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养护标准)
养护分级标准
前言本标准依据《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天津城市草坪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天津城市园林绿化植物保护技术规程》制定。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本、竹类、花卉、草坪、地被、古树名木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地、城郊镇绿地以及天津市风景名胜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根据园林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和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将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分成不同等级。
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三级养护管理等三个等级。
1园林绿化一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1.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1.2园林植物1.2.1生长健壮。
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1.2.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疏空,通风透光。
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饱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
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整型树木造型雅观。
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1.2.3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形态、颜色正常。
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 5%以上。
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 %以下。
1.2.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1.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 %以上,草坪内无杂草。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1.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活卵、活虫;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 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
叶片无虫粪、虫网。
虫食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1.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援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 %。
开花的攀援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北京市园林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及技术措施和要求
???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 4、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
???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 (3)枝、干健壮:
??? ①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
??? ②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
??? 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100平方厘米1头活虫以下(包括1头,以下同),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包括5头,以下同);株数都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
??? (6)草坪覆盖率达90%以上;草坪内杂草控制在30%以内;生长和颜色正常;每年修剪暖地型草1次以上,冷地型草6次以上。
???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明显死树,树木修剪基本合理,能较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 4、绿化生产垃圾主要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其他地区能坚持在重大节日前突击清理绿地内的废弃物。
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
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 1、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 2、园林植物达到:
??? (1)生长势:好。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平均生长量待以后调查确定)。
??? (2)叶子健壮:①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②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包括5%,以下同)。
??? (1)生长势:正常。生长达到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
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及技术规范(2010-01-07)第一章概述一、基本概念:园林绿地养护分成活期养护与日常养护、本规范着重叙述日常养护。
二、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等级:根据园林绿化养护要求进行分级通常分为三个等级,即一级(公园、大型公共绿化风景名胜区)、二级(国家三级以上公路绿化)、三级(社区、各单位绿化地)。
三、园林绿化地植物分类:分乔木、灌木、花卉、藤本与攀援、地被与草坪等植物。
园林绿化养护要根据不同植物种类与群落分别采取不同得养护技术与措施,所以说园林绿化养护具有针对性。
ﻫ四、园林绿化养护保存率:凡经栽培成活一年以上得植物保存率均应达98%以上,(注:凡应受自然灾害或环境污染以及本职所能控制等原因而死亡得植株、不计算在内),以植物保存率可以直观得考察养护好坏得标准。
第二章树木养护(包括乔木、灌木)第一节灌溉及排水一、灌溉1、不同种园林植物对水分得要求各不相同。
旱生植物,如木柳等,能耐较长时间干旱;湿性植物如水杉、池衫、枫样、枫杨、垂柳等,短期积水也可以生长,在过分干旱时生长不良甚至死亡;中生植物大多数植物属于此类,最适宜得生长条件就是干湿适中;水生植物,如荷花喜生长在水中,所以要根据树木种类决定浇水得次数与浇水数量及其浇水得方式。
较耐干旱树种相对浇水次数及其需水量要少,相反浇水次数及需水量要多。
2、同种植物在一年中不同生育期内,对水分得需要量也不同。
早春植物萌芽需水量不多,枝叶盛长期需水较多,花芽分化期及开花期、结实期要求水分较多,特别开花期,结实期对水分较敏感。
3、对新载植物得树木应根据不同立地条件进行适时、适量得灌溉,应保持土壤中有效水分(如318高地,地段土质差、土层薄、保水性差,相对而言浇水次数多,浇水量大,相反土层厚、土质好、保水性好,如殷巷小区原属于稻田,像这类绿地应做到干旱浇水,应做到瞧苗,瞧土,瞧干旱程度决定浇水量,浇水次数)。
4、人工浇水方法、次数及注意事项:春秋季节缺水时每天早晨浇水一次;夏季每天早或晚浇水一次。
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试行)前言为适应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提高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水平,加强质量监督,依据《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天津城市草坪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天津城市园林绿化植物保护技术规程》,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本、竹类、花卉、草坪、地被、古树名木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地、城郊镇绿地以及天津市风景名胜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根据园林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和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将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分成不同等级。
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三级养护管理等三个等级。
1.园林绿化一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1.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1.2园林植物1.2.1生长健壮。
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1.2.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疏空,通风透光。
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饱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
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整型树木造型雅观。
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1.2.3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形态、颜色正常。
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
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1.2.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1.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1.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活卵、活虫;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
叶片无虫粪、虫网。
虫食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1.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援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
城市绿化养护工作制度
城市绿化养护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养护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景观效果,打造宜居城市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城市绿化养护工作,是指对城市公园、广场、道路、绿化带、行道树等绿地植物进行浇水、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保洁等工作。
第三条城市绿化养护工作应当遵循科学管理、精细养护、生态环保、节约资源的原则,确保城市绿化植物的生长健康和景观效果。
第四条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区绿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绿化养护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养护标准第五条城市绿化养护工作应当达到以下标准:(一)草坪:保持适当的高度,定期修剪,杂草数量控制在每个平方米不超过15棵,病虫害防治及时,确保草坪生长旺盛。
(二)树木:定期修剪,保持树形美观,剪除枯枝、病虫枝,及时清除树干上的萌蘖,防止树木病虫害的发生。
(三)绿篱:定期修剪,保持整齐一致,高度控制在每个植株不超过6厘米,确保绿篱生长旺盛。
(四)花卉:根据花卉的生长习性进行定期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保持花卉色彩丰富、造型美观。
(五)设施:保持绿化设施完好,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确保绿化设施正常使用。
第六条城市绿化养护工作应当根据植物的生长习性和季节变化,制定合理的养护计划,确保植物生长需求得到满足。
三、养护措施第七条浇水:根据植物需水情况和气象条件,合理确定浇水时间和频率,避免水资源的浪费。
第八条修剪:根据植物生长情况,定期进行修剪,保持植物造型美观,促进植物健康生长。
第九条施肥:根据植物生长需求,合理施用有机肥和化肥,提高土壤肥力,促进植物生长。
第十条病虫害防治:加强病虫害监测,及时采取物理、化学防治措施,减少病虫害的发生和传播。
第十一条保洁:定期清理绿化带、公园、广场等场所的垃圾、落叶、杂草等,保持绿化环境整洁。
四、养护管理第十二条城市绿化养护工作应当实行责任制,明确养护单位、养护人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上海 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
上海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上海市作为国际大都市,拥有众多园林绿化景观。
为了保持城市的宜居性和美观性,上海市对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进行了标准化管理。
根据上海市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被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一、一级园林绿化养护技术标准一级园林绿化养护技术标准是最高级别的技术标准,适用于上海市一些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或重要生态意义的园林景观。
一级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要求园林养护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能够熟练掌握各类园林绿化植物的养护方法和技术要求,能够灵活运用化学、生物和物理等多种手段解决园林养护中出现的问题。
一级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要求养护人员具有较高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注重园林环境的生态平衡和可持续性发展。
三级园林绿化养护技术标准适用于一些规模较小的社区园林景观和私人花园。
三级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要求养护人员具备基本的园林养护知识和技能,能够根据园林景观的需求,完成常规的园林养护工作。
三级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要求养护人员能够熟练使用简单的养护工具和设备,能够及时发现园林养护中的问题并进行处理。
五级园林绿化养护技术标准是最低级别的技术标准,适用于一些荒废或者废弃的园林景观。
五级园林绿化养护技术要求为保持园林景观的基本整洁和安全,能够进行简单的修剪和清理工作。
上海市的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分为五级,从一级到五级不同级别的园林景观养护要求也不同。
养护人员需要根据不同的园林景观等级,选择合适的养护技术标准,确保城市园林景观的良好状态。
上海市还鼓励园林绿化养护人员不断学习和提高自身的园林养护技术,为城市的绿化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注:此文档为机器生成内容,仅供参考。
】第二篇示例:上海市作为国际化大都市,拥有众多园林绿化景观,给市民们带来了优美的环境和舒适的休闲场所。
为了保持这些园林绿化景观的美丽和品质,上海市制定了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对园林绿化养护工作进行了规范和标准化。
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
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12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试行)1 总则1.1 为提高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合肥市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1.3 本规范划分养护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2 术语2.1 绿化养护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2.2 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
2.3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栽植的彩叶植物或花灌木。
2.4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2.5 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32.6 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2.7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3 养护要求3.1 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3.2 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3.3 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3.4 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3.5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3.6 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
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3.7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43.8 藤本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3.9 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一、等级划分原则根据园林绿化所处的位置重要程度及植物的种类将养护管理由高到低分为一级养护、二级养护和三级养护3种等级。
城市一类道路、风景名胜区的绿化(包括植物和设施)、重要旅游点、造型植物及古树名木的养护管理划为一级养护;城市二三类道路、旅游点绿化(包括植物和设施)的养护管理划为二级养护;偏远地方、地段的绿化养护划为三级养护。
二、各类绿地、树木、花卉、草坪养护管理均应遵循以下原则:1、符合植物的生长习性。
2、符合不同类型绿地的功能和景观要求。
3、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三、一级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到位,达到黄土不裸露。
1、乔木(1)生长健壮,树冠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整型树木造型美观。
(2)落叶树树叶大而肥厚,针叶树针叶健壮,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叶上无虫粪、虫网;病斑及被啃食叶片每株低于5%。
生长季节无枯黄叶株,落叶在10%以下。
(3)枝干健壮,无明显枯枝死杈;枝条粗壮,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无明显的人为损坏。
(4)修剪合理,树形完整美观。
(5)根据季节和生长情况适时灌溉排水,保持适当水分。
(6)树木保存率99%以上,及时补栽成活率95%以上。
(7)行道树无缺株;新补植树同原有树种、规格、定干高度一致,有支撑措施;行道树及林荫广场树池保持覆盖植物生长良好和硬质覆盖材料完整。
2、灌木和花卉(1)灌木长势良好,枝多叶茂,下部不光秃,无枯枝残叶,植株整齐一致。
花卉适时开花,花多色艳。
花坛轮廓清晰,无残缺,灌木丛中无垃圾、无病枝枯枝和落叶堆积。
(2)灌木和花卉的修剪做到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灌木和草本花卉在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避免把花芽剪掉;花谢后及时将残花残枝剪去,常年开花植物要有目的地培养花枝,延长花期。
灌木和花坛整形效果要与周围环境协调,增强园林美化效果。
(3)灌溉要根据植物的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
在雨水缺少的季节,适时灌溉。
6. 城市绿地等级划分标准及养护标准
2.景观效果:植物生长正常,景观效果良好。
3.设施:有完善的游步道、出入口及游览标志。
道路绿地
1.区位:建成区重要区域内的主、次干道绿地。
2.景观效果:乔灌木复层植物群落配置,植物生长旺盛,修剪规范及时,整体景观效果良好。
3.花卉景观:重要节日或活动期间,布置花卉景观,烘托气氛效果明显。
其
它
1.修剪科学、规范、及时、合理,观花、观果效果较佳,紫薇、月季等达到多次开花。
2.绿篱栽植到边到沿,株行距均匀,无缺株断垄。
1.修剪及时,植株能正常开花、结果。
2.绿篱栽植到边到沿,株行距基本均匀,无缺株断垄。
1.修剪基本到位,植株基本正常开花、结果。
2.绿篱栽植基本到边到沿,基本无缺株断垄。
4
3.3.打孔、施肥适时;草坪、地被无明显旱涝现象,土壤墒情良好,无板结。
4.一二年生开花地被植物可参照花卉的养护管理质量等级标准;木本类地被植物参照园林灌木的养护管理质量等级标准。
1.覆盖率不低于97%,无大于15㎝×15㎝的裸露斑秃,杂草率≤5%;
2.生长基本整齐,边缘线清晰,无冲刷沟穴;修剪及时,高度控制在7cm以下;修剪后基本无残留草屑,剪口无明显撕裂现象;
2.新植苗木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1.补植时间≤20d;新补植苗木与原有行道树平均胸径差不超过25%,新补植苗木成活率94%以上;
2.新植苗木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2
乔
木
其
它
1.主侧枝分布均匀,疏密有致,上缘线和下缘线整齐;无干枯枝和残桩,主干无萌蘖条;
2.行道树树穴处理整齐、规范、美观,无裸露现象、无死株;
4.花卉布置:重要节日或活动期间,在公园出入口、广场、景观节点布置花卉景观,烘托气氛效果明显。
绿化养护标准
1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标准3注:一、1、本标准中所指绿地等级收费标准是按年、按绿地面积设置。
绿化养护费用分摊公式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绿化养护费用=该级绿地收费标准×绿地面积÷可分摊建筑面积÷122、绿地以种植面积计算:地下车库顶上绿地按实际种植面积计算;棚架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行道、散植树按树冠垂直投影面积的1/5折算;嵌草停车地坪按地坪面积的1/10折算;墙面垂直绿化按实际覆盖面积的1/10折算;未定事项可按商定计算。
43、绿地面积的计算以建设单位提供的绿化竣工图为主,以实地丈量为辅。
4、草坪修剪频次所示为暖地型草的修剪次数,冷地型草修剪频次应酌情增加。
“百慕大”草高一般不超过6cm 。
混合型运动草坪应增加修剪频次,可按实调整。
5、因修剪等产生的废弃物,整理集中堆放,清运及时;树上悬挂物及时清除;发现死树及时清除、适时补种,保持绿地内清洁整齐。
6、植物灌溉以保持土壤有效水份为原则,应按气候、立地条件、品种、生长等情况酌情增减浇水次数。
7、使用化学药剂,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应选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药剂控制有害生物的危害,并在喷药前安民告示。
8、每一级服务内容与要求高于并包含低一级的服务内容与要求。
二、具体还需要参照客户具体要求(养护标准、现场是否需要驻场人员、养护时间的特别约定等)。
南京亘古园艺有限公司5各月份的工作计划及安排1月:①剪除大乔木的枯、残枝,彻底清除越冬的皮虫囊,刺蛾茧以及潜伏越冬害虫; ②积肥、沤制堆肥,配置培养土,为部分缺少养份的树种及时补充养份做好准备工作;③经常注意检查防寒设备、设施及苗木防寒包扎物,随时注意管理力度。
2月:①继续进行落叶树的冬季修剪;②继续积肥和制造堆肥,配置培养土,继续对各种落叶树施冬肥;③继续剪除病虫枝,并注意观察病虫害的发生情况(如吹绵蚧、草履蚧); ④综合考虑天气因素,冬季自然降水量小,可配合人工浇水工作。
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标准
《都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技术原则》1.范围本原则规定了园林绿化中旳乔木、灌木、花卉、草坪、地被等旳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原则,合用本市规划市区旳都市绿地旳养护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献《河北省2023年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要点》(冀办发〔2023〕47号)《河北省都市容貌整改导则》3.术语和定义3.1 树冠: 树木主干以上集生枝叶旳部分。
3.2 花蕾期: 植物从花芽萌动到开花前旳时期。
3.3 叶芽: 形状较瘦小, 先端尖, 能发育成枝和叶旳芽。
3.4 花芽:形状较肥大, 略呈圆形, 能发育成花或花序旳芽。
3.5 不定芽: 在枝条上没有固定位置, 重剪或受刺激后会大量萌发旳芽。
3.6 生长势: 植物旳生长强弱。
泛指植物生长速度、整洁度、茎叶色泽、植株茁壮程度、分蘖或分枝旳繁茂程度等。
3.7 行道树:栽植在道路两旁, 并构成街景旳树木。
3.8 地被植物: 指植株低矮(50cm如下), 用于覆盖园林地面旳植物。
3.9 分枝点: 乔木主干上开始出现分枝旳部位。
3.10 主干:乔木或非丛生灌木地面上部与分枝点之间部分, 上承树冠, 下接根系。
3.11 主枝:自主干生出, 构成树型骨架旳粗壮枝条, 。
3.14 3.12 侧枝: 自主枝生出旳较小枝条。
3.13 小侧枝: 自侧枝上生出旳较小枝条。
春梢: 初春至夏初萌发旳枝条。
3.15 园林植物养护管理: 对园林植物采用浇灌、排涝、修剪、防治病虫、防寒、支撑、除草、中耕、施肥等技术措施。
3.16 整形修剪:用剪、锯、疏、捆、绑、扎等手段, 使树木长成特定形状旳技术措施。
3.17 冬季修剪: 自秋冬至早春植物休眠期内进行旳修剪。
3.18 夏季修剪: 在夏季植物生长季节进行旳修剪。
3.29 伤流:树木因修剪或其他创伤, 导致伤口处流出大量树液旳现象。
3.20 短截:在枝条上选留几种合适旳芽后将枝条剪短, 到达减少枝条, 刺激侧芽萌发新梢旳目旳。
3.21 回缩: 在树木二年以上生枝条上剪截去一部分枝条旳修剪措施。
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管理规范和等级标准
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养护管理规范1 树木(乔木、灌木)养护管理内容包括:浇灌与排水,整形与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与除草,施肥,支撑、防护与涂白,切边和留积水穴,复壮、补植与调整等。
1.1浇灌与排水1.1.1浇水应根据树木生物学特性、生长势、季节和土质状况,做到适树、适地、适时、适量浇灌,确保植物正常生长所需水分。
浇灌次数应根据气候、土壤墒情、植物特性和生长势等具体情况确定。
干旱季节宜多灌,雨季少灌或不灌;发芽生长期可多灌,休眠期前适当控制水量。
苏南地区每年浇水6次以上,苏中地区每年浇水8次以上,苏北地区每年浇水10次以上。
5月至10月期间,连续15天无降雨应浇透水1次。
苏中苏北地区每年春季树木萌发前要浇春水至少1次,冬季休眠前浇防冻水至少1次。
1.1.2浇灌前应先挖穴松土,以浇透为宜,水分应渗透至树木根部。
高温干旱时,补(移)植树木应避开高温进行叶面喷雾或树干保湿。
1.1.3根部积水应及时排出。
耐涝性差的树木应该在6小时内排除积水,低洼易积水处应设置排水沟。
1.1.4水源不得含有毒有害物质,提倡使用中水、雨水和河水浇灌。
1.2整形与修剪1.2.1根据园林绿化功能和设计的需要,在不违背树木生长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造型树木除外),应按照树木品种、生长阶段、生长势强弱、花芽着生部位、开花季节等生物学特性进行修剪。
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控制树木部分枝干,保持树木的原有造型。
1.2.2休眠期修剪,以整形为主,适宜进行中剪或重剪。
需要整形的树木,在幼年和成熟阶段,每年应整形修剪1次;衰老阶段,2-3年进行1次复壮修剪,促进更新。
生长势和萌芽力弱以及成枝率低的树种,修剪量和修剪频率应适当降低,宜进行轻度疏剪。
落叶树木应在树木落叶后至萌芽前修剪;常绿阔叶树木或抗寒力差的树种应在秋季新梢停止生长至休眠前或春芽萌动前进行修剪;观枝观叶植物如红瑞木、山麻杆等,应在早春萌动前抽除过密弱枝和枯老枝;花芽着生于当年生枝条即夏季或秋季开花植物,应在冬季或早春以短截和疏枝相结合方法进行修剪。
绿化养护标准
绿化养护标准
绿化是城市美化和环境改善的重要手段,而绿化养护标准则是保证绿化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保障。
本文将就绿化养护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绿化养护标准包括对植物的选择和布置、养护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规范。
在植物的选择和布置上,应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土壤状况和景观要求,选择适宜的树木、灌木和草本植物,并合理布局,以达到美化环境、改善空气质量和调节气候的效果。
在养护管理方面,应定期修剪树木、修剪草坪、施肥浇水、除草除虫等,保持植物的健康生长。
同时,应加强对病虫害的监测和防治,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病虫害的扩散和危害。
其次,绿化养护标准还包括对景观绿地、道路绿化、居民小区绿化等不同场所的具体要求。
在景观绿地的养护中,应注重植物的景观效果和生态功能的结合,保持景观绿地的整体美观和生态平衡。
在道路绿化的养护中,应注重植物的适应性和耐污染性,保持道路绿化的整洁和有序。
在居民小区绿化的养护中,应注重植物的品种多样性和生态可持续性,满足居民的休闲需求和生活美感。
最后,绿化养护标准还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相关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严格按照绿化养护标准进行操作,确保绿化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考核和奖惩机制,促使从业人员自觉遵守绿化养护标准,提高绿化工作的整体水平。
总之,绿化养护标准是绿化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于提高城市绿化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相关从业人员能够严格按照绿化养护标准进行操作,共同为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贡献力量。
DB11T 213-2014 城镇绿地养护管理规范
2
DB11/T 213—2014
4.1 树木
4.1.1 修剪
4.1.1.1 应根据树木生物学特性,依据园林绿化功能和设计的要求,在顺应和满足树种分枝方式、干 性、层性、顶端优势、萌芽力、发枝力等生长习性基础上,通过修剪改善通风透光条件,满足生理需要, 符合并保持观赏要求。 4.1.1.2 根据树木生长状况和立地环境条件,通过修剪确保人员、车辆和临近附属设施安全。 4.1.1.3 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带,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位于林带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 树木。行道树的树型和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分枝点高度不得低于 2.8m;在交通路口 30m 范围内的 树冠不能遮挡交通信号灯,路灯和变压设备附近的树枝应与其保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按 CJJ 75— 1997 中第 1.0.3.3 条和第 6.1 条执行。 4.1.1.4 树木与原有架空线发生矛盾时,应及时修剪树枝,使其与架空线保持安全距离。树木与架空 线的安全距离按 DB11/T 839—2011 中第 5.3 条执行。 4.1.1.5 修剪树木前应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 因地制宜,因树修剪,因时修剪。对修剪量大、技术要求高、工期长的修剪任务,应制定详细的修剪计 划,包括修剪时间、人员安排、工具准备、施工进度、枝条处理、现场安全等。 4.1.1.6 作业人员应选择适用的工具、器械,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消毒和保养,树上操作时应采取 必要的劳动保护。 4.1.1.7 行道树等需高空作业的修剪应封闭工作区域,设置现场专职安全员,设立明显的路障和安全 警示标志。在供电电缆及各类管线设施附近作业时,应划定保护区域,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保障作业 人员安全,防止损坏管线及设施。 4.1.1.8 修剪应选择适宜的修剪时期,具体情况如下:
安徽省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
安徽省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1 总则1.1 为提高合肥市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合肥市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1.3 本规范划分养护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2 术语2.1 绿化养护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2.2 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
2.3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栽植的彩叶植物或花灌木。
2.4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2.5 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2.6 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2.7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3 养护要求3.1 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3.2 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3.3 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3.4 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3.5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3.6 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
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3.7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3.8 藤本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3.9 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3.10 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暖型草不高于5㎝。
养护分级标准
前言本标准依据《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天津城市草坪养护管理技术规程》、《天津城市园林绿化植物保护技术规程》制定。
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藤本、竹类、花卉、草坪、地被、古树名木等的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城市规划区的城市绿地、城郊镇绿地以及天津市风景名胜区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
根据园林绿地所处位置的重要程度和养护管理水平的高低,将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分成不同等级。
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养护管理,二级养护管理,三级养护管理等三个等级。
1 园林绿化一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1.1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1.2 园林植物1.2.1 生长健壮。
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1.2.2 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疏空,通风透光。
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饱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
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整型树木造型雅观。
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1.2.3 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形态、颜色正常。
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 5%以上。
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 %以下。
1.2.4 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1.2.5 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 %以上,草坪内无杂草。
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1.2.6 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活卵、活虫;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 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 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
叶片无虫粪、虫网。
虫食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1.3 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援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 %。
绿化养护标准一级二级三级
绿化养护标准一级二级三级
绿化养护标准通常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这些标准主要用于
衡量和评估绿化工程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级绿化养护标准通常指
的是对植物的养护和管理要求非常高,包括对植物的修剪、浇水、
施肥、除草等工作都要求精细和及时,以确保植物的健康生长和良
好的景观效果。
此外,一级绿化养护标准还可能包括对病虫害防治、土壤改良等方面的要求。
二级绿化养护标准相对于一级标准来说要求略低一些,但仍然
要求对植物进行定期的养护和管理,保持景观的整洁和美观。
这包
括对植物的修剪、清洁、浇水、施肥等工作的要求,以及对植物病
虫害的防治和土壤的基本保养。
三级绿化养护标准则是对绿化养护要求最低的级别,通常适用
于一些较为简单的绿化景观或者条件较差的环境。
对于三级标准的
绿化养护,通常要求保持景观的基本整洁和植物的基本生长,但对
于养护的要求相对较为宽松,可能不需要进行过多的修剪和管理工作。
总的来说,绿化养护标准的不同级别主要是为了适应不同场所
和不同需求的绿化工程,通过明确标准的要求,可以更好地指导和管理绿化工作,确保绿化景观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DB44T269-2005)
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DB44/T269-2005)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Standard for Maintaining Quality of Greening Space in City and Town广东省地方标准DB44/T 269-2005(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05年10月12日发布2006年1月1日实施)前言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要求,为推进广东省城市绿地养护作业市场化,加强市场监管,提高城市绿地养护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DB44/T 268-2005,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四章,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养护质量标准等。
本标准由广东省建设厅提出并归口管理,授权负责起草单位具体解释。
本标准由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负责起草,佛山市园林学会、深圳市绿化管理处、珠海市园林管理处、江门市园林局、中山市园林管理处等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琳洁、周贱平、欧阳底梅、周大珠、钟汉谋、陈霞、杨敏辉、丁少江、卢俊鸿、吴芝元、洪强、张晓然、顾荣和、覃炜、黄金福。
城市绿地养护质量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绿地内园林植物、古树名木、园林建筑小品及设施等养护质量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城市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等四类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全省建制镇以下的同类绿地养护管理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CJJ/T85—2002 J185—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DB44/T 268—2005 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色期一年内草坪自然生长状态下叶色保持正常绿色的持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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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养护技术规范及等级标准1总贝y1.1 为提高城市绿化养护水平,规范绿化养护管理,确保绿化养护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等工程的养护施工、管理和监理。
1.3 本规范划分养护内容: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景观、设施维护等。
2术语2.1 绿化养护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管理措施。
2.2 乔木指树身高大的树木,由根部发生独立的主干,树干和树冠有明显区分。
2.3 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栽植的彩叶植物或花灌木。
2.4 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2.5 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2.6 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2.7 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3养护要求3.1 长势树木长势旺盛。
3.2 叶片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3.3 枝干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3.4 树冠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3.5 行道树分枝点高度、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V 10%3.6 花灌木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
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3.7 绿篱、造型灌木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园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3.8 藤本藤蔓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 以上。
3.9 盆草花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3.10 草坪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 cm, 暖型草不高于5 cm。
4技术措施4.1 浇水排水4.1.1 浇水原则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少浇,不漏浇。
夏季中午气温较高时不宜浇水,温差较大容易造成植物死亡;冬季早晚气温较低时不宜浇水,特别是晚上浇水易造成根系冻害而死亡。
4.1.2 浇水年限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3年,灌木5年。
土壤保水力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
4.1.3 浇水次数和时间浇水次数应视气候、土壤等具体情况确定,不同地段的浇水次数应有所不同。
乔木每年浇水次数应不少于8次(每年3月份到10月份各一次),灌木应适当增加浇水次数。
道路绿化在生长期内,应根据气温、土壤湿度等情况合理安排浇水:一般在无雨情况下,30C以下天气适时浇水,30C以上天气持续一周、35C以上天气持续3天应安排浇水,40C以上天气每天浇水。
4.1.4 浇水量浇水量以浇透为宜,不得仅浇湿表层,不得浇水过量。
浇透指浇到栽植层即根部。
4.1.5 排水土壤出现积水时,应及时排出。
排水方法:一是利用自然坡度排水,二是开沟排水。
4.2 施肥4.2.1 施肥原则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
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
4.2.2 施肥对象定植五年以内的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盆草花。
423 施肥种类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
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
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
4.2.4 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次;盆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1次。
425 施肥量施基肥乔木(胸径在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 株?次,灌木不少于1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0.5公斤/ m2 ?株,草坪不少于0.2公斤/ m2 ?次.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
干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克/株?次,灌木不超过150克/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30克/ m ?次,草坪不超过10克/ m ?次。
4.2.6 乔、灌木施肥应挖掘施肥沟、穴,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
4.3 修剪4.3.1 修剪原则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进行修剪,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
432 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
433 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
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
造型(整形)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廊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4.3.4乔木修剪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
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 3至6:4之间。
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4.3.5灌木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为原则,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
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
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梢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
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
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436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
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
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 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
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
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437藤本修剪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
438盆草花修剪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
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
439草坪修剪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cm,当草高超过12cm 时必须进行修剪。
冷型草修剪次数不少于18次/年,暖型草不少于3 次/年。
4310修剪时间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亚热带植物在早春萌发前进行。
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
4.3.11修剪次数乔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2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12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8次/年。
4.3.12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
4313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注意安全。
4.4病虫害防治4.4.1防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对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进行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
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
4.4.2药物防治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既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4.3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
4.4.4喷药应成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
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
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等存放物,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
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
445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4.4.6农药要妥善保管,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
4.4.7人工防治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
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
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
4.5松土、除草4.5.1松土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
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
4.5.2除草坚持“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
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 5鸠上。
4.6补栽4.6.1园林绿地植被保存率应达100%缺株、断行应及时补栽。
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
4.6.2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
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方法。
4.7扶正、支柱4.7.1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
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4.7.2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
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
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
每年生长季节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嵌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4.8绿地景观4.8.1保持绿地清洁、美观,做到全天侯清扫保洁。
步道、广场每天上午7点以前完成普扫。
4.8.2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枝叶等废弃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4.8.3座椅、果屑箱、标志牌等公共设施每天擦洗1次,喷泉水池夏季每半月换水一次,其他月份每月换水1次,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
4.8.4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癣及乱涂乱画痕迹。
4.8.5及时清运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
4.8.6经常冲洗树木枝叶上的积尘,防止堵塞气孔和影响市容。
行道树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日保证每月冲洗1次以上。
4.9绿地设施维护4.9.1绿地设施包括园路、花台、花架、亭廊、座椅、园灯、栏杆、标志牌、果屑箱等园林小品及供水阀门、喷头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