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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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7项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7项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7项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不得违规行为。

第三条企业应依法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安全预案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四条企业应组建安全管理委员会,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保护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

第六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企业应设立安全检查点,定期对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保障安全生产。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条企业应加强对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高危作业等重点领域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提前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第十一条企业应设立安全意识教育基地,加强员工安全意识宣传。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对外来人员和外来车辆的管理,确保企业安全。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员工遵守安全规章,严惩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企业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和应急反应机制,及时发布安全信息和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六条企业应加强对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方面的管理,保障员工的健康。

第十七条企业应定期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

以上是本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和稳定。

17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7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7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下面列举了17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者的安全责任,要求其制定安全措施、组织安全培训和检查,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罚。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员工进入企业后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3.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每年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需接受再培训。

4.安全检查制度: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包括对安全设施的检查和对作业操作的检查。

5.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对企业内的安全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6.用电安全制度:规定电气安全使用标准、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措施。

7.防火安全制度:规定防火设施的设置和使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8.用气安全制度:规定使用燃气设备的安全操作和维护要求。

9.机械设备安全制度:规定机械设备的使用要求和维护保养措施。

10.环境污染防治制度:规定企业对废水、废气、固废等的排放要求和管理措施。

11.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理要求。

12.建筑安全制度:对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要求进行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13.交通安全制度:规定企业内交通规则,保障员工的交通出行安全。

14.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设施的使用要求、逃生通道的设置和消防演练等事项。

15.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规定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并对员工进行使用的要求。

16.应急救援制度: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并规定组织、协调和执行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方法。

17.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奖励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同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和集体进行惩罚。

以上是一些比较常见和重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落实,以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安全管理标准化班组创建的17项

安全管理标准化班组创建的17项

安全管理标准化班组创建的17项
1.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2. 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和相关职责。

3. 开展安全管理培训和教育活动。

4. 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制定安全生产计划。

5. 提供安全生产设备和防护装备。

6. 进行安全生产现场巡查和隐患整改。

7. 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

8. 尽职调查和处理事故、危险源、风险等情况。

9. 进行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

10. 实施安全生产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11. 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

12. 组织安全技术检测和监测。

13. 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14. 制定安全奖惩制度。

15. 提供应急救援设备和装备。

16. 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

17. 进行安全事故预防和减灾工作。

建设部令第17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7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已经第13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4年6月25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核发证第五条“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清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清单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清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

第四条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安全生产目标是管理层要根据国家、地方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设定合理的安全生产目标。

第六条安全生产目标应当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内容。

第七条安全生产目标的监测、考核和奖惩工作由相关部门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及时传达到所属各部门,确保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全体员工及全体职工应当认真履行本制度规定的义务,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十条企业将切实履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列入企业发展规划,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真正落实。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第十一条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应当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基础,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通过科学分析和论证,明确制定。

第十二条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应当注重目标的合理性和可实施性,充分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性。

第十三条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率控制2.职工伤亡率3.经济损失率控制4.安全环保设施建设5.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6.职工安全教育的加强第十四条企业管理层应当将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明确通知所属各部门,确保各部门的工作按照目标要求有序推进。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安全生产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调整和修订安全生产目标。

第三章安全生产目标的执行第十六条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应当由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具体执行。

第十七条相关部门应当细化安全生产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具体的责任分工。

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当将细化后的安全生产目标通知各岗位工作人员,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清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清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清单第一部分:安全管理机构1.1 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1.2 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公司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向相关部门和员工发布安全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

1.3 安全管理人员的权责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各项安全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二部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建立公司应当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相关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2.2 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不同部门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相关人员应当按照责任分工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3 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对相关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三部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公司应当制定并公布完整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准确定义各部门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

3.2 安全生产操作流程的制定公司应当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操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安全操作规范。

3.3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制定公司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四部分:安全生产培训教育4.1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的制定公司应当制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计划,确保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4.2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实施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

4.3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效果的评估公司应当对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员工能够掌握和应用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五部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5.1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公司应当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处置和事故报告等方面。

5.2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5.3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更新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更新和完善。

井控十七项管理制度

井控十七项管理制度

井控十七项管理制度1. 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明确井控的组织架构、职责和权限,并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

2. 人员管理制度: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以确保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要求。

3.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证井控作业的安全性。

4. 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明确井控作业的各项工作流程,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5. 设备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选购、使用、维护和报废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6. 信息管理制度:建立信息收集、传递和存储的管理制度,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7. 风险管理制度:对井控作业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8. 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对井控作业的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9.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立环境保护目标和责任制,加强对井控作业对环境影响的监督和管理。

10. 成本管理制度:对井控作业的各项费用进行精确控制和管理,确保作业的经济效益。

11. 紧急情况处理制度:建立紧急情况处理机制,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的处置和应对。

12. 培训管理制度:建立培训计划和培训资料,对井控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技能提升。

13. 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井控作业相关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和保存。

14. 出勤管理制度:建立出勤记录和考勤制度,加强对井控人员的出勤管理。

15. 健康管理制度:建立健康管理机制,对井控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和管理。

16. 内部审核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对井控作业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

17. 外部交流与合作制度: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合作,共同推进井控作业的管理与发展。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17号令)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17号令)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建部17号令)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已经第13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4年6月25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核发证第五条“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十六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十六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现场安全用电17.现场临时变配电所:高压露天变压器间面积不小于3*3米,低压配电间应紧靠高压变压器间,其面积亦不小于3*3米,围墙高度不低于是3.5米,室内地坪满铺素砼,室内四周做80厘米宽砼散水坡。

变压器四周及配电板背面凸出部位,须有不小于80厘米的安全检查操作通道,配电板下沿离地为1米。

配是挂箱的下沿离地面不小于1.2米。

18.现场下杆箱:电箱应装有双扇开启门,并有门锁,插销,漆上指令性标志和统一编号。

电源线进箱有滴水弯,进线必须先进入熔断器后再进开关,箱内要配齐接地接另排,金属电箱外壳应设接地极保护。

电箱内分路凡采用分路开关,漏电开关其上方都要单独熔断保护。

箱内要单独设置单相三眼插座,上方要装漏电保护自动开关,现场使用单相电源的设备必须配用单相三跟插头(有双重绝缘除外)。

凡手提分路流动电箱,外壳要有可靠的保护接地,内容10A铁壳开关或按用量配上分路熔断器。

要明显分开动力,照明,电焊机使用的插座。

19.用电线路:现场电气线路,必须按规定架空敷设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线。

在通道或马路处可采用加保护管埋设地下,树立标志,接头必须架空设接头箱。

手持移动电具的橡皮电缆,引线长度不应超过5米,不得有接头。

现场使用的移动电具和照明灯具一律用软质橡皮线,不准用塑料胶质线代替。

现场大临设施的电线安装,凡使用橡皮或塑料绝缘线,必须瓷柱明线架设,开关设置合理。

20.接地装置接地体可用角钢,钢管不小于二根,入土深度不小于2米,二根接地体之间距不小于2.5米,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接地线可用绝缘铜或铝芯线,严禁在地下使用裸铝导线作接地线,接头处应采用焊接等可靠连接。

橡皮电缆芯线中黑色或绿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

21.高压线防护:在架空输电线路附近施工,须搭设毛竹防护架。

在高压线附近搭设的井架,脚手架外侧在高压线水平上方,全部设安全网。

手持或移动电动机具:电源线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包括下列机具:振动机,磨石子机,打夯机,潜水,手电创,手电钻,砂轮机,切割机,绞丝机,移动照明灯具等等)。

科学技术协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科学技术协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科学技术协会安全生产责任制科学技术协会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为进一步督促科学技术协会主任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据国家安全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科学技术协会主任是组织全矿开展科技创新、小改小革、技术成果等研究课题并解决煤矿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难题。

第三条科学技术协会主任切实履行好17项安全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科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组织的有关规定,围绕矿党政的工作部署,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制定全矿科技发展规划、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和推动科技进步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2、每月组织开展晋华宫矿月度创新工作,制定晋华宫矿月度创新成果计划,并负责督促、收集、组织评审、考核的日常管理,调动和发挥全矿员工开展创新活动的积极性。

3、组织开展技术攻关、课题研究工作,调动科技工作者、技术人员、岗位创新能手、大学生等积极参与技术攻关和课题研究的积极性,立足现有工作岗位主动寻找攻关项目,解决煤矿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挡手难题。

4、每月组织开展技能大师科技成果考评工作,负责督促、收集、组织评审、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并积极推动技能大师在煤矿的日常安全生产中的引领、带头作用,公开、公正、公平地对在册技能大师进行月度考核。

5、做好技术室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技术室的日常办公、值班、卫生等管理。

6、组织开展集团公司、市级、省级、国家级科技成果及其他荣誉的申报工作,依照上级文件逐项落实,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材料的审核工作。

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前提下,获得相关科技水平认可,并提升企业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7、组织做好全矿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日常技术创新工作考评工作,负责组织项目的收集、整理、验收、考核、组织评审等管理。

8、每季度末组织开展本季度晋华宫矿科技创新工作考评工作,对季度内各单位的技术创新工作进行考核。

9、组织开展晋华宫矿年度科技工作考核工作,表彰和奖励做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10、组织做好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全矿精神文明督导工作,组织做好相关精神文明建设的资料编制工作。

安全管理体系结构框架

安全管理体系结构框架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6)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8)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0)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11)防范器具使用管理制度 (1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5)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6)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7)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8)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9)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20)安所有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22)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4)安全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安全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技工安财办术程全务公部部部部室经营部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生产班组 ( 包含分包单位 )物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依法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施工负责。

2.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一名副总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并设置安全部,装备和派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各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受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小组)的一致领导(见框图)。

3.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管理系统网络,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企业安全管理目标分解到部门及项目部,项目部分解到管理人员、作业班组,企业对部门及项目部安全生产核查为年度核查,项目部核查为月核查,核查采用打分表形式,由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别实行。

4.各工程项目应在建设单位领取施工允许证前,依照《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存案工作程序》办理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存案手续,在办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存案手续时,施工现场的安全设备、暂时设备、围挡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备要吻合相关规定的要求,应经过安监机构的勘验。

5.推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合同中应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益和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遵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因不遵从管理以致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分包单位肩负主要责任。

16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6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6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条:安全生产基本原则1.企业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3.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条:安全生产组织体系1.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2.企业应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责任1.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并将其纳入公司绩效考核体系。

2.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应对安全生产目标承担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制度1.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

2.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推进。

第五条: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1.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2.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档案,对员工进行培训记录和考核,确保员工的安全素质。

第六条: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1.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

2.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第七条: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1.企业应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和风险评估。

2.企业应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危险源,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第八条:事故应急预案1.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

2.企业应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应急处置的有效性。

第九条:安全生产技术标准1.企业应引进现代技术,提高生产设备和工艺的安全性能。

2.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标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条:职业卫生保护措施1.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保护措施,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模板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模板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清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确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制度,明确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班组长等各级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第三条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对安全事故和违章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条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定期举办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

第六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第八条推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实现持续稳定的安全生产。

第九条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应进行专门的安全评估和培训,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条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按照本制度补充完善。

第二章:生产安全制度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应组织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职责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员工知晓并落实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保证其有效性。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和台账,对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和培训情况等进行记录和保存。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报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做好安全事故的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和义务,形成层层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对安全事故和违章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机制,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和设备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建设部令第17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7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已经第13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014年6月25日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提高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安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安管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考核,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以及对其实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员。

项目负责人,是指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资格,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管理的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人员和工程项目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管人员”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核发证第五条“安管人员”应当通过其受聘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考核机关)申请安全生产考核,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安全生产考核不得收费。

第六条申请参加安全生产考核的“安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领导班子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

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巡检制度,定期对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对安全生产相关记录进行归档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九条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并制定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记录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第十五条公司应当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标准。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员工遵守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的监督检查机制,对违反规范和标准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对生产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并确保设施和设备符合安全生产规范和标准。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活动,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知识的培训。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17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17篇)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17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篇1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和处理项目部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石红高速公路我合同段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石红高速第二项目部。

二、每一个月召开一次,由安保科召集,由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主持,项目部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各施工队负责人参加,时间定于每月20日晚7:30,如有临时变动,由项目部安保科负责提前通知,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三、会议主要资料:1、总结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查处、整改状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并对安全奖惩状况进行通报。

2、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最新的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3、结合上级部门下发的事故通报,组织分析、讨论事故原因和预防措施,举一反三,吸取教训。

4、了解前段时间、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艺状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程序等工作。

5、进行安全座谈,就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改等资料提出合理化推荐等。

四、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做出的决定应构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各施工队及上报总公司。

安保科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状况并构成记录。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篇21、目的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

3、引用标准《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职责4.1各部门及公司领导的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综合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4.2车间班组长、各部门人员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考核由各车间领导负责,考核结果报部门内勤,部门内勤进行综合考核后再上报公司安委会领导小组。

危化品安全培训

危化品安全培训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共 性要求
2、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 核要求,是否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部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
责任制的编写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 责任制的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
现场检查落实的责任制执行情况.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共 性要求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共 性要求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通用共10项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 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5危险作业管理制度;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7劳 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8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9生产安全事故报 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0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制度的编写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 管理制度的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 询问相关人员是否了解掌握安全管理制度情况; 现场检查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共 性要求
8、工伤保险
企业是否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企业是否推行安全责任险.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共 性要求
9、劳动防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 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简称护品.
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通过采取隔阻、封闭、吸收、分散、悬浮等手段,能起 到保护机体的局部或全身免受外来侵害的作用.在一定条件下,使用个人防 护用品是主要的防护措施,防护用品必须严格保证质量,安全可靠,而且穿 戴要舒适方便,经济耐用.
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委托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机 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使用危险化 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应当委托具备国家规定 的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提 出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对安全生产条件存在的问 题进行整改的方案.

实用参考17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实用参考17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实用参考]17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总84页)-本页仅作为预览文档封面,使用时请删除本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生产责任制---------------------------------2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3三、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4四、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19五、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22六、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32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3八、职业卫生管理制度------------------------------47九、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49十、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51十一、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55十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61十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63十四、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65十五、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66十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68十七、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761、动火管理制度----------------------------------762、氧气、乙炔安全管理制度------------------------803、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834、“确认制、挂牌制、互保制”--------------------87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总则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提高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水平,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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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安全目标的制定我矿在制定生产计划的同时,应根据本企业的规模、装备、管理水平和全员职工素质,制定安全生产总体目标,为了实现安全生产总体目标,企业还应根据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下达的安全目标,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目标。

二、安全目标的管理1、安全生产总体目标一经制定,即成为本矿的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必须加强管理去实现,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新阶段安全目标的制定应在上一阶段安全目标的基础上加以巩固和提高。

2、矿年度安全目标分为奋斗目标和考核目标。

为了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各单位应将安全生产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基层单位、各岗位,并列入年度考核责任书中。

3、安全目标检查(1)定期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目标检查,年末进行一次安全目标大检查。

(2)不定期检查:结合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结合专业、行业针对性安全检查。

4、安全目标考核与奖惩安全目标考核实行季度和年度考核。

考核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等相关部门组成。

对季度、年度实现安全奋斗目标考核合格的单位,给予季度、年度安全奖励;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单位,酌情给予单位、单位负责人、相关责任人扣罚部分或全部奖金,情节严重的并处以罚款;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取消该单位年度内各种评先资格。

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一、一般规定1、带班下井工作月度计划由本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于上月30日前制定,报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签发后执行,并通知发到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

2、带班下井工作月度计划应包括:带班人员、带班日期、带班班次。

3、带班人员范围: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分管生产、安全的副总工程师。

4、带班次数: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每月带班次数不得少于5次,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总工程师每月带班次数不得少于9次,分管生产、安全的副总工程师每月带班次数不得少于12次。

5、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不得无故缺席下井带班。

特殊情况确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半天向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假,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调配适当人员带班,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下井。

6、带班下井时间:早班8:00,中班14.00,晚班22.00,带班人员必须和其他当班下井员工同时下井,同时上井。

二、带班人员职责7、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人员到岗情况、设备设施运行状况、作业环境(地质、水文、通风、顶底板、机电线路等)安全状况、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对当班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8、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

“两同时”即是必须与当班员工同时下井,同时上井;“三不放过”即是安全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9、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巡视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安全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10、带班人员要把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巡视和安全检查,必要时杜绝现场安全管理失控现象。

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关键环节、重点工作、.11、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岗位操作规程执行,是否有违章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人员之间及各环节的关系,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12、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有关领导汇报。

13、认真做好交接班纪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及对下一班的建议,详细记录在交接班纪录簿中,同时在交接班纪录上如实填写本班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三、考核及奖惩规定14、带班人员的考核由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结果报矿长审定后执行。

15、认真执行本制度规定,全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年终奖金视企业经营状况上浮10~30%。

16、违反“同下同上”规定、擅离职守的,一律按违章论处,一次罚款100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因此造成事故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严肃处理。

17、严禁带班下井人员私自调换带班,违反规定者,按本矿有关规章制度扣罚当月奖金;因此造成事故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18、未填写当班纪录和交接班纪录的,罚款50元/次。

三、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一、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企业需要还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专项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或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

二、每月末、季末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工作会议,年终召开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大会。

三、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本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会议参加人员主要为: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其他相关人员。

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2、总结、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通报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3、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4、研究、部署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本企业安全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并负责组织会议的相关材料。

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1、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应指定专人负责会议现场记录,会议记录应存档保管;2、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必须向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请假;3、会议应当做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各生产单位和各职能部门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7、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各责任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并由上一级主管部门或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负责检查、监督。

四、安全检查制度一、安全检查的形式1、定期综合检查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以、“五查”为内容,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一般每月进行一次。

五查:“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2、专业检查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场所和操作工序,除在综合检查时检查外,还要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有关专业检查单位,对其进行检查,一般每两周进行一次。

如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检查等。

3、季节性检查根据矿山季节特点和矿山工作的影响,由安全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雨季以防雷电、防触电、防排水、防洪、防滑坡、防建筑物倒塌为检查内容,夏季以防暑降温为检查内容,冬季以防寒保暖、放火为检查内容。

一般根据气候变化特点进行。

4、日常检查日常检查是每天都进行的,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的检查,主要是安全值班人员,安全员的巡回检查。

班组长、作业人员现场查看。

辨别生产过程中的一切“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并加以控制。

二、方法1、自查和互查相结合,专业检查与群众自查相结合,做到人人重视安全检查。

2、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

3、制定安全检查表,把检查责任落实到各级人员身上,严格考核和奖惩。

三、要求1、检查前由安全员拟定检查计划,计划要有重点,使检查能查出隐患,堵塞漏洞,把事故消灭在事发之前。

、检查后要总结推广经验,吸取教训。

2.3、检查要和整改相结合检查是手段,整改是目的,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整改要实行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负责人)四不推(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工区,工区能整改的不推到矿,矿里能整改的不推到上级)整改完毕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必要时组织专门检查。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教育;2、安全技术知识教育;3、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4、典型事故及经验教育。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和要求:1、矿山要定期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每周二为全矿安全生产学习日。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并经考核合格;矿山特种作业人员须经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新进矿山的职工,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应不少于40小时,井下矿山不少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对工伤后复工和离岗三个月以上复工的职工,须到安全生产部门接受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安排上岗。

4、企业应定期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职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应记录存档。

5、外来参观、学习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由专人带领。

6、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前须对相关人员进行使用、保管、操作的安全技术培训。

六、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本矿鼓励生产技术人员发挥各自特长、科研创新,或提出技术改进(造第一条的合理化建议、推行符合企业实际状况的管理新方法等,为矿山创造更多效益。

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生产技成立由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第二条小组日常工作由总工程术管理小组。

负责生产技术成果的评定及本制度的修订和执行,师负责。

第三条生产技术管理小组的职责:并根据执行情经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执行,负责起草本矿生产技术管理制度,1. 况进行修订、完善。

负责组织生产技术成果的评定,报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予以公示。

2. 3.定期召开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会议,布置、检查落实情况。

审核评定拟推4.负责技术人员提出的技术建议资料的收集、处理、档案管理工作,广应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

5.编制矿山技术改进措施计划,督促落实实施,汇总上报重大技术成果。

6.负责接待外单位有关技术改进方面的参观学习,建立交流咨询业务关系。

技术建议项目必须做到:第四条经过试验和应用,并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

1.并经单位主管和受益部门签成果报表逐项填写,(现代化优秀管理)2.按照技术建议字证实。

等必须要有相应)(凡属于提高工效、3.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原材料、改进设备备件的工时定额员、质量管理部门、材料定额员、设备动力部门等签署的效果证明。

由有关部门与相关责任人进行工时第五条凡纳入正式工艺规范的技术建议项目,或材料定额的修正,并考核实施情况。

应由实施,个人凡申请技术建议成果或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奖励的集体第六条() 者提出申请,填报项目成果申报表,报生产技术管理小组立案、评定、审查。

.给予荣誉和第七条凡被采用的技术建议和现代管理优秀成果,根据其贡献大小,适当的物质奖励。

月评定一次,申请者12第八条技术建议项目和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原则上每年日前将申请项目有关资料提交生产技术管理小组。

月31应在每年10任何奖金的分配应按参与实施工作人员贡献的大小合理分配,落实到人,第九条部门和人员不得克扣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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