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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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积分一览表

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积分一览表
4 4 6 6 4 2 1 4 1 1 1 2 4 4 1 1 4 6 6 2 6 12 2 4 4 1 1 2 4 4 6 6 12
积 分
许可证使 用情况
依法执业
Hale Waihona Puke 卫生技术 人员诊疗科目 实验室生 物安全 传报 公示情况 名称使用 医院管理 制度
收费
医院管理
医德医风
医疗质量 控制
临床工作 情况
消毒和药 品使用规 定 临床用血 医疗文件
医疗事故
医疗广告
其他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未执行有关医疗收费标准或者营利性医疗机构未执行本市有关价格管理规定的 不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不保守患者医疗秘密 服务态度差,不使用文明语言,出现“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不能正确对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不做好解释说明而激化产生矛盾纠纷 为谋取个人利益违反物价规定,擅自多收、乱收,加重群众负担 不按照有关规定控制医药费用,滥开大处方、贵重药、乱检查,经查属实 以工作之便收受、索要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经查属实 以工作之便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并从中牟取不正当利 益,经查属实 年度内医疗质量考核平均分数≤85分的 年度内医疗质量考核平均分数≤80分的 年度内医疗质量考核平均分数≤75分的 年度内医疗质量考核平均分数≤70分的 年度内医疗质量考核平均分数≤65分的 未按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或者对医疗废物、污水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的 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或者使用假劣药品、 过期、失效药品或者违禁药品的 未按规定进行药品采购或者不按规定保管、购买、使用、销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或者放射 药品的 违反临床用血有关规定的 使用非法血源或者非法开展采、供血的 开展诊疗活动中使用的医疗文书为非本医疗机构标识 门诊日志、病历、处方笺等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重要内容有缺失的 有隐匿、伪造、篡改病历资料、处方或其他医疗文书以及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次要或者轻微责任的 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主要责任的 发生三、四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完全责任的 发生一、二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完全责任的 未经批准,擅自发布医疗广告或未按批准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 使用过期、被注销、撤销的《医疗广告证明》文号发布医疗广告的 未按规定组织医师外出(邀请)会诊并建立管理档案的 《医疗执业许可证》到校验期,逾期不主动申请校验的 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仍继续执业的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不服从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调度的 抗拒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或者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 新审批的医疗机构,在未完成卫生技术人员注册等事项擅自开业的 违反法律法规或不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其他行为

互联网医院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一览表

互联网医院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一览表
每张诊断、处方记2分
互联网医院发生的医疗服务不良事件和药品不良事件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的
12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网络查看
违反规定要求的记12分
互联网医院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医学鉴定、出生证明、死亡证明、残疾证明等)的
12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网络查看
发现一次出具相关证明行为记12分
以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揽病人的
执业规则
互联网医院未按规定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
4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网络查看
发现一次违规行为记4分
互联网医院未对患者进行风险提示,未签订知情同意书开展网上诊疗活动的
4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网络查看
违反规定要求的记4分
互联网医院未采取相应技术对患者进行实名制认证的。
4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网络查看
6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网络查看
发现一次违规行为记6分
卫生
技术
人员
管理
执业资质
互联医院医师、护师、药师执业资质不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的。
4
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网络查看,抽查医师、药师、护师等卫生技术人员资质(查报告单、处方、病历等文书)
按每人次记4分
互联网医院医师非亲自接诊或者将自己的账号租给他人的
12
现场查看
违反规定要求的记12分
公示
未按规定将互联网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医师信息、收费标准等在醒目位置公示的
2
通过网络查看、现场检查等
违反规定要求的记2分
实体医院
未依托实体医院或者和实体医院所签协议超过期限的
12
现场检查
违反规定要求的记12分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项目及分值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项目及分值

附件1: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项目及分值一、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1分:(一)未经批准或者未按规定,使用未在本医疗机构内注册的医师、护士从事诊疗活动的;(二)从事医疗美容、性病诊疗、放射诊疗、人类辅助生殖等专项技术的工作人员不符合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未按规定悬挂在醒目位置的;(四)医疗机构使用的名称与其核准名称(第一名称)不一致的;(五)医疗机构业务科室的名称、挂牌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六)病历的印制、书写及管理不符合相关要求;(七)处方的印制、书写不符合相关要求;(八)血液出入库等相关记录不健全或不规范的;(九)输血后血样、血袋的保存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十)未按规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及定期考核的;(十一)未经备案,擅自组织义诊(含大型会诊、普查)活动的;(十二)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轻微责任的;(十三)因医患纠纷信访处置不当,发生来省赴京重复访3次(含3次)以上的。

二、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2分:(一)未经变更登记,医疗机构改变名称、类别、性质、服务方式、服务对象的;(二)未经变更登记,医疗机构空设诊疗科目的;(三)医疗机构不按规定申请校验的;(四)未按照规定上报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五)使用的注册医师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六)使用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在乡、民族乡、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除外);(七)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的;(八)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九)使用不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负责处方的审核、评估、核对、发药、安全以及用药指导等工作的;(十)交叉配血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十一)输血科有过期试剂的;(十二)其他违反临床用血有关规定的;(十三)实验室未按照规定参加室间质评的;(十四)实验室未开展室内质控或室内质控的开展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十五)实验室有过期试剂的;(十六)其他违反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有关规定的;(十七)未按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十八)传染病防治管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十九)对医疗废物、污水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二十)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违反有关放射诊疗相关规定和要求的;(二十一)未按规定购买、保管、使用、销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的;(二十二)医疗机构所属的从事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的网站违反规定从事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的;(二十三)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以及被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二十四)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次要责任的;(二十五)因医患纠纷信访处置不当,发生1起集体来省赴京上访事件的;(二十六)以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徕病人的;(二十七)其他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诊疗规范、技术操作规范、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二十八)虽已实施准入,但设备、人员等基础条件达不到技术准入相关标准的;(二十九)普通病房床位和护士的比例未达到1:0.4的。

不良医疗执业行为记录信息表

不良医疗执业行为记录信息表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
**县行XX执法局
2021/2/5
罚款XX1000元
**县泉塘张顶新中医诊所
长县执卫计罚字【2021】第3号
违XX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案
**县行XX执法局
2021/2/2
XX,并处XX5000元的罚款。
**县星沙严枫喜中医门诊部
长县执卫计罚字【2021】第27号
XX
不良医疗执业行为记录信息表
医疗机构名称
决定文书号
案由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处罚内容
**县泉塘鼻欣堂XX用品店
长县执卫计罚字【2021】第164号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县行XX执法局
2021/2/1
没收鼻腔镜检查仪一套,药品、器械一箱(详见物品清单),没收非法所得XX44500元,并处XX6000元的罚款,以上XX款合计XX50500元.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XX
长县执卫计罚字【2021】第XX号
非医师行医案
**县行XX执法局
2021/2/1
处XX2000元的罚款
泉塘李子源内科诊所
长县执卫计罚字【2021】第21号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案
**县行XX执法局
2021/2/2
处XX1000元的罚款
**县榔梨德康综合门诊部
长县执卫计罚字【2021】第10号
经营的消毒产品标签不符合XX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案
**县行XX执法局
2021/2/6
罚款XX1000元
**县星沙熊伟内科诊所
长县执卫计罚字【2021】第9号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开具处方案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汇总表(夏格庄所)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汇总表(夏格庄所)
2011060
店埠镇前水口村第二卫生室

0

2011.06.16
曹庆文、戴仁旭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汇总表(店埠镇)
记分通知书编号(年份+序号)
单位名称
违规违法行为
记分值
是否处罚
记分日期
经办人
备注
2011061
店埠镇王福庄村卫生室

0

2011.06.16
曹庆文、戴仁旭
2011062
店埠镇前张官寨村第二卫生室
备注
2011073
店埠镇刘家横岭村卫生室

0

2011.06.16
曹庆文、戴仁旭
2011074
店埠镇东张格庄村卫生室

0

2011.06.16
曹庆文、戴仁旭
2011075
店埠镇耿家庄村卫生室

0

2011.06.16
曹庆文、戴仁旭
2011076
店埠镇西南阁村卫生室

0

2011.06.16
曹庆文、戴仁旭

0

2011.06.16
曹庆文、戴仁旭
2011071
店埠镇庄子村卫生室

0

2011.06.16
曹庆文、戴仁旭
2011072
店埠镇狮子口村卫生室

0

2011.06.16
曹庆文、戴仁旭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汇总表(店埠镇)
记分通知书编号(年份+序号)
单位名称
违规违法行为
记分值
是否处罚
记分日期

医师定期考核和不良执业积分调查表(23)

医师定期考核和不良执业积分调查表(23)

医师定期考核和不良执业行为积分调查表调查说明: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填写本问卷。

医师定期考核是落实医师准入后监管,提高医师队伍整体素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医师在取得执业资格后不断更新知识、技能,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保持应有的职业道德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7年2月,卫生部推出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山西、山东、江西、湖南、湖北、海南、甘肃、安徽等部分省市依据该办法相继推出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今年2月,卫生部拟订了《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8月又草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各地方意见。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了执业医师注册证书必须定期校验,校验通过的条件与日常执业行为的规范挂钩,该办法是对《医师法》的必要补充。

上海市卫生局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正着手制定《上海市医生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准备将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与考核有效的结合起来。

您是考核制度的密切相关者,您的观点和看法对于我们非常重要!本调查无需提供姓名及联系方式,请您如实填写,衷心地感谢您的支持和耐心!调查表填写后,请于10月25日前寄至以下地址:常熟路280号,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办公室,邮编:200031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名词解释●医师定期考核:是指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进行的考核。

《医师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医师的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三大内容。

其中业务水平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

而定期考核的结果将决定医师是否可以继续执业。

●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录:是指医师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以及发生的医疗事故等。

本市即将推出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作为医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一、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的目的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执业行为,维护医疗市场正常秩序,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等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制度或诊疗常规行为等,不包括涉及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全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管理办法,并对各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不良执业记分是针对效验规范的依据。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记分标准根据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的类别和情节,不良记分共分为 10 分、 6 分、 4 分、 2 分、 1 分五个档次,其中10分代表一次不良执业行为最严重档次,其余情况依分值递减。

医疗机构有 12 种情形,一次记10 分一、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含放射事件、院感事件、传染病疫情等)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或者隐瞒、谎报造成不良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 69 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 50 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 41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四)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五)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六)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

医院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分值表

医院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分值表
18
药品
器械
29
不按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10
30
使用未经批准或假劣、过期、失效等不合格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耗材或使用违禁药品
18
31
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
18
医疗
事故
(损害)
32
医疗机构发生一、二级医疗事故或三、四级医疗事故(损害),承担次要责任,事件中承担主要责任的医师
4
54
一个考核周期内开具不合理处方5次以上*
18
计生、人辅、母婴
保健
55
取得母婴保健Leabharlann 术资格但超出批准范围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4
56
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资格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或出具有关医学证明
6
57
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10
58
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18
18
代替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考核)
18
19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或扰乱考核秩序,或在考核过程中采用贿赂、作弊等欺骗手段
18
20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商业贿赂,或索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18
21
开展以商业目的的统方
18
22
以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手段欺骗患者
18
风险
告知、
信息
2
48
开具自费药品未履行书面告知,未经患者或其委托人同意
6
49
未按照自费药品使用规定,擅自让患者院外购买自费药品

《江西省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警示记分本》doc-江西省卫生厅

《江西省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警示记分本》doc-江西省卫生厅

江西省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警示记分本(正本)单位名称:江西省卫生厅年月日医疗机构名称:法定代表/负责人:地址:职工总人数:医师人数:护士人数:其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证号:有效期:发证日期核准的诊疗科目:实际开展的诊疗科目:江西省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警示记分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增强医疗机构依法行医意识,确保医疗安全与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凡日常监督检查均须在“记分本”上记载。

“记分本”设正本和副本,正本由医疗机构妥善保管,副本由卫生行政部门存档备查。

第四条本办法属行业管理措施,医疗机构执业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除依照法律、法规的处理以外,还应按本办法记分。

第二章记分规定第五条一次记分的分值,依据违法违规行为的程度分别为20分、15分10分及5分以下共四种。

第六条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之一的,每项记20分:1、擅自增加、更改医疗机构名称;2、擅自涂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擅自变更医疗机构执业地点;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及时校验;5、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6、出租、承包科室;7、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人执业范围外的医疗行为(抢救、会诊卫生下乡除外);8、超诊疗范围行医,一次超出3个诊疗科目;9、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10、擅自进行胎儿性别鉴定;11、擅自开展终止妊娠手术;12、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医疗行为;13、出具虚假疾病证明、检查、检验结果;14、使用假药、劣药、过期药品和不按规定使用管制药品;15、不按规定提供病历、处方,隐匿、销毁医疗文书;16、拒绝或变相拒绝卫生行政部门检查;17、传染病疫情未及时报告;18、发布违规医疗广告三次,卫生行政部门抄告后未及时纠正;19、经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考核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不合格;20、发生1起一级医疗事故或2起二级医疗事故或3起3级医疗事故;21、使用不符合规定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器材等;22、雇用医托;23、以欺诈手段骗取病人钱、财、物;24、从非正规渠道购药品及器械;25、擅自配制医院治疗用制剂;第七条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之一的,每项记15分:1、诊疗范围一次超过2个诊疗科目;2、未注册的医生、护士从事诊疗活动;3、不按规定及时转诊不能诊治的病人;4、发生1起二级医疗事故或2起三级医疗事故或3起四级医疗事故;5、发布违规医疗广告二次,卫生行政部门抄告后未及时纠正;6、一次性医疗器具未经毁型、消毒处理;第八条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之一的,每项记10分:1、未按技术准入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新技术;2、诊疗范围一次超出一个诊疗科目;3、经销或变相经销药品;4、发生1起三级医疗事故或2起四级医疗事故;5、发布违规医疗广告一次,卫生行政部门抄告后未及时纠正;6、消毒液、紫外线灯(功率、安装位置)等消毒物品不合格;7、擅自更改从业人员职称和夸大其技术水平;8、明显的不合理用药一人次;第九条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之一的,每项记1-5分:1、未按照《关于要求门诊部、诊所类医疗机构公示有关医疗机构服务信息的通知》公示有关信息的内容,视情况记1-5分;2、未使用统一格式的病历和处方,每一人次记1分;3、医护人员未穿工作服,每人次记2分;4、不规范的处方书写视情况每张记1-4分;5、未进行门诊日志登记记5分;6、医疗废弃物不按规定处理记5分;7、故意贬低其他医疗机构,造成一定影响的记5分;8、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包括非技术人员)未佩戴胸牌,每一人次记2分;9、卫生状况差。

医德医风扣分表

医德医风扣分表
中山市卫生系统医德考核扣分报表
科室: 外 科 月份:
姓 扣分标准 1、在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 危及人民身体健康的紧急情况下,不服从调遣或临危退缩的扣5 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 10分。 2、被投诉服务态度差,经核查属实的扣 5分;造成不良后果的 扣10分,性质恶劣,影响医院形象扣30分。 3、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扣15分。 4、无故离岗、串岗每次扣3分。 5、未能按时上交医德考评表者扣2分。 6、不遵守医疗原则,开不合理处方,做不合理检查,给服务对 象造成不必要负担的每次扣 5分。 7、 工 作 之 便 开 具 各 类 假 证 明 , 或 利 用 诊 病 ( 工 作 ) 之 机 推 (促)销药品、器械、保健食品、卫生材料、美容化装品等谋 取私利者每次扣15分。 8、在医疗、基建、维修、引进设备、物质、药品采购、卫生监 督、监测、检验等业务往来活动中,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或索 要“回扣、红包”的每次扣 15分。 9、有恶劣违纪行为,经查核属实,情节严重的扣 30分。 10 、 有 意 捏 造 或 歪 曲事 实, 诬告 陷害 他人 损害 单位 及他 人名 誉,经查核属实的扣20分。 11、违反物价规定,不择手段巧立名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多 收、乱收费,给当事人扣 10分,给科室主要负责人扣5分。 12、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者扣 5分;发生较大差错者扣 20分; 发生事故的扣 30分。因失职或管理不善,造成经济损失者扣 30 分。 名
填报时间:
年月日Fra bibliotek科主任签名:
填报人签名: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

重庆市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行业正常秩序,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重庆市范围内执业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二章记分标准第四条根据医疗机构违规执业行为的种类和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分、2分、4分、6分和8分五个档次。

第五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1分:-1-(一)未按要求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送本单位违反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案件、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分情况、不合理用药记分管理情况等相关材料的;(二)使用1名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从事诊疗活动的;(三)使用1名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四)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账户和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不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核准的内容的;(五)公立医院改制后,未按规定注销原医疗机构名称并重新核定医疗机构名称的;(六)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有次要或轻微责任的。

第六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2分:(一)违反院务公开等有关规定,未将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收费项目与价格等信息对外公开的;(二)违反义诊活动备案管理规定,擅自组织义诊、普查等活动的;(三)违反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使用的医疗机构名称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核准名称不一致的;(四)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有主要责任的;(五)不配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理投诉、信访等案件工作-2-的;(六)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行政处罚的。

第七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4分:(一)未按要求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上报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及医疗事故的;(二)不执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令性任务的;(三)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的;(四)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的;(五)未按规定开展第二类、第三类及限制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工作的;(六)因非法医疗广告被相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并通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七)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罚款行政处罚的。

医疗卫生行政处罚项目一览表

医疗卫生行政处罚项目一览表

医疗卫生行政处分项目一览表违纪事实违反条款处分依据处分内容未获取《医疗机构执业同意证》擅自执业一、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充公违纪所得,充公药品器械,并处以 3000 元以下罚款。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二、有以下状况的,责令停止执业活动,充公违纪所《医疗机构管得,充公药品器械,处以3000 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第 44 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罚款。

1.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分; 2.擅理条例推行细则》第 77二条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人员; 3.擅自执业的时间条在三个月以上; 4.给患者造成伤害; 5.使用假药、劣药蒙骗患者; 6.以行医为名欺诈患者钱物。

未获取执业医《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撤消,充公违纪所得,充公药品器械,罚款100000师资格的人员法》第十四条第业医师法》第 39 条元以下。

非法行医二款非法获取医师《中华人民共《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一、撤消医师执业证。

和国执业医师二、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执业证书业医师法》第 36 条法》第三十六条员,依法恩赐行政处分。

《农村医生从一、充公违纪所得、医疗器械、药品。

农村医生擅自《农村医生从业管理二、违纪所得在5000 元以上的,并处违纪所得 1 倍业管理条例》第执业条例》第 42 条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纪所得也许违纪所得不十五条足 5000 元的,并处 10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的罚款。

邀请未获取《外国医师来一、医疗机构:处以警告,充公违纪所得,并处以《外国医师短华短期行医暂《外国医师来华短期5000 元以下的罚款。

期行医同意行管理方法》第行医暂行管理方法》第二、外国医师:撤消,充公非法所得,并处以10000证》的外国医三条、第九条、十五条元以下的罚款。

师来华行医第十二条一、警告,责令改正。

《医疗机构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二、可并处分款3000 元以下。

诊疗活动超出第四十七条和《医疗机三、有以下状况之一的罚款3000 元,并撤消《医理条例》第二十登记范围构管理条例推行细则》疗机构执业同意证》: 1.诊疗科目超出登记范围的诊七条第八十条疗活动累计收入在3000 元以上; 2.给患者造成伤害的。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考核表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考核表

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考核表(说明:计分分值在1至12分范围内;如认为该行为不应纳入不良行为计分范围,请选择0分;如认为该行为非常严重,属于一票否决的,可选择12分;根据记分规则,两年内记残阳渐逝,血红冲天。

半是夕阳余光,半是狰狞血雨。

是的,血,到处都是冷腥的鲜血。

整个皇宫之内,血流成河,白玉理石全被洗涮成黑红之色,到处是断壁残肢,尸横一片,到处是厮杀后的痕迹。

“为什么?”百里冰左手紧捂着胸口,瞪大着眼睛看着对面十米敌对方处,挥手点兵之人。

那是她的未婚夫,她倾尽一生所爱之人。

亦是绝杀她百里一族,将她迫入绝境之人。

她不懂,为何倾尽所有的爱,换来的是百里一族的灭顶之灾。

台下之人仍是一身儒雅白衣,清俊的脸上,就连平日里对她宠溺的笑容都没有变过。

冷逸辰就这样含笑相对,却不肯多说只字片语。

权利?利益?她虽是寒月帝国唯一的继承人,可是她早已与身为寒月帝国帝皇的外公达成协议,她与冷逸辰成婚后,冷逸辰为帝,她为后,她会做好他的贤内助,她从来不是他成功之路上的绊脚石,他为何要如此对她?冷逸辰仍是气定神闲的坐在不远处,手中的白羽扇仍旧轻摇着,完全不惧百里冰眼中的怒意,只是仿佛没有听到她的问话般,仍一派温和之笑,却坚定的吐出一个字,“杀!”百里冰怒上心头。

手中剑气如虹,眼看便要破势而出,却听到远处传来震天动地,撕心裂肺的愤然吼声,“冷逸辰,我百里一族与你不死不休!”“噗!”百里冰同一时刻,一口鲜血狂喷而出,心脏之处传来剧痛。

她突的单腿倒下。

是皇帝外公的声音。

百里冰痛苦的闭上眼睛。

果然,冷逸辰在派人围杀她的同时,也对她的皇帝外公与其他族人动手了,看来百里一族今日恐怕难逃灭族之祸了。

她看着惜日对她呵护倍至的爱人,指甲恨得深入掌心,却感觉不到半丝痛意。

血阳残光,打在百里冰的脸上,映红了她的眼,也血洗了她的心。

“冷逸辰,你借我生辰之名,将我百里一族全部聚此,竟是为了灭我全族。

你可知欺我百里者,杀无赦。

”明明落在下风,却仍是气度非凡,那轩昂之姿,百分不输男儿。

连云港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

连云港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

连云港市医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2023版)第一条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1分:(一)书写的病历不符合病历管理相关规定的。

第二条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2分:(一)未进行美容主诊医师备案独立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二)违反抗菌药物使用原则或者未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三)除特殊情况外,施行手术、放射诊疗、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未依法取得患者或者其家属、关系人同意并签字的;(四)未按照规定报告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事件或未按规定上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五)未通过限制类技术规范化培训考核合格开展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的,或违反医用耗材分级管理要求使用医用耗材的。

第三条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3分:(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或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二)使用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相关活动;(三)从事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人员未取得相应技术职称的,未获得指定培训基地的培训证书的,未进行医学业务和伦理学知识培训的;(四)执业助理医师未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执业的(除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外);(五)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等。

第四条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4分:(一)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二)开展诊疗活动不书写病历资料的;(三)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或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未亲自诊查、调查的;(四)未经审批开展特殊手术或者超出医疗美容主诊医师备案的专业开展执业活动的;(五)未征得患者或其近亲属同意并签字(紧急情况下按相关法规处理),擅自使用高值耗材、进行手术、特殊检查或治疗、更改手术方案的;(六)主动泄露、传播患者个人隐私信息的;(七)未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造成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和医院感染的;(A)发生医疗事故、发现传染病疫情以及发现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时,未按规定报告的;第五条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6分:(一)外聘医师、会诊医师开展超出实施手术医疗机构所能开展最高级别手术的,或者超出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的;(二)开展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明确要求停止、废除或者禁止开展的手术项目的;(三)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四)未经批准擅自为他人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五)使用未经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或者使用过期、失效药品或者违禁药品的,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的;(六)利用患者的处方、记账单为自己或其他人开药、检查、治疗的;(七)执业活动存在过度医疗、医疗欺诈的,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的,巧立名目乱收费的;(A)不合理使用高值医用耗材,数值较大、情节严重的;(九)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十)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擅自在媒介宣传不实医疗及相关信息的;(十一)开具自费药品未履行书面告知,未经患者或其委托人同意的;(十二)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十三)违反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有关规定的;第六条医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12分:(一)未取得资质擅自开展采供脐带血造血干细胞业务的,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开展干细胞临床试验活动的;(二)买卖配子、合子、胚胎以及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三)未与人类精子库签订供精协议的,私自采精的;使用不具有《人类精子库批准证书》机构提供的精子的,未索取精子检验合格证明的;(四)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五)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的,转让、买卖医疗废物或造成医疗废物遗失的;(六)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未经医院批准及未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同意的;(七)违反首诊负责制,对病人拒绝治疗、私自转诊的,或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A)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私自收取费用或者套取医保资金,情节严重的;(九)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十)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或者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十一)拒绝提供反映其执业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妨碍卫生监督工作正常开展的;(十二)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医师证件、个体诊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十三)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十四)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调遣的;(十五)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十六)造成一、二级医疗事故或者相对应等级医疗损害,医疗机构承担主要或者完全责任的,事件中承担主要责任的医师;(十七)因不良执业记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被离岗培训的,在离岗培训期间,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十八)无正当理由拒绝完成政府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所在机构交办的或批准的指令性任务的;第七条医师不良执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双倍记分:(一)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社会影响的;(二)隐匿、销毁不良执业行为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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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不良执业行为
分值
广告
宣传
未经备案,擅自组织义诊(含大型会诊、普查)活动的;
1
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以及被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
2
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擅自发布医疗广告以及利用人物传记、新闻、健康讲座、健康热线等形式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
4
医疗
事故
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轻微责任的;
附件1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一览表
监督
项目
不良执业行为
分值
机构执业许可管理
使用未经注册的医师或者护士从事诊疗活动的(每人);
0.5
使用的注册医师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的(每人);
0.5
使用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乡、镇卫生室除外);
0.5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未按规定悬挂在醒目位置的;
4
监督
项目
不良执业行为
分值
母婴
保健
使用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每人);
0.5
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或开展项目超出核准范围的;
6
进行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
6
药品设备管理
未按规定购买、保管、使用、销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放射药品的;
6
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仍继续执业的;
12
医疗文书管理
病历的印制、书写及管理不符合相关要求;
1
向未在本医疗机构内聘用实习的人员出具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的;
1
处方的印制、书写不符合相关要求;
1
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造成延误诊治,或故意出具虚假医学检查报告的;
4
隐匿、伪造、擅自销毁或未按有关规定保存病历及有关资料;
2
以雇佣“医托”等不正当方法招揽病人的;
4
违反抗生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其他卫生行政规章制度、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各级各类人员责任制的;
6
抗拒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执法或者拒不改正违法违规行为的;
12
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2
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擅自配制和使用自制药剂的;
4
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消毒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或者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或者违禁药品的;
6
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引进、实施医疗新技术、专项技术的;
6
传染病
院感及
医疗废
物管理
传染病有迟报漏报的(每例);
0.5
未按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
2
传染病防治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
2
对医疗废物、污水处置和管理不符合要求,或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2
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疗和处理,未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的;
2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1
医疗机构使用的名称与其核准名称(第一名称)不一致的;
1
医疗机构业务科室的名称、挂牌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1
未按照规定对医疗机构相关信息、诊疗科目、诊疗时间等进行公开,或者医务人员不佩戴胸卡上岗,或者佩戴胸卡的技术职称与实际不相符;
1
被其他管理部门认定属于擅自提高收费价格、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后,反馈到卫生行政部门的;
1
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次要责任的;
2
发生三、四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
4
发生一、二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全责或主要责任的;
6
其他
冒用、买卖、出借有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和病例册以及处方笺、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证明文书单、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等;
2
无故不参加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不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
4
未经变更登记,医疗机构擅自改变执业地点的;
6
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借用、冒用其他医疗机构名义从事诊疗活动的;
6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科室或者房屋承包、出租给其他人员或机构,承包人、承租人以该医疗机构名义科目范围的;
6
使用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卫生技术人员资格或者职称的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
1
从事医疗美容、性病诊疗工作人员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
1
未按规定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及考核的;
1
未经变更登记,医疗机构擅自改变名称、类别、性质、服务方式、服务对象的;
2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效验期,逾期不主动申请效验的;
4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境内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设置非独立法人营利性“科室”“病区”和“项目”的;
2
使用非法定血源或者非法采供血的;
12
放射诊疗管理
使用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每人);
0.5
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违反有关放射诊疗相关规定和要求的;
2
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擅自开展放射诊疗服务的,或违反《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受到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4
监督
4
未按规定在新建、改建、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时及时向所在地方行政部门备案的;
4
违反医院消毒管理有关规定,造成医疗机构内感染性疾病暴发、传播的;
12
不按规定履行传染病报告义务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12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不服从政府调遣的;
12
临床
用血
违反临床用血有关规定的(不含使用非法定血源或非法采供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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