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负荷分级
电力负荷的分级及其对供电电源的要求
电力负荷的分级及其对供电电源的要求电力负荷: 既可指用电设备或用电单位(用户),也可指用电设备或用户所耗用的电功率或电流,视具体情况而定。
电力负荷:1、用电设备或用电单位(用户)2、用电设备或用电单位所消耗的电功率或电流。
(一)电力负荷的分级1.一级负荷;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者;或政治、经济上将造成重大损失者。
在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是指在中断供电时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
2.二级负荷;二级负荷为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者,3.三级负荷;三级负荷为一般的电力负荷,(二)各级电力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1.一级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要求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
对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要求有上述两个电源外,还要求增设应急电源。
常用的应急电源有:独产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干电池,蓄电池,供电系统中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门供电线路。
2.二级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要求做到当发生电力变压器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或中断后能迅速恢复供电。
通常要求两回路供电,供电变压器也应有两台。
3.三级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对供电电源无特殊要求二、电力负荷的类型按用途可分为:照明负荷和动力负荷按行业分:工业负荷、非工业负荷和居民生活负荷(民用电)电力负荷(设备)按工作制的分类工厂的用电设备,按其工作制分以下三类:1 、长期连续工作制2、短时工作制这类设备的工作时间较短,而停歇时间相对较长。
3、断续周期工作制三、用电设备的额定容量、负荷持续及负荷系数1、用电设备的额定容量:对电动机: 额定容量指其轴上正常输出的最大功率。
对电机、电炉、电灯等设备,额定容量均用有功功率P N表示;对变压器和电焊机等设备,额定容量则一般用视在功率S N表示;对电容器类设备,额定容量则用无功功率Qc表示。
2、负荷持续率负荷持续率,又称暂载率或相对工作时间。
一级负荷的名词解释
一级负荷的名词解释
电力负荷的分级
根据用电设备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不同,把供电负荷分为三级。
1.一级负荷
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的政治、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负荷,叫做一级负荷。
如重要的铁路枢纽、通讯枢纽、重要的国际活动场所、重要的宾馆、医院的手术室、重要的生物实验室等。
一级负荷的供电方式除了采用两个互相独立的电网电源供电之外,还应设置备用电源,一般备用电源采用柴油发电机组或直流蓄电池组。
2.二级负荷
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的政治、经济损失或引起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负荷,叫做二级负荷。
如地、市政府办公楼,三星级旅馆,甲级电影院,地、市级主要图书馆、博物馆、文物珍品库等。
二级负荷的供电方式除了采取两条彼此独立的线路之外,根据实际情况,还应设置备用电源。
3.三级负荷
除了一级负荷、二级负荷之外,其他的都属于三级负荷,三级负荷在供电方式上没有特殊的要求,一般都采用单回路供电。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一级负荷的供电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一些特别重要场所的需要,如市话局、电信枢纽、卫星地面站、民用机场、银行证券交易中心等,这些负荷属于特别重要的一级负荷,一般叫做特一级负荷。
同时由于经济的发展,一级负荷、二级负荷的增多,三级负荷的供电方式会逐渐减少或者取消。
解析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三〕建筑设计防火标准 GB50016-2006 建筑物、储罐〔区〕、堆场的消防用电设备,其电源应符合以下规定 :
1、除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工作塔外,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 类厂房和丙类仓库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
2、以下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 1〕室外消防用电量大于30L/S的工厂、仓库; 2〕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 〕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一、负荷分级 〔一〕供配电系统设计标准 GB50052-2021 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对人身平安、经济损失 上所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级,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以下情况之一时,应视为一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害时。 2〕中断供电将在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 3〕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20
汽车库(修车库)、停 车场
Ⅱ、Ⅲ类汽车库和Ⅰ类修车库、机械停车设备及
采用升降梯作车辆疏散出口的升降梯用电
一级 二级
序号 建筑物名称
用电负荷名称
负荷级别
21 旅游饭店
国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的经营及设备管理用计算机系统用电
3〕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 、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 上的播送电视楼、电信楼和财贸金融楼,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 的其他公共建筑;
3、除本条第1、2款外的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等的消防用电可 采用三级负荷供电;
一级 二级
一级* 一级
其他用电
二级
17 铁路旅客站
大型站和国境站的旅客站房、站台、天桥、地道用 电
一级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是指根据电力系统中不同用户的负荷特点和需求,按照一定的规定和标准将其划分为不同级别,并提出相应的供电要求。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供电的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合理配置电力资源,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
一、负荷分级根据用户的用电特点、负荷性质和用电时间等因素,一般将负荷分为工矿企业、居民区、商业服务业、农业用电、灯具照明、政府机关及公共事业等几个主要级别。
1.工矿企业:指大型工矿企业或生产型企业,其负荷较大,使用的电器设备一般较多且功率较大,用电需求较为稳定。
工矿企业通常需要连续供电,断电将导致生产中断、损失巨大,因此需要高可靠性的供电。
2.居民区:指住宅小区或城市的居民区,其负荷一般较小且负荷变化范围较大,用电需求较不稳定。
居民区的用电主要是家用电器和照明设备,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
3.商业服务业:指商业企事业单位和服务行业,如商场、酒店、写字楼、银行、医院等。
商业服务业的负荷变化范围较大,但整体负荷较稳定,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要求较高。
4.农业用电:指农业生产和农村用电。
农业用电的特点是负荷低、用电时间相对集中,主要用于机械设备的驱动和灌溉等,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
5.灯具照明:指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需求。
灯具照明的特点是负荷小,但用电时间长且需求稳定,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要求较高。
6.政府机关及公共事业:指政府机关、学校、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的用电需求。
这类负荷一般较小,供电可靠性和稳定性要求较高。
二、供电要求针对不同级别的负荷,制定了相应的供电要求,主要包括供电可靠性、供电电压、供电容量等方面的要求。
1.供电可靠性:不同级别的用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不同。
对工矿企业来说,供电可靠性要求非常高,不能有长时间的停电,可以采取多级供电、备用电源等手段提高供电可靠性;居民区和商业服务业的供电可靠性要求相对较高,断电时间较短;政府机关及公共事业和灯具照明的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
供电系统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规范
供电系统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规范(一)负荷分级2.1.1 电力负荷应根据其重要性和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政治影响、经济损失的程度,分为下列三级:一、一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者。
2.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政治影响者。
3.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4.中断供电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者。
二、二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政治影响者。
2.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3.中断供电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者。
三、三级负荷凡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者。
2.1.2 民用建筑中常用重要设备及部位的负荷分级参见表2-1。
2.1.3 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属于一类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装置、火灾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为一级负荷。
属于二类建筑的上述消防用电,为二级负荷。
其他民用建筑的上述消防用电,其负荷等级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常用重要设备及部位的负荷级别表2-1续表注:1.仅当建筑物为高层建筑时,其载客电梯用力、楼梯照明为二级负荷。
2.此处系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一旦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经济损失的实验室,例如:生物制品实验室等。
3.在面积较大的银行营业厅中,供暂时继续工作用的事故照明为一级负荷。
2.1.4 表2-1列为一级负荷的电子计算机,其机房及已记录的媒体存放间的事故照明为一级负荷。
2.1.5 在民用建筑中,电话站的电源为一级负荷。
2.1.6 当在民用主体建筑中有一级负荷时,与其有关的主要通道的照明为一级负荷。
2.1.7 表2-1所列的民用主体建筑中,当有大量一级负荷时,其附属的锅炉房、空调机房的电力及照明为二级负荷。
2.1.8 工业建筑电力负荷的分级可照有关专业部门的规定执行。
2.1.9 对负荷等级没有明确规定的重要用电设备及部位,应与工艺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协商确定。
(二)一级负荷的供电要求2.1.10 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
电力负荷的分级及其对供电电源的要求
电力负荷的分级及其对供电电源的要求电力负荷分级是根据电网中各种用电设备的特点和电源的供电能力来划分的。
电力负荷分为重要负荷、一般负荷和非重要负荷。
不同类型的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也不同。
重要负荷是指对社会生活、国民经济和居民生活必不可少的负荷,如医院的医疗设备、交通枢纽的供电设备等。
这类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较高,必须能够持续、稳定地提供电能。
供电电源应具备高可靠性和冗余备份能力,以确保故障时能够及时切换到备用电源,并且备用电源的投入应该迅速,切换过程应该平稳,以保证重要负荷的持续供电。
一般负荷是指一些不属于重要负荷的,但对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仍有一定影响的负荷,如工业生产设备、商业建筑的动力设备等。
这类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要求相对低一些。
供电电源需要具备一定的可靠性,能够在短时间内恢复供电,以确保生产和生活的正常进行。
此外,供电电源还应具备较好的稳定性,以防止因电压波动而对设备造成损坏。
非重要负荷是指对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影响较小的负荷,如公共照明、一般办公设备等。
这类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较低。
主要要求供电电源能够持续地提供电能,没有较大的电压波动或频率变化,可以使设备正常运行即可。
总的来说,不同级别的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不同,主要包括可靠性、稳定性和恢复能力。
供电电源需要具备高可靠性,即在故障发生时能够及时切换到备用电源,确保负荷的持续供电。
同时,供电电源还需要具备较好的稳定性,即在供电过程中保持较稳定的电压和频率,以防止对设备造成损坏。
此外,供电电源还需要具备较好的恢复能力,即在故障修复后能够迅速恢复供电,以减少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
在实际应用中,为了满足不同级别负荷的要求,供电系统需要合理设计和配置,包括电源的选择、备用电源的设置、支撑设备的选用等。
只有合理满足不同负荷的要求,才能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满足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的需求。
电力负荷分级
电力负荷应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损失或影响的程度进行分级,并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
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
例如: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等。
3.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
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信枢纽、重要宾馆、大型体育场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
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特别重要的负荷。
如大型医院,炼钢厂,石油提炼厂或矿井等。
对一级负荷,要求供电系统当线路发生故障停电时,仍保证其连续供电,即我们常说的双回路供电。
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两个电源的要求是:1、两个电源间无联系;2、两个电源间有联系,但符合下列要求:(1)发生任何一种故障时,两个电源的任何部分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2)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保护装置正常时,有一个电源不中断供电,并且在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主保护装置失灵以至两电源均中断供电后,应能在有人值班的处所完成各种必要操作,迅速恢复一个电源供电。
根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第2.0.2条、3.0.1条等相关条文的规定:“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也就是说特别重要负荷需要三个电源供电,一般的作法是在已有两路高压市电的情况下,再设自备电源。
自备电源一般是采用柴油发电机组或整流逆变装置(简称EPS)电源等等。
上述规范的3.0.3条指出“除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外,不应按一个电源系统检修或故障的同时另一电源又发生故障进行设计”。
即对一级负荷而言,两个电源(一个电源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能同时损坏)供电就可以了,不必设第三电源。
电力负荷等级划分
电力负荷等级划分精选文档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电力负荷等级划分?一、根据国标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对电力负荷的分级规定如下: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为一级负荷: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的,例如,造成重大设备损坏或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的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且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恢复等;中断供电将会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的,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讯枢纽、重要宾馆、大型体育场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2、在一级负荷中,若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不容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特别重要客户。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二级负荷: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例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等;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单位的正常工作,例如:交通枢纽、通讯枢纽、大型电影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4、其余的都属于三类客户。
二、为满足一级负荷供电可靠性要求,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级负荷应有双电源,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2、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三、凡同一客户引进两回路及以上供电线路(不论电压等级)并能将两回及以上供电线路在内部互相联锁或并列运行的客户,均称为双(多)电源客户。
自电网引进一回供电线路,但客户有自备电源并能在其内部互相切换或并列的客户,视同双电源客户管理。
四、由电网以双路或多路供电的客户申请被批准后,必须按照供电部门批准的供电方案进行设计,设计图纸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对原审核的设计不得擅自改变。
电力负荷等级划分
电力负荷等级划分一、根据国标GB50052—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对电力负荷的分级规定如下: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为一级负荷:1.1 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1.2 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的,例如,造成重大设备损坏或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的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且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恢复等;1.3 中断供电将会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的,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讯枢纽、重要宾馆、大型体育场馆、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2、在一级负荷中,若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不容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视为特别重要客户。
3、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二级负荷:3.1 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例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等;3.2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单位的正常工作,例如:交通枢纽、通讯枢纽、大型电影院、大型商场等公共场所;4、其余的都属于三类客户。
二、为满足一级负荷供电可靠性要求,一级负荷的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级负荷应有双电源,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2、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的负荷,除由两个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三、凡同一客户引进两回路及以上供电线路(不论电压等级)并能将两回及以上供电线路在内部互相联锁或并列运行的客户,均称为双(多)电源客户。
自电网引进一回供电线路,但客户有自备电源并能在其内部互相切换或并列的客户,视同双电源客户管理。
四、由电网以双路或多路供电的客户申请被批准后,必须按照供电部门批准的供电方案进行设计,设计图纸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对原审核的设计不得擅自改变。
五、双(多)电源客户投入运行时,必须先作核相检查,以防非同相并列;双(多)电源客户在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从事有可能导致相位变化的工作、变电站主接线发生变化、主变压器更换或大修后在重新投运时也必须作核相工作。
电力负荷的分级及其对供电电源的要求
电力负荷的分级及其对供电电源的要求电力负荷: 既可指用电设备或用电单位(用户),也可指用电设备或用户所耗用的电功率或电流,视具体情况而定。
电力负荷:1、用电设备或用电单位(用户)2、用电设备或用电单位所消耗的电功率或电流。
(一)电力负荷的分级1.一级负荷;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者;或政治、经济上将造成重大损失者。
在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是指在中断供电时将发生中毒、爆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许中断供电的负荷。
2.二级负荷;二级负荷为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者,3.三级负荷;三级负荷为一般的电力负荷,(二)各级电力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1.一级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要求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
对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要求有上述两个电源外,还要求增设应急电源。
常用的应急电源有:独产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干电池,蓄电池,供电系统中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门供电线路。
2.二级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要求做到当发生电力变压器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或中断后能迅速恢复供电。
通常要求两回路供电,供电变压器也应有两台。
3.三级负荷对供电电源的要求对供电电源无特殊要求二、电力负荷的类型按用途可分为:照明负荷和动力负荷按行业分:工业负荷、非工业负荷和居民生活负荷(民用电)电力负荷(设备)按工作制的分类工厂的用电设备,按其工作制分以下三类:1 、长期连续工作制2、短时工作制这类设备的工作时间较短,而停歇时间相对较长。
3、断续周期工作制三、用电设备的额定容量、负荷持续及负荷系数1、用电设备的额定容量:对电动机: 额定容量指其轴上正常输出的最大功率。
对电机、电炉、电灯等设备,额定容量均用有功功率P N表示;对变压器和电焊机等设备,额定容量则一般用视在功率S N表示;对电容器类设备,额定容量则用无功功率Qc表示。
2、负荷持续率负荷持续率,又称暂载率或相对工作时间。
电力负荷的分级
两个电源的要求是:
1、两个电源间无联系;
2、两个电源间有联系,但符合下列要求:(1)发生任何一种故障时,两个电源的任何部分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2)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保护装置正常时,有一个电源不中断供电,并且在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主保护装置失灵以至两电源均中断供电后,应能在有人值班的处所完成各种必要操作,迅速恢复一个电源供电。
电力负荷的分级
根据用电设备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不同,把供电负荷分为三级。
(一)一级负荷
一级供电负荷指中断供电在政治和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者。
一级负荷是指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或将损坏主要设备且长期难以修复,或对国民经济带来巨大损失。如大型医院,炼钢厂,石油提炼厂或矿井等。
对一级负荷,要求供电系统当线路发生故障停电时,仍保证其连续供电,即我们常说的双电源供电。
(三)三级负荷
除了一级负荷、二级负荷之外,其他的都属于三级负荷,三级负荷在供电方式上没有特殊的要求,一般都采用单回路供电。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一级负荷的供电方式已经不能满足一些特别重要场所的需要,如市话局、电信枢纽、卫星地面站、民用机场、银行证券交易中心等,这些负荷属于特别重要的一级负荷,一般叫做特一级负荷。同时由于经济的发展,一级负荷、二级负荷的增多,三级负荷的供电方式会逐渐减少或者取消。
1、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时。例如: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较长时间才能恢复、重点企业大量减产等。
2、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例如:交通枢纽、通信枢纽等用电单位中的重要电力负荷,以及中断供电将造成大型影剧院、大型商场等较多人员集中的重要的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一级供电方式
电力负荷分级依据
电力负荷分级依据电力负荷分级是对电力系统中各种电气设备和用电设备的功率需求进行分类和分级,以便更好地进行电力系统的设计、规划和管理。
电力负荷分级依据通常基于设备的功率需求和使用特性。
以下是关于电力负荷分级的一般依据:1.负荷功率水平1.1小功率负荷包括低功率的家庭用电设备、小型办公设备、照明系统等。
这类负荷对电力系统的功率需求相对较小,通常在几千瓦至几十千瓦之间。
1.2中功率负荷包括中等功率的商业设备、工业设备等。
这类负荷的功率需求通常在数十千瓦至数百千瓦之间。
1.3大功率负荷包括大型工业生产设备、电力设备等。
这类负荷的功率需求可能达到数百千瓦至数兆瓦。
2.负荷类型2.1恒定负荷指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功率需求基本保持不变的负荷,如家庭照明、空调、制冷设备等。
2.2间歇负荷指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有明显的开关变化的负荷,如电动工具、电梯等。
2.3峰值负荷指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功率需求最大的负荷,通常发生在白天用电高峰期,如商业区、工业区等。
3.用电特性3.1连续负荷需要持续供电,如照明负荷、通信设备等。
3.2间歇负荷在一段时间内需要电力供应,然后在另一段时间内不需要,如电梯、空调系统等。
3.3突发负荷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突然产生的负荷,如电弧炉启动、大功率设备开启等。
4.使用地点4.1居民区负荷包括住宅、公寓等居民区的用电设备,主要以家庭用电为主。
4.2商业区负荷包括商场、办公楼、餐饮等商业区的用电设备,通常有较高的功率需求。
4.3工业区负荷包括工业生产线、电机设备等,通常对电力系统的要求更为严格。
5.负荷的时间分布5.1基础负荷是在电力系统运行的大部分时间内都存在的持续性负荷,通常是较为恒定的负荷。
5.2峰值负荷是在一天中功率需求最高的短暂时间内的负荷,通常发生在用电高峰时段。
5.3过渡负荷是在负荷由低到高或由高到低的过渡期间的负荷。
6.负荷的发展趋势6.1现有负荷对已有负荷进行评估,了解当前系统的用电情况。
6.2未来负荷对未来负荷进行预测,考虑新设备的引入、用电行为的变化等因素。
电力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电力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根据电力负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三级。
一.一级负荷
1.指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者,造成重大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或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电力负荷,属于一级负荷。
2.对于某些特等建筑,如重要的交通枢纽、重要的通信枢纽、国宾馆、国家级及承担重大国事活动的会堂、国家级大型体育中心,以及经常用于重要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的一级负荷,为特别重要负荷。
3.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一用一备,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
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除上述两个电源外,还必须增设应急电源。
为保证对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禁止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常用的应急电源可有以下几种:独立于正常电源的发电机组、供电网络中有效地独立于正常电源的专门馈电线路、蓄电池。
二.二级负荷
1.当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或将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的电力负荷,属于二级负荷。
2.对于二级负荷,要求采用两个电源供电,一用一备,两个电源应做到当发生电力变压器故障或线路常见故障时不致中断供电(或中断供电后能迅速恢复)。
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路6KV及以上的专用架空线供电。
三.三级负荷
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一般电力负荷,均属于三级负荷。
三级负荷对供电电源无要求,一般为一路电源供电即可,但在可能的情况下,也应提高其供电的可靠性。
1。
电力负荷分级
电力负荷分级7.1 负荷分级及供电措施要求 7.1.1负荷分级由于不可能对所有的用电单位和用电设备都采取相同的供电措施,所以供配电设计应首先对用电单位和用电设备进行负荷分级。
负荷分级应根据用电单位(即电能用户)和用电设备的规模、功能、性质及其在政治、经济上的重要性进行确定。
负荷分级的目的和意义在于根据不同的负荷级别确定用电单位和用电设备的供电要求和供电措施,以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和合理性。
国际上普遍的做法是将负荷按应急电源自动切换的允许中断供电时间划分为0s、小于0.15s、0.5s、15s和大于15s五个级别,而我国则是沿用前苏联的做法,按用电单位或用电设备突然中断供电所导致后果的危险性和严重程度分为一、二、三级。
1.符合下列一种或几种条件者,应划分为一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者。
例如医院手术室的照明及电力负荷、婴儿恒温箱、心脏起搏器等单位或设备。
(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者。
例如国宾馆、国家级会堂以及用于承担重大国事活动的场所,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的重点企业、一类高层建筑的消防设备等用电单位或设备。
(3)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者。
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信枢纽、不低于四星级标准的宾馆、大型体育场馆、大型商场、大型对外营业的餐饮单位以及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重要用电单位或设备。
(4)中断供电将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特别重要公共场所。
例如大型剧院、大型商场、重要交通枢纽等。
对于重要的交通枢纽、重要的通信枢纽、国宾馆、国家级及承担重大国事活动的会堂、国家级大型体育中心、经常用于重要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的中断供电将影响实时处理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正常工作或者中断供电将会发生爆炸、火灾、严重中毒以及特别重要场所中不允许中断供电的一级负荷为特别重要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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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负荷分级7.1 负荷分级及供电措施要求7.1.1负荷分级由于不可能对所有的用电单位和用电设备都采取相同的供电措施,所以供配电设计应首先对用电单位和用电设备进行负荷分级。
负荷分级应根据用电单位(即电能用户)和用电设备的规模、功能、性质及其在政治、经济上的重要性进行确定。
负荷分级的目的和意义在于根据不同的负荷级别确定用电单位和用电设备的供电要求和供电措施,以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和合理性。
国际上普遍的做法是将负荷按应急电源自动切换的允许中断供电时间划分为0s、小于0.15s、0.5s、15s和大于15s五个级别,而我国则是沿用前苏联的做法,按用电单位或用电设备突然中断供电所导致后果的危险性和严重程度分为一、二、三级。
1.符合下列一种或几种条件者,应划分为一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者。
例如医院手术室的照明及电力负荷、婴儿恒温箱、心脏起搏器等单位或设备。
(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者。
例如国宾馆、国家级会堂以及用于承担重大国事活动的场所,中断供电将造成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的重点企业、一类高层建筑的消防设备等用电单位或设备。
(3)中断供电将影响有重大政治、经济意义的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者。
例如:重要交通枢纽、重要通信枢纽、不低于四星级标准的宾馆、大型体育场馆、大型商场、大型对外营业的餐饮单位以及经常用于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重要用电单位或设备。
(4)中断供电将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特别重要公共场所。
例如大型剧院、大型商场、重要交通枢纽等。
对于重要的交通枢纽、重要的通信枢纽、国宾馆、国家级及承担重大国事活动的会堂、国家级大型体育中心、经常用于重要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等的中断供电将影响实时处理计算机及计算机网络正常工作或者中断供电将会发生爆炸、火灾、严重中毒以及特别重要场所中不允许中断供电的一级负荷为特别重要负荷。
2 .符合下列一种或几种条件者,应划分为二级负荷:(1)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政治影响者。
例如省部级办公楼、民用机场中处特别重要和普通一级负荷外的用电负荷等。
(2)中断供电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例如中断供电将造成主要设备损坏、大量产品报废的企业、中型百货商场、二类高层建筑的消防设备、四星级以上宾馆客房照明等用电单位或用电设备。
(3)中断供电将影响正常工作的重要用电单位或用电设备。
例如小型银行(储蓄所)、通信枢纽、电视台的电视电影室等。
(4)中断供电将造成公共秩序混乱的较多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
例如丙级影院剧场、中型百货商场、交通枢纽等用电单位或用电设备。
3.不属于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的用电单位或用电设备为三级负荷。
4.人防工程负荷分级人防工程用电负荷应分别按平时和战时用电负荷的重要性、供电连续性及中断供电后可能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和三级负荷。
平时用电负荷分级,应同时满足《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和地面同类建筑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之规定。
战时用电负荷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级负荷①中断供电将危及人员生命安全;②中断供电将严重影响通信、警报的正常工作;③不允许中断供电的重要机械、设备;④中断供电将造成人员秩序严重混乱或恐慌;(2)二级负荷①中断供电将严重影响医疗救护工程、防空专业队工程、人员掩蔽工程和配套工程的正常工作;②中断供电将影响生存环境;(3)三级负荷:除一、二级负荷外的其它用电负荷。
5. 由于各行业的各类负荷很多,通用性规范只能对负荷分级作原则性规定,具体行业中负荷等级详细的划分需在相应行业标准中规定。
常用的重要用电负荷分级(含人防战时负荷分级)参见表7-1。
表7-1 负荷分级表注:我国的用电负荷只有一、二、三共三个负荷等级。
表格中“一级(特)”表示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它也属于一级负荷,不能将其与一、二、三级负荷并列为第四种负荷级别。
关于负荷分级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用电单位(建筑物、群)的负荷级别由该建筑物的规模、性质、功能及单位内各类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共同确定。
对建筑内部的最高等级用电设备而言,其负荷级别可能与该建筑物的负荷等级相同,也可能高出一级(例如当某建筑内一级负荷设备用电量很小时,经技术经济比较后该建筑物可能按二级负荷用户供电)。
电气工程师应首先根据建筑专业提供的设计资料并会同建筑专业共同确认一项建筑工程的建筑类别和等级,然后对照负荷等级划分表确定电能用户(用电单位)及用电设备的负荷等级,当某种用电负荷在通用性与专项性负荷等级表的负荷级别相矛盾时,应按等级较高者划分执行。
表中未列出的负荷可以类比确定负荷等级。
(2)表中所列序号1~3分别为一类高层建筑、二类高层建筑和非高层建筑的通用性负荷等级划分,其它则为专项性负荷等级划分。
(3)当主体建筑内有特别重要的一级负荷(即所谓的特别重要负荷)时,与特别重要负荷相关的空调负荷应划为一级负荷;当主体建筑内有一级负荷时,与一级负荷有关的主要通道照明应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用电单位同理类推;主体建筑内有大量一级负荷设备时,其附属的锅炉房、冷冻站、空调机房的电力和照明应为二级负荷;重要电讯机房的电源为一级负荷,其交流电源的负荷级别应与该用电单位的最高等级的电力负荷相同;表7-1中列为一级负荷的电子计算机及其系统机房和已记录的媒体存放间的应急照明应为一级负荷。
(4)民用建筑中消防用电的负荷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的《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规范的规定。
一类和二类高层建筑的消防用电应分别按一级和二级负荷要求供电,非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用电除表7-1所列项目及专项设计规范另有规定外均可按三级负荷要求供电。
(5)非高层住宅(包括底部设置商业服务用房的非高层住宅)的电梯电力应为三级负荷。
(6)飞机库、冷库、煤炭工业矿井、殡仪馆等用电单位(电能用户)及其用电设备的用电负荷级别参见有关现行的行业或专业设计规范,对无明确规定的较重要的用电负荷,应与有关部门共同协商确定其负荷等级。
6.规范中关于负荷分级的几个问题(1)关于医院:相关规范用词是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医院,设置这种前提条件有所不妥,因为有些县级以下的医院同样有手术部、CT扫描室等重要用电负荷。
编者认为取消县级及县级以上的附加条件为好,最起码应该根据医疗机构的分级方法,用“二级”取代“县级”或将二者并列。
(2)关于旅馆饭店:关于旅馆分级,现行规范多是套用《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90的提法,将旅馆建筑由高至低划分为一、二、三、四、五、六级6个建筑等级。
由于JGJ62-90制定和实施较早,当今社会经济得到长足的发展,国际和国内社会普遍用星级来划分等级,故本书将“星级”提法列入旅游建筑划分等级表。
(3)关于排污泵和航空障碍标志灯:规范规定一类高层建筑的排污泵和航空障碍标志灯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的排污泵和航空障碍标志灯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由于变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内及消防电梯机坑内的排污泵、变配电设备机房所在地下层的排污泵(人防口部排污泵除外),以及航空障碍标志灯在火灾情况下也不能断电,所以可以考虑将其划归消防设备,由屋顶消防专用电源箱供电。
(4)关于生活水泵:为避免生活水泵负荷级别过低导致火灾发生时生活用水过早被切断,可能因此“延误战机”,酿成严重后果,因此可以考虑一类和二类高层建筑的所有生活水泵分别按一级和二级负荷供电。
7.1.2各级负荷的供电要求及其供电措施7.1.2.1几个重要的基础概念或问题1.用电单位与用电设备:用电单位即负荷用户,用电单位的供电要求和措施都是依赖于外部电源条件的,其负荷等级是对引入外部电源或供电线路供电可靠性的要求;用电设备的供电要求及供电措施则主要依赖于单位内部的电源条件,其负荷等级是对该单位外部及内部电源和供电线路可靠性的要求。
最末一级配电装置是指用电设备附近的直配电源箱或设备控制箱。
2.双电源和双回路:①双电源是指相对互相独立的两个电源。
对负荷用户或负荷设备而言所谓的双电源包含着两层意思:一是双电源,二是回路(可能距离会很短,例如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灯);它既强调两个电源的互相备用或一用一备,又强调两回线路的互相备用或一用一备。
②双回路则只是指两回线路,它只强调供配电线路的互相备用或一用一备,它对电源无要求,即指此双回路可以由一个公共的电源供电,也可以由两个不同的电源供电。
3.配电箱、双切箱、双切配电箱、控制箱、配电控制箱及双切配电控制箱(盘、柜):①配电箱是强调对电能进行“一进几出”式分配的配电装置;②双切箱是用于对双电源或双回路在主电源或主回路故障时将用电负荷切换到第二电源或第二回路的一种配电装置,仅强调切换;③双切配电箱既强调切换又强调分配的配电装置;④控制箱主要强调其对受控设备的控制功能;⑤配电控制箱既强调分配电能,又强调控制受控设备的功能;⑥双切配电控制箱在强调双切及电能分配的同时还强调控制功能。
国家规范和标准图集基本未对这些概念详加区分,但读者应有此相关概念。
4.同一级别的负荷,消防设备和非消防设备的供电要求是不同的:一级消防负荷要求采用相互独立的双电源供电,且双电源在最末一级配电装置处自动切换;二级消防负荷要求采用双回路供电(有条件时宜采用双电源),且双回路在最末一级配电装置处自动或手动切换,也就是要求一、二级消防负荷必须在最末一级配电装置处“双切”(对三级消防负荷的电源和回路数量不做要求)。
非消防负荷则不论其负荷等级为一级或是二级,都不要求必须在最末一级配电装置处进行“双切”,非消防二级负荷甚至不要求必须采用双回路供电。
当经济技术条件允许时,一、二级非消防负荷也应在末端配电装置处“双切”;无条件时,非消防一、二级负荷可以在负荷附近适当的配电点进行“双切”后用专线送到用电设备或者用电设备的控制装置上即可。
另外,不论是一级还是二级消防负荷,规范均强调其供电回路的专用性,即从低压配电室(或建筑物的第一级配电装置处)起直至最末一级配电装置处始终要与非消防配电线路严格独立分开(亦即不得把非消防设备接入消防专用回路)。
应当注意一、二级负荷对“双切”的时间和是否必须采用自动切换的要求不同。
5.不同等级的负荷不应混接于同一供电回路。
为特别重要一级负荷供电的回路中严禁接入其它级别的负荷,为普通一级负荷或二级负荷供电的回路中不应其他级别的负荷。
6.各级负荷用户的低压配电系统构成均应简单可靠,尽量简约配电级数(对电能进行一次分配算一个配电级数,一般一个“配电路由”上经过n个配电箱即可视为配电级数为n)。
一般情况下,一级负荷设备的配电级数不应超过三级,二级负荷设备的配电级数不宜超过三级,三级负荷设备的配电级数不宜超过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