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产假劳动法
北京产假规定2024年
北京产假规定2024年158天北京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在原产假98天的基础上,增加60天;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和奖金照常支付。
1、按新规生育的,除享受新规的产假(98天)外,享受生育奖励假60天,也是就158天。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1至3个月。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陪产假:15天北京各区2024产假最新规定现如今,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是以_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为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因此不同区域产假天数会有所不同。
以下整理2024北京各区产假最新规定可供参考。
1、朝阳根据北京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对女职工158天产假的回复来看,在该地区生产的女性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会额外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性享受陪产假十五日。
2、海淀即满足休产海淀区生产的女职工拥有延长1-3个月时间的弹性产假时间,假的条件,在与单位协商一致后最多可申请延长3个月的产假,即休到7个月。
3、丰台对于丰台女职工不满四个月流产时,会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超过四个月流产则有四十二天产假,且在此期间,单位或公司不能克扣员工薪资。
4、西城目前西城已生且正在休假期间的女性,即还处在产假和30天生育假中的女职员,可以按照2024北京产假新规定享受延长至60天的生育假,如果已结束产假则不再补休延长。
5、东城北京东城的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享受晚育产假,即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北京产假热点问答Q: 北京产假从什么时候可以休?A:无论是北京还是国内其他地区,产假什么时候休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在怀孕7个月以上,如果公司或单位许可,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2017北京产假规定
2017北京产假规定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分娩期和哺乳期享受产假。
而针对北京地区的产假规定,于2017年进行了一些调整。
根据最新的规定,北京的女职工享有的产假如下。
一、产假的基本规定:1. 怀孕期间的休假: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之后,可向用人单位提出休假申请。
基本产假为98天,如果是怀孕期间出现异常情况,可以根据医院的证明延长产假。
2. 分娩期的休假:女职工于分娩前七天开始休假,分娩后享受产假。
一般情况下,产假为98天,对于多胞胎分娩,产假可延长30天。
3. 哺乳期的休假:女职工产假结束后,享受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每天不能超过一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哺乳室或者哺乳设施。
二、产假工资的支付:1. 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在产假期间,女职工享受全额工资待遇。
2. 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3. 年龄35岁及以上女职工的生育津贴:年龄35岁及以上女职工待产前持《北京市妇女生育服务证明》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符合条件的女职工,每子女一次性发放500元津贴。
三、男职工陪产假:1. 男职工陪产假:男职工可以享受3天的陪产假。
陪产假期间,男职工也享受全额工资待遇。
2. 男职工护理假:男职工可以根据实际需要,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护理假申请。
护理假期限待用人单位同意后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为北京地区的产假规定,其他地区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此外,以上产假规定只是最基本的规定,具体细节可能根据不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有所调整。
总之,北京地区的产假规定对女职工的保护较为全面,让女职工能够在孕期、分娩期和哺乳期得到充分休息和照顾。
对于男职工来说,也有一定的陪产假和护理假权益,使得全家人能够更好地照顾新生儿。
这些规定的出台,有助于促进女性就业和家庭和谐发展。
北京产假制度
北京产假制度作为中国的首都和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北京为职场女性提供了一系列的福利和保障,其中之一就是产假制度。
产假是一种特殊的休假制度,旨在保护女职工在生育孩子期间的权益。
在北京,产假制度得到了积极的发展和完善,为女性员工提供了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一、产假的基本规定根据中国劳动法和北京市相关政策,北京市职工享有一系列的产假权益。
根据个人的婚育状况,女职工在生育孩子期间可以获得的休假时间为:1. 第一胎产假:可以享受14周的带薪产假,计算方式为在预产期前15天前休假;2. 第二胎产假:可以享受14周的带薪产假,计算方式同样为在预产期前15天前休假;3. 第三胎及以上产假:可以享受19周的带薪产假,计算方式同样为在预产期前15天前休假。
在享受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以按照正常工资标准获得基本工资的100%的工资待遇。
二、产假前后的补贴和保障在产假休假期间,女职工可以享受到一系列的社会保障和补贴政策,以保证她们在生育孩子期间的生活稳定:1. 生育津贴:根据政策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女职工在工作单位的缴费情况和生育孩子的个数而定,一般而言,女职工可以获得一定金额的生育津贴作为补贴。
2. 医疗保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工作单位的医疗保险待遇,确保她们在生孩子期间的医疗费用能够得到适当的报销和承担。
3. 休假津贴: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获得休假津贴,以弥补因休假导致的收入减少。
三、产假延长及灵活安排除了基本的产假规定,北京市还提供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产假延长和灵活安排,以适应不同女职工的需求:1. 高龄产妇产假:对于35周岁以上的女职工,可以在基本产假期满后继续延长2周的产假。
2. 多胞胎产假:对于生育多胞胎的女职工,可以在基本产假期满后继续延长1个月的产假。
3. 哺乳假:在产假期满后,女职工还可以享受每天1小时的哺乳假,以方便她们喂养孩子,并提供哺乳室供她们使用。
2019年北京市产假工资劳动法是如何规定的
2019 年北京市产假薪资劳动法是怎样规定的北京市的产假薪资依据《北京市薪资支付规定》相关产假薪资的规定履行。
北京产假天数:女员工1.北京市女员工生育可享受98 天产假,此中可在产前休假15 天2.难产的女员工增添产假15 天3.晚育的女员工可享受奖赏假30 天(可男方享受 )4.生育多胞胎的女员工,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增添产假15 天男员工无陪产假的规定,可享受晚育奖赏假(只好夫妇此中一人享受)有生育保险:(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花费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花费以上花费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无生育保险:女员工产假时期,薪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薪资应包含计时薪资、计件薪资、岗位薪资、奖金、津贴和补助,应是女员工休产假以前的月薪资标准。
此外,女员工还能够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花费及疾患生育手术花费注意事项:1.生育津贴即应视为女员工的产假薪资,员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均匀薪资除以 30 天再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所以,若生育津贴的数额低于女员工薪资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男员工享受晚育奖赏假的,其奖赏假的津贴按男员工缴费基数计算,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过男员工单位或女员工单位支付给个人。
男员工享受的晚育奖赏假津贴为自己同期休假的薪资,其晚育奖赏假津贴低于自己薪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男员工单位负责补足。
依据《北京市薪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规定,员工产假、计划生育手术时期薪资标准,有劳动合同商定的,依据劳动合同商定的劳动者自己薪资标正确定;劳动合同没有商定的,依据集体合同商定的加班薪资基数以及休假时期薪资标正确立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商定的,依据劳动者自己正常劳动应得的薪资确立。
北京产假2024年多少天
北京产假2024年多少天北京产假规定基本产假12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北京相关政策的,产假可再增加1-3个月,最长为7个月产假;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那每多生育1个婴儿,则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_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北京陪产假多少天15天【政策依据】《北京市人口与_条例》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晚婚晚育产假多少天我国现在已经取消了有关晚婚晚育的规定,也就是说不管多少岁结婚生育都享受一样的产假。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北京领取生育津贴有时效限制么北京生育津贴过期的期限一般是生产完三个月内申领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北京产假最新规定
北京产假最新规定北京市的产假最新规定根据2019年发布的《北京市妇女有关权益保障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条例(试行)》进行调整。
首先,产假的基本权益是得到了加强保障。
根据规定,女职工在怀孕第五个月开始休产假,休产假的期限为98天。
而且,休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以享受全额工资待遇,即不少于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女职工在休完产假后,还可以享受附加的哺乳期假,哺乳期假的期限为每日1小时,一般不得少于6个月。
其次,产假期间的工作安排也得到了进一步优化。
根据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以选择提前10个工作日离岗休息,如果工作场所存在有毒有害物质、高温、噪音等对孕妇有害的工作环境,女职工有权提前15个工作日离岗休息。
而且,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雇主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为了进一步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北京市还加强了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补贴。
根据规定,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单位应当继续为她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并按照规定进行缴费。
女职工在休产假期满后,可以凭单位提供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信息,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取相应的社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
最后,为了方便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作和生活,北京市还提供了一系列的便利政策。
根据规定,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可以按月领取产前检查和产假期间必要的医疗费用补助。
另外,公司还应当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如提供哺乳期间给予女职工充足的休息时间和工作场所,以确保她们能够正常哺乳。
总之,北京市的最新产假规定在保障女职工的基本权益方面进行了加强,从产假期限、工资待遇、工作安排、社会保险补贴以及便利条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女职工提供了更加完善和优良的产假保障。
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助于促进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提高其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北京 产假工资标准的
北京产假工资标准的北京产假工资标准。
在北京,产假工资标准是由国家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职工产假工资支付标准的通知》,对于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在取得生育证明后,可以享受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具体标准如下:1. 产假工资支付标准。
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的100%支付其工资。
而北京市规定,女职工在取得生育证明后,享受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为其本人在本单位工作的工资标准的100%。
这意味着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应当不低于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水平。
2. 工资支付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方式与正常工资支付方式一致,即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将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给女职工。
一般来说,工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为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用人单位应当与女职工协商确定合适的支付方式,并在合同中进行明确规定。
3. 社会保险待遇。
在享受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的同时,女职工也应当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为女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其在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4. 法律保障。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得有任何拖欠或者减少的情况发生。
同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也有权利监督用人单位是否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并可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北京市对于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女职工在产假期间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工资待遇。
同时,女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时,也应当了解自身的权利,并在必要时进行维权。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于产假工资标准的宣传和监督,确保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北京产假工资怎么算产假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北京产假⼯资怎么算产假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产假⼯资按照产假期限和⽣育时职⼯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平均⼯资计发。
规定:正常分娩产假98天(含产前假15天);7 个⽉以上(含)⽣产或早产按正常分娩对待;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术产假增加0.5个⽉;多胞胎⽣产的每多⽣产⼀个婴⼉,产假增加 0.5 个⽉。
有⼀些特殊的假期这是在中有规定的,就是⼀种⼥职⼯特有的假期,产假是国家赋予妇⼥休假的权利,但是没有上班的⼈在休产假的时候就会担⼼问题,那么?⼩编整理了相关内容。
⼀、北京产假⼯资怎么算产假是指在职妇⼥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北京⼥职⼯⽣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按照产假期限和⽣育时职⼯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平均⼯资计发。
以最低的1786.55元计算,98天的产假⼯资为5836.06元(1786.55÷30×98)。
如果单位为你缴纳了的话,那是由基⾦来⽀付你的⼯资的,具体标准为你所在的单位上年度⽉平均⼯资。
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缴纳⽣育保险的话,那就是单位来⽀付你的⼯资,具体标准为你本⼈产假前的⼯资标准。
1、建议产前的检查费⽤不要使⽤市民卡;2、⽣育超过⽀付标准,符合基本规定开⽀范围的,4000元(含)以下的费⽤,由个⼈⽀付,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给予补贴;4000元以上的费⽤,由⽣育保险基⾦全额⽀付;3、产假期间的⼯资按照交纳基数⽀付,由社险办直接⽀付给公司,再由公司转付给员⼯。
⼆、产假的相关规定1、正常分娩的,产假98天(含产前假15天);2、7 个⽉以上(含)⽣产或早产的,按正常分娩对待;3、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术的,产假增加0.5个⽉;4、多胞胎⽣产的,每多⽣产⼀个婴⼉,产假增加 0.5 个⽉;6、妊娠不满 3 个⽉流产(含⾃然流产、⼈⼯流产)的,产假 1 个⽉;7、妊娠3个⽉以上、7个⽉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假 1.7 个⽉;8、⽣育津贴(即产假⼯资)按照产假期限和⽣育时职⼯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平均⼯资计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产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产假规定
一、产前假:
1.产前假是指女职工在分娩前享受的假期,时间为分娩前15天。
2.女职工在产前假期间,按照其工资待遇的100%发放工资。
二、产假:
1.产假是指女职工在分娩后享受的假期,时间为暂行规定为98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2.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的100%发放,工资标准为该职工在产假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哺乳假:
1.哺乳假是指女职工在产假期满后,为了照顾婴儿进行哺乳而享受的假期,时间为暂行规定为1小时,具体情况由单位与女职工协商确定。
2.哺乳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的100%发放。
其他相关规定:
1.存在特殊情况时,女职工可根据医生的建议,提前休产假或延长产假。
2.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期间可以晋升、加薪等,不得因此而影响享受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3.男职工在妻子分娩后,可以申请陪产假,为妻子提供照料和协助。
4.具体的产假制度规定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但不得低于国家法定标准。
北京市产假规定2023(最新劳动法产假的规定)
北京市产假规定2023(最新劳动法产假的规定)本文汇总的23类假期如下:1、休息日2、休假节日3、事假4、病假5、婚假6、产假 7、产前假 8、护理假 9、孕期产前检查假 10、哺乳假 11、痛经假12、保胎假13、丧假14、年休假15、工伤假16、探亲假17、路程假18、社会活动假19、丰收节 20、经营性放假 21、甲类传染病假22、独生子女护理假 23、育儿假01、休息日正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全年104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146号令,1995年05月01日实施)第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根据《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第一问,有条件的企业应尽可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
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将贯彻《规定》和贯彻《劳动法》结合起来,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因此,有的企业将40小时分摊在6天里,休息1天也是合法的。
02、休假节日一是国家法定休假日,共计11天。
即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北京市产假规定
北京市产假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规定,北京市的产假规定如下:一、产假的计算方式:女职工产假总共为98天,男职工陪产假为15天。
二、女职工产假期间:1. 孕前7天(妊娠超过28周)和产前15天(包括剖宫产手术或难产的妇女,产前可提前30天)共22天,由女职工本人决定是否延长这段时间。
2. 产假的正式开始日期为预产期前15天(包括延长后的产前假期)。
3. 产假期间,女职工在医院生育的,从入院手术至出院时间计算。
在家产假期间,因生育后身体状况恢复不良,女职工可在产假结束后延长二十天病假。
三、男职工陪产假和照顾婴儿假期间:1. 陪产假共计15天,从妻子分娩当天(包括分娩当日)开始。
2. 男职工照顾婴儿假期为15天,结束后,男职工可以选择休年假、事假或无薪假。
四、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1. 在享受产假期间,女职工享受基本工资待遇和其他福利待遇。
2. 企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继续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3. 企业超过女职工试用期、享受生育津贴,津贴标准为女职工向所在单位提供的生育证明所记生育津贴。
4. 企业不得因女职工怀孕、分娩享受产假等原因降低或取消劳动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
五、其他相关规定:1. 产假结束后,女职工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延长一次产假最长不超过1年,且超过98天的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
超过98天部分在延长产假期满前享受生育津贴。
2. 男职工在陪产假、照顾婴儿假期间不享受任何津贴。
总结:北京市的产假规定明确了女职工和男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益,保障了女职工的身体恢复和婴儿的照顾。
企业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不得降低或取消女职工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此外,女职工还有延长产假的权利,最长延长时间为6个月。
男职工在陪产假和照顾婴儿假期间不享受任何津贴。
这些规定有效地保护了女性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益,促进了家庭和谐与儿童健康成长。
北京公司产假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女职工。
第三条公司尊重和保障女职工的生育权利,为女职工提供必要的生育保障和照顾。
第二章产假期限第四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产假期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2. 女职工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 女职工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5. 女职工产前检查的,按照规定享受产前检查假,产前检查假一般不超过15天。
第五条产假期间,女职工工资照发,社会保险待遇不变。
第三章产假期间待遇第六条产假期间,女职工享受以下待遇:1.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其本人工资标准全额支付;2. 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规定执行;3. 女职工产假期间,公司不得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第四章产假期间管理第七条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应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公司应安排专人负责产假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1. 负责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2. 负责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社会保险待遇落实;3. 负责女职工产假期间的休假安排和联系。
第九条女职工产假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结束产假的,应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提前结束产假。
第十条女职工产假期间,如需延长产假的,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延长产假。
第五章产假期间女职工权益保障第十一条女职工产假期间,公司应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得因女职工产假期间的行为对女职工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罚或者歧视。
第十二条女职工产假期间,如因公司原因导致女职工权益受到侵害的,女职工可以向公司提出投诉,公司应及时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北京市产假工资规定
北京市产假工资规定
北京市的产假工资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相关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产假期间享受一定的工资保障。
具体规定如下:
一、怀孕期间
在怀孕期间,女职工可以享受带薪产假前的工资待遇。
根据劳动法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休息15天的产前调整假,该假期由单位全额支付工资。
女职工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医生意见,提前休产假。
二、产假期间
1. 普通产前假
普通产前假为98天,即从预产期前15天开始休产假,一直到产假结束。
在产假期间,女职工可以享受全额工资。
2. 临产假
如果孕妇需要提前休产假,可以向单位提出休临产假的申请。
临产假的天数由孕妇的医生根据孕妇的身体状况和需要进行评估确定,单位会按照同样的工资待遇支付临产假工资。
3. 准生证假
准生证假为15天,准生证假期一般在产假结束后休假,也可以和产假同时休假。
单位按照同样的工资待遇支付准生证假期间的工资。
三、工资支付
单位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应当支付其全额工资。
如果女职工的工资有调整,如有晋级、涨薪等情况,单位按照调整后的工资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
四、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在产假期间,女职工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继续缴纳。
单位向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纳女职工的个人账户部分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以上是北京市对于产假工资的相关规定。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产假期间,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女职工的工资,保障她们的生活和权益。
同时,女职工也需要及时了解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单位保持沟通,以确保权益的实施。
北京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要不要顺延
北京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要不要顺延北京的职业女性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的休假权利的,那休产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怎么办?要不要顺延的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北京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要不要顺延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北京产假遇到法定节假日是否顺延产假中包括了双休日与法定节假日。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虽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未明确规定是否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但按立法原意,产假是按自然日计算的,包括了期间的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现有的地方规定是予以了明确。
例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规定,年休假、婚假。
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连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北京产假规定是有多少天(一)产假增至128天陪产假增加了15天如果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产假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128天,此前,女性产假一般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晚育假=128天,产假时间其实并无变化。
但亮点是,增加了配偶陪产假15天。
(二)晚婚晚育假取消另外,草案删除多条涉及“晚婚晚育”的条款,其中,删除“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
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
并删除“生育间隔不少于四年,或者女方年龄不低于28周岁的规定”,这意味着,未来北京家庭可自主选择生育两孩的时间,同时,“晚婚晚育”也将画上句号。
(三)独生子女奖励也将终止至于生育独生子女的奖励问题,同样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针对“两孩”时期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未来拟不再享受奖励及优待。
此外,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又再生育的也将不再享受奖励,此前已经享受奖励费不退还。
北京产检假规定
北京产检假规定
北京产检假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孕妇享受的相关假期有产前假、产假和哺乳假。
在北京地区,具体的产检假规定如下:
1. 产前假:孕妇定期去医院进行产检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劳动法规定孕妇享受产前假。
在北京地区,孕妇享受的产前假最长可以达到98天,具体的天数由孕妇所在单位参照孕妇的身体状况和医生的意见确定。
2. 产假:北京地区的孕妇享受产假的假期为98天,其中前15天为强制性假期,即孕妇必须休假。
剩下的假期可以根据孕妇的意愿和单位的具体情况弹性安排,孕妇可以选择在预产期之前休假或者在宝宝出生之后的某个时间休假。
3. 哺乳假:根据北京地区的规定,孕妇在产假结束之后可以继续享受哺乳假。
哺乳假的具体假期为每天1个小时,可以由孕妇自行决定在工作时间的何时使用。
哺乳假可以持续到宝宝1周岁的时候。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延长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限及调整生育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期限的通知》,从2019年开始,确保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孕产妇工伤保险费,并为孕产妇缴费期限最多延长到预计分娩日期后30天。
这意味着,孕妇在孕期和分娩期之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是北京地区的产检假规定,具体的假期天数和享受的权益还需根据孕妇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医生的意见来确定。
北京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北京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在中国,产假是女性在怀孕和生育期间享受的一项法定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生育后享受产假,而且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女职工支付工资。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对于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也有着具体的规定。
首先,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北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通知》,北京市已经调整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政策,其中包括了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根据该通知,北京市规定了产假期间工资发放的标准,女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女职工支付工资,工资标准为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为其本人在用人单位最近一个月平均工资的100%。
这意味着,在北京市,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是非常明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女职工最近一个月的平均工资的100%向其支付工资。
其次,北京市还规定了产假期间工资发放的具体操作办法。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实施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对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其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的标准为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为其本人在用人单位最近一个月平均工资的100%。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向女职工支付生育医疗费用。
这些规定明确了北京市对于产假期间工资发放的具体操作办法,保障了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北京市对于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向女职工支付工资,保障其在产假期间的合法权益。
这些规定的出台,有利于促进女职工的生育权益,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希望用人单位和女职工都能够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共同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共同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
北京产假128天规定怎么计算
北京产假128天规定怎么计算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但各地都是有增加产假时间的,那北京的产假是不是128天?产假的天数是怎么计算的?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北京产假128天计算的规定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北京产假128天计算的规定正常产假:98天+生育奖励假:30天=12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妊娠不满16周(含)流产:15天;妊娠16周以上流产:42天;陪产假:15天。
北京产假的新政策1、产假天数不变之前,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大体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北京法规规定的30天晚育假以及经单位批准可享受3个月独生子女奖励假。
变更后,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
此产假二胎家庭同样享受。
这样,相当于取消了独生子女假,用生育奖励假取代了原有的晚育假,原有产假时长保持不变。
2、增加配偶陪产假《决定》规定,北京女职工生育后,其配偶可享受陪产假15天。
这是在原本产假时常不变的情况下新增的假期,二胎家庭同样享受。
北京产假工资的计算一般来说,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表面上看是一回事,生育女工产假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相当于产假期间工资的性质。
这就意味着,生育女工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超过生育津贴发放时间的产假,产假工资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发放。
生育女工如果没有达到领取生育津贴条件的,仍由所在单位发放产假工资。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由企业负责到其参加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
北京育儿假最新规定2022年参考大全
北京育儿假最新规定2022年
一、基本情况:
北京市育儿假规定适用于所有企业和机构的职员。
育儿假是指女职工生育、抚养子女期间,给予的休息假期,以贴补由育儿所造成的收入减少。
二、育儿假期:
女职工每次生育一个婴儿,可以享受180天的产假。
哺乳期结束后,可以享受30天的产假,其中可以延长10天。
如果生育多胞胎,产假可相应延长。
两个月内每个月提前一个月给予产前检查假一共两个月,计做60天。
三、休假期工资:
育儿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按照在职工资的100%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补助:
为了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家和地方逐渐加大育儿补贴力度。
北京市规定,企业还应年终奖金的15%向女职工发放育儿补贴。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在求职时不能因为有孩子而被拒绝;
2. 在公司中存在歧视孕妇和妇女的行径和言论是不允许的,违
反者将受到相应惩罚;
3. 企业不应在聘用、解除和激励女职工方面对其怀孕、生育、
哺乳期等进行歧视。
简要注释:
产假:女职工生育期间的休息假期。
哺乳期:婴儿出生之后,女职工依然需要进行哺乳,因此需要
一定的时间进行哺乳。
育儿补贴:企业为女职工发放的用于帮助女职工育儿的费用。
法律名词及注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规定:女职工合法婚姻、怀孕、分娩、哺乳和新生儿抚养期间,有权享受休假。
2.《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女职工权益保障的
意见》:规定了企业应该遵守的女职工权益保障的具体内容。
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北京
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北京一、产假工资发放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规定》,产假工资发放标准如下:1. 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 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支付标准为其在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的100%。
3. 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支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不得拖欠。
4. 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支付不受产假期间的工作时间长短、工作业绩等条件的限制。
5. 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支付不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的限制。
二、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调整。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规定》,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调整如下:1. 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调整应当经过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并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2. 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调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调整不得损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4. 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调整应当公开透明,用人单位应当向女职工充分说明调整原因和调整依据。
5. 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调整应当合理合法,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三、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执行。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规定》,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执行如下:1.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支付女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得拖欠、减少或延迟支付。
2.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执行机制,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对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认识和理解。
4.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5. 用人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劳动行政部门对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保障。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规定》,产假工资发放标准的保障如下:1.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发放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北京劳务合同产假休几天
北京劳务合同产假休几天
根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北京地区的劳务合同中关于产假的安排应遵循以下规定:
1. 产假时长:女职工依法享有不少于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 产假工资:产假期间,女职工的工资按照其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标准支付。
3. 产假申请:女职工应提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产假申请,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4. 产假期间的保险:用人单位应继续为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5. 产假期间的工作安排: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休产假而解除劳动合同,且在产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工资待遇。
6. 产假结束后的工作恢复: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有权要求恢复原工作或同等条件下的工作。
7. 哺乳时间:对于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每天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8. 违反规定的责任: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依法处理。
请注意,上述内容为一般性指导,具体合同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在制定劳务合同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顾问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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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产假劳动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
下面是由分享的北京产假劳动法,希望对你有用。
北京产假劳动法
我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二条还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 天的产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
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
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
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
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
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
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1994 年2 月24 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
例计算的奖金;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按国家比例计算的奖金;
4.事业单位职工,为本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
贴(其中,体育运动员,为本人体育基础津贴与成绩津贴)。
北京市劳动法产假福利
孕期安排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
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
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
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产假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 天,其中产前休假15 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根据中央五中全会关于全面两孩政策的部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已经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晚育的条款,在新法实施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一些符合地方法规规定的再生育三孩以上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的相关奖励,及其其他相关的社会福利。
当前男女初婚年龄已经到了25 岁左右,初育年龄到了26 岁以上,针对这种情况,国家不再专门鼓励晚婚晚育,因为年龄太大,对于母婴的安全、保健,对于高龄产妇的身体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
总的来讲,新法还是鼓励大家按照政策生育,在晚婚晚育方面不再做限制,而确定的是自主采取相关的避孕节育措施,自主安排家庭生育计划。
难产产假
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98 天基础上增加30 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 天基础上增加15 天。
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 天
流产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具体时间可以根据各地各行业的规定或由所在单位酌情考虑。
上班哺乳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 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 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丈夫护理假
丈夫休护理假受是否是晚育及所在省份的规定。
大多数省份《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都规定了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一般在7 到10 天左右,有的地方如河南省可长达一个月呢!
产前检查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规定第三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生育保险
生育就医手续
确认女职工在怀孕16 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由用人单位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生育津贴
以生育时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记发。
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医疗费
A.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B.怀孕16 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C.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A. 正常产、满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B.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
一次性补
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 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