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储蓄存款。
3. 存款纠纷及其处理 (1)存款纠纷案件的范围、管辖、受理、中止和移送 (2)一般存单纠纷 (3)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借贷纠纷
(1)存款纠纷案件的范围、管辖、受理、中止和移送 所谓存款纠纷案件是指当事人以存款合同为凭证向人民 法院起诉请求金融机构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案件。 存单纠纷案件包括一般存单纠纷、以存单为表现形式的 借贷纠纷和存单质押纠纷三种类型。
③ 《存款法》及其内容 存款法是调整存款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各国银行法 对存款制度多有明确的规定。 存款法主要内容包括:规定存款的性质、种类、存款机 构、存款合同、存款业务规则、存款保险等。我国《宪法》、 《民法通则》、《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中均规定有存款及其保护的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有关 存款的行政规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的司法解 释都是存款法的组成部分。
行的库存现金和在中央银行的存款。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暂行监控指引》,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备付金存款和库存现 金与各项存款之比(备付金比率)不得低于5%一7%(具体比 例由人民银行根据各行情况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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