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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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委托第三方运营方案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委托第三方运营方案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委托第三方运营方案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委托运营方案依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及《河北省污染源在线监控方案》等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我市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体系的作用,提高在线监控设施运转率、完好率和准确率,使之更好地为环境管理和现场执法提供服务、保障和支持,同时提升环境监察的现场执法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为确保运营方的服务质量、信誉和责任到位,经市环保局研究决定:衡水市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营由衡水市环保研究所承担。

研究所要配备专业人员、专门队伍负责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营管理工作。

这支队伍接受市环境监察支队的监督与指导,接受监测站关于在线监控仪终端联网、网络通讯的指令、指导与管理,保证在线监控设施系统的正常运转,提供可靠有效的数据。

二、职责范围1、市环保局的职责(1)负责制定《衡水市污染源在线监控体系研究所运营方案》。

(2)明确需要委托运营的在线监控设备的种类、品牌、数量,并在交接时保证所有的在线设备符合安装条件和安装环境。

(3)监督研究所做好该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4)协调相关企业的配合工作。

(5)负责制定考核研究所的目标。

(6)负责随机采样,抽查人工监测数据与在线数据的比对,并随机抽查网络运行情况。

(7)保障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的正常采集和传输。

(8)负责对违法行为处罚工作。

2、研究所职责(1)完成市局交给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营管理工作,按时进行系统维修、更换试剂、配件等,提出更换在线监控设施的建议。

(2)负责每半月对自动监控点检查一次。

(3)负责每年安排在线监测仪、流量计等仪器生产厂家循环检查一次。

(4)负责组织在线监测仪的比对工作(每年一次)以及对监控装置的年检工作。

(5)负责将在线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情况每月报相关领导及环境监察支队和市监测站。

3、安装单位职责(1)负责完善在线监控设备符合正常运营的条件。

(2)负责将在线监控系统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在同一时间内及时上报市环保局和研究所。

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暂行

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山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保证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西省重点工业污染监督条例》和环境保护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省、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平台、传输网络以及排污单位污染源现场端监控设施组成。

本办法所称自动监控设施,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设备、数据采集传输仪、排污报警及生产控制装置、视频监控及相关辅助设施,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监控机构的监控平台软硬件设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和管理活动。

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的原则进行建设,自动监控设施的选型、安装、运行、审查、质量控制、数据采集和联网传输,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

第四条排污单位是污染源现场端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的主体,自动监控设施作为污染治理设施的组成部分,其“三同时”或限期治理建设完成后,必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控机构平台联网,纳入正常运行管理。

第五条自动监控系统经验收和计量认证后,其数据作为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排污申报核定、排污许可证发放、总量控制、排污费征收等环境监督管理的依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第六条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传输网络和监控平台运行费用由各级政府负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监测机构对污染源监测设施的比对、校核、监测经费由政府财政列支;计量鉴定机构(或其授权的单位)对自动监控系统的计量认证经费也由政府财政列支;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设施的运行费用由排污单位负担,各级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可给予适当补助。

第七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所属的监控机构对本辖区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进行监督管理。

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方案

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方案
(9)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并处置仪器废液。
废水类在线监测系统日常பைடு நூலகம்护、校验、仪器检修、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仪器档案管理等具体要求详见《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
2、废气类的日常维护(维护周期为每周):
(1)采样/预处理单元:针对采样头、伴热管、反吹系统、气体预处理等设施进行清洗、保养、维修更换等工作,保证气体管路畅通,防止气路的堵塞和泄漏,保证气体预处理系统的过滤、冷凝、排水等设施的正常运行;
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方案
为确保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长期、正常、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作用,使各级环保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排污企业在线监控数据,根据国家、省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制订依据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国发〔2007〕36号);
(十四)《关于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环发〔2006〕86号);
(十五)《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实施方案》(浙环发〔2007〕62号);
(十六)《关于全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网络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环办函〔2007〕9号);
(十七)《关于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全球眼资费的指导意见》(浙江省环境保护局、浙江省电信有限公司2007年6月26日文件)。
(一)日常维护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由采样单元、在线监测单元、视频监视单元、数据采集单元、数据传输单元、辅助单元、环境监控中心平台和监测站房单元等组成。具体维护要求如下:
1、废水类的日常维护
(1)采样单元:针对水泵、管路、预处理等设施进行清洗、保养、维修更换等工作,保证管路畅通,防止管路的堵塞和泄漏;

全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方案

全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方案
(七)《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HJ/T352-2007);
(八)《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浙环发〔2006〕20号);
(九)《〈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浙环发〔2007〕32号);
(十)《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规范(试行)》(浙环发〔2006〕21号);
(6)氨氮分析仪和总磷/总氮分析仪:在满足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的各类技术规范要求基础上,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校验、维修等工作;
(7)仪器校准:TOC/COD/氨氮/总磷总氮等主分析仪,每48小时通过仪器进行自动的零点和量程校正;
(8)TOC分析仪数据准确性校验:每月应按照HJ/T354-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转换系统确认;
省电信公司利用现有的三级网络运维组织机构和全球眼业务的专业化维护队伍,完善环保专用网络和视频监控的支撑响应体系,开展运行维护工作。
省运维公司须依照有关规定取得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则,负责组建覆盖全省的运行维护技术保障体系,在11个设区市建立运行维护分中心,并在设区市下属的县(市、区)设立满足运维要求的现场运行维护组。组织机构详见附2。
(十一)《关于印发〈全省环境监控中心建设技术方案〉等技术文件修订版的通知》(浙环发〔2007〕33号);
(十二)《关于统一建立全省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维护公司的通知》(浙环发〔2006〕35号);
(十三)《关于重申严格执行〈浙江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的通知》(浙环发〔2006〕59号);
(十四)《关于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有关事项的通知》(浙环发〔2006〕86号);

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社会化运营方案

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社会化运营方案

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社会化运营方案摘要: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社会市场化运营,就是委托有运营资质的专业技术服务运营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进行科学管理,实现在线监测监控设备运行维护的集约化、规模化和专业化。

关键词:染污源在线第三方运营只有加强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监管,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才能确保全市自动监控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

第三方运营就是对当地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数据传输等技术服务,确保染污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包含: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即现场终端设备CEMS、COD、视频和采集通讯设备等);数据传输系统;监控中心(包括环境监控平台等)。

在线监测监控的运营是对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即现场终端设备CEMS、COD、视频、采集通讯和其他辅助设备等)的维护和运营,即有偿的为业主提供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全部运行管理,并对设备维护和保养、标定、标气添加等负责,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和系统监测结果的合法有效性,保证监测数据和视频正常传输到环保部门,以达到用真实可靠的排污量来完成真正的按排污总量收费;监控企业排污设备达标排放的目的。

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之后,由于一些企业的环境意识不强,不希望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再加上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操作人员素质较低以及在线监测监控仪的工作环境恶劣等问题,影响了在线监测监控的正常使用。

实施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可以克服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由企业自身管理的弊端,有效改变环保部门过去对重点排污企业派驻厂员24小时监督的状况,加强环保部门的管理手段,执法人员可以在线实时查看各个企业的排污数据,及时准确掌握污染源动态,便于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监察。

同时,还节省了环保部门人力、物力,提升了管理水平。

1 第三方运营商的必备条件必须保证提供5年以上的运营,并要严格执行以下标准。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解决方案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解决方案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解决方案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是一种用于监测和控制工业和商业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物排放的技术解决方案。

它可以实时监测污染源的排放情况,并提供数据分析和预警功能,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下面将介绍一个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完整解决方案。

1.监测设备:包括传感器、仪器仪表和自动采样器等,用于采集各种污染物排放的数据。

传感器可以监测各种气体、液体和固体污染物的浓度和流量等参数。

仪器仪表用于对数据进行采集和分析,并可进行校准和故障诊断。

自动采样器可以定期自动采集污染物样品用于后续分析。

2.数据传输系统:用于将监测设备采集到的数据传输到监测中心或企业内部的服务器。

这可以通过有线或无线网络进行,包括以太网、WiFi、GPRS、3G/4G等。

数据传输系统应具备高稳定性和高带宽,能够实现快速和可靠的数据传输。

3.数据处理和分析软件:用于处理和存储从监测设备传输过来的数据,并进行实时分析和报告生成。

该软件应具备数据可视化和报警功能,能够生成各种图表和报告,方便用户进行数据分析和趋势监测。

此外,该软件还应具备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等功能,以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监测中心:作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中心,监测中心可以实时监测和控制污染源的排放情况。

监测中心应该配备有显示屏和报警器,以便操作员能够及时地观察系统的状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此外,监测中心还应具备数据存储和备份功能,以便随时查看历史数据和进行故障排除。

5.用户接口和报警系统: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还应该提供用户接口和报警系统。

用户接口可以通过手机、平板电脑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远程监测和控制。

报警系统可以及时提醒用户系统的异常情况,并进行相应的报警和故障诊断。

以上是一个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解决方案的一般框架,实际的解决方案可能会因为不同的场景和需求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应用中,还需要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企业的需求进行定制和优化,以确保系统能够满足实际的监测和控制需求,达到提高环境保护水平和降低污染排放的目标。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维护作业指导书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维护作业指导书

xxxxx公司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维护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核:批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维护作业指导书1.目的:本作业指导书旨在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维护作业过程,保证运营维护服务质量。

2.作业范围: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包括监测站房、监测仪器及其他相关设施。

3.作业内容:日常巡检、校准校验、维修等。

3.1日常巡检3.1.1日常巡检的频次为国、省控企业每周不少于2次,任意2次巡检间隔不超过1周;市控企业每周不少于1次,任意2次巡检间隔不超过2周。

3.1.2清洁卫生,包括监测站房内的清洁,监测仪器的外观,保证站房内整洁、干净。

不得出现蛛网等影响现场的现象。

3.1.3检查及操作a.检查仪器是否运行正常,是否存在超标、异常、断点等。

如有异常数据,应立即查找原因,包括询问企业相关工作人员,了解企业工况等,做好记录。

b.检查仪器参数设置是否正常,如消解温度、消解时间、修正系数等。

如有修改,应有作出修改的书面说明,或者报告,并应有相关记录。

c.检查试剂是否够用,并根据试剂量安排更换时间。

更换试剂时,应穿上防护服,戴上防护镜,将仪器切换至服务状态,或暂停状态。

试剂更换应整瓶更换,不得将新试剂直接倒入旧试剂瓶中。

更换试剂后,及时校准仪器,做好记录工作。

d.检查废液桶是否装满,并根据情况确定更换废液桶时间。

更换新废液桶后,装满的废液桶旋紧桶盖,贴上危险废液标识,再加一层防护塑料袋包住废液桶。

e.检查数采仪运行情况,联网是否畅通,信号强度、传输方式等是否正常。

f.检查流量计运行情况,探头回波是否准确,排口水流是否有泡沫干扰等。

g.检查仪器采样系统是否畅通,采样泵是否堵塞。

h.检查现场温度、湿度等,保证空调的正常运行。

3.1.4巡检过程中应与企业相关人员多沟通,了解企业工况变化,监测仪器异常情况等。

3.1.5巡检完成应及时填写巡检记录表,巡检记录表中应真实完整反映巡检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巡检记录表需企业相关人员签字。

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

重点污染源企业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

数据挖掘和可视化展示方法
数据挖掘
运用数据挖掘算法和技术,对处 理后的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和挖掘 ,发现数据中的关联、规律和趋 势。
可视化展示
采用图表、报表、地图等可视化 手段,将数据以直观、易懂的方 式呈现出来,方便用户理解和分 析。
异常情况预警机制设计
预警阈值设置
根据环保法规和企业排放标准,设置各类指标的预警阈值 。
考虑设备安全防护
在布局规划中考虑设备的安全防护, 如防雷击、防盗、防水等措施,确保 设备的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后期维护保养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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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维护保养计划
根据设备性能和实际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维护 保养计划,包括定期检查、校准、清洁、紧固等 保养措施。
建立故障处理机制
建立设备故障处理机制,包括故障预警、故障诊 断、故障修复等流程,确保设备在出现故障时能 够及时得到处理。
处理。
用户界面及操作体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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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界面设计
采用简洁、直观的用户界面设 计,方便用户快速上手操作。
操作流程优化
简化操作流程,减少用户操作 步骤和等待时间,提高操作效
率。
多终端适配
支持PC、手机、平板等多种 终端设备访问和操作,满足用 户不同场景下的使用需求。
பைடு நூலகம்帮助与反馈
提供详细的用户帮助文档和在 线反馈渠道,帮助用户解决问
可配置性
支持灵活配置系统参数和功能模块 ,满足不同企业的个性化需求。
数据采集与传输技术选型
数据采集技术
采用传感器、物联网等技术手段 ,实时采集企业污染源数据。
数据传输协议
选用标准的通信协议和数据格式 ,确保数据传输的可靠性和实时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方案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方案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方案第一章某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概述1.1 某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简介某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采用现代监测技术、信息网络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对排污单位实行全程监督、控制和管理。

全天候24小时监测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净化设施运行状态,并采取远程遥控的执法手段。

该系统借助海量数据存储与数据挖掘技术,主要以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扩散预测,12369平台集成,排污权交易,专家应急响应等功能,实现了强大的决策分析能力。

1.2. 某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组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主要由5部分组成,分别为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CEMS)、废水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在线报警和控制系统、软硬件集成数据平台。

1.2.1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CEMS)1.2.1.1 CEMS概述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s)简称为CEMS。

该系统主要对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浓度和气态污染物浓度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连续自动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和信息传送到环保主管部门,以确保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达标。

1.2.1.2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CEMS)的组成一套完整的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EMS)主要包括:颗粒物监测子系统、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烟气排放参数测量子系统、数据处理子系统四个部分。

颗粒物监测子系统主要对烟气排放中的烟尘浓度进行测量。

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主要对烟气排放很中NOx、SO2、CO、CO2等气态方式存在污染物进行监测。

烟气排放参数自动监测子系统主要对烟气的温度、压力、流速、湿度、含氧量(或二氧化碳含量)等参数进行监测,用以将污染物浓度转换成标准干烟气状态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过剩空气系数下的浓度。

数据处理子系统主要完成测量数据的采集、存储、统计功能,并按相关标准要求的格式将数据传输到环保局。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概述为了保障环境和公众健康,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国家对涉及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实施了自动监控设施的安装和运行管理。

自动监控设施能够实时监测污染排放情况,有效地控制并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进行讨论。

主要内容设施设置根据《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国家标准和地方性法规,对涉及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应配置相应的自动监控设施。

这些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能够自动采集并记录相关技术参数和污染物排放数据,并具备报警功能,及时通知企业进行处理。

设施维护设施的正常运行需要落实有效的维护、保养以及分析数据质量的控制措施。

企业应当定期对自动监控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其工作正常,并且将检测、校准和维护等相关数据和记录做好备份和存档,以备查阅。

数据查询与管理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人员对自动监控设施所产生的数据进行储存、处理和分析,对数据进行合理管理,便于查找,避免数据丢失或者遗漏,以便于管理人员及时掌握企业排放污染物的情况。

同时,相关管理人员也应及时对检测数据进行评估、分析和处理,从而准确了解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修正和改进原有的工艺和管理,提高排放管理水平。

报告和公示企业每年应向相关环保部门提交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的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设施安装及所监测污染物排放值、日常维护情况及数据的准确性等信息。

同时,企业应当将自动监控设施的数据公示,以便监管部门和公众及时掌握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避免企业违规排污对环境和公众造成的影响。

总结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建立在国家《环境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强制性措施的重要方式之一。

企业在设施的安装、运行、维护及数据管理等方面都应该做到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不仅会面临罚款和行政处罚,还会对环境和公众健康带来不良影响。

作为监管部门,应该积极监督企业的运营管理,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营模式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营模式

增加 ,而政府要将 运营监管及 政策制 定作为工作 重 的设 备进 行 自动 监控 ,能够 对 污染 物 的排 放 总 量进 行 点 。除此 之外 , 自动监 控设 备 的运 营 由政 府 负责 ,会 有效核算 ,能够对排污费进行有效计算 ,同时能够对 使环境监测 队伍在发展 及建设方面受 到制约 ,因此 , 在这 种运 营模 式 中 ,要 采 取相 应 措施 使 社 会 力量 参 与 污染物的排放情况进行及时了解 ,将环境监测 水平有 1 。 效提升 ,使环境监 测能够实 现信息化及科 学化 。但 到运 营 中 ,减 轻政 府压 力” . 2 企业进 行 运营 是 ,在 使用 自动 监 控设 备 时 ,会 出现 一 些 问题 ,使 监 1 这种 运 营模 式 中 ,政 府 占据 主导 地位 ,由企业 与 测作用受到明显影响。保障设备运行得 良好及稳定是 政 府共 同进行 建设 ,在建 成 之 后 由企 业进 行 运 营 及管 需要 我们 解决 的主要 问题 。 理 。通 常 情 况 下 ,这 种 模 式 运 用 于 重 点 污 染 源 企 业 。 1 设 备 运 营 的 现 状 在 中 国 ,这 种模 式 的应 用 范 围相 对较 广 ,对 企业 在设 我们所说 的 自动监控设备在运营方面 ,主要是系 备运 营及 安 装方 面 的义 务 与责 任 进 行 了 明确 规定 ,因 统正常的运行 、 相应的保养及故障的维修等。因为中国 此 ,由企业进行 运营具备 一定优势及 便利条件 。但 在 自动监测方面,实行时间相对较短 ,在运营方面缺乏 是 ,通过提高生 产将效益进 行提升 是企业核心 的利 相应 经 验 ,同时 国家在 运 营模 式 方面 没 有进 行 明确规 益 ,对 自动监控设备进行管理使企业核心 的利益受到 影 响 ,因此 ,许 多 企 业 以 自身利 益 为 出发 点 ,在运 营 定 ,导致 自动监 控设 备 在运 营时 ,出现较 多模 式 。 监控系统时不依据相关规定 ,严重时会使监控系统受 1 . 1 政府进 行 运营 国家依 据环 境 安全 或环 境 管 理方 面 的需 求 ,出 资 到破 坏 ,使 自动监 控 设备 不 能 正 常运 营 ,同时 由企 业 进行 运 营加 大 了政府 在监 管方 面 的难 度 。 1 . 3 第 三方 进行 运营 收 稿 日期 :2 0 1 4 — 0 2 — 1 8 这种 运 营模 式 中 ,由企业 或 政 府进 行 建 设 ,通 过 作者简介 :李晓锋,1 9 7 2年生,男,山西临汾人,2 0 0 9年毕业于 验 收后进行公 开招标 ,由第三方 的专 业公 司进 行运 山西大学环境管理与监测专业,工程师。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方案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方案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方案第一章某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概述1.1 某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简介某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采用现代监测技术、信息网络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对排污单位实行全程监督、控制和管理。

全天候24小时监测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净化设施运行状态,并采取远程遥控的执法手段。

该系统借助海量数据存储与数据挖掘技术,主要以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扩散预测,12369平台集成,排污权交易,专家应急响应等功能,实现了强大的决策分析能力。

1.2. 某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组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主要由5部分组成,分别为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CEMS)、废水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在线报警和控制系统、软硬件集成数据平台。

1.2.1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CEMS)1.2.1.1 CEMS概述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s)简称为CEMS。

该系统主要对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浓度和气态污染物浓度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连续自动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和信息传送到环保主管部门,以确保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达标。

1.2.1.2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CEMS)的组成一套完整的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EMS)主要包括:颗粒物监测子系统、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烟气排放参数测量子系统、数据处理子系统四个部分。

颗粒物监测子系统主要对烟气排放中的烟尘浓度进行测量。

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主要对烟气排放很中NOx、SO2、CO、CO2等气态方式存在污染物进行监测。

烟气排放参数自动监测子系统主要对烟气的温度、压力、流速、湿度、含氧量(或二氧化碳含量)等参数进行监测,用以将污染物浓度转换成标准干烟气状态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过剩空气系数下的浓度。

数据处理子系统主要完成测量数据的采集、存储、统计功能,并按相关标准要求的格式将数据传输到环保局。

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方案

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方案

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运行维护实施方案一、项目概述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是基于国家环保部门要求,用于对全省各类污染源进行实时在线监控的系统。

该系统主要包括污染源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存储、分析和展示等功能,并能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时预警和监督管理。

二、运行维护目标1.系统运行稳定,能够实时、准确地采集污染源数据,并能及时推送监控数据给相关环保部门。

2.数据传输管道畅通无阻,确保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数据采集、处理和存储的良好性能,以满足数据分析和展示的需求。

4.系统能够准确识别违法违规行为,并能实时预警和监督管理。

5.保证系统及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及时的故障处理和维护支持。

三、实施方案1.系统硬件设备的选型和部署根据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需求,选用适当型号的服务器、数据库、网络设备和监测设备。

将设备按照统一规划进行部署,保证设备之间的稳定连接和数据传输。

2.数据采集、传输和存储选择高效的数据采集设备,确保对各类污染源数据的准确采集。

通过稳定的网络传输设备和通道,将采集到的数据传输至服务器进行实时处理和存储。

为了防止数据丢失和冗余,采用数据备份和灾备技术,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

3.数据处理和分析使用高效的数据处理算法和分析工具,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通过对数据进行清洗、整合和计算,得出准确的污染源排放数据。

并根据预设的阈值和规则,对数据进行异常检测和报警。

4.数据展示和监管通过可视化的界面和报表,将处理后的数据展示给环保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以便进行数据分析和决策。

同时,通过用户权限管理和审计日志,确保数据的安全和隐私,并提供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时监管功能。

5.故障处理和维护支持建立系统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机制,保证维护人员具备系统运维和故障处理的能力。

定期对设备和系统进行巡检和维护,及时发现和修复故障。

建立完善的故障处理和维护支持流程,保证故障能够及时响应和处理。

四、实施计划1.系统硬件设备的选型和部署:完成时间为X年X月。

XX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XX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

XX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XX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污染源动态监管,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保障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规范稳固运行与自动监控数据有效应用,根据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指固定安装在污染源排放口的自动采样、分析、数据处理、运行记录、传输设备、仪表及监控装置。

自动监控系统是污染防治设施的构成部分。

第三条市环保局污防科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

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与各区环保分局(大队)按市环保局污防科的统一部署,根据各自的职责与辖区具体组织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

(一)市环保局污防科应根据上级规定与我市环境管理工作需要,负责制定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规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核发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的审查与自动监控系统的验收;负责对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监测站、各区环保分局(大队)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与通报。

(二)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市环保局自动监控中心平台的建设、运行保护与管理;负责对全市范围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进行监控管理,并对各区联网情况进行考核与通报;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行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并按要求向市环保局污防科报送《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现场检查表》;负责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维合同的起草与签订,对运维商的运维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市环保局污防科与省环保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公室(简称省厅在线办);参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方案的审查与自动监控系统的验收工作;负责对辖区内不按照规定建设或者者擅自拆除、闲置、关闭与不正常使用自动监控系统的排污单位依法提出处罚意见;负责每周按时向省厅在线办上报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周报。

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社会化运营方案

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社会化运营方案

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社会化运营方案摘要: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社会市场化运营,就是委托有运营资质的专业技术服务运营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进行科学管理,实现在线监测监控设备运行维护的集约化、规模化和专业化。

关键词:染污源在线第三方运营只有加强对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监管,提高环境管理科学化、信息化水平,才能确保全市自动监控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

第三方运营就是对当地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烟气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数据传输等技术服务,确保染污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包含: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即现场终端设备CEMS、COD、视频和采集通讯设备等);数据传输系统;监控中心(包括环境监控平台等)。

在线监测监控的运营是对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即现场终端设备CEMS、COD、视频、采集通讯和其他辅助设备等)的维护和运营,即有偿的为业主提供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的全部运行管理,并对设备维护和保养、标定、标气添加等负责,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和系统监测结果的合法有效性,保证监测数据和视频正常传输到环保部门,以达到用真实可靠的排污量来完成真正的按排污总量收费;监控企业排污设备达标排放的目的。

在线监测监控系统装置之后,由于一些企业的环境意识不强,不希望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转,再加上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操作人员素质较低以及在线监测监控仪的工作环境恶劣等问题,影响了在线监测监控的正常使用。

实施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第三方运营,可以克服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由企业自身管理的弊端,有效改变环保部门过去对重点排污企业派驻厂员24小时监督的状况,加强环保部门的管理手段,执法人员可以在线实时查看各个企业的排污数据,及时准确掌握污染源动态,便于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监察。

同时,还节省了环保部门人力、物力,提升了管理水平。

1第三方运营商的必备条件必须保证提供5年以上的运营,并要严格执行以下标准。

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服务方案

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服务方案

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运行管理技术服务方案目录一、项目概况 (3)二、工作具体事项和技术规范要求 (3)(一)具体事项 (3)(二)监理技术规范及要求 (4)2.1监控中心管理要求 (4)2.2考核管理 (6)2.3现场端监理要求 (8)2.4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综合评价要求 (9)2.5组织技术培训 (10)2.6其他要求 (11)(三)监理工作保障要求 (11)1.人员保障 (11)2.装备保障 (12)3.制度保障 (13)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针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点源分布广、数据量大、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特点,通过购买技术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的途径,强化环保部门的管理力量,协助生态环境部门充分履行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职责,提升污染源现场端、运维公司、监控平台等多层次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

该项目主要工作是对包括长兴县蓄电池企业及涉重污水处理厂等各类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或称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进行巡检分析和监控预警,对污染源监测监控站点设备的建设和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现场监理、评估,配合相关管理部门推进实施建设、监督管理、执法检查等有关工作,同时承担其他相关协助性工作。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包括企业现场端的自动监控设备(在线监测设备)及环保部门管理端的各类在线监控平台。

截止2022年2月底,长兴县已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企业共132家(重点源77家,非重点源55家),点位共173个(重点源118个,非重点源55个);此外,有84家企业在排污口、监控站房、固废仓库等点位安装了视频监控,累计接入视频监控点353个。

在线监测监控点位、管理平台如在监理服务期内有调整的,按实际调整点位、管理要求无条件接受监理覆盖工作。

二、工作具体事项和技术规范要求(一)具体事项1.1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以下简称“长兴分局”)环境监控中心日常运行管理:根据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管理要求及工作技术规范,对各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进行管理并开展网络巡检,及时发现数据异常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并做好各类自动监控数据的统计、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配合长兴分局做好监控中心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技术培训、考核考评等各项工作机制。

环保行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实施方案

环保行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实施方案

环保行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实施方案第一章总论 (2)1.1 项目背景 (2)1.2 项目目标 (2)1.3 项目意义 (2)第二章系统设计 (3)2.1 系统架构 (3)2.2 功能模块设计 (3)2.3 数据采集与传输 (3)2.4 系统集成与兼容性 (4)第三章硬件设备选型与配置 (4)3.1 污染源监测设备 (4)3.2 数据传输设备 (4)3.3 数据存储设备 (5)第四章软件系统开发 (5)4.1 系统需求分析 (5)4.2 系统设计 (5)4.3 系统开发与实现 (5)4.4 系统测试与优化 (6)第五章数据处理与分析 (6)5.1 数据清洗与预处理 (6)5.2 数据挖掘与分析 (6)5.3 模型建立与优化 (7)第六章系统运行与维护 (7)6.1 系统部署 (7)6.2 系统运行管理 (7)6.3 系统维护与升级 (8)第七章安全保障 (8)7.1 数据安全 (8)7.2 系统安全 (9)7.3 信息安全 (9)第八章项目实施与进度管理 (10)8.1 项目实施计划 (10)8.2 进度管理 (10)8.3 风险评估与应对 (11)第九章成本预算与投资效益分析 (11)9.1 成本预算 (11)9.2 投资效益分析 (12)9.3 成本控制与优化 (12)第十章项目评估与总结 (12)10.1 项目评估指标 (12)10.2 项目实施效果评估 (13)10.2.1 技术效果评估 (13)10.2.2 经济效果评估 (13)10.2.3 环保效果评估 (13)10.2.4 社会效益评估 (13)10.3 项目经验总结与展望 (14)10.3.1 经验总结 (14)10.3.2 展望 (14)第一章总论1.1 项目背景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增加,对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提高环保工作效率,我国提出了构建环保行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战略目标。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营实施细则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营实施细则

各市环保局、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自动监控设施的社会化运营,保证其正常运行,我局制定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营实施细则》,现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营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依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境内所有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营和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营,是指专业化从事自动监控设施操作与维护,保证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的活动。

第四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社会化运营对象为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测、监控污染物排放的仪器、流量(速)计、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设备、数据采集传输仪、排污报警及生产控制装置以及网络传输等。

分两类运营,第一类运营对象为废气、废水流量及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与数据采集传输仪等现场端自动监测设施;第二类运营对象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设备、报警、控制设备与数据采集传输仪以及网络传输等。

第五条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是国家减排核查和考核的重点,实时监控其排污属政府执法行为,其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营费用以政府财政补助为主,企业保障其基本运行条件。

其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营管理,可参照本实施细则实行。

第六条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监控机构对本辖区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营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社会化运营要求第七条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采用“公开招标、社会运营,企业负责、环保监管”的运行管理模式。

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社会化运营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

第八条运营机构全面负责监控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校准、运行工作,负责仪器设备的耗材、配件供应及更换,确保所运营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转,数据及时、准确、可靠上报。

第九条运营机构在签定运营合同后5日内,持运营登记表到污染监控设施所在地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控机构登记,由市监控机构组织县环保监管员与运营机构人员共同赴排污企业进行运营衔接。

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管理办法

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管理办法

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全市重点监管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设施的运行管理,提高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率和监测数据的准确率,充分发挥自动监控设施在环境监管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保部《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和省环保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管理市环保局对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比对、验收、联网、运营管理工作统一归口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污染源自动监控方面的法律法规或办法规定的学习、培训和贯彻落实;组织对自动监控设备选型和社会化运营(以下简称第三方运营)单位的招标及考核;负责对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验收;负责组织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有效性审核工作。

二、自动监测设备的安装(一)自动监测设备是排污单位污染治理设施的组成部分,所有被确定为国、省、市控重点污染源都应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部、省、市、县(区)四级环保部门联网。

(二)国、省、市控重点污染源名单的确定。

按省市环保部门认定的国、省、市控企业名单确定。

列入名单的企业必须安装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

国、省控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由省环保厅确定,每年调整一次;市控重点监管企业,由市环保局确定,每年调整一次。

若当年未调整即按上年度下发的国、省、市控名单执行。

(三)自动监测设备的选择。

监测设备(含数采仪)统一从省环保厅确定的固定品牌中选择,费用自理。

(四)监测设备的安装。

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现场安装端的技术要求进行安装,并且要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联网运行管理通知》要求与各级平台联网,不得随意挪动位置,确需挪动的必须经市环保局批准同意。

监测设备、监测项目、数据传输等应满足《陕西省环境自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规定》的要求。

(五)第三方运营范围及费用。

由市环保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第三方运营单位,负责对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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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方案第一章某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概述1.1 某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简介某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系统采用现代监测技术、信息网络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对排污单位实行全程监督、控制和管理。

全天候24小时监测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和净化设施运行状态,并采取远程遥控的执法手段。

该系统借助海量数据存储与数据挖掘技术,主要以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扩散预测,12369平台集成,排污权交易,专家应急响应等功能,实现了强大的决策分析能力。

1.2. 某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组成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主要由5部分组成,分别为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CEMS)、废水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净化设施运行情况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在线报警和控制系统、软硬件集成数据平台。

1.2.1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CEMS)1.2.1.1 CEMS概述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s)简称为CEMS。

该系统主要对固定污染源颗粒物浓度和气态污染物浓度以及污染物排放总量进行连续自动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和信息传送到环保主管部门,以确保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达标。

1.2.1.2 烟气在线自动监测系统(CEMS)的组成一套完整的烟气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EMS)主要包括:颗粒物监测子系统、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烟气排放参数测量子系统、数据处理子系统四个部分。

颗粒物监测子系统主要对烟气排放中的烟尘浓度进行测量。

气态污染物监测子系统主要对烟气排放很中NOx、SO2、CO、CO2等气态方式存在污染物进行监测。

烟气排放参数自动监测子系统主要对烟气的温度、压力、流速、湿度、含氧量(或二氧化碳含量)等参数进行监测,用以将污染物浓度转换成标准干烟气状态和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过剩空气系数下的浓度。

数据处理子系统主要完成测量数据的采集、存储、统计功能,并按相关标准要求的格式将数据传输到环保局。

CEMS的性能、技术指标、安装、调试及运营应当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HJ/T 75-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监测方法》(HJ/T 76-2007)中的相应规定。

1.2.2 废水在线自动监测系统1.2.2.1 废水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概述废水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是一套以废水在线自动分析仪器为核心,运用现代传感器技术、自动测量技术、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及相关的专用分析软件和通讯网络所组成的一个综合性自动监测数据的采集系统。

该系统主要对废水排放流量和COD浓度进行连续自动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和信息传送到环保主管部门,以确保排污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达标。

1.2.2.2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的组成一套完整的废水在线监测系统主要包括:采样单元、监测单元、数据采集单元、数据传输单元和数据处理单元五个部分。

一个可行性很高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必须同时具备4个要素,即(1)高质量的系统设备;(2)完备的系统设计;(3)严格的施工管理;(4)负责的运行管理。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的性能、技术指标、安装、调试及运营应当符合《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试行)》(HJ/T 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试行)》(HJ/T 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试行)》(HJ/T 355-2007)和《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试行)》(HJ/T 356-2007)中的相关规定。

1.2.3 净化设施运行情况在线监测系统1.2.3.1 净化设施运行在线监测系统概述该监测系统是对排污单位净化设施等进行监控的设备,该系统可以通过实时采集和处理各种污染源在线监测仪表和净化设施的进化过程工艺参数(如电压、电流、频率、压力、流量、温度等参数),对污染源的仪器、仪表、净化设施等进行监测的设备。

该系统的端口还可以对一次仪表进行实时监控,并通过模拟信号接口、数字信号接口与流量计、COD、BOD、pH仪、氨氮、烟气测量仪等多种一次仪表连接,系统对获取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净化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的情况,从另外一个角度评估污染物在线仪器测量的结果的真实性。

1.2.3.2 净化设施运行在线监测系统的组成该系统主要分为对废气净化设施和废水净化设施的监测。

1.2.4 污染源在线报警和控制系统1.2.4.1 污染源在线报警和控制系统的概述污染源在线报警和控制系统是当某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超标到一定的限值(排放量或持续排放时间)后,仍然没有得到生产方的有效控制,系统会自动向该企业发出警告信息,并分级、分批控制该企业的供电系统,从而达到制止超标排放,保护环境的目的。

污染源在线报警和控制系统是根据在线监测的排污信息和净化设施运行状况,分析各排污企业对于排污处理的情况,对排污治理不正常的情况采取集中强制措施协助治理,在一定的围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促进环保整改的措施落实。

对于消极抵触整改,抗拒执法的企业,环境监管部门可通过遥控或激活自动设置控制条件等一系列手段,通过切断能源供给的一系列手段,强制其停产整顿。

1.2.4.2污染源在线报警和控制系统的组成(1)污染违章报警系统:当污染源排污指数轻度超标时或污染净化设施未满负荷运行时启动,向排污单位相关负责人的手机、办公等发送报警信息。

(2)污染违章初级控制警告系统:对排污单位的办公系统供电进行控制,当污染源排污指数超标时启动,可通过远程操作,切断排污单位的办公用电,并向排污单位相关负责人的手机、办公等发送报警信息。

(3)污染违章控制执行系统:对排污单位的生产准备系统供电进行控制,当污染违章预告警无效时启动,可通过远程操作,切断生产准备系统供电、并向相关负责人的手机、办公发送报警信息。

(4)污染违章控制紧急执行系统: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设备进行控制,污染源排污指数严重超标时启动,可切断污染物排放设备的电源,并向相关负责人的手机、办公发送报警信息。

(5)污水出水阀紧急闭锁系统:对排污单位的污水排污口阀门进行控制,在污染源排污指数严重超标并可能导致严重后果时,手动或自动(尤其在紧急避险时)进行远程控制。

1.2.5 软硬件集成数据平台1.2.5.1 软硬件集成数据平台概述通过GPRS 无线传输,将现场监测数据传送到中国移动。

环保局和运营服务中心分别通过专线与中国移动连接。

在移动公司安装一台具有较高性能、高可靠性的服务器作为系统数据库服务器,完成监测数据接收、发送、保存和存储功能。

保证系统连续稳定运行。

第二章第三方运营维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1 某省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营维护全省针对11个地市的809家企业进行了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安装,安装完成后这些企业的在线监控系统需要进行运营维护。

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状况、国民素质、环保意识等方面的原因,排污企业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偷排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企业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存在抵触心理,对已安装的设施采取消极管理,消极维护的态度。

因此,从主观上讲,排污企业不具备积极主动、客观公正地进行运营管理的动机。

另一方面,由于在线监测与监控是一项涉及机械电子、信息技术、分析化学、自动化控制、网络技术等多门学科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它的运营需要较高的专业水平。

环保部门由于要承担环境保护相关的各项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人力有限,因此自行管理往往力不从心。

近年来的实践经验证明,第三方运营是一种有效实施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的运营模式。

2.2 第三方运营介绍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的运营采取第三方运营的模式。

第三方运营是指环保部门委托从事环保技术服务的专业公司对辖区的在线监控系统进行统一的维护和运营管理。

这些公司一般是独立于被监测企业和环保部门的第三方实体,依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获取了环境染污监控、治理设施运营的资格。

它们受环保部门的委托并对环保部门负责,为政府、企业及公众提供客观公正、准确可靠、实时连续的环境监测数据。

2.3 第三方运营维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目前,全国环保部门建设的空气自动站,水质自动站,污染源在线监测子站(废水和废气等)越来越多,管理好这些监测子站已成为环境监测部门越来越重的任务。

由于环境监测部门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加重,维护管理越来越多的自动监测子站已不堪重负,于是不少地方环境监测部门开始实行监测子系统的管用分开,对现场的监测仪器设备的日常运行实行市场化,而环境监测部门主要负责对营运公司进行考核,质量监督检查和数据审准等工作,这种管用分开,运行与监督分开的方式,也有利于自动监测系统数据更加可靠,系统的稳定性和质量可以更有效控制,也有利于缓解环保部门的压力。

2.3.1 第三方运营是环境管理的需要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目的是为了使环保部门掌握企业污染排放状况和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无论废水COD在线监测仪,还是废气CEMS烟气在线监测装置,都应如实地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供实时监测数据和总量监测数据,并逐步被应用于环境管理。

质量可靠、有效的在线监测数据才能用于排污收费、总量控制和污染事故的监控。

如果这些设备完全交由污染企业自己来管理,由于企业存在不稳定排放和事故性排放等问题,在企业的利益与环保要求相矛盾时,企业往往把自身利益放在第一位,因此不愿让在线监测所获得的正确数据上报给环境保护部门,这是目前在线监测仪器不能正常运行的直接原因。

因此为了体现在线监测工作的成效,使之能在环境管理中发挥有效作用,使政府和企业投入大量资金购置的在线监测监控装置发挥作用,必须实行第三方营运管理。

2.3.2 第三方运营是提高运行水平的需要在线监测设备是较精密的监测仪器,一台COD仪器价值10~30万元不等,一套较好的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 价值近百万元。

这些产品技术含量较高,需要有较高素质的技术人员来操作和维护,且加上严格的质量控制要求,确保监测的正确性需严密的维护和严格的校准。

这样培训一个技术全面且能熟练掌握在线监测操作与维护的技术人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

一个企业往往只有1~2台在线监测仪,让企业培养高要求的在线监测专业人才是有困难的。

实行第三方运营管理后,污染企业只需要提供该设备所需要的外部环境,而仪器的操作、维护及维修均可让营运公司来承担,这样专业人员的培养都是营运公司的责任,一个运营公司由于它的专一性,人员相对稳定,技术能力较强,设备可得到及时的维修,从而运行能有保障。

2.3.3 第三方运营能提高企业环保工作者的地位实行第三方营运管理后,监测数据能真实、及时地传输到环境管理部门,企业厂长经理们的压力大了,对企业的污染排放行为再也不能马虎了,这样企业环保人员的作用能得到重视,在企业的地位得到提高,环保工作者的智慧就可以真正用于污染防治,企业的环保管理水平也因此会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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