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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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关于开展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开展20XX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

工作的情况汇报

尊敬的省、市各位领导:

今天,大家能在百忙之中莅临我局督查指导工作,我首先表示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下面就我局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作以下几方面的汇报:

一、我们监管的各类企业基本概况

按重点监管企业来讲,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共个,其中:

1、非煤矿山在册共计15个,露天采石场13个(正常生产企业7个,自行停产4个,新建手续不全的2个)。地

下铁矿2个(手续齐全基建矿1个,整合新建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的1个)。

2、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册22个,焦化生产企业

2个,处于停产状态。成品油加油站19个(正常经营18个,自行停产1个);制氧站1个,自行停产。

3、烟花爆竹批发公司1个。

4、其它各类企业共计55个,电力企业1个,冶金1个,有色8个,民爆经营库区1个,建材25个,机械0个,轻

工12个,纺织1个,烟草1个,商贸5个。

二、行政执法机构及制度的建设情况

执法待举,建制优先,确保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顺利实施。

20XX年我局独立分设以来,我们首先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就是机构、人员、经费、办公设施如何落实,同时由于全局同志基本上都是煤炭局分流出来,过去对安监工作接触甚少,都存在着转换职能的现实,我局从上到下从安全监管的职能、执法领域、各种行业的监督等诸多方面的千头万绪工作较为生疏,所以说,一切都须从头再来。鉴于这种现状,我局始终本着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遵循“以县政府、安委会为主导,安监局有关职能科室日常监管为主体,稽查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为保障”的安全管理格局,以突出重点高危行业管理为中心,行使对各行业、各领域采取横向到边、纵

向到底的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原则,在确立目标的基础上,建局后,我们首先完善了有关职能科室的建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了16个职能队、中心、科室,落实了办公经费,捋顺了全局行政、事业编制人员36人,并分期、分批经省局培训中心和县政府法制办培训23人次,取得了持证上岗合法资格,基本上满足了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与此同时,我局对应各职能科室制定出台了岗位制度,明确了责权、职责,达到了相关人员责任明确,行政规范,程序合理的行为规范要求,在行政执法和日常监管过程中,突出了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行使职责中铭记“责任重于泰山,隐患险于明火”的训导,以国家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为依据,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相应的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八项配套制度:1、武乡县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2、领导巡查制度;3、安全隐患跟踪治理制度;4、重大隐患定期报告和监督管理制度;6、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报送制度;7、非煤矿山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8、重大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等。强化了以制度规范企业行为,以制度约束监管,以制度倒查责任。

三、监管体制和队伍的建设情况

以国家总局提出的“三项建设”为载体,努力构建“三化”原则模式的长期安全防控监管体系。

安全防控体系科学合理化的建设,是保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有效途径,体系的合理性决定着工作的实效性,为此合理的监管模式有六个有利于:有利于国家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有利于政令畅通;有利于安全监管工作的治理和实施;有利于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同、齐抓共管;有利于及时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合法企业生产行为的自律和约束。为此,我们提倡探索“三化”原则的安全监管模式,总的思路是逐步形成安全监管机制系统化的体系,全面建立执法队伍多元化的制约机制,最终形成安全监管常态化的工作目标。

1、监管机构系统化的建设情况

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我局提倡以县政府、安委会综合协调主导下,以安监局职能科室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稽查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活动,应急指挥中心以及应分队强化应急审查管理和事故应急保障,在此基础上,于全县15个乡镇先后分别设立了15个安监站,按区域实施安全属地监管原则,并对15个高危生产企业派驻安全联络员,实施信息互通、配合监督管理,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特殊行业强制配齐五大员,一般行业配齐三大员,健全安全机构,增强内部管理。目前,我县至上而下初步形成

了安全管理系统化的管理体系。系统化的

建设,将有力地推动我县的安全生产工作,达到长治久安,实现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良性循环。

2、制约机制“多元化”的建设情况

⑴、依据县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八项制度,依靠安委会联合执法平台,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能,通过每月召开的安委例会,安全联席会议等形式,针对我县安全生产中涉及到安全的一些重大问题和尖锐矛盾,以及安全生产秩序中多年遗留下来的影响安全工作的顽疾,形成多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机制,以达到有效的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

⑵、在安监局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的同时,加大稽查队的不定期的督查、巡查力度,对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提高治理和整改率,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综合指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业治理为主的原则,整改前写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点应包括以下内容:①治理的目标和任务;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③经费和物资的落实;④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⑤治理的时限和要求;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力争做到减少一般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

⑶、充分调动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岗双责”的监管机制,加强安监治理建设,在我局的努力推动下,部分乡镇已将工作经费列入全年预算,人员、场所、办公设施已基本配备到位。32名乡镇监管人员已列入培训对象,待取得执法证书后,

县局将以执法委托书形式委托安全监管,同时,县局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关于建立安全监管人员分包联系乡(镇)工作责任制度”分别到有关乡镇安检站进行了安全工作的对接,初步建立起了安全工作信息互通平台,初步形成了安全监管工作的互动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安全管理关口前移,使安全管理工作更加深入有效。

⑷、强化驻企安全联络员的现场监管和企业的监督举报的制约机制。安全联络员定期将企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分析报表报送安监局。以达到安全生产中的一切违篇二: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执行情况的执法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在我县的正确实施,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推进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发展,4月6日——13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县实施《安全生产法》的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事前进行了调查研究,听取多方面意见。在检查中,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王东风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我县“关于执行《安全生产法》的情况汇报”和“关于《安全生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先后到塔什米力克盐矿、石膏矿、乌帕尔石膏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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