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办理正常退休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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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操作流程

a ) 社保中心打印《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要求

1、填写《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

2、退休当月15号左右打印退休人员的《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b )计算养老金并填写表格

要求:1、按北京市有关规定计算养老金。

2、填写以下表格并加盖公章;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五份);

(2)《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

(3)《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二份);

(4)《北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一式二份);

c )养老退休科审批养老金

要求:1、时间:当月20号前办理;

2、递交材料: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五份);

(2)《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

(3)《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二份);

(4)《北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一式二份);

(5)《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6)退休人员档案。

d )医保中心审批医保年限并减员

要求:

1、时间:退休科审批退休后随后办理。

2、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表八)(只限中断医保缴费人员);

(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九)(一式二份);

3、到医保中心办理审批、减员手续。

4、经审核,不够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作补缴,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二份。

e ) 养老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二次减员

要求:1、时间:于退休审批科、医疗中心审批后随后办理。

2、材料:《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及复印件一份。

到养老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减员。

f ) 到社保中心转往街道窗口办理退休转移手续

要求:

1、时间:随后办理。

2、材料: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

(2)《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

(3)《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3、注意:在表中,转外区退休人员只在单位所在区、县社保机构加盖社保中心章,本区所在退休人员所在区、转入区都要加盖社保中心章。

g ) 通知本人办理手续并转往街道

要求:

1、时间:当月二十日前。

2、本人携带材料:

(1)户口本原件;

(2)医疗手册原件。

3、交给退休人员材料:

(1)《北京市企业职工退休证》一份;

(2)《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一式二份;

(3)《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一式二份;

(4)《北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休清算单》;

(5)《北京市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登记表》(表十七)一式二份;

(6)《北京市转往街道管理退休人员养老金转移单》(表二十五)一式二份;

以上表均要分别加盖中心养老及医疗保险章。

4、归入档案材料: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原件一份

(2)退休申请、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手册首页复印件。

5、中心留下材料:

(1)《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表》原件一份

(2)退休人员签字的退休申请一份。

6、转往街道

(1)到户口所在区社保中心递交档案及退休材料;

(2)由户口所在区社保中心核实退休材料,并办理档案转递及退休金的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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