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江口镇2018年松材线虫疫区预防性林分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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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区江口镇2018年松材线虫疫区预防性林分改造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随机抽取法试行范本

招标项目名称:涵江区江口镇2018年松材线虫疫区预防性林分改造工程招标编号:顺达莆招字[2018]涵010号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顺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2018年5月

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开标、评标及定标

(五)授予合同

(六)标后管理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工程预算价文件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涵江区江口镇2018年松材线虫疫区预防性林分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顺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涵江区江口镇;

2)工程建设规模:松材线虫疫区预防性林分改造面积约617亩;

3)招标范围和内容:造林承包(包括苗木准备、林地清理、挖穴、施肥、栽槙、补植、抚育、管护等),详见《涵江区江口镇2018年松材线虫疫区预防性林分改造作业设计》;

4)工期要求:造林种植完工期限180日历天,造林后连续抚育3年;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造林当年成活率及三年后总验收保存率均要求85%以上,三年总验收时要求卷荚相思苗高米以上,木荷苗高米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莆田市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含有相关营造林内容,并有过营造林施工经验(同投标文件一同上传一份近5年内的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最近三年(2015、2016、2017)内如有中标涵江辖区内公开招标的营造林项目,须同投标文件一同上传所有中标项目的完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注:如投标人存在中标记录的,却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完工证明材料的,且是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经招标人和相关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查实后,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记录不良行为,并在有关网上公告,并承担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人自2018 年8 月21 日起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下载的为准。

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

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按投标须知第19条要求密封、标记)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资格审查小组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莆田市招投标办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在核对投标人及其代表的身份时须提交书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编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及其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元整(¥27500元),请在截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指定银行帐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开户行:兴业银行涵江支行,帐号:19460。保证金转账备注写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都可以。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也可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8月 31日 9 时 00分。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

2)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和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招标文件。

9.公告其他说明: /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镇府路,邮编: 351111 ;

电话:;联系人:小陈。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顺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邮编: 351111 ;

电话:;联系人:小林。

第二章投标须知

(一)总则

1.招标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涵江区江口镇2018年松材线虫疫区预防性林分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涵江区江口镇

建设规模:松材线虫疫区预防性林分改造面积约617亩;

招标范围:造林承包(包括苗木准备、林地清理、挖穴、施肥、栽植、补植、抚育、管护等),详见《涵江区江口镇2018年松材线虫疫区预防性林分改造作业设计》;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

造林种植完工期限180日历天,造林后连续抚育3年。

招标项目质量标准:合格(造林当年成活率及三年后总验收保存率均要求85%以上,三年总验收时要求卷荚相思苗高米以上,木荷苗高米以上),若未达到合格标准,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莆田市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含有相关营造林内容,并有过营造林施工经验(同投标文件一同上传一份近5年内的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最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内如有中标涵江辖区内公开招标的营造林项目,须同投标文件一同上传所有中标项目的完工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注:如投标人存在中标记录的,却不提供或提供不完整完工证明材料的,且是本招标项目的中标人,经招标人和相关行政监督主管部门查实后,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记录不良行为,并在有关网上公告,并承担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

(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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