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详]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护理常规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护理常规一.毒性反应(一)近期毒性反应: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红细胞和血小板降低,易发生感染和出血。
消化道毒性:表现为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泻、便秘、腹痛等,严重时可致胃肠穿孔。
心脏毒性:表现为心肌损害症状,心律不齐、心慌、心悸、憋气,严重可致心衰。
肝脏毒性:表现为乏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肝脏肿大、血清转氨酶及胆红素升高,重责出现黄疸甚至急性肝萎缩。
泌尿系统毒性:肾功异常,出血性膀胱炎等。
肺毒性:表现为间质性肺炎和肺纤维化,患者出现发热、刺激性咳嗽、咳血、胸闷、胸痛、肺部啰音以致呼吸困难。
神经毒性:表现为外周神经和中枢神经症状,指(趾)端麻木、指甲变灰暗、尿潴留、肠麻痹等症状;中枢神经受损表现为脑功能障碍,患者出现嗜睡、意识障碍、人格改变、智力减退等,多为一过性。
过敏反应:为畏寒、发热,皮肤潮红、瘙痒、出现皮疹,严重时会出现心慌、胸闷、呼吸困难、血压迅速下降等过敏性休克的症状。
局部组织刺激及静脉炎:受累静脉发红、色素沉着、疼痛、血管变硬;药物外渗会表现为局部红斑、疼痛、肿胀,甚至局部组织坏死。
皮肤毒性反应:表现为皮炎、色素沉着、脱发等。
耳毒性:耳鸣、耳聋。
(二)远期毒性反应:生殖系统毒性:对生殖细胞有致突变作用以及对胎儿有致畸作用。
第二恶性肿瘤:不同于原发肿瘤的第二种恶性肿瘤。
二.护理措施(一)骨髓抑制严格掌握适应症,化疗前检查血常规。
化疗期间注意患者血常规变化,白细胞<4×109/L,血小板<50×109/L 暂停化疗,并遵医嘱给予升血治疗。
白细胞特别是中性粒细胞低时应减少探视,严密监测体温,告知患者减少外出,避免去人多的公共场所,天寒时注意保暖,避免感冒。
紫外线空气消毒,消毒病室物品及地面。
医护人员严格无菌操作。
血小板降低时应注意预防出血,嘱患者少活动,避免磕碰,必要时卧床休息。
饮食宜软,避免硬食、粗糙或带刺的食物。
血小板严重降低时应遵医嘱输入血小板。
化疗副作用
化疗导致呕吐的治疗的新进展
神经激肽-1 (neurokinin-1, NK-1)受体的抑 制剂
P物质(Substance P, SP)是中枢和外周神经系 统常见的神经递质 在消化道P物质能选择性与NK-1受体结合诱导 出现呕吐反应 阻断NK-1受体与SP结合能阻断呕吐的发生。
化疗导致呕吐的治疗的新进展
开普拓所致腹泻的处理原则
急性胆碱能综合征
在静注开始后24小时内出现急性腹痛、腹 泻、出汗、流泪、流涎、结膜炎、鼻炎、低 血压、血管舒张、寒战、全身不适、头晕、 视力障碍、瞳孔缩小等
处理方法:阿托品*,0.25 mg 皮下注射 如果病人在上一次化疗有严重的乙酰胆碱样
症状,下一次化疗可预防性的使用阿托品 * 有禁忌证者除外
骨髓抑制 口炎 腹泻 脱发 周围神经炎
致畸致癌 皮肤色素沉 着、重要器官 损伤、重要系 统损伤、免疫 抑制
按毒性转归分类
������ 可逆性毒性
������ 不可逆性毒性
按毒性所致后果分类
������ 致死性毒性
������ 非致死性毒性
按毒性发生系统分类
������ ������ ������ ������ ������ ������ ������ ������ ������
化疗导致呕吐的影响因素
危险因素
性别 年龄 饮酒史 晕动症 妊娠呕吐反应 焦虑症 既往化疗
影响结果
女性>男性 <6岁,>50岁较少见 >10单位/天者少见 无晕动症者少见 无妊娠呕吐反应者少见 无焦虑症者少见 无既往化疗史者少见
主要引起呕吐的化疗药物
顺铂、环磷酰胺、阿霉素、卡莫司汀、异 环磷酰胺、放线菌素D等
癌症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癌症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简介癌症化疗药物的使用对于患者的治疗非常关键。
为了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有效治疗,制定了癌症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对不同级别的药物进行评估和管理。
分级管理制度1. 一线药物:这些药物是首选的化疗药物,具有较高的疗效和较低的毒副作用。
它们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癌症的治疗,并在多项临床试验中得到验证和证实。
一线药物应作为首选治疗药物来推荐和使用。
2. 二线药物:这些药物是次选的化疗药物,可用于一线药物治疗无效或不能耐受的情况。
二线药物的疗效可能不如一线药物,且毒副作用较为明显。
二线药物的使用应在严密的监测下进行。
3. 三线药物:这些药物是最后的选择,仅在前两线药物治疗无效或不能耐受时使用。
三线药物的疗效相对较差,且毒副作用较为严重。
三线药物的使用需要在严密的监测和患者知情同意的前提下进行。
管理流程1. 评估和确认药物的级别:根据各种癌症化疗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对其进行评估和分级。
评估结果需要得到权威机构或专家的认可和确认。
2. 制定治疗方案: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结合药物的分级和相关临床指南,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
3. 监测和调整治疗:在治疗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和不良反应。
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4. 管理和记录药物使用:对药物的使用进行管理和记录,包括用药剂量、频率、疗程等信息,确保患者按照医嘱正确使用药物。
结论癌症化疗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能够提高癌症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存率,减少不良反应和毒副作用的发生。
合理的药物分级和管理流程能够保证患者获得最适合的化疗药物治疗。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详]
皮质神经 0°:无 1°:轻度嗜睡或激动 2°:中度嗜睡或激动 3°:重度嗜睡或激动,混乱,无定向力或幻
觉 4°:昏迷,癫痫发作引起的精神病
神经-小脑 0°:无 1°:轻微不协调,轮替运动障碍 2°:紧张发抖,辨距障碍,发音含糊,眼球
震颤
3°:运动失调 4°:小脑坏死
0°:无 1°:轻度 2°:中度 3°:重度 4°:威胁生命
感染
感染引起发热 0°:无 1°:37.1~38.0° 2°:38.1~40.0° 3°:>40.0°,持续时间<24小时 4°:>40.0°,持续时间>24小时或伴随低血
压
体重增加/减少 0°:<5.0% 1°:5.0~9.9% 2°:10~19.9% 3°:≥20% 4°:
腹瀉或其它非血液毒性
Grade 1(2-3 stools/d > pretreat) Maintain dose level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NCI-CTCA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for Adverse Events) 是国际上通用的药物毒副反应评定标准,与 实体肿瘤客观疗效评定标准(RECIST)具有同等 的重要性
危险,故患者以此剂量用药不得连续用药超 过48 h。洛派丁胺不应用于预防给药,甚至 前一治疗周期出现过延迟性腹泻的患者也不 应使用。
如虽按上述治疗腹泻仍持续超过48 h,停用 洛派丁胺,改用其他抗腹泻措施和大力加强 治疗,如给予复方苯乙哌啶、八面蒙脱石加 用生长抑素、活性碳等;并且应该开始预防 性口服广谱抗生素,同时接受胃肠外支持治 疗,注意保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
化疗副作用分级及处理措施指引
化疗副作用分级及处理措施指引肿瘤化疗是目前常用有效的肿瘤治疗手段,但是由于药物靶点存在非绝对特异性,肿瘤细胞被杀的同时,正常组织细胞无法逃脱化疗药物的“误伤”,患者出现化疗副反应。
常见的化疗药物副作用主要有静脉炎、局部组织坏死、骨髓抑制、胃肠毒性、免疫抑制、肾毒性、心脏毒性、脱发。
一、胃肠毒性胃肠毒性的表现大多数化疗药物引起胃肠道反应,表现为口干、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便秘、麻痹性肠梗阻、腹泻、胃肠出血及腹痛。
恶心呕吐是常见的、可预见和可预防的胃肠不良反应。
恶心呕吐可以分为几种情况:根据催吐潜能可将抗肿瘤药物分为高度、中度、低度和轻微4个催吐风险等级,是指不予预防处理呕吐发生率分别为>90%、30%~90%、10%~30%和<10%。
不同的化疗药物催吐效应不同,医生和患者都应该提前了解药物的催吐潜能,根据病情和患者自身情况,选择有效且能耐受的化疗方案。
恶心呕吐的药物恶心呕吐的治疗方案除了恶心呕吐,化疗相关性腹泻(Chemotherapyinduceddiairhea,CID)也是一种常见胃肠毒副反应。
C1D会导致水电紊乱、脱水、感染,严重可致休克、死亡。
氟尿喀咤、伊立替康,羟基喜树碱、卡培他滨等是常见导致C1D的药物。
国际抗癌协会将C1D 分为0-5级,相应的治疗方案见下表:如果使用伊立替康,可在使用前检测UGTIA1基因致预测腹泻的发生率,纯合子突变型UGT1AI7/7、杂合子UGTIAI6/7、野生型UGTIA16/6导致3〜4级迟发性腹泻的发生率分别为27.6%、18.5%、6.9%o二、骨髓抑制骨髓抑制的表现分级骨髓抑制在早期可表现为白细胞减少,严重时血小板、红细胞、血红蛋白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大多数患者会表现为乏力、抵抗力下降、出血等表现。
根据临床血液学检查,骨髓抑制由轻到重分为4级,如下表:骨髓抑制的影响因素不同药物或化疗方案引起骨髓抑制的程度不同,患者因素如高龄且接受全量化疗、骨髓受侵、肝肾功能异常、免疫抑制状态、近期进行手术、既往放化疗等都是出现骨髓移植的高危因素。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规范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及处理规范1.化疗药物的特点:选择性不高,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对正常细胞也具杀伤力。
对增殖旺盛的骨髓、胃肠道粘膜细胞、生殖细胞、毛发和肝肾等脏器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
1.1按毒副反应出现时间划分1.1.1立即反应:用药后一天内出现的反应,如恶心、呕吐等;1.1.2早期反应:用药后几天至几周内发生,如口腔炎、白细胞减少等;1.1.3迟发反应:用药后几周至几月内发生,如心、肺毒性;1.1.4晚期反应:用药数月至几年后才发生,如第二个肿瘤、不育症等。
1.2根据化疗药物外渗后对组织的损伤程度,将化疗药物分为三类:1.2.1刺激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灼伤或轻度炎症而无坏死的药物。
如氮烯咪胺、足叶乙苷等。
1.2.2发疱性化疗药物外渗后可以引起局部组织坏死的药物。
如阿霉素、表阿霉素、丝裂霉素、长春新碱、长春花碱等。
1.2.3非发疱性化疗药物无明显发疱或刺激作用的药物。
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氟尿嘧啶、阿糖胞苷、顺铂、米托蒽醌等2.局部毒性反应2.1静脉炎静脉炎分级药物PH值和渗透压对静脉的影响PH值的影响:正常7.35-7.45低于4.5或高于9.0引起静脉内膜损伤渗透压:正常270—320mOsm/L文献表明〉450mOSM/L会引起中度静脉炎>600mOSM/L则必定引起静脉炎部分常用药物的渗透压2.1.1静脉炎的有关因素2.1.1.1药物的刺激性2.1.1.2注射针头对血管内皮的损伤2.1.1.3血管的粗细及血流速度2.1.1.4药物的PH值2.1.2静脉炎防治措施2.1.2.1调整药物浓度2.1.2.2对血管的选择2.1.2.3温度调整2.1.2.4避免同时应用其他血管刺激性药物2.1.2.5局部应用喜疗妥、护脉膏等2.1.2.6血管未遭破坏前选择PICC、锁穿、静脉留置针等2.2药物外渗2.2.1与药物渗漏发生的有关因素2.2.1.1注射血管:细、弹性差2.2.1.2注射部位:避免手背、关节处2.2.1.3注射技术2.2.1.4外界因素2.2.1.5病理性因素:上腔静脉综合征、乳腺癌患侧肢体2.2.1.6放射线影响2.2.2药物渗漏后的处理2.2.2.1间断冰敷或冷敷:2.2.2.1.1血管收缩,降低药物吸收;2.2.2.1.2减弱药物对组织细胞破坏能力,限制损伤范围2.2.2.2局部封闭2.2.2.3护脉膏、喜疗妥、地米等3.消化道毒性3.1恶心、呕吐3.1.1恶心、呕吐的分类3.1.1.1急性恶心呕吐:指发生于化疗后24小时内。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ppt课件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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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谢
0°: WNL 1°:<1.5*N 2°:1.5~2.0*N 3°:2.1~5.0*N 4°:≥5.1*N
淀粉酶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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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谢
0°: <2.6 1°:2.6~2.9 2°:3.0~3.1 3°:3.2~3.4 4°:>3.4
高钙血
脱发 0°:不脱发 1°:轻度脱发 2°:显著地或完全地脱发 3°: 4°: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30
肺
肺 0°:无或无变化 1°:肺功能不正常,但无症状 2°:劳累时明显的呼吸困难 3°:正常活动时呼吸困难 4°:休息时呼吸困难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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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
心脏节律障碍 0°:无 1°:无症状,瞬时,不需要治疗 2°:复发,或持续,但不需要治疗 3°:需要治疗 4°:需要监测,或低血压,或室性心动过速,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13
代谢
0°: <6.4 1°:6.4~8.9 2°:9.0~13.9 3°:14~27.8 4°:>27.8
高血糖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14
代谢
0°: >3.6 1°:3.1~3.6 2°:2.2~3.0 3°:1.7~2.1 4°:<1.6
低血糖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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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道
呕吐 0°:无 1°:24小时呕吐1次 2°:24小时呕吐2~5次 3°:24小时呕吐6~10次 4°:24小时呕吐>10次,或需要肠道外营养
支持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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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化道
口炎 0°:无 1°:无痛性溃疡,红斑,或轻度疼痛 2°:疼痛红斑,水肿,或溃疡,但能进食 3°:疼痛红斑,水肿,或溃疡,但不能进食 4°:需要肠道外或经肠道营养支持
化疗药物的毒副反应
化疗药物的毒副反应概述化疗药物是一种常用的治疗恶性肿瘤的药物,但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毒副反应。
这些毒副反应可能对患者的生活质量和治疗效果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对于化疗药物的毒副反应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有效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常见的毒副反应1. 消化系统毒副反应化疗药物经口服后会对消化系统产生广泛的影响。
常见的毒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和口腔黏膜炎等。
这些毒副反应可能导致患者摄食减少、体重下降,严重时甚至需要暂停或调整治疗方案。
2. 骨髓抑制毒副反应化疗药物对骨髓造血系统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可能导致白细胞、红细胞和血小板的数量下降。
这可能使患者容易感染、贫血和出血。
因此,在化疗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测相关指标,如白细胞计数、血红蛋白和血小板计数,必要时可以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如使用生长因子、输血等。
3. 神经系统毒副反应一些化疗药物对神经系统有直接的毒性作用,可导致神经痛、周围神经炎、感觉异常等。
此外,患者在化疗过程中也可能出现认知障碍、注意力不集中等神经精神症状。
因此,需要对神经系统的状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处理相关症状。
4. 心脏毒副反应一些化疗药物对心脏产生毒性作用,可能导致心脏功能减退、心律失常和心脏衰竭等。
在使用这些药物时,需要定期监测心脏功能,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如调整剂量或暂停治疗。
5. 肝肾毒副反应化疗药物可能对肝肾功能产生不良影响,导致肝肾损伤。
在使用这些药物时,需要定期监测肝肾功能,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如调整剂量或选择其他药物。
毒副反应的管理和预防1. 个体化治疗方案不同患者对化疗药物的毒副反应有不同的承受能力和敏感性。
因此,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非常重要。
通过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毒副反应风险因素和耐受程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剂量调整、药物选择和给药方案。
2. 毒副反应的早期发现和监测早期发现和监测化疗药物的毒副反应对于及时采取治疗措施非常重要。
通过定期监测相关指标和患者的自述症状,可以发现并评估毒副反应的严重程度,并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或给予支持治疗。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第54页
如虽按上述治疗腹泻仍连续超出48 h,停用 洛派丁胺,改用其它抗腹泻办法和大力加强 治疗,如给予复方苯乙哌啶、八面蒙脱石加 用生长抑素、活性碳等;而且应该开始预防 性口服广谱抗生素,同时接收胃肠外支持治 疗,注意保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第55页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第15页
0°: WNL 1°:<1.5*N 2°:1.5~2.0*N 3°:2.1~5.0*N 4°:≥5.1*N
淀粉酶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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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6 1°:2.6~2.9 2°:3.0~3.1 3°:3.2~3.4 4°:>3.4
高钙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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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 0°:无或无改变 1°:肺功效不正常,但无症状 2°:劳累时显著呼吸困难 3°:正常活动时呼吸困难 4°:休息时呼吸困难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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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节律障碍 0°:无 1°:无症状,瞬时,不需要治疗 2°:复发,或连续,但不需要治疗 3°:需要治疗 4°:需要监测,或低血压,或室性心动过速,
失
4°:需要治疗和住院,停药后>48小时症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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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神经 0°:无或无改变 1°:短期感觉异常或感觉迟钝 2°:感觉异常/感觉迟钝,连续在整个治疗
过程中 3°:感觉异常/感觉迟钝,造成功效障碍 4°: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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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神经 0°:无或无改变 1°:主观无力,未发觉客观无力 2°:轻度客观无力但没有严重功效损伤 3°:功效损伤客观无力 4°:瘫痪
临床医师必须掌握的常用化疗药物主要副作用及处理原则(附WHO分级标准)
临床医师必须掌握的常用化疗药物主要副作用及处理原则(附WHO 分级标准)由于近年来肿瘤化疗的患者急剧增多,各种化疗药物均对生长活跃的组织有毒性作用,都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制及消化道反应等。
为了临床医师能及时准确的发现、处理这些不良反应及副作用,笔者概况出下表需要特别注意的副作用及防治方法(附WHO分级标准),仅供同行参考。
2、博莱霉素BLM;•毒副作用:肺毒性:肺炎样症状、肺纤维化,皮肤反应:指趾关节皮肤肥厚,色素沉着。
发热:38度左右,可自行消退。
3、新一代铂类,包括:奥沙利铂、络铂、奈达铂高发生率不良反应有:周围神经毒性、骨髓抑制、腹泻经对症处理、减量、停药,基本可控制4、长春瑞宾NVB:从外周静脉给药时,刺激大,静脉炎发生率高,切勿外渗。
周围神经毒性:腱反射消失、指、趾麻木、四肢疼痛、肌肉震颤。
骨髓抑制:主要为中性粒细胞减少,但无剂量累积毒性。
5、依立替康:1)急性反应:乙酰胆碱综合征,表现为多汗、多泪、唾液分泌增多、视物模糊、痉挛性腹痛、“早期”腹泻;在用药24小时内出现,多可自行缓解,严重者给阿托品治疗;恶心呕吐常见。
2)亚急性反应:延迟性腹泻,剂量限制毒性,用药24小时后出现,水样便,可带血,发生率80%~90%,严重者占39%;大剂量易蒙停有效;骨髓抑制明显,亦为剂量限制毒性。
6、托泊替康:骨髓抑制明显;4度血小板降低发生率达26%,中位持续时间为5天,血小板降低至最低中位发生时间为15天。
7、草酸铂L-OHP:外周神经毒性:感觉迟钝、异常,遇冷加重,偶见可逆性急性咽喉感觉异常。
与依立替康合用可发生胆碱能综合征(腹痛、唾液分泌过多等)危险,阿托品可以预防。
护理措施:------四禁•禁止用N.S稀释•禁止用冰水漱口和冷食•禁止与碱性药物或溶液配伍输注•制备药液及输注时避免接触铝制品、避开离子8、掌握化疗药物的正确溶酶,保证药物有效性用N.S稀释的药物:氮芥、CTX、VDS、BLM、喜树碱、VP-16、DDP用G.S稀释的药物:MTX、CBP、草酸铂、秋水酰碱、THP、光辉霉素、抗癌锑等。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PPT课件.ppt
心血管
心包 0°:无 1°:无症状,有渗出,不需要治疗 2°:心包炎(有摩擦音,胸痛,心电图改变) 3°:有症状,有渗出,需要引流 4°:心包填塞,需要紧急引流
心血管
高血压 0°:无或无变化 1°:无症状,如果以前血压是WNL,暂时性增高
>20mmHg(D),或达到>150/100,不需要治疗 2°:如果以前是WNL,反复或持续性增高
或纤维性颤动
心血管
心脏功能 0°:无 1°:无症状,休息时心脏射血量下降低于基
线的20% 2°:无症状,休息时心脏射血量下降超过基
线的20% 3°:轻度充血性心力衰竭,治疗有效 4°:重度或耐药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心血管
心肌缺血 0°:无 1°:非特异性T波扁平 2°:无症状,ST和T波改变表明缺血 3°:没有心肌梗死证据的心绞痛 4°:急性心肌梗死
肾/膀胱
0°: WNL 1°:<1.5*N 2°:1.5~3.0*N 3°:3.1~6.0*N 4°:>6.0*N
肌酐
肾/膀胱
蛋白尿 0°: 无变化 1°:1+ 或<0.3g% 或<3g/L 2°:2~3+ 或0.3~1.0g% 或3~10g/L 3°:4+ 或>1.0g% 或 >10g/L 4°:肾病症状
代谢
0°: <6.4 1°:6.4~8.9 2°:9.0~13.9 3°:14~27.8 4°:>27.8
高血糖
代谢
0°: >3.6 1°:3.1~3.6 2°:2.2~3.0 3°:1.7~2.1 4°:<1.6
低血糖
代谢
0°: WNL 1°:<1.5*N 2°:1.5~2.0*N 3°:2.1~5.0*N 4°:≥5.1*N
化疗各类毒性反应的分级标准
肉眼血關+血决
畫输血
心功能异常
3
1级
2»
4级
X
无蛊價「一过蝮不霽治
£
坯隶岌主曲挣長的•隍不 事沿疗
时疗
織监护・低血压/
監性卍功迥ST童
无
无症帕静息时LVEF
忧化疗PEfflt<20%
无JS1乱VFShLVEF比 化疗6<^* 2 20%
轻虑燉性心功m
謀,洽仔昔数
产垂或难洽性悝性
心亂£血鹽丑鼠樋 死
中懂球摘:毋箱曹用止爛直制响功1齡环显响曰
严垂.臣癖;氏痛或 開止摘商,"童,
劇响日第舌动
病妊
过3(直括药由
无
一溟牲皮摘,药物性炭 眞V38P
醫鼎疹,药柄性宗換2
38©,轻屡表珥霍坯学
血滴病支气管瘙 拿・粪沿疗(译
过題反应
ft亜関加丸贰轻
<50%
5 0%-9 9%
10 0%-19 9%
□0%
—
无
比化疗菊加■備苹影响 正嵐送动
誓能状的w«*n
*
祚包壊■需羸閤瀛
光?!无烫代
*EK«7S»ff(Q括一対性必位怪低血
雜扩昏或轉他泊疗僵不空fi険
畐诒疗盍任険但』8h內好箱
倍砖后矣酋疗至住 険 >砒h
神经功能异常
分錢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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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或无吏化
轻度・潯讎&嗣消丸
程度翦申復菩琨嚴觉溝齐
或中罔感宠异常
芦亶的藍页感处沽 笑或殛觉异轴・影 响功能
一般来说,化疗药物的毒副反应主要为血细胞减少(白细胞、血小板、血红蛋白、粒细胞、岀血、感 染等)、消化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皮肤黏膜反应、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心功能异常、 神经功能异常、电解质异常。
化疗各类毒性反应的分级标准
一般来说,化疗药物的毒副反应主要为血细胞减少(白细胞、血小板、血红蛋白、粒细胞、出血、感染等)、消化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皮肤黏膜反应、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心功能异常、神经功能异常、电解质异常。
本文从如上几个方面介绍了化疗毒副作用的1-4 级。
血细胞减少
消化道反应
肝功能异常
肾功能异常
心功能异常
神经功能异常
电解质紊乱(单位:mmol/L)
皮肤及粘膜反应
其他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化疗不良反应分度
化疗药物针对得就是生长活跃得细胞。除恶性肿瘤细胞外,骨髓造血干细胞、消化道粘膜、皮肤及其附属器、子宫内膜与卵巢等器官或组织得细胞更新亦较快,这就是化疗药物导致相应不良反应得组织学基础。可以认为,几乎所有化疗药物都具有骨髓抑制作用,差别仅在于程度而已。在常用化疗药物中,烷化剂(环磷酰胺、氮芥等)与鬼臼毒素(VP16)得骨髓抑制作用较强、在铂类药物中,卡铂得肾脏毒性小于顺铂,但其骨髓抑制得作用强于后者、紫杉醇类药物得主要副作用就是过敏反应与周围神经炎,骨髓抑制作用尚不及烷化剂,但多烯紫杉醇(泰索蒂)得骨髓抑制作用较强。拓泊替康得骨髓抑制作用很强,曾与卡铂联合用于大剂量化疗加外周血造血干细胞移植时骨髓动员前得抑制药物。下列“顺口溜”或许有助记忆:顺铂稍弱卡铂强,鬼臼毒素不谦让,紫杉不若烷剂狠,托泊替康堪称王。
关于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促红素,EPO)得应用:EPO就是由肝脏与肾脏合成得激素,能调节红细胞得生成、很多化疗药物都不同程度地影响肾功能(尤其就是铂类药物),从而引起促红素分泌减少。因此,促红素尤其适用肾功能有损害得患者,或对输血相关风险顾虑过多得患者。用法为促红素150u/kg皮下注射,每周三次、使用得同时应该补充铁剂与维生素B12、叶酸等。当血红蛋白高于80g/L或红细胞压积大于40%后应停药。副作用少见。
化疗后骨髓抑制得规律具有以下意义:(1)它限定化疗疗程得间隔时间。理论上,化疗应该在最短时间内施以最强剂量,以迅速抑制或杀灭肿瘤细胞。但化疗后骨髓抑制得恢复需要时间,故很多化疗就是3~4周进行一次;(2)涉及对2度骨髓抑制得处理。对于3度与4度骨髓抑制必须给予干预已经成为共识,但对于2度骨髓抑制,何时必须干预,何时可以短暂观察则较为困惑。利用上述规律,有助于决策(后述);(3)有助于及早发现骨髓抑制、根据化疗后骨髓抑制得规律后,能及早发现这一问题并行相应处理。化疗后每两天检查一次血常规即可达到这一目得。
肠癌化疗后分级标准
肠癌化疗后的分级标准主要基于化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
目前存在两种常用的分级标准:
1. 世界卫生组织(WHO)化疗常见不良反应的分级标准:参照世界卫生组织(WHO)一般毒性药物的分度标准,可以将大肠癌化疗的不良反应分为4度(0度-IV度)。
具体如下:
* 0度:无反应;
* I度:轻度反应,不需治疗;
* II度:有中度反应,需治疗;
* III度:出现重度反应,威胁生命,但可恢复;
* IV度:严重反应,直接致死或促进死亡。
2. RTOG
3.0标准:对于放疗反应来说,所有不良反应分为5级,1级为无症状或无需治疗的轻微症状,2级需局部治疗或非侵入性治疗,3级需住院治疗或导致住院时间延长,4级危及生命需紧急治疗,5级为死亡。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医生或专业人士。
药物毒副反应判定标准
药物毒副反应判定标准:NCI-CTC 2.0版本现在所使用的抗癌药因不能选择性杀死癌细胞,故同时也损伤机体的正常细胞。
另外,致死性毒副反应的最大耐受量与治疗用的剂量之间的差别很小,故化疗的毒副反应不可避免。
完整的化疗疗效评价应根据抗肿瘤效果和毒副反应综合判定,即抗癌药的毒副反应的判定与抗肿瘤效果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临床上评价化疗毒副反应的方法有“WHO 的毒副反应判定标准”、“国立癌症研究所的常规毒性判定标准(NCI-CTC)”等。
为此,需要新的国际通用的毒副反应判定标准GCP(Good Cinical Practice)。
1988年NCI-CTC进行了修订,这个新的NCI-CTC药物判定标准已经被国际上广泛应用。
本文就NCI-CTC2.0版本进行简介。
一、治疗不良反应与药物不良反应所谓治疗不良反应(adverse event)系指接受化疗、放疗和手术疗法等治疗的患者产生的所有异常征象,包括临床的异常检查值、症状和体征等,它与治疗可有或可无因果关系。
而不良药物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为接受治疗患者在治疗过程的不良反应,与医药品的因果关系不能否定者。
ICH(日美欧医药品同步协调国际会议)建议不使用“毒副反应(side effect)” 这个词,而推荐“药物不良反应”这个术语。
二、抗癌药的药物不良反应除所有的抗癌药一般都发生血液毒性和消化道反应外,每个抗癌药又可发生特有的多种多样药物不良反应。
包括:1)血液毒性(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红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2)消化道反应(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泻、便秘、口腔内膜炎)3)心毒性(心肌损害、心功能不全、心律不齐)4)肺毒性(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5)肝毒性(肝功能障碍)6)肾毒性(肾功能障碍、肾小管损害)7)膀胱毒性(出血性膀胱炎)8)神经毒性(末梢神经障碍、中枢神经障碍)9)皮肤毒性(皮肤角化、肥厚、色素沉着、皮疹、指甲改变、毛发脱落、渗出性皮肤障碍)10)性腺毒性(性功能不全)11)过敏反应(呼吸困难、血压降低、血管性浮肿)12)继发癌三、药物不良反应的判定标准自从1979年发表“WHO毒副反应判定标准”以来,其作为癌症化疗最权威的药物不良反应判定标准在世界上广泛应用。
医院肿瘤化疗药物不良反应处置预案
医院肿瘤化疗药物不良反应处置预案肿瘤化疗药物不良反应处理在肿瘤治疗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肿瘤细胞与正常细胞间缺少根本性的代谢差异,导致所有的抗肿瘤药物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都可能对正常组织造成损害,尤其对增殖旺盛的细胞如骨髓、肠上皮、生殖细胞等具有抑制杀伤作用,若不及时处理会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延缓或中断抗肿瘤治疗,甚至可危及生命。
因此,密切观察、及时处理极为重要。
WHO推荐的化疗药物副反应的分度为0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见表1。
通常将化疗的毒副反应分为两大类,即近期反应和远期反应,或局部反应和全身反应。
近期反应:一、静脉炎和坏死(一)有刺激性的化疗药物在静脉用药的过程中,如有药物外渗(或漏出),可引起疼痛性、化学性静脉炎甚至坏死。
最具刺激性和导致皮肤坏死的抗肿瘤药物如下:氮芥(BCNU)、卡氮芥、柔红霉素(DRB)、阿霉素(ADM)、丝裂霉素C(MMC)、ACTD、长春花碱(VLB)、VCR、长春酰胺(VDS)、鬼臼噻吩甙(VM26)、鬼臼乙叉甙(VP16)。
(二)预防1.溶液的配制严格按要求进行。
2.静脉穿刺部位避开关节和肌腱。
3.保证用药静脉通畅;注射药物前、后均以生理盐水冲洗。
4.观察用药部位有无发红及肿胀现象。
5.询问患者有无烧灼或疼痛感。
(三)治疗尽管采用了十分仔细的操作,药物外渗仍时有发生。
治疗的目的是限制药物扩散和减少永久性组织损伤。
具体措施如下。
1.对于保留在静脉中的输液针,应立即拔出,更换部位。
2.局部应用热敷或冷敷。
3.注射拮抗剂或解毒剂,见表2。
4.给予镇痛药和(或)抗炎药。
5.对坏死形成者,将坏死组织切除,越早切除越好。
二、过敏反应(一)发生率许多细胞毒类药物会引起不同程度的变态反应。
1.左旋门冬酰胺酶(L-ASP):可致严重的过敏反应,发生率为6%~43%,过敏反应随剂量增加而增强。
单药发生高于联合用药,静脉用药高于肌内注射。
过敏反应多出现在接受治疗的2周至数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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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mit dose, then↓50mg/m2 when ↓50mg/m2 resolved to ≦ Gr 2
Omit dose, ↓50mg/m2 when ↓50mg/m2 resolved to ≦ Gr 2
腹瀉或其它非血液毒性 Grade 1(2-3 stools/d > pretreat) Grade 2(4-6 stools/d > pretreat) Grade 3(7-9 stools/d > pretreat)
转氨酶(sGPT, sGOT) 0°: WNL 1°:≤2.5*N 2°: 3°: 4°:
碱性磷酸酶 0°: WNL 1°:≤2.5*N 2°:2.6~5.0*N 3°:5.1~20.0*N 4°:>20.0*N
0°: WNL 1°:<1.5*N 2°:1.5~3.0*N 3°:3.1~6.0*N 4°:>6.0*N
高血糖
0°: >3.6 1°:3.1~3.6 2°:2.2~3.0 3°:1.7~2.1 4°:<1.6
低血糖
0°: WNL 1°:<1.5*N 2°:1.5~2.0*N 3°:2.1~5.0*N 4°:≥5.1*N
淀粉酶
0°: <2.6 1°:2.6~2.9 2°:3.0~3.1 3°:3.2~3.4 4°:>3.4
如虽按上述治疗腹泻仍持续超过48 h,停用 洛派丁胺,改用其他抗腹泻措施和大力加强 治疗,如给予复方苯乙哌啶、八面蒙脱石加 用生长抑素、活性碳等;并且应该开始预防 性口服广谱抗生素,同时接受胃肠外支持治 疗,注意保持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
如出现3~4级腹泻,或虽然是1~2级腹泻,但
患者伴随以下危险因素一项或以上的应高度重视。 危险因素包括发热、脓毒血症、腹痛、PS评分下 降、≥2级的恶心、呕吐、白细胞下降、肉眼血便
局部 0°:无 1°:疼痛 2°:疼痛和肿胀,伴水肿,或静脉炎 3°:溃疡 4°:
0°:无 1°:轻度 2°:中度 3°:重度 4°:威胁生命
感染
感染引起发热 0°:无 1°:37.1~38.0° 2°:38.1~40.0° 3°:>40.0°,持续时间<24小时 4°:>40.0°,持续时间>24小时或伴随低血
化疗药物毒副反应分级标准——NCI-CTCAE (National Cancer Institute 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for Adverse Events) 是国际上通用的药物毒副反应评定标准,与 实体肿瘤客观疗效评定标准(RECIST)具有同等 的重要性
血压)
2°:需要液体置换或其他治疗,但不需要住院 3°:需要治疗和住院,停药后48小时内症状消
失
4°:需要治疗和住院,停药后>48小时症状消失
感觉神经 0°:无或无变化 1°:短期感觉异常或感觉迟钝 2°:感觉异常/感觉迟钝,持续在整个治疗
过程中 3°:感觉异常/感觉迟钝,导致功能障碍 4°:
Hgb
中性粒细胞 0°: ≥2.0 1°: 1.5~1.9 2°: 1.0~1.4 3°: 0.5~0.9 4°: <0.5
0°: ≥2.0 1°: 1.5~1.9 2°: 1.0~1.4 3°: 0.5~0.9 4°: <0.5
淋巴细胞
胆红素 0°: WNL 1°: 2°: 1.5*N 3°: 1.5~3.0*N 4°: >3.0*N
NIC CTC 毒性等級 嗜中性球減少和其它血液毒性 Grade 1(< 2000) Grade 2(< 1500) Grade 3(< 1000)
Grade 4(< 500)
Neutropenic fever (Gr 4 neutropenia + Gr 2 fever)
During a Course of Treatment
运动神经 0°:无或无变化 1°:主观的无力,未发现客观的无力 2°:轻度客观的无力但没有严重的功能损伤 3°:功能损伤的客观的无力 4°:瘫痪
皮质神经 0°:无 1°:轻度嗜睡或激动 2°:中度嗜睡或激动 3°:重度嗜睡或激动,混乱,无定向力或幻
觉 4°:昏迷,癫痫发作引起的精神病
心脏节律障碍 0°:无 1°:无症状,瞬时,不需要治疗 2°:复发,或持续,但不需要治疗 3°:需要治疗 4°:需要监测,或低血压,或室性心动过速,
或纤维性颤动ຫໍສະໝຸດ 心脏功能0°:无 1°:无症状,休息时心脏射血量下降低于基
线的20% 2°:无症状,休息时心脏射血量下降超过基
线的20% 3°:轻度充血性心力衰竭,治疗有效 4°:重度或耐药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血液/骨髓 消化道 肝 肾/膀胱 肺 心血管
神经毒性 皮肤 体重 感染
出血 0°:无 1°:轻度,不需要输血 2°:大量,每次输血1~2单位 3°:大量,每次输血3~4单位 4°:极大量,每次输血>4单位
恶心 0°:无 1°:能够吃适合的食物 2°:进食明显减少但能够吃东西 3°:明显不能吃东西 4°:
肌酐
蛋白尿 0°: 无变化 1°:1+ 或<0.3g% 或<3g/L 2°:2~3+ 或0.3~1.0g% 或3~10g/L 3°:4+ 或>1.0g% 或 >10g/L 4°:肾病症状
0°: <6.4 1°:6.4~8.9 2°:9.0~13.9 3°:14~27.8 4°:>27.8
如出现1~2级腹泻必须及早应用止泻药洛派 丁胺(易蒙停),并补充大量液体。首次稀 便出现后服用4 mg洛派丁胺,以后每2小时 服2 mg。末次稀便后继续服12 h。中途不得 更改剂量。洛派丁胺有导致麻痹性肠梗阻的
危险,故患者以此剂量用药不得连续用药超 过48 h。洛派丁胺不应用于预防给药,甚至 前一治疗周期出现过延迟性腹泻的患者也不 应使用。
At the Start of Subsequent Courses
Maintain dose level
Maintain dose level
↓25mg/m2
Maintain dose level
Omit dose, then↓50mg/m2 when ↓25mg/m2 resolved to ≦ Gr 2
血液/骨髓 肝 肾/膀胱 代谢 凝血功能
0°: ≥4.0 1°: 3.0~3.9 2°: 2.0~2.9 3°: 1.0~1.9 4°: <1.0
WBC
PLT 0°: WNL 1°: 75~ 2°: 50~74.9 3°: 25~49.9 4°: <25
0°: WNL 1°: 10.0~ 2°: 8.0~9.9 3°: 6.5~7.9 4°: <6.5
心肌缺血 0°:无 1°:非特异性T波扁平 2°:无症状,ST和T波改变表明缺血 3°:没有心肌梗死证据的心绞痛 4°:急性心肌梗死
心包 0°:无 1°:无症状,有渗出,不需要治疗 2°:心包炎(有摩擦音,胸痛,心电图改变) 3°:有症状,有渗出,需要引流 4°:心包填塞,需要紧急引流
呕吐 0°:无 1°:24小时呕吐1次 2°:24小时呕吐2~5次 3°:24小时呕吐6~10次 4°:24小时呕吐>10次,或需要肠道外营养
支持
口炎 0°:无 1°:无痛性溃疡,红斑,或轻度疼痛 2°:疼痛红斑,水肿,或溃疡,但能进食 3°:疼痛红斑,水肿,或溃疡,但不能进食 4°:需要肠道外或经肠道营养支持
神经-小脑 0°:无 1°:轻微不协调,轮替运动障碍 2°:紧张发抖,辨距障碍,发音含糊,眼球
震颤
3°:运动失调 4°:小脑坏死
神经性抑郁 0°:无变化 1°:轻度焦虑或情绪低落 2°:中度焦虑或情绪低落 3°:重度焦虑或情绪低落 4°:自杀意识
神经性头痛 0°:无 1°:轻度 2°:中重度但为暂时性 3°:重度 4°:
皮肤 0°:无或无变化 1°:分散的斑或丘疹或无症状性红斑 2°:分散的斑或丘疹或瘙痒的或者其他症状
红斑 3°:普遍的有症状斑,丘疹或疱疹 4°:表皮脱落的皮炎或形成溃疡的皮炎
变态反应 0°:无 1°:瞬时皮疹,药物发热≤38.0° 2°:荨麻疹,药物发热≥38.0°,轻度支气
管痉挛 3°: 4°:过敏症
压
体重增加/减少 0°:<5.0% 1°:5.0~9.9% 2°:10~19.9% 3°:≥20% 4°:
CPT-11所致延迟性腹泻按照NCI-CTC毒性标 准分为1级:大便次数增加小于4次/d;2级: 大便次数增加4~6次/d,或夜间大便;3级: 大便次数增加大于7次或失禁,需静脉营养支 持改善脱水状态;4级:危及生命的水、电解 质紊乱,需静脉营养和重症监护。
凝血酶原时间 0°: WNL 1°:1.01~1.25*N 2°:1.26~1.50*N 3°:1.51~2.00*N 4°:≥2.00*N
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 0°: WNL 1°:1.01~1.66*N 2°:1.67~2.33*N 3°:2.34~3.00*N 4°:≥3.00*N
高血压
0°:无或无变化 1°:无症状,如果以前血压是WNL,暂时性增高
>20mmHg(D),或达到>150/100,不需要治疗 2°:如果以前是WNL,反复或持续性增高
20mmHg(D),或达到>150/100,需要治疗 3°:需要治疗 4°:高血压危象
低血压
0°:无或无变化 1°:变化不需要治疗(包括暂时性的直立性低
神经性便秘 0°:无或无变化 1°:轻度 2°:中度 3°:重度 4°:便秘>96小时
听觉神经 0°:无或无变化 1°:无症状,只在测听下丧失听力 2°:耳鸣 3°: 4°:耳聋不能改变
视觉神经 0°:无或无变化 1°: 2°: 3°:几乎完全丧失视觉 4°: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