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督办办法
重点工作督办办法
.重点工作督办管理办法(修订)为全面推动公司重点工作按期按质完成、提高公司办事效率,提高各部门的执行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督办重点工作的职能部门及专职负责人督办重点工作的职能部门以公司办为主,以财务部、各部门的负责人及总经理秘书为辅。
公司明确一名督办主管,负责公司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及反馈,以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总工作。
第二条公司重点工作的范围公司重点工作由四个部份组成。
1、公司月度例会及其它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2、公司领导临时布置确定的公司重点工作;3、经各部门领导提出,经公司领导确认的重点工作;4、公司领导认为有必要的其它重点工作。
第三条重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公司重点工作项目一经确定,各部门负责人均应当将相关重点工作作为单位或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来管理,按时、按质完成。
第四条重点工作计划的归集公司领导确定的重点工作均以文字方式下达,下达文件在送达有关责任部门时,应由公司办抄送至公司各个部门负责人,以便协调重点工作的工作推进。
第五条重点工作督办的程序1、重点工作的督办主管在收到重点工作计划后,必须立即纳入其督办的范围。
2、重点工作主要责任人应当指定有关人员,在每周一上午十二点前将上周(星期一至星期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督办主管电子信箱。
督办主管在每周一下午五点前出一份《公司重点工作督查通报》,以纸质形式发送至公司领导、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部门正职及重点工作主要责任人电子信箱,直到该项重点工作完成为止。
3、特殊原因不能在完成截止日内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的,主要责任人应在时间节点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原因报告,同时承诺保证按期按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的时间,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确定新的时间节点,并提交公司督办主管存档备查。
4、某项重点工作未能按期完成时,督办主管必须于重点工作完成截止日的第二天向主、次责任单位或部门下达督办处罚通知书。
督办处罚通知书同时抄送公司领导。
重要事项督办工作考核办法
重要事项督办工作考核办法一、背景重要事项督办工作是指对重要项目、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等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督办工作,以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实现目标。
督办工作的结果关系到企业生产经营、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等,因而必须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不断提升督办工作的效能和水平,进一步做好质量、安全、效益等方面工作。
二、考核指标体系根据重要事项督办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结合工作实际,设计出如下考核指标体系:1、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重点关注各项重要事项的完成情况,对比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评估进度偏差,并就偏差进行原因分析。
同时,对于完成耗时较长的事项,应对其质量进行检查核对,确保达到了工作质量的标准。
2、工作效率重点考核到位的时间、响应速度、处理效率、质量及效果。
例如,考核每一次督办,所花费的人力、物力、时间和经费的状况,对插件各类事项的督促反应速度和督办成效进行评估;对问题解决与预防的效果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以及通过督办工作的结果对工作效率进行比较分析并对其进行调整和改进。
3、工作创新重点考核工作人员思路和方法创新,工作创意作品质量和数量,项目工作创新成果的开发实施和应用。
通过激励人员创新意识、提高工作周转率等方法,使其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创意潜力,充分挖掘做事的新方法和新思路,创新督办方式。
4、协调配合考核多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和配合情况,注重团队意识和运作效果,衡量工作方案和人员组织机构的合理性并对其做出纠正和调整。
考核各部门和工作人员之间的信息传递和沟通,以及同单位之间的协作、互助等方面的表现,呼吁共同协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考核奖惩制度1、激励制度首先要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为扎实开展重要事项督办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在考核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引入激励手段,鼓励工作人员创新,提供更好的服务。
比如,对于某些先进单位或部门,可以进行表扬,奖励及荣誉称号的颁发;对成功督办完成的项目,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创新性工作的人员,可以设置一定的职级晋升或奖励;对完成特殊重要任务材料的人员,应向其授予荣誉证书、奖章、纪念章等。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4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查和督办,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各单位的重点工作督查和督办工作。
三、工作程序1. 部门负责人确定本部门的重点工作,并将其列入工作计划。
2. 每月初,各部门各单位将下个月的重点工作计划提交给上级部门。
3. 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重点工作计划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4. 下级部门根据上级部门的意见修改重点工作计划,并重新提交。
5. 上级部门根据下级部门的修改后的重点工作计划进行最终审核。
6. 上级部门将审核通过的重点工作计划下发给各部门各单位,并通知相关人员。
7.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下发的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
8. 各部门各单位每周将本周的工作情况、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报告给上级部门。
9. 上级部门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的报告情况进行整理和分析,并提出督办意见。
10. 上级部门将督办意见下发给相应的部门和单位,并催促其按时完成工作。
11. 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上级部门的督办意见进行工作调整和改进,并反馈执行情况。
12. 上级部门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的反馈情况进行督查,并记录督查结果。
13. 上级部门将督查结果上报给上级领导,并报告督查工作的进展情况。
14. 上级领导根据督查结果和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责任和义务1. 上级部门负责对下级部门的重点工作进行审核、督办和督查。
2. 下级部门负责按时、按质完成重点工作,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3. 相关人员负责按照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进行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督办和督查工作。
四、工作效果评估1. 上级部门将对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2. 各部门各单位将对本部门的重点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并提出改进意见。
以上为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参考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参考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 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2. 督查计划: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督查计划,明确重点工作、重点时间段和重点区域。
3. 督查标准:明确督查工作的评价标准,确保督查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 督查方式:确定督查工作的具体方式,可以采取实地调研、数据分析、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5. 督查频次:确定督查的频次,可以根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来确定督查的时间间隔。
6. 督查报告:制定督查报告的要求,包括格式、内容和提交时间等。
7. 督办措施: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8. 督查结果反馈:将督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和领导,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此外,在实施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 组织协调:建立工作督导小组或委员会,明确协调督查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2. 信息共享: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数据的准确共享,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3. 激励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对督查工作成果进行评价和奖惩,激励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
4. 审核监督:建立督查工作的审核和监督机制,确保工作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5. 过程改进: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改进督查制度和工作方法。
重要事项督办工作考核办法(1)(1)
重要事项督办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执行能力,确保公司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和总体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办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二)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三)公正透明、奖罚分明。
第三条组织机构:成立重要事项督办工作领导组。
组长:董事长副组长:班子成员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考核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综合事务部为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督办人员:胡建丽、路栋梁。
第四条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督办工作的落实和协调,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建立纵向督办制度。
第五条督办事项:(一)公司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二)早调会、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生产经营分析会议、座谈会议、年度工作会议等主要会议确定需要督办的事项。
(三)公司领导批示及各类调研报告中需要督办的事项。
(四)其他应当催办、督办的事项。
第六条督办流程:督办部门整理督办事项—承办部门签字认领—承办部门办理—每周反馈办理结果—审核督办事项办理结果—通报督办结果和处罚情况---答复。
第七条督办部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形式要求承办部门对事项进行办理。
督办事项如属已发公文,则以公文为据;如属收文办理事项,以公司领导在文件上的批示为据;如属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重要会议的议定事项,则以会议精神、纪要为据。
第八条承办部门接到督办通知后,应与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确定督办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并于1个工作日内填写督办台账,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重点工作任务且需其他部门配合完成的,由主办部门通知配合部门,配合部门需无条件协助完成。
承办部门应按照督办台账要求的完成时限向综合事务部反馈督办事项进展情况。
如该项工作持续时间较长的,应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并签字确认。
在督办事项全面完成后,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将办理情况报告交综合事务部备案,同时附相关印证资料。
综合事务部在接到办理情况报告1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司领导。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重点工作的督察、督办工作。
第三条重点工作指的是组织重点关注、重点部署、重点推进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督察、督办工作是指对重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和协调。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公正公平、高效务实的原则。
第二章督查工作
第六条督查工作应明确督查的对象和内容,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并明确督查的时间节点。
第七条督查工作应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督查工作应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重点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督查工作的结果应书面整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督办工作
第十条督办工作应根据督查工作的结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督办工作应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
第十二条督办工作应按照任务书和工作要求进行,确保解决问题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工作责任和保障
第十三条督查、督办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的配合。
第十四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建立工作台账,记录督查、督办的过程和结果。
第十五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建立定期汇报机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
第十六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得到充分的支持和保障,包括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学院重大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办法
学院重大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办法为适应学院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推动学院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确保学院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督办范围(一)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二)上级重要文件、会议要求办理的事项,上级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三)学院党委会、院务会、党政联席会、书记办公会、院长办公会、行政调度会等议定、议决事项以及学院其它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四)学院下发的重要文件、工作计划、重点工作和制定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等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五)学院统一部署的阶段性重点工作;(六)院领导批示或交办的事项中要求报告执行情况及办理结果的;(七)师生来信来访及“书记信箱”、“院长信箱”受理的重要事项;(八)其它需督查督办的事项。
二、督查督办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一)依法依规督查督办原则。
坚持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学院制度的规定,认真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二)突出重点的原则。
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着重就学院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督查督办。
(三)务求落实的原则。
狠抓工作落实,注重工作实效,促使学院重要决策、部署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实事求是的原则。
全面准确地检查和报告有关落实情况,既总结经验和成绩,又反映问题和不足;力戒形式主义,坚决克服做表面文章、敷衍塞责等不良现象。
(五)讲求实效的原则。
对需督查督办的事项要及时立项,及时通知,及时催办,及时报告,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督查督办工作基本程序督查督办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遵循一套科学的工作程序。
概括起来可以分为立项、交办、承办、督办、办结、反馈和归档七个环节。
(一)立项。
对于需要列入督查督办范围的重大事项,由党政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院领导审定。
办理意见确定后,要进行立项,根据督查督办事项的具体情况及院领导的指示,确定主办、协办单位,提出具体办理要求和时限。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4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一、概述本制度旨在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成果。
通过建立和落实严格的督查督办制度,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问题的及时解决和工作质量的提升。
二、督查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确保项目按计划、按要求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标。
2. 原则:(1) 统一领导,明确责任:明确督查的领导和责任主体,形成统一指挥体系。
(2) 及时准确:督查要及时开展,准确把握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3) 严肃认真:督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问题严肃追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4) 公正公平:督查要公正公平,不偏袒,不追求形式主义。
(5) 积极创新:督查要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提高监督效果。
(6) 落实整改: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三、督查程序1. 制定督查计划:根据重点工作的进度和重要性,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督查计划。
2. 督查通知:在督查前,向责任主体发出督查通知,明确督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3. 督查实施:按计划进行现场督查,对工作进展、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 整理督查材料:将督查过程中获得的材料进行整理,形成督查报告。
5. 督查报告上报:将督查报告上报给相关领导,包括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问题和整改情况等内容。
6. 督查结果通知:将督查结果及整改要求通知责任主体,督促其积极整改。
四、督办的方式和措施1. 督促报告制度:对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不明、进度滞后的情况,要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督促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解决。
2. 例会督办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办,及时解决问题。
3. 工作分解制度:将重点工作分解给相关责任主体,明确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定期与责任主体进行沟通督促。
4. 督查督办记录制度:督查和督办的过程要做好记录,形成督查督办台账,便于追踪和监督。
五、督查督办的评估和考核1. 评估指标:根据督查和督办情况,制定量化的评估指标,包括工作进展、问题解决、工作质量等方面。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2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和督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督查责任1. 各部门应明确相应重点工作的督查责任人,由部门领导指定。
2. 督查责任人应具备较高的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能够独立开展督查工作。
3. 督查责任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重点工作开展督查工作,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章督查内容1. 督查内容包括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问题发现及时报告和协调解决等方面。
2. 督查工作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确保督查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督查工作应注重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章督查方式1. 督查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文件查阅、听取汇报、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
2. 督查过程中,应充分听取被督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综合分析。
3. 在督查工作中,应注意保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督查工作的公正性和公正性。
第五章督查结果1. 督查结果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并提出问题整改的建议。
2. 针对督查结果,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问题整改,并跟踪督办工作的进展情况。
3. 对于督查结果较好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继续做好工作。
第六章督查报告1. 督查责任人应编写督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督查范围、督查方式、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建议等。
2. 督查报告应及时提交给部门领导,并抄送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3. 督查报告应明确要求被督查单位和相关部门和人员在一定时间内进行问题整改,并定期报告整改情况。
第七章督查工作保障1. 部门应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统筹和协调,确保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部门应为督查工作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设施和经费支持,并及时解决督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3. 部门应建立督查工作的信息化平台,便于对重点工作进行监控和汇总。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部门所有。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是指针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和督办的一套工作制度,旨在确保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
1. 重点工作确定: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年度或季度的重点工作,明确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
2. 督查责任分工: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督查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和督查机构。
3. 督查计划制定:结合重点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督查计划,明确督查内容、时间和具体要求。
4. 督查方式和手段: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和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督查,如会议督查、现场督查、检查材料等。
5. 督查报告和通报:督查机构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督查情况,同时向相关部门和责任人通报督查结果。
6. 督办措施和考核奖惩: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及时采取督办措施,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同时,对于完成任务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未完成任务或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和奖惩。
7. 督查结果总结:根据督查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及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提供参考。
通过建立和完善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可以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重点工作的顺利完成。
同时,也能够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的持续改进。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例(五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例平凉瑞格眼科督办督查工作制度为确保政令畅通,改进医院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办公室是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二、医院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日常工作,督促督办,狠抓落实。
积极有效地落实医院工作部署,会议决定事项和医院领导交办事项等。
并进行督促、检查、催办、协调和综合反馈。
三、督查督办的主要事项包括:(一)上级指示精神、工作要求和文件要求;(二)各种会议、周例会和专项工作会等确定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决议事项;(三)医院领导指示、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督查督办的程序:(一)分项。
医院领导每周要重点安排部署工作事项,常抓的劳动纪律。
工作制度检查,由办公室通知相关科室,提出要求,制定时效,明确督办事宜。
(二)检查催办。
对已转交承办科室的事项,要经常跟踪检查,督促按期办理;对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办理的,办公室要及时催办,并督促限期办理。
(三)办结反馈。
承办科室办结督查事项后,要及时报告反馈;1对上级部门转来或医院领导批查的事项,要及时反馈。
对医院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要写出综合性报告,并做到有分析、有建议;对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办结的,要及时报告办理的进展情况,并作出相应说明。
五、督查督办的主要方式:(一)专项督查。
对医院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或医院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进行专项督促检查;(二)跟踪督查。
对医院的具体决策或工作,从开始就要进行连续不断地督促、检查、监督、控制、反馈,随时为医院领导提供动态的督查信息,(三)联合督查。
对涉及面广、涉及科室多、情况复杂的事项,办公室应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组织相关科室由院长带队共同督促检查;(四)现场督查。
对一些重要事项,问题突出的工作,不按规范工作的个别人和事。
特别是上级部门督查人员亲临督查的事项,进行现场督办。
六、督查督办的工作要求:(一)各科室应按要求积极办理,不得拖延。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及时报告,抓紧办理;(二)涉及其他科室的事项,主办科室应主动会同有关科室协调处理,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三)医院工作安排各科室严禁推诿搪塞、拖压不办、互相扯皮。
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制度
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工作,加大平时考核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促使干部立足本职岗位,在工作实践中创新理念、理清思路,做到工作有计划、有重点、有督查、有实效,整体推进各项工作,特制定重点工作、重要事项督办制度。
一、督办范围
1、重大部署。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局内部形成的决策、实施的重大部署,要求各科室迅速组织实施的事项。
2、重点工作。
根据工作实际,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临时性重要工作。
二、督查方式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按照分级负责、分层督查的方式组织实施,即班子成员督查分管科室。
具体督查工作实行“月查、季评、年考”制度。
1、月查:分管领导每月对分管科室和分管的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将督查结果及整改措施于每月25日前报主要领导阅示。
2、季评:以一个季度为阶段时限,定期班子会议,按照月查及整改情况,对班子成员在履行职责、服务水平、创新工作和办实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季度评议、肯定成绩、指点不足、同促共效。
3、年考:根据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对排名末位的,对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干部履职问责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例文(5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例文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实现督查督办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确保政令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的原则(一)办公室根据督办任务检查、协调、调度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并在督查督办过程中及时向领导反馈督查督办工作开展情况,做到讲真话、报实情、反映真实情况。
(二)实事求是。
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准确地了解现实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实际问题,防止以偏概全、弄虚作假和做表面文章。
(三)提高效率。
严格按要求时限完成督查督办事项,做到高效、快捷。
(四)注重实效。
以严谨的作风、务实的态度,着眼于及时、有效地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督查督办的内容(一)年度工作会议、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做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决定和议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年度重要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局长指示、批办的其它工作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三、督查督办的程序(一)分发。
对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由办公室人员进行登记,根据批示和交办事项内容,下发《督查督办通知单》转相关责任科室办理。
(二)承办。
承办科室应按照督办内容和时限要求认真进行办理。
如认为承办事项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应说明理由,由办公室转其他科室办理。
(三)督办。
督办事项下达后,督查人员应对承办科室落实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情况进行督办。
对有时限要求的,承办科室应在要求时限内完成。
(四)督查。
对于局领导批示的重要事项要进行实地督查,及时促进工作落实。
(五)反馈。
对承办科室上报的反馈报告及时呈送领导阅批;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退回承办科室进一步办理。
四、督查督办的要求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办理督办事项。
对违反时限规定,特别是拖延、推诿而贻误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对在督查督办时发现其人员工作态度差,敷衍了2事,完成任务不力,工作出现重大差错或监督改正事项逾期未改正的,给予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五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一、目的规范学校重点工作管理,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学校领导重要批示、学校重要工作的布置、会议重要决定等重点工作按计划实施。
二、范围适用于学校领导的重要批示、行政办公会议重要事项及其它重要事项的督查与督办。
三、定义工作督办。
代表学校校分管领导督促、跟踪重要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向主要领导汇报、提出奖惩建议。
四、职责1、纪委工作者代表负责重点工作的确认及督办结果的审核;此项工作纳入中层领导和分管校领导的绩效考核中的重点工作。
2、纪委工作者负责督办事项的整理、组织相关部门跟进、向管理者汇报,提出处理建议报管理者;3、责任部门:负责督办事项的完成并承担相关责任;4、相关部门。
负责协助督办事项的完成并提出建议。
五、内容1、纪检办公室负责将拟办的事项整理好,要求有明确的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完成时间、检查人和要求等。
报分管领导审核批准;2、将督办工作交由承办部门并组织检查。
了解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3、责任部门应把工作进展情况如实汇报并承担相关责任。
4、负责与责任单位做好工作总结并提出处理建议。
5、其它需要协助的部门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六、奖罚1、责任单位对所督办的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工作或工作不到位的,对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进行绩效考核。
造成影响或损失的专项处理。
2、责任单位对所督办的工作按要求完成出色的,按绩效考核办法进行重点工作奖励,特别突出的专项奖励。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二)濮阳市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兽医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办理省农业厅、省畜牧兽医局领导和所领导的批示件以及其他交办事项,提高工作执行力,推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是指对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其他举报、交办案件的落实和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坚持突出重点、讲求时效、确保落实的原则,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三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引言: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是指为了保证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和落地,针对重点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建立的一种组织机制和工作流程。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主体、内容以及具体操作步骤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目的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 确保重点工作的正常进行:重点工作对于组织和个人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保证重点工作顺利进行,能够更好地实现组织目标和个人目标的达成。
2. 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通过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能够及时发现重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提升工作组织和协调能力: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需要各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和良好协调。
通过建立工作制度,能够增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沟通和协作,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和组织能力。
二、主体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主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领导层:负责制定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目标、内容和流程,同时对督查督办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决策支持。
2. 责任部门:负责具体的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对重点工作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3. 执行部门:负责根据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和措施,并主动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三、内容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目标设定:制定明确的重点工作目标,包括任务、时间和质量要求等,以便于督查督办工作的具体执行和评估。
2. 流程安排:根据重点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确立督查督办的具体流程,包括督查督办的时机、频次、方式和内容等。
3. 责任分工:明确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的责任分工,明确各责任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以确保工作的有效推进。
4. 数据报告:建立数据统计和分析的机制,及时进行数据收集和报告,实施数据分析和挖掘,为督查督办工作提供支持和依据。
5. 问题解决:建立问题发现和解决的机制,及时处理重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问题扩大和蔓延。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三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重点工作的督察、督办工作。
第三条重点工作指的是组织重点关注、重点部署、重点推进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督察、督办工作是指对重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处理和协调。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公正公平、高效务实的原则。
第二章督查工作第六条督查工作应明确督查的对象和内容,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并明确督查的时间节点。
第七条督查工作应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听取汇报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督查工作应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重点工作顺利进行。
第九条督查工作的结果应书面整理,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督办工作第十条督办工作应根据督查工作的结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督办工作应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
第十二条督办工作应按照任务书和工作要求进行,确保解决问题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工作责任和保障第十三条督查、督办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的配合。
第十四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建立工作台账,记录督查、督办的过程和结果。
第十五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建立定期汇报机制,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
第十六条督查、督办工作应得到充分的支持和保障,包括人员配备、经费投入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本(二)是指针对重要工作任务,建立明确的督查督办程序和规章制度,以确保任务的有效推进和落实。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确定重点工作:制定相关决策文件,明确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优先级。
2. 设立督查督办机构:建立专门的督查督办机构或督查督办小组,负责重点工作的督查和督办。
3. 制定督查督办方案:针对每个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督查督办方案,包括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责任人、时间安排等。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例(三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范例公司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公司重点工作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明确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程序和责任,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部门的重点工作。
三、工作程序1. 部门制定重点工作计划各部门在每年初制定重点工作计划,并明确工作目标、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2. 主管领导审定计划各部门主管领导对重点工作计划进行审定,并对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进行评估和调整。
3. 重点工作督查会议定期召开重点工作督查会议,由主管领导主持,各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各部门负责人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包括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 问题分析与解决:对重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找出解决方案。
- 督查任务分配:根据重点工作计划和进展情况,确定各部门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责任。
- 督查督办要求:明确各部门在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求和督查跟踪方式。
4. 工作进展跟踪各部门负责人在会议后按照分配的任务进行工作推进,并定期向主管领导进行进展报告。
5. 问题解决反馈各部门负责人在工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方案。
主管领导对问题进行指导并跟进解决情况。
6. 工作总结评估每个阶段结束后,各部门负责人对重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向主管领导提交工作报告,包括工作完成情况、问题解决情况和提出的改进意见。
四、责任分工- 主管领导:负责重点工作的审定、督查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 各部门负责人:制定工作计划、推进工作、解决问题并汇报工作进展。
- 相关人员:配合各部门负责人完成工作任务,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五、违纪处罚对于不按照本制度执行重点工作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制度实施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执行,各部门负责人应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宣传,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某某镇重点工作效能督办办法
某某镇重点工作效能督办办法为了提高某某镇的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地推进,某某镇决定推行一套重点工作效能督办办法。
本办法旨在明确重点工作的督办目标、责任、流程等相关要求,以便更好地推动工作进展,实现工作优质高效完成。
一、督办目标某某镇重点工作的督办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督办,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因滞后、拖延而带来的影响。
2. 优化工作质量:督办过程中,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作质量达标。
3. 加强沟通协调:督办办法强调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帮助解决跨部门协作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工作协同效率。
4. 提升管理水平:督办办法规定相关责任人需要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通过督办提升管理水平,推动工作顺利进行。
二、责任分工为确保督办工作的顺利进行,某某镇明确了不同层级、不同部门的责任分工:1. 镇领导:负责确定重点工作、督办目标和督办周期,并对整体督办工作负责。
2. 各部门主管:负责将镇领导确定的目标分解到具体部门,并组织部门内部的工作协调与推进。
3. 项目责任人:负责具体项目的推进和配合,按时完成任务,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 督办组织:由镇领导指定督办组织,负责协调、监督和推动督办工作的实施。
三、督办流程某某镇重点工作的督办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目标制定:根据工作需要,由镇领导确定重点工作,并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
2. 分解任务:各部门主管根据工作目标,将任务分解给具体的项目责任人,并明确责任人和任务的完成期限。
3. 推进落实:各项目责任人按照分解的任务,积极推进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实时记录进展情况。
4. 督办检查:督办组织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督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作进展顺利。
5. 进度汇报:项目责任人需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风险等。
6. 效果评估:重点工作完成后,镇领导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参考(三篇)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参考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一般包括如下内容:1. 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目标。
2. 督查计划: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督查计划,明确重点工作、重点时间段和重点区域。
3. 督查标准:明确督查工作的评价标准,确保督查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 督查方式:确定督查工作的具体方式,可以采取实地调研、数据分析、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
5. 督查频次:确定督查的频次,可以根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来确定督查的时间间隔。
6. 督查报告:制定督查报告的要求,包括格式、内容和提交时间等。
7. 督办措施: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8. 督查结果反馈:将督查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责任人和领导,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此外,在实施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1. 组织协调:建立工作督导小组或委员会,明确协调督查工作的职责和权限。
2. 信息共享: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数据的准确共享,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3. 激励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对督查工作成果进行评价和奖惩,激励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
4. 审核监督:建立督查工作的审核和监督机制,确保工作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5. 过程改进: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改进督查制度和工作方法。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参考(二)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查和督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机构。
第三条重点工作的督查和督办是指主管部门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周期性的检查、核实,并对重点工作的实施进行及时的指导和协调。
第四条重点工作的督查和督办应当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推动工作进展为目标,发挥考核、激励、约束的作用,原则上应当由主管部门的领导担任。
第二章重点工作的确定第五条重点工作的确定原则上应当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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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督办管理办法
(修订)
为全面推动公司重点工作按期按质完成、提高公司办事效率,提高各部门的执行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督办重点工作的职能部门及专职负责人
督办重点工作的职能部门以公司办为主,以财务部、各部门的负责人及总经理秘书为辅。
公司明确一名督办主管,负责公司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及反馈,以及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汇总工作。
第二条公司重点工作的范围
公司重点工作由四个部份组成。
1、公司月度例会及其它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2、公司领导临时布置确定的公司重点工作;3、经各部门领导提出,经公司领导确认的重点工作;4、公司领导认为有必要的其它重点工作。
第三条重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公司重点工作项目一经确定,各部门负责人均应当将相关重点工作作为单位或部门的重要工作任务来管理,按时、按质完成。
第四条重点工作计划的归集
公司领导确定的重点工作均以文字方式下达,下达文件在送达有关责任部门时,应由公司办抄送至公司各个部门负责人,以便协调重点工作的工作推进。
第五条重点工作督办的程序
1、重点工作的督办主管在收到重点工作计划后,必须立即纳入其督办的范围。
2、重点工作主要责任人应当指定有关人员,在每周一上午十二点前将上周(星期一至星期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督办主管电子信箱。
督办主管在每周一下午五点前出一份《公司重点工作督查通报》,以纸质形式发送至公司领导、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部门正职及重点工作主要责任人电子信箱,直到该项重点工作完成为止。
3、特殊原因不能在完成截止日内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的,主要责任人应在时间节点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原因报告,同时承诺保证按期按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的时间,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确定新的时间节点,并提交公司督办主管存档备查。
4、某项重点工作未能按期完成时,督办主管必须于重点工作完成截止日的第二天向主、次责任单位或部门下达督办处罚通知书。
督办处罚通知书同时抄送公司领导。
5、未能完成重点工作的单位或部门在接到公司办的处罚通知书后的2天内,以书面方式向公司领导报送重点工作未能完成的申述理由,同时承诺保证按期按质完成的时间。
公司领导在接到责任单位报送的申述材料后,应当向公司办、责任单位作出批示,责任单位按批示的时间完成该项重点工作。
第六条考核与处罚
1、责任人未能按期完成公司布置的重点工作,每项考核主要责任人100元,次要责任人50元,次要负责人不限定人数。
2、责任人未能按期完成重点工作,在接到公司办的处罚通知书后又不向公司领导提交申述理由和保证完成时间的,该项重点工作每延期一天按上款规定罚款标准的30%处罚,直到按要求执行为止。
3、公司领导对责任人未完成的重点工作,先处罚到位再重新批示完成时限,责任人再次未按期按质完成的,按本条第一款处罚标准的二倍处罚。
4、公司办未能按要求对重点工作作出督查通报的,每次处罚公司办主任100元、总经理秘书30元。
重点工作主要责任人未指定人员按要求每周发送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电子邮件的,每次处罚主要责任人100元。
第七条重点工作按期按质完成的标志
1、属于技术改造项目或更新改造项目的,该项目已经按照规定的时间向使用单位移交,使用单位已经签字认可或改造效果已经基本达到预定的设计或改造目标。
2、属于成本控制项目的,该项目按规定的时间完成,成本或费用比在未下达重点工作指令前有较明显的下降或达到计划要求。
3、属于职能管理项目的,该职能管理工作已经完全符合重点工作计划所要求的内容。
第八条罚款的使用
本罚款由公司财务部专款专用。
公司办每季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比,罚款的150%奖励在重点工作完成和管理中作出成绩的责任人,每季度由公司领导研究一次,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第九条其它
1、本办法的处罚与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时,按最高处罚标准执行。
2、本办法由公司办负责修订、解释、考核。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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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公司周、月度重点工作督办通知
抄报: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周、月度重点工作督办通知签收登记表
2016年月
公司周、月度重点工作督办结论
抄报: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