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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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总结
一、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一)畜牧业小区情况:我们围绕农民增收这个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巩固和壮大养殖基地规模,大力推进省级畜牧养殖小区标准化建设,加强畜牧企业的监管,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畜牧业经济快速稳定发展。
(二)全面做好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上半年无一起因动物产品质量而引发的人身安全事件;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及进布署、积极应对、科学防控,我区上半年无一例重大动物疫情发生,重大疫病免疫的应免率、免疫率、挂标率均达到100%,达到省要求免疫水平。
二、党务、事务工作:
1.根据区委工作要求,三月份动监局选派了一名优秀工作人员,深入到南八里村任职“第一书记”,参加村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和活动。
2.三月份在市动监局2011年度工作会议中,xx区动监局获得“2011年度畜牧业发展先进单位”、“2011年度动物防疫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
3.2月28日召开由动监局、动监所、疫控中心、区域所和村防疫员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的,动监系统春防工作会议,布署和落实春季防疫工作,并开展了村级防疫员业务技能培训。
4.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和文体活动,通过参加义务劳动活动,提高了我局广大干部群众的植树造林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并且增强了我局干部职工的活力、凝聚力,以及团队精神和服务社会、回报社会的意识。
5.经过2011年一年的精心准备,4月份我局顺利通过农业部无口蹄疫疫病评估认证。lOcaLhoST
三、业务工作:
1.春季集中免疫工作
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开展了春季集中免疫,并结合日常防疫补针,全面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确保无疫情发生。
(1)各项免疫工作完成情况:
全区生猪存栏18403头,牛存栏1638头,羊存栏3457只,鸡存栏236064只,鸭存栏4251只,鹅存栏2971只。
牲畜w病免疫:猪应免10066头,免疫10066头,免疫率100%;牛应免1106头,免疫1106头,免疫率100%;羊应免2744只,免疫2744只,免疫率100%,奶牛a型口蹄疫免疫600头。
禽流感免疫:鸡应免151976羽,免疫151976羽,免疫率 100 %;鸭应免4251羽,免疫4251羽,免疫率100%;鹅应免2871羽,免疫2871羽,免疫率100%。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应免9978头,免疫9978头,免疫率 100 %。
猪瘟应免10797头,免疫10797头,免疫率100%。
2、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情况
根据4月28日“辽宁省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电视电话紧急会议”精神,xx 区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切实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区动监局紧急召开工作布署会,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放弃五一休假,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
⑴禽流感免疫情况: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出动60余人次,开展了禽类养殖情况普查,全面了解养殖禽类的免疫情况,养殖情况等。全区共有养殖禽户1057户,存栏禽类鸡20.2385万羽,鸭0.4485万羽;鹅0.2994万羽;共排查养禽户
1057户,鸡20.2385万羽,鸭0.4485万羽;鹅0.2994万羽。在此次防控禽流感工作中进行补免鸡0.7万羽。疫苗用量0.4万毫升。
⑵出动执法车辆5次,出动执法人员11人次,开展禽类及禽产品监管行动,共检查市场摊床17个,消毒摊床面积100余平米,发放消毒药水42瓶开展养禽场消毒。同时对经营业户和养禽户进行普法宣传,要求养殖户加强饲养管理,减少传染机会,散养禽实行圈养,对不明原因的病死禽类,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取缔了活禽现场地宰杀摊点2个,检查的禽产品四百余公斤,全部来源合法,能够出具相关检疫证明。执法车辆全天不定期在辖区内巡迴检查,对运输过境禽只的车辆进行检查、消毒和登记,
⑶动监局派出执法人员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疫苗市场检查,动监局共出动执法车辆二次,对全区八家兽药经营业户进行检查,经查八家业户均无疫苗销售资质,也无销售疫苗情况。
3.动物检疫监管工作
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动物产品市场检疫监督,保证了动物屠宰环节和流通环节安全健康
⑴产地检疫:对出栏动物,检疫人员要到农户家实施临栏检疫,全区共产地检疫生猪全区共产地检疫生猪3819头,牛61头,禽类9.41万羽。保证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的产地检疫率、出证率100%。
⑵屠宰检疫:对生猪屠宰场实行24小时跟班检疫,屠宰检疫生猪6486头,入场生猪持证率100%。。
对禽类屠宰点派驻人员同步检疫禽类。
对农贸市场坚持巡逻式检疫监督,对早市坚持每周不低于3次检疫监督,
坚持对每周日大市场检疫监督。还多次联合或配合工商、卫生、物价等部门对超市、冷库进行了检查。
4.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
全系统常抓不懈做好动物及动物产品和饲料及添加剂监管工作,同时多次开展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检查、
开展“元旦?春节”动物源性食品卫生执法检查活动,“3?15”农资打假、“瘦肉精”专项整治、动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不断强化监督执法管理工作,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完善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巡查和联合各有关职能部门统一执法等多种形式对农贸市场、超市及冷库进行检查。上半年共查处违法案件2起,罚款700元。
⑴加强“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开展屠宰环节整治,实行生猪屠宰厂“瘦肉精”自检制度,上半年共抽检生猪365头,无瘦肉精事件发生。二是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