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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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政治制度

韩国的政治制度

韩国的政治制度韩国的政治制度是一个总统制的民主共和国,以多党制为基础。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韩国的政治制度。

韩国的政治体系是总统制,由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权相互制约彼此独立。

总统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负责全国的行政权力。

总统由全国范围的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为5年,不能连任。

总统负责指定政府的总理和内阁成员,制定并实施国家政策。

韩国的立法机构是国会,由300名国会议员组成,议员由普选产生,任期为4年。

国会议员具有立法、预算审议、监督行政机关等职责。

立法方面,国会拥有修订宪法、制定法律和通过预算的权力。

国会议员可以向政府的工作提出质询和批评,监督政府的行政工作。

韩国的司法体系由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和各级地方法院组成。

最高法院是韩国的最高司法机构,负责监督和审理各级法院的裁判。

高等法院是韩国的中级省级,主要审理省级范围内的案件。

地方法院是一级法院,负责审理各种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

韩国的多党制是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

韩国存在多个主要的政党,包括执政党、在野党和小规模党派。

执政党在国家行政和立法方面具有重要地位,但在韩国的政治体系中,各个政党都有权力参与政府决策和国家治理。

此外,韩国政治制度还包括一些重要的政府机构和组织。

例如,国情院是韩国的情报机构,负责收集和分析国内外的情报信息。

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是组织和监督选举的机构,确保选举的公平和透明。

韩国审计院是独立的机构,负责审计和监督政府的财务和行政工作。

总的来说,韩国的政治制度是一个总统制的民主共和国,该政治体系以多党制为基础。

政府的权力分散,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机关相互制约,各个政党有权力参与政府决策和国家治理。

韩国政治制度的发展和运行,有助于维护国家的民主和法治,促进国家的发展和稳定。

美国宪法法律案例(3篇)

美国宪法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1803年,美国发生了一起著名的宪法法律案例——马伯里诉麦迪逊案。

该案是美国宪法历史上第一个宪法解释案例,对美国的司法审查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当时,美国联邦政府由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三个部门组成。

在1801年,联邦党人杰斐逊当选为美国总统。

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力,杰斐逊在1803年任命了大量的联邦党人担任地方官员。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任命书未能及时送达被任命者手中。

其中,弗吉尼亚州的法官约翰·马伯里被任命为联邦巡回法院法官,但由于国会大厦尚未完成,他的任命书未能送达。

1803年2月,杰斐逊任命的国务卿詹姆斯·麦迪逊签署了马伯里的任命书,但同样未能送达。

马伯里认为自己的任命权受到侵犯,于是向联邦最高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强制麦迪逊将任命书送达给自己。

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受理了此案。

二、案件审理在审理过程中,马歇尔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如何处理一个尚未送达的任命书。

他认为,如果直接判决麦迪逊违反宪法,那么最高法院将越权干涉行政部门,这与三权分立的原则相悖。

因此,马歇尔从宪法解释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以下观点:1.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任何法律、法规、行政命令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2. 最高法院有解释宪法的权力,这是宪法赋予的最高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

3. 国会制定的《1789年司法条例》中关于最高法院有权强制行政部门执行判决的规定,与宪法相抵触,因此无效。

4. 马伯里的任命书尚未送达,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最高法院无权强制麦迪逊执行。

基于以上观点,马歇尔判决马伯里败诉,但他在判决书中明确指出,最高法院有权宣布国会立法违反宪法。

三、案件影响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对美国宪法法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 确立了司法审查制度:该案明确指出,最高法院有权宣布国会立法违反宪法,从而确立了司法审查制度。

2. 维护了宪法的权威:通过此案,最高法院成功维护了宪法的权威,使宪法成为国家最高的法律准则。

韩国是什么制度

韩国是什么制度

韩国是什么制度韩国是一个民主共和制国家,国家制度由宪法规定。

根据韩国宪法,国家的权力分为三个部分: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

在韩国,行政权由总统行使。

总统是由国民普遍选举产生的,任期为五年,且不能连任。

总统拥有行政权,负责国家的行政管理、外交事务、国防事务等。

他还可以提出法案,行事需征得国会同意。

总统在国内外履行日常职责,代表国家发表演讲并与外国元首举行会谈。

总统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守宪法,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并对国家的繁荣和安全负有最高责任。

立法权由国会行使,国会是韩国的最高立法机构。

国会由国民普遍选举产生,任期为四年。

国会议员代表选区的人民,制定、修订和废止法律,行使立法权。

国会还审查总统的提出法案、通过预算案、进行安全审议等重要任务。

在立法过程中,国会需充分考虑人民的意见,保护人民的权益,并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合理的法律。

司法权由韩国的最高法院行使。

法院是独立的,保障司法的公正、公平。

法院负责司法审判,审理并判决各类案件。

法院的职权范围广泛,包括行政诉讼、刑事审判、民事纠纷、宪法争议等。

韩国最高法院是最高的司法机构,负责解释宪法和其他法律。

它的任务是确保法律的合宪性,并保障公正和法治。

在韩国的政治制度中,地方自治也占有重要地位。

根据宪法,地方自治机关是地方行政权的基本组织。

它们包括特別自治市(如首尔)、自治市、自治县和特別自治区。

地方自治机关行使地方行政权,负责本地区的发展、治安、社会事务等。

地方自治机关的选举由地区居民普遍选举产生,地方自治机关有独立的预算,可以管理并决定本地区的发展方向和政策。

总之,韩国的政治制度是一个民主共和制,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权利。

国家的权力在总统、国会和法院之间分立,各自行使特定的权力。

地方自治机关也扮演了重要角色,保障地方行政权的独立和自治。

通过这样一套完整的政治制度,韩国确保了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的发展。

第10课 欧洲大陆的政体改革

第10课 欧洲大陆的政体改革

意义:共和制的确立和巩固,使法国社会得到稳 (1)定《马赛曲》为国歌、7月4日为国庆日。(2)宣布 “凡曾经统治过法国的家族不得当选为总统”,堵塞了所 定发展,为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有君主派的复辟之路。
法国共和制结构示意图 参议院
(间选)
议会
众议院 (普选)
任命
总统
各部部长副署
内阁
分权制衡——资产阶级代议制的核心
政体
共和制
君主立宪 帝制 封建专制
1789. . .共 和 第一共和国 第二共和国 十 第三共和国 1792 1848 六 1870 君 年 主 七月王朝 制 1830 六 第一帝国 十 第二帝国 五 1804 1852 波旁王朝 年
.
.
.
.
.
1814
时间
思考:1789-1870年间,法国政局的特点是什么?
三、《德意志帝国宪法》
1、背景 (1)德国的统一
俾斯麦 1864到1870年,在普鲁士首相______________ 领
王朝战争 导下通过_______________ 的方式实现了统一。
(2)1871年德意志帝国的建立
2、宪法内容:(1)国家结构形式和政体 (2)皇帝(产生、地位、权利) (3)首相(产生、权利) (4)议会(产生、权利)
温故知新
1.1787年宪法内容(三大原则)?邦联制的弊端? 2.国会、总统、最高法院是如何互相分权制衡的? (默写) 3.联邦制权力结构(联邦制原则)的内容、意义 各是什么? 积极:①政治:加强了中央政府权力,有利于保护美
国的国家利益和主权; ②经济:有利于美国资本主义 经济的发展; ③给各州保留了较大的自主权。 消极:但为地方政府对抗中央提供了可能, 为内战埋下伏笔。

美国的三权分立——国会、总统和法院

美国的三权分立——国会、总统和法院

美国的三权分⽴——国会、总统和法院美国的中期选举终于尘埃落定,选举结果基本符合预料:民主党夺回众议院控制权,共和党进⼀步加强参议院的控制。

美国的中期选举是在全球关注的⽬光下进⾏的,选举结果⽆疑会对世界产⽣影响。

美国的三权分⽴经常被批评为效率低下,当总统来⾃与控制国会的政党不同的政党时,两者间的不合作可能会使得⽴法程序停顿。

部份⼈提出美国应实⾏议会制,即国会内的最⼤党或政党联盟同时控有⾏政与⽴法权,可以提⾼办事效率。

三权分⽴原则的起源可追溯⾄亚⾥⼠多德时代。

⽽在启蒙时代时,少数哲学家如约翰·洛克与詹姆斯·哈林顿在其著作⾥提倡这原则,反之,其他哲学家如霍布斯则强烈反对此原则。

孟德斯鸠是其中⼀个三权分⽴的著名⽀持者。

其著作对美国宪法的制定者影响很⼤。

严格的三权分⽴并没有在英国施⾏,⽽美国宪法在某程度上参考了英国的政治制度。

在英国,国王与议会的联合(英国君主负责通过英国上议院与英国下议院的法令)为终极⽴法机关。

⾏政机关以英王的名义⾏事-"即国王陛下政府"-⽽司法机关亦类似。

英王的⼤⾂通常为两院议员,⽽政府需要在下议院维持⼤多数。

其中⼀位⼤⾂,⼤法官兼上议院议长是平衡法院的惟⼀仲裁者,同时亦是上议院的议会主席。

所以⼈们可以认为英国政府并没有遵照三权分⽴原则,虽然政府⾥具有不同职权的机关经常会有争论。

虽然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各州政府也需要将权⼒三分,⽽只须为共和政体即可,但是⼤部份州政府均奉⾏三权分⽴,有着州⽴法会、⾏政机关与州法院。

部份美国州份在⼗⼋世纪⾥并没有严格的遵照三权分⽴的原则。

在新泽西州,州长同时亦是州最⾼法院的其中⼀员与州议会其中⼀院的议会主席。

德拉⽡州州长为上诉法院其中⼀员;州议会两院的议会主席,并在⾏政部门⾥以副主席⾝分办事。

在德拉⽡州与宾⼣凡尼亚州,⾏政会议的成员有时亦是法官。

但是在另⼀⽅⾯,很多南⽅州份则清晰的列明了三权分⽴的原则,如马⾥兰州、维吉尼亚州、北卡罗来纳州与佐治亚州均坚持三权分⽴。

新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3美国的三权分立教案

新人教版高中政治选修3美国的三权分立教案

美国的三权分立一、【课程标准】:简述美国是实行“三权分立”的典型国家,分析“三权分立”制的实质。

二、【新课教学】:(一)三权分立:权力运行的规则课堂探究:在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无论采用君主立宪制还是民主共和制,如英国或法国,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都存在分权和制衡。

美国是近代欧洲移民创建的国家,较少受到封建传统的影响,源于欧洲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三权分立”原则,在今日美国政体中表现得最为典型。

在美国政治制度中,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的各自职权是什么?美国三大国家机关之间的分权界线是否明确?1、确立三权分立原则的原因(1)影响因素: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2)决定因素:国家的阶级本质美国选择三权分立的政体,是其历史条件和具体国情的产物,也是由其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

当年参加制宪会议的代表基本上来自上层社会,他们为了维护自身所代表的资产阶级的利益,害怕较能反映下层民众意志的立法机关享有最高权力。

因此,制宪会议特意在宪法中加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独立地位及权力,以限制普通民众对国家政治的直接参与,为有产者的私有财产和自由提供双重保险,有效地保障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运转。

2、三权分立原则的地位及其核心内容:(1)地位——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三权分立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

(2)核心内容——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其核心内容是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

3、“三权”所属机关及其运作①中央政权机构——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②彼此关系——平等而又独立中央政权机构由彼此平等而又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机关组成,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各级法院。

国会负责立法,总统负责实施法律,法院负责审查法律。

(1)立法权——属于国会①立法权属于国会,国会负责制定法律;②国会、行政机关和法院都要依据法律行事;③议员由选举产生,有一定任期,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也不能决定议员的工资待遇。

美国的三权分立制

美国的三权分立制

佛州最高法院在最后做出判决,布什州长 签署的临时议案无效,因为这一议案违反了宪 法,他们将维持2003年10月对泰里一案做出的 判决,即迈克尔有权让医院拔下泰里的喂食管, 结束泰里的生命,这场旷日持久的官司终于画 上了句号。
三 权 分 立 总统内阁
互 相 制 衡
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议 二、三种权力的相互制衡 行政 会、政府、法院独立行使,同时又相互制约 1、立法权属于国会,又受到总统和法院的制约 ,保持权力均衡,按照这种权力分立和权力 2、行政权属于总统,又受到国会和法院的制约 3、司法权属于法院,又受到国会和总统的制约 制衡的原则来组织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 三种权力相互制约,保持权力平衡 的制度。 会 国 最高法院
按照美国宪法,美国发动对利比亚战 争,需要通过怎样的法定程序呢?
按照美国宪法,美国发动对利比亚战争,需要 通过怎样的法定程序呢?
奥巴马总统向国会提交一份要求授权对 利比亚动武的决议草案 国会参众两院分别辩论投票表决通过, 授权总统对利比亚使用武力 奥巴马总统宣布对利比亚作战作战
1990年~1992年美国国会参众两院连续三年,均经 过激烈的辩论,坚持将最惠国待遇同“人权问题”联系 起来形成了议案。 国会的议案遭到布什总统的否决,维持了延长中国 的最惠国待遇。
2011年3月23日据外媒报道:美国出兵利比亚 未经国会批准遭遇法律程序困境 。在利比亚问 题上,奥巴马将很快面临政治与国会的双重限制, 一是做出批准美军导弹空袭利比亚的决定,现在 看来在政治上遇到麻烦;而且根据《战争权利法 案》的规定,奥巴马必须在60天内获得国会对他 发动军事行动的批准,否则就必须撤出美国军队。
到了1995年,美国总统宣布,延长1994年至1995 年度对华最惠国待遇,并在以后年度审议时将人权问 题与最惠国待遇脱钩。

美国政权制度

美国政权制度

美国政权制度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三权分⽴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美国采⽤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和政府⾸脑。

美国实⾏分权与制衡的原则,⽴法、⾏政、司法三种权⼒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使权⼒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平衡。

国会有⽴法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国会⼜有权在⼀定条件下推翻总统的否决;总统有权任命⾼级官员,但须经国会认可,国会有权依法弹劾总统和⾼级⽂官;最⾼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认可,最⾼法院⼜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宪为由宣布⽆效。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三权分⽴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政权组织形式美国采⽤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和政府⾸脑。

美国实⾏分权与制衡的原则,⽴法、⾏政、司法三种权⼒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使权⼒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平衡。

国会有⽴法权,总统对国会通过的法案有权否决,国会⼜有权在⼀定条件下推翻总统的否决;总统有权任命⾼级官员,但须经国会认可,国会有权依法弹劾总统和⾼级⽂官;最⾼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国会认可,最⾼法院⼜可对国会通过的法律以违宪为由宣布⽆效。

国家结构形式1776-1787年的美国为邦联制国家。

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改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

在建⽴统⼀的联邦政权的基础上,各州仍保有相当⼴泛的⾃主权。

联邦设有最⾼的⽴法、⾏政和司法机关,但有统⼀的宪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各州有⾃⼰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机构;若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联邦宪法和法律发⽣冲突,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

美国宪法列举了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如征税、举债、铸币、维持军队、主持外交、管理州际和国际贸易等。

不经《宪法》列举的其他权⼒,除⾮《宪法》明⽂禁⽌各州⾏使者外,⼀概为州政府保留。

州的权⼒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如以地⽅名义征税,管理州内⼯商业和劳⼯,组织警卫⼒量和维持治安,等等。

美国制度三权分立制度

美国制度三权分立制度

美国制度三权分立制度美国制度的核心原则是三权分立,即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的分立与制衡。

这种分立系统的目的是保证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同时避免滥用权力和独裁。

立法权是美国政府的最高权力。

它由国会行使,包括参议院和众议院两个议院。

国会制定法律,控制国家预算,并对政府机构进行监督。

国会的立法过程是通过议员提出法案、公众讨论和修改最终通过的。

在制度分立中,国会的作用是通过立法来限制行政和司法权力的行为,确保宪法和公民权利得到保护。

行政权由总统行使。

总统是美国政府的执行者,负责实施国会通过的法律,并管理国家事务。

总统还拥有军事指挥权和外交权。

他们还负责任命和解雇高级官员,并发表行政命令。

然而,总统的权力也是有限的,因为法律要经过国会通过才能生效,总统不能任意修改或废除法律。

此外,总统还必须遵守宪法,不能滥用权力。

司法权由最高法院行使。

最高法院是美国的最高审判机构,它负责解释和适用宪法,并对案件进行最终裁决。

最高法院的职权包括处理联邦法律的合宪性问题、处理各州之间的纠纷以及对重大法律问题进行判决。

最高法院的判决具有最终性,不能被其他政府机构修改或废除。

其作用是确保宪法权利的保护和法律的公正执行。

三权分立制度通过权力的分立和制衡,保证了美国政府的公正和合法性。

这种制度可以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和独裁。

例如,国会对总统的行政权力有着严格的监督和调整,以防止总统滥用权力。

最高法院作为独立的司法机构,对国会和总统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它们符合宪法的规定。

这种制度的特点是权力分散,互相制约,避免了集中式权力。

三权分立制度虽然确保了政府的公正和合法性,但它也存在一些争议。

例如,由于权力被分散在不同的机构之间,决策过程可能会变得缓慢和复杂。

此外,三权分立制度对权力分立和制衡的要求可能会导致政府行动的不连贯性或受阻。

因此,在实践中,政府机构之间需要进行协调和合作,以确保有效的政府运作。

总之,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是一种重要的政府运作原则,旨在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防止权力滥用和独裁。

美国政治制度

美国政治制度

美国政治制度美国政治制度是一种民主共和制度,基于宪法的原则和价值观。

美国政治制度的核心是三权分立,即行政、立法和司法的独立性。

这一制度的目标是确保政府的权力不会过度集中,以免滥用权力,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首先,行政权力由总统行使。

美国总统是联邦政府的最高行政官员,负责执行法律和管理国家事务。

总统由全国选民选举产生,并且任期为四年。

总统拥有一定的行政权力,包括制定和实施政策、指挥武装部队、签署法律和国际条约。

然而,总统的权力受到制衡,并且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

其次,立法权力由国会行使。

国会由两个议院组成,即参议院和众议院。

美国共和国通过选举在国会中代表各州和地区的代表。

国会负责制定和通过法律,监督政府的运行,并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参议院的成员每个州都有两位代表,而众议院的成员根据各州的人口比例确定。

这种两院制度在确保各州和地区的利益得到平衡的同时,还保证了国会的代表性和多样性。

最后,司法权力由最高法院行使。

最高法院是美国司法系统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解释宪法,审理案件并作出决定。

最高法院由九名大法官组成,由总统提名,并经参议院确认任命。

他们在法律和宪法解释的基础上做出裁决,以保护公民的权利和维护社会秩序。

除了三权分立,美国政治制度还有其他制衡机制,以确保政府的制约和平衡。

例如,行政机构必须从议会获得经费批准并接受立法监督。

此外,宪法保护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例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和集会自由。

美国政治制度的特点之一是选举制度的重要性。

选举是民主政治中公民参与决策的主要方式之一。

通过选举,公民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愿,选择代表他们利益的政府官员和领导人。

选举过程透明公正,使得政治权力能够得到有效的流转和交替。

总之,美国政治制度是一种典型的民主共和制度,基于宪法的原则和价值观。

它确保政府的权力不会过度集中,以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三权分立、选举制度和制衡机制是美国政治制度的核心特征,使得美国政府得以有效运作,保持政府的稳定和公正性。

学宪法讲宪法多段式题目

学宪法讲宪法多段式题目

宪法的多段式题目设计引言宪法作为一部国家的法律基础和最高法律文件,对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个领域具有重大影响。

因此,确保宪法的学习和理解对每个公民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为了提高学宪法的效果,设计多段式题目是一种有效的方法。

本文将针对学宪法的多段式题目设计进行探讨和总结。

选择题段1.以下哪个选项正确描述了宪法的作用?a.宪法是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权力象征。

b.宪法是规范国家机构和制度的基本法律。

c.宪法是政府实施经济管理的依据。

d.宪法是国家确定对外政策的指导性文件。

2.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属于宪法规定的哪个分支机构?a.行政机构b.立法机构c.司法机构d.行政、立法、司法三个机构均包括3.宪法保障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a.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财产权、人身自由b.工作权、教育权、医疗权、社会保障权c.竞选权、选举权、组织权、集会权d.家庭权、生育权、个人隐私权、参政权解答题段1.简述宪法的起草和修改程序。

2.分析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3.解释宪法中的“三权分立”原则,并列举其中一个国家的实践案例。

4.以宪法为基础,说明一个国家的经济体制应该具备哪些基本特征。

5.阐述宪法对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

讨论题段1.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宪法的权威性和约束力有多重要?2.宪法如何保障人权和基本自由?3.在一个多元文化的国家中,如何制定宪法以尊重和保护各个民族的权益?4.宪法修正案的通过过程应该如何设计,以确保国家的政治稳定性和法治性?5.你认为一个完善的宪法应该包括哪些内容?总结通过多段式题目设计,可以帮助学习宪法的人更全面地理解和掌握宪法的相关知识。

选择题段可以帮助学生巩固基础概念和概述性知识,解答题段可以促进学生深入思考和理解宪法的原则和具体内容,讨论题段可以侧重于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论证能力。

希望本文提供的多段式题目设计对学宪法有所帮助,并能够提高学生对宪法的兴趣和理解程度。

高中政治专题三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必修3

高中政治专题三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必修3

选修(3)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导学案一、学习目标1、通过教材上的插图,了解在美国的政治制度中,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各自的职权。

2、了解三权分立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其核心内容是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

3、用阶级和全面的观点揭示美国三权分立的实质。

4、通过本课的学习,能正确认识中美两国政体的差异从而认同我国的民主集中制。

,二、学习重难点三种权力的相互制衡及实质。

三、高考命题趋势1.三权分立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基本原则,其核心内容是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

2.中央政权机构由彼此平等而又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组成,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各级法院。

3.美国的三权分立制本质上是一种资本主义民主制度。

四、学习方法指导自主完成导学过程第一步,合作探究第二步,试举事例,带问题听讲,独立完成自测作业。

五、导学过程(一)我自主我预习【学生试举例】(1)、三权分立制的确立(2)、三权分立制1.核心内容立法2.权力分立行政司法3.权力制衡4.三权分立制的含义(3)三权分立的弊端1.积极作用2.消极作用3.实质(二)我合作我探究【认真听讲教师点拨】1、布什总统任命赖斯为美国国务卿,并取得了参议院的同意。

这种做法对吗?2、有人说“美国的政治制度错综复杂,说不清到底谁管谁,”你认为这中说法有道理吗?3、由于克林顿的生活作风问题,美国众议院对其提出弹劾,并由参议院审判。

这能否体现三权分立的特征?(三)我总结我进步三权分立的原则是美国和具体国情的产物,也是由国家的决定的。

三权分立的核心内容:权力、和立法权属于三权分立的内容行政权属于司法权属于立法权属于国会,又受的制约行政权属于总统,又受的制约司法权属于法院,又受的制约反对积极作用维护调节三权的分立和制衡是协调内部的权力分配的一种机制弊端三大国家权力机关,导致三权分立在中难以真正贯彻三权分立的本质是(四)我自测我成功高考链接美国政府支出的每一分钱都要由国会拨款。

联邦最高法院论文: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

联邦最高法院论文: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

联邦最高法院论文: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摘要:自1803年创设司法审查权以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很大程度上左右了美国民主政治的发展方向,能够顺应国内阶级斗争以及社会形势的发展需要,对立法和行政活动予以必要的调整。

稳固了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对于维护美国政府的统治和调节各种矛盾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联邦最高法院司法审查功能司法权一、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司法审查权的缘起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制度被认为是继1787年《联邦宪法》制定以来,对美国宪政制度最重要的发展和最独特的贡献。

美国宪法并没有明文宣告联邦法院拥有解释宪法的权利,但是,自1803年约翰马歇尔大法官在一起个人要求个人权利的诉讼中成功地主张最高法院有权宣告国会法令违宪以来,随着时间的流逝,司法审查成了美国宪政制度一项既定特征。

两百多年以来,联邦最高法院作为政府三权之一的司法机关,其作为宪法的最后仲裁者以及作为政府行为合宪与否的最高监控者的合法性,不断遭到质疑和当权者的挑战,但是它的权威性却始终无法撼动。

[1]联邦最高法院的这一至关重要的权利并非源于宪法的规定,而是通过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创设的。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发生在1801年,当时美国的党派争斗激烈。

在1800年底进行的总统大选中,联邦党人约翰亚当斯未能获连任,民主共和党的候选人托马斯杰斐逊当选为总统。

联邦党人为了改变厄运,使其能够控制司法机构牵制立法和行政,在总统权力交接之前,利用亚当斯手中的总统权利对司法机构作了重大的调整。

亚当斯改任国务卿约翰马歇尔为联邦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并迅速任命了一批联邦党人担任法官。

由于行事匆忙,有些新任命的联邦法官在得到国会批准,却未得到正式委任状的情况下,亚当斯的职务就被杰斐逊代替了。

马伯里就是未接到委任状的新任命的法官之一。

杰斐逊上台后,指使新任国务卿麦迪逊拒不颁发对马伯里等人的委任状,以削弱联邦党人对司法权的控制。

马伯里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申诉,要求根据1789年的《司法条例》第13条的规定发布执行命令,强制麦迪逊交出委任状。

美国宪法里的三权分立

美国宪法里的三权分立

美国宪法里的三权分立三权分立是一个政治学说,其主张政府的行政、立法与司法职权范围要分明,以免滥用权力。

此学说起源可追朔至古希腊,而其后被英国与法国的哲学家进一步发展。

在美国宪法里,三权分立这词从未出现,但其有着清晰的指示。

其指出“所有立法权力皆由美国国会所有”、“行政权力则由美国总统所有”、“司法权力由一个美国最高法院和一些可以由国会随时下令设立的次级法院所有”。

其通过将政府权力一分为三,以达至权力制衡,防止权力集中与滥权。

虽然美国宪法并没有规定各州政府也需要将权力三分,而只须为共和政体即可,但是大部份州政府均奉行三权分立,有着州立法会、行政机关与州法院。

查尔斯·佩皮斯,首任科顿哈姆男爵、大法官兼上议院议长三权分立原则的起源可追朔至亚里士多德时代。

而在启蒙时代时,少数哲学家如约翰·洛克与詹姆斯·哈林顿在其著作里提倡这原则,反之,其他哲学家如霍布斯则强烈反对此原则。

孟德斯鸠是其中一个三权分立的著名支持者。

其著作对美国宪法的制定者影响很大。

然而在某程度上美国宪法的制定者曲解了孟德斯鸠的原意。

根据以撒·莱斯(Isaac Rice)(一个十九世纪的政治科学家)所言,孟德斯鸠反对权力集中于单一个人,而不是单一来源。

因为美国借用了部份孟德斯鸠的哲理思想来建立在现代美国政府里应用的权力制衡的系统,所以莱斯认为并不严格遵从三权分立原则的议会制并不符合孟德斯鸠的哲学。

严格的三权分立并没有在英国施行,而美国宪法在某程度上参考了英国的政治制度。

在英国,国王与议会的联合(英国君主负责通过英国上议院与英国下议院的法令)为终极立法机关。

行政机关以英王的名义行事-“即国王陛下政府”-而司法机关亦类似。

英王的大臣通常为两院议员,而政府需要在下议院维持大多数。

其中一位大臣,大法官兼上议院议长是平衡法院的惟一仲裁者,同时亦是上议院的议会主席。

所以人们可以认为英国政府并没有遵照三权分立原则,虽然政府里具有不同职权的机关经常会有争论。

概括美国国家权力构成特点.

概括美国国家权力构成特点.

概括美国国家权力构成特点.美国国家权力构成特点:1.实行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联邦制。

2.美国国会、总统、最高法院分别掌管国家立法、行政、司法权力,具有分权制衡的特点。

3.美国是总统制共和制,总统由选民间接选出,对选民负责,美国总统兼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总统和政府不对国会负责。

美国宪法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比较典型地体现分权与制衡思想的宪法。

美国宪法于1787年制定,1789年正式生效,美国宪法由宪法正文和宪法修正案构成。

美国宪法全称为《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所有条文均是有关国家政权组织和国家机构活动的内容。

在美国宪法正文中,主要体现了以下几项基本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和有限政府原则民主(主权在民)原则:总统、议员均由民主选举产生,有任期限制,并对选民负责。

权力分立和制约与平衡原则分权制衡原则: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相互制约。

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体现得最为具体、科学和富有特点。

根据权力分立和制衡原则,美国宪法明确规定:(1)国会享有立法权,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2)众议院任期为2年,按照人口比例选出代表组成;(3)参议院任期为6年,每两年改选总数的1/3,由各州选出两名代表组成。

(4)总统享有行政权,总统任期为每届4年,实行间接选举制度。

(5)最高法院享有司法权。

(6)国会两院通过的法案须提交总统签署,总统如不同意享有否决权,并可将法案退还国会两院重新审议,只有两院各以2/3以上议员维持原案,才能正式通过成为法律;(7)总统经过参议院同意任命高级官员和最高法院法官;(8)国会对总统拥有弹劾权。

正是分权与制衡原则的具体制度设计及其实施,保障了美国国家机器的有效运转,使美国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得以巩固和发展。

联邦与州的分权原则:(1)共和制原则:宪法规定美国是实行联邦制的总统制共和国,总统拥有极广泛的权力。

(2)联邦制原则:联邦政府是各州的中央政府,地方各州在行政上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联邦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单位所组成的联盟的国家。

美国和中国的政治体系有何不同之处?

美国和中国的政治体系有何不同之处?

美国和中国的政治体系有何不同之处?美国和中国是世界上两个最大的国家,其政治体系有着很大的不同之处,这些不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体制结构美国政治体系采用的是总统制,国家最高行政机构为总统,立法机构为国会,司法机构为联邦最高法院。

其中总统和国会是独立的两个权力机构,彼此制衡,互相制约。

此外,美国政府还设有联邦行政机构,如教育部、国防部,以及州、县、市等地方政府机构。

中国政治体系采取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最高行政机构为国务院,立法机构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司法机构为最高人民法院。

中国政府还设有多个部委和省、市、县三级政府机构。

全国人大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有议案建议权、选举权和罢免权。

二、选举制度美国总统选举是采用间接选举的方式,由选举人团投票选举产生,而不是直接选举。

选举人团人数为538人,由各州派出。

每个州的选举人人数等于该州众议院议员和参议院议员总数之和。

中国的国家领导人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全国人大代表实行区域选举和界别选举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按照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委的人口、面积和国民经济总量等因素进行分配。

三、政府职责美国政府的职责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权利、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在外交方面,美国政府在维护其国家利益的同时,也在推动全球治理、维护世界和平和稳定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中国政府的职责是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改善民生福利、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参与构建新型全球治理。

中国政府在外交方面秉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的建设。

四、政治运作方式美国政治运作方式十分民主化,政策制定过程和政治运动可以以多种方式进行,如投票、请愿、示威等。

美国社会有着非常完善的检查和平衡机制,保证了政权轮替的和平交接,确保了政治的稳定和可持续性。

中国政治运作方式比较稳定,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领导权在党和人民当中,以“三会一课”、“两学一做”为核心,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加强组织建设,推动党的领导力、纪律和创新保持着高度的活力。

在政治方面,中国和该国的政治制度有何异同?

在政治方面,中国和该国的政治制度有何异同?

在政治方面,中国和该国的政治制度有何异同?政治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的基础。

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中,不同的政治制度形成了各种不同的国家和政权。

在将近一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的政治制度不断地进行了变革和发展,不断适应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那么,中国和其他国家的政治制度有什么异同呢?下面从几个方面来探讨。

一、国家构成中国和该国的政治制度在国家构成方面存在一些不同之处。

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由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组成,中央政府掌握着最高的权力。

而该国则是一个联邦制国家,由50个州和一个自治区组成,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都有一定的自治权。

1.1 中国的国家构成中国是一个由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组成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央政府拥有最高权力,负责全国性的政策和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都有自己的政府和立法机构,负责本地区的管理和法律制定。

特别行政区享有特殊的自治权,有自己的政府和立法机构,并保持高度自治。

1.2 该国的国家构成该国是一个由50个州和一个自治区组成的联邦制国家,各州享有一定的自治权。

联邦政府负责全国性的政策和管理,各州政府则负责本地区的管理和法律制定。

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之间存在一定的分权和合作关系,各州也可以通过联邦政府来解决一些共同的问题。

二、政治体制除了国家构成之外,政治制度中的政治体制也是中国和该国的重要差异。

政治体制是指国家权力组织的形式和实现方式。

不同的国家在政治体制方面有着各自的特点。

2.1 中国的政治体制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统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政治体制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在政治决策和各级政府机关中掌握着最高的权力,是中央还是地方的权力派发中心。

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代表们可以提出建议和法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实现国家决策,确保人民享有民主权利。

2.2该国的政治体制该国是一个总统制的联邦制国家,由总统、国会、最高法院等三个政治机关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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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处为使行文顺畅,未如此翻译。
美国总统是国家领导人也是武装部队总司令。
他代表美国,并且由于美国是一个超级大国,所以他受到全球瞩目。
他掌握着世界的命运,或者说全世界都认为是如此,因此他的任何不负责任的、准备不当的言论都会引发危机。
一旦(could)他出言不慎(careless speech)、言辞失当(ill-prepared speech)就可能引发一场危机
woo the voters拉选票,争统候选人。
选出(choose)
But
党内总统候选人的决定会带来一些十分激烈的竞争。
党内竞选有时候会出现各候选人势均力敌的局面。
Close contest:竞争难分高下,势均力敌
此处contest作election解
对竞选也有好处
成为州长、一个成功的参议员或众议员同样需要钱。
迄今已经有很多来自这一有钱人的小团体的杰出人物成为了总统,或者国会议员。
然而(yet);小圈子(small group)

总统成为一个独裁者的可能微乎其微。
美国总统不大可能变为独裁者。
国会、新闻界和介于前两者之间的民众共同监督,排除了这一可能性。
总统、国会和最高法院
练习译文&标准译文
翻译技巧&解释
美国总统比除法国之外其他任何民主国家的总统都更有权力。
拥有的权力比民主世界(democratic world)任何一个国家的总统都要大
正是美国总统制定对外政策并为后方起草法律。
外交政策(foreign policies);起草国内法律
强调句的翻译:it is…that…→“做……的是某人”
Could表可能性
事实上,总统的很多权力都受到国会的限制。
宣战的是国会而不是总统。
强调句。同上。
虽然不同于英国首相或德国总理,美国总统可以与他国签订条约,但此条约必须经过议会的讨论并得到议会的同意才能生效。
国会辩论、批准
这一限制也被运用于本国法律。
国内法律也受到同样的限制。
为使与上文主语一致而改成被动句
也许民主政体最有效的守卫者是最高法院,因为它的目标之一便是保护个人不受政府迫害。
机构(safeguard);干涉
最高法院有权废止其认为违宪的法律。
法庭每周至少开庭4天,任何对政府有所不满的个人都可以向最高法院寻求帮助。
4天办公
Sit:主语是parliament/ congress/ court of law/ committee ,etc.时,意为having a meeting or engaged in official business开会,开庭等待
on rare occasions→偶尔
proposed修饰两个名词:treaty和law
有些美国人认为理想主义已经不存在于政治了,取而代之的是个人野心和金钱。
从政治中消失
总统竞选在所投入的资金量上是独占鳌头的。
总统竞选的独特之处在于所投入的金钱额。

争取选民的游说会持续好几个月。
woo→寻求……的支持
很多胸怀大志的人竞选党内总统候选人,他们雇佣顶尖的公关和宣传人员。这些公关宣传人员构思出巧妙而引人注意的标语来着手推销各自的候选人。
想成为该党总统候选人的人;聘请;专家;撰写别出心裁的宣传口号(phrase);他们为之效力的
Catch phrase:a well-known sentence or phrase, typically one that is associated with a particular famous person.名人名言,警句,时兴的话
在若干条件下,国会可以拒绝批准总统签订的条约或同意总统提交的法案。
有好几次(on several occasions);曾;起草的法律
误译:
on several occasions→好几次;
on the present/ last occasion→这次/上次;
on one occasion→有一次
非限定性定语从句:翻译时从句分离
候选人乘火车、飞机或者汽车进行短暂停留各地的政治游说。他们发表不计其数的演讲,与不计其数的人握手。
到各地;
大量的资金对于支持总统候选人的竞选是必要的。候选人本人也必须足够富有以支付自己的一部分竞选资金。
总统候选人的竞选活动必须有大量金钱来支持;有足够的钱投入竞选。
而有个迷人的妻子也堪称一种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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