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明日之星”人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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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明日之星”人才培养方案
为加速公司校园招聘应届生的培养,使其快速成长为公司的业务骨干,公司特建立“明日之星”人才建设项目,系统性的、有针对性的培养公司所需人才。
一.方案目标
通过实施该方案,用两年的培养时间,通过正式课堂、人际互动、工作历练等方式,从职业化素养、专业知识、技术能力、文化价值等方面提升“明日之星”的能力素质,培养成公司的“技术尖兵”或业务骨干。
二.具体方案
根据人才成长规律,建立AOC三期培养模式,将两年培养期分为融入期(Assimilation,3个月)、定位期(Orientation,9个月)、塑造期(Characterization,1年),在各期建立有针对性的培养方式和项目,促进“明日之星”迅速融入公司团队和文化并快速成长。
(一)融入期(Assimilation,3个月)
融入期主要目的是促进应届毕业生迅速由学生角色转变为职场角色,了解公司相关情况,将公司文化价值观念融入员工,提升员工职场竞争力,并达到上岗条件,具备较为初步的业务能力。本阶段主要采用正式课堂的方式予以培养。
1、企业速览
企业速览主要是通过培训宣贯,让员工较为体系的了解公司,具
体课程由人力资源部拟定。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2、上岗培训
根据公司目前上岗培训课程要求,“明日之星”需在入职后利用公司在线教育平台,在融入期内完成上岗培训所有课程并考核通过。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3、综合培训
主要包括职业化培训和文化宣贯。其中,文化宣贯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负责,职业化培训可由公司邀请外部讲师完成,让新人尽快实现由校园生活向职场生活的角色转换。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
4、军训
针对所有“明日之星”开展为期1-2周的军训,磨练其意志,提升其纪律意识。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5、导师制
建立导师制,导师对“明日之星”2年培养期内的工作和生活予以指导和帮助,负责所帮带人员生活、文化、技术、项目、竞赛、期末答辩等指导,并在各期初制定各期工作和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帮带和辅导工作。公司按月向导师发放导师津贴。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
(二)定位期(Orientation,9个月)
定位期的主要目的是在“明日之星”已具备上岗能力的基础上,通过各项措施,促进其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和项目,并通过项目活动实际参与,在促进其技术能力成长的同时,确定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职业发展定位,确认自身短期职业锚。本阶段主要采用人际互动和工作历练的方式予以培养。
1、谈心谈话
一是实现试用期转正谈话全覆盖;二是建立公司党委联系青年工作机制,组织公司领导与“明日之星”人员座谈会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明日之星”人员工作感受和需求,解疑答惑,同时传达公司相关业务战略,提升工作信心。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党委办公室。
2、月度工作汇报
在部门内部实行“明日之星”月度工作汇报,面向部门领导、班组长、导师及部分普通组员,汇报月度工作情况,其他人员予以点评、指导,扎扎实实指导和推动人员成长。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
3、学习分享
每名“明日之星”人员选择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前沿主题,在工作之余通过查询资料和自学,并在本届“明日之星”范围内予以分享,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其他人员通过问卷形式予以评价,评价靠前者(20%)将获得公司奖励,提升员工学习分享动力。每名“明日之星”培养期内学习分享不少于2次。
(三)塑造期(Characterization,1年)
塑造期是“明日之星”在具备一定基础能力后,深度参与到具体的业务项目之中,以“练为战”的方式,通过参加竞赛、轮岗交流等方式,切实提升个人业务能力,成长为公司的“业务尖兵”。本阶段主要采用工作历练的方式予以培养。
1、轮岗交流
在技术部门内部对“明日之星”进行轮岗,同时考虑到项目管理、市场等部门交流,挖掘业务兴趣和专长,提升业务整体视野和能力。每名“明日之星”不少于1次轮岗交流,时间不少于2个月。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
2、创新设计竞赛
组织创新设计竞赛,由公司科技委根据公司核心领域和当前创新前沿领域,发布科技创新题目,“明日之星”自行组队选择题目,每队3-5人,由科技委成员担任竞赛题目导师,各队通过3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题目。科技委和人力资源部组织竞赛答辩和评分,确定获奖团队,并将竞赛作品选送公司年度科技成果评选,团队成员任职资格等级在正常认证的基础上再提高一等。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规划计划部、技术创新中心、用人部门。
3、期末答辩
针对两年培养期工作和学习,组织期末答辩,相关部门进行评分。
(1)评分最高者及积分最高者将获得本届“优秀‘明日之星’”,可提前锁定本年度公司“先进个人”称号;同时,“优秀‘明日之星’”
可获得公费学历提升资格,两年内资格有效(须签订服务器协议),博士不享受此项;
(2)评分前30%的员工任职资格等级在正常认证的基础上再提高一等(可与创新设计竞赛奖励重复享受),并进入公司核心员工名单予以重点培养。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
三.配套机制
(一)积分制机制
建立积分制机制,根据“明日之星”在培养期内的表现,包括参训情况、学习分享情况、创新设计竞赛情况、绩效考核情况等进行积分加减管理。培养期期间每名“明日之星”均有机会在公司内自主选择1次工作岗位,积分在前30%人员选择的岗位原则上100%予以满足,其他人员的选择岗位满足率原则上不低于50%。
(二)导师机制
建立导师库,确定导师任职要求:(1)任职资格标准等级三级及以上;(2)培养上年绩效考核为A或B;(3)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4)优先项目和专业相关的人员;(5)高级专家帮带不少于1名“明日之星”。对导师提前进行培训,通过培训后方可帮带“明日之星”。
公司按月向导师发放导师津贴,帮带多名“明日之星”可重复享受。“明日之星”积分靠前、塑造期期间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或B、“优秀‘明日之星’”的导师和创新设计竞赛获奖团队题目指导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