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防火与防爆ppt课件教学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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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Q-1级建筑物通向露天的门、窗外3m以内的空 间范围可降低为Q-2级;Q-2级建筑物通向露天的 门、窗外lm以内的空间范围可降低为Q-3级。
6.1.2.2危险物品的种类
• (1)爆炸性物品。这类物品有强烈的爆炸性。 常温下就有缓慢分解的趋向
• (2)易燃和可燃。液体这类物品容易挥发, 能引起火灾和爆炸。
的场所。 • G-2级,指仅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
混合物的场所。
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范围
• (1)易燃液体注送站的注送口外水平距离15m、垂 直距离7.5m以内的空间范围,为爆炸危险场所的 区域范围。
• (2)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闪点低于或等于场所环 境温度的可燃液体储罐,在离上述设备外壳3m以 内的空间范围。
第6章 电气防火与防爆
• 6.1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的划分 • 6.2电气火灾与爆炸的原因 • 6.3电气防火与防爆的一般措施 • 6.4常用电气设备防火防爆措施 • 6.5扑救电气火灾的常识 • 6.6静电及电磁辐射的防护
6.1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的划分
• 6.1.1火灾与爆炸的基本知识 • 6.1.2危险场所和危险品的划分
6.1.1火灾与爆炸的基本知识
• 火灾与爆炸是两种性质不同的灾害,实践 中它们又常伴随在一起发生。引发火灾与 爆炸的条件虽然不同,但其触发因素几乎 一样,即它们大都由高温或电弧火花而引 起。
6.1.1火灾与爆炸的基本知识
• 6.1.1.1火灾 • 6.1.1.2爆炸 • 6.1.1.3自燃 • 6.1.1.4爆炸浓度极限 • 6.1.1.5闪燃
• 爆炸分类:物理爆炸、化学爆炸、核爆炸 • 爆炸的必要条件:有可燃易爆物质或爆炸性混合
物,同时存在火源 • 爆炸的特征:能源具有极大的能量密度和极大的
能量释放速度。
6.1.1.3自燃
• 自燃—或燃物质在空气中没有外来火源的 作用,靠自热或外热而发生燃烧的现象。
• 自燃分为:自热自燃和受热热自燃
6.1.1.4爆炸浓度极限
(2).电热器具和照明灯具的危险温度。
• 电炉、电烘箱、电熨斗、电烙铁、电褥子等电 热器具和照明器具的工作温度较高。电炉电阻 丝的工作温度达800℃,电熨斗和电烙铁的工 作温度达500℃~600℃,100W白炽灯泡表面温 度达170℃~220℃,1000W卤钨灯表面温度达 500℃一800℃。
6.2电气火灾与爆炸的原因
• 火灾发生的原因:根据火灾的定义,是失 去控制的燃烧,燃烧的要素是形成火三角 (氧化剂、可燃物、点火源)。
• 点火源—指能够使可燃物与助燃物发生燃 烧反应的能量来源。有热能、光能、电能、 化学能、机械能等。
6.wk.baidu.com电气火灾与爆炸的原因
• 引起火灾的成因: • 1.化学点火源引起火灾成因 • 2.电气火源引起火灾成因 • 3.机械及其它点火源引起火灾成因
• (3)易燃和助燃气体。这类物品受热、受冲 击或遇到火花时能发生燃烧和爆炸,特别 当处在压缩状态时,爆炸的危险性更大。
6.1.2.2危险物品的种类
• (4)遇水燃烧物品。这类物品遇水时会发生化学反 应,放出热量,并分解出可燃气体,而引起燃烧 和爆炸
• (5)自燃物品。这类物品不需外来火源,而受空气 氧化或外界温度与湿度的影响。
爆炸危险场所
• (1)第一类:气体或蒸汽爆炸性混合物 • Q-1级,指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即达到爆炸浓度的场所。 • Q-2级,指仅在不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
混合物的场所。 • Q-3级,指不正常情况下,整个空间形成爆
炸性混合物的可能性较小的场所。
爆炸危险场所
• 可划分为二类五级: • (2)第二类:粉尘或纤维爆炸混合物 • G-1级,指正常情况下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电气点火源引起火灾成因
• 危险温度: • (1).过热产生的危险温度 • (2).电热器具和照明灯具的危险温度。 • 电火花和电弧
(1).过热产生的危险温度
• 1)短路。 • 2)接触不良。 • 3)严重过载。 • 4)铁心过热。 • 5)散热失效。 • 6)接地及漏电。 • 7)机械故障。 • 8)电压波动太大。
6.1.1火灾与爆炸的基本知识
• 电气火灾与爆炸事故在所有火灾与爆炸事 故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根据资料统计约占 14%-20%),引起火灾的电气原因是仅次 于一般明火的第二位原因。各种电气设备 的绝缘大多属于易燃物质,又因燃烧中的 带电体对消防人员有触电危险,且火灾后 的设备难以修复,故还不能用一般办法抢 救。
6.1.1.1火灾
• 燃烧—物质与氧化剂之间的放热反应,它 通常会同时释放出火焰或可见光
• 火灾—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 造成的灾害。
• 火的三要素:氧化剂、可燃物、点火源 • 火灾分类:A、B、C、D类
6.1.1.2爆炸
• 爆炸—物质系统的一种极为迅速的物理的或化学 的能量释放或转化过程,是系统蕴藏的或瞬间形 成的大量能量在有限的体积和极短的时间内,骤 然释放或转化的现象。
• (6)易燃固体和可燃固体。这类物品燃点很低,极 易燃烧,甚至引起爆炸
• (7)氧化剂。这类物品本身并不会燃烧,但有很强 的氧化能力。
危化品的分类
• 爆炸品; •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 易燃液体; •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 毒害品; • 放射性物品; • 腐蚀品。
• 爆炸极限—可燃性气体、蒸气或可燃粉尘 与空气(或氧)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均匀混 合,遇到火源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
• 爆炸上限 • 爆炸下限
6.1.1.5闪燃
• 闪燃—可燃物表面或可燃液体上方在很短 时间内重复出现火焰一闪即灭的现象。闪 燃往往是持续燃烧的先兆。
6.1.2危险场所和危险品的划分
• 6.1.2.1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划分 • 6.1.2.2危险物品的种类
6.1.2.1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划分
• 1.火灾危险场所 • 2.爆炸危险场所 • 3.爆炸危险场所的区域范围
火灾危险场所
• H-1级,指有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场所 • H-2级,指有悬浮状或堆积状的不可能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但有火灾危险可燃粉尘或 可燃纤维的场所 • H-3级,指固体状可燃物质的火灾危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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