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领域及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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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及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及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及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0.21•【字号】甘发改高技[2020]718号•【施行日期】2020.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及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兰州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完善我省创新体系,促进重大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甘肃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2018〕3号)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考核评价办法》(甘发改高技〔2017〕433号),我委拟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和考核评价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0年申报认定工作(一)申报原则建设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旨在以全省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工程建设需求为出发点,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实验研究、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成果的工程化实验验证,为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技术支撑。

今年将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组建省级工程研究中心。

中央在甘和省属单位可申报1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各市州和兰州新区可择优申报不超过2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为支持兰州白银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兰州市、白银市可申报3家。

(二)申报条件1、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拟申报认定的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应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大绿色生态产业,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数字经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突出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和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在所属领域具有明显的创新优势,创新资源相对集中,实验研究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开发项目,工程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2.03.31•【字号】•【施行日期】2022.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通知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太忻一体化经济区,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国科发区﹝2020﹞70号)要求,聚焦“六新”突破,打造一流创新生态,高质量布局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

现就组织申报省技术创新中心工作通知如下:一、功能定位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主要依托高校院所的优势科研力量或新型研发机构等牵头组建,主要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聚焦太原城市群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两山七河一流域”生态修复等区域发展进行战略布局,跨区域、跨领域、跨科学开展协同创新与开放合作。

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主要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或科研优势突出的科研院所牵头,通过集聚整合相关科研力量和创新资源,带动上下游优势企业、高校院所等共同参与建设。

二、申报条件(一)省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应在山西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技术转移扩散能力。

(二)拥有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成果。

中心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在行业内有较强的竞争力、影响力、号召力。

科研团队具有稳定的人员队伍、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具备一定规模的技术装备、科技资源、服务场所等基础条件,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的“中心(本部)”和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具有一定的配套经费。

(四)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服务我省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技术研发和产业化。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2020)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2020)

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2020)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2020年12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提高建设水平和创新能力,打造高层次技术创新高地,支撑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一、标准依据《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国科发区〔2020〕70号)《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鲁科字〔2017〕167号)和《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鲁科字〔2019〕93号)等政策文件和有关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二、功能定位省技术创新中心是我省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推动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创新载体。

省技术创新中心定位于创新链中游,对上衔接实验室基础研究,对下衔接企业产业化,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通从科学到技术转化的通道。

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研发,着力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受制于人的问题,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创新服务,为区域和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的源头技术供给,为支撑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战略引领作用。

三、核心任务省技术创新中心以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为核心,负有攻克“卡脖子”技术的使命,服务产业发展战略需求,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突破共性关键技术,建设完善科研条件平台与研发体系建设和成果转化体系。

(一)加快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突破指标内容:1.聚焦产业需求,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技术应用开发研究及前沿技术研究;2.突破制约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掌握引领产业未来发展的核心技术,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指标要求:筹建期内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研任务5项以上,解决2-3个重大技术难题或“卡脖子”技术难题,形成5项以上重大科研成果。

江苏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2020版)

江苏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2020版)

江苏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2020年版)根据《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和《江苏省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等规定,为加快推进江苏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提升关键领域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能力,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功能定位江苏省技术创新中心定位于实现从科学到技术的转化,以关键技术研发、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为核心使命,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创新服务,为支撑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发挥战略引领作用,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江苏省技术创新中心充分依托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优势学科和科研资源,紧密对接企业和产业创新需求,聚力推进核心技术自主化、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是创新资源集聚、组织运行开放、治理结构多元的综合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是我省建设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载体,是我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建设原则(一)聚焦产业需求。

面向国家战略,强化顶层设计、主动布局引导,聚焦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壮大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技术需求,选择在国内处于领先或有优势的领域建设江苏省技术创新中心,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形成技术持续供给能力。

(二)创新体制机制。

探索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为核心、以创新链、产业链为纽带的多样化组建模式,在运营管理、研发投入、团队建设、项目合作、收益分配等方面改革创新,保障省技术创新中心高水平运行发展。

(三)促进开放协同。

以市场为导向,跨区域、跨领域整合配置新型研发机构、高校院所和行业骨干企业等相关科研力量和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资源,促进各类创新资源面向产业和企业开放共享,着力打造“政产学研用资”等风险共担、收益共享、多元主体的协同创新共同体。

三、布局与建设(一)布局重点。

聚焦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装备制造、能源环境、新材料等江苏优势产业技术领域、以及对未来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前瞻技术领域,优先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区等布局建设一批省技术创新中心,着力推进“一区一战略产业”及创新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2020)

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2020)

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20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已经总局2019年第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1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基〔2018〕6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场监管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重点实验室是国家市场监管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重大科研创新、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层次学术交流、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创新平台,是落实国家各项科技发展政策的高地。

第三条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国家市场监管战略目标,面向市场监管业务领域工作需求,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重大关键技术及相关公益性技术研究,提升市场监管科技创新能力,引领和支撑市场监管事业发展。

第四条重点实验室主要依托市场监管系统技术机构建设,或可根据需要,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具有行业优势的企事业单位建设,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运行机制。

鼓励重点实验室在建设中探索更符合本领域发展的管理模式。

第五条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分工、重点支持、动态调整”的原则组织实施。

鼓励各省级人民政府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共建重点实验室。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市场监管总局是重点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市场监管总局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依据市场监管事业发展需求和相关规划,对重点实验室进行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规划。

(二)贯彻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指导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

科技部召开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

科技部召开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

第1期·3·科技部召开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2020年12月24日,科技部在京召开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3个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

科技部党组书记、部长王志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北京市副市长靳伟、上海市副市长吴清、广东省副省长王曦、科技部秘书长苗少波等出席会议,科技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相关省市科技管理部门及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分管领导同志分别作了讲话,围绕加快推动3个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从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区域协同、优化创新环境、强化支撑服务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意见建议。

北京市科委、上海市科委、广东省科技厅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3个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筹备建设进展情况,有关参与建设单位同志做了补充发言。

王志刚部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推动建设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的重要举措,对于支撑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从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高度,深刻理解综合类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重大使命,打造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战略节点、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的动力源,形成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增长极。

要牢牢把握好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聚焦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明确目标重点和主攻方向,有所为有所不为,突破制约我国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

要将集聚培养科技人才队伍作为重大任务,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深度融合,吸引一批专业化、国际化、高层次科技人才,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打造优势资源集聚的人才“特区”。

要强化跨区域统筹协调,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统筹与自主、共性与特色的关系,完善协同机制,加强科研数据、科技成果、科研设施等创新资源开放共享,促进创新要素高效配置。

2020年湖北省高新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湖北省高新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4高新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指南一、总体目标围绕“高新技术产业赋能工程”,聚焦省内重点领域细分产业链,以行业、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为引导,统筹项目、资金、人才等创新要素,在大数据与物联网、光纤通信与芯片器件、新型显示、先进制造、新材料等5个重点领域进行分类部署,形成关键领域先发优势,支撑“数字经济”、引领“科技新基建”,为加快培育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推动新业态新模式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大数据与物联网领域,重点围绕大数据处理技术、器件制备与平台构建、物联网与工业互联网等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拟支持7个方向。

光纤通信与芯片器件领域,重点围绕光纤光缆制备、芯片与器件研发、设备与应用等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拟支持9个方向。

新型显示领域,重点围绕显示材料制备、显示器件研发、检测设备等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拟支持4个方向。

先进制造领域,重点围绕制造技术、零部件与设备研发、制造信息化等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拟支持4个方向。

新材料领域,重点围绕新型材料的设计开发、制造流程及工艺优化等开展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拟支持4个方向。

二、申报要求1.符合《湖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中的申报要求。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省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具备良好的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

3.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合作开展项目技术攻关。

4.单项资助额度为200万元。

三、具体方向和任务(一)大数据与物联网领域1.面向智能计算的大数据处理分析平台关键技术研发研究内容:面向图像识别、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典型智能计算场景大规模处理需求,研究基于异构平台的高时效大数据处理分析系统并实现深度学习典型应用示范。

包括:支持异构体系结构的数据流编程模型;异构体系结构数据流运行时系统,支持加速器细粒度并行;轻量级异构资源监控机制,支持张量级资源动态采样;跨CPU和加速器大数据处理技术,支持数据和计算高效划分、负载均衡。

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实施方案2017-2020年解读

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实施方案2017-2020年解读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依托现 有先进设施组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进一步明确“依托北京、 上海、安徽等大科学装置集中的地区建设国家综合性科学中 心”。
刘延东同志对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三点要求
第一,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是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迫切需要,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 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各部门以及北京、上海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 感,切实履行好办公室职责,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重点任务实施方案(2017-2020年)
解读
伍建民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提纲
1 《实施方案》编制背景 2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3 北京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介绍
一、编制背景
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并发表重要讲 话,明确了北京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 和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
2016年5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创新驱 动发展战略纲要》,指出要“推动北京、上海等优势地区 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5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创新大会上明确了我 国科技发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吹响了建设世界科技 强国的号角。
9月11日,国务院印发实施《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 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明确了总体思路 、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上升为国家 战略。
科技创新中心目标监测评价体系一览表
6大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对接重大科技计划,打造世界知名科学中心 二是深化全面创新改革,打造中关村制度创新升级版
三是集聚全球顶尖人才,打造创新人才首选地 四是建设三大科学城,优化创新发展布局

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支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一、支持内容(一)支持对象已认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不含建筑业)的企业(含已获得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专题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

(二)支持方向重点围绕消费电子、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型储能、先进材料、食品工业等领域及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对企业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过程中,依托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试验、检验检测、成果转化、产业应用等方面开展的项目给予支持。

鼓励企业围绕技术创新的薄弱环节,加大创新研发投入,完善创新基础设施,实施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二、入库要求(一)申报单位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省属企业。

项目于2020年1月1日以后开始实施,已完成并取得显著成效,通过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的完工评价。

项目实施地所有设备(含配套软件)均须在广州市内(项目实施地如有多处地址,应在项目入库申请书填报,对于未填报项目实施地址的设备,将不纳入项目申报范围)。

(二)单个项目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应为实施项目的新增设备,不包括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等总额(不含税)不低于500万元。

(三)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单个项目申请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3件。

(四)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状况良好,项目资金投入合理,经济效益良好,近3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

(五)项目承担单位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省财政管理及审计方面如有最新要求的,将另行发布通知补充说明)。

(六)项目及相关研发仪器设备(含配套软件)未获得过省级、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三、入库申报材料入库申请(完工评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2024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入库申请书(附件2-1)。

(二)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2020、2021、2022年项目承担单位财务审计报告。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的通知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0.06.18•【字号】鲁工信技〔2020〕95号•【施行日期】2020.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的通知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6月1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培育申报第三章验收认定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五章附则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完善制造业创新体系,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科〔2016〕273号)、《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程实施指南(2016—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升级为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条件的通知》(工信厅科〔2017〕64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考核评估办法(暂行)〉的通知》(工信厅科〔2018〕37号)等,制定《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第二条本指南所称山东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是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需求,在山东省内注册成立,由全国范围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投融资机构和新型社会组织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

主要任务是打造成制造业创新资源整合的枢纽、共性技术研发供给的基地、创新服务的公共平台、领军人才的培育基地等。

第三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统筹推进全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工作,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做好培育申报、认定验收、管理考核和绩效评估的配合工作。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函》的通知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函》的通知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12•【字号】川自然资办便函〔2021〕3165号•【施行日期】2021.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函》的通知川自然资办便函〔2021〕3165号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创建工作,现将《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2053号)转发你们。

根据文件要求,各直属单位可与相关科研院所、高校、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签订合作协议,加强优势互补,共建任务纳入建设方案,共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并于2021年12月1日-10日登录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系统(http://210.73.59.232:8080/),按要求填报信息。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包括建设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经依托单位和共建单位加盖公章后,于12月10日18:00前送科合处。

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申报。

省厅将统一组织专家论证,推荐上报1家创新中心。

附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函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2021年11月12日附件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自主创新与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依据《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办发〔2020〕49号,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部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新建工作。

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

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1.20•【字号】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2020年第十三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十三号《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2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2020年1月20日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2020年1月20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全面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相关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按照国家战略部署,将上海建设成为创新主体活跃、创新人才集聚、创新能力突出、创新生态优良的综合性、开放型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成为科技创新重要策源地、自主创新战略高地和全球创新网络重要枢纽,为我国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重要支撑。

第四条本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应当坚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制度创新推进保障科技创新;坚持面向科学前沿,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坚持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充分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坚持全球视野,以开放引领创新;坚持科技创新服务民生改善,服务超大城市治理。

第五条本市建立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议事协调机制,根据国家战略部署和本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要,统筹协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重大问题。

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的领导,设立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推进机构,统筹协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推进工作。

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综合协调机制,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0年版)

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0年版)

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0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规范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依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第三条企业技术中心是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力量。

对创新能力强、机制好、引领示范作用大、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第四条省工信厅联合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厦门税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省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

省工信厅联合省住建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厦门税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建筑施工领域省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

省工信厅牵头开展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组织和考核评价工作。

省住建厅及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职能负责省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管理等事项。

第二章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第五条省工信厅分批次集中受理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申请,原则上每年四次,受理截止日期为当年3月31日、6月30日、8月31日、10月31日。

母公司技术中心已是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的,各设区市不得再推荐其下属子公司申请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

但从事业务领域与母公司不同的子公司,可推荐其申请母公司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

子公司技术中心已是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的,各设区市在推荐其母公司申请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时,应在推荐意见中明确提出母公司获得“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称号的同时,将其子公司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调整为分中心或撤消的意见。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建设科技进步奖及绿色建筑创新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建设科技进步奖及绿色建筑创新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建设科技进步奖及绿色建筑创新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0.08.25
•【字号】
•【施行日期】2020.08.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
正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河南省建设科技进步奖及绿色建筑创新奖获奖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济源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促进技术进步、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河南省建设科技进步及绿色创新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豫建科〔2020〕145号)要求,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科技进步奖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对“南水北调河南受水区域城市供水配套工程实施方案研究”等137个项目授予2020年度河南省建设科技进步奖与绿色建筑创新奖,其中:科技进步奖131项(一等奖58项、二等奖35项、三等奖38项),绿色建筑创新奖6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现予公布。

附件:2020年河南省建设科技进步奖及绿色建筑创新奖获奖项目名单
2020年8月25日
附件
2020年河南省建设科技进步及绿色建筑创新奖获奖项目一、建设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58项)。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12•【字号】鲁政办字〔2020〕64号•【施行日期】2020.05.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20〕6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改革攻坚决策部署,集中财力支持重大科技创新,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等文件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聚焦科技改革攻坚新形势新任务,坚持问题导向、集中统一、权责明晰、绩效优先基本原则,通过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加快建立“统一集中、统一决策、统一分配、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的资金项目管理新模式,以资金整合带动政策集成,以流程再造提高管理效能,有效破解部门分割、结构固化、投向分散、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推动创新资源布局优化和体制运行效率提升,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

二、主要任务(一)整合设立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

整合科技、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等部门管理的科技创新类资金、农业科技资金、省属科研机构发展资金、科学技术普及资金以及中央科技资金,每年设立规模不低于120亿元的“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

(二)突出支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集中用于以下重点创新领域:1.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

立足“十强”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保障等领域需求和重大创新任务,以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等为重点,采取竞争立项、定向委托、组阁揭榜等方式,支持实施若干在行业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引领性、系统集成性和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争取联合组织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加快推动关键核心技术、现代工程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取得突破,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科技部印发《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的通知

科技部印发《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的通知

科技部印发《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20.03.23•【文号】国科发区〔2020〕70号•【施行日期】2020.03.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科技部印发《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的通知国科发区〔2020〕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建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布局的顶层设计,有序指导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经科技部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现将《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推进实施。

科技部2020年3月23日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科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国重点区域和关键领域技术创新能力,支撑高质量发展,现就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和“补短板、建优势、强能力”重大决策部署,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体制机制,为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需求导向,聚焦关键。

面向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影响国家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技术创新需求,加强顶层设计和主动引导,形成技术创新持续供给能力。

——科学定位,分类指导。

围绕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总体布局,形成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分工明确,与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有机衔接、相互支撑的总体布局。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
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0.12.31
•【字号】湘科发〔2020〕122号
•【施行日期】2020.12.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
正文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
方案》的通知
湘科发〔2020〕122号
各市州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升关键领域技术创新能力,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推进实施。

各单位要及时向省科技厅反馈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改进建议,共同推进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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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拟建设领域及方

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1.人工智能
2.区块链
3.集成电路
4.高端软件
5.电子信息技术
二、高端装备领域
6.节能环保装备
三、新材料领域
7.绿色化工材料
8.特种钢材料
9.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
10.半导体材料
四、医养健康领域
11.生物医学大数据与精准医疗
12.智能诊断
五、现代高效农业领域
13.现代设施农业
六、现代海洋领域
14.船舶制造
15.海洋智能装备
16.海洋生态牧场
七、高端化工领域
17.绿色制造
18.高端化工装备及核心部件
八、生物技术领域
19.干细胞与再生医学
20.生物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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