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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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环境资源保护法》期末考试重点知识总结

法学《环境资源保护法》期末考试重点知识总结

第一章环境与环境保护绪论一、名词解释1、环境:相对于某一个中心事物而言的,即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便构成某一中心事物的“环境”。

2、人类环境:“人类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围绕人群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

3、自然环境:是指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如大气、水、土壤、日光辐射、生物等。

4、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是自然界形成的,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可供人类利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的总和。

5、环境问题: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质量下降或生态系统失调,对人类的社会经济发展、健康和生命产生有害影响的现象。

6、原生环境问题:(第一环境问题)由于自然界的运动引起的环境问题7、次生环境问题:是由于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

8、环境破坏:由于人们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活动造成的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浪费9、环境污染:由于人们在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使环境质量恶化,影响了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影响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以至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现象。

10、环境保护:为保证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防止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关系、保障人类生存和发展为目的而采取的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以及宣传教育等诸多措施和行动的总称。

二、简答题1、简述人类环境的概念以及环境科学对环境的分类。

“人类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围绕人群的空间,及其中可以直接、间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

2、简述我国环境法中的环境范围及其与环境科学中的“环境”概念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环境法的“环境”,是以环境科学关于“环境”的定义为依据,指的是围绕着人类而存在的由自然要素所构成的物质环境(物质条件和空间)。

环境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法期末复习重点:1.区分何种为原生环境问题,何种为次生环境问题;(1).由自然演变和自然灾害引起的环境问题叫做原生环境问题,也叫第一环境问题。

原生环境问题是自然环境本身发展演变而引起的。

原生环境问题主要有:火山爆发、地震、海啸、洪涝、干旱、台风、崩塌、滑坡、泥石流,以及区域自然环境质量恶劣所引起的地方病等。

这一类环境问题在人类社会出现以前就存在于自然界中,而且一般不能为所预见和预防。

(2) 由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问题叫做次生环境问题,也叫第二环境问题。

次生环境问题一般又分为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两大类。

环境污染是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了变化,与原来的情况相比,环境质量恶化,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们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环境破坏是人类活动直接作用于自然环境引起的。

例如水土流失、土壤沙化、盐碱化、资源枯竭、气候变异、生态平衡失调。

2.各种环境问题的成因,比如:a、酸雨的成因,煤燃烧的能二次污染物,是由于二氧化硫气体排放到空气中与氧气发生氧化反应,形成硫酸而导致的二次污染;b、地球变暖,是由于温室气体的排放,主要成分是工业排放的二氧化碳气体;c、臭氧层空洞,因为向大气排放大量的氯氟烃类化合物(如制冷剂氟利昂)造成的。

光化学烟雾:属石油类燃烧的二次污染物3.关于5大环境标准(见P119)极其法律意义(P122-P123)环境标准是指国家为了维护环境质量、控制污染,从而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生态平衡,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各种技术规范的总称。

(1)、环境质量标准:以维护一定的环境质量,保护人群健康,社会财富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为目标,规定环境中各类有害物质或因素在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的容许含量。

环境质量标准反映了人群、动植物和生态系统对环境质量的综合要求,也标志着在一定时期国家为控制污染在技术上和经济上可能达到的水平。

环境质量标准体现环境目标的要求,是评价环境是否受到污染和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据。

(2)、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了实现国家的环境目标和环境质量标准,对污染源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的浓度或数量的限定规定。

最新《环境保护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要点资料

最新《环境保护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要点资料

一、二、十一、判断题1.环境依据其形成的要素不同进行划分,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2.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对故意实施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一般都规定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对过失行为,在一定条件则规定不予追究。

√3.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划分的。

×4.环境保护法中的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大类。

√5.行政处罚具有时效性,即指违法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6.行政处分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者实施行政处罚时,作为处罚轻重和免予处罚的各种情况。

×7.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两类行政处罚形式,即对破坏环境者与对污染环境者的行政处罚。

√8.连带责任是指受害者不必提出包括致害者由过错等证据,只须提出致害者已有污染危害环境行为等"表面"证据,和自己受损失是由于致害者排污行为所致的事实,赔偿要求即告成立。

×9.国际环境保护法调整的范围包括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整个地球环境,以及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外层空间环境。

√10.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是国际环境法发展的第一个里程碑。

√11.环境保护法的溯及力是指环境保护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有效力的问题。

√12.限期治理的内容包括限期治理目标和限期治理对象。

×13.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以及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治理措施。

√14.排污单位必须如实填写申报登记表,经本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即可,不需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5.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5年。

×16.土地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形状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

√17.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发展经历了创建、恢复和快速发展三个阶段。

×18.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具有污染源多、分布广泛、危害后果严重、扩散范围大和可与环境隔离等特点。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考试重点(含缩印版)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考试重点(含缩印版)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考试重点(含缩印版)第一篇: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考试重点(含缩印版)自然环境对人类作用:A一定质量的环境是人类赖以存在和延续的条件B自然环境是人类取得各种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源泉C自然环境为人类提供生产、生活和其他各种活动的场所环境对发展的作用:A环境提供人类活动不可缺少的各种自然资源B环境对人类经济活动产生的废物和能量进行消纳和同化(即环境自净功能或环境容量)C环境为人类提供舒适性环境的精神享受环境法概念: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和推动的,为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目的,调整有关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等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保护的内容:(1)预防和治理由生产生活活动引起的环境污染(2)防止由建设和开发活动引起的环境破坏(3)保护有特殊价值的自然环境(4)防止臭氧层破坏、气候变暖、国土整治、城乡规划、植树造林、控制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环境法的特征:(1)环境法是生态环境科技与法的结合;环境是以生态为重心,而生态必须以自然科学为控制和管理的依据,因此,环境保护包括法律对环境社会关系的调整,必须与环境科学技术相结合,必须体现自然规律特别是生态科学规律的要求,这些要求往往通过一系列技术规范、环境标准、操作规程等形式体现出来(2)环境法是社会法;环境法既不属于传统的公法范畴,也不属于私法范畴,而是以调整人与自然的矛盾、促进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属于社会法的范畴(3)环境法是综合部门法;由于环境法调整的范围相当广泛,涉及的社会关系复杂,运用的手段多佯,从而决定了其所采取的法律措施的综合性,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综合部门法(4)环境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可持续发展;环境法不仅包含一般的价值观念,如公平、正义、效率、秩序等,还有其特有的价值指向:可持续发展。

环境法的立法目的:保护环境资源和促进经济发展环境法的价值:A环境法的工具性价值(1)环境法的确认性价值(2)分配性(3)衡量性(4)保护性(5)认识性B环境法本身的价值(1)环境法是国家进行环境管理的依据(2)环境法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法律手段(3)环境法是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环境的法律武器(4)环境法是增强公民环境意识的精神文明准则(5)环境法是加强国际环境保护合作的重要手段环境法的调整对象:环境法的调整对象是因保护和改善环关系(1)基于国家环境行政管理而产生的社会关系(2)平等主体之间基于环境和自然资源而产生的社会关系(3)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与环境管理而产生的社会关系(4)基于国家环境权益保障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环境法律关系的特征:(1)环境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与环是环境法律规范对具体社会关系的调整的结果(3)是一种特殊的综合性的法律关系(4)受自然规律的影响与制约(5)环境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均具有明显的广泛性和综合性环境法的基本原则:(1)环境保护同经济、社会持续发展(3)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原则(4)环境责任原则。

环境法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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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的分类依组成环境的物质与人类活动的关系:自然环境、人工环境。

依环境对人类生存的意义:生活环境、生态环境。

环境问题:因自然变化或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恶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环境问题的分类* 原发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 环境污染与环境破坏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协调发展原则* 风险预防原则* 环境责任原则* 协同合作原则* 公众参与原则环境法的特征*是人与自然矛盾的产物,侧重社会领域的法律调整*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是综合部门法*是环境科学与法学紧密结合的法* 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的法环境法的体系的基本模式* 基本法模式----以美国为代表* 整合化模式----以英国为代表* 复合法模式----以法国为代表* 法典化模式----以日本为代表国家环境保护职责:宪法第26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环境法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特殊功能*具备法的一般属性,能够影响和引导被调节主体的环境决策和行动,使之符合环境法的价值目标;使国家在法定范围内依法定程序调节环境保护秩序,防止国家利益侵害社会利益*具备比其他法更为突出的灵活性*独特的调整方式-----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提倡性规范、技术性规范*与基础部门法共同构成完整有序的法体系可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公平性、可持续性、共同性、需求性环境权的涵义:公民享有的在不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中生存及合理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

环境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指环境利用人依法对环境容量资源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特性* 是用益物权* 主体是一般民事主体* 客体是环境资源整体* 环境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由环境法加以规定,依法取得的环境容量可以进入市场进行交易* 保护的目的是保持环境资源的再生或更新能力环境保护相邻权的作用* 对主体行为的限定性----应有的注意义务* 禁止权利滥用国家环境管理权的概念:国家环境管理职能部门依法行使的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预测、决策、组织、指挥、监督等诸权力的总称。

环境法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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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考试重点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环境法:1、环境保护法的概念、任务、目的和作用2、环境保护监管体制(。

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3、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4、环境保护法体系5、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6、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环境计划、坏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税费制度(间接影响)、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7、环境标准(五种环境标准,2种重要:排污、环境质量标准)8、行政许可了解9、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时效、举证责任倒置、刑事责任罪名、责任构成、主体、承担形式主观题:环保观念、环保与经济发展关系(重点章节:2、3、4、5、18、19、20)环境法题型:1、环境保护法的概念: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保护法是调整人们在环境保护中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保护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其特定的范围环境保护法是指一切调整环境保护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环境保护法的目的:一元论:保障人体健康二元论: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3、3、环境保护法是作用:实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依据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法治观念的好教材维护我国环境权益的重要武器促进环境保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保护世界环境的重要手段4、4、环境保护法的任: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5、环境保护法的监管体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是指国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法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6、6、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确其他海域。

环境资源法考试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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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法复习资料名词解释:1、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称为可持续发展。

三方面的内容:1)可持续发展的前提是发展,其目的是为了增进人类的福利,改善人类的生活质量。

2)要实现发展以满足需要,但同时应当为维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而限制某些行为,不至于因为当代人类的发展而危害满足后代人类发展所需要的物质基础。

3)就当把经济发展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有机的结合起来。

2、环境资源法:是调整有关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书上: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以及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环境问题:即环境资源问题,是指因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资源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的现象。

4、人类环境:指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体。

5、公民环境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它是指公民有在安全和适宜的环境中生存的权利,同时又负有保护和改善环境的义务。

6、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又称环境质量预断评价,是指在从事工程建设、开发行为或国家制定规划、政策和法律时,应当于计划阶段或正式实施前,就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7、环境标准:是指国家根据人体健康、生态平衡和社会经济发展对环境结构、状况的要求,在综合考虑本国自然环境资源特征、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对环境要素间的配比、布局和各环境要素的组成以及进行环境保护工作的某些技术要求加以限定的规范。

8、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小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环境法期末考试重点

环境法期末考试重点

1、简述环境法的调整对象环境保护法,在广义上又称为环境法,是调整因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目的是为了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护人体健康,保障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其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关于合理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要素,防止环境破坏的法律规范,一是关于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改善环境的法律规范。

另外还包括防止自然灾害和减轻自然灾害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律规范。

环境保护法除具有法律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综合性、科学技术性、公益性、世界共同性、地区特殊性等特征。

2、简述噪声污染的特点噪声既是一种公害,它就具有公害的特性,同时它作为声音的一种,也具有声学特性。

(1)噪声的公害特性由于噪声属于感觉公害,所以它与其它有害有毒物质引起的公害不同。

首先,它没有污染物,即噪声在空中传播时并未给周围环境留下什么毒害性的物质;其次,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不积累、不持久,传播的距离也有限;噪声声源分散,而且一旦声源停止发声,噪声也就消失。

因此,噪声不能集中处理,需用特殊的方法进行控制。

(2)噪声的声学特性简单地说,噪声就是声音,它具有一切声学的特性和规律。

但是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和它的强弱有关,噪声愈强,影响愈大。

衡量噪声强弱的物理量是噪声级。

3、简述可持续发展的内涵(1)突出发展的主题,发展与经济增长有根本区别,发展是集社会、科技、文化、环境等多项因素于一体的完整现象,是人类共同的和普遍的权利,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享有平等的不容剥夺的发展权利;(2)发展的可持续性,人类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能超越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3)人与人关系的公平性,当代人在发展与消费时应努力做到使后代人有同样的发展机会,同一代人中一部分人的发展不应当损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4)人与自然的协调共生,人类必须建立新的道德观念和价值标准,学会尊重自然、师法自然、保护自然,与之和谐相处。

中共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把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以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本要求,指出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

环境法重点整理

环境法重点整理

环境法重点整理(单选、简答、论述、案例)1、环境的功能(支持生命、舒适、提供原料、纳污)2、环境的特点(自然性。

整体性、封闭性、相对稳定性、脆弱性(易受破坏性))3、国内法的基本原则(5个)、国际法的一般原则,什么叫基本原则,包括哪些?环境法的基本原则:为中国环境法所确认的、体现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并为国家环境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原则。

(1)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2)预防原则(3)受益者负担原则(4)公众参与原则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指被各国公认的、普遍适用于国际法经法的各个领域、构成国际环境法基础的法律原则。

(1)国家主权与不损害管辖范围以外环境的原则(2)国际环境合作原则(3)防止环境损害原则(4)谨慎原则(5)污染者负担原则(6)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7)可持续发展原则4、公众参与原则的理论依据是什么p83,3点。

西方国家(1)环境公共财产论。

认为空气、水、阳光等人类生活所必需的环境要素不能像古典经济学的观点那样被认为是一种取之不尽。

用之不竭的自然物,因而是一种“自由财产”,任何人无需支付代价即可任意占有和处置。

(2)公共委托。

为了合理支配和保护共有财产,共有人委托国家来管理。

国家对环境的管理是受共有人的委托行使管理权的,因而不能滥用委托权。

(3)公民“环境权”。

“人人有在尊严和幸福的优良环境里享受自由、平等和适当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

公民环境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在不被污染和破坏的环境中生存及利用环境资源的权利。

公民环境权的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使用权,环境保护相邻权,环境人格权。

环境是公民作为生物个体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和空间场所的提供者,是人类生存的必要条件,保护环境的目的在于保证人类的生存繁衍,环境权始终以环境作为权利媒体,要求实现人类价值观的彻底转换,是建立在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的新型权利。

5、环境许可制度的管理程序、环境的行政许可。

(环境法的基本制度:环境与资源保护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许可制度、环境调查与监测制度、环境税费制度、治理、恢复与补救制度)(1)申请。

环保法考试考点

环保法考试考点

环保法考试考点一、选择题1、环境法的主要制度(p38)2、矿产资源所有权3、环境污染的主管部门4、固体废物治理,“三化”含义5、环境法的法律要素6、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的判断条件7、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归属,有的归国家,有点归集体,那些中归国家?化石、矿产、林地、海洋、油气资源。

水库的水属于国家,集体享有控制权。

8、哪些自然资源的权利可以依法转让?(采矿、捕捞、打猎...)9、采伐林木的许可证,无证可伐的特殊情况。

10、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共同参与、....)11、噪音防治法的适用对象12、国家环境保护法的原则13、论证会、听证会征求哪些意见?(不包括政府自己的意见和国际组织意见)14、环境质量评价法15、不得..房屋、水井、树木、家禽....出自哪本著作。

清朝(),西周()选最早的那个“西周()”16、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导致村民的损失,找哪一级哪个部门赔偿?17、环境质量标准的含义和分类18、过境转移...,我国的立场19、国际上,认为污染者附带应当承担的费用?(五种:消除、赔偿、预防、防止公害、恢复)。

我国只需两种20、公害的情形。

(汽车尾气,电磁辐射),资源破坏(水土流失)21、饮用水的一、二级水源地中禁止的行为二、名词解释1、可持续发展三、简答题(多写一点,表述完整)1、自然保护区的定义、内容、作用2、耕地保护(措施、制度)3、基本农田制度四、案例分析1、政府处理...法院裁定....污染的违法行为...找谁要污染损失的赔偿....政府处罚五、论述题1、中央最近通过“.....的决定”,...解决北京城市中心的..环境、卫生、交通..“论解决大城市病得主要思路”2、近年来,“环境责任”成为政府考核的一项考核项目,不单单仅是之前的GDP建设。

污染事故、事件将直接追加相关政府领导的责任。

新考核机制有哪些?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污染治理如何进行考核。

3、噪音污染法的调整对象:噪音干扰。

若按照《民法》如何进行损害认定和赔偿?4、排污收费5、野生动物保护。

环境资源保护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保护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保护法一、名词解释1.环境问题:在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的作用下发生的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结构和状态变化的现象2.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估,提出预防活着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3.无过错责任:是指无论行为人有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即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4.环境侵权:污染或破坏环境,从而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和环境享受平等民事权益的行为。

5.环境法律关系:是指人们在开发、利用、管理自然资源,保护与改善环境的过程中所形成的、并为环境法律规范所规定的社会关系,即环境权利与环境义务关系。

6.排污许可: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政许可,是环境保护管理的八项制度之一,是以许可证为载体的,是对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利进行约束的一种制度。

二、简答题论述1.环境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优先原则:国家按照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的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要求,在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和环境保护的关系时要把生态和环境保护放在较优先的位置予以考虑和对待。

(2)预防为主原则:国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或者把环境污染和破坏控制在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及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限度之内,并对已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进行积极治理的原则。

(3)综合治理原则:法律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4)公众参与原则:群众参与,依靠群众保护原则。

(5)损害担责原则:任何对环境和生态造成损害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三同时制度(1)一切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2)三同时制度的适用范围开始仅限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企业后来不断扩大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确有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

《环境保护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要点

《环境保护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要点

《环境保护法》考试复习资料(全部)要点一、判断题1.环境依据其形成的要素不同进行划分,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2.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对故意实施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行为,一般都规定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对过失行为,在一定条件则规定不予追究。

√3.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划分的。

×4.环境保护法中的行政制裁,分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大类。

√5.行政处罚具有时效性,即指违法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6.行政处分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破坏或者污染环境者实施行政处罚时,作为处罚轻重和免予处罚的各种情况。

×7.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两类行政处罚形式,即对破坏环境者与对污染环境者的行政处罚。

√8.连带责任是指受害者不必提出包括致害者由过错等证据,只须提出致害者已有污染危害环境行为等"表面"证据,和自己受损失是由于致害者排污行为所致的事实,赔偿要求即告成立。

×9.国际环境保护法调整的范围包括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整个地球环境,以及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外层空间环境。

√10.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是国际环境法发展的第一个里程碑。

√11.环境保护法的溯及力是指环境保护法对其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有效力的问题。

√12.限期治理的内容包括限期治理目标和限期治理对象。

×13.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排污单位治理污染源以及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治理措施。

√14.排污单位必须如实填写申报登记表,经本单位主管部门核实即可,不需报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5.临时排放许可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5年。

×16.土地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土地利用形状调查和土地条件调查。

√17.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发展经历了创建、恢复和快速发展三个阶段。

×18.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具有污染源多、分布广泛、危害后果严重、扩散范围大和可与环境隔离等特点。

环境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环境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环境法环境: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环境保护与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的关系:环境、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他们在性质上本属于自然存在、不以人类意志为转移而存在的有机物和无机物的统一体。

当人类以一种静态的眼光来看待围绕人类存在的全部自然界这个整体时,就出现了环境的概念;当人类以是否对人类有用的角度来看待自然界这个整体时,就出现了自然资源的概念;当人类从生物的生存条件以及相互关系的角度来看待自然界这个整体时,就出现了生态系统这个概念。

概念: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生活,给人类生活带来灾害的现象。

环境问题是随着人类的进化发展而不断演变发展起来的。

环境问题的成因:早期起因于人类对自然资源所造成的人为破坏。

十八世纪工业革命时期及以后,环境问题的主要成因还要加上因工业化和都市化、人口的激增、自然资源的消耗和科技的滥用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现象。

主要在于:首先,机器的使用虽然提高了生产力,同时也加大了对自然资源和能源的消耗以及浪费其次,世界人口激增,给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

最后,科学技术的进步为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给人类带来了灭顶之灾的隐患环境法定义:是指以保护和改善环境、预防和治理认为环境侵害为目的,调整人类环境利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立法目的:【选择】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目的有二:一是“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任务;二是“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目的。

国际环境法的目的:第一是为了当代人类自身利益的环境保护阶段。

第二是包含未来世代人类利益的环境保护阶段。

环境法特征:(一)法律规范构成的科技性,体现有二。

第一,根据科学技术以及科学推理的结论确立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第二,第二,根据自然科学规律(生态规律)确立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法律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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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水污染?如何认识我国防治水污染的重要性?
答:污染防治法中的水环境污染简称水污染,是指陆地水污染,即由于人类在其生产和生活活动中将物质或能量排入陆地水体,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方面特性的改变,造成水质恶化,从而影响水的有效利用,危害人类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水污染的危害: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对渔业的危害;对工农业生产的危害;水污染除了上述危害外,还会影响航运、旅游业的发展,妨碍人们的娱乐、休养、体育活动等对良好环境的享受。

2. 我国水环境保护和防治水污染监督管理体制如何?
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交通主管部门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污染水域的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国土资源、卫生、建设、农业、渔业等部门以及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3. 试述我国水环境保护标准制度的主要内容?
答:(1)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制定(2)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定
4. 我国防治水污染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1)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相结合原则(2)防治水污染应当按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原则(3)利用资源与维护生态功能相结合原则
5.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强调的主要制度有哪些?
答: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区制度;水环境质量检测和水污染排放监测制度;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6.什么是环境噪声污染?其危害性和特点有哪些?
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特点:噪声污染是一种感觉性公害;噪声污染是一种能量型污染;噪声污染是一种局部性和多发性公害;噪声污染是一种暂时性的危害;噪声污染是一种其危害性不易评估的公海。

危害性:影响人体健康;危害人类财产
7. 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体制如何?
8.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有哪些主要法律规定?
9.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有哪些主要法律规定?
10.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有哪些主要法律规定?
11.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有哪些主要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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