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试行)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试行)英文回答: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monitoring techniques are essential for ensuring the sustainable use and management of land resources. This set of regulations, known as the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Monitoring" (Trial), provides guidelin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monitoring activities in this field.The regulations cover various aspects of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monitoring, including the selection of monitoring sites, the collection and analysis of data, and the reporting of monitoring results. They aim to standardize monitoring practices, improve data quality, and enhance the effectiveness of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measures.One important requirement of the regulations is the establishment of monitoring sites. These sites should berepresentative of the different land use types and soil conditions in the area of interest. For example, if the area consists of agricultural land, forested areas, and urban areas, monitoring sites should be set up in each of these land use types. This ensures that the monitoring results reflect the overall conditions of the area.Another requirement is the collection and analysis of monitoring data. The regulations specify the types of data that should be collected, such as soil erosion rates, water quality parameters, and vegetation cover. The data collection methods should be standardized to ensure consistency and comparability of the results. For example, when measuring soil erosion rates, a standard method such as the Universal Soil Loss Equation (USLE) should be used.Furthermore, the regulations emphasize the importance of reporting monitoring results. The monitoring reports should be clear, concise, and easy to understand. They should provide a summary of the monitoring activities, the data collected, and the analysis results. Additionally, the reports should include recommendations for water and soilconservation measures based on the monitoring findings.This helps decision-makers and land managers to take appropriate actions to address the identified issues.中文回答: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试行)是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管理的重要工具。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水是生命之源,土是万物之母。
水土保持是一个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对于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进水土保持工作,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水土保持区划试行工作。
本文将在3000字以上的篇幅内详细描述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的背景、目标、范围以及实施过程。
一、背景:水土保持工作在我国历史上一直非常重要。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水土流失、土壤侵蚀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业发展和生态安全。
为了保护水土资源,保障可持续发展,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工作应运而生。
二、目标:全国水土保持区划的目标是通过科学合理划定水土保持分类等级,提高农田水土资源利用效益,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三、范围: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工作涉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县级行政区划。
根据不同地域特点和水土资源状况,制定相应的水土保持区划方案。
四、实施过程:1. 数据收集:进行全国范围内的水土资源调查,收集土地利用、植被覆盖、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数据。
利用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现代技术手段,获取大规模、高精度的数据,为区划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2. 区划划分:根据区域的特性、土壤质地、水资源情况、地理位置、地形地貌等因素,制定水土保持区划原则。
将全国范围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每个区域设立相应的水土保持分类等级。
3. 划定保护措施:根据各区域的水土保持分类等级,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例如,在高风险地区增加植被覆盖率,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在中等风险地区加强土壤改良、合理利用水资源等方面的工作;在低风险地区加强土壤养殖、合理利用农草水资源等工作。
4. 监测与评估:建立健全的水土保持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各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保护措施,提高水土保持效果。
五、成效与展望: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工作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附件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以下简称“两区复核划分”)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指导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支撑,是落实《水土保持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两区复核划分”是在原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技术导则》,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借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已批复实施的水土保持综合及专项规划等,进行复核划分的。
根据本次“两区复核划分”成果,全国共划分了大小兴安岭等23 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460 个县级行政单位,重点预防面积43.92万km2,约占国土面积的4.6%; 东北漫川漫岗等17 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631 个县级行政单位,重点治理面积49.44万km2,约占国土面
积的5.2%,划分成果详见附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在“两区复核划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省级水土流失重
点预防区与重点治理区的复核划分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以促进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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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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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附件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以下简称“两区复核划分”)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指导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支撑,是落实《水土保持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两区复核划分”是在原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技术导则》,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借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已批复实施的水土保持综合及专项规划等,进行复核划分的。
根据本次“两区复核划分”成果,全国共划分了大小兴安岭等23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460个县级行政单位,重点预防面积43.92万km2,约占国土面积的4.6%;东北漫川漫岗等17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631个县级行政单位,重点治理面积49.44万km2,约占国土面积的5.2%,划分成果详见附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1在“两区复核划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与重点治理区的复核划分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以促进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2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区名称范围省内蒙古自治区大小兴安岭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黑龙江省县(市、区、旗)额尔古纳市、根河市、鄂伦春族自治旗、牙克石市呼玛县、漠河县、塔河县、黑河市爱辉区、孙吴县、逊克县、嘉荫县、伊春市伊春区、伊春市南岔区、伊春市友好区、伊春市西林区、伊春市翠峦区、伊春市新青区、伊春市美溪区、伊春市金山屯区、伊春市五营区、伊春市乌马河区、伊春市汤旺河区、伊春市带岭区、伊春市乌伊岭区、伊春市红星区、铁力市、通河县、绥棱县呼伦贝尔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长白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辽宁省北京市吉林省陈巴尔虎旗、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满洲里市、新巴尔虎右旗、新巴尔虎左旗、阿尔山市绥芬河市、东宁县敦化市、和龙市、安图县、汪清县、临江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白山市八道江区、白山市江源区、通化市二道江区、通化市东昌区、通化县、集安市清原满族自治县、抚顺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北京市昌平区、北京市怀柔区、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沽源县、赤城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隆化县、燕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天津市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滦平县、承德市双桥区、承德市双滦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承德县、平泉县、兴隆县、宽城满族自治县、遵化市、迁西县、迁安市、青龙满族自治县、抚宁县蓟县多伦县、正蓝旗、太仆寺旗 27 85537.2 17505.3 21 85435.0 25764.2 7 90386.7 25247.3 28 256910.0 31481.6 县个数县域总面积重点预防面积(单位km2)(单位:km2) 3区名称范围省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永登县门源回族自治县、祁连县额济纳旗甘泉县、富县、黄陵县、黄龙县、洛川县、宜君县、铜川市印台区、铜陕西省川市耀州区、铜川市王益区、淳化县、旬邑县、长武县、彬县、麟游县、千阳县、陇县、宝鸡市陈仓区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正宁县、静宁县、平凉市崆峒区、崇信县、华亭县、张家川回族自治区、清水县隆德县、泾源县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四子王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六安市裕安区、六安市金安区、舒城县、霍山县、金寨县、岳西县、太湖县、潜山县桐柏县、信阳市平桥区、信阳市狮河区、罗山县、光山县、新县、商城县随州市曾都区、随县、广水市、大悟县、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英山县、稀水县、薪春县共和县、贵南县、兴海县、同德县、泽库县、河南省蒙古族自治县、玛沁县、甘德县、久治县、班玛县、达日县、玛多县、称多县、玉树县、囊谦县、杂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以及格尔木市部分甘肃省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县(市、区、旗)金塔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高台县、临泽县、张掖市甘州区、民乐县、县个数县域总面积重点预防面积(单位km2)(单位:km2)祁连山-黑河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 11 197607.9 8055.9 子午岭-六盘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26 42468.0 8298.0 阴山北麓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内蒙古自治区安徽省 6 146159.0 25791.6 桐柏山大别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河南省湖北省 25 53052.4 8001.0 三江源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青海省 22 404059.5 64087.6 4区名称雅鲁藏布江中下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范围省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县(市、区、旗)波密县、工布江达县、林芝县、米林县、朗县、加查县、隆子县、桑日县、曲松县、乃东县、琼结县、措美县、扎囊县、贡嘎县、浪卡子县、江孜县、仁布县、尼木县江达县、贡觉县、芒康县石渠县、德格县、甘孜县、色达县、白玉县、新龙县、炉霍县、道孚县、县个数县域总面积重点预防面积(单位km2)(单位:km2) 18 101308.3 10404.7 金沙江岷江上游及三江并流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四川省丹巴县、巴塘县、理塘县、雅江县、得荣县、乡城县、稻城县、若尔盖县、九寨沟县、阿坝县、红原县、松潘县、壤塘县、马尔康县、黑水县、金川县、小金县、理县、茂县、汶川县德钦县、香格里拉县、维西傈僳族自治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福42 299196.2 99027.8 云南省贡县、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泸水县、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丽江市古城区、剑川县、洱源县湖北省郧西县、郧县、十堰市茅箭区、十堰市张湾区、丹江口市、竹溪县、竹山县、房县、神农架林区太白县、留坝县、城固县、洋县、佛坪县、略阳县、勉县、汉中市汉台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陕西省区、宁强县、南郑县、西乡县、镇巴县、宁陕县、石泉县、汉阴县、安康市汉滨区、旬阳县、白河县、紫阳县、岚皋县、平利县、镇坪县、柞水县、商洛市商州区、镇安县、山阳县、丹凤县、商南县 43 115070.6 29363.1 重庆市河南省城口县卢氏县、栾川县、西峡县、内乡县、淅川县 5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21.06.02•【文号】办水保〔2021〕171号•【施行日期】2021.06.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21〕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现将《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21年6月2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新时代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规范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工作,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全国创建示范活动保留项目目录的通告》(国评组办函〔2020〕1号)和《水利部关于开展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水保〔2021〕11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水土保持示范(以下简称示范)的申报推荐、评审认定和后续管理等相关工作。
地方各级水土保持示范的创建管理可参照本办法制定。
第三条示范包括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以下简称科技示范园)和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含生产建设项目和生态清洁小流域,以下简称示范工程)。
第四条示范创建遵循“自愿申报、严格评审、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第五条示范应当体现区域典型性、行业代表性和引领性,注重理念、机制、模式和技术创新,水土保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水利部负责示范创建的组织指导、评审认定、监督评估和宣传推广等工作;建立示范评审专家库,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
第七条示范实行属地管理。
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示范的审核推荐、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第八条示范单位负责示范申报、后续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第九条示范县由县级人民政府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水土保持区划情况汇报
水土保持区划情况汇报水土保持是指保护和改善土壤、水和植被资源,防止水土流失,维护生态平衡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更好地了解我国水土保持区划的情况,本文将对水土保持区划进行汇报。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我国水土保持区划的划分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规定,我国将水土保持划分为重点防治区、重要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三个等级。
重点防治区主要包括土壤侵蚀严重、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重要防治区则是指存在一定程度水土流失和生态环境脆弱的区域,一般防治区则是指其他地区。
根据这一划分,我国各地区对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规划和实施。
其次,我们来分析一下各级水土保持区划的工作情况。
在重点防治区,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投入,加强了对土地的管理和保护,开展了大规模的植被恢复和生态修复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在重要防治区,各地也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加强了对水土流失的治理和防范,推动了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在一般防治区,虽然水土保持工作相对较轻,但各地也在加强水土保持意识的宣传和教育,推动了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
再次,我们需要关注水土保持区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首先,一些地区在水土保持工作中仍存在投入不足、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恶化。
其次,一些地区在水土保持规划和实施中存在信息不畅、协调不力等问题,影响了水土保持工作的效果。
最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面临新的挑战,如何在发展中保护好土地资源,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综上所述,我国水土保持区划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水土保持工作的投入,加强对水土保持规划和实施的监督和指导,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向纵深发展,为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能够更好地保护和利用好我国的水土资源,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
然而,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水土流失问题日益严重,给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
为了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工作应运而生。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是根据不同区域的自然地理条件、水土流失状况、水土保持功能及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等因素,对全国范围进行的分区划分。
它就像是给全国的水土资源做了一次“精准画像”,为水土保持规划、治理和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我国地域辽阔,地形复杂多样,气候条件差异明显。
从东部的平原到西部的高原,从南方的丘陵到北方的山地,不同地区的水土资源禀赋和水土流失特点各不相同。
比如,在黄土高原地区,由于土质疏松、植被覆盖率低,加上夏季暴雨集中,水土流失问题十分严重;而在南方的喀斯特地区,由于特殊的地质地貌,水土流失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和特点。
在进行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时,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是自然因素,包括地形地貌、气候、土壤、植被等。
地形地貌决定了水流的速度和方向,影响着土壤侵蚀的强度和方式;气候因素如降水、温度、风速等直接关系到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土壤的质地、结构和肥力也会影响其抗侵蚀能力;植被则是保护土壤、减少水土流失的重要屏障。
其次是社会经济因素。
不同地区的人口密度、产业结构、土地利用方式等都会对水土流失产生影响。
比如,过度开垦、过度放牧、不合理的工程建设等人类活动往往会加剧水土流失。
基于这些因素,全国水土保持区划通常将全国划分为不同的一级区、二级区和三级区。
一级区通常是根据大的自然地理单元和宏观水土保持功能进行划分;二级区则在一级区的基础上,考虑了水土流失类型、强度和治理方向等因素;三级区则更加细致,主要结合具体的土地利用和水土保持措施进行划分。
通过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可以明确不同区域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对于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要采取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业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治体系,加大治理力度,尽快遏制水土流失的趋势;对于生态环境相对较好的区域,要注重预防保护,加强监管,防止人为破坏。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附件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
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以下简称“两区复核划分”)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指导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支撑,是落实《水土保持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两区复核划分”是在原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技术导则》,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借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已批复实施的水土保持综合及专项规划等,进行复核划分的。
根据本次“两区复核划分”成果,全国共划分了大小兴安岭等23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460个县级行政单位,重点预防面积43.92万km2,约占国土面积的4.6%;东北漫川漫岗等17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631个县级行政单位,重点治理面积49.44万km2,约占国土面积的5.2%,划分成果详见附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在“两区复核划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与重点治理区的复核划分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以促进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
水土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资源。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类活动的加剧,水土流失问题日益严重,给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为了有效地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工作应运而生。
水土保持区划是根据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水土流失特点和防治需求等因素,对特定区域进行划分和分类的工作。
它是水土保持规划、治理和管理的重要基础,对于科学制定水土保持政策、合理配置水土保持措施、提高水土保持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地域辽阔,自然地理条件复杂多样,不同地区的水土流失状况和成因存在显著差异。
例如,在黄土高原地区,由于土质疏松、植被稀少、降水集中等原因,水土流失严重,表现为沟壑纵横、土地贫瘠;而在南方丘陵山区,由于地形起伏大、降雨量大、人为开垦等因素,水土流失也较为突出,但形式和特点与黄土高原有所不同。
因此,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区划,才能因地制宜地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通常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综合性原则。
综合考虑自然地理、气候、土壤、植被、地形地貌等自然因素,以及人口、经济、土地利用等社会经济因素,全面反映区域的水土保持特征。
二是主导因素原则。
在众多影响因素中,抓住对水土流失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如降水、地形、土壤质地等,突出区域的特色和差异。
三是区域完整性原则。
区划单元应在地域上保持相对完整,便于管理和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四是实用性原则。
区划结果要具有实际应用价值,能够为水土保持规划、治理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在进行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时,通常采用以下方法:首先,收集大量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包括地形地貌图、土壤类型图、植被分布图、气象资料、土地利用现状图等。
其次,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技术手段,对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提取有用信息。
然后,根据区划原则和方法,初步划分出不同的水土保持区域。
最后,通过实地调查和专家论证,对区划结果进行修正和完善,确保其科学性和合理性。
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计分细则
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估办法1 总则1.0.1为规范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估工作,加强园区创建,促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制定本办法。
1.0.2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是指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全面发挥水土保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一定规模,质量高、效果好、典型强,能充足发挥理念引领、典型示范、宣传教育、科学普及等作用的水土保持生态设施、资源和场合。
1.0.3本办法合用于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评估。
省级以下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评估可参照执行。
2评估内容2.1基础条件2.1.1园区的地形地貌和水土流失等特性具有典型代表性。
2.1.2园区土地使用手续合法完备,权属清楚。
2.1.3园区位于城市或交通干线附近,交通便利。
区内道路布局合理,路标清楚。
2.1.4园区水、电、通讯、房建、休憩、网络等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可以满足园区正常运营的需要。
2.1.5 园区生态景观良好,环境优美。
对垃圾等废弃物设有相应解决设施,污水经解决达标排放。
2.2基本功能2.2.1园区规划设计科学合理,功能分区清楚,实行情况良好。
2.2.2园区各项防治措施布局合理,建设规范,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止保护和综合治理体系。
宜治理水土流失得到所有治理。
2.2.3园区布设相应的效益监测设施,正常运营。
2.2.4园区布设宣传标牌等措施,并通过报刊、电视、网站或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
2.2.5园区设立各种措施和工程等的标记牌,具有水土保持生态科普教育的设施、设备和场合,具有基本的科普能力。
2.2.6园区导视系统完善,有讲解方案和通俗易懂的介绍材料。
2.2.7园区创新发展,推广应用各种新技术、新理念、新材料、新品种、新工艺、新方法。
2.2.8园区定期免费开放,每年保障一定的开放时间。
2.3特色功能2.3.1园区按主体功能不同分为综合防治型、科学研究型、科普教育型、生态产业型、特色展示型等五大类型。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6.12.15•【文号】办水保[2016]223号•【施行日期】2016.12.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6]223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2006年4月,水利部办公厅印发了《水利部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试行)》(办水保[2006]63号)。
各地按照评定办法积极开展工作,全国建成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113个,充分发挥了园区理念引领、典型示范、科学普及、宣传教育等作用,提升了社会公众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理念和意识,推进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
为进一步促进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其功能与作用,根据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土保持改革发展对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工作的新要求,我部组织修订了《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现予以印发。
各地要结合实际,深入推进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创建和管理工作,促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新发展。
附件:《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水利部办公厅2016年12月15日附件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办法1 总则1.0.1 为规范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评定工作,加强园区创建,促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高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制定本办法。
1.0.2 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是指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水土保持工作方针,全面发挥水土保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具备一定规模,质量高、效果好、典型强,能充分发挥理念引领、典型示范、宣传教育、科学普及等作用的水土保持生态设施、资源和场所。
1.0.3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的评定。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水利部•【公布日期】2018.07.10•【文号】办水保〔2018〕133号•【施行日期】2018.07.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生产建设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我部制定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水利部办公厅2018年7月10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1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规程,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务实、简便、易操作的原则制定。
2 基本要求2.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以下简称自主验收)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2.2 自主验收应以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及其批复,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其审批(审查、审定)意见为主要依据。
2.3 自主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a)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情况。
b)水土保持设施质量。
c)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d)水土保持设施的运行、管理及维护情况。
2.4 自主验收合格应具备下列条件:a)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编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手续完备。
b)水土保持监测资料齐全,成果可靠。
c)水土保持监理资料齐全,成果可靠。
d)水土保持设施按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含变更)、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建成,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
e)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的要求。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
附件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是落实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是指导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支撑,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基础和组成部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导则(试行)》,本次区划采用三级分区体系,一级区为总体格局区,二级区为区域协调区,三级区为基本功能区。
全国共划分为8个一级区,41个二级区,117个三级区(详见附表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
一级区主要用于确定全国水土保持工作战略部署与水土流失防治方略,反映水土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的总体格局,体现水土流失的自然条件(地势—构造和水热条件)及水土流失成因的区内相对一致性和区间最大差异性。
二级区主要用于确定区域水土保持总体布局和防治途径,主要反映区域特定优势地貌特征、水土流失特点、植被区带分布特征等的区内相对一致性和区间最大差异性。
三级区主要用于确定水土流失防治途径及技术体系,作为重点项目布局与规划的基础。
反映区域水土流失及其防治需求的区内相对一致性和区间最大差异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
在《区划(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省级水土保持区划和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以促进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表(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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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
附件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是落实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是指导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支撑,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基础和组成部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导则(试行)》,本次区划采用三级分区体系,一级区为总体格局区,二级区为区域协调区,三级区为基本功能区。
全国共划分为8个一级区,41个二级区,117个三级区(详见附表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
一级区主要用于确定全国水土保持工作战略部署与水土流失防治方略,反映水土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的总体格局,体现水土流失的自然条件(地势—构造和水热条件)及水土流失成因的区内相对一致性和区间最大差异性。
二级区主要用于确定区域水土保持总体布局和防治途径,主要反映区域特定优势地貌特征、水土流失特点、植被区带分布特征等的区内相对一致性和区间最大差异性。
三级区主要用于确定水土流失防治途径及技术体系,作为重点项目布局与规划的基础。
反映区域水土流失及其防治需求的区内相对一致性和区间最大差异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在《区划(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省级水土保持区划和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以促进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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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
论《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摘要:本文从学理的角度阐述比较了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的不同概念表述,进而对《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对水土保持功能的定义提出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水土保持功能;水土流失;水土保持1、研究背景2012年水利部发布了《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以下简称“区划”),区划将水土保持功能分别为定位基础功能及社会经济功能,水土保持基础功能主要包括土壤保持、蓄水保水、水质维护、防风固沙、生态维护、防灾减灾、水源涵养、农田防护、拦沙减沙、人居环境维护等十类;社会经济功能主要包括括综合农业生产、粮食生产、林业生产和牧业生产、绿洲防护、河湖沟渠边岸保护、河湖源区保护、海岸线防护、减少河湖库淤积、自然景观保护、水源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饮水安全保护和土地生产力保护等十三项功能[1]。
2、解释水土保持功能必先解释水土保持与水土流失水土流失是指在陆地表面由外营力引起的水土资源和土地生产力的损失和破坏。
水土资源包括水资源和土地资源两部分,是人类生存及发展的最重要的自然基础。
水的使用价值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分别为水量、水质、及水能,由于水资源含义设计广泛,迄今为止,国内外均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中国大百科全书•气海水卷》中对水资源的定义为“地球表面可供人类利用的水,包括水量(质量)、水域和水能资源”,强调可更新的水量资源;根据联合国教科文和世界气象组织对水资源的定义为“可利用、有可能被利用并且具有足够的数量和可用的质量,并能在某一地点为满足某种用途而被利用的水源”,从以上两定义中可看出,从定义上讲,水资源必须是能为人类生产、生活利用的水源。
从而可知,水土流失概念中水资源的损失是指能为人类生产、生活利用的水源的损失。
土地是人类生存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根据《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业经济卷》对土地的定义可知,土地是指“由土壤、地貌、地质、水文、气候、植被等要素组成的自然综合体”。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定义土地为“土地是包含地球特定地域表面及其以上和以下的大气、土壤及基础地质、水文和植被,它还包括这一地域范围内过去和现在人类活动的种种结果。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2012.11.26
附件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是落实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是指导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支撑,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基础和组成部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导则(试行)》,本次区划采用三级分区体系,一级区为总体格局区,二级区为区域协调区,三级区为基本功能区。
全国共划分为8个一级区,41个二级区,117个三级区(详见附表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
一级区主要用于确定全国水土保持工作战略部署与水土流失防治方略,反映水土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的总体格局,体现水土流失的自然条件(地势—构造和水热条件)及水土流失成因的区内相对一致性和区间最大差异性。
二级区主要用于确定区域水土保持总体布局和防治途径,主要反映区域特定优势地貌特征、水土流失特点、植被区带分布特征等的区内相对一致性和区间最大差异性。
三级区主要用于确定水土流失防治途径及技术体系,作为重点项目布局与规划的基础。
反映区域水土流失及其防治需求的区内相对一致性和区间最大差异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在《区划(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省级水土保持区划和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以促进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注:水土保持基础功能包括水源涵养(h)、土壤保持(简称保土,t)、蓄水保水(简称蓄水,x)、防风固沙(简称防沙f)、生态维护(w)、农田防护(n)、水质维护(s)、防灾减灾(简称减灾z)、拦沙减沙(简称拦沙,j)、人居环境维护(r)。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表(试行)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 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附件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
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
治理区复核划分(以下简称“两区复核划分”)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重要内容,是指导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支撑,是落实《水土保持法》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两区复核划分”是在原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复核划分技术导则》,充分利用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成果,借鉴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已批复实施的水土保持综合及专项规划等,进行复核划分的。
根据本次“两区复核划分”成果,全国共划分了大小兴安
岭等23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涉及460个县级行政单位,重点预防面积43.92万km2,约占国土面积的4.6%;东北漫川漫岗等17个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涉及631个县级行政单位,重点治理面积49.44万km2,约占国土面积的5.2%,划分成果详见附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
在“两区复核划分”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与重点治理区的复核划分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以促进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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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8)中水会字第02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处,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各流域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根据水利部《关于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移交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管理的通知》(水利部水保[2008] 329号)的精神,经研究,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同意承接该项工作,并制定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试行)。
移交过渡期间的具体工作正在进行,学会也将会同有关单位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现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请有关单位转发辖区内的乙、丙级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遵照执行中国水土保持学会2008年10月20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管理,保障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根据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移交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管理的通知》(水保[2008]329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单位资质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单位,应申请加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成为学会的团体会员单位;按照本办法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等级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务。
第三条个人资质从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参加资质管理单位组织的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人员上岗证书》(以下简称“上岗证书")方可开展工作,同时每三年至少参加一次知识更新培训。
第四条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资格证书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持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各级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省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持丙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可承担所在省级行政区市级及以下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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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是落实水土保持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是指导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技术支撑,是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的基础和组成部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导则(试行)》,本次区划采用三级分区体系,一级区为总体格局区,二级区为区域协调区,三级区为基本功能区。
全国共划分为8个一级区,41个二级区,117个三级区(详见附表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
一级区主要用于确定全国水土保持工作战略部署与水土流失防治方略,反映水土资源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的总体格局,体现水土流失的自然条件(地势—构造和水热条件)及水土流失成因的区内相对一致性和区间最大差异性。
二级区主要用于确定区域水土保持总体布局和防治途径,主要反映区域特定优势地貌特征、水土流失特点、植被区带分布特征等的区内相对一致性和区间最大差异性。
三级区主要用于确定水土流失防治途径及技术体系,作为重点项目布局与规划的基础。
反映区域水土流失及其防治需求的区内相对一致性和区间最大差异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在《区划(试行)》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开展省级水土保持区划和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以促进我国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持续健康发展。
注:水土保持基础功能包括水源涵养(h)、土壤保持(简称保土,t)、蓄水保水(简称蓄水,x)、防风固沙(简称防沙f)、生态维护(w)、农田防护(n)、水质维护(s)、
防灾减灾(简称减灾z)、拦沙减沙(简称拦沙,j)、人居环境维护(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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