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构形与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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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汉字的构形与构意
第一节汉字因义构形的特点
汉字是表意文字,早期的汉字是因义而构形的,也就是说,汉字依据它所记录的汉语语素的意义来构形,所以词义和据词而造的字形是统一的。这一点,在小篆以前的古文字中表现得更为直接、明显。
下面是一批古文字,有甲骨文、金文,也有《说文解字》中的小篆。可以看到,这些字的形体都是依据汉语的某一词义或语素义构造的,因此,这些字的形体也都可以用相应的词义或语素义来解释:
(1)(2)(3)(4)(5)
(6)(7)(8)(9)撩(10)惚
(1)-(4)分别是甲骨文的“鹿”、“鱼”、“山”和“车”。“鹿”象鹿形,以多歧的角为其特征;“鱼”直接描绘鱼的形象;“山”象山峰并立之形;“车”象车之两轮及辕、衡等形。(5)-(8)分别是金文的“木”、“其”、“皿”和“禾”。“木”上象枝,中象干,下象根;“其”是簸箕的形象;“皿”象盛食器具之形;“禾”象禾苗之形,上象禾穗与叶,下象茎与根。(9)-(10)分别是小篆的“鸟”和“水”。“鸟”是鸟的象形;“水”是水纹的形象,因与川区别而将两边的线条断开。
(1)-(10)这10个字直接描绘物象,它们都与物象相似,一看就知道画的是什么,可以直接据形识义。
(11)(12)(13)(14)(15)
(16)(17)莆(18)举(19)纵(20)忌
(11)-(14)分别是甲骨文的“上”、“下”、“厷”和“刃”。“上”和“下”是相对的概念,甲骨文的“上”和“下”分别用一根短线条放在一根长线条的上面或下面,以标识“上”或“下”的意思;“厷”象于臂肘上加标示符号以表臂肘之义;“刃”是在“刀”上加一短竖,指出刀刃的位置。(15)-(16)分别是金文的“本”和“末”。“本”是在“木”的下部加标示符号,表示下部的树根,“末”是在“木”的上部加标示符号,表示上部的树梢。(17)-(20)分别是小篆的“甘”、“寸”、“卒”和“音”。“甘”是在口中加标示符号,表示甘美的滋味;“寸”是在人手下寸口的地方加一标示符号,表示寸口;“卒”指士卒,古代士卒的衣服是有某种标记的,“卒”即在“衣”字上加指示符号,用士卒所穿的有标志的衣服来表示“士卒”的意义;“音”是在“言”上加“一”,以与“言”区别。
(11)-(20)这10个字要表现的是比较抽象的事物或难以直接画出的物体,只能用辅助的办法指出它们的位置或关系。虽然这些字需要一些略微抽象的思考,但它们也是属于因形而知义的。
(21)(22)(23)(24)(25)
(26)(27)(28)(29)谈(30)緋
(21)-(24)分别是甲骨文的“益”、“监”、“宿”和“采”。“益”象水在
器皿中满溢的样子,这个意义后来写作“溢”;“监”象一个人用眼睛往盛水的器皿里看,古人以水为镜,“监”描绘的正是古人照镜子的形象,这个意思后来写作“鑑”;“宿”象人在屋中坐卧于席上之形,表示“止息”的意思;“采”象在木上采摘的形象。(25)-(28)分别是金文的“牧”、“取”、“初”和“集”。“牧”从“攴”从“牛”,以会“放牧”之义。“取”表示“获取”,《周礼》曰“获者取左耳”,故用以手取“耳”会意;“初”的意思是“裁衣之始”,故用“刀”和“衣”会意;“集”以众鸟集于木上表示“会集”义。(29)-(30)分别是小篆的“析”和“友”。“析”用以“斤”析“木”表示“剖析”义;“友”以两手相助表示“友善”之义。
(21)-(30)这10个字都是由两个以上的构件组成的。它们的意义由组成它的构件的意义、构件的数量及构件组合的相互位置来体现,字形和字义之间也是有统一关系的。
(31)(32)(33)(34)(35)
(36)(37)(38)漩(39)岣(40)亨
(31)-(33)分别为甲骨文的“汝”、“淮”、“洛”。它们的左边都有相同的构件“水”,说明这些字的意义都与“水”有关,“女”、“隹”、“各”分别提示它们的读音。(34)-(37)分别为金文的“锯”、“铃”、“铝”和“铭”。它们共同的构件为“金”,说明这些字都与“金属”有关,它们的另一个构件“居”、“令”、“吕”和“名”分别用来提示它们的读音。(38)-(40)是小篆的“清”、“情”和“请”。这三个字右边的声符相同,它们的区别是靠左边的义符来实现的,表示这三个读音与“青”相近的字,分别与“水”、“心理活动”和“言语”有关。
很显然,这一组字的字形和字义的关系不象以上三组字那样具体,它们的表义构件只是表示这些字字义的意义类别,也就是说,这些字的表义构件,已将它们的意义限定在某一个义类中,同时又有示音的构件表示读音。它们是在更概括的情况下作到了形义统一。
古汉字的形义统一是一个历史概念,其统一的情况存在着历史阶段的不同。
汉字的形体和意义都随着语言和社会的发展而处于不断发展变化之中,并且,在很多时侯两者的发展变化不是同步的。有一些字,到一定阶段,形义关系就会变得不清晰,甚至脱节。但是,由于汉字是表意文字,据形识义是汉民族的文化心理,所以对于后代形义关系不清或形义关系脱离的字,人们又总是试图对发展后的字形和字义作出新的诠释,以期使形义关系得到新的统一。例如,《说文》小篆是比甲骨文晚、且又经过了规范的文字,许慎根据小篆的形体来分析构意,从而使形义关系统一,他的说解有很多是与甲骨文不同的。例如:
至,甲骨文作“”,画的是一支箭射到地面上,表达“到达”这个意义。小篆字形写作“枧”,《说文》对字形的解释是“鸟飞从高下至地也。”把上半部看成鸟展翅飞翔的形状。
东,甲骨文字形作“”,画的是一个两面扎口的口袋,就是后来的“橐”字。因为
“东(橐)”的古音与“东西”的“东”相近,所以借用来表示“东西”的“东”。到小篆中,这个字的字形演变为“提”,《说文》根据这个字形以及它与“杲”、“杳”等相关字形的联系,把它讲解为“日在木中”,表示太阳升起的方位,即“东方”。
现代汉字都已变成了笔画,不再是具体物象的描摹,但由于现代汉字是从古汉字发展来的,与古汉字的形体是一脉相承的,因此大部分现代汉字的构意仍是可以讲解的。例如:
众:三人表示众多。
灭:火上有覆盖物则熄灭。
州:川表示水流,点表示水中的陆地。
意:存在心里的意义发出来就是音,所以意从音从心。
灾:屋内起火,表示成灾。
这些都说明,汉字作为表义文字体系,因义构形的特点是很清楚的,字形携带的意义信息也一直是十分丰富的。
第二节汉字的书写单位和构形单位
一、汉字的书写单位
(一)笔画及其属性
汉字是刻成、铸成或写成的,刻纹、铸迹、线条和笔画是汉字的书写单位。
甲骨文是刻在龟甲、兽骨上的,它的书写单位是刻纹。大部分金文是铸在钟鼎上的,它的书写单位是铸迹。刻纹和铸迹都很难归纳出类型,也很难数出数目、定出刻铸的先后次序。到小篆阶段,书写的线条已相当规范,线条的样式已可分出类别,构成一个字
多数小篆的线条也可以数出数目,如:
嘭,3笔
氙,3笔
綷,4笔
迸,8笔
峁,8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