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违约责任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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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案例分析

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案例分析

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违约案例分析案例一:小张是某高校毕业生,2021年12月的时候与一家自己比较满意的公司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协议签订以后小张就没有再找别的工作,开始撰写毕业论文和做一些其他的毕业和就业准备工作。

今年4月,小张得到签约单位的通知,说由于该公司经营策略上的变化,原本计划招收的20名应届毕业生现缩招为5名。

该公司打算与小王解除就业协议,并提出愿意按照三方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小张认为自己因为和该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失去了很多其他的就业机会,现在该公司给一笔违约金就可以和自己解除协议,自己再找工作时间上很仓促。

他找到就业指导老师咨询可不可以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强制该单位履行三方协议。

(4)根据法律规定,该企业如对税务机关的强制措施不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下列可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是()。

在办理实习信息登记时,乙方在就业实习报酬外应向甲方支付管理费用_________元(即按实际聘用人数,每人管理费_________元或按学生酬金的_________%计)。

管理费用于为丙方购买人身保险等。

案例二:小王是北京某高校毕业生,2021年11月开始找工作。

小王一直想在北京当一名公务员,但由于国家公务员的录取要在次年的5月才有结果,而北京公务员的录取一般也要到次年的4、5月份才能有结果。

为了“保底”,小王于去年12月与一家公司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俗称“三方协议”)。

今年5月,小王被某国家机关通知录取。

于是小王决定与原先签订了三方协议的公司解除协议,该公司要求小王按照双方的约定交纳3000元的违约金,小王找到就业指导办公室的老师咨询自己是不是必须得交这3000块钱。

分离之际,愿我们俩友情万古长青!清静的湛教校园,你我朝夕相处,笔墨相亲,晨昏欢笑,情如手足,义重泰山,怎奈光阴流逝,岁月不返。

违约责任,也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违约责任的产生以合同的有效存在为前提。

2021年中级会计《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9月6日)

2021年中级会计《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9月6日)

2021年中级会计《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9月6日)【单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中,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A.王某要求戊公司支付加工费用B.甲公司请求乙公司停止侵害C.张某请求丙银行支付存款本金D.丁公司要求股东李某缴付出资答案:A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选项B);(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选项C);(5)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6)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选项D);(7)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单选】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代理制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第三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B.代理行为包括传递信息等非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行为C.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代理人D.代理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答案:A(1)选项B: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地向第三人进行意思表示。

非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行为,不属于代理行为,例如传递信息、中介行为等。

(2)选项C: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3)选项D: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

【单选】甲公司聘请张某担任经理,公司章程未对经理职权作特别规定,董事会未作特别授权。

下列关于张某职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有权制订甲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B.有权组织实施甲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C.有权决定聘任其好友李某担任甲公司的财务负责人D.有权制定甲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答案:B选项ACD: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单选】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要约变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20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要约B.收购人可以将原定的收购期限从30日改为40日C.收购人可以减少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D.收购人可以根据证券市场变化,降低收购价格答案:B(1)选项A: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2)选项BCD: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并通知被收购公司,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①降低收购价格(选项D错误);②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选项C错误);③缩短收购期限(延长可以,选项B正确);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1年国开电大 经济法律基础 经济法概论第二次作业答案

2021年国开电大 经济法律基础 经济法概论第二次作业答案

经济法概论第二次作业第5 章 -- 第7 章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 分,计15 分)1.对合同内容的修改、补充(A)。

A.是合同内容的变更B.是合同主体的变更C.是合同一方主体的变更D.是合同双方主体的变更2.我国《民法典》对要约生效的时间(B)。

A.采用发信主义B.采用到达主义C.采用投邮主义D.采用实践主义3.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不得使用的图形是(A)。

A.我国的八一军旗B.太阳C.熊猫D.黄山迎客松4.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C),自核准之日起计算。

A.20 年B.15 年C.10 年D.8 年5.财政法的调整对象是(D),其在发展过程中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A.财政法律关系B.财政行为C.财政关系D.财政法律行为6.下列(A)基本原则是现代社会整个财政法的基础,在财政法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A.财政民主主义B.财政法定主义C.财政健全主义D.财政平等主义7.目前,(A)法律在我国财政法律体系中形式上居于关键地位,是调整国家基本财政分配关系的法律准则。

A.国家预算法B.财政收支划分法C.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法D.税收征管法8.预算草案需要经过特定的机构批准生效,才能成为正式的国家预算,并具有法律约束力,而且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

根据我国《预算法》的规定,(A)机构负责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D.财政部9.合同履行是指(D)。

A.是债权人完成受领义务的行为B.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C.债权人拒绝履行合同D.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行为10.政府采购应采取的主要方式是(A)。

A.公开招标采购方式B.邀请招标方式C.竞争性谈判方式D.询价方式11.(D)不是累进税率的基本形式。

A.全额累进税率B.超额累进税率C.超率累进税率D.定额累进税率12.(C)不是税率的基本形式。

A.比例税率B.累进税率C.浮动税率D.定额税率13.(C)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人。

承担违约责任的4种方式

承担违约责任的4种方式

承担违约责任的4种⽅式违约责任是需要违约的⼈进⾏承担的责任,⼀般情况下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就是⽀付违约⾦,但是往往⽀付违约⾦不能够挽回损失,那么还有没有其他⽅法进⾏违约责任的承担呢,店铺⼩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承担违约责任的4种⽅式⼀、继续履⾏1.继续履⾏的概念。

继续履⾏也称强制实际履⾏,是指违约⽅根据对⽅当事⼈的请求继续履⾏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其特征为:(1)继续履⾏是⼀种独⽴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般意义上的合同履⾏。

具体表现在:继续履⾏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不依附于其他责任形式。

(2)继续履⾏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义务,这⼀点与⼀般履⾏并⽆不同。

(3)继续履⾏以对⽅当事⼈(守约⽅)请求为条件,法院不得径⾏判决。

2.继续履⾏的适⽤。

继续履⾏的适⽤,因债务性质的不同⽽不同:⾦钱债务:⽆条件适⽤继续履⾏。

⾦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不存在履⾏不能。

因此,应⽆条件适⽤继续履⾏的责任形式。

⾮⾦钱债务:有条件适⽤继续履⾏。

对⾮⾦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但下列情形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履⾏不能);(2)债务的标的不适⽤强制履⾏或者强制履⾏费⽤过⾼;(3)债权⼈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如季节性物品之供应)。

3.继续履⾏的构成要件:(1)存在违约⾏为;(2)须有守约⽅请求违约⽅继续履⾏合同债务的⾏为。

守约⽅的请求⼀般应当明⽰地通知违约⽅,但通过主张抵销等⾏为,⼀般也应视为请求违约⽅继续履⾏。

(3)须违约⽅能够继续履⾏合同。

如果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论是法律上不能履⾏还是事实上不能履⾏,都不可以再发⽣继续履⾏责任的承担。

4.继续履⾏的表现形态:限期履⾏。

在拒绝履⾏、迟延履⾏、不完全履⾏的场合,守约⽅可以提出⼀个新的履⾏期限,称为宽限期或者延展期,要求违约⽅在该期限内履⾏合同义务。

5.不适⽤继续履⾏的情况(1)不能履⾏。

合同违约的类型有哪些

合同违约的类型有哪些

合同违约的类型有哪些合同必须要双⽅⾃愿签订的才会⽣效,在⽣效之后双⽅就应当依据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来履⾏⾃⼰的责任和义务,但有的时候也会造成违约,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违约的类型有哪些实际违约中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29条规定:“⼀⽅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另⼀⽅⾯可解除合同”。

实际违约制度作为允许和限定债权⼈在债务⼈违约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重要规则,是维护合同纪律、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其适⽤范围应具有普遍性。

主要有下列表现形式:A.拒绝履⾏:债务⼈对债权⼈表⽰不履⾏合同;这种表⽰⼀般为明⽰的,也可以是默⽰的。

B.不适当履⾏:债务⼈虽然履⾏了债务,但其履⾏不符合债务的本旨;不适当履⾏分为以下⼏类:a.履⾏在数量上不完全;b.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标的物隐有缺陷;c.加害给付,所谓加害给付,是指履⾏对债权有积极的侵害,也就是超过履⾏利益或者于履⾏利益之外发⽣的其他损害的违约形态;d.履⾏⽅式的不完全;e.违反附随义务的不完全履⾏⼤陆法系国家因强调实际违约对预期违约⼀般都未作具体规定,长期以来⼈们习惯于将违约⾏为等同于实际违约,但在审判实践中适⽤预期违约规则追究违约⼈的预期违约责任的案例早已出现,1994年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民法院审理的“海门市对外贸易公司诉南通市**饲料供应公司购销合同预期违约不能交货案”中,法院确认饲料公司预期违约成⽴并判其承担责任,1999年3⽉15⽇通过的《合同法》第108条关于预期违约的规定使中国合同法中违约制度得以完善和发展。

预期违约(AnticipatoryBreach)亦称先期违约,包括明⽰毁约和默⽰毁约两种。

所谓明⽰毁约,是指在合同履⾏期到来之前,⼀⽅当事⼈⽆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另⼀⽅表⽰他将不履⾏合同。

框架协议性质及违约后果认定

框架协议性质及违约后果认定

框架协议性质及违约后果认定框架协议性质及违约后果认定在交易项⽬或者业务往来中,交易各⽅有时会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该等合作框架协议中可能并未明确约定相关标的情况,对于框架协议的性质认定以及违反框架协议的法律后果如何,在理论界争议颇多。

本⽂从实务的⾓度对该问题进⾏简要分析,供⽇常⼯作中参考。

⼀、关于框架协议法律性质的判断:需根据协议内容进⾏具体判定为明确各⽅对交易达成初步合意的内容,推进磋商程序,在正式签订合同前,谈判双⽅可能会达成框架协议或意向书(“框架协议”并⾮法律上的概念,其可能也会以“意向书”“备忘录”等形式出现,以下统称为“框架协议”)。

对框架协议属于磋商性⽂件、预约合同还是本约合同,法律规定并未予以明确界定。

认定的结果不同,将影响协议双⽅的权利及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等情形。

(⼀)相关规定经检索,从法律法规的⾓度,暂未发现“框架协议”属于确切的法律概念,但从⼀般交易习惯⾓度,可能更类似于⼀种预约或与预约相关的合同(但并不绝对),⽽预约合同在法律规范层⾯有相关界定,例如:《最⾼⼈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年)第⼆条曾规定:“当事⼈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定期限内订⽴买卖合同,⼀⽅不履⾏订⽴买卖合同的义务,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民法院应予⽀持。

”该条对买卖合同中预约合同的含义及违约责任进⾏了规定,⽽后最⾼院在2020年修正版的解释中删除了该条的规定。

《民法典》(2021年)⾸次将预约合同制度正式纳⼊国内⽴法,明确了预约合同的形式及违约责任承担等内容。

《民法典》第四百九⼗五条规定:“当事⼈约定在将来⼀定期限内订⽴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不履⾏预约合同约定的订⽴合同义务的,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结合上述相规定,我们理解,当事⼈约定在将来⼀定期限内订⽴本约合同(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为相对的概念)构成预约合同,但鉴于框架协议毕竟不属于规范层⾯予以明确界定的“法律⽤语”,是否必然构成预约合同则尚不能完全确定。

劳务合同违约责任

劳务合同违约责任

劳务合同违约责任在实际中,我们都知道我们在⼀家公司或企业上班,我们⼀定要签订劳动合同。

因为劳动合同不单单规范着我们的利益,⽽且⼀旦出现违约,我们是需要负责任的。

那么劳务合同违约责任?店铺⼩编总结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起来看看吧。

劳务合同违约责任劳务合同违约责任,依据我国现⾏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及法学界对违约责任的通说,劳动合同当事⼈因过错⽽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履⾏或不完全履⾏劳动合同的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称为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它具有下述特点:(1)当事⼈实施了不履⾏劳动合同或不适当履⾏劳动合同的⾏为。

即当事⼈⼀⽅或双⽅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去履⾏合同。

诸如,⽤⼈单位未提供法定或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未按时⾜额⽀付劳动报酬;或劳动者未按时完成⼯作任务、严重违反⽤⼈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等⾏为,都会直接影响劳动合同的履⾏。

(2)当事⼈主观上须有过错。

⽤⼈单位或劳动者在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两种⼼理状态。

⽆论当事⼈出于故意不履⾏或不适当履⾏劳动合同条款,还是出于过失的⼼理状态不履⾏或不适当履⾏劳动合同条款,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法学界多数学者认为采⽤的是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3)责任承担的倾斜性。

综观各国的劳动⽴法,出于对弱势⽅劳动者的保护,⼀般对⽤⼈单位承担违约责任规定了较多的条款和较重的违约责任,⽽对劳动者⼀⽅承担的违约责任规定较轻较少。

如《⽇本劳动标准法》,该法不仅在总则中原则性规定了雇主的若⼲禁⽌性条款:禁⽌雇主采取不平等待遇,强迫劳动,中间克扣,拒绝⼯⼈⾏使选举权等执⾏公共职务所需时间等;⽽且在“劳动合同”专章中⼜有若⼲条款对雇主的⾏为进⾏限制,视为违约⾏为且应承担法律责任。

我国《劳动法》在第12章⾥,从第89条~第100条,以12个条款规定了⽤⼈单位的法律责任。

⽽对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仅以第102条的规定加以概括 <1>。

(4)违约责任承担形式的多样性和综合性。

合同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合同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合同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一、合同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1、归责原则方面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违约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或严格责任原则。

侵权责任在各国法律中通常以过错责任为基本原则,而对某些特殊侵权行为实行严格责任原则。

根据中国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对侵权责任采用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公平责任原则,实际上是采用了多重归责原则。

在侵权之诉中,只有在受害人具有重大过失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才可以减轻。

而在违约之诉中,只要受害人具有轻微过失,违约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就可以减轻。

2、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方面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但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无损害事实,便无侵权责任的产生。

在违约责任中,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形除外)。

在侵权责任中,免责条件或原因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3、责任形式方面违约责任主要采取违约金形式,违约金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因而在违约事实发生以后,违约金的支付并不以对方发生损害为条件。

而侵权责任主要采取损害赔偿的形式,损害赔偿是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条件的。

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12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但侵权责任不能通过此种办法来解决。

4、责任范围方面违约的损害赔偿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失的赔偿,不包括对人身伤害的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且法律常采取“可预见性”标准来限定赔偿的范围。

对于侵权责任而言,损害赔偿不仅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而且包括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直接损失,还应包括间接损失。

5、证明责任方面根据大多数国家的民法规定,在合同之诉中,受害人不负证明责任,而违约方必须证明其没有过错,否则将推定他有过错。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模考模拟试题(全优)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模考模拟试题(全优)

2024年中级会计职称之中级会计经济法模考模拟试题(全优)单选题(共40题)1、《合同法》规定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规则。

下列关于撤销权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撤销权属于债的保全措施之一B.债务人以交易时交易地市场交易价80%转让财产,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C.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D.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权人自行承担或者由第三人负担【答案】 A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股东将无记名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B.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C.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D.公司可以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答案】 A3、(2018年真题)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台车床,价款50万元,甲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价款债务,乙公司表示同意。

后丙公司始终未清偿50万元价款,下列关于乙公司主张债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偿还50万元价款B.乙公司可以选择向甲公司或者丙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C.乙公司应当向丙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D.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答案】 C4、下列关于保证期间的表述,正确的是()。

A.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B.一般保证中,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要求承担责任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免除C.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D.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从宽限期届满开始计算保证期间【答案】 D5、下列关于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物,表述不正确的是()。

A.承租人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B.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C.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属于破产财产D.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答案】 C6、(2010年真题)下列人员中,不属于《证券法》规定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的是()。

2021年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第29条 民间借贷中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并存时的处理 权威解读

2021年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第29条 民间借贷中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并存时的处理   权威解读

最高人民法院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9条民间借贷中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并存时如何处理条文权威理解与适用、新旧条文对照一、新旧法条对照二、条文权威理解与适用提示:本部分内容节录自《最高人民法院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人民法院出版社2021年版】一书第414--421页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第二十九条【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并存的处理】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民间借贷中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并存时如何处理的规定。

【条文理解】一、逾期利息、违约金、其他费用的概念逾期利息,又称罚息,具体是指由于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借款,应当就尚未归还的借款向出借人支付的处罚利息。

无论是金融贷款还是民间借贷,对借款人应当支付逾期利息都持肯定态度。

关于金融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第3条规定:“关于罚息利率问题。

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依据该规定,金融贷款的借款人在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或者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情形下,都应支付罚息,且罚息利率比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要高。

关于民间借贷,现行法律、司法解释中也有关于逾期利息的规定。

2021年我国合同法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解释

2021年我国合同法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解释

我国合同法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解释如何理解我国规定缔约过失责任呢?下面,为大家详细解读!《 ___合同法》(下称《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该条规定的是缔约上过失责任,填补了我国民法中无缔约过失责任明文完整规定的空白。

尽管早在我国民法通则第61条中有所体现,但不具体明确。

《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对于填补法律漏洞,保护缔约阶段遭受损失的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完善债法理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①现笔者结合审判实践,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有关法律问题作些粗浅探讨。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故意或者过失地违反先合同义务时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

而所谓先合同义务是自缔约人双方为签订合同而互相接触磋商开始逐渐产生的(即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合同成立前)注意义务,包括互相协助、互相照顾、互相保护、互相通知、诚实信用等义务。

缔约上违反这些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所负的赔偿责任,就是缔约上过失责任。

简言之,当事人因自己的过失而致契约不成立者,对其契约有效成立的相对人,应赔偿于此信赖而产生的损失。

②它的现实基础,是合同当事人双方基于订立合同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信赖关系;其实体法上的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

③该责任自罗马法开始即为立法及学说上讨论的重要问题。

但对其进行系统和深刻、周密的分析研究始自德国法学“硕儒”耶林发表于其主编的《耶林法学年报》上的《缔约上过失,契约无效与不成立时之损失赔偿》。

缔约过失责任既不是侵权行为责任,也不是合同责任或违约责任。

其责任基础是缔约过失。

它要求当事人在缔约中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承担相互协助、相互保护、相互通知的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正确地设定缔约过失责任的成立要件,是人民___正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理缔约过失责任纠纷的重要前提。

公共科考试:2021实用法律基础真题模拟及答案(4)

公共科考试:2021实用法律基础真题模拟及答案(4)

公共科考试:2021实用法律基础真题模拟及答案(4)共323道题1、商业秘密具有()等特征。

(多选题)A. 秘密性B. 价值性C. 实用性D. 保密性试题答案:A,B,D2、工人孙某休假回村,一日主动携带邻居6岁小孩进入村旁林深路险、豺狼出没的山林中狩猎游玩。

走入森林约5公里的时候,两人十三。

孙某继续独自打猎,之后即不寻找小孩,也没返村通知小孩家人,便径直回县城工作单位。

4日后,森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孙某的行为属于()(单选题)A. 故意杀人B. 意外事件C. 过失杀人D. 不构成犯罪试题答案:A3、下列属于假冒或仿冒行为的是()。

(多选题)A.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B. 假冒知名商品包装C. 假冒他人企业名称D. 假冒他人认证标志试题答案:A,B,C,D4、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为()(单选题)A. 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10年B. 自商标申请之日起10年C. 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20年D. 自商标申请之日起20年试题答案:A5、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

(多选题)A. 配偶B. 子女C. 父母D. 兄弟姐妹试题答案:A,B,C,D6、以下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是()。

(多选题)A. 原告和被告B. 诉讼代理人C. 诉讼代表人D. 第三人试题答案:A,C,D7、以下哪些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多选题)A.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B.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C.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费的D.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试题答案:A,C,D8、以下属于行政复议的原则的有()。

(多选题)A. 一级复议原则B. 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C. 调解原则D. 不适用调解原则试题答案:A,B,D9、规定人们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是()。

(单选题)A. 禁止性规范B. 授权性规范C. 任意性规范D. 义务性规范试题答案:A10、专利权具有()。

2021年XXX《工程招投标概论》终考答案

2021年XXX《工程招投标概论》终考答案

2021年XXX《工程招投标概论》终考答案2021年XXX《工程招投标概论》终考答案如下:合同法律关系是指合同法律规范调整的当事人在民事流传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中,监理单位是业主的代理人。

施工合同的合同工期是判定承包人提前或延误竣工的标准。

订立合同时约定的合同工期概念应为,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起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日历天数计算。

XXX作出裁决后,合同当事人应当按裁决自觉执行。

在进度控制中,向有关部门递交竣工申请不属工程师的任务。

根据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不属于发包人的工作范畴。

设备安装工程具有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的,应由建设单位组织试车。

合同法律关系主要的是由法律规范调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在工程施工中由于承包方的设备损坏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施工索赔的规定,可以认为索赔是指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双向索赔。

施工合同中,承包人按照工程师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修改建议进行了修改,由于修改后的计划不合理而导致的窝工损失应当由工程师承担。

业主在不可调总价合同中承担的风险最小。

监理招标的宗旨是指对监理单位能力的选择。

经济合同当事人订立的“保证合同”,其法律形式是从合同。

施工中遇到连续10天超过合同约定等级的大暴雨天气而导致施工进度的延误,承包商为此事件提出的索赔属于应给予工期顺延但不给费用补偿。

由于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错误导致分包工程返工,为此分包商向承包商提出索赔。

承包商不予支付,以自己的名义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报告。

下列财产中,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

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导致监理单位延长了监理服务的时间,此工作内容应属于附加工作。

监理招标主要是对监理单位能力的选择。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的工作包括: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培训、工程造价咨询质量监督、工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

2023年二级建造师之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题库附答案(基础题)

2023年二级建造师之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题库附答案(基础题)

2023年二级建造师之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题库附答案(基础题)单选题(共60题)1、(2021年第1批真题)关于施工合同违约赔偿损失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损失赔偿额可以明显高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B.订立合同时对因违约造成的损害不可预见,违约方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C.守约方采取的措施不适当致使损失扩大的,仍可以就扩大的损失部分请求赔偿D.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应当在损失赔偿范围之内【答案】 D2、在城市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前,必须先取得该工程的(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质量安全报建手续C.施工许可证D.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答案】 D3、某市质量监督站一科长李某因涉嫌制假被公安机关拘留、处以5000元罚款,并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财产。

市质量监督站知道此事后将李某开除,李某不服公安机关和质量监督站的做法,就以下事项提出行政复议,其中超出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是()。

A.被拘留B.被罚款5000元C.被没收违法所得D.被质量监督站开除【答案】 D4、沉井封底前自沉速率应小于()。

A.10mm/8hB.15mm/8hC.20mm/8hD.25mm/8h【答案】 A5、以下有关计算软件的法律保护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一般情况下,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B.接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当双方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的,其著作权由委托人享有C.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软件等方式使用软件的,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D.自然人开发的软件,其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 50 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答案】 B6、某施工项目材料采购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违约金为12万元,定金为6万元。

采购方交付定金的时候,实际只支付了5万元的定金,供货方违约后,采购方有权主张的最高给付金额为()万元。

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 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的样本。
✓协议书 ✓通用条款 ✓专用条款 ✓附件 (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发包人供应材料
设备一览表、工程质量保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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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存合同效率的法律行动。
合同变更的特征: 必须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必须 遵守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应担负恢复原状的义务; 必须消灭原合同效力。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 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 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
11
【案例 合同的签订】
事件2 :不合适
按规定,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 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而合 同单价为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因此对合同单价再 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调整不合适。
12
【案例 合同的签订】
事件3 :不合理
优先顺序是不同的,解释合同文件优先顺序的规 定一般在合同通用条款内,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 情况在专用条款内进行调整。原则上应把文件签 署日期在后的和内容重要的排在前面,即更加优 先。
2
1 概述
工程项目合同的概念: 指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相应 价款的合同。
❖ 工程项目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施 工合同
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 工程监理合同、咨询合同等属于委托合同。
3
2 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 合同签订的概念
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 (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范本。

合同法违约责任的规定。

一、违约责任的定义。

1. 当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即构成违约。

2. 违约方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形式。

1. 违约责任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履行或
者解除合同等形式。

2. 违约责任的形式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确定。

三、违约责任的计算。

1. 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应当根据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进行合理计算。

2. 违约金的数额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未明确约定的,应当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进行协商确定。

四、免责情形。

1. 因不可抗力或者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违约方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2.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等情形。

五、违约责任的解决方式。

1. 当一方当事人发生违约行为时,应当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违约责任问题。

2. 如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违约责任纠纷。

消费者权益民法典的违约责任规定

消费者权益民法典的违约责任规定

消费者权益民法典的违约责任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一个愈发重要的议题。

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于2021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了消费者权益民法典。

这部法典明确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范围和途径,并对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就消费者权益民法典中的违约责任规定进行探讨和解析。

一、违约责任的概念和作用违约责任是指当当事人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在消费合同中,如果消费者或经营者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作用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合同的履行,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二、违约责任的种类消费者权益民法典明确了三种违约责任的种类:1.履行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承担履行违约责任。

履行违约责任的方式可以是强制履行,也可以是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

如果被侵害的消费者要求强制履行合同,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质量和期限履行合同。

2.赔偿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了消费者权益民法典中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违约责任。

根据损失程度,赔偿可以是实际损失、法定损失或者违约金等形式。

3.解除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返还已经支付的价款,并承担其他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违约责任的适用条件消费者权益民法典规定了违约责任适用的条件:1.合同关系:合同关系是违约责任适用的前提条件。

只有存在合法有效的消费合同,当事人才能依法主张违约责任。

2.违约事实:违约责任是针对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而设立的。

当事人一方有证据证明对方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才能主张违约责任。

3.损失或影响:违约责任的适用还需要证明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损失或影响。

只有当事人能够证明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了实际损失,或者合同无法履行会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严重影响时,才能主张违约责任。

常用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常用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常用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违约责任和违约金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违约方进行约束和补偿的一种方式。

常用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形式有很多,下面将为您介绍几种常见的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违约金的支付。

违约方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违反合同约定时,根据合同约定需要向守约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可以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例如合同金额的百分比或者固定金额。

违约金的支付可以起到约束违约方的作用,同时也为守约方提供了经济上的补偿。

第二种方式是违约责任的承担。

违约方在违约情况下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

例如,在商品销售合同中,如果供应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商品,则需要承担迟延交货的法律责任。

在租赁合同中,如果承租人提前解约,则需要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第三种方式是违约方的赔偿。

违约方需要为守约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赔偿金额可以根据损失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例如,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如果承包商在工期内未能按时完工,导致业主延误工期和增加其他费用,则需要承包商进行相应的赔偿。

第四种方式是违约方的解除权。

当一方发生重大违约行为时,守约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解除合同后,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进行赔偿。

同时,守约方也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其他可能产生的后果,如恢复到合同前的状态或者进行其他补救措施。

总结起来,常用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形式主要包括违约金的支付、违约责任的承担、违约方的赔偿和违约方的解除权。

对于合同的履行,这些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设置可以有效地约束违约方,保障守约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在制定合同时,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合理地设定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的方式,以实现双方的合作目标。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甲方,(公司/个人名称)。

乙方,(公司/个人名称)。

鉴于甲方与乙方就(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双方均应遵守合同约定。

若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责任承担方式如下:
一、违约责任的形式。

1. 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金的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为(具体数额)。

2. 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逾期利息等。

3. 违约方应当承担其他约定的违约责任,具体内容为(详细描述)。

二、违约责任的履行方式。

1. 违约金应当在违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具体时间)内支付给守约方。

2. 赔偿损失应当在守约方提出赔偿要求之日起(具体时间)内支付给守约方。

3. 其他违约责任应当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具体时间和方式为(详细描述)。

三、违约责任的豁免。

1.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当及时向守约方提供书面证明,并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豁免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四、其他约定。

1. 本责任承担方式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效力。

2. 双方应当诚实守信,共同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发生违约行为。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房屋托管后的违约责任

房屋托管后的违约责任

房屋托管后的违约责任在平常的⽣活⼯作中我们知道,当我们与他⼈达成相关协议的时候⼀般是签订合同,来维护⾃⼰的权益,⽽且双⽅还要根据相关条约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如在房屋的交易过程中或者是托管的时候是要签订合同的,那么房屋托管后的违约责任有哪些,下⾯店铺的⼩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您解答。

房屋托管后违约责任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为做以下分类:(1)单⽅违约与双⽅违约。

双⽅违约,是指双⽅当事⼈分别违反了⾃⼰的合同义务。

合同法第120条规定:当事⼈双⽅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承担相应的责任。

可见,在双⽅违约情况下,双⽅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

(2)根本违约与⾮根本违约。

以违约⾏为是否导致另⼀⽅订约⽬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为可作此分类。

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

(3)不履⾏、不完全履⾏与迟延履⾏。

(4)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

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式。

对此,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做了明⽂规定。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者履⾏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和定⾦责任。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清楚知道,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不履⾏合同义务或义务不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对于房屋托管的违约责任的形式也是要根据实际的情况进⾏判定。

⽽且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为单⽅违约,双⽅违约等等。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店铺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您解答。

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合同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合同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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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的形式
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

对此,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做了明文规定。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1.继续履行的概念。

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

其特征为:(1)继续履行是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

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行不依附于其他责任形式。

(2)继续履行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务,这一点与一般履行并无不同。

(3)继续履行以对方当事人(守约方)请求为条件,法院不得径行判决。

2.继续履行的适用。

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
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

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

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

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

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2)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3)债
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如季节性物品之供应)。

1.采取补救措施的含义。

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

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解决不履行问题)和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

违约责任 2.采取补救措施的类型。

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我国相关法律做了如下规定:(1)合同法第111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3)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退货。

3.采取补救措施的适用。

在采取补救措施的适用上,应注意以下几点:(1)采取补救措施的.适用以合同对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而依合同法第61条仍不能确定违约责任为前提。

换言之,对于不适当履行的违约责任形式,当事人有约定者应依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者,首先应按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确定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又不能按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确定违约责任的,才适用这些补救措施。

(2)应以标的物的性质和损失大小为依据,确定与之相适应的补救方式。

(3)受害方对补救措施享有选择权,但选定的方式应当合理。

1.赔偿损失的概念与确定方式。

赔偿损失,在合同法上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

赔偿损失具有如下特点:
(1)赔偿损失是最重要的违约责任形式。

赔偿损失具有根本救济功能,任何其他责任形式都可以转化为损害赔偿。

(2)赔偿损失是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损失。

金钱为一般等价物,任何损失一般都可以转化为金钱,因此,赔偿损失主要指金钱赔偿。

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以其他物代替金钱作为赔偿。

(3)赔偿损失是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首先,赔偿损失是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与违约行为无关的损失不在赔偿之列。

其次,赔偿损失是对守约方所遭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而不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

(4)赔偿损失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违约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由当事人约定。

当事人既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赔偿损失的确定方式有两种:法定损害赔偿和约定损害赔偿。

2.法定损害赔偿。

法定损害赔偿是指由法律规定的,由违约方对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对守约方遭受的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法定损害赔偿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完全赔偿原则。

违约方对于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

具体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积极损失与消极损失(可得利益损失)。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见其赔偿范围包括现有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前者主要表现为标的物灭失、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停工损失、为减少违约损失而支出的费用、诉讼费用等:后者是指在合同适当履行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利益。

(2)合理预见规则。

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

合理预见规则是限制法定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一项重要规则,其理论基础是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平原则。

对此应把握以下几点:①合理预见规则是限制包括现实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的损失赔偿总额的规则,不仅用以限制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②合理预见规则不适用于约定损害赔偿;③是否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可能的损失,应当根据订立合同时的事实或者情况加以判断。

(3)减轻损失规则。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其特点是:一方违约导致了损失的发生;相对方未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造成了损失的扩大。

3.约定损害赔偿。

约定损害赔偿,是
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或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它具有预定型(缔约时确定)、从属性(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附条件性(以损失的发生为条件)。

1.违约金的概念和性质。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

合同法施行之前,我国的违约金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

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

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

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

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

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2.违约金的增加或减少。

违约金是对损害赔偿额的预先约定,既可能高于实际损失,也可能低于实际损失,畸高和畸低均会导致不公
平结果。

为此,各国法律规定法官对违约金具有变更权,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也做了规定。

其特点是:(1)以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为条件;(2)经当事人请求;(3)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裁量;(4)“予以增加”或“予以适当减少”。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双方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

对此担保法做了专门规定。

合同法第115条也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据此,在当事人约定了定金担保的情况下,如一方违约,定金罚则即成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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