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外交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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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课程作业
题目:《晚清外交制度研究》
年级:2008级
专业:历史学
姓名:王冰洁
学号:20083830120
时间:2010年12月21日
晚清外交制度研究
【摘要】外交,是指一国与他国之间的交往。外交制度,是为适应外交形势和规范外交行为而设立的制度,包括外交机构、外交方式、外交礼仪等方面的制度。外交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外交制度的沿革,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1840年,外国侵略者的大炮轰开了封建中国的大门,从此,中国开始了近代意义的外交活动。随后,总理衙门和外务部的设立,使晚清的外交制度逐渐完善化、系统化。晚清的外交,一方面带有屈辱性,但另一方面,也使中国走向了借鉴和吸收西方及世界各国先进文化的道路。
【关键词】晚清外交总理衙门外务部
【正文】外交制度,简单来说,就是保障一个国家外交活动顺利进行的各种制度。具体来说,包括外交机构、外交使节制度与领事制度、外交官人事制度。中国的近代外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始于1840年。鸦片战争的爆发,使封建统治者从“天朝上国”的迷梦中惊醒,也开始被动的处理一些涉外事务。要想了解中国晚清的外交制度,就不得不谈及清朝前期的外交。
一、传统外交制度略述
1840年以前,中国与周边国家始终保持了一种特殊的关系——“宗藩”关系,中国传统的涉外制度是“朝贡”和“理藩”制度。统治者“夷夏”观念浓厚,不屑于同属国或朝贡国进行平等的来往,中国没有进行真正意义上的外交活动的需要,因而在中国传统的国家机构中,也不需要有专职外交机构,对外事务均由礼部和理藩院兼管。礼部大体上掌理同东部和南部国家的事务,理藩院则大致经办同北部和西部国家的事务。清政府和西方国家的交往,仅保持着通商关系,没有经常性的政治交往,只在广州一地特设“十三行”来管理对外贸易,特别是和西方的贸易。因此在中央政权的体制中没有专理同这些国家事务的机构,也都划归礼部和理藩院分管。
可以看出,这一时期中国还没有建立严格意义上的外交制度,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也没有一批专职的官员,而只有一些分散于各机构的部门,职责也比较混杂,外交在这一时期是无足轻重的。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是清政府推行“闭关锁国”和盲目自大的政策,把外国视为“蛮夷之国”、“藩属之邦”,自己则以“天朝上国”自居,这也难怪有人说,当时的中国“无所谓外交,理藩而已”。
二、鸦片战争后到总理衙门设立之前的外交
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闭关锁国”的大门,清王朝传统的外交体系受到了致命的冲击。为了应付和西方列强频繁的外交交涉,清政府除了派遣“钦差大臣”去全权处理外交事务外,还专门设立了“五口通商大臣”。此职因开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处通商口岸而设立,设置于1844年,,先后由两广总督和两江总督兼任。“五口通商大臣”实际上负责着五处口岸的对外事务,是一个兼有外交权力的职务。同时,西方列强也在五口岸委派领事,建领事馆。五口通商大臣的职位和职责在性质上已与礼部和理藩院不同,其职位同西方国家派往中国总管五口岸的公使相对等。清政府设置这个职位,反映出外交体制改变的端倪,但又说明清政府不甘于失败,内心里的“蛮夷”观念仍然根深蒂固,把涉外事务限定在通商之内,而不是政治外交关系。
然而,西方列强并不满足于五口通商,在“修约”要求未满足后,悍然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咸丰帝仓皇逃往热河避难,以奕 为首的留守官员,于1860年设立“抚夷局”,专管对英、法、俄、美等国的外交事
务。在与英法等国的和约签订以后,“抚夷局”就被撤消了,虽然只存在几个月,但它的出现却表明清朝近代外交机构的成立已成为时代需要。
三、晚清外交制度的近代化——总理衙门的设立
《天津条约》和《北京条约》签订后,西方列强攫取了更多的权利,他们开放了更多的通商口岸,并要求公使进驻北京。随着西方列强接连在北京设立使馆,面临严峻的外交新局面,清政府认为,成立一个和洋人打交道的中央机构已势在必行,同时,轰轰烈烈的洋务运动揭开了洋务外交体制的序幕。经恭亲王奕 奏请,于1861年设立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总署,是清朝第一个正式的近代外交机构,凡涉及洋人的事务,都是它的职责范围,而又与割地、赔款、丧失主权密不可分,所以这个机构从一开始就带有半殖民地性质。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因此就说,此机构的设立就是为了方便出卖国家权益而设立的,清政府的目的在于:防御外国侵略,维护清王朝的利益。总理衙门具体的各项制度如下:外交职能: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对内主要是筹拟和决策、协调地方对外交涉和提名涉外人选。对外则分为交际和交涉。各国公使赴京上任后和卸任归国前都必须拜会总理衙门,公使觐见清帝递交国书事宜也由总理衙门安排;在交涉方面,总理衙门负责各国公使直接谈判。
组织机构:依军机处之制,官员主要分为总理大臣和总理章京二级,由皇帝从内阁、军机处、各部院满汉大臣中指派专人兼任。总理大臣无定员,最少时为7名,最多为1884年的20名。大臣下面担任具体工作的是章京,章京分为总办章京、帮办章京。此外,总理衙门还设有其他职官若干种。总理衙门内部设有英、法、俄、美和海防五股,各司其政。司务厅和清档房则分别负责处理杂物和收存档案。
办事方式:一般文书稿件由章京草拟,交大臣审核定稿。最重要、最机密的奏折则由大臣亲自缮写具奏。大臣对章京有甄别督责之权。在大臣和章京之间,总办起到联系的作用。所有章京工作的分派、稿件的初步审核、对外接待的安排以及编档、庶务等,都由总办负责。
虽说“总署”是专办外交的机构,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辅助皇帝政务的一个办事机构。因为,它与军机处一样,不能独立行使职权,一切要通过皇帝的上谕才能起作用。清政府在中央设立总理衙门的同时,为使地方上的中外交涉事务得到就地处理,特设立南、北洋通商大臣统管地方外交事务。
意义:总理衙门的设立,是与中国社会半殖民地化的进程相一致的,但也在客观上反映出在西方资本主义势力的冲击下中国传统外交从机构设置上逐步走向近代化的趋势,把中国的外交纳入了国际外交的轨道。总理衙门的设立同时也对中国整个社会近代化具有推动作用。在处理涉外事务过程中,总理衙门开始主张兴洋务,如:兴办军需工业和民用工业、设外文学堂等,为中国的近代化铺平了道路。所以说,总理衙门的设立,应予以充分肯定,作为外交机构,已初具规模。
四、外交使节制度与领事制度
中国近代外交制度还包括驻外机构的设置,遣使和设领事馆,是洋务外交体制的重要内容,也是有别于以往外交体制的一大特色。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列强为了巩固其在华特权,极力劝说清政府对外遣使,以实现外交关系的平衡。洋务派也逐渐意识到迫切了解外国,以适应空前变局的重要性,在奕 的坚持下,中国政府决定按对等原则在外国建立使馆,并派驻使节对外交涉。1877年,清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